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婚前买房贷款婚后不算夫妻共同财产。但属于个人财产,如果是婚后共同还贷部分是共同财产,离婚可以分割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的,该房屋仍为其个人财产,按揭贷款为其个人债务。婚后配偶一方参与清偿贷款,并不改变该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夫妻一方婚前贷款买房,婚后双方还能贷款买房吗?; 现在越来越多的情况是夫妻一方在婚前贷款买房,然后在婚后又想双方共同贷款买第二套房,那么像这种情况夫妻一方婚前贷款买房,婚后双方还能贷款买房吗?就这个问题,给大家分析了几种情况,具体如下。
情况一:夫妻一方婚前贷款买房,贷款已还清
这种情况,婚后夫妻双方还能贷款买房,并且根据政策来看,还能算首套房,贷款的话首付只要出2成-3成。
情况二:夫妻一方婚前贷款买房,贷款未还清
1、婚后如果夫妻共同还贷,并且还想贷款买房的话,根据的政策,就属于二套房了,不仅贷款利率会增加,首付也会增加到5成-6成。
2、有的银行对于已经有房贷的家庭再申请房贷,要求会比较严格。如果说征信记录出现了逾期还款,并且夫妻二人还款能力没有达到贷款要求,则银行会拒绝本次贷款申请。
情况三:限购地区情况特殊
限购令仍然没有撤销,在很多地区规定,限购地区只能购买一套房,因此如果说婚前夫妻一方婚前贷款买房的房产就在限购区域,那么很有可能婚后就无法贷款买房了。具体贷款买房情况,需要根据当地的买房政策来决定。
夫妻一方婚前贷款买房,婚后双方能否贷款买房,要分以上几种情况来看。同时,贷款是否还清还关系着首套房与二套房的鉴定,对于二套房的政策普遍来说是不友好的,因此如果要贷款买的是第二套房,家庭的还贷负担还是比较重的。
结婚前双方有房贷婚后是共有财产吗这句话的意思是,夫妻双方在结婚之前是否各自都拥有一套住房,且申请了住房贷款。如果是这样的情况,那么就可以选择在的扣个人所得税的时候,有一部分抵扣优惠。但是,夫妻双方在结婚之前可以独自抵扣个人所得税,而且是按照百分之百的优惠抵扣,如果是两个人结婚之后,那么只能按照一套住房的贷款抵扣优惠来执行。双方可以选择任意一方进行全部抵扣,也可以选择各自扣除50%。
这是个人所得税处理比较灵活的显现,也不是说这是一个相关部门的斤斤计较,而是为了让发展成果,惠及更多民众贷款抵扣的首要条款,就是个人进行首套住房贷款时,可以在个人所得税计税上面存在部分抵扣优惠。如果双方在结婚之前各自拥有一套房产,而结婚之后,在形式上他们算是拥有了两套房产,所以他们必须区分开来。
因为现在年轻人对于房产的需求还是比较旺盛,用自己个人的实力进行住房购买和住房贷款是很多人有实力的人的选择。一旦双方找到了一个可以托付终身的人,然后他们发现对方的经济实力都是比较不错的。虽然他们组成了一个家庭,但是也不是必须让所有的财产都合二为一,也不存在哪一方要为了哪一方委曲求全。
所以,笔者认为,最好的情况就是各自抵扣50%。因为这样的话,就不会存在某一些问题,也不会让一方或者另一方产生付出或者亏欠的想法。虽然这样的话会给对方带来一定的经济负担,但是这是形式所逼。一旦夫妻之间发生什么矛盾,也不会因为各种财产纠纷拖泥带水拖拖拉拉,当然笔者还是希望所有的人都能有一个美好的结局。
法律主观:
不算首套房的,结婚后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成员名下实际拥有成套住房数量不为0,所以不属于首套房。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央行、银监会三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建房[2010]83号)规定: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贷款申请人(以下简称借款人)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应依据拟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二、应借款人的申请或授权,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首府)城市及其他具备查询条件的城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应通过房屋登记信息系统进行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查询,并出具书面查询结果。如因当地暂不具备查询条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登记查询结果的,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贷款人查实诚信保证不实的,应将其记作不良记录。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一)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二)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三)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法律客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一)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二)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三)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四、对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本通知第三条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如未婚,填“否”。如已婚,婚前只有一方有首套住房贷款,填“否”。如已婚,婚前各自都有首套住房贷款,选择其中一方100%扣除,填“否”。如已婚,婚前各自都有首套住房贷款,选择各自按照50%扣除,填“是”。否婚前各自首套贷款,且婚后分别扣除50%是个人税务专项附加扣除的问题,也就是说双方在婚前都购买了房子,结婚后夫妻双方可以分别扣除50%,也可以由其中一套房子的购买方按照100%来扣除,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就可以了。
