《刀锋》中拉里的索菲和伊莎贝儿

《刀锋》中拉里的索菲和伊莎贝儿,第1张

         前几日跟大英谈到《刀锋》,这本书是她推荐我看的,一看完就忍不住跟她聊起来,两人对这本书的感悟在很多地方出乎意料地吻合一致。 唯独在拉里为什么选择索菲方面出现了分歧,大英认为拉里是出于善心,以救世主的角度跟索菲结婚,而我认为他跟索菲结婚,并非仅仅是同情和爱。

       索菲最开始的出场,就令人无法忽视。见面最初,在“我”眼里,她还是一个沉默拘谨的人,相貌并不出众,但跟她适当谈话时,可以看见她眼里的光,她那闪光的眸子使人觉得她是一个肚里有货的人,并非像外表那样普通平常、不起眼。

       心中开始猜想索菲的命运,会插足于拉里和伊莎贝儿?故事接近尾声,索菲隐匿了一段时间后再次登场,猜到了她跟拉里不同寻常的关系,但却没想到是以这样的方式。 索菲,她的命运并不如她的外表那么平淡普通——丈夫去世,幸福美满的生活被打破,她开始酗酒、吸毒、跟任何人睡觉,生活不检点。

        在外人眼里,这个潦倒、堕落的女人就跟垃圾一样,被人唾弃,即便惨死都被认作是活该、罪有应得。 唯独拉里成为索菲的欣赏者,这个同样被人欣赏的男人 。

       拉里为挽救索菲同她结婚,但因伊莎贝儿,他们的婚姻没有结果。伊莎贝儿,故事主人公,拉里的青梅竹马,在跟拉里分手之后,自然而然地跟富家公子格雷结婚,过上高贵的上流生活——有宽大的房子,随意支配的钱财,可靠的财产保障,对她死心塌地、至死不渝的丈夫,可爱的双胞胎女儿……

       她很迷人,在很多人眼里,她已经完全成为一个高贵的女人,她是文雅、机智、殷勤的女人,生活在别人眼里看来是那么的完美,很多人都渴望成为像她那样的女人,她的迷人也吸引着很多男人,当然也包括“我”。伊莎贝儿令人羡慕的“美貌”和“高贵”来自两方面的因素,一方面是她高贵的审美,另一方面则是她不顾一切的决心。

       世界上没有真正的完美无缺,完美的伊莎贝儿最大的缺憾就是拉里。 她那么爱拉里,爱得自己需要时时克制,在那时候,她理所当然得认为拉里是真正爱她,离不开她,他们两人会结婚,一定会结婚,这好像就跟太阳每天从东方升起,一年四季春夏秋冬变化一样自然。

        然而他们的爱情和婚姻终究输给了两人截然相反的世界观——伊莎贝儿的现实和拉里的理想。 虽然伊莎贝儿从未尝过缺钱花的滋味,但她知道钱的重要性——没有金钱保障的生活是没有安全感的。 她最终选择放弃拉里,坚信阻止两人在一起的不是因为缺“爱”,而是两人的不同追求,她把放弃“拉里”视为自我牺牲的高尚行为——为实现拉里的人生理想。

        美满的幸福生活无法抑制她去想拉里,她渴望能跟拉里见面,并且始终抱着那样的期望——再见到拉里时,她希望拉里会因没有跟她结婚而后悔。意料之外的相见重逢,拉里变了,变得如此迷人,说起话来悦耳动听、安泰自然, 但这种改变不是伊莎贝尔想要的,特别是在发现自己对拉里的着迷丝毫不减,反而变得更加浓烈时,惊觉自己在拉里心中地位不复从前,那个她一直爱着的拉里,似乎对她已经没有什么感觉了。

        伊莎贝尔对拉里还有一定的占有欲,即便她没有跟拉里在一起,也自然而然地认为拉里是属于她的,无法想象拉里会跟除了她之外的女人在一起,更不用说这种肮脏、拥有不堪行径的女人。 或许她可以接受拉里最终跟别的女人结婚,但起码这个女人不能逊色于她,是能够让她心服口服的女人。 而索菲,这个伊莎贝尔打心里瞧不起的女人,居然要跟连自己都得不到的男人结根,简直是一个天大的笑话和巨大耻辱。

