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女子,为何一般十三四岁就要嫁人呢?

古代女子,为何一般十三四岁就要嫁人呢?,第1张

古代,无论是男子还是女子结婚的年纪都特别小,尤其是女子,差不多都是在十三、四岁就出嫁了,男子也大多数是在十、四五岁的年纪就开始娶妻纳妾。

十三、四岁对于女孩子来说是花季少女的年龄,是身体发育最旺盛的关键阶段,这个时候身体各方面都还没有发育好。女孩子在在十三、十四岁就出嫁、生孩子,会对身体造成很大的伤害。

女子在十三、四岁就出嫁,这在我们现在人看来是很不可思议的一件事情,但是在古代却是完全正常的,而且如果年龄大了还没有嫁出去,还要被别人嘲笑的。

这到底是为什么呢?

古代女子必须要早嫁的原因,首先是因为要增加人口。大家都知道古代的人口原本就比较少,而且在古代经常会有战争、天灾、人祸这些事情发生,因此人口死亡率特别高,再加上古代的生育率不高,所以造成了人口数量不仅无法增多,有可能还会大幅度的减少。

而促进人口增长最直接的办法就是生育,因此古代的女孩子都得早嫁,因为只有这个样子才能早点生孩子。大多数王朝明文规定女生要早嫁,最常见的规定是在14岁左右,但是也存在着不同的规定。

比如西周朝廷就规定:女子在15岁的时候就要许配人家,之后可以随意挑定时间办理婚事,有的朝规定女子必须要在20岁之前嫁出去。

汉朝关于女子出嫁年龄有很严格的规定。汉惠帝下令说:如果有哪家的女儿在过了15岁后,还是没有婚配出嫁的话,那这家人以后的赋税就要翻五倍!

在南北朝时期,关于女子出嫁年龄的规定就变成了12岁,在现在看来,12岁还是一个孩子,这个年纪在现在顶多就是刚上初中,可是在那时,女子就必须要结婚生孩子了。

其次,除在古代女性地位低下,女性没有独立的人格,而且女性受到的教育是要以丈夫为天。

对于穷人家来说,能把女儿嫁个好的人家,一方面是减轻了家庭经济负担,还免得被别人说三道四。

对于富贵人家来说,女儿的婚姻更多是为了联姻,这样有利于家族的发展。

古代人有古人的考量,但不管怎么说,女子早嫁在当时是普遍的事情。

此外,古代医疗水平十分落后,再加上生活条件艰苦,普遍寿命更是很低,能够长寿的人并不多,一般活到五十多岁就已经很不错了。

因此,古代女子要延续后代,就应该早婚,完成自己的人生使命。

但是,我们要说,古代女子十三、四岁早婚有很大的恶果:不仅在很大程度上伤害了女孩子的身体,而且也往往会造成女孩子在生孩子的时候出现难产。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思想的进步,越来越多女性变得自立自强。女性由于自身的独立,使得她们开始转变了结婚生子的传统观念,甚至还大胆晚婚,甚至做起了不婚一族和丁克一族。

现代人每个人都有每个人追逐幸福的权利,如果女子选择晚婚,理应受到社会每一个人的尊重和理解。

我国古代其实是一个 “早婚国家”,按照《礼记》所规定的男女成年标准来理解,古代嫁娶年龄一般是男20岁、女15岁。但各朝代略有不同,比如唐代,男15岁、女13岁以上;明代,男16岁、女14岁以上。据《梁书・张缅传》和《周书・城冀传》记载,梁高祖的四女儿富阳公主和北周高祖女儿平原公主都是在11岁就出嫁了;汉昭帝8岁继位,娶了刚满6岁的上官安女为皇后。

媒人牵线 派对相亲

在古代,男女结婚大多是遵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说文》称,“媒,谋也,谋合二姓者也。”元代王实甫的《西厢记》中,崔莺莺和张生在普救寺里的偶然相遇,一见钟情,私订终身,中间有一个红娘,这红娘就是媒人。

过去男女结婚,没有媒人是不成的,即便真是私下定情,也得请个形式上的媒人来说亲,叫“采媒”。早在先秦时期就是这样,如《诗经・南山》的《氓》中有一句:“匪我愆期,子无良媒”,说的就是当时非媒人不可嫁的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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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实际上,古代男女之间的交往并不像我们想象的那样封闭。先秦时,官府每年为单身男女提供一次交往机会。春秋时期的“仲春会”就是一个典型的男女交友的大派对,其主题是“奔”,意思是与所爱的人一起出走。《周礼》中的《地官・媒民》说,“中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若无故而不用令者,罚之。”从周代这一规定来看,这项活动是由官方推动的,强制执行,如果到时有人不“奔”,不参加聚会,还会受到处罚。

