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青年相识和相恋后,双方都情投意合,称心如意,男方父母就请结摩选取一吉日,并征得女方父母同意后,就为他们举行婚礼。婚礼举行前几天,姑娘要减饭减水,临出嫁前更是不准吃喝。这种"新娘子饿食饿水"的习俗主要来自彝族"虎妻"的传说,同时也为了避免在迎娶的路上解大小便-彝族认为那样是不吉利的。
举行婚礼这天,男方家喜气洋洋,亲朋满座。院子中间用树枝搭起一座青棚,棚内彬外披红挂彩,正中摆放着彝家喜神牌位。彝家歌手不断地演唱着富有民族情调的(青棚调),亲朋好友欢聚一堂,歌声不停,唢呐声不断。
男方家聚亲的队伍来到女方家门前时,要接受女方的兄弟姐妹和同辈青年男女的兄弟姐妹和同辈青年男女的泼水,以示欢迎和庆贺。彝家人认为:泼了水,姑娘到丈夫家后就不会到很远的地方背水,即使天旱也有吃有喝。娶亲的队伍进了女方家门后,在供桌上点上香,磕完头,接着就开始展示带来的礼物,如衣服、鞋子、包头、钱币等。女方也展示姑娘的嫁妆,如:橱柜、箱子、衣物、凳子、被褥、彩电、缝纫机等。这时候,由女方父母请来的歌师开始唱娶亲歌,唱一段,展示一样,且唱到什么就必须展示什么,不然歌师就要用簸箕在娶亲人的头上打三下,引得众人哄堂大笑。
展示完毕后,女方家招待娶亲的人喝水:先喝茶,后喝糖水,称为"先苦后甜",接着摆好香槟,请女方的舅辈来说一些吉利的话,然后打开红盒,给新郎披上两匹红彩带。一切完毕之后,女方家盛宴招待娶亲的人,亲朋好友以及本村本寨的乡亲。席间,新郎要到每一桌先作揖,后敬酒。等所有的客人都吃完饭后,才能娶新娘动身回家。如果路远,女方家会热情地招待娶亲的人住下,第二天再走,当晚,女方家院子里或房外广场上,人们通宵达旦地跳左脚舞。如果路近,当天就可以娶亲回家。
当人们进行上述活动的时候,新娘一般在楼上梳妆打扮,作出嫁前的准备。动身之前女方的舅辈带着新郎去女方家祖宗牌位前拜别,新娘则由哥哥或弟弟从楼上背到堂屋门外与新郎一同上路,媒人在后招呼所有女方家的客人去送亲。送亲的队伍以一对年轻夫妇为主,其余的姑娘的同伴或较亲的小辈,他们可以一直送到男方家。
彝家的规矩,不管路有多远,一律走路,不骑马,不坐轿,近年来也有乘坐汽车和拖拉机的,于是,娶亲,送亲的队伍在喇叭和唢呐喜气洋洋的乐曲声中,背、抬着令人眼共缭乱的嫁妆,浩浩荡荡地向男方家出发了。一路上,人们还弹月琴,唱山歌,跳左脚舞,热闹非凡。
娶亲队伍回到新郎家门口,要燃放大火炮和鞭炮,请毕摩念头进亲经,然后新娘在手持两枝火把的少女陪同下,走进大门并一直走到洞房中床上坐下。这时,一中年妇女主持,主新郎新娘喝交杯酒。然后新郎走出洞房,来自女方家的女宾则陪着新郎留在房中,按传统习俗,晚饭时,新娘一天不得吃两家饭,由陪娘把女方带来的饭菜热了给新娘,并邀约新朗陪着吃。
接着,男方家大宴宾客,之后,在青棚院心中烧一堆火,在家围着火堆弹弦子、唱调子、跳左脚舞,这时,新郎和新娘也参加到跳舞的行列中,大家围成圆圈,尽情地唱和跳,且往往跳到天亮。
天亮后,新娘去挑两担水到厨房里,同时在灶里烧一把火,表示新娘已经开始在新郎家烧火做饭,从此就在新郎家生活了。这一天,新朗家还要宴请宾客,宾客大多是本氏族内的人,外来客人已经走了,第三天,新娘要回娘家,俗称回门。回门的时间一般为四五天,新娘即回到夫家来生活,个别地方有回娘家几个月,甚至几年的,这就要看当地的风俗了。
滇西北和滇南等地的彝族,还保留有抢婚的习俗。所谓抢婚。其实都是男女双方愿意、父母同意、媒人说好了的,抢婚只是一种娶嫁的形式。在滇西北地区,男方肖出的人一边给女方家送彩礼,一边用毡子强行把姑娘裹走。这时女方家的人可以用假打的方式对付男方来抢婚的人,并把黑黑的锅灰打在抢婚者的脸上。当把姑娘抢回男方家时,抢氏的人们一个个锅灰满面,黑不溜秋的,常逗得宾客开怀大笑。在滇南等地,抢婚的地点、时间都是事先约好了的,往往姑娘在田里劳动、在村边割草或背柴回家的路上被抢走了。抢到的姑娘直接被领到男方家的堂屋。按当地彝族的风俗,女子到了男方家堂屋,就意识着正式缔结婚关系了,就不能再跑了。不管用什么形式抢亲,把姑娘抢到新郎家后,都要按当地彝族的习俗,举行婚礼,并宴请宾客。对于抢婚。彝族人说,这是祖辈传下来的,男方去抢是对女方家的一种尊敬,表示姑娘不是嫁不掉才送去的。