       在十年前,拉里同样自然地认为自己会跟伊莎贝儿结婚, 那时候他对她的那份“心”是因两人打小的青梅竹马关系产生,他的结婚不单单是为爱,还有感恩和亲情。 虽然,拉里也曾后悔,但这种后悔是暂时的, 就好像你经常拥有某件物品,在他某天突然离开时,心中难免会有失落感 。同样,拉里已经习惯跟伊莎贝儿一起生活那么多年,现在突然要选择分开,不适感油然而生。但 在他离开伊莎贝尔很长一段时间后,拉里对伊莎贝尔的感情消失——被时间冲淡和被其他一些追求代替的。

        伊莎贝儿最终如愿,索菲的命运按照原来的轨迹发展,这个肮脏女人本该有的悲惨命运。 这却让拉里感到痛苦,这在于他最终决定跟索菲结婚时,并不仅仅源自同情和爱,而是与她高尚灵魂和纯洁本质的契合。

“他没有什么野心,也从不追名逐利;他最不耐烦成为什么名人志士,所以,他最有可能过上自己想过的生活。”

毛姆从不为这个社会所认可的成功写作,他钟爱柔弱对抗整个现存价值体系的所谓失败者,这些人是这世上的吉光片羽。社会价值体系对幸福有明确的指向:金钱,珠宝,容貌,体格,上流社会的交际,名字前的头衔,一枚家徽。毛姆想要讨论的,并不是这些东西是否是有益处的,他讨论当一个人拒绝接受这些,拒绝为此作出努力时,他是否依然能够感到身心的极大愉悦。

阅读时总是想起每天清晨等候的公交站牌,学校旁边早餐摊位上捏着纸币的拥挤人群,想起这个世界上平庸和不平庸的人,贪图平庸和贪图不平庸的人。

相比1919年《月亮与六便士》中那种刻意追寻着家庭生活,物质文明与天性之间有无存在的缝隙,毛姆暮年时期的《刀锋》更自然,毫无用力的痕迹,却每一笔都描的那样地道和丰润,也不经意之间深刻了起来。

尽管是风格相近的作品,比对时依然可以观得一个作家暗自发力的生长痕迹。毛姆在写作风格上偏向于19世纪的英国作家,讽刺而冷眼旁观,带着一种不苟言笑的老派与传统,对现实主义文学不屑一顾。而与此同时,20世纪对于英国来说着实动荡,经历了纷繁复杂的内外部变化。内部,固守传统与改革创新持续对立,经济萧条、阶级矛盾和地区分野时常引发社会和政府内部的冲突;在外部,两次世界大战中英国均遭受巨大冲击,殖民地民族主义运动声势渐大,大英帝国不断衰落。想而得之一个敏感且善于旁观的作家会受到怎样的冲击。

小说讲述了一群人的悲欢离散。人物不多,拉里与伊莎贝尔订婚。而拉力的朋友格雷也在追求伊莎贝尔。不同的是拉里在从战场归来之后性情改变,逐渐变得“出世”,而格雷始终都是积极融入这个社会的人。索菲是朋友圈的边缘人物,遭遇人生的重大不幸之后用极端的放纵来拒绝接受自己的生活。伊莎贝尔的舅舅艾略特是个优雅的人,势力鬼,古董掮客,艺术鉴赏家和热心的朋友,是当时欧洲上流社会的缩影。伊莎贝尔在发现与拉里的不同之后两人和平解除婚约,与格雷结婚,而拉里一心追求真理与命运的答案,最终在印度找到自己的答案,归来之后隐于人海。

