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邢台结婚的风俗有哪些

河北邢台结婚的风俗有哪些,第1张

河北邢台地区的婚礼风俗有很多,这里为您列举一些典型的传统风俗:

1 提亲:在结婚之初,男方会去女方家提亲,以表达对女方家庭的尊重。在这个过程中,一般会有红包或礼品来表达男方的诚意。

2 定婚:在双方家庭同意后,会选一个吉利的日期来定婚。这时,男方会送一对大蜡烛、粽子、黄酒等礼品给女方,女方则会回赠糕点、水果等。

3 选日子:在决定结婚后,双方家庭会根据黄历选择一个吉日作为婚期。

4 发请帖:选好婚期后,双方家庭开始发请帖给亲戚朋友,邀请他们参加喜宴。

5 婚前闹洞房:在婚礼前,新郎的伴郎们会来新娘家闹洞房,与新娘和伴娘进行一些游戏等趣味活动,增加喜庆气氛。

6 迎亲:在结婚当天,新郎会带着迎亲队伍去新娘家接新娘。新郎骑马或坐轿子,迎亲队伍备有鞭炮、锣鼓陪伴,以示喜庆。

7 见面礼:新娘给新郎干爹和干妈以及亲属赠送见面礼,一般为各种各样的礼品,以示尊敬。

8 过门:新娘出嫁时,要在喜门前踩断用柴火堆成的火堆,象征除旧行礼,进入新家。

9 拜堂:新人回到新郎家后要拜见双方家长,以表达敬意。一般需要拜天地、拜高堂和敬茶。

10 洞房:新婚之夜,新人进入洞房,新娘需要为新郎脱鞋,以表达对新郎的侍奉。

除了以上这些传统风俗,还有其他一些地方特色的习惯。现代的河北邢台婚礼中,新人可能会选择一些创新的方式来庆祝婚礼。然而,这些传统习俗依然具有很高的文化价值。

结婚的话房子该男方买

公公婆婆当然会给红包,一般第一次见面就会给的,结婚当天也要给.因为婚车开到新房时都是婆婆扶新娘下车的,如果新娘觉得红包少是不会下车的,给钱的多少那要看婆婆家的条件怎样了.

婚后丈夫大都不做家务,但是家庭开支一定要付的,因为北方男人都大男子主义,男主外女主内的,这个和韩国\日本很像的.

媳妇怀孕和生孩子男方家里一般都不管,因为你们已经成立了一个小家庭了,但是红包会给的.

如果你们已经和公婆分开过生活了,他们都不会负担你们生活开销,因为你们独立了,但是条件好的公婆会给的,这样看你公婆的条件了,但是没有一定应该负担的道理,也就是想给你们就给你们,不想给你们也是没办法的

我就是满族的镶黄旗,但是过去的习俗已经都不知道了。下面是我找到的关于满族结婚的习俗,咱们共同了解一下:

满族的传统结婚习俗

满族传统的婚姻仪式较为复杂,大致经过通媒、放定、纳彩、过箱、迎亲、拜堂、拜祖、分大小、回门等程序。

通媒即由男方家请媒人向女方家求婚,两家都同意后便放小定,即男方家赠如意或钗钏诸物为定礼。然后是定婚,即选择吉日,男方家及其亲戚往女家问名,女家设宴款待,男方家长致辞求婚,女方家则推谢再三,男方家坚持求婚,女方家同意后,才算定下婚事。此时男方要拜女方家神位及其长辈。定婚后要过礼,也是选择吉日,男方家送衣服、绸缎、羊、鹅等礼物。男方家还要赠银两钱财。此时要议定婚期。进入迎亲阶段,女方家在婚期前一天陪送嫁妆,俗称“过箱”,新郎要往女家致谢。迎亲时,新郎在迎亲队伍的陪伴下赶着彩车迎亲,在途中两车相错时,新娘的哥哥将新娘抱上新郎家的彩车,俗称“插车”(由于各地区满族风俗不同,也有新郎与迎新队伍直接到新娘家迎亲的。还有的地方有"旗俗不亲迎"之说)。新娘至新郎家,换车乘轿,花轿落地,新郎要虚射三箭。新娘蒙红盖头下轿,与新郎站在事先摆在院中的天地桌前,向北三叩首,俗称拜北斗,即拜天地。拜完后撤天地桌,新娘进入临时搭的帐篷,谓之坐帐。坐帐时“开脸”,换头型。坐帐后,新娘跨过马鞍进洞房,新郎用秤杆揭去盖头扔到房檐上。夫妻饮交杯酒,吃合喜面、子孙饽饽,众人闹洞房。在婚日当天晚上,新郎新娘要拜祖宗。婚后第一天,新娘给夫家亲戚装烟敬茶,拜宗族,认明辈分,谓之分大小。一般在结婚三日之后,夫妻同回女方家,拜见娘家人并拜祖宗。婚后一个月,新娘回娘家住一个月,谓之住对月。到了这时,婚娶仪礼乃告结束。