相传很早以前,有一对彝家青年男女倾心相爱,但姑娘的阿爸阿妈嫌小伙子穷,逼着姑娘嫁一个大富婆的独生子,姑娘执意不肯。
就在大富婆来"抢亲"那天,小伙子悲愤地死在他俩经常约会的溪水边,化作了飞舞的彩蝶。姑娘得知情人死去,也悲愤地在抢亲路上断了气,变成鲜艳美丽的花朵。
这时,森林中的鸟儿给蝴蝶和花朵相互传递信息,使得这一对"情侣"又能相聚。
从此,每当花朵开放的时候,蝴蝶就会飞落在花朵上窃窃私语。这就是在花腰带上绣着的花朵、蝴蝶和鸟儿的含义,也是彝族青年男女坚贞爱情的象征。
花腰带是爱情的信物,没有情人的小伙子是勒不上的。红河两岸的彝家青年,用花腰带传情,别有风趣。当姑娘在劳动中或通过媒人的撮合,和小伙子爱上以后,就利用劳动之余或节假日,用各种有色的丝线,精心绣制有花朵、蝴蝶、小鸟等图案的花腰带。
花腰带绣成之后,利用约会的时间送给小伙子。小伙子得到了花腰带,心里踏实了,也把揣在怀里的手镯或耳环给姑娘戴上,表示真诚相爱。
彝族的婚姻有自己独特的传统习俗。男女青年的婚姻,基本是由媒人介绍,双方长辈同意后,首先由男方到女方家喝两次酒,第一次叫喝小酒,第二次叫喝大酒。
喝过大酒后,双方的婚事就算定下来了,并在喝酒时定下迎亲的日子。要出嫁的姑娘一个月前就忙着准备嫁妆,绣花围腰、做新衣服。按照旧时习俗,迎亲时新娘坐轿子或骑马,有的用人背。
从闺房到所乘的马或轿的这一段路上,不能让脚落地,要由自己的哥哥或弟弟背着送到马上或轿上。迎亲时,新娘的母亲把事先准备好的一条大红布挎在新郎胸前,叫"挂红",表示吉祥和祝福,祝夫妻万事如意,永远幸福。
新娘哭着,表示舍不得离开养育自己的爹妈和亲人。迎亲的乐队用唢呐等民间乐器,吹奏彝族的欢喜乐调,后面尾随挑送嫁妆的人群,浩浩荡荡来到新郎家门口。
新郎家点燃爆竹,由一位长辈站在门口,一边念着祝词,一边将五谷糖果撒向四方,撒在新娘身上,表示祝福。然后由两个少女来牵新娘,新娘不让牵,意思是向新郎家暗示送亲的人路上辛苦了。
这时,新郎家即送给送亲人礼物,新娘才会让牵进家。另一少女把青松毛从大门口撒至洞房门口,表示引路,让新娘踏着青松毛并由两个少女牵到正堂屋。到了正堂屋,先给新郎的双亲叩头,表示认公婆,后才入洞房。
晚宴开始,新娘和新郎在伴娘和伴郎的陪同下给客人们敬酒。敬酒时托盘内放着斟满酒的小酒杯,由新郎新娘合端着托盘,每到一桌,先由新郎新娘称呼客人,请客人饮喜酒。
客人们喝了喜酒,就表示承认了这门亲戚,然后放少许的敬酒钱在茶盘内作为答礼。敬酒后,主人家热情地招呼宾客们尽情地畅饮。有的客人借着酒兴,高声唱起祝酒歌,其他人则随曲调参加伴唱,气氛十分热烈。
晚饭后,新娘舀热水让家中长辈和客人洗脚,调皮的小伙子把瓜子壳、松毛等物放入水盆内,让新娘一次又一次地换水,以此来试探新娘的忍耐性。聪明的新娘总是不厌其烦,一次又一次地换水,以表示自己性情温柔、勤劳、贤惠。
洗完脚后,就开始闹洞房了。人们不断地向新娘索要糖果、瓜子和烟丝,小伙子还对新娘进行种种智力测试,闹房至深更半夜。
第二天大清早,新娘就起床挑水,用从娘家带来的香米做饭,用纱帕捏成饭团,内包糖馅送给老人和小孩,表示敬老爱幼。包进盐巴、辣子、棉线之类的饭团送小伙子,作为他们调皮捣蛋的回敬。吃过早饭后,新娘帮着洗碗筷,然后在新郎的陪同下和送亲的人一起回娘家。
勒苏青年的婚姻多数为自由恋爱,男女青年一般是利用每年农历6月24日的"火把节"和7月15日大西山"赶花街"的机会选择配偶。
在那热烈奔放的"啊苏热"歌舞活动中,男方可以在节日结束时,向女方赠送一只"响篾",温情地携着姑娘的胳膊,试图回家拜见未来的公婆。
