彝族的婚俗食俗和传统节日特色

彝族的婚俗食俗和传统节日特色,第1张

 彝族是中国具有悠久历史和古老文化的民族之一,有诺苏、纳苏、罗武、米撒泼、撒尼、阿西等不同自称。你知道彝族有什么风俗习惯吗?下面,我来为你介绍彝族的婚俗食俗和传统节日特色。

彝族的婚礼习俗

 男女青年订婚之后,便要进行婚宴的准备。婚宴多用猪、鸡肉,一般不用羊肉(丧事则用羊肉)。滇南石屏彝族有在出嫁前邀集男女伙伴聚餐痛饮之习;滇西的彝族,凡娶亲嫁女,都要在庭院或坝子,用树枝搭棚,供客人饮酒、吸烟、吃饭、闲坐,民间把这种用枝搭的临时棚子称“青棚”。

 彝族的婚恋奇特而有趣,最有趣的是,举行过“换裙礼”的少女,方可在“玩场”中与心上人结交恋爱,以及媒人说亲和吃酒定亲、让新娘挨饿、亲朋通宵哭嫁、向迎亲者泼水、抢背新娘、洞房博斗等传统婚俗。

 少女换裙带礼

 彝族姑娘进入成年时(一般多在15岁),依俗要举行隆重的“换裙礼”。换裙礼仪式上,姑娘要让姐妹们把她原来的单辫子改梳成双辫子,盘于头顶。还要把原先佩带两耳的白坠片或穿耳旧线扯下,换上红玛瑙似的珊瑚珠或银光闪闪的耳坠,以示吉祥。最后,姑娘脱去原先的红白两色童裙,换上绣了花边的上衣和黑、蓝、黄、白等五彩相间的有褶拖地长裙。换上新裙后,姑娘便可到“玩场”跳舞唱歌,参加社交活动,开始寻找自己的心上人了。

 背新娘

 按照彝家俗规,新娘出阁时,双脚不得落地沾土,否则便有子嗣不蕃之虞,须由接亲的小伙子来背新娘,并扶她上马。迎娶归途上还有种种规矩:倘山高路窄无法骑马时,须由接亲的小伙子轮流背负新娘而行;过河涉水,更得由人背过河,新娘的绣花鞋万万不能沾水。

 泼水接亲

 彝族认为,清水能驱恶除邪,送走妖魔,带来幸福。因此,彝族新婚时一定要泼水,为能经受住这个考验,在迎亲时,男家选派未婚伙子去接亲时,既要身体强壮,又要精明能干,既能招架泼水的受寒之苦,又能完成"抢走"新娘的艰巨任务,往往在推荐人选时反复审议,择优录用,有的不惜长途跋涉,选拔良才。

 彝族的迎亲是通过“抢”的方式完成的。在“抢亲”的头一天晚上,姑娘们向小伙子展开了猛烈的水战。姑娘们用泼、淋、灌、射等各种方式凶猛地攻击小伙子,使来“抢亲”的小伙子难以招架。于是,聪明的小伙子便在天黑以前找到存水的地方,悄悄地倒掉一部分,以减轻“水灾”的袭击。

 经过一晚上的水泼,当早晨来临时,“抢亲”便开始了。这时,姑娘们拥着新娘,小伙子们前去“争抢”,姑娘们防守严格,小伙子必须机灵多变,乘一瞬间出现的漏洞,抢走新娘便跑,直跑出一二里山路才改为行走。可见,把新娘“抢”到婆家是多么的不容易!但彝族却认为,婚礼中的这一泼一抢才会驱除邪祟而保证日后生活不受侵扰。

 洞房里的打斗

 按照彝族习俗,洞房之夜,新娘如果不反抗搏斗,将被人嘲笑:“这是不会反抗的女人!”据说,他们日后生下的孩子,祖先将不予承认,死后还进不了“阴间”呢!因此,待宴客散去,洞房里的一对新人,还有一番打闹搏斗。他们摔摔打打,撕衣抓脸,从洞房里传出来的砰砰之声,震得四邻皆闻。第二天早晨,新郎便领着新娘认父母。下午,新郎便约上一个伙伴,跟着新娘回娘家,去认岳父母。如果那个作陪的小伙子是个调皮鬼,当他们到新娘家时,这个小伙子便会抢先进门,甜声甜气地首先叫爹叫妈,接着新郎也叫,使得新娘的父母弄不清究竟哪个才是自己的女婿。