真理对于每个人来说都不同,可以是一条能够解释一切的完美公式,可以是顿悟与空寂,可以是母亲怀里婴儿的细微表情,于我来说,是强烈的好奇。我们的生命在由盛而衰的过程中,其中一部分人必定会选择不同的道路,而绝大多数人,给自己找的存在理由不外乎社会地位(艾略特)、物质生活(伊莎贝尔)、感情(索菲)等等,找到之后就心满意足。人类社会的形成和设计在某种程度上是为这些需求服务的。但拉里不同,在战斗中目睹亲密战友牺牲,他那时是18岁左右,不能明白为什么一个好好的人,一下子就死了,好像从来没活过一样。他开始想:人活着到底是怎样一回事?人生是为什么?死亡为什么那么丑恶?死亡是否可以避免?他是极少数的人,而这极少数人中极少数的人,能够勘破这一道理。

为了心中的追求,他完全无视世俗规范,也没有掉进爱情的温柔陷阱,用一种看似毫不费力实则需要极大定力的勇气,保持自己的自由,他没有那么多乱七八糟的欲望,头脑也非常清醒,有极强的专注力,他不会是一个成功的生意人,一个浪漫的情人,一个父亲。他是一个战士,所以他才找到了自己想找的真理,哪怕随后带着这个秘密,走进人群之中。在全文的最后,甚至对拉里生出了“吾上可陪玉皇大帝,下可陪卑田院乞儿,眼见天下无一个不好人”的苍然释怀之感。

“因为人不论男男女女,都不仅仅是他们自身;他们也是自己出生的乡土,学步的农场或城市公寓,儿时玩的游戏,私下听来的山海经,吃的饭食,上的学校,关心的运动,吟哦的诗章,和信仰的上帝。这一切东西把他们造成现在这样,而这些东西都不是道听途说就可以了解的,你非得和那些人生活过。要了解这些,你就得是这些。 ”

“而这片人海又是被那么多的矛盾利益困扰着,那样迷失在世界的混乱里,那样渴望好的,那样外表上笃定,内心里彷徨,那样慈善,那样残忍,那样诚实,又那样狡猾,那样卑鄙,又那样慷慨。”

小说以第一人称叙事,故事人就是毛姆,他不但旁观,也参与,口气就象是在说几个朋友的家常。人物的联系比较松散。伊莎贝尔是一个中心,毛姆是另一个中心。

毛姆是极高产的作家,一生著作无数,长篇小说二十部,短篇小说一百多篇,剧本三十个,此外尚著有游记、回忆录、文艺评论多种。为人性格直白,常常讽刺当时西方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畸形关系、上流社会的荒理无度以及下层人民的苦难生活,在英国常常招致文艺批评界的诋毁。而晚年享有极高盛誉,1965年12月15日,毛姆在法国里维埃拉去世,享年91岁。骨灰安葬在坎特伯雷皇家公学内,耶鲁大学为其建立了档案馆。1947年,毛姆设立毛姆文学奖,VS奈保尔,伊恩·麦克尤恩等都曾荣获此奖项。

对于维多利亚时期的社会传统的矛盾态度,使毛姆在想要追求新时代个人价值的同时,不愿颠覆文化传统。这种心理投射在写作上,常常体现为逃避,追求人性的超然物外,保持着与社会的距离感,旁观这一场巨变,保持着难以想象的冷静与孤独。

毛姆对笔下的角色没有偏袒,这一点非常难得,许多作家的人物设定里带有明显的个人偏好。好的作品会让读者忽视作者对于故事的绝对控制,它更像是随意发生的事,而作家仅仅是匆匆记下了一笔。

这一点与契科夫有极其相似之处,两人都强调“超脱个人悲喜”的描写生活。《刀锋》对于“旁观”做出了生动诠释,不去过多干涉作品与读者,是身为作家的德行。毛姆并不能算作是一流的作家,在叙事上,伍尔夫与海明威等人皆优于他,如果真是什么让毛姆这样鲜活的存在于文人的心里,或许是一种作品里带着的对于读者的不拒绝,带着一股亲切味道。

