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领证共同买房对首付要求

没领证共同买房对首付要求,第1张

没领证共同买房对首付要求如下:

1、双方共同出资,支付首付、贷款。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分割应该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在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分割。

2、一方付首付,双方共同还贷。由于一方单独付首付,房屋归产权登记多为支付首付一方所有。而婚后共同还贷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即对婚后还贷的款项及增值部分,进行分割。共同还贷的款项数额,银行对账单即可证明。

3、一方父母付首付,子女婚后共同还贷。一方父母付首付并将房屋登记在儿子名下,会被认定是父母对他们儿子一人的房屋赠与,离婚时房子将归男方,无论女方是否有共同还贷。

4、双方父母共同付首付,子女婚后还房贷。按照规定,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可认定该不动产为按照双方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有证据证明赠与一方的除外。至于房贷部分,共同还贷的钱以及增值部分就由男女双方公平分配。

80-100万,现在的孩子开销大,读书贵,但是买房子如果是他自己有固定工作的话,你给他准备个首付就可以了,其余让他用公积金还。

这个是没底的啊,一袋尿不湿就要100-200,奶粉好的话300-400,学费幼儿园的话5000-2万一年不等,还有平时的生活费用,买衣服,一个月起码也要300元吧,淘宝的话。一个月2000至少。一年24万。20年你在算,现在物价都在涨,你没办法估算那么准确的呀,只能大概。你可以去大型超市里去了解一下物价,自己大致算一算不就出来了吗?

不用谢,我是幼儿园老师,所以比较了解。

父母帮儿子买房儿子、媳妇贷款以后财产分割方式,具体如下:

1、父母帮儿子买房,婚前一方首付,婚后夫妻共同偿还的算共同财产。但对于共同偿还的部分应当给予对方补偿;

2、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那么属于共同财产,按比例分配一人一半。

3、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依照规定办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夫妻离婚财产存款分割原则:

1、一般均分原则,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对共同财产平均分割;

2、坚持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

3、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4、公平原则,离婚时应清算夫妻的经济利益;

5、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先于法定的原则,如果双方在离婚时达成调解可以自行约定财产如何分割;

6、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不算。

一、如果父母名下无房,子女购房属于首套房;如果父母名下已有房产,子女购房则属于二套房。

二、银行认定为二套房的七种情况

1、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义再购房

详解:根据新的政策,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即未成年子女也是被划为家庭范畴的。所以以未成年子女的名义申请贷款购房时,就会按照二套房政策执行。

2、未成年时名下有房产,成年后再贷款购房

详解:根据目前银行"认贷又认房",如果不出售现有房产的情况下,再贷款购房是属于二套房的,将按照二套房的政策执行。如果按过去政策,未成年时的房产只要没贷款,再申请房贷不算二套。

3、个人名下有全款购买的住房,再贷款购房

详解:过去只"认贷",这种情况不算二套房,但现在加了"认房",虽然没有贷过款,但只要是在房屋产权交易系统中能够查到名下有房产,在不卖掉且申请贷款的情况下,也会被认定为二套房。

4、个人名下有贷款购买住房,结清出售后再贷款购房

详解:目前银行对二套房认定是"认房又认贷",也就是说虽然贷款买的房产出售以后,家庭名下已没有任何住房,但因为其之前有贷款记录,再申请房贷也会被算做二套房。

5、首次购房使用商业贷款,再次购房使用公积金贷款

详解:目前公积金贷款政策也比较严格,只要借款人有过房贷记录,不论房贷是否结清、房产是否出售,即便从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也会被算做二套房。

6、婚前一方曾贷款购房,婚后以另一方名义申请贷款购房,但两人户口没有在一起

详解:夫妻双方结婚后虽然户口没有落在一起,但在民政局有过结婚登记。现在,银行在批贷时除要求借款人提供户口本外,还会要求借款人提供婚姻状况证明,而结了婚的夫妻是不能提供单身证明的,所以另一方再购房时也会被算作第二套房。