具体的选择:
1、简单来说,选“是”则夫妻二人分别按50%的比例扣除,选“否”则按个人100%的比例扣除。具体分析为,“是否婚前各自首套贷款”为第一个条件,“婚后分别扣除50%”为第二个条件,只要有一项不符合就选“否”,两项都符合就选“是”。
2、婚前夫妻双方分别买了房,自愿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则选“是”分别按50%的比例扣除。总之就是,即使婚前夫妻双方买的都是首套房,婚后也只能享受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但是可以选择分别按50%的比例扣除,或是按100%的比例扣除。
3、总的来说住房贷款利息专项扣除是以家庭为单位进行扣除的,每月最多可以定额扣除1000元的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婚前各自首套贷款,且婚后分别扣除50%是个人所得税住房贷款利息抵扣时的一个选项,如果纳税人在申报个税抵扣时,该选项选择“否”,那么配偶一方可以享受1000元的定额扣除,若选择“是”,配偶双方各享受500元个税抵扣。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婚前各自首套贷款,且婚后分别扣除50%是个人税务专项附加扣除的问题,双方在婚前都购买了房子,结婚后夫妻双方可以分别扣除50%,也可以由其中一套房子的购买方按照100%来扣除。
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每个月最高为1000元。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在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办理住房贷款时,首套房的利息支出,在本年底按照每月1000元的准备来扣除,扣除的期限也有规定,最长不能超过240个月。
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房贷款利息扣除,夫妻上方可以约定,由谁来扣除,确定了具体的扣除方式后,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是不可以变更的。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四条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本办法所称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第十三条 纳税人应当留存医药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原件(或者复印件)等资料备查。医疗保障部门应当向患者提供在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记录的本人年度医药费用信息查询服务。
第八条 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50%。总的来说住房贷款利息专项扣除是以家庭为单位进行扣除的,每月最多可以定额扣除1000元的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婚前各自首套贷款,且婚后分别扣除50%是个人所得税住房贷款利息抵扣时的一个选项,如果纳税人在申报个税抵扣时,该选项选择“否”,那么配偶一方可以享受1000元的定额扣除,若选择“是”,配偶双方各享受500元个税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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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果是婚前贷款买的房,贷款人是配偶本人,且房产在配偶名下,那么在抵扣个税时只能抵扣配偶本人的个人所得税,在扣除比例选择“是否婚前各自首套贷款,且婚后分别扣除50%”选择“否”,这样配偶就可以享受1000元的定额扣除,若选择“是”,那么只能享受500元个税抵扣。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包含继续教育、子女教育、房屋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以及大病医疗六个专项,其中房屋贷款利息是指纳税人名下有住房贷款正在偿还的,那么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抵扣。
二、纳税人本人或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商业贷款为本人或配偶购买我国境内住房的,是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住房贷款利息扣除,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纳税人可以享受每月1000元的定额扣除,个人所得税住房贷款利息扣除的时间最长不超过240个月。住房贷款利息专项扣除是以家庭为单位进行扣除的,每月最多可以定额扣除1000元的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在进行个税专项扣除申报时,可以选择其中一人按100%扣除,也可以选择夫妻双方各按50%扣除,即每人每月扣除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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