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中国同性恋结婚可以领证么
现行《婚姻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第五条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一条规定,为了规范婚姻登记工作,保障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的实施,保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下简称婚姻法),制定本条例。
从这些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知道,咱们目前的婚姻制度是为异性婚姻设计的,同性婚姻在咱们这里无法登记。同性恋人如果想要通过登记成为合法夫妻,只能在那些允许同性婚姻登记的国家或者地区,按照当地的法律办理。
2在中国同性恋者可不可以领结婚证
曾经由男人来决定女人该不该受教育,白人决定黑人能不能活下去,
后来我们都认为这是荒诞的,如今我们却又让异性恋来决定同性恋能不能相爱
同性恋很正常
同性恋不是病,不是罪,不是错,
同性恋爱情和异性恋爱情没什么不一样,
异性恋不是更正常只是更平常,
无论同性异性每个人在人权上都是平等的,
都渴望自由、平等、有尊严、有爱的生活,
全世界有大概4亿的人群,这个大概有6000多万人。
同性恋是世界上最纯净的爱情。
因为这种爱情可以冲破世俗的樊笼,穿透异样的眼光,接受来自社会的重重困难艰辛。
经过这些最世俗的东西洗涤后的爱情,才是最为真挚动人的。
在爱的灵魂体验上,同性之爱触到了异性之爱没有触到的深度,更接近爱之本质。
他们都是勇敢的人,也都是最干净的人。
这种爱,凡夫俗子无法领会。
这其中的艰辛,也不会有人感同身受。
这世上,有人相信真爱,有人怀疑真爱,
IDLOVES是为同性真爱而生的,专注服务于坚定相信真爱的那一类5%的LGBT同志人群,
为他们而生,为他们发声,为他们的爱代言,消除社会歧视,推动平权。
IDLOVES认为真爱是一种信仰,神圣不可亵渎。
IDLOVES虔诚地祈望世间有更多的人相信真爱、践诺真爱、弘扬真爱,
IDLOVES制定了犹如宗教般的严苛规定:
在IDLOVES的文化基因里相信真爱是一种本能,
真爱不分星球、不分国度、不分宗教、不分种族、不分性别、不分贫贱、不分年龄,
人权面前人人平等,真爱面前人人平等,婚姻面前人人平等。
对于此,有些人理解,有些人不理解,
同性真爱即IDLOVES的事业,IDLOVES愿意固执地信奉此真爱理念,
恪守真爱这块净土阵地,真诚地希望愈来愈多的人成为“ID真爱信徒”,
让怀疑真爱的人相信真爱,让被爱伤害的人重新相信真爱,让相信真爱的人更加相信真爱,
让真爱普世,实现促进人间真情大爱的宏愿:
“真爱到世上来,乃是光,叫凡信真爱的,不住在黑暗里”。
——IDLOVES
同性恋是天生的,爱一样一样爱,IDLOVES是专为同性恋而生的。包括les戒指、gay戒指、自戴的、求婚的、情侣对戒、结婚戒指等
除了IDLOVES,我们所知道的珠宝牌子都是歧视同性恋的,真可悲真可恨。IDLOVES同性珠宝,同性恋珠宝,同性专属戒指,同性对戒,同志对戒,同性情侣戒指。
为同性恋群体的爱情保驾护航,传播同性正能量,是同性恋情侣表白的爱情神器,专属的情感信物。
这个世界上根本没有什么同性恋、异性恋、双性恋、等,有的只是两个人刚好相爱了,就这么简单。希望每位同志都能获得浪漫、真诚、永恒、平等的爱情。
你可以不支持但请沉默不语,让他们爱想爱的人,那是他们的权利。你可以不接受但请视而不见,让他们过想过的生活,那是他们的人生。
你可以不理解但请听而不闻,让他们呼吸自由的空气,这是我们共同的世界,一个本就多元精彩的世界!
