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存款放父母名下还是自己名下

婚前存款放父母名下还是自己名下,第1张

婚前存款放父母名下还是自己名下

 婚前存款放父母名下还是自己名下,在我们国家一方婚前取得的财产是属于个人财产,婚前的财产都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如何证明何为婚前个人财产感到困惑,以下分享婚前存款放父母名下还是自己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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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分析:婚前存款放父母名下还是自己名下各有优缺点。

 婚前存款放在父母名下的好处是可以不与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混淆,但是缺点是该存款给父母后就属于是对父母的赠与,存款的所有权将转移给父母。

 婚前存款放在自己名下的,处理不妥当可能会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混淆,离婚时难以证明该存款是属于婚前财产,但是婚前存款放在自己名下的,自己并不会完全丧失所有权。

 因此,如果想要将婚前存款放在父母名下的,可以在以后请求父母再将存款赠与自己;如果将存款放在自己名下的,应当尽量开通一张储蓄卡单独存放婚前存款,并不再随意取用,避免混淆。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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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婚前存款不要和婚后收入混同

 很多人结婚前,自己的账户本身就有一笔不菲的存款,但是婚后每个月的收入,还是存在这张卡里,日常的花销也用这张卡。不断进进出出,久而久之,根本就分不清婚前存款有多少,婚后收入又占多少。

 那么离婚的时候,法院也只能当做共同财产来进行分割。

 最好的办法,就是在婚后另外办一张卡,和婚前存款区分开来。婚后的收入和支出,都通过这张卡来实现,那么哪些是个人财产,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就一目了然了。

 如果万不得已,需要动用到个人婚前存款,也记得要明确是借款、赠与还是代持。

  2、用婚前财产购买车辆、房屋,记得登记在自己名下

 这里有一个很典型的例子,就是婚后买房的,如果房款来源全部是你婚前个人财产——婚前存款也好,出售婚前房子所得的款项也好——记得只登记在自己名下。

 登记在个人名下,只是婚前财产在形态上的转变,并不影响财产性质;但如果登记在双方名下,则视作你对配偶的赠与,权属就会发生变化。

 如果婚前财产不足以支付新房的全部费用,也记得在房产证上注明各自所占的份额。

  3、实物财产要牢牢握在手里

 我们知道,结婚的时候,女孩子一般都会收到三金、钻戒还有各种首饰、陪嫁。有些婆婆会提出要求,说帮你保管,这时候千万不要答应。

 因为这些实物财产是没法标明为谁所有的,也很容易藏匿和丢失,一旦对方不承认,你无法举证也就拿她没有办法,最终只能吃哑巴亏。

 所以对于实物财产,特别是贵重物品,一定要自己牢牢掌握在手里。

  4、彩礼要在婚前收

 第四点很多人都会忽略。不少人认为,彩礼就是个人财产!殊不知,彩礼婚前收和婚后收,性质大不同。

 婚前收到的嫁妆、彩礼,一般都会认为是女方婚前个人财产;但如果是婚后,被视作婚后收入的可能性更大,离婚时也只能当做共同财产分割。

 另外也要注意,婚前彩礼不要和婚后财产混同,理由和上面第一点相同。

 总之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最好界限分明,不要含含糊糊,否则很容易你的变成我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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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存款在父母名下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存款在父母名下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具体主要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各项合法收入以及由该收入转化而成的各项财产和财产性权利。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自结婚登记之

  日起至离婚登记或离婚判决生效。具体的应包括:

 (一)夫妻双方各自的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性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四)继承或接受赠予所得的财产;

 (五)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的所得额;

 (六)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七)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八)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二、离婚后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条件和时间

 (一)双方协议离婚后反悔的,因为协议离婚民政局只作形式审查而非实质审查,仅仅体现了当事人的意志,协议离婚的财产分割内容未得到国家公权利的认可,如果一方有异议或反悔的话,仍然享有诉权,可以向法院起诉。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九条: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受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二)对于离婚时应当分割没有正确分割的财产要求再次分割。

 《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在此情况下,诉讼时效适用《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三十一条: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

  (三)对于离婚时没有分割的财产。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八条: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

 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男女平等原则

 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

 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

 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四)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五)给予补偿原则

 依《婚姻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的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是指依法分割夫妻财产时,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可向另一方要求补偿,补偿是从分割后的财产中支付,分割的财产不足支付的,从其个人财产中补足。

  (六)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由一方的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提出婚姻损害赔偿。《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1、婚前存款,这是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处理;

2、如果婚前存款与婚后收入混同无法分清,则离婚时会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一、财产公证的流程为:

