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夫再婚了,你会有什么感受?听听这些过来女人的真心话是什么?
一对夫妇离婚七八年了,期间没有联系过。 本来,两人已经没有关系了,但当女性听到前夫再婚的消息时,还是生气了,做了无法理解的事。
前夫结婚那天,女性买了很多花环、纸片人等葬礼品,自己开车送到婚礼现场。
男人的婚礼被搅了,在闺蜜面前他很难发作,婚礼结束后拦住前妻毒打,殴打前妻让他住院,但他也被故意逮捕拘留了15天。
既然离婚了,夫妻就应该经常聚在一起分手,即使不互相祝福,至少也不能破坏对方的生活。 与其一直和过去的错误纠缠,不如忘记,好好经营现在的生活。
但是,有多少离婚女性足以无视前夫的幸福? 关于这个问题,我采访了三个离婚的女性,听了她们心中的话,真的放心了吗?
前夫再婚了,你有什么感受? 采访三位离婚女性,听听她们的真心话
陈先生,32岁,离婚一年,现在单身
从拿到离婚协议书的那一刻起,我就和前夫没有任何关系了。 从那以后,他走在他的阳关道上,我走过我的独木桥,谁也管不了。
离婚后,和前夫再也没有联系,偶尔在街上见面,也装作没看见,低头悄悄地溜走了。 这个状态也很好。 至少我们俩都不纠缠。 打扰了彼此的生活。
之后,从朋友那里得知前夫再婚了,虽然心里很痛苦,但装作没事的样子。 如果他再婚的话就再婚吧。 我们俩都收到了离婚证书。 你要求我不要再婚吗?
我不会祝福她,但我不会再说伤害别人的话了。 不管我怎么闹,这婚姻都不会打破镜子,所以与其把时间浪费在这个忘恩负义的人身上,还不如照顾孩子,经营现在的生活。
王先生,36岁,离婚3年,再婚
离婚这几年,我已经建立了新的家庭,和前夫联系很少,即使偶尔打电话,也是为了孩子。 孩子每月的生活支出,我会在笔记本上详细记录,月末和他拉平一半。
离婚时间久了,我内心的不满也没那么沉重。 我和他现在只谈条件。 我希望他能多给孩子一些钱,就像每次聊天都坐在谈判桌上一样。 但是,如果是为了孩子的话,前夫很高兴不抱怨。
三个月前,前夫再婚了。 那天我没露面,让孩子参加他的婚礼,送了礼物。 毕竟,我们有各自的家庭,不需要因为过去的错误而彼此敌对。听说前夫再婚了,心里感觉怎么样? 那么,我只能回答你两句话。 无感。 离开这么多年了,我和前夫的恩怨早就平了,成了陌生人。 如果他今后还像往常一样对孩子好的话,我就不会和他为难了。
林先生,32岁,离婚两年,现在单身
前夫没有邀请我参加他的婚礼,可能是为了小偷。 但是,他结婚那天,我还带着孩子出现在婚礼现场,让孩子在前夫和新欢面前叫“爸爸”。
虽然我不知道为什么要那样做,但是只要能让他痛苦,我就很高兴。 毕竟,我为这场婚姻付出了太多,你把我当旁观者,看着前夫结婚生孩子,我做不到。 另外,很不甘心。
那天晚上我还开车去前夫家,在他面前烤了婚礼的照片。 我疯了一样,满脑子仇恨,做了很多傻事,想不惜自己,破了名,让他感到痛苦。
但是,做完这些傻事后,我又觉得自己很伤心很幼稚,父母也对我说:“这样报复他,你真的开心吗? ”
我哭得说不出话来,报复前夫后,我感觉自己的心更痛了。 那天晚上,我清空了微信里所有的****,发了朋友圈“重新开始”。 忘记过去,从一开始就再活一次。
现在的我,不会祝福前夫,但不会做伤害自己的傻事。 我以前很痛苦,所以我今后必须过得比他好。
其实很多女性都是这样的。 即使离婚也要呼吸,不想对方过得比自己好。
