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对象有房贷,不懂这些小心人财两空!

结婚对象有房贷,不懂这些小心人财两空!,第1张

结婚对象有房贷

不懂这些小心

人财两空!

现在婚前按揭买房已经变得很普遍,但是到了结婚这一步,不好好考虑婚前房产的问题,小心钱也没有、房也没有,因为房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只有婚后共同还贷及应对增值属于共同财产,其余全部属于个人。而且结婚后,他用以下方式还贷,那房子就真的跟你一毛钱关系都没有:

1、婚前存款

银行流水能体现钱是婚前的,还是婚后的。但如果婚前的存款和婚后的存款都放在一起,进进出出,又炒股亏损,后来赚钱了,根本分不清楚是哪些是婚前的,哪些是婚后的,这就叫财产混同。那么,这些钱会被当做是共同存款。

2、父母的存款

父母银行转账。如果是父母取现给子女,或取现后存入子女账户,则无法证明款项来源于父母。这样会被认定为共同存款还贷。

3、婚后收入直接进入父母账户,父母转账还贷

但如果银行流水查出来,最终还是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还贷。

4、婚后收入每月取现给父母,父母转账还贷

第3种和第4种实质上都损害了夫妻共同财产。因为,表面上没有用夫妻存款还贷,离婚时无需补偿,但实际上却用了夫妻共同存款。

自己有能力的情况下,尽量也在婚前买房。没有能力买房,怎么办?

1要求房屋加名,并签署协议约定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

2不出钱给对方装修房屋,如果一定要出钱,要公证约定房屋份额。

3结婚后,对方的工资收入要交你保管,或者让对方告知工资卡、还贷款密码,开通网银。如此一来,你可以上网查看工资收入是否有被取现,以及还贷记录的来源。这样可以保证婚后还贷来源于夫妻共同存款。

即使婚后收入用于还贷,但对应房屋份额是算共同的,离婚的时候不会吃亏,算是投资款,能增值,比直接乱花掉好多了。

如果女方是用个人财产还贷,那么该房产就是女方的个人财产。如果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那么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法律分析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夫妻共同财产为共同共有。夫妻对全部共同财产部分份额地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平等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其中处分权是所有权中的重要权能之一,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切身财产利益。夫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做出重大处分决定的,另一方有权否认该处分的法律效力。但如第三人有理由相信该处分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该善意第三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结婚前买的房子有贷款算夫妻共同财产的。但该房屋的所有款项由一方负担,或该房屋费用由双方共同支付,且双方合同书形式约定该房屋归一方个人所有的除外。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七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你好!如果该笔借贷没有被用作婚后共同生活使用,则该笔债务为一方婚前个人债务,不会因为婚姻关系的确立而被转化,所以一方也没有义务帮助另一方偿还。

个人债务与夫妻共同债务是相对的概念。个人债务由个人承担,而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承担。个人债务一般包括三种:第一、一方的婚前债务;第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当被认定为个人债务的,比如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而夫妻共同债务主要包括:第一、给予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如双方共同签名或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的债务。第二、夫妻双方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第三、夫妻一方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且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

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是指通常情况下必要的家庭日常消费,主要包括正常的衣食消费、日用品购买、子女教育、老人赡养、文化消费等各项费用。因此,对于只有夫妻一人签名的债务是否属于家庭日常支出,从而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要具体结合负债金额大小、家庭富裕程度、夫妻关系是否安宁、当地经济水平及交易习惯、借贷双方的熟识程度、借款名义、资金流向等因素综合予以认定。

法条《民法典》第1064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34条: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法律分析:婚前的债务属于个人债务,跟妻子没有关系。但是会对夫妻共同财产有影响,婚内夫或妻所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原文地址:https://hunlipic.com/jiehun/11762894.html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3-12-08
下一篇2023-12-08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

评论列表(0条)

    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