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不可以在昆明领取。必须到男女任意一方的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办理登记。祝你们幸福!
结婚登记相关事项
一、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自主提示)。
二、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三、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四、结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
1、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2、收费标准:国内结婚登记每对9元加及其他相关费用。
注意:
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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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官渡区民政局办理即可。
结婚登记
一、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二、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三、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申请补办结婚登记或复婚登记的,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四、结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
1、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2、收费标准:国内结婚登记每对9元
法律分析:领结婚证是需要带户口本。领结婚证一方不带户口本是不可以进行结婚登记的。办理结婚证,需要双方自愿前提,一起持各自身份证,户口簿,到一方当事人户籍所在地区民政部门领结婚证需要户口本,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1、需要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第四条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2、需要的相关证件资料如下:
第五条规定: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昆明怎样领结婚证
(一)办理条件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3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4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5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6双方自愿结婚
(二)办理材料
1双方居民身份证
2双方户口簿(属公共户的,须提交本人的常驻人口登记簿原件或此件的复印件及本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本人户口证明)
3离婚的带离婚证原件、生效的离婚判决书或离婚调解书(暂时需要)
4军队干部应持军官证和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的审批意见及本人的婚姻状况证明
5三张大一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红底合影照片(照相馆自选)
提示:
※居民身份证与常住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居民身份证或常住户口簿丢失,当事人应当先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补办证件
(三)办理流程
结婚登记按照初审—受理—填表—审查—收费—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1查验当事人提供的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2询问当事人的结婚意愿
3自愿结婚的双方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现场领取)
4当事人宣读本人的声明书,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并在监誓人一栏签名
5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明、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条件的,填写《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
6颁发结婚证
(四)办理时限及费用
1办理时限:
即办即领
2办理费用:
工本费9元/对
(五)昆明各区民政局地址及电话
1、昆明市民政局涉外婚姻登记处
电话:63149914
地址:呈贡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政务服务中心2楼
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2、五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电话:64154520
地址:虹山东路4号版筑翠园后街15栋
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2:30-17:00
3、盘龙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电话:63146216
地址:白云路327号区政府行政审批中心
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4、昆明市西山区民政局
电话:0871-68182061
地址:昆明市西山区秀苑路188号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
5、昆明市禄劝县民政局
电话:0871-68999178
地址:昆明市禄劝县永平路36号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
6、昆明市石林县民政局
电话:0871-67796690
地址:昆明市石林县阿诗玛南路207号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
7、昆明市晋宁县民政局
时间:0871-67892100
地址:昆明市晋宁县郑和路507号
电话:周一至周五9:00-17:00
(一)申请。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登记的时候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在场。如果是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在实行婚前检查的地方还应该持有医院的婚前检查证明。
(二)审查。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审查,在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或进行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
(三)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的,应当出份书面说明,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办理流程
登记地点:男女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携带证明:
1、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或者集体户籍证明);
3、婚姻状况证明;
①固定工、离退休职工由所在单位出具
②待业、个体无业人员由居(村)委会出具
③待业人员、个体户还应提供劳动手册(或执照)
4、二寸彩照3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单人彩照3张,双方照片颜色统一,结婚登记处有宝利来快照服务;
5、再婚当事人的特殊证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证明)离婚证书(或解决夫妻关系证明)(或法院调解书)(或法院离婚判决书)注:持初级法院判决书的,还需带好初级法院判决生效的证明;
6、因私出境人员的特殊证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证明)我驻外使、领馆认证(或公证)的在国外期间的婚姻证明;
7、因私出境回国定居者的特殊证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证明)如无在国外期间的婚姻状况证明,可持经公证的本人在国外的未婚证明书。
婚前体检
1、持上述证明,有所在区、县民政局开具婚前体检介绍信。
2、携介绍信,到所在区、县的妇幼保健医院进行体检。
3、经体检证明符合条件的,持体检合格证明回民政局登记注册。
其它:需交纳结婚证工本费、服务费。
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需要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第一款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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