但是在我看来,正是因为经历了离婚,女性才应该多看看自己需要的东西。 如果不和负疚的人继续纠缠,只会让自己陷入执念,越来越痛苦。 但当你抛弃过去,乐观地继续生活的时候,你真的赢了。
在人生中,我们经历失败,走错路,结婚认错人,过半生,意识到那是无法挽回的错误。 但无论多么后悔,我们都应该向前看,而不是浪费时间,和过去的错误交织在一起。
愿你也能放弃过去,余生高,不要浪费韶华,与“烂人”纠缠。
我认为是真心,人都是有情的毕竟是自己的曾经现在遇害了女儿无人管当然要管
我认为来女士的前夫余先生发声的意思是这样的: 他是站在自己亲生女儿,即来女士大女儿的角度上说的,而不是单纯的指自己,因为他和来女士的小女儿没有血缘关系,他没有资格监护。
余先生发声是出于什么目的?我认为这个很好理解, 作为亲生父亲,他当然考虑亲生女儿的利益,财产就不用说了,那是明摆着的事。
另外,来女士的大女儿岁数并不不大,估计结婚也没几年,一方面,可能要上班工作;另一方面,可能家里还有小孩要照顾。如果,姐姐成了妹妹的监护人,势必经济和时间负担是很大的,那作为亲生父亲来说,是不是要替女儿分担一下压力。
所以,余先生自然是要和女儿以及自己现在的老婆商量这个已经摆在眼前,而且必须要面对的问题的。
余先生的发声是不是出于真心?
我认为是真心的,因为在可指定的监护人名单中,来女士大女儿作为妹妹监护人的可能性是最大的。
首先,第一顺序的可指定监护人肯定是爷爷奶奶和姥姥姥爷,从来女士和其丈夫许某利的年龄推断,小女儿的姥姥姥爷和爷爷奶奶岁数应该都不小了,监护能力应该有限。
其次,在第二顺序的可指定监护人肯定就是哥哥和姐姐,而来女士小女儿同父异母的哥哥还没有成家,还没有结婚,连婚房都还没有呢,这样的话,哥哥能够给予的生活保障能力也有限。
而来女士小女儿同母异父的姐姐已经结婚了,生活比较稳定。所以,来女士大女儿作为妹妹监护人的可能性是最大的。
因此,我认为余先生的发声是出于真心的,也是摆在他的亲生女儿面前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
首先,我想问题一般不会朝着人性本恶的方向去想。刚才听了余先生的电话采访,他的并不是说自己去监护,而且自己的大女儿去当监护人,而且他说的,不仅是大女儿自己同意,还需要一家人考虑。
这件事发生后,余先生并没有第一时间发声,是媒体等去采访他才发声的。
一个11岁的女孩,母亲被害,而杀人凶手是自己的父亲。第一,这个阴影会一直伴随着孩子的成长,要想消散会很难;第二,目前网上都讨论得轰轰烈烈,在现实生活中,她的亲戚、朋友、同学、家长是不是会指指点点,讨论不休?是不是更会给她的心灵造成伤害?第三,她母亲那方的亲戚会不会因此而牵怒于她,还真不好说。
女孩要想从这个黑洞里挣扎出来,只要得到更多的爱,让她逐步忘记这些可怕的场景。从我这样的一个局外人来说,说真的,内心非常心痛这个小姑娘,我宁愿相信来女士的前夫余先生也是抱着这样的想法来谈论这件事的。
第一:来女士虽然有家产,但是至少可以肯定的是,她被害的这个屋子成了凶宅,而无法处理,是财产,也是一笔死财产,无法变现。
第三:余先生本身家庭条件也不错,他没有必要去贪图来女士的财产。
所以,综上所述,我相信是他内心的善良,虽然来女士之前伤害过自己,但是不计前嫌,愿意和大女儿承担抚养问题,而不是有所图。不管最后怎么解决,我都是从内心心疼小姑娘的,她的人生之路,还太长。但愿她能 健康 快乐地成长。
拉倒吧,你来凑什么热闹,跟你有啥关系,真是咸吃萝卜淡操心,尽管你可能出于真心,不管你有什么企图,你一个毫无血缘关系的人,有必要捡这烫手的山芋吗?
一、你忘记了痛吗?