1、准备好相关材料。

2、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一般不允许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个人来办婚前财产公证。

3、公证申请被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公证员的提问,公证员会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义务,告诉当事人签订财产协议后承担的法律义务和法律后果,当事

4、双方当事人在公证员的面前在婚前财产协议书上签名。至此,婚前财产公证的办证程序履行完毕,当事人可于规定期限日凭收费单据来领取公证书。

二、财产公证所需要的材料:

1、个人的身份证明。

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

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

4、与公证相关的其他材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婚前的存款放哪里安全

 婚前的存款放哪里安全,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夫妻结婚之前都是有着属于自己的婚前财产的,这样的存款也是我们自己可以随意使用的,下面为大家分享婚前的存款放哪里安全。

婚前的存款放哪里安全1

 存放在哪里都不安全,最好是婚前有协议。

 第一、婚前财产公证必不可少,婚前财产的话,毕竟是自己拼搏很长时间获得的,还是做好公正,才是对自己负责的方式。

 第二、企业或婚前财产协议中一定要有股东离婚时股权分割相关内容。作为企业主的话,人生中最重要的事情之一就是自己的企业。

 第三、家族资产尽量不要全部转移到自己名下,从资产隔离的角度可以考虑财富信托,通过资产的转移做好风险规避。

 第四、公私资产要做好隔离。

 

  第一:财产协议

 财产协议的话,可以约定财产的分配等等,可以一方持有或者是共同持有等等的方式,所以,约定里会详细写明财产的种类、数量、价值等。婚前财产归属以及婚后财产应该如何的归属,可以共同持有或者个人所有。一般协议的话,适合经济差距较大的家庭。普通的家庭的话,主要需要注意的就是婚后财产的归属,房产或者增值的部分,是最具争议的部分。

  第二:股权分割:

 股权的话,因为影响着控制权以及公司发展等等。在婚姻法有解释过其中的要求。

 其中的要点就是看是否有公司章程,有章程规定就按照章程规定,没有就看法律所指的其他股东情况的了。

  第三:孩子

 一个家庭的话,一旦出现离婚的情况,最受伤害的就是孩子了,对孩子的成长肯定会有影响的。一般还是尚小的时候,都是女方会相对优先的。在还是有自己的判断意识的时候,就是看孩子自己的判断的。

婚前的存款放哪里安全2

  一、婚前财产怎么判定

 1、婚前财产指的是结婚之前夫妻个人都已经取得的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只要是合法获得的都会受到法律的保护,并且是属于个人婚前财产。个人的婚前财产,在结婚后也不会因为婚姻关系而发生性质的改变,也不会算作为夫妻的共同财产,依旧为个人所有。

 2、在结婚前个人所得到的财产,包括了工资奖金或者做生意获得的收入,继承了遗产或者是别人赠予的所得的财产都是属于个人的合法收入属于婚前财产。并且如果遇到两个人结婚前买房的话,做过公证确认只属于其中某一方的话也是属于个人的婚前财产,并不作为婚后财产来处理。

  二、婚前的存款放哪里最安全

 1、婚前的存款放在哪里的话,主要还是看个人的选择的。如果是担心结婚以后个人的婚前存款,会因为婚姻的关系发生改变,或者是被对方纳入夫妻共同财产的话,可以在结婚之前跟配偶签署婚前财产协议的',这样的话可以确认婚前银行存款为多少个人名下的存款这些问题做过签署协议的话是受法律保护的,不管到什么时候存款都是属于个人自己的。

 2、在结婚前把自己的存款就全部汇总在同一张银行卡上,然后再婚后的话重新办一张新的银行卡,在婚后的生活中经济收入或者是其他的生活开销,全部用婚后办的银行卡来出入帐,而婚前这张银行卡的话是不作为出入的,那么如果涉及到所有权的问题,只要根据开卡的时间和最后汇入的时间来区分就可以了。

婚前的存款放哪里安全3

  怎样保护婚前的存款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一方婚前取得的存款是属于个人财产,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存款归一方所有,离婚时不进行分割。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夫妻约定财产制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婚前的存款规定

