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的四种结婚方式为梵式、天神式、仙人式、生主式,都是神圣幸福的结婚方式,通过这四种结婚方式所生的儿子,在有关吠陀的知识上出类拔萃、长命百岁,而由买卖、自主结合、强行绑架和偷盗所结成的另外四中婚姻,则被指责,其生出的儿子,定是凶残的、虚伪的、仇视吠陀和圣法的。那罗陀认为:女子出嫁,应由下列人负责:一、父亲;二、兄长,但要有父亲的授权;三、祖父、四、舅父、五、有能力的母亲;七、如母亲无能力,由其远亲承担。印度婚礼奢华、讲究。出嫁妆、送彩礼、设宴会、接待来客和迎亲队伍等等如同盛大庙会一样,张灯结彩,锣鼓喧天,他们认为花费越大,越光荣体面。
在古代印度的吠陀时期,寡妇是可以改嫁的,没有什么限制和规定。往后,寡妇改嫁逐渐减少,尤其到了公元2世纪以后,寡妇改嫁就开始遭到反对了。大约到公元10世纪以后,情况进一步恶化,尤其到了11世纪,制度的严峻几乎达到了顶峰,寡妇不许改嫁,即使幼年寡妇也不许改嫁。
古代印度的后宫制度自印度文明期(指公元前3000年左右在印度河流域发展的上古文明)就存在了,特别是在丘比塔王朝,一般后宫约有230名宠妾,国王后宫则超过几百人。国王后宫的婢妾大多是大臣的妻妾或是各地方的美女,她们要在后宫待一个月以侍候国王。
印度的初夜权制度:印度孟加拉的土著民族,处女非奉侍了兼祭司的酋长后,不得结婚。而记录中古代的印度王于新婚的三天内不得与新王妃接触,这三天要交给最高的僧侣和王妃共寝。
印度还有一些落后的部落地区,其婚姻关系更为复杂。有些部落盛行一妻多夫制,一个姑娘嫁给某家的兄长,同时也是其他兄弟的妻子。梅加拉亚邦迦洛族盛行舅表兄妹结婚,一个男子可以与姊妹俩同时结婚,在岳父死后还可以娶丈母娘。在喜马拉雅山区印巴停火线附近,有一处被遗忘的雅利安人部落,他们盛行一妻多夫制,处于母系社会的发展阶段。在印度史诗《摩词婆罗多》中也有坚战五兄弟共同娶了黑公主为妻的故事。
[《摩奴法典》]
《摩奴法典》是印度古代的圣典,印度教法中的最有权威的一部法典。该法典在婚姻家庭方面有以下的规定。1、实现种姓内婚制。不同等级种姓间不得通婚,但允许上等种姓男子娶下等种姓女子为妻。这也叫“顺婚”。逆婚之所生子女要降为最低种姓。此法典还规定,种姓从高到低的顺序为婆罗门、刹帝利、吠舍、首陀罗四种,根据教义不允许最高种姓娶首陀罗之女。2、一夫一妻制只对下级种姓而言,对于最高种姓可以多妻。例如,婆罗门可以有四个妻子、刹帝利可以有三个妻子、吠舍可以有两个妻子、首陀罗只能有一个妻子。3、丈夫在家庭中享有特权。印度教认为子女无德只有欲,所以女子必须服从男子。在家中的地位相当于奴隶。无财产可言。对丈夫“从一而终”,甚至有“焚身殉夫”的称为“苏蒂”的习俗。4、主张童婚法典规定结婚年龄为8岁。为此,在印度,幼夫夭折和幼妻为寡夫的现象也是常见。5、有关遗产和继承方面,因种姓的不同而有区分。例如,婆罗门妇女之子可得4份、刹帝利妇女之子可以得3份、吠舍妇女之子可以得2份、首陀罗妇女之子只能得1份。而且规定,种姓妇女所生之诸子中,长子优先。
《法典》规定:“妇女幼时处在父亲的监护下,青春期处在丈夫的监护下,老年时处在儿子的保护下”,并强调“妇女绝不应任意行动”。双方家长有意向性目标后,首先要由占星师算男女双方的生辰八字,看两人是否相克,能否恩爱、白头偕老。如果两人八字相符,就开始谈嫁妆,然后定婚姻。