7、婚后双方共同贷款购房,离异后一方再申请贷款购房

详解:只要央行的征信系统中能够查到房贷记录,那么即便离异后房产判给一方,另一方再贷款购房时也会被认定为二套房。

注意事项:

根据现有政策,如果市民将首套房贷款结清,再申请第二套房贷,仍然会被认定为首套房贷,首付比例为三成,贷款利率则普遍执行基准利率,无论是首付款还是利息的压力都比二套房贷小得多。

以房产总价为50万元、贷款期限20年为例,如果按照首套房执行首付三成、基准贷款利率计算,那么首付需要15万元,贷款35万元,利息总额为247万元,每月应还款248736元;如果按照二套房执行首付四成、贷款利率上浮1父母有房贷儿子买房是否算首套视情况而定。0%计算,那么首付需要20万元,贷款30万元,利息总额为236万元,月供为223495元。

虽然二者看起来利息总额及月供差距不大,但实际上是由于首套房需贷款35万元、二套房只需要贷款30万元造成的。如果同是贷款30万元,那么首套房的利息总额则为212万元,算下来,比二套房的利息总额要少两万多元。

父母有房贷儿子买房是否算首套视情况而定。

父母有房贷儿子买房是否算首套视情况而定。

买首套房子贷款需要条件如下:

1、买房人年满18周岁;

2、买的房子是90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住房;

3、购房人现在名下没有单独或与他人共同购买的住房。

所需材料:

1、身份证件复印件;

2、贷款行认可的借款人偿还能力证明资料,例如:收入证明和资产证明等;

3、合法有效的购买住房合同、协议及相关批准文件;

4、涉及抵押或质押担保的,需要提供抵押物或质押权利的权属证明文件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或质押的书面证明;

5、涉及保证担保的,需提供保证人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承诺及保证人的资信证明;

6、借款人用于购买、大修住房的自筹资金的有关证明;

7、房屋销、预售许可证或楼盘的房地产权证;

8、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父母出首付新婚姻法2022

父母出首付新婚姻法2022,婚姻不仅是两个人的婚姻,很多夫妻在婚前父母都会交房子首付,这时候离婚就需要根据情况来划分房子的归属了,为大家介绍父母出首付新婚姻法2022。

父母出首付新婚姻法1

情况一:父母在子女结婚前出资购房

1、一方父母支付了房屋的首付款,房屋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由夫妻二人共同还贷,则离婚时一般会将房子判给登记方所有,由其继续支付剩余贷款。对于婚内共同还贷部分(包括本金和利息)及其产生的增值,则由得房子的一方对另一方做出补偿。

2、一方父母支付了房屋的首付款,房屋登记在另一方子女名下,一般情况下也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而非登记方的个人财产,非登记方有权要求分割房屋,父母明确表示赠与登记方或者双方之间有其他相反约定的除外。

3、一方父母支付了房屋首付款,房屋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应认定为双方的共同财产。如果双方约定了共有方式是共同共有或者按份共有,并进一步约定了各自份额,则按约定享有产权。如果双方对共有方式没有进行约定,则视为等份共有。

情况二:父母在子女结婚后出资购房

1、一方父母部分出资(或付首付款)婚后双方共同还贷,房屋落在出资方子女名下(或双方子女名下),房屋应认为夫妻共同财产,父母出资视为对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离婚分割时可以出资父母的子女可以适当多分。

2、双方父母出资,房子落在双方名下,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也就是说,父母付首付为子女买房的,如果是婚前买的,而且写了自己孩子的名字,那么房子就是她个人的,另一方获得还贷及增值部分的补偿;但如果是婚后买的,那就是夫妻共同财产,除非买的时候父母指明这是买给谁的,那么情况就不一样了。

父母出首付新婚姻法2

一方父母拿的首付离婚怎么分配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而且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不属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一方婚前父母出钱买房,房产离婚如何分割这个问题,应该从产权证入手。也可能将房产证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也可能登记在儿媳名下,也可能两个子女名字都登上。