尊重一个独立的个体是对生命的尊重,尊重一个人的性取向是对人性的尊重。
不是同性恋越来越多了,比例从未增加,从古至今都这么多。
有了互联网,人们更容易看到同性恋的存在了,
还有当今社会越来越开放,人们接纳能力越来越好,包容心越来越强,所以同性恋们才越来越勇敢让大家看到,人们常说的越来越多其实也只是看到的冰山一角。
人们以往不接受同性恋在我看来只是道德和无知的问题,越是社会高层越接受同性恋,现在人们对同性恋的认知普遍都属于误解,大家从来没有尝试着去了解一下同性恋,以为同性恋是个人意识可以控制的不好的东西,其实他们根本不知道什么是同性恋,唯一的认知只有喜欢同性这么肤浅。
同性婚姻(或称“同性婚姻”或“同性婚姻”)是指具有相同生物性别或性别认同的两个人之间的婚姻关系。在同性婚姻的支持者中,又称为“婚姻平等”或“婚姻权利平等”。同性婚姻是对传统婚姻模式的创新,体现了现代婚姻的多元化发展趋势,满足了选择同性婚姻的人们的需求,具有重要的历史进步意义。
同性恋权利支持者对婚姻的定义是:
社会承认的两个成年人之间自愿、忠诚、一夫一妻制和合法的契约结合,政府和(或)社会通过给予具体的权利、待遇和责任予以承认。这些权利包括经济、税收、继承权、生孩子的权利和医疗决定权。
简而言之,就是把原来婚姻定义中的“一男一女”抹去。这个定义的支持者之所以喜欢,是因为它摆脱了传统观念的束缚,用重视和尊重个人权利的现代道德观念来确定同性婚姻的合法性。如果社会认同,任何关系都可以被认为是“婚姻”,因为即使是国家承认的合法婚姻,宗教组织也不一定承认。在一些国家,宗教婚姻和世俗婚姻同时进行;在其他国家,宗教婚姻只有在政府颁发文件或举行合法仪式后才是合法的。
在有着悠久传统的国家,婚姻作为一项基本的社会制度,不仅有法律意义上的“世俗婚姻”的概念,也有宗教意义上的“宗教婚姻”的概念。在政教分离的现代国家,这两个概念属于国家和教会的管辖范围;在同一个国家,有些婚姻,比如异教徒之间,不同种族之间,同性之间等等。,可能只有国家或教会的一方承认,而另一方不承认,或者有的教会承认,有的教会不承认。由于保守的宗教人士反对将同性婚姻称为“婚姻”,法律采用了“民事结合”的名称。一些学者,如艾伦·德肖维茨(AlanDershowitz),建议只保留“婚姻”的宗教含义,而婚姻的民事含义,无论是异性还是同性,都应改名为“民事结合”。然而,保守派认为,将婚姻等同于民事契约本身就是对婚姻的威胁。
在一些国家或行政辖区,由于历史或舆论原因,反对赋予同性伴侣“婚姻”之名,但同时为了给同性伴侣提供类似的法律保护,又创设了不同于“婚姻”之名的其他关系形式,包括:
民事结合:通常在权利上等同或接近婚姻,但没有婚姻状况。
或者同居登记合伙:不同程度上提供的权利比婚姻少。在一些国家或司法管辖区,异性恋者和同性恋者都可以登记为同居伴侣。
在英国同性婚姻合法化之前,存在着与婚姻权利义务完全一致、对同性伴侣开放的“民事结合”关系。但一些同权人拒绝接受这些非婚称谓,认为它们只是“分离但平等”政策的延续。
在可以登记同性婚姻的国家或司法管辖区,同性伴侣可以举行婚礼。然而,在不承认同性婚姻的地方,一种类似于婚礼的仪式被称为“承诺仪式”,双方据此建立关系,并互相承诺履行婚姻义务。但这种关系并不被任何法律承认或保护,也不存在家庭(如孩子的抚养权,部分同性夫妇会收养孩子)、财产(如共同财产、税收、继承)、社会(如医保、探视、代他人做医疗决定、代理权利等)。)
20世纪末21世纪初,一些要求婚姻扩大到同性的运动开始发展。法律认可的婚姻结合发展出一系列权利,包括社会保险、纳税、继承等从未婚夫妻的角度难以获得的权利。法律上对婚姻的承认排除了同性伴侣选择获得这些权利的权利(没有法律障碍的异性婚姻有权选择合法结婚并获得这些权利,而同性伴侣没有这种权利)。同性婚姻缺乏法律认可,也给同性恋夫妇收养孩子带来阻力。当然,进入同性婚姻的不一定是同性恋。
通常,同性婚姻的反对者都有宗教背景,他们认为将婚姻扩大到同性恋伴侣可能会破坏传统的婚姻价值观。在一些适应一夫一妻制的国家,人们担心允许同性婚姻可能会重新开启一夫多妻制的立法,或许多其他令人不快的形式。
对此,支持者指出,传统的婚姻观念已经让位于其他领域的自由主义,比如可行的无过错离婚。在两名瑞典女性在斯德哥尔摩结婚后,参加婚礼的人还提出,现代社会的许多人不再局限于告诉他们婚姻是一种受限制的宗教,也不希望这些宗教观念被用于制定法律。此外,一些宗教开始承认和庆祝同性婚礼或承诺仪式。在加拿大,同性婚姻造成了宗教团体的分裂,该国最大的新教教派加拿大联合教会(UnitedChurchofCanada)和一些英国圣公会(Anglicanchurches)都表示了对同性婚姻的部分支持。
一些自由主义者反对同性婚姻,因为他们反对所有形式的国家认可的婚姻,包括异性之间的婚姻。
鉴于上述客观事实,一些国家的立法者在保守派的压力下,不承认同性婚姻但又不得不兼顾同性伴侣的权利,于是创造了一个新的法律,即民事结合(civilunion),该法律以民法为基础,允许两个同性伴侣登记为民事伴侣,提供类似或部分的婚姻权利。一些荷兰学者认为,民事结合是同性婚姻的初级阶段,它最终将指向同性婚姻。(对于民事结合合法的特定国家,请参考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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