想当年,你的发妻来女士是怎么出轨,抛弃你和女儿的?那时的难过、悲哀与无助,你都忘记了吗?监护她和杀人犯的女儿,每天看到这个孩子,心都会如刀扎一样刺痛着,这是人家爱情的结晶、出轨的证据,多么打你脸啊,你心有多大呀,能装下让你绿得发毛的东西吗?
二、你傻了吧?
你前妻的小女儿的叔叔已经打算领养了,你就别掺和了,人家有血脉关系。你是不是傻了?想上热点吗?你真心到是有可能,毕竟你曾是受过伤害的人,你要图前妻的资产吗?两套房和百万存款,这可是不菲的,那你别痴心妄想了,跟你啥关系也没有。
不管怎样,你能勇敢发声,为你点赞。但你别忘了,是你的跑不掉,不是你的怎么求也不行!
不论真心与否,现在看起来这是最好的选择,我记得看新闻里说来女士夫妻二人的父母都已过世,那么按顺位排在前面的就剩同父异母的哥哥和同母异父的姐姐,交给哥哥抚养估计全国人民都不会同意,一方面他父亲的犯罪情况,一方面这个哥哥还没有结婚,自己的事都搞不清楚呢,怎么照顾这个妹妹
在大家看来交由姐姐抚养是最合适的,但姐姐毕竟结婚有自己的家庭,突然家里多一个11岁的孩子想来也不太方便,还有一点最为担忧的就是小女孩在某种意义上来说,是姐姐杀母仇人的女儿,谁也不知道这会不会成为一个心结,虽然是成年人,但就怕情绪激动的时候言语伤害到小女孩
这时候来女士前夫以女儿的名义来抚养小女孩,可以在中间做为适当的缓冲来调节姐妹俩的感情,感觉还是挺合适的,新闻报道他就住在事发小区,来女士的家里人也可以经常去看看小女儿
其实我感觉最好的方案是有人可以带小女孩离开杭州,去一个没人认识她的地方生活学习长大,还在原地免不了会受到一些风言风语的影响,遗憾的是想来想去也没有合适的人
来女士遇害后最受伤害的是来女士和许某十二岁的女儿。小小的年龄如何受得了妈妈被爸爸亲手杀害的悲伤心情,如何承受得了自己的亲生父亲竟然深藏着如此残忍恶毒的灵魂。这对一个幼小的心灵来说无疑是在滴血。
来女士和许某都是二婚,来女士和前夫育有一女儿,和前夫离婚后与许某结婚也育一女儿。来女士遇害后前夫考虑把来女士和许某的女儿作为监护人,前夫这样考虑是正确的。暂且不说来女士和前夫离婚有多大的怨气,俗话说:一日夫妻百日恩,何况来女士和前夫育有一女儿,现在来女士遇害了,不管之前有多大的仇和恨,都不能算在小女儿身上、小女儿是无幸的。
前夫能考虑把来女士和许某的女儿作为监护人,这有利于小女儿的成长。这是一个有良知的前夫,并不是贪图来女士的财产而选择接受小女儿。
当然在这重大的案件面前,来女士所有的财产法律会出面公正处理,任何个人是争不来的。
再说来女士和前夫育有一女儿,现在考虑把来女士和许某的女儿接到身边,两姐妹在一起,姐姐在生活中能帮助妹妹,让妹妹在失去妈妈后能享受亲情的温暖,这无疑是一件大好事。
真心的希望来女士的前夫能把来女士和许某的女儿当成自己的亲女儿抚养,让小女儿能平平安安,健 健康 康的成长。
杭州杀妻案告破,凶手许国利必将身陷囹圄,甚至走向断头台。
对于刚刚12岁的小女孩来说,不得不面对妈妈惨死在爸爸的手下,而爸爸也将受到重罚的悲惨局面。
现在急于面对的问题:谁来担任小女孩的监护人更合适现实问题是,小女孩怎么办?由谁当她的监护人更稳妥,更有利于小孩子的成长和心理 健康 。
目前,小女孩同母异父的姐姐,正在和她的父亲余先生协商担任监护人事宜。
今天,凶手许国利的弟弟对媒体表示称,愿意作为监护人抚养哥哥的孩子,因为自己也有个同龄的女儿,不会亏待孩子。
先普及一下民法对监护人的规定出现小女孩的情况,第一监护人应该是女孩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二顺序监护人可以由哥哥、姐姐担任。
很不幸的是,小女孩的祖父母、外祖父母都去世了,只能在第二监护人中选择。
按照民法的相关条款,许国利的弟弟不符合作为监护人的规定,先排除在外,我们权且认为他的抚养要求,完全是出于好意。
