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房子需要夫妻双方签字吗只要是合法的夫妻,并且有了结婚证书,那么,都要拿着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产证,契税证,两人户籍所在地住房情况证明,一起去房管办理签字手续,才可以卖出房子给别人。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就需要两个人一起去。按照《物权法》,夫妻共同购买的房屋,是否属于共同所有,都要在买卖合同中明确,并在房产证上注明,所以,必须由当事人在场,并进行公证。但若不能来,也要进行公证,领取委托,并说明情况。
夫妇必须携带结婚证和户口本,以便办理结婚手续。除在办理产权证时要求夫妇一同出席外,还须提供房屋抵押贷款的家庭成员的家庭收入证明。当然,在抵押贷款的时候,只要有一个人的工资比较高,就可以通过,而另一个人的工资证明就不需要了。
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有些夫妇同意合伙买房子,因为男方出的钱多,所以房子上就会有男方的名字。但是结婚后,他要求女方从家里要一笔钱,提前还清贷款,在这个问题上要小心,物权法对不动产的所有权是以登记为基础的,如果还款的人没有签订任何协议,而在房产证上写着男方的名字,那么房子权仍是男方。
已交付使用的物业买卖双方,应订立物业买卖合同,合同文本可采用房屋地政局制订的示范文本或自行订立的契约。采用自制合同,双方在办理过户手续之前,应由托经市房产管理局指定的律师事务所进行预审。市,区,县房地产交易主管部门在收到房屋产权转让申请后,应当审查买方和卖方提交的房屋产权转让申请。
其主要内容为,第一,当事人提供的材料是否合法有效。第二,申请书所填材料是否与所填报材料相符。第三,不动产的所有权明晰,是否存在产权争议,其他权利不明的情况,是否属于《房地产转让办法》的禁止转让。第四,受让人能否按照相关条款受让该不动产。
第五,买卖不动产有无抵押。第六,租赁物业买卖时,承租人有无放弃优先购买权。第七,共有不动产的买卖,共有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第八,房地产交易主管部门认定的其它事项。
以上各方面介绍了关于卖房子需要夫妻双方签字吗,以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相关问题。卖房子需要夫妻双方的签字,应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进行买卖房屋。
对不起朋友您把我闹混了。。。。。。你叫的是老公? 那如何出示单身证明?
购房者?证明你们婚前的房子婚后要进行买卖。
1:你们要办理的是过户委托公证,因为房产证没下来,您是不能进行房屋的买卖。同时过户需要公证处办理一个合同公证,去土地局将土地证过户,房产证办理的事,顺便和买家一起问一下开发商能不能改一下合同,如果能将购房合同改成购房者的名字也可以,改完以后购房者在等着什么时候能办房产证再去办就行。
2;房产证下来的时候是你老公的财产,并不属于夫妻财产。按照婚姻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房子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也就不存在一人一半的问题。同时,婚前财产属于个人所有,不会产生经过几年转化为共同财产的问题。
3;没必要为了打消对方的疑虑去开配偶单身证明,因为那个房子的合法拥有人是你丈夫,房子是在你们婚前买的,属于个人财产,他有权进行房屋的买卖,不用去做夫妻财产约定公证。
希望上面的东西能对您有用。祝您房子卖个好价钱。。和财源滚滚。。。。
渴望给个最佳。。。谢谢
法律分析:卖房可以不办理公证,可以直接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转移登记。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不可以办理。
根据《关于夫妻之间房屋土地权属变更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或另一方所有的。
在办理房屋过户的时候,如果夫妻双方有一人无法到场的话,必须要先写份委托书再去公证局进行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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