彝族的饮食习惯

 彝族生活中的主要食物大部分是玉米,次为荞麦、大米、土豆、小麦和燕麦等。肉食主要有牛肉、猪肉、羊肉、鸡肉等,喜欢切成拳头大小煮食,汉族称之为“砣砣肉”。大、小凉山及大部分彝族禁食狗肉,不食马肉及蛙蛇之类的肉。彝族喜食酸、辣,嗜酒,有以酒待客的礼节。酒为解决各类纠纷,结交朋友、婚丧嫁娶等各种场合中必不可少之物。

 彝族是西南少数民族中人口最多的民族,分布于中国西南部几个省。云南彝族占2/3,由于居住的地理环境和资源极为丰富,以农业为基础的彝族多种植玉米、土豆、大麦、小麦和荞麦。蔬菜也较为丰富。居住在山区、半山区的彝族喜欢养羊,尤以小凉山的彝族养羊最多。

 羊肉是其主要的食源,吃羊时有一些特殊的习俗:羊肝、羊胃先用来祭祀祖灵,然后烧食,也有的生食;羊脑给老人吃;处于生育期的妇女忌吃公羊;牧羊人不能食羊尾巴;羊血用萝卜丝拌后腌做咸菜,放在饭上蒸熟吃,味道特别鲜美。

 彝族吃鸡也有一些讲究。一般吃清炖,用陶锅煮,不用刀切。煮熟后用手将鸡撕成条块,蘸辣椒、花椒汁食。鸡头由老人吃,并要看卦(鸡脑的形状)。

 彝族喜欢喝酒,酒分甜、辣两种,过去都是在自己家中酿造。甜酒用糯米、辣酒用高粱或玉米酿制。有“客人到家无酒不成敬意”的传统。

 彝族在过年过节时都要椎牛打羊,宰猪宰鸡,而平时一般很少动牲,除非款待客人。彝族有杀年猪的食俗,一半留给自己吃,另一半送给岳父岳母。年猪多用来腌制,挂起来,阴干后成为腊肉或火腿。过年节时还要吃砣砣肉、糍粑,喝坛坛酒、泡水酒、酒茶。

 农历六月二十四日火把节时,家家户户宰羊杀鸡,煮新荞麦饭。用羊肉拌和,向四周泼撒,表示祭祀,祈求庄稼好,无灾无病。晚上,点燃火把,载歌载舞以驱散虫蛇和害虫。广西彝族在九月初一过打粑节时有"尝新"习俗,即吃新稻谷。这些都是节日喜庆的食俗。

 彝族有一套社交礼仪食俗。彝家好客,凡家中来客皆先要以酒相待。宴客规格或大或小,以椎牛为大礼,打羊、杀猪、宰鸡渐次之。打牲时,要将牲口牵至客前以示尊敬。以牛、羊待客皆不用刀,用手捏死或捶死,故称打牲,其手法极敏捷,往往牲未死而皮已剥。

 宴客时的座次顺序有一定的惯制,一般围锅庄席地而食,客人一般让坐于锅庄之上首,彝称“呷尔果”处;评价陪坐于锅庄之右首,彝称“尼木”处;帮忙者、妇女和亲友则坐于锅庄下首,彝称“呷基果”处。客人多时,顺延至右侧。

 行酒的次序依据彝谚“耕地由下而上,端酒以上而下”。先上座而后下座,“酒是老年人的,肉是年轻人的”,端酒给贵宾后,要先老年人或长辈,次给年轻人,人人有份。

 在农村无论婚丧嫁娶,都有“早六晚八”的习俗。即早上六碗莱,如水豆腐、红烧猪肉、回锅肉、白菜粉条、猪血和花生米。晚上八碗莱,如黄条、红烧肉、,绉沙(炒肉皮)、千张肉、凉白肉、烩腊肠、花生等,经济宽裕的还要炖上一碗鸡。彝族擅长烤、炸、煮、拌等烹调技法,口味嗜咸、香、辣、麻,尤以制作乳饼而闻名。