关于离婚,《摩奴法典》规定:“不妊之妻可在第八年休弃,只生女儿者可以在第十一年被代替。”
在《法典》中,抢夺婚是合法的。印度的抢夺婚曾见于雅利安民族,根据《摩奴法典》,缔结婚约可有八种合法方式,其中一种为“罗刹式”即“杀伤其亲族,摧毁其房屋,将哭喊着的少女从其家强行抢走”,这其实就是后来的一种抢夺婚。根据规定,只有“刹帝利”即种姓武士,才可以采用这种方式。另一方式“阿修罗”指的就是买卖婚姻。摩奴曾承认“吠舍”和“首陀罗”这两个较低的种姓实行买卖婚姻,但他本人是禁止的。他说:“姑娘的父亲若有知识就不应该接受财物,即使很少;因贪而接受财礼的人就成为‘买奴隶的人’”但是,“仙人式“的结婚方式中,新郎为娶妻向新娘的父亲赠送一头或两头牛的做法却被摩奴及其他法经作者视为合法。他们明确否认这是财礼,但其实这是买卖婚姻的残存方式。
[伊斯兰教对印度婚姻的影响](这段是不是换到后面,即置放入中世纪欧洲阶段?)
大约在八世纪前后,伊斯兰教传入印度后,那以后逐渐对印度的文化和人民的生活发生了重大影响。因为印度教和伊斯兰教两者的教义不同,所追求的不同,所以两个宗教之间的关系一度紧张。当穆斯林统治者利用处于统治者的优势地位并强迫印度教徒改信伊斯兰教时,印度教徒把此作法看成是对本教的侵犯和对社会的压迫,为此,在印度教社会中,婆罗门为保持所谓血统的纯洁和神圣,对婚姻等规定更加严格,从各种方面限制女子的活动范围了。因此,在这个时期,一方面种姓的狭隘性加重了,另一方面妇女们的社会地位进一步下降。由于种姓的发展和“守旧性”和“狭隘性”的加重,使低级种姓的人越半越多地改信伊斯兰教。但是,这种狭隘性产生了另一个作用:促使格比尔、纳那克等人对宗教和社会进行了改革,以缓和印度教和伊斯兰教之间的紧张气氛。
伊斯兰教传入印度后,对种姓制度和婚姻制度产生了多方面的影响。印度教徒为了防止受到伊斯兰教的影响,严格种姓制度,婆罗门为了提高自己的地位不遗余力,但其他一些种姓的抵制,尤其是迦耶斯特、柯帝利种姓以及刹帝利接受了穆斯林统治者的保护。因此,这些种姓的社会地位比以前有了很大提高,其地位仅次于婆罗门。有些刹帝利种姓的人还在穆斯林统治机构中作事、当官,甚至与穆斯林通婚。婆罗门处于伊斯兰教的力量担忧,为了保持种姓制度和种种仪式的完整性,努力限制种姓成员同穆斯林发生联系。婆罗门的严格规定使低级种姓的人深受其害,、摆脱困境许多人改信伊斯兰教,促成了印度教种姓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
穆斯林为了达到长期统治印度的目的,加强同印度女子联姻,甚至想同印度教寡妇结婚,遭到了印度教徒的强烈反对。为此印度教徒对婚姻给予了更多的限制:第一,实行童婚。降低女孩的结婚年龄,婚龄下降到8—9岁。第二,在高级和中级种姓中戴面罩的习俗流行起来,尤其避免同穆斯林发生联系,这样,就杜绝了与穆斯林结婚的可能性。第三,对寡妇再婚作了严格规定,大力宣传寡妇为夫殉葬。并把这种做法视为最大的贞节和最高的美德,施以宗教和道德色彩,致使殉葬制蔓延开来。
[印度教下的婚姻陋习]
男尊女卑,古今中外,不乏其例。但印度教却把它淋漓尽致地发挥到了及至。这方面的典范就是印度的嫁妆和殉葬习俗。