仲春会为适婚男女、有生育能力男女的相处提供了一个特殊的交往平台,大大提高男女婚配成功率。仲春会一般设在每年阴历的“三月三”,后来的清明节男女“踏春”风俗,便受到了仲春会的影响。

除了这一天,古代正月十五、七月七,也都是单身男女觅偶的良机。七月七又叫“七夕节”,被现代男女戏称为“中国古代的情人节”。可以说,古代人为单身男女的婚配也想了不少法子,这对解决“剩男剩女”问题是有效的。

男大当婚 女大当嫁

古代人认为“男有室女有家”后,人们才能安居乐业,社会才能稳定和谐。在周代,已到适婚年龄的男女的终身大事还被列入了官方议程,专门设置了管理男婚女嫁的 官员。而在晋代,如果女子到了一定年龄还没有嫁人,官府就要强行给她找对象。《晋书・武帝纪》记载,司马炎在泰始九年冬十月诏令,“制女年十七父母不嫁者,使长吏配之。”意思是说,女子到17岁,如果父母不将闺女嫁出去,地方官府就要找个“剩男”逼其出嫁。

我国古代民间有“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嫁个扁担抱着走”的说法,且“好女不嫁二夫”,讲究从一而终。在这种陋俗的影响下,让寡妇再嫁在古代还是有难度的。为了使适婚男女比例平衡,在男多女少的地方,不论是民间,还是官府,对寡妇再嫁都持积极的支持态度,而不是强调三纲五常、从一而终。

当某种非正常婚姻行为被更多人接受后,就会慢慢演变成一种社会婚俗。在古代北方少数民族中,便不以娶寡为耻,特别是在家族内部,弟娶嫂,嫂嫁叔等并不被认为有悖于常规伦理。

上有规定 下有处罚

古代对于适龄男女婚嫁问题,亦制定了相关法令:越王勾践规定男子20岁而娶,女子15岁而嫁;宋仁宗时期规定男子15岁而娶,女子13岁而嫁;明太祖规定男子16岁而娶,女子14岁而嫁。到了法定年龄不嫁人的女子,是要被处罚的。譬如南北朝时,如果女孩适龄仍未出嫁即为犯法,家里人都是要跟着坐牢,这也就是《宋书・周朗传》中说的“女子十五不嫁,家人坐之”。而汉朝孝惠皇帝时,谁家要是有女儿15岁至30岁还没有嫁人,就要罚款600钱。唐朝对于男子20岁以上,女子15岁以上还没有结婚的也要处罚。这种强迫女子出嫁的初衷,虽然可能首先是出于增加社会人口的考虑,但在客观上确实解决了不少光棍娶不到老婆的问题。(《看历史》2013年第2期)

责任编辑:郭娓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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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少说也有几千年时间,这段漫长的岁月之中,必然没有统一且明确的结婚年龄规定。每逢战乱时期以及天下大定初期,人们结婚的年龄就必然会提前,这样才能保证人口数量的稳定,13、14岁结婚便是正常现象。

01、春秋战国时期,越国规定17岁女子必须结婚

春秋战国是属于标准的乱世,群雄之间忙着竞备争霸,必然会想尽一切办法提升人口数量,有了强大的人口数量基础,经济、军事、农业才能有实现腾飞的基本条件。

因此,越王勾践为了实施自己的宏图大业,就必须要软硬兼施的提升人口数量,他下了命令:男子年龄为20岁之前必须结婚,女子年龄为17岁之前必须嫁人,不然就要治他们父母的罪。

02、汉朝初期,规定女子15岁之前必须嫁人

汉朝刚刚建立之时,人口凋零、百废待兴,于是朝廷就颁布了法令:

女子年十五以上至三十不嫁,五算。

翻译过来就是:15-30岁之间的单身未嫁女子,需要征收5倍的税。这就相当于“单身有罪”,不嫁人就要被高额罚款,强迫让姑娘们赶紧嫁人,嫁人之后自然是抓紧时间繁衍后代,把人口数量给提升上来。

因此,当自家女儿到了13、14岁的时候,就是到了该嫁人的年龄,父母要尽快把女儿嫁出去,不然留在家里就是“养了个赔钱货”。

等男子娶了媳妇之后,男方的家里就会以“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来催促夫妻尽快生孩子,如果女方生不下来孩子,可能就会被冷落或者歧视,或者被一纸休书扫地出门,沦为大家眼中的“失败者”。

03、生产力越先进,结婚生子的时间越晚

单纯根据人体发育状况来看,女性在13-14岁时就拥有了生育能力,可以为人口数量的提升做贡献。在生产力相对落后的时代,也需要人们早早的进行结合和繁衍,以求创造出更大的价值。