 彝族日常饮料有酒、有茶,以酒待客,民间有"汉人贵茶,彝人贵酒"之说。

 大多数彝族习惯于日食三餐,以杂粮面、米为主食。手沙江、安宁河、大渡河流域的彝族,早餐多为疙瘩饭。午餐以粑粑做为主食,备有酒菜。在所有粑粑中,以荞麦面做的粑粑最富有特色。据说荞面粑粑有消食、化积、止汗、消炎的功效,并可以久存不变质。贵州女宁荞酥已成为当地久负盛名的传统小吃。

 肉食以猪、羊、牛肉为主。主要是做成“坨坨肉”、牛汤锅、羊汤锅,或烤羊、烤小猪,狩猎所获取的鹿、熊、岩羊、野猪等也是日常肉类的补充。

 山地还盛产蘑菇、木耳、核桃,加上菜园生产的蔬菜,使得蔬菜的来源十分广泛。除鲜吃外,大部分都要做成酸菜,酸菜分干酸菜和泡酸菜两种,另一种名吃“多拉巴”的菜也是民间最常见的菜肴。

 彝族常吃的典型食品有:荞粑,彝族风味主食;面糊酸菜肉,彝族农家常菜;白水煮乳猪,云南彝族传统佳肴,用乳猪水煮后蘸食;锅巴油粉,云南彝族风味名小吃,用豌豆面制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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彝族的结婚习俗上还保留了很多古老的习俗,其中有哭嫁、泼水、抹黑脸、新娘婚前禁食等等古老的婚姻习俗,下面小编就给大家分享一下关于彝族的那些婚姻习俗。

彝族史称“乌蛮”、‘“罗罗”、 “倮倮”,有诺苏泼、聂苏泼、倮倮泼、香堂、蒙化等自称。很早以前彝族就在宁洱这块土地上繁衍生息,为开发和宁洱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同时也在历史发展的长河中创造了本民族的文明。彝族的节日以农历六月二十四的“火把节”最为隆重。 

彝族的6点婚姻风俗

1、在彝族,如果一对男女心意互通的话,男方父母会就请毕摩选取一吉日,并征得女方父母同意后,就为他们举行婚礼。

2、女子在出嫁前是不能吃东西也不能喝水的,这个习俗在我们看来不是太能理解,并且有点不通人性。但是彝族人认为,如果新娘婚前吃东西喝水的话,就会上厕所,这样是很不吉利的,所以一般是“新娘饿食饿水”的。

3、在结婚当天,院子中间会用树枝搭起一座青棚,棚内外会披红挂彩,正中摆放着彝家喜神牌位。彝家歌手不断地演唱着富有民族情调的青棚调,大家欢聚一堂,共同庆祝新郎和新娘喜结良缘。

4、与此同时,新郎要去新娘家里迎娶新娘,新娘的哥哥或者是弟弟要向新郎泼水,向新郎泼水是为了表示祝贺。泼水代表新娘到了夫家之后不会缺水喝,其实是祝福新娘婚后会幸福美满。

5、在女方的厅堂摆上香火,新郎先展示自己带给女方的聘礼,然后由新娘展示自己的嫁妆。展示后,新娘要请新郎以及迎亲的人喝茶,喝完茶之后要再喝糖水,寓意生活是“先苦后甜”的。

6、新娘进门后,会有一位子孙兴旺的老妇人给新娘递酒祝福,然后将她的头发梳成双辫,用红头绳扎起,盘在前额上方,婚宴方能开始,当晚都吃牛、羊、猪肉,大口喝碗酒,直到尽兴。 