此时姑娘若踌躇不肯相随,便意味着结婚条件还不成熟,当姑娘爽快相随,便意味着可以结婚。他们可以回家,也可以在外谈情说爱,对歌游玩四五天。
在这期间,女方的父母或哥嫂要四处打听姑娘的去向和下落,找到姑娘就找到了女婿,父母随即双双前往未来的女婿家拜会,祝贺儿女的婚事。
男方父母在见到女方父母时便可称"亲家婆",相互道喜,杀鸡款待亲家,儿女的婚事即告了结。当女方父母告辞返家时,姑娘可以随父母回家,称为"回门"。
不回也可以,但母女惜别时,相互间会动情地唱起《嫁女歌》,女儿以此感谢父母的养育之恩,表达难舍难分之情。母亲以此安慰女儿,鼓励其勤劳、智慧与家人和睦相处。
勒苏青年结婚后,大多感情真挚,很少有离婚现象。偶有离婚,手续也很简单,只要配偶一方提出不愿同居,另一方就得无条件服从,并请村内长老作证,砍一节他们崇拜的毛木树枝,用斧头破成两半,各持一半,即为离婚。
1949年以前,由于彝族分布地区和支系不同,各地社会和经济形态的差异,反映在婚姻制度上的地域性也突出。具体有如下表现:
(一)一夫一妻制。
在彝族社会中,和父权制小家庭相适应的一夫一妻制是占主导地位的婚姻形态。过去凉山,除呷西和部分阿加子女外,一般男女在童年或幼年之时,就由父亲代为择配,求媒说合,卜算合婚,纳聘订婚。一定时间以后即行婚礼。婚后除幼子外,都与父母分居,另立门户,组成一夫一妻制小家庭。若婚后男方尚幼,新娘则返回娘家居住,待其丈夫成年后再行建立家庭。至于阿加与呷西,经主子配婚,或征得主子同意结婚,仍然采取一夫一妻制的形式。过去部分贵族统治者和富有者中也有一夫多妻的,一般所娶各妻都分居不同地点,诸妻中第一妻虽在家中有较高的地位,但无管理和支配其他各妻的权力。但再娶时,事先必须取得第一妻的同意,并泡酒打牛宴请娘家亲友,赔礼后始得行,否则有可能招致非难,引起冤家械斗。
川、滇大小凉山彝族实行“同族内婚”、“等级内婚”、“家支外婚”、“转房制”、“姨表不婚”、“姑舅表优先婚”。“同族内婚”,是指配偶双方都必须是彝族,禁止与其他民族婚媾,如有违背,按习惯法规定要处死或开除家门。“等级内婚”,“即是黑彝必须和黑彝婚配,严禁黑彝男女和其他等级的男女发生婚媾,如黑彝女子和其他等级男子发生关系,双方都要处死;如黑彝男子和其他等级女子发生关系,男子则要开除家支或被处死,女子一律处死。“家支外婚”,即规定同一家支内部严格禁止通婚,配偶必须在外家支选择,同一家支内部若发生两性关系被视为**,按习惯法双方都将被处死。“转房制”,即已婚妇女丈夫死后,尚在生育年龄,须转给夫家近亲中的另一男子。转房的顺序是,先尽平辈,如平辈中无适当人选,依次及于晚辈或长辈。除不能转给亲生儿子和姑表婚不转给公公外,其余均无限制。“姨表不婚”,即严禁姨表兄妹相婚,姨表兄妹似同亲兄妹,既不能联姻,也不能发生婚外性关系,否则将被视为**,按习惯法予以处死。“姑舅表优先婚”,即姑舅表兄弟姐妹有优先婚配的权利,习惯法规定,姑母的女儿生来就是舅舅的儿媳,姑母的女儿先要征求舅家纳聘,舅家不要才能别嫁,且所得聘礼要送一份与舅家,反之,舅家方面的女儿对姑家也有上述义务。
滇、黔、桂彝族封建式婚制,婚姻由父母包办,父母同意后再取八字,男家要向女家送聘礼,婚期要择吉日。
(二)云南永胜县他鲁彝族对偶婚和群婚制这一婚姻制的结婚与离婚很自由,有的女子甚至终生不婚不嫁,靠不时上门的男伴侣夜晚同居,与其所生子女为家。特别是女子婚前性生活自由,通常成年后都要到被俗称为“棚子”的公房去居住,而且往往在其中一住数年,因此,新娘带着孩子结婚者也为习惯法所允许。
(三)云南弥勒“阿细”彝族自由恋爱该支系彝族有供未婚青年男女社交的“闲房”或“公房”,婚姻无父母包办,不用聘礼,当女儿将男子领回家后才知道女婿是谁。
1949年以后,彝族地区普遍推行婚姻法,废除了旧婚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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