殉葬制度又称“萨蒂”,大约最早是从王公逝世时妃嫔殉葬之风发展而来,进而扩大到上流阶层,以后普及于一般妇女。,印度教时代在上层和拉其普特人中,寡妇殉葬的风俗非常盛行,死者若有数妻,则正妻与死夫一起殉葬,其余妻子要单独自焚。此外,为丈夫殉葬有两种形式:一种叫同丈夫一起殉葬,即妻子与死夫尸体一起火化;一种叫模仿殉葬,即妻子与故去丈夫的遗物一起火化。假如丈夫死时,妻子有孕在身,则等她分娩后再同丈夫的遗物殉葬。如丈夫死在异国他乡,他忠诚的妻子闻讯后先用丈夫的鞋接触一下自己的胸口,然后跳入火中自焚。若不殉葬,则被人认为是失去贞节的人。
如果没有勇气殉夫,她的脸上和衣饰上就要加上寡妇的标志,并要比丈夫在世时更加小心地回避任何男性。男子见到了寡妇也要回避,因为寡妇是“不祥之物”,人们甚至认为是妻子的不吉利才造成丈夫的死亡。印度教教义规定,女子一旦和丈夫结合,就是永远的结合,即使丈夫已经死去,也永远不能和他分离,一个女人一生只能结婚一次,寡妇守节至死才能上天。寡妇因为打上不吉祥的烙印,就成为婆家做牛做马的奴仆,在社会上也不再享有一般已婚妇女的各种权利和待遇,她们无权参加各种社会活动和宗教活动,不能参加婚礼、祝寿等一切喜庆大事,甚至不许修饰仪容,有的寡妇还要把头发剃光。根据印度教的习俗,寡妇还要献身于苦行与节欲的生活;在孟加拉邦,寡妇被禁止吃鱼肉;在安得拉邦,寡妇要吃长斋。
即使生活21世纪,我们依然对当代印度的婚姻倍感神秘,其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曾经出现在公元之前史上的的种姓制度、嫁妆规则、一夫多妻、童婚、殉葬,种种陋习居然一路传承到了现代,并且于愈演愈烈。
翻开印度报纸,嫁妆案触目惊心,特别是在北方邦,75%的婚姻问题与嫁妆直接相关。几乎天天都有相关悲剧的报道,有些人命案甚至发生在高学历高职位人群当中。据统计,每年约有9000名印度妇女因为嫁妆达不到婆家要求而丧命,2000年新德里平均每12小时就有一名女子因为嫁妆问题而被活活烧死。女方家长倾家荡产筹集嫁妆,年轻男子明码标价:从20万到1000万卢比(120万卢比相当于2。5万美元)不等,实物包括手提电脑、手机、家庭影院、数码摄像机、微波炉、纯平数码电视、全套珠宝首饰、欧洲蜜月旅行、中型汽车和、一套房子等等,而且价格还呈不断上升趋势。有印度学者甚至认为嫁妆成了一种不可忽视的社会收入再分配调节手段,大量的金钱从女方家长那儿流到了男方的家庭和亲戚手中。
印度在1757年后沦为英国的殖民地,后来开始推行了英国的法律。1831年废止了殉葬制。到1947年独立后,婚姻家庭方面的规定全国并不统一。各教依据教规行使。1954年颁布了特别婚姻条例,规定同宗教的人或不同宗教的人通婚,以民事登记婚形式或按照条例认可的宗教仪式举行婚礼。1955年,颁布了印度教婚姻,废止种姓家庭制度;1961年颁布《反嫁妆法案》;1978年颁布了禁止童婚补充条例。但现实生活中,法律是很难改变习俗的。例如,有一媒体报道了在1983年5月17日,印度就有1万名儿童的举行了集体结婚;1993年的《印度斯坦时报》还刊登了比哈尔邦一个60多岁的部落酋长先后娶几十个妻子的故事,其中最年轻的一个妻子只有18岁;2006年5月的英国《泰晤士报》报道了当月发生的印度寡妇殉葬事件。这些情况似乎都说明了在婚姻方面,印度仍旧延续着古代的制度,与现代化的发展进程不曾并轨。