但是随着生产力的提高,单纯的堆叠人口数量的意义并不大,人们需要提升教育程度,从强调数量转为重视质量。

因此,生产力相对较高的明清时期,一般规定女子14岁以上可以结婚,男子16岁以上可以结婚。

而生产力更为发达的21世纪,我国明确规定了男子22岁以上可以结婚,女子20岁以上可以结婚。

现代社会不仅仅需要男女双方拥有生育能力,还需要夫妻双方具备成年人应有的心理条件,能够承担起养儿育女的基本责任,这样才对家庭和整个社会有益处。

最后:

结婚年龄是要根据时代背景进行调整,适合时代的婚龄才是最好的。

从古代墓志等资料总结,古代女子在15-19岁结婚为多。古代平均寿命短,夭折率高(需要生育六七个孩子才能防止人口减少),要珍惜生育时间,所以提倡早婚。

另外,中国历代的法定婚龄的统计是这样的:战国齐桓公令:男三十,女十五。战国越王勾践令:男二十,女十七。汉惠帝令:女十五。晋武帝令:女十七。北周武帝令:男十五,女十三。唐太宗贞观令:男二十,女十五。唐玄宗开元令:男十五,女十三。宋仁宗天圣令:男十五,女十三。宋宁宗嘉定令:男十六,女十四。宋司马光《书仪》:男十六,女十四。宋朱熹《家礼》:男十六,女十四。明太祖洪武令:男十六,女十四。清《大清通礼》:男十六,女十四

古代女子15岁才成年,多在十三四岁就嫁人的原因,起初大多是为了补充人口,后来逐渐演化为一种婚姻习惯。

我国现行的婚姻法对于男女结婚有年龄限制,女性不得低于20周岁,并且实行计划生育政策,其实在古代,女子结婚的年龄要比这小的多,一般是在十三四岁。

追溯这个的原因,最初我认为是为了补充人口用的。而造成人口衰减的原因包括:连年爆发的战争、人的寿命普遍不长、天灾人祸等。

比如在春秋战国时期,秦国和赵国长平一战中,白起指挥的秦国军队打败了赵国,之后就坑杀赵军四十万。这些可谓不是个小数目,并且都是男丁。还有就是唐代诗人笔下的“暮投石壕村,有吏夜捉人”,更是将繁重的徭役社会背景描述的淋漓尽致,很鲜活的呈现在人的面前。

战争对于人口的消耗是显著的,特别是混战的时候,这些对于女子婚龄较低起到了巨大的需求,尽早的结婚,可以更好的怀上子嗣。

而另一点造成人口衰减的原因,还包括初生儿的死亡率。而初生儿的死亡率除了跟医疗条件有关外,还跟母亲的身体条件有关,健康的适龄的女子更容易怀孕,这是造成女子婚龄较低的另一个原因。

当然女子十三四岁结婚的最后一个原因,我认为还跟古代男子的神秘息息相关,在古代,普遍认为十三四岁是“豆蔻年华”,此时的女子如刚绽放的花骨朵,正是让人喜欢的时候。

关于古代婚姻,很多人有这样一种认识,古人普遍早婚早育。从文献资料来看,古代女子结婚是比较早的,具体早到什么程度呢?一般而言,古代女子到了13、14岁就要出嫁的,最晚也不能超过19岁。

《春秋谷梁传·文公十二年》载,西周时期男子20岁“冠而列丈夫”,女子15岁为“及笄”,男女过了这个年龄就可结婚。同时,《周礼》也有规定:男子30而娶,女子20而嫁。这一时期,女子出嫁是比较晚的。

但是到了汉代,这一年龄大大提前了。在汉代,男子结婚年龄是15、16岁,女子则是13、14岁。《汉书.惠帝纪》有载:“女子年十五以上至三十不嫁,五算。”女子超过了15岁还不嫁人就要缴纳五倍的赋税,国家就要出面干预了。

从西周到汉代,结婚年龄为何提前呢?有人这和越王勾践有关。据《国语·越语上》载,越王勾践曾下了这样一道命令“女子十七岁不嫁,其父母有罪;丈夫二十不娶,其父母有罪。”越王勾践为了复仇,举国上下都奖励生育,早婚早育自然是题中之义。

汉代之后,早婚似乎成为传统,历朝历代一再沿袭。如,贞观元年(627年),唐太宗下诏:男20岁,女15岁以上无夫家者,州县以礼聘娶。又如,宋代规定“凡男年15,女年13,并听婚嫁”;明代朱元璋规定,男子16岁而娶,女子14岁而嫁。

这是法律规定,从历史人物看,也反映了女子早婚这一现象。如班昭年仅14岁的时候,就已经嫁给了曹世叔;李清照18岁的时嫁给了丞相赵挺之之子赵明诚;南朝后主陈叔宝的妃子张丽华,10岁入宫便被临幸,然后便怀孕了。