书的最后部分,拉里完成对生命的提问,可能已经成为一位出租车司机,如他所愿一般淹没于喧嚣激荡的人海。其中有众多矛盾和利益纠葛,有人迷失于失序的世界,有人坚信善良,有人外表笃定,有人内心彷徨,有人慈悲为怀,有人不知变通此番种种,构成众生相,每个人得偿所愿:成为社交名流,进入上层阶级,或是朝九晚五平凡忙碌,有的终于求得一死,究竟也是皆大欢喜的。

 毛姆一直是属于那种名气不小,但始终算不上一流的作家。下面是由我精心为您整理的“毛姆《刀锋》读后感”,仅供参考,欢迎大家借鉴与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毛姆《刀锋》读后感 (一)

 毛姆一直是属于那种名气不小,但始终算不上一流的作家。《刀锋》是我读的第一本毛姆的书。

 选中这本书读,主要是因为书中所主要探讨的关于人生观以及宗教等哲学命题感兴趣。书中主人公拉里(以维特根斯坦为原型)对人生、对生死以及人存在意义的探求和追问深深打动了我。虽然自己不能像拉里那样“晃膀子”去追寻,但拉里的形象一直是我心目中的精神家园。由于母亲的原因,我对于人生存在的意义一直很模糊,一会儿在虚无一会儿在悲观中摇摆。为了能获得积极活下去的理由,我也试着向宗教求助,读过几本宗教方面的书,也陪着母亲去过几次教堂,但基督教的教义无论在理智还是情感上,都很难让我接受。在书中,拉里与“我”所讲述的他对基督的怀疑也正是我的所不理解的方面。后来,拉里从东方哲学“罗摩克里希纳教”中所找寻到的答案,到是能够让我信服。其实,我也一直相信,任何宗教的本质都是一样的真理,那就是一种“绝对”,也就是道家说说的“道”。但是道的玄之又玄是很难让人悟到的,希望自己有一天也会体会到拉里得道的那种境界。

 毛姆描写人物的逼真也算是一绝。在他笔下,一个个人物栩栩如生:艾略特的虚荣、市侩、精明;伊莎贝拉的拜金;拉里的单纯、超脱;甚至一些一笔代过的小人物也活灵活现,真是达到了一闭上眼睛,一个个人物就浮现在眼前的地步。在描写人物的功力方面,毛姆甚至不落巴尔扎克下风。读了《刀锋》就像再现了一回二十世纪初欧洲上流社会的全貌。

 毛姆叙事的风格也很特别。初读起来,觉得铺垫过多,不简洁,甚至有点卖弄学识阅历之嫌。但越读到后面,越觉得总看惯了中国小说的质朴,看看毛姆的小说也别有一番风味。

毛姆《刀锋》读后感 (二)

 我自《刀锋》一开始就对拉里这个人物有怀疑之心。

 我们的阅读旅程或多或少都带有一定“代入”的成分,假想自己,或者某个熟识的人就是书中那个左右奔走的主角。这一次,这现象在我心中特别严重。

 是这样的,两年多以前,我认识了一个人,被当时的我误认为“拉里式人物”,我怀着顶礼膜拜的心情接受了他所描绘的人生故事:大学辍学,在softcore drug和宗教之中自我折磨,最信服的长者是一位觉姆,自家庭出走,在另一个大洲转机时毫无准备地离开机场,从此再也没回过家,在数个国家间流浪,寻求生命真谛。。。可是不久前,当我和他断交时,我看到的他却是这样的:一个极度自私,靠父母的救济,每天在幻觉和痛苦中半梦半醒的家伙,给自己许多理由不去做可能会失败的事,不专心做任何事,哪怕是酗酒。

 所以,当我看到拉里表示要去巴黎“loaf”之时,嘴角不免浮出一丝嘲讽的笑。是啊,巴黎。我没有办法认为,一个不需劳作,每年便有三千美元固定收入的人消耗其时间的任何方法,会比其他任何一个辛苦挣得每一餐,每一宿房钱的人之度日法要高尚,哪怕前者是把自己关在又脏又破的小房间内,或是成日在图书馆的硬板凳上坐着,发奋研究人生意义。