[印度历史]
目前已知的印度河流域最早的文明是出现在公元前2300-前1750年的哈拉巴文明。后来雅利安人从南俄草原经中亚进入印度河流域,开始了印度的吠陀时代。在公元前1400-前900年是早期吠陀时代,即“梨俱吠陀”;公元前900-前600年是后期吠陀时代——“沙摩吠陀”、“耶柔吠陀”、“阿闼婆吠陀”。
公元前600-前400年进入了印度的列国时代,亦称早期佛教时代,印度文明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东移到恒河流域,佛经之所谓16国。之后,印度经历了摩揭陀在恒河流域的霸权时期。马其顿东征入侵印度河流域之后,印度在公元前324-前187年开创了孔雀王朝时期,著名的阿育王当政期间改奉佛教。在一世纪初,大月氏人的贵霜部落立国,是为贵霜王朝。公元1-5世纪之间的贵霜王朝建都于富楼沙(今巴基斯坦的白沙瓦),成为当时与东汉、罗马、安息并立于世的四大帝国。
[印度的宗教与种姓制度下的婚姻]
印度从古至今最大的特点就是生活的各个领域受到宗教的制约。约公元前7世纪左右,婆罗门教萌生于早期吠陀时代,并成为国教;公元前6世纪前后,佛教产生并迅速发展;6世纪后,在婆罗门教和佛教的基础上,印度教逐渐形成,并延续至今。
种姓制度最早产生于雅利安人,早期吠陀时代种姓以肤色为差异确定了婆罗门、刹帝利、吠舍、首陀罗四种不同等级的种姓;后期吠陀时代种姓差异进一步加剧,并产生了诸多亚种姓(阇提)与贱民的区别。
婆罗门即僧侣和后期有资格学习婆罗门教义的种姓成员,为第一种姓,地位最高,从事祭祀和文化教育,;刹帝利即武士等,为第二种姓,地位仅次于婆罗门,从事行政管理和打仗;吠舍即平民,为第三种姓,经营商业贸易;第四种姓为首陀罗,地位最低,从事农业及各种体力劳动和手工业等。后来随着生产的发展,各种姓又派生出许多副种姓。据说这些副种姓全国有3000多种,各种姓都有自己的道德法规和风俗习惯,婆罗门的副种姓中社会地位最高的是库林婆罗门。
除以上四大种姓外,还有一种排除在种姓之外的人,所谓“不可接触的贱民”,又名“哈里真”。他们的社会地位最低,最受歧视,好像被排斥在正常的社会生活之外,他们的工作是扫地、打扫厕所、处理动物尸体等。在农村,他们只能居住在村外或某一指定区域,不能和其他种姓的人使用同一口井,无权进庙拜神。
不同种姓有不同的地位和权利,其中婆罗门的权利最大,社会地位最高;首陀罗的地位最低,备受歧视,无权上学读书,没有资格进庙敬神,甚至有些地方的首陀罗不配让高级种姓的人看见自己的面孔。在古代,老远发现有婆罗门种姓的人过来,首陀罗就得赶紧躲在路旁,等着婆罗门过去自己再迈步,不然就要挨打,甚至会被活活打死。在有些地方,首陀罗连身体的影子都不能落在婆罗门种姓的人的身上,否则就会被认为是玷污了高级种姓人的身体而遭到痛打,婆罗门种姓的人回家后要赶快洗澡,以去晦气。
种姓制度对婚姻制度有很大影响,很多婚姻规定十分严格。在古代印度,只许在同种姓内部通婚,同种姓的各副种姓之间可以互相通婚,但是不能和副种姓以外的人通婚。一般允许“顺婚”,即高级种姓的男子可以取低级种姓的女子,但禁止“逆婚”,即较低种姓的男子不能取高种姓的女子,否则高级种姓的人会被开除出种姓之外。