应该由哥哥还是姐姐来担任监护人?剩下的,就只有在同父异母的哥哥、同母异父的姐姐中做出选择。
必须说明,目前受害者留下了两套房子、七位数存款等价值千万的遗产,完全可以给小女孩提供很好的物质保障。
有了物质基础,监护人要承担的责任,主要是为女孩提供好心理疏导,做好女孩的学习和生活的条件保障即可。
老警认为,由女孩的姐姐作为监护人,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和发展。
为了孩子的长远考虑,应该成立专门的组织负责监管和监督当然,不管是哥哥还是姐姐当这个监护人,老警都建议村委会或者相关部门介入,做好小女孩的心理干预。
同时,成立专门的组织,一方面监督遗产的使用去向,一方面监管监护人是否正确履行职责,确保小女孩不再受到二次伤害。
老警建议 社会 力量的介入,就是想让这个可怜的小女孩,感受到来自 社会 的关爱,体会到人情温度,从而坚强活下去。
再次建议,不管谁来当这个监护人,一定要有 社会 力量的介入和监督。
一个50多岁的人,这时候发声要照顾小女孩,是为了图房子和存款吗?
我觉得不是,应该是真心想照顾来女士的孩子。
虽然来女士当年抛弃他和大女儿,下嫁许某利,给了他很深的伤害。但是能够不计前嫌,发声愿意照顾小女儿,肯定是出自其善良本意,毕竟小女孩才11岁,这样的打击实在太过残忍了……
像许某这种冷血凶残,贪婪无度的人还是很少的。来女士前夫是她大女儿的父亲,大女儿已经成家自立,可能无暇照顾,小女儿的祖父母年事已高,也只有他是比较适合的监护人了。
经过许某利杀妻案的影响,让人们对婚姻更谨慎,更注重婚姻交流。虽然有天津杀妻骗保案,上海杀妻藏尸案,还有四川杀妻案,但是要始终明白, 社会 上终归是好人多,像许某利等人,只是极个别现象。他们只会带给我们对生活的思索,但并不能阻挡我们生活的脚步,明天依然美好
据邻居称杭州来女士丈夫不爱说话,不喜欢与人交流;据来女士的表姐夫称,来女士丈夫是一个很有礼貌的人。
来女士丈夫名叫许国利,浙江省绍兴市诸暨市人,案发前为杭州某公司驾驶员,1987年开始先后在省内外多地从事鱼粉和养殖生意。
许国2018年到杭州工作,被害人来某某,是许某某妻子,杭州户籍,系杭州某公司保洁员。夫妻二人2008年再婚,案发前共同居住在杭州市江干区 。
扩展资料2020年7月25日上午10:00,杭州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披露了备受关注的 " 杭州女子失踪案 " 的案情。案件被定性为 " 一起有预谋的故意杀人案件 "。
犯罪嫌疑人、死者的丈夫许国利被捕后,据其初步交代,其因家庭生活矛盾对妻子来惠利产生不满,2020年7月5日凌晨,在家中趁来惠利熟睡之际将其杀死,分尸后分散抛弃 。
2020年8月6日,杭州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许国利批准逮捕。
你前夫已经跟人家要结婚了。这说明你俩已经过去了。虽然你们以前有多么的相爱。但是人家现在已经要结婚了,你还是把人家忘了吧。你就是头疼,哭死也没人管你了。你还在意那些也已经于事无补了。还是放下吧,该放手时就放手。自己调整好心情,寻找下一段感情。等你遇到了好的对的人,你千万不要错过了。你前夫已经跟人家要结婚了。这说明你俩已经过去了。虽然你们以前有多么的相爱。但是人家现在已经要结婚了,你还是把人家忘了吧。你就是头疼,哭死也没人管你了。你还在意那些也已经于事无补了。还是放下吧,该放手时就放手。自己调整好心情,寻找下一段感情。等你遇到了好的对的人,你千万不要错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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