这些繁杂的婚娶程序在今日满族聚居地区已经简化,并且融合了现代形式。比如插车,演变为男女青年骑自行车或摩托车,各自由婚庆队伍陪伴,从自己的家里出发,行进至中途相遇时,两人交换自行车或摩托车,再一同到新郎家。还有拜祖宗,有的地方演变为新人拜双方父母。虽然有变化,但仍然具有浓厚的民族特色。另外,满族的婚姻仪式因居住地区不同而略有变化,并非完全一致,但主要程序大致相同。

满族的结婚习俗

域内满族人婚嫁礼仪亦甚为隆重,族人称男子成婚为“小登科”,婚嫁过程大体有议亲、换盅、择吉、裁衣、过礼、亮轿、拜天地、设婚宴、闹洞房、认亲、回门等程序和步骤。

满族人长期遵循同姓不通婚的原则,嫁娶一般实行“婚约”制度。旧时向有重门第轻彩礼之风尚。婚娶日期,一般由男家根据双方生辰八字推定,亦多定为“双日”。正日之前一天为“送嫁妆日”,女方家请人把嫁妆抬男家新房内,称“亮嫁妆”、或“安柜箱”;男家亦须是日在院内搭建“帐房”备用。婚礼日,男家备彩轿、鼓乐迎亲,新郎及陪伴者4人或6人骑马前往迎亲;女家选2名儿女双全的妇女作为送亲婆陪伴,并由父兄叔嫂组成送亲队伍陪新娘去夫家参加婚宴。拜天地时间须在日出之前举行,拜毕,新人双双进入事先搭建的“帐房”,新娘在帐房内换装,脱掉姑娘服,换上媳妇装,并改梳媳妇发式,称为“坐帐”。坐帐仪式结束后,新郎新娘出帐,进喜堂,新郎用称杆揭去“盖头”。然后,婚宴开始,至晚席散,新人入洞房。

婚后第三日,新郎陪新娘回娘家,娘家备酒席款待,午前返回夫家。婚后十天内,新娘要到祠堂或祖坟叩拜,俗称“上喜坟”。婚后满一个月,新娘回娘家住数日,返回后整个婚嫁仪式结束。

20世纪五、六十年代以后,满族人婚嫁仪式渐从简,或大体同汉俗。

传统的满族结婚习俗

婚嫁:过去满族姑娘的婚嫁礼节比较复杂,准备时间也长。满族姑娘接近成年,便要学做针线活。一开始学剪窗花、绣针扎、绣荷包、纳鞋底、绣枕头、绣鞋面、绣腰搭、做被褥、衣服等,绣成的这些底活放起来,准备自己使用或送给新郎做礼物。箱底活质量的好坏,是一个姑娘是否有教养和心灵手巧的象征,所以这些箱底活上的山水、花草、人物、鸟兽、虫鱼生动逼真,都是一些精美的艺术品。

订婚。这是每个满族姑娘婚配必须经过的重要环节。从说亲到结婚一般要经过相亲、纳雁、小订、换盅、送庚贴、过彩礼等过程。

满族人结婚要会亲友。订好结婚日子后,邀请亲戚朋友和街坊四邻前来祝贺、帮忙。迎亲前,男方要找本村相宜地方做为女方的“下处”(所谓相宜即在正式结婚典礼之前,女方不能过男方门,否则不吉利。下处即结婚典礼前新娘和伴娘休息的地方),新娘住过的下处,用几枚铜钱或几枚硬币(要双不要单),包在红纸包里,暗放在席边底下,以示吉利。 结婚的过程一般为三天。