由于“顺婚”的存在,许多低种姓的女子都想“攀高枝”,嫁个高种姓的男子,于是在社会上出现了你争我夺、高价购买新郎的风气,高种姓的男子立在高高的台阶上“俯视”低种姓的女子,索要高额嫁妆,这种婚姻一开始就建立在男女不平等的基础上,而且具有金钱买卖的性质,女方不得不出高额嫁妆以满足男方的需求。一些贪婪的男家,婚后还向女方索取嫁妆与钱财,有的人因得不到满足,竟将儿媳妇活活烧死。
种姓制度几乎成了古代印度社会制度的同义词,它决定了社会生活中人和人的相互关系,男人和女人、丈夫和妻子的婚姻关系。
[吠陀时代的婚姻]
古代印度的文化中有尊重妇女的一面,例如神话传说中有不少女神,史书上也记载着几位备受尊崇的女王,但是思想的主流仍是歧视妇女,也存在着一夫多妻制。在吠陀时代,从《梨俱吠陀》等经书籍的很多记载中可以了解到一夫多妻可能只限于王公贵族,而一夫一妻则被认为是普通的、自然的婚姻形式,《梨俱吠陀》中的赞美诗歌颂的是双马童的成双成对,并对夫妻恩爱做了赞美,阿帕斯坦巴曾经认为:如果做妻子的愿意履行其宗教职责,且生有男孩,那么,丈夫就不应再娶。《摩奴法典》箴言“相互忠贞,白头到老”,所以《梨俱吠陀》时代可能是从一夫多妻到一夫一妻的过度,至少有这方面的偏向。
原配之妻应与丈夫同一种姓,其地位高于其他妻子,其所生的长子地位亦高于其他弟兄。在宗教仪式中,她坐在她坐在丈夫身边,即使无子,也不影响她的地位,丈夫去世后,她可以领养一子。直到今天,尽管印度教不限制一夫多妻,但除非原配不能生养儿子,或患有不治之症,大多数种姓都反对其成员实行一多,男子要想再娶,须得到种姓中的潘查耶特(五人长老会)的同意。佛教也有类似规定,妾在丈夫死后,也以得到丈夫兄弟的赡养。
对于婆罗门来说,原则上只能结一次婚,除非没有子嗣。在婚姻中,娶妻一方总是要高于嫁女一方,娶妻的村庄从来不反过把女子嫁给把女儿嫁给他们的村庄。不论什么时代,最昂贵的婚姻形式为:将女儿嫁给一个婆罗门,还要伴以礼仪性的交付。妇女第一次结婚叫初婚,,男子第一次结婚并有了孩子,叫做主婚,如果再进行其他结合,则叫做副婚。在王族种姓中,一夫多妻相当普遍,尤其是姐妹共嫁一人的情形屡有发生。
直至19世纪初期,这种陋习还很流行。以孟加拉邦为例,可以看出问题的严重。1817年英国人开始统治孟加拉邦时,当时平均每天有两名寡妇殉夫自焚。又据统计,1819年全邦竟有839名寡妇殉夫,仅加尔各答就有544人。
印度自古流行嫁妆习俗,其历史沿革与印度社会的另一陋习—童婚有密切联系。一方面,印度教提倡童婚,认为女子来月经前可以结婚。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古代印度战乱连连,为避免女儿在战争中遭遇不测,人们往往在女孩未成年时早早将她嫁出,这样她就是别人家的人,娘家父母的担子就算是卸下了。因而,8、9岁到14、15岁就结婚的女孩大有人在,嫁妆于是成为婆家将她们养大成人的资金。可见,嫁妆的出现有一定的历史必然性和合理性。