1、在购房时,一方父母出钱买房,如果是在全额付款的情况下,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那么,这个房产就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此房产。

2、如果购房,父母只出了首付款,剩余的'房款是婚后夫妻双方共同按揭偿还的,离婚时会将房子归产权登记人名下,对于婚内共同偿还的房贷及房子部分,由得到房子的一方按比例偿还给未得到房子的一方。

3、一方父母出钱买房,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的,如果夫妻感情不和,离婚分割时先认定此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由一方父母婚前出资买的,出资的一方有有权要求按照出资比例分割该房屋。

4、一方父母出钱买房,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离婚如何分割呢首先此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可根据双方约定的比例份额进行分割,没有约定,按实际双方应得比例分割。

综上所述,如果说父母是单纯的为了自己的子女结婚的时候能够居住新房屋而拿出自己的积蓄为其支付了首付就应该将这部分直接分配给该子女而不是成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父母出首付新婚姻法3

离婚后父母出首付买的房子怎么分

离婚时应针对不同的情况对房产作不同的处理。

一、子女结婚前,父母为子女购置房屋或者为子女购房部分出资,该房屋或出资应当认定为父母为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与子女结婚之后的配偶无关。这种情况下该房屋或出资属于子女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参与离婚时的共同财产分割。

但是,如果子女结婚前,父母为子女购房或部分出资时明确表示该房屋或出资是给子女及其配偶双方的,则视为父母对子女及其配偶双方的赠与,该房屋或出资即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要作为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二、子女结婚后,父母为子女购置房屋或者为子女购房部分出资,该房屋或出资应当认定为父母对子女及其配偶双方的赠与,在子女离婚时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但是,如果子女结婚后,父母在为子女购置房屋或者为子女购房部分出资时明确表示该房屋或出资是赠与一方的,那么,该房屋或出资应当认定为被赠与方一方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需要强调指出的是,在司法实践中,上述两类情况中有一个须着重把握的难点,这就是父母明确表示的时间问题。

这个明确表示,最好应当是在购房或出资之时,或者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之前作出,并且应有相应的证据证明。最有证明效力的证据形式是签订赠与合同并办理公证。

如果父母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之后,或在子女离婚纠纷已经发生、准备离婚之时才作出明确表示,这种做法实际上是侵害了子女配偶一方的合法权益。这种事后才作出的明确表示或事后才签订的赠与合同,也很有可能不被法院采纳。

三、子女结婚前以及子女结婚后,父母为子女购房出首付款或者出资一部分,其余部分在子女结婚后自行支付或通过银行贷款支付。这种情况,父母出资的部分按上述第一、二种情况分别处理。子女在婚后自行支付或婚后通过银行贷款支付的部分,双方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则按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银行贷款未还清的部分,按夫妻共同债务共同分担。

虽然说在婚后购买的房产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其中有父母出资的部分,那么在离婚的时候还是会进行特别的处理的,所以在离婚财产分割当中,如果是属于个人婚前财产的,那么在离婚的时候就不会参与财产分割。

要看是城市,还是农村,以农村普通开庭为例,大多数存款基本为0!!!

一是照顾家庭,很多家里不是一个孩子,二十多年前比较穷,可能照顾家一年几千块钱,但是逐渐增加,以20年为例,平均下来合计也超30万吧。

二是孩子上学教育,以一个农村孩子的成长路线来看,保守10万以上。

三是孩子结婚,一般河南现在彩礼基本88万,再加上其它费用等,估计15万左右。

四是孩子买房首付,基本都是在大城市买房,以河南郑州为例,房价基本在13万以上,一套100平房子首付就要40万以上。

其它就不算了,肯定比这更多,但就这些就要100万左右了,如果在家种地的话,一年收入都没多少,出去打工也挣不了多少钱,存款都是奢侈。很多人不敢生大病,给儿子付了首付之后,自己干点轻松的活挣点小钱,两口子养老。