 我必须承认,在我更年轻一些的时候,比如两年以前,是很是羡慕那种对未来毫无计划,毫无期待,放下一切已有的环境,“深入”生活的活法。这很大一部分上是为什么我能和上文提起那人成为朋友。在我阅读《刀锋》之前,我都没有意识到我本身的态度已经发生了那么大的转变。我那个曾经的朋友一直是同一个人,变化的只是我看他的角度,所以说,变的不是他,只是我。这不免让我更加迷惑,这说明我终于成为了少年的自己所鄙视的那种人了吗?即是与拉里所代表的东西呈对立面的那一种?我希望不是的。。。

 书读到了最后,看到拉里决定回美国,过普通人的生活,做个卡车司机,再去纽约开出租车,我对他的恶意也消失了。我又想了好久,最后把自己不喜欢的东西的范围缩小为,对拉里这个人物单一,呈高度赞赏的态度。毛姆大叔在《刀锋》中,对大部分人物都做到了怀有温情,褒贬皆有之,不论是花了一辈子社交,为一个个晚餐派对鞠躬尽瘁,但对家人关照有加的Eliot,还是脸红脖子粗,但是毫无保留地爱着Isabel的Gary,只有拉里一个人,自始至终没有任何被直接描写的人性缺点。文中的作者,对拉里被他人指认为自私的一面,即抛弃在美国等待他的未婚妻和生活,也不以为然,因为“我”是书中少数能够理解拉里精神追求的人之一。除此,他为了塑造拉里高大的形象,还淡化了书中其他有着物质追求之外动机的人物,比如拉里一路上所遇到的种种导师:鲁莽却又受过风雅教育的波兰前军官、法国阿尔萨斯修道院中日夜劳作祷告的僧侣、印度告别家人,踏上乞讨生涯的高级官员。。。

 毛姆不忍为拉里添设缺点,也许是因为他把自己太多的情感和对某些美好事物的追求倾注于拉里身上,所以对他要比对其他人要更加宽容一些,顺便也将拉里的人生轨迹写得特别“真善美”。

 看清楚自己追求的到底是真理,还是喜欢自己追求真理那个决绝的背影,我觉得这是一件年轻人特别需要警惕的事。当自己放手去追逐梦想时,不要只追逐那个“范儿”(好,我辍学了,好,我辞职了,好,我离家远飞了!),那个最重要的部分:虔诚的心还有努力,有没有做到呢?世上寻求真理的道路,并不只有一种。最后拉里也总结了,只要“不急躁,对人随和,慈悲为怀,丢掉一个我字”(最后“不近女色”一点有待商议),在什么地方,过什么样的日子,都是次要的。

 我最终的敬意献给世上每一个所谓的“普通人”。

毛姆《刀锋》读后感 (三)

 毛姆的《月亮和六便士》对我有至关重要的意义,使我决心辞职,写作出书。很早就听人推荐说,毛姆还有另外两部长篇小说《刀锋》和《人性的枷锁》很精彩。前不久刚好有我朋友送了我这两本书,最近刚读完《刀锋》,将来一定还会重读。

 《月亮和六便士》里就一个主角思特里克兰德,其他人都是很配的配角,都是铺垫和反衬,不很重要;《刀锋》写法不同,虽然也有一个重心主角拉瑞,但其他配角的戏份也很多,且看到最后,毛姆很明白地说:

 “我所关心的每个人都得到了他们所需要的东西:艾略特在社交界出了风头;伊莎贝尔以巨大的财富为后盾,在上流阶层获得了稳固的地位;格雷谋到了一个可靠的、有利可图的工作,有自己的事务所;苏珊的生活有了保障;索菲求得了一死;拉瑞得到了快乐。人人如愿以偿。”

 比起《月亮和六便士》里拼命写思特里克兰德一人如何追求自我,远离社会交际,不食人间烟火,《刀锋》写了一堆人如何追求自己想要的生活,形形色色,磕磕绊绊,很全面。有的人追求非常直接的金钱、权力、社会地位、情感、家庭,也有人追求很捉摸不透的:自我、人生终极意义。毛姆只记录,没有价值观的褒贬。他们都是以自己喜欢的方式过这一生,但其中最离经叛道的,跟思特里克兰德有类似之处的,是主人公拉瑞。