第一天为“迎亲”。娘家请来与新郎、新娘属相不“犯克”且家中人口齐全的人送亲,通常都是新娘的长辈至亲、平辈哥嫂送,平辈弟弟或晚辈侄子压车。总人数不限,去双归单。新娘出门含一口食物或糖块,门里吐一半,门外吐一半,以表示两门生活都美满。出门上彩轿(或彩车)接亲、送亲或到半路上迎见男方的来车,一错车叫“抢串”,两车相遇后锣鼓喧天、鞭炮齐鸣,由娘家哥哥把新娘抱到新郎家的花轿(或车)上,这叫换轿或抱轿。新娘的轿(或车)则坐一位伴娘,同到新郎家中去。新亲车来到下处,男方家长、亲友端来酒给新亲喝“下马杯”,新娘、送亲婆、压车童子暂不下车,东家送上喜钱才下车去“下处”。

当天晚上,由新娘的哥哥或长辈走进新房摆好嫁妆,称为“亮箱”,鼓乐喧天,喜迎新亲之后,请新亲喝“亮箱酒”。

第二天是正日子,举行正式婚礼。男女双方都要起大早,择出

五更吉时,新娘从下处扮“丑相”红裤绿袄,重粉施脸,怕有邪魔附身,穿上“踩堂鞋”,梳抓髻、顶“盖头红”、怀抱宝瓶、背着铜镜,由送亲哥哥从屋里抱到轿和车上(称为抱轿)来至男方门口,新郎用空弓拉三下,意射三箭,鼓乐齐鸣,鞭炮齐响,开始倒红毡,送亲婆和娶亲婆搀着新娘,两个打灯笼的童子走在前边,念喜人边念喜歌,新娘迈过火盆意即日子火红。男方家把事先准备好的谷、黍、麦、麻、豆五谷粮食往新娘身上撒,以示新娘带来五谷丰登。来到神桌前,由男方族长(满族叫莫昆达)或长辈指导新郎新娘拜天地,之后由族长或长辈抱香斗,开始往新房里走,走到门口,有妯娌姑姐拦门,这叫“憋性”,进屋门、过马鞍、上炕“登糕”、“坐福”,上炕后男方张弓射四周,将弓箭插人香斗,用放在香斗的秤杆挑开盖头,然后再插入香斗中去。压车童子开始钉门帘,念:“一钉金、二钉银、三订儿女成了群。”的喜歌。然后开始吃煮的半生不熟的子孙饺子(以新娘年龄为准,一岁一对,娘家包一半,婆家包一半),娶亲婆问:“生不生”答日:“生”!男女双方不吃,放在炕席底下。剩余的男方本族人抢着吃,不准外族人吃,不准姑娘吃。坐福(坐帐)男女并排坐定,时间不等,一般一个时辰,有的新娘一直不下地。由儿女双全的妇女给新娘开脸(用细线剪掉汗毛)梳如意头,戴上簪环首饰。新亲吃完“下马面”,开始坐正席,分辈坐桌陪新亲,散席后新亲即可回去(个别地方还有过三日才走的)。太阳落山前新娘由小姑子陪着看落月,叫看日红。当天晚上,新郎和新娘一家子吃团圆饭,给长辈满酒。晚上闹完洞房后,安睡前拜北斗七星,新郎新娘喝交杯酒,吃团圆饼,女方给男方荷包、腰搭等礼物。

第三天是“认大小”、“祭祖”,还有三天回门的,各地不一样。

满族的婚俗习惯随着时代的发展,也在不断变化,现代时兴文明结婚的已占大多数了。

结婚的女性是否可以进入祖坟,这取决于不同地方的风俗和规定。

在古代,因为男尊女卑的思想,女性地位较低,出嫁后就被视为别人家的人,所以不能进入娘家的祖坟。而现在,随着社会的进步和观念的改变,越来越多的地方开始接受结婚的女性进入祖坟。尤其是对于一些独生子女家庭,女儿出嫁后,其父母仍希望她能回娘家上坟祭拜。

然而,也有一些地方仍然保留着传统观念,认为女性出嫁后不能扫娘家祖坟,否则会把娘家风水带走。在这些地方,结婚的女性通常不能进入祖坟。

总的来说,能否进入祖坟取决于当地的风俗和规定,建议尊重当地传统和习俗。

我老公那里的风俗是结婚第二天早上要给叔伯大爷,爷爷奶奶辈的磕头领红包,而且是三代以内的都要磕,我婆婆直接告诉我说,你说句话就好,不用真磕,那天早晨领了几万的红包,一个头都没磕!!下午去上他们家族坟,就给我老公的老太磕了一个头,其他的都是我老公一个人磕的,我婆婆说,你心意尽到就好,因为那是我磕的人生中第一个头