彝族的婚姻风俗禁忌

忌戏耍动头;忌在众人中放响屁,说脏话;忌夜间吹哨; 忌拿灵长类动物肉时屋,也忌食其肉(熊、狗、猴、猫等); 不论男女,忌跨火塘;忌婚丧嫁娶宰杀山羊;忌以苦篙杆做筷子及打人;火烧荞麦粑粑从火塘里拿出时,忌马上翻动及用棍棒穿通;忌把锄头和斧子放在一起;忌在屋内将锄或斧子扛于肩上;忌在家中火塘里烧刺奶包树和马桑树;忌异根恋抱的树。

  1949年以前,由于彝族分布地区和支系不同,各地社会和经济形态的差异,反映在婚姻制度上的地域性也突出。具体有如下表现: 

  (一)一夫一妻制。

  在彝族社会中,和父权制小家庭相适应的一夫一妻制是占主导地位的婚姻形态。过去凉山,除呷西和部分阿加子女外,一般男女在童年或幼年之时,就由父亲代为择配,求媒说合,卜算合婚,纳聘订婚。一定时间以后即行婚礼。婚后除幼子外,都与父母分居,另立门户,组成一夫一妻制小家庭。若婚后男方尚幼,新娘则返回娘家居住,待其丈夫成年后再行建立家庭。至于阿加与呷西,经主子配婚,或征得主子同意结婚,仍然采取一夫一妻制的形式。过去部分贵族统治者和富有者中也有一夫多妻的,一般所娶各妻都分居不同地点,诸妻中第一妻虽在家中有较高的地位,但无管理和支配其他各妻的权力。但再娶时,事先必须取得第一妻的同意,并泡酒打牛宴请娘家亲友,赔礼后始得行,否则有可能招致非难,引起冤家械斗。

  川、滇大小凉山彝族实行“同族内婚”、“等级内婚”、“家支外婚”、“转房制”、“姨表不婚”、“姑舅表优先婚”。“同族内婚”,是指配偶双方都必须是彝族,禁止与其他民族婚媾,如有违背,按习惯法规定要处死或开除家门。“等级内婚”,“即是黑彝必须和黑彝婚配,严禁黑彝男女和其他等级的男女发生婚媾,如黑彝女子和其他等级男子发生关系,双方都要处死;如黑彝男子和其他等级女子发生关系,男子则要开除家支或被处死,女子一律处死。“家支外婚”,即规定同一家支内部严格禁止通婚,配偶必须在外家支选择,同一家支内部若发生两性关系被视为**,按习惯法双方都将被处死。“转房制”,即已婚妇女丈夫死后,尚在生育年龄,须转给夫家近亲中的另一男子。转房的顺序是,先尽平辈,如平辈中无适当人选,依次及于晚辈或长辈。除不能转给亲生儿子和姑表婚不转给公公外,其余均无限制。“姨表不婚”,即严禁姨表兄妹相婚,姨表兄妹似同亲兄妹,既不能联姻,也不能发生婚外性关系,否则将被视为**,按习惯法予以处死。“姑舅表优先婚”,即姑舅表兄弟姐妹有优先婚配的权利,习惯法规定,姑母的女儿生来就是舅舅的儿媳,姑母的女儿先要征求舅家纳聘,舅家不要才能别嫁,且所得聘礼要送一份与舅家,反之,舅家方面的女儿对姑家也有上述义务。

  滇、黔、桂彝族封建式婚制,婚姻由父母包办,父母同意后再取八字,男家要向女家送聘礼,婚期要择吉日。

  (二)云南永胜县他鲁彝族对偶婚和群婚制这一婚姻制的结婚与离婚很自由,有的女子甚至终生不婚不嫁,靠不时上门的男伴侣夜晚同居,与其所生子女为家。特别是女子婚前性生活自由,通常成年后都要到被俗称为“棚子”的公房去居住,而且往往在其中一住数年,因此,新娘带着孩子结婚者也为习惯法所允许。

  (三)云南弥勒“阿细”彝族自由恋爱该支系彝族有供未婚青年男女社交的“闲房”或“公房”,婚姻无父母包办,不用聘礼,当女儿将男子领回家后才知道女婿是谁。

  1949年以后,彝族地区普遍推行婚姻法,废除了旧婚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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