 1、结婚前双方签署《婚前财产协议》,确认婚前银行存款为多少,个人名下财产有哪些。

 2、把婚前的银行存款全部汇总到一张银行卡上。婚后重新办理一张新的银行卡,婚后收入和生活开销都从这张银行卡出入账。

 3、如果以婚前存款购房购车,务必使用婚前存款的银行卡转账付款,并以个人名义开具发票留存。

 4、如果能再签署一份婚内财产协议,把婚内的大额财产归属约定清楚,则更有保障力。

 新《民法典》将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婚姻法》及其相关解释的有效期将于2020年12月31日结束。届时,与《民法典》相冲突的条款将失效,并被新的司法解释所取代。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1063条下列财产应为配偶一方的个人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人身伤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属于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属于一方的其他财产。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婚前一方取得的定金属于个人财产,夫妻可以约定定金属于一方,离婚时不得分割。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医疗费用、残疾人生活补助和一方因身体伤害取得的其他费用;

 (3)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仅属于丈夫或妻子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属于一方的其他财产。

 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期间所得的财产和婚前财产归自己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归自己所有,部分归共同所有。该协议应采用书面形式

就目前这种情况而言的话,女人婚前的存款,最好放在家里面是最好的因为放在家里的话,其实也是最安全的一个地方,我们以前的时候,在结婚之前都会把存款放在家里面,因为放在家里面的话我觉得是最安全最好的地方,如果你放在外面了,弄不好的话还是会丢掉的话如果你把钱借给了那你想要回来也很困难,但是我,情况之下,那么我觉得本地,把钱放在银行卡里面是最好的。

自己单独支配处理。

先说一个例子,我有一朋友,她是女生。当时她在结婚之前,也是有个人存款的,当时的记录是有二十万。结婚之后,因为各个方面的生活开销,花了很多钱,到了离婚处理离婚案时,银行存款里仅仅剩下6万元。她认为:这6万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并且男方应该补偿她14万元,因为这20万元是她的婚前存款。

可是,实际上,她想的完全是不能实现的,男方不仅不需要给她任何的补偿,相反,她要把她剩下的6万元拿出来分给男方3万元。因为,婚前存款经过出账入账,已经与婚后收入发生混同,无法区分,会被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那么,如何才能让婚前存款仍然属于个人财产,在紧要关头由个人支配,离婚时也不会被对方分走呢?

下面给出几条建议,如果想达到上面的目标,必须要这么做,不要害怕伤感情什么的,如果结婚前发现问题,那也挺好。第一,结婚前双方签署《婚前财产协议》,确认婚前银行存款为多少,个人名下财产有哪些。第二,把婚前的银行存款全部汇总到一张银行卡上。婚后重新办理一张新的银行卡,婚后收入和生活开销都从这张银行卡出入账。

第三,如果您购买比较大件的东西的时候,比如房屋和汽车,使用的是婚前个人所有,那么请您必须使用结婚前存款的银行卡转账,并以您自己的名义开具发票。第四,如果能再签署一份婚内财产协议,把婚内的大额财产归属约定清楚,则更有保障力。为此,我们特强调如下,婚前协议、婚内协议,在本方案里都不是必须的!重点是:婚前银行卡、婚后银行卡,分开用。

法律主观:

一、婚前个人存款离婚后如何分配

婚前个人存款,在没有特殊书面协议的情形下,离婚时不进行分配。因为该存款属于个人婚前财产。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二、婚前存款在离婚时,仍属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吗?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婚前财产要转化为共同所有,必须以双方书面约定为前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仍作为个人财产。

即使该存款是在双方同居期间的存款,仍应当视为个人的财产,而不应作为日后的财产分割。除非双方就此已作出协议。

所以,婚前存款在离婚时,仍属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

三、离婚时婚前存款的取证方式

(一)如果有双方出资时的书面声明,那么可以直接作为要求返还的证据,但这种情形比较少,因为大多数人碍于情面,在夫妻感情尚好的时候是不会写下这种凭证的;

(二)如果出资购房时是以银行转帐的方式从自己婚前已有的积蓄账户转至购房出资账户,则可以到银行查询当时的转帐记录,只要在法庭上能证明那笔钱在结婚前就已存在,则可以直接说明问题;

(三)如果是在银行提取现金,然后购买房产,就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取现的时间与购房出资日期间隔不长且数额能够对上,那么法院也是可以认可的,为了稳妥起见,最好再配合证人证言加以补强,以说服法官;

(四)上述证据都没有,也可以在双方闹僵之前采取录音取证的方式,在双方谈判时取得证据。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女人婚前财产处理方法:    

1、女人婚前的存款就属于女方个人财产,不会因为结婚而在婚后变成共同财产。    

2、如出于避免以后产生争议的考虑,可以由夫妻双方签订协议来确认该存款为女方婚前财产及女方个人财产。    

3、属于自己的财产,可以自己处理。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引者注:此处十七、十八条即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多数情况属共有,婚前财产及其它一些符合条件的属一方所有)    

6、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7、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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