我婆婆也是规矩多,年三十不能吃鸡,初一不能用剪刀,不能扫地,不能洗衣服……初三不能……初五初七…………等等规矩特别多,以前年三十让我守夜,不过十二点不能睡觉,后来娶了弟媳妇,我还傻乎乎的坐那守着,然后弟媳妇睡了,睡了,了,这才没有守夜的规矩,合着这是给我立的规矩。

我大姑姐结婚的时候我正好怀孕了!从早上就关在屋里不让出来,说是怀孕的人不能见新娘,不然新娘不好生养(大姑姐那时候已经生了两儿子了)!在屋里听他们那么热闹,还照了全家福,而我一直等她被接走我才出屋的!当时也没想太多,即使知道都是些陋习,但为了家人好,忍忍就过去了[可爱]。

说到这个我就气!当时我表弟结婚我挺着8个月的大肚子给他们两布置新房第二天有人居然不让我进门!新房都是我布置的好吗!别说什么会冲新娘什么的[泪奔]我弟媳妇结婚没两天就怀孕!现在都生了。

我和老公结婚的时候在他老家农村办的,敬酒敬了四五个小时,结束后我娘家人都走了又让我们拜祖,坐了一院子的人挨个磕头,后来才知道,我是不用磕头的,当时就是仗着我是外地的不懂规矩乱来(生气)。

我们这里出嫁的女儿,春节,正月十五,二月二,三月三,七月十五,中秋节……,反正好多时间不能回娘家!回娘家不能在娘家同床睡觉的,可是我家孩子姑,从来不讲究这些的,每次回来他们都在一床睡觉的,人家才不管别人喜欢不喜欢,只要自己舒服就好了!

我男朋友山西的,早早的和我打好了预防针说结婚要给长辈磕头的,她说我可以跪着,他来磕就行,然后我就觉得也没有那么接受不了,尊重人家的传统,而且人家也尊重我,会早早的和我说好,有哪些传统,能不能接受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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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贵夫妇,易叙乾坤,配阳成化,比月居尊,河洲降淑,天曜垂轩。”《史记》向我们展示了古代中国人的婚礼是一种多么神圣的仪式,算是人生头等幸事,必须非常隆重和讲究礼仪。中国古代把婚礼过程分为六个阶段,古称“六礼”,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

婚礼

古代嘉礼的一种。婚嫁之礼。即男女双方正式结为夫妇的礼仪形式。我国中原地区华夏民族,婚姻礼仪的出现,在原始社会晚期,对偶婚的末期与单偶婚(一夫一发制)的初期。其时,已逐步由母权制过渡到父权制,财产主要由男子掌握,实行男娶女嫁,妻子从夫居,子女从父姓,妻子与子女是丈夫的家庭成员。实行婚礼的程序和仪节,表明父权制为生育自己的嫡亲子女,以继承自己的财产,并世代相传的目的。史载,夏、商求婚以“俪皮”为礼,俪皮即兽皮,意味着女子的价值相当于男子拥有的俪皮,此即后世聘礼之始。除此之外,并须“告父母”得到同意,以及亲迎于家。至周代,婚礼日趋完善,由简而繁,逐渐形成“六礼”之制,除奴隶,天子至庶人皆实行之。后代繁简不一,往往有明文规定。一般,统治阶级的婚礼繁琐奢侈,平民较简;富者繁琐,贫者较简;中原地区较繁,边远地区较简。除“六礼”外,婚礼还包括正婚礼(拜堂、沃盥、对席、同牢合卺、馁馀设衽)、婚后礼(妇见舅姑、妇馈舅姑、舅姑飨妇、庙见)等。少数民族地区,社会发展阶段文明程度不一,亦各有礼、俗。《通典嘉礼三天子纳妃后》:“伏牺氏制嫁娶,以俪皮为礼。五帝驭时,娶妻必告父母。夏亲迎于庭,殷于堂。周制限男女之岁,定婚姻之时,六礼之仪始备婚礼者,将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下以继后世也。故君子重之,共牢而食,合卺而酯,所以合体,同尊卑而亲之,成男女之别,立夫妇之义,而后父子亲、君臣正,故曰:婚礼者,礼之本也。”