 毛姆的小说总有那么一位孤军作战、特立独行、远离社会大众的修行者,理想主义者,还都是主角。

 年轻人拉瑞,在战争中失去了战友。同样很年轻的战友因他而牺牲了,拉瑞很受刺激,因此对人生感到迷茫:我们活着究竟有什么意思?这一辈子究竟是为了什么?这类哲学问题很多人有过迷茫,几乎每个年轻人都想过,但大多数人发觉自己想不通,也就算了,接着过日子。不然怎么办?日子不过了,每天迷茫,发呆想这种无关痛痒的问题?多不现实!——拉瑞还真的不过日子,每天迷茫了。看,十足十的理想主义者。他从此性情大变,退伍后,什么都不想干,不想上学,不想工作,就每天在图书馆拼命读书,大量阅读,在书中找寻意义。然后觉得不够,出行,旅游,各处闲逛。密集学习一段时间后,再干一段时间的体力劳动,作为调节,顺便赚点生活费,也是以不同的体验方式寻找人生的意义。一路颠簸修行,来到印度,做了个司机,满大街开车,一边过日子,一边继续寻找人生的意义。

 毛姆说,故事也许没结束,也许拉瑞还在寻找的路上,也许拉瑞已经找到了,谁都不知道。

 毛姆的故事结尾总是这样,像《月亮和六便士》,最后思特里克兰德得病死了,死之前把所有的画都烧掉,在旁人看来是多大的悲剧!一场功夫全白费了!按照正常剧情走向,不是应该成了知名画家,名满天下吗?就算主人公死了,他的作品也要昂贵无比,就跟梵高一样,这种结尾才温暖人心,才励志,才打脸啊!毛姆偏不。然而,这正符合思特里克兰德极端的个人主义个性,他画画都不给人看的,从不让人评价,就自己画,想画什么就画什么,根本不在意什么名声,什么艺术。他追求的是自我,而非艺术,画画只是他表现自我的一种方式而已。他要什么名满天下?要什么作品售价昂贵?思特里克兰德是极端的个人主义者,不在乎任何人的任何看法。烧毁所有画作,这个“悲剧”结尾最好不过,使人物形象更圆满,更自圆其说。

 同样,《刀锋》的结尾也很妙,很多人觉得,既然在寻找意义,肯定最终找到了,大彻大悟,有个确切的解释。不然怎么完结?但毛姆笔下的拉瑞没有。拉瑞最后做了个出租车司机。——这种主人公最后当了司机满大街拉人接客,而不是成功人士的非励志结尾你肯定没见识过吧!但拉瑞的确在一路找寻中成长很多,通过读书学习和旅行,变得更加睿智和成熟,谈吐变得儒雅、理性、富有哲学意味。但他也没说自己已经完全想通了,他还在继续寻找的路上。

 拉瑞的故事最叫人深思的地方在于,当所有人都曾对生活有迷茫的时候,大多数人选择了就这么过日子吧,为了金钱、利益、婚姻、家庭等世俗理由,庸庸碌碌地生活。拉瑞没有被身边的人左右,他选择了截然不同的人生,以修行的方式,去寻找人生的意义——即便最后也没找到什么确切的结论——但这一路,拉瑞内心很充实,他确实找到了一些使自己更丰满的东西,摆脱了一开始的空虚和迷茫。

 同样的思特里克兰德,没有被身边庸庸碌碌勉强过日子的人左右,决心去画画——即便最后把所有画都烧毁了——但这一路,思特里克兰德很充实,每天都在画画,做自己喜欢的事情,享受精神愉悦。

 这世上很多人追求一个确切的结果,没有结果,没有成就,就觉得这一路白费了,没意义。他们讲究很实际的结果,和效率,功利心极强,凡事一定要高效,不肯浪费时间。拉瑞和思特里克兰德,他们是理想主义者,虽然不知会走向怎样的结局,但他们乐于这一路的寻找过程,慢慢摸索,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很满足,很充实。追逐寻求意义的本身,就是一件很有意义的事情。这一路不是白费工夫,是漫长的修行和历练。