如果孩子没有还房贷能力,短期内也要资助一些,等孩子好多些了,才能想着养老吧。

可怜天下父母心,一定要孝顺父母啊,努力让父母晚年过的舒心,安心,开心。

很荣幸回答楼主的问题。50岁的夫妻有多少存款,这个问题它没有固定的答案。因为地理位置不同,所做的事也不同。

但是据我所熟悉的农村50岁的夫妻,他们的存款也几乎不会超过5万吧。为什么会这样呢?因为我生在农村,十分了解农村人的一切。农村人靠种田的收入是很微薄的。所以大部分农村人在年轻的时候都选择外出打工。但是家庭各方面的开支是相当的庞大。首先孩子的教育问题,很多人都追求高质量的教学水平,所以现在农村孩子都到县城里的学校去读书,孩子的生活费,辅导费,学费,以及各种资料费也是很大的开支。另外,老年人尤其在医疗方面的开支也是一个很重的负担。而且,在农村,孩子如果考不上大学,父母还要给他建房子,娶媳妇。娶媳妇的彩礼,以及买房买车都要父母倾其所有。所以,农村的夫妻到了50岁基本上手里也没什么存款可言。他们也没什么

可以为养老做准备的。

以上几点就是我的个人观点,大家如有不同看法,欢迎大家在评论区留言!

每个家庭的固定收入和日常花销都不同,存款数额可能差别很大。

但我觉得,50岁的夫妻无论有多少存款,都不是用来养老的。

因为这个年龄段的夫妻,如果有子女,应该还未成家。只要子女一日未完婚,父母都不会考虑自己的养老问题。

为什么这么说呢?从孩子出生那一刻起,衣食住行、上学、考试、工作、交友、买房、结婚甚至养育下一代,中国父母全部都认为是自己的责任。没把这些事情安排妥当,根本没有意识到自己的人生问题。

而且中国父母会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把最好的给孩子。也就是说,孩子到了买房结婚,需要钱的时候,父母大多是有多少给多少,没有预算。

有20万的出了20万,没给自己留一分,还觉得挺对不起孩子的,要不就把老房子卖了吧,只要孩子过的好,父母租房子住都行。

有100万的也全给了,还承诺了孩子买房先付个首付,贷款我们还。

有500万甚至更多的,钱是否全给了不得而知,也不重要了。估计把一生打拼的事业都交权了吧。孩子要是不肯继承产业,就会怀疑人生,自己努力打拼的目的何在。

(所有数字只是随便举个例子,别没事自己对号入座,扎心扎肺怪难受的。)

说到这里,是想告诉所有孩子,父母操劳一生不容易。你不用拒绝他们的钱,那是他们给你的爱。只是收下一切的同时,别忘了感恩和陪伴就行。

我是农村人,农村情况也较了解。今年我5o多,养2男2女,儿子大都结婚了,小女还在读大学。说到夫妻俩口存款多少,一句话欠债,现靠夫妻打工为持生活,供小女读书,己经到了精疲力尽时候,要说养老是无门之谈,儿子结婚后各顾各,留下债务由我俩还,而且有一大堆人情要做,。像这情况农村有大部分人,我们只知道日出日落,干活一天算一天,谈什么养老什么 旅游 这些在农村都是放屁之言。说句实话,我的人生活着不如狗,但只在梦中梦到享福,希望人来世投胎八字生正点。

我本是农村出来的,城市发展很快,我家乡被征用农转非了,政府给我们办了个40、50养老金,土地款都修了安值房,没钱,靠我与儿子出来挣钱养家,当今 社会 只要肯努力挣钱还是可以吧,包点小工一年挣个几十万还行, 社会 发展很好,政策也好,父母每月政府每人发一千多养老金,解决我们后顾之忧,老婆儿媳操家理屋带孙子,还过几年会越来越好,存款不是硬指标!