六礼

古代汉族婚礼的六种仪节。形成于周代,自天子纳妃后、皇太子纳妃、公侯大夫士婚礼,皆实行之。包括纳采、问名、纳吉、纳徵、请期、亲迎。它对男女婚姻之事起有规范的作用,《唐律》与《明律》中皆有类似的规定,然以男方付给女方的身价为其主要特征,是旧礼教下变相买卖婚姻的具体表现。其程序历代略有变迁,魏晋南北朝时,皇太子无亲迎一项,隋唐时恢复。宋初沿用六礼,后因程序主繁,平民无力应付者,往往逃奔他乡私自成婚,政和间,并问名于纳采,并请期于纳徵,减六礼为四。南宋,朱熹在《政和新礼》基础上,制定《家礼》,又将纳吉删去,仅存纳采、纳征、亲迎三礼,并将三月庙见改为三日庙见。元、明、清时,明令采用《朱子家礼》。清代虽有满、汉与士、庶之别,然大体不出《朱子家礼》范围。《通典嘉礼三天子纳妃后》:“六礼之仪始备。”杜佑注:“一曰纳采,用雁,谓始语言采择可否;二曰问名,用雁,谓问女名目,将卜之也;三曰纳吉,用雁,谓卜得吉,往告之也;四曰纳徵,用束帛,徵,成也,谓婚姻礼成也;五曰请期,用雁,娶妇日也;六曰亲迎,用雁。”

纳采

古代婚姻“六礼”之一。后代或称之为“合婚”、“说媒”等。即男家请使者(即媒人)去女家表示求亲之意,试探女家意向,女家答应议婚后,男家就用雁等为礼品再去正式求婚。纳,接纳;采,采择。后世帝王或富贵之家,纳采之礼每有增加。如北齐皇太子及王纳妃,皇帝遣使纳采,有司所备礼物为:羔羊一口,雁一只,酒、黍、稷、米、面各一斛。问名、纳吉、请期、亲迎同。民间贫穷之家,则以雉、鹅等代之。《仪礼士昏礼》:“昏礼下达,纳采用雁。”郑玄注:“达,通达也。将欲也彼合昏姻,必先使媒氏下通其言,女氏许之,乃使人纳其采择之礼。”贾公彦疏:“纳采方纳者,以其始相采择,恐女家不许,故言纳。”胡培翬正义:“自纳采至请期五礼,皆遣使者行之。”《通典嘉礼三天子纳妃后》:“后汉桓帝立,明年悉依孝惠皇帝纳后故事:聘黄金二万斤。纳采,雁、璧、乘马、束帛,一如旧典。”

问名

古代婚姻“六礼”之二。即男家正式求婚,女家同意后,男家再请媒人执雁问议婚之女生母的姓名,本人的名字及出生年月日等,以回去占卜吉凶。后代问名扩大到门第、财产、职位、容貌、健康等诸方面。宋代以后,简化六礼,纳采与问名常合为一次完成。江南民间旧俗,男家至女家问名。女家将女子年庚八字,裹以红纸,副以红米、千年红、由媒人交付男家。媒人默然不语,持至男家厨房,供于灶神座下。如三日内家中平安,即请算命者合婚,或求签贞卜。若三日内有碎碗破钵等事,或八字相克,则借故将八字退还女家。仪《礼士昏礼》:“宾执雁,请问名。”郑玄注:“问名者,将归卜其吉凶。”《宋史礼志六八》:“古者问女之名,归卜夫庙,吉,以告女家,谓之问名、纳吉。”《明史礼志三一》:“朕惟夫妇之道,大伦之本。正位乎内,必资名家。特遣使持节以礼问名,尚伫来闻。”