古代女子在18岁之前大都已经结婚,身体尚处在发育阶段,其身心是备受扭曲的。过早结婚生育是一件十分危险的事情,加之古代的医疗条件比较差,女子的命运可想而知了。

既然如此,国家为什么还要一再提前人们结婚的年龄呢原因其实不难理解,古代生产力低下,战争不断,人口扩张是对抗天灾人祸的最好办法。每场战事、天灾之后,国家要快速恢复人口,必然要鼓励人们早婚早育,并为此做出一系列的规定。

值得一说的是,既然要早婚早育,就很难做到优生优育。古代疯狂扩充人口,造成了很多不良的后果,如孩童夭折的概率变高,人们的体质不断下降,这也是古代人平均寿命较短的原因之一。

在乐府名篇《孔雀东南飞》中,有一段详细描写了女主刘兰芝婚前的经历:十三能织素,十四学裁衣,十五弹箜篌,十六诵诗书,十七为君妇……按照现在的标准,17岁还没有成年,更是没有达到男22周岁、女20周岁的适婚年龄。然而在古代,17岁甚至可以算“剩女”了。在与汉代最接近的西晋,朝廷明确规定“女年十七父母不嫁者,使长吏配之”,也就是家里的女儿如果到了17岁还没有嫁出去,就由地方官做主为她婚配。换句话来说,就是国家分配对象。

17岁的女生放到现在也就是上高三或者大一的阶段,连恋爱经历都不一定有,更别提谈婚论嫁了。在我们看来女孩子17岁出嫁的确太早,然而和古代的众多王朝一对比,西晋的这一规定已经相当宽松了。要知道在南北朝时期的刘宋,家里的女儿如果15岁还没嫁出去,父母都得跟着坐牢!即便是繁荣开放的唐朝,朝廷也规定“男十五、女十三以上,得嫁娶”。到了明朝时,朝廷将法定结婚年龄上调了一岁,为“男年十六、女年十四以上”。

不难看出,在封建时代的多个王朝中,许多女孩还不到成年就必须出嫁。当然,这里说的“成年”也不是现在的标准,《礼记·内则》中有“女子……十有五年而笄”的规定。也就是说,古代女孩子成年的年龄为15岁。而在大多数时候,女孩往往14岁就嫁人了,像刘兰芝一样17岁了才嫁人的只是少数。从生物学的角度上来看,人体各项器官发育成熟才是成年的标志,普遍认为男孩到18岁、女孩到16岁才完成了发育。虽然此时已经具备了生育能力,但从科学的角度而言,并不是最好的选择。

古代之所以将女孩嫁人的年龄锁定在14岁左右,原因其实是非常无奈的。首先一点就是,古人的平均寿命比较低。我们通常把70岁称作“古稀之年”,因为“人活七十古来稀”,然而根据国家卫健委发布的数据,我国的人均预期寿命已经达到了767岁,要知道这只是一个平均值。人均寿命的水平与一个国家当时的医疗卫生水平直接相关,我国人均寿命不断提高的背后,是我国医疗事业的不断发展。但是在古代即便是坐拥最好医疗服务的皇帝,平均寿命也不过只有39岁。

在韩愈的《祭十二郎文》里,我们也不难找到证据:“吾年未四十,而视茫茫,而发苍苍,而齿牙动摇……恐旦暮死”。这还是在没有大规模疫病传播的情况之下的平均寿命,如果出现了瘟疫,以古代的防疫水平和能力,39岁的平均寿命都会成为一个奢望。比如在东汉末年的那场大瘟疫,就使得靠符水治病的张角有了机会,一场动摇汉王朝统治基础的黄巾起义爆发了。在这个最著名的乱世之中,造成“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的罪魁祸首并不是军阀之间的混战。

同为“建安七子”的曹植,用一篇《说疫气》告诉了后人那场瘟疫的恐怖:“建安二十二年,疠气流行。家家有僵尸之痛,室室有号泣之哀。或阖门而殪,或覆族而丧。”正是因为这场天灾,再加上连年的战乱,使得人口从东汉桓帝时期的5500万人,锐减到魏蜀吴三家总共还不到1000万。毕竟古代的所有大工程,都是劳动力密集型的,无论是秦始皇时期的万里长城、隋炀帝时期的大运河,亦或是每个皇帝都必须修的陵寝,都是需要大量的老百姓来参与的。

在小农经济时代的经济基础之上,王朝人口数量的多少直接决定了王朝的国力。足够多的从事农耕人才能确保税收、足够多的百姓服兵役,才能建立一支威震四夷的庞大的军队。古代的中国之所以能够始终屹立于世界东方,凭借的正是庞大的人口规模。要在人均寿命不高的前提下不断地推动人口的增长,提前让女孩开始生育无疑是最佳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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