 《刀锋》里有句话,用我的语言翻译过来是这么个意思:“每个人的内心深处都会有一些争议性的声音,大多数人对此选择忽略,不在意,但有些人能够倾听这些声音,并跟随这些声音走。这些人,要么就是疯了,要么就是成了传奇。 ”

 真要每个人都跟着自己内心的声音走,想干嘛就干嘛,这世界肯定得乱!一群疯子满大街跑!传奇少之又少。但我们不必担心这个。用《月亮和六便士》里思特里克兰德的话来说,这世上大多数人都不会、也不敢跟着自己的心走,他们只是庸碌地过日子而已,成为这社会安稳渺小的一份子,默默无闻,碌碌无为。

 拉瑞和思特里克兰德都走在自己的修行路上,心无旁骛。思特里克兰德的个性比较极端,把他人视为无物,看不起女性,看不起爱情,看不起婚姻家庭,和女人在一起只是为了发泄欲望。拉瑞类似,觉得性生活只是一种娱乐,并非必需品。这种对女性、对性爱的看法,只怕要被很多女权主义者反感,但联系毛姆自身的情感经历,附上一些戏谑的味道,就很容易明白了。

 但是,性欲望也是一种显著代表,也即,在大多数人眼里必不可少的东西,家庭、婚姻、子女、工作、社交、礼仪,在拉瑞和思特里克兰德看来,都并非必需品。思特里克兰德是躲之不及,深感厌恶;拉瑞是随心所欲,并不强求。他们的人生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去做,不想浪费在这些无关紧要的事情上。

 有人觉得比起思特里克兰德的伤害性,极端性,火爆脾气,拉瑞比思特里克兰德更成熟,更随和,更接地气。我只觉得,他们世界观不同而已,过自己想要的生活就好。思特里克兰德根本不屑于跟任何人相比较。拉瑞是不介意他人的看法。

 有人觉得拉瑞的家庭身世决定他可以流浪,寻找真谛,过理想主义的生活。——拉瑞是孤儿,无父无母。看看思特里克兰德吧,人家为了追求自我,四十多岁抛家弃子,放弃一切财富和束缚,远离稳定的家庭生活和社会交际,去了遥远的巴黎学画画,过有一顿没一顿的艰苦日子。

 要给自己找理由,安于现状,庸碌一生,总是有理由可找的。真想冲破世俗枷锁,不顾一切去寻找人生的真谛,就不需要任何理由,只需要内心的一鼓作气,从此刻就开始修行,上路。

 只要上路了,就算最终在旁人眼里你一无所获(哪里是真的无获呢),这一路,你必然拥有修行的充实和风景,你必然是非常满足的,不空虚,不迷茫。

 有人觉得毛姆的《刀锋》和《月亮和六便士》是在怂恿别人脱离社会、一意孤行,太煽动,有点反社会反人类。这太敏感了。对此,毛姆在《刀锋》的开篇就引用了:“一把刀的锋刃很不容易越过;因此智者说得救之道是困难的。 ”

 毛姆把别人的生活写得看似很容易,但实际上对于读者来说,下定决心的过程就如同刀锋,是不容易越过的。拉瑞的理想主义生活,读书旅行体力劳动,思考人生,而不是按部就班地上班下班结婚生子,你也许憧憬、幻想,但你真敢去过吗?这种离经叛道的人生故事,只会有人会被启发,顿悟,不会有人被引导,改变。就像《月亮和六便士》,我自己读了,决心辞职写作,因为我之前就萌发了这种打算,一直在内心深处潜伏波动,最终被思特里克兰德唤醒;但我把这本书推荐给那么多朋友,很多人都说,读了全无感觉,大概他们本来就没想要过那种理想主义的生活吧。《刀锋》也是一样。有修行想法的人,是一盏灯;没修行想法的人,接着过平淡日子吧。

  我精心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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