纳言

亦称“文定”、“通书”。俗称“送定”、“过定”、“定聘”、“小聘”、“小定”等。古代婚姻“六礼”之三。是男家问名后将占卜得吉的消息通知女家的礼仪。也是定婚阶段的主要礼仪。男家如卜得吉兆,决定缔结婚姻,便以雁等为礼物,使媒人告知女家,然后双方交换婚书,分别开明男女正式所庚、生辰八字、两家三代及主婚人姓名、荣衔、里居等。其“门当户对”的意义十分明显。《唐律》等所称“报婚书”,即纳吉而女家男家答应定婚的书契。宋代民间称“过细帖”,“定亲”等,都是订定婚约之意,均属“纳吉”的内容。宋朱熹《家礼》将纳吉并入纳徵,此后两礼常一并进行。纳吉早期以雁为礼,后世随婚姻的买卖性质的发展,逐渐以首饰、彩绸、食品等为礼物。通常,男家长辈亲属与媒人一起至女家,相看家庭与人品,长辈并须给女子一定的钱,作为见面礼,称为“相亲”。《仪礼士昏礼》:“纳吉用雁,如纳采礼。”郑玄注:“归卜于庙,得吉兆,复使使者往告,昏姻之事,于是定。”贾公彦疏:“未卜时,恐有不吉,婚姻不定,故纳吉乃定也。”庙,祖庙;纳吉,指女家得到男家占卜得吉的喜讯。宋吴自牧《梦梁录嫁娶》:“男家以草帖问卜,或祷忏,得吉无克,方回草帖,亦卜吉媒氏通音。然后过细帖,又谓‘定帖’。帖中叙男家三代官品职位名讳,议亲第几位男,及官职年甲月日吉时生,父母或在堂,或不在堂,或书主婚何位尊长,女家回定帖,亦如前开写,及议亲第几位娘子,年甲月日吉时生,具列房奁、首饰、金银、珠翠、宝器、动用帐幔等物,及随嫁田土、财产、宅舍、房廊、山园等。其伐柯人两家通报,择日过帖,各以色彩衬盘、安定帖送过,方为定论。然后男家择日备酒礼诣女家,或借园圃,或湖舫内,两亲相见,谓之相亲。男以酒四杯,女则添备双杯,此礼取男强女弱之意。如新人中意,则以金钗插于冠髻中,名曰插钗。若不如意,则磅彩缎两匹,谓之压惊,则婚事不谐矣。既已插钗,则伐柯人通好,议定礼,往女家报定。若丰富之家,以珠翠、首饰、金器、销金裙褶及段匹茶饼,加以双羊牵送,以金瓶酒四樽或八樽,装以大花银方胜,红绿销金酒衣簇盖酒上送往。女家接定礼合,于宅堂中备香烛酒果,告盟三界,然后请女亲家夫妇双全者开合,其女氏即于当日备回定礼物,以紫罗及颜色段匹,珠翠须掠,皂罗巾段,金玉帕环,七宝巾环,箧帕鞋袜女工答之。更以元(原)送茶饼果物,以四方回送,羊酒亦以一半回之一自送定之后,全凭媒氏往来,朔望传语

纳徵

亦称“纳币”、“纳成”、“文定”。后世俗称“纳财”、“送盘”、“大聘”、“过大礼”、“下财礼”等。古代婚姻“六礼”之四。此为纳吉之后,男家送聘礼给女家的仪式。女家受物复书,标志婚姻完全成立,从此男女双方作为亲家往来。纳徵礼品,周代,庶人用缁帛;士大夫用玄纁、束帛、俪皮;诸侯加谷圭;天子加大璋。后代皇室、高官,聘礼丰奢,唐代高宗时曾下诏,限定官宦之家聘财之数。然历代虽民间也多以金银器为聘礼故贫寒之士每有成年而无财以聘婚者。《春秋庄公二十二年》:“冬,公如齐纳币。”杜预注:“纳币即纳徵。”《仪礼士昏礼》:“纳徵”郑玄注:“徵,成,使者纳币以成昏礼用。”贾公彦疏:“纳此,则昏礼成,故云徵也。”《通典嘉礼三天子纳妃后》:“汉惠帝纳后聘黄金二万斤,马十二匹。”又:“大唐显庆四年十月诏:天下嫁女受财,三品以上之家,不得过绢三百匹;四品五品不得过二百匹;六品七品不得过一百匹;八品以下不得过五十匹,皆充所嫁女资装等用,其夫家不得受陪门之财。”宋吴自牧《梦梁录嫁娶》:“信纸聘礼,富贵之家当备三金送之,则金钏、金鋜、金帔坠者是也。若铺席宅舍,或无金器,以银镀代之。否则贫富不同,亦从其便,此无定法耳。更言士宦,亦送销金大袖,黄罗销金裙,段红长裙,或红素罗大袖段亦得;珠翠特髻,珠翠团冠,四时冠花,珠翠排环等首饰,及上细杂色彩段匹帛;加以花果物、团圆饼、羊酒等物,又送官会银铤,谓之‘下财礼’。”金鋜,金锁片也。宋司马光《温公书仪》:“世俗贪鄙将嫁女,先问聘财之多少,是乃驵侩鬻奴卖婢之法,岂得谓之士大夫婚姻哉!”