我是城市的,父母今年快五十岁了,存款大概也就十几万吧,我也才毕业,2014年之前,父母一直在打工,2014年因为一些事情导致失业,最后父母选择中年创业,开始卖酒,做了大概一年多吧,经济效益不太好,亏损了十来万,也就从去年开始,生意才开始走向正规,希望以后会越来越好吧,另外我父母都有养老保险。

我六十多岁,存款为0,过去有点存款,女儿上学岀国用了部分,结婚买房给了部分,自己买个小房需要用钱,给两个外孙女存了点教育基金,自己一算没有一分,装修小房还要筹钱,但我不后悔,毕竟钱用到了应该用的地方。

我是农民,快40岁了无奈出来打工、供孩子上学,也攒了点钱,大女儿毕业后结婚、买房基本用完了,这几年又攒了点,女儿又生了一场病,住院三次用去大慨十三、四万,后续治疗大慨还须二、三十万,已经五十二岁,真不知道以后怎么过,心中的困惑也只能在这里诉说了。

如果夫妻两人都是行政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及企业员工,存款都不会太多,一般家庭能存款60万元至100万元,就是很会持家过日子的夫妻了,可能大部分家庭能存款50万元上下就不错了。一是全国大部分地方工资待遇不高,一般50岁左右的年龄,在县市级工作的月工资收入水平5000元左右,在地市级工作的月工资收入水平在7000-8000元左右,当然,像北上广深等大城市、珠三角地区、长江三角洲地区等县市级以上城市工作的月工资收入水平就很高,那是特例。二是50岁左右的夫妻,经济负担很重,在收入不高的情况下,要赡养父母、供养孩子上学、应对逐年上涨的购房、医疗支出,能精打细算有点存款,实在是很不容易的事。三是50岁左右的夫妻,面临孩子就业后结婚购房、彩礼及陪嫁等大额支出,及时有点存款,也显得捉襟见肘,能倾其所有满足孩子购房首付就不错了。综上所述,绝大多数50-60岁的夫妻,是最艰难度日的夫妻群体,面临着多种生活压力,着眼于解决目前面临的生存难题,考虑自己夫妻养老的问题,根本就是有心无力。

哪来的存款?存款都给孩子交首付了。现在就只有靠每月5000元的工资了,节省着花,每月还能存一个人的,假期一场旅行,花干花净,再接着存、接着花。退休后领着微薄的养老金也能生存,千万别生病,生病只能靠那一个孩子了。若生病,最好得那种一头栽倒气绝身亡的病,是最好的结局。

案情

小李和小黄相亲认识后,双方父母合计为子女出首付买房结婚,小李的父母出资30万,小黄的父母出资10万,房产登记在小李和小黄名下,房贷由二人共同偿还。两人婚后不久,由于性格不合,起诉离婚,因房产分割产生分歧。

分歧

对于婚前双方父母出资首付,产权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时,离婚时房产是按出资比例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分割出现以下两种分歧:

第一种意见认为:应当认定为按份共有。《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第二种意见认为:应当认定为共同共有。双方父母的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子女的共同赠与,属于共同共有。

评析

笔者同意第一种观点,即应当认定为按份共有,具体理由如下:

首先,按照《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本案中双方父母的出资行为发生在子女结婚前,其目的往往是为促成自己的子女早日成婚,且并没有将出资赠与双方子女的明确意思表明。因此,此时双方父母即使是为双方子女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也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虽然《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明确的仅是婚前双方父母出资的归属,并未涉及所购置房屋的产权归属问题,但既然出资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那么双方子女用该资金购房行为也应等同于个人出资。无论此后其是否缔结婚姻关系,都应视为子女双方按各自出自份额共有该房屋所有权。

其次,根据《物权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的,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由于共同共有一般是基于特殊的共同关系(夫妻关系,家庭成员关系等)产生,双方子女在结婚前尚不具有家庭关系等因素,在此情形下,其不具备法律上认可的上述特殊的共同关系,其对于房屋的共有也只能是按份共有。同理,房屋增值部分也相应按照出资比例在双方之间合理分配。

综上,笔者同意第一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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