请期

古代婚姻“六礼”之五。为男家向女家请定婚期的礼仪。纳徵之后,男家卜取吉日,派使者(媒人)持雁和礼物,至女家求请结婚的日期,女家谦让,使者则将男家卜取的吉日告诉女家。如女家因故不能同意,则须改期。请即商请,由女方决定之意。民间,多由男女双方共同商定日期,由算卜者卜定为吉日后,送一期帖至女家,或由媒人口头通知。俗称为“提日子”、“送日子”等。宋代以后,多并请期与纳徵。《仪礼士昏礼》:“请期用雁。主人辞,宾许,告期。如纳徵礼。”郑玄注:“主人辞者,阳倡阴和,期日宜由夫家来也。夫家必先卜之,得吉日,乃使者往,辞,即告之。”胡培翬正义:“婿家得吉,乃不敢直以告女家,而必请之者,示听命于女家,尊之也。”《宋史礼志》:“士庶人婚礼,并向名于纳采,并请期于纳成(徵)。”徵,避仁宗讳“祯”,改称纳成。

亲迎

亦称“迎亲”。古代婚姻“六礼”之六。即举行成婚典礼之日,新郎奉主婚人之命亲自至女家迎娶新娘的礼仪。《仪礼士昏礼》规定:亲迎那一天,新郎穿黑色礼服,乘黑漆车子,前有人执烛前导,后有从车,前往女家。新娘之父亲自出门迎女婿与男家宾客入门。新郎将雁与礼品交给女家,行礼而出。梳妆整齐的新娘,头蒙盖巾,随至车前,新郎亲自把车上的索子授给她,引她上车。先由新郎亲自驾车,随后由驭者代替,女家派人随行。车至男家,新郎先乘车进门,待新娘及送行者到达后,由新郎接新娘进家门。然后入宅行拜堂、合卺等仪式。《公羊传》谓自天子至于庶人都有亲迎礼。西汉叔孙通制礼,从《左传》,认出天子无亲后,迎新娘多用轿,新郎骑马或乘轿,轿用红绿彩绸装饰,故称花轿,并以鼓乐前导。各地礼仪民俗繁简不一。《诗大雅文明》:“大邦有子,见天之妹。文定厥样,亲迎于谓。”《礼记哀公问》:“大昏既至,冕而亲迎,亲之也。”宋吴自牧《梦梁录嫁娶》:“至迎亲日,男家刻定时辰,预令行郎,各以执色如花瓶、花烛、香球、沙罗洗漱、妆合、照台、裙箱、衣匣授事街司等人,及顾(雇)借官私妓女乘马,及和倩乐官鼓吹,引迎药檐子或粽檐子藤轿,前往女家,迎取新人。”

拜堂

也称“拜天地”。古代婚礼仪式之一。始自唐代,自皇室至士庶,普遍行之。宋以后,风行全国,所拜为天地、祖宗、舅姑(公婆),并夫妻交拜,表示从此女子成为男家家族的一员,因而成为婚礼过程中最要的大礼。近化“拜堂”范围扩大,除天地祖先尊亲及交拜外,更须拜毕家族尊亲、友好宾朋。乡村于新婚次日拜宗祠(即古代“庙见”之礼)后,尚须拜揖乡党邻里,婚礼始告成立。唐封演《封氏闻见记花烛》:“近代婚嫁有障车、下婿、却扇及观花烛之事,及有卜地安帐并拜堂之礼,上自皇室,下至士庶,莫不皆然。”宋孟元老《东京梦华录娶妇》:“婿于床前请新妇出至家庙前参拜毕。女复倒行,扶入房讲拜,男子各争先后,对拜毕就床次日五更用一卓(桌)盛镜台镜子于其上,望上展拜,谓之新妇拜堂。次拜尊长亲戚,各有采段巧作鞋枕等为献。”

交拜

古代婚礼仪式之一。指举行婚礼时,新婚夫妇互相对拜。始自唐代,后世因之。唐段成式《酉阳杂俎礼异》:“北朝婚礼,青布幔为屋,在门内外,谓之青庐,于此交拜。”宋司马光《温公书仪》:“古无婿妇交拜之仪,今世始相见交拜,拜致恭,亦事理之宜,不可废也。”《水浒会传》第一0四回:“王庆与段三娘交拜合卺等项,也是草草完事。”《儒林外史》第二六回:“鲍廷玺插着花,披着红,身穿紬段衣服,脚下粉底皂靴,先拜了父亲,吹打着,迎过那边去,拜了丈人、丈母吃过三遍茶,请进洞房里和新娘交拜合卺,不必细说。”

合卺

古代婚礼仪式之一。即新夫妇在新房内共饮合欢酒。起于上古。本用匏(葫芦)一剖为二,以七将两器(瓢)之柄相连,以之盛酒,夫妇共饮,表示从此成为一体,名为“合卺”。后世改用杯盏,乃称“交杯酒”。宋代并有行“合卺”礼毕,掷盏于床下,使之一仰一覆,表示男俯女仰、阴阳和谐的习俗,带有明显的性象征的意味。后亦以“合卺”借指成婚。《礼记昏义》:“妇至,婿揖妇以入,共牢而食,所以合体,同尊卑,以亲之也。”孔颖达疏:“共牢而食者,同食一牲,不异牲也合卺,则不异爵,合卺有合体之义。共牢有同尊卑之义。体合则尊卑同,同尊卑,则相亲而不相离矣。”宋孟元老《东京梦华录娶妇》:“互饮一盏,谓之交杯酒。饮讫,掷盏并花冠子于床下,盏一仰一合,俗云大吉,则众喜贺,然后掩帐讫。”宋吴自牧《梦梁录嫁娶》:“礼官命妓女执双杯,以红绿同心结绾盏底,行交卺礼毕,以盏一仰一覆,安于床下,取大吉利意。”

妇见舅姑

亦称“谒舅姑”。古代婚礼仪式之一。起自周代,据《仪礼士昏记》,妇见舅姑,妇馈舅在、舅姑餮妇与庙见,为成妇之礼的四个步骤。即在婚后第二天,天未明时,新娘就起床,沐浴,梳洗洁净,戴上笄簪,穿上平时的服装,至舅姑(公婆)的寝门外,等待拜见。到天明时,舅姑分别各就席次,舅在东席,姑在房外南席。新娘手捧竹器,由铺饰巾,盛以枣、栗,行进到舅前下拜,放置席上。起拜,退到原来处所,再拜。然后退到阶下,拿着盛有干肉、铺有饰巾的竹器,登阶而上,北面拜奠于席。姑坐席上,接受礼品,然后起身回答妇拜。新娘见舅姑之礼至此毕。枣、栗等食品象征女子要敬谨端正之义。妇馈舅姑,是新娘洗手后进肉食于尊长,表示对舅姑的孝养。舅姑饮酒用菜后,共同“飨妇以一献之礼”,向新娘敬酒两杯。回敬两杯后,舅姑飨妇之礼完毕。待庙见后,新娘即取得“妇”的身分。后世,妇见舅姑多行于成婚之夕,并依次拜见舅姑、亲长、宾朋,献上香茗。而新娘过门第三天,下厨烧菜,即古代妇馈舅姑礼之遗。唐王建《新嫁娘词》:“三日入厨下,洗手作羮汤。未谙姑食怀,先遣小姑尝。”唐朱庆馀《闺意献张水部》诗:“洞房昨夜停红烛,待晓堂前拜舅姑。”钟毓龙《说杭州婚姻拜堂》:“[公婆]四拜坐而受之,四拜立而回揖公婆见礼,毕,其余大伯、小叔、妯娌、小姑之尖,男左女右,以长幼为一序,一起同拜。”

庙见

古代婚礼仪式之一。即婚后至迟三个月,须择日率新娘至夫家宗庙祭告祖先,以表示婚姻已取得夫家祖先的同意。从此,才算加入夫宗,具有参加祭祀和被祭祀的资格。在封建宗法时代,“谒舅姑”与“庙见”为成妇之礼。如新妇未经庙见即死亡,则由男家盛殓,归葬女方祖茔,作“未成妇”看待。下葬时,其夫不能执杖及送葬,木主也不能进入男家宗祠。其仪起于周代,反映了父权制男性家长统治的特点。后世以三月时间太长,宋代《朱子家礼》改为三日庙见。明代,皇族婚嫁仍依古礼,民间婚礼,按洪武三年(公元1370年)诏令,拜公婆与拜祖抚一并于亲迎之次日举行。庶子之妇及娶亲,则不须行庙见礼。《仪礼士昏礼》:“若舅姑既没,则妇入三月,乃奠菜。”《仪礼曾子问》:“三月而庙见,称来妇也。择日而祭于弥,成妇之义也。”郑玄注:“成妇义者,妇有供养之礼。”孔颖达疏:“若贾(贾逵)、服(服虔)之义,大夫以上,无问舅姑在否,皆三月见祖庙之后,乃始成昏。”按,庙见与新妇奠菜祭舅姑(公婆)为二事,奠菜相当于“谒舅姑”之礼。舅姑已亡,则可并为一事举行。钟毓龙《说杭州婚姻拜堂》:“最后见公婆矣。公婆俱存者,必双双先至家庙前,向祖宗八拜,然后再受儿媳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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