除了种姓“顺婚”的原因外,妇女地位低下,是嫁妆问题存在另一个根源。在印度,咒骂男人的话是“但愿你生个女儿”,因为没有比这更糟糕的了。大多数印度女人婚后不工作,只在家操持家务,带孩子,没有经济独立性。嫁妆陋习还与妇女的法律现状相关。由于女性受到歧视,没有与男性平等的权利,女孩不可能向她的兄弟一样继承父母的遗产。因此,在她出嫁的时候,家里往往要给一笔丰厚的嫁妆,从而迫使她丧失继承权。虽然印度早在1956年就通过了关于妇女有继承权的法案,但在残酷的现实使法律几乎成为一纸空文。德里大学一位经济学教授说,只要妇女没有财产所有权,在继承权方面与男子不平等,她们的地位就不会改变。
嫁妆陋习还与妇女的法律现状相关。由于女性受到歧视,没有与男性平等的权利,女孩不可能向她的兄弟一样继承父母的遗产。因此,在她出嫁的时候,家里往往要给一笔丰厚的嫁妆,从而迫使她丧失继承权。虽然印度早在1956年就通过了关于妇女有继承权的法案,但在残酷的现实使法律几乎成为一纸空文。德里大学一位经济学教授说,只要妇女没有财产所有权,在继承权方面与男子不平等,她们的地位就不会改变。
值得一提的是:公元3-4世纪婆罗门教士Vatsyayana,被认为是一位终生禁欲的苦行僧,写出了印度最色情的作品之一《爱经》。作者在书中叙述了怎样求婚,怎样保持良好的婚姻生活,怎样保持忠贞;他赞赏由爱情缔结的婚姻,他在书中告诉女人,怎样才能满足丈夫正常的、全部的性要求,从而使性爱升华,同时男子也应该尽自己所能使女方快乐。
或许这能从另一个角度上说明在为什么在印度一边是大量的文艺作品在歌颂爱情,一边传统习俗在压迫婚姻?同样的表现是:长期起来,作为印度历史与文化上各不相同却又相辅相成的三个方面:部落组织、穆斯林世界、印度教世界能够长期共同发展。
向敏中,宋代诗人,字常之,开封人。生于后汉隐帝乾元年,卒于宋真宗天禧三年,年七十二岁。和平兴国五年第进士。发家将作监丞,通判吉州。后出知广州。复召为工部郎中。以廉直超擢右谏议大夫,同知枢密院事。
张齐贤身世农民家庭,爸爸早死,家贫如洗,三岁时随妈妈迁到洛阳。在清贫中长大的张齐贤胸怀大志,苦心向学,青年期间便变成一个志向远大的饱学之士。北宋建立不久,宋太祖赵匡胤西巡洛阳,张齐贤在洛阳街头拦住太祖的坐骑要求奉献治国之策。
如此两位人才怎会一同被贬?说起原因,真实有点不光彩,竟是由于这两位堂堂宰相争娶一位寡妇而起。
柴氏是薛惟吉的继配,年纪轻轻做了寡妇,又没有儿子,而且平常就跟薛惟吉的两个儿子薛安上、薛安民不好,她就想改嫁。柴氏择定的人选是其时闻名的大肚宰相张齐贤,这位相爷“体质丰大,饮食过人”,格外喜欢吃肥猪肉,每顿都要吃好几斤。
戏剧性的一幕发生了:柴氏出头露面,击登闻鼓反告一状,告另一位宰相向敏中花低价买下薛家旧宅,又曾向自个求婚,自个没容许,向宰相恼羞成怒,遂指使薛安上诬告自个。
不知道柴氏终究还有别的什么长处打动了两位宰相,但很明显,他们争着娶她,很主要的一个原因是由于她有钱。理学家程颐就毫不客气地说,两位宰相争娶一妻,无非“为其有十万囊橐故也”。
男兔+女龙:可以结成连理,但她要作出一些牺牲,勤俭持家,不能产生厌烦情绪。
女兔+男龙:可以结合,如果你能用柔情来约束他,效果会更好的。
男龙+女兔:是一段幸福的婚姻。她有很强的社交能力,和精明的办事手段,可以祢补你的不足,能帮助丈夫发展他的事业。
女龙+男兔:可共享温馨,但你要担当起家务的职责,而不可感到厌倦。
寡妇门前是非多啥意思啊?寡妇门前是非多”是一句俗语。是说守寡的妇女容易引发议论,惹是非。所以寡妇要深居简出。男人为了避嫌,不要到寡妇家串门,免得招惹是非。
还有一句俗语∶踹寡妇门 ,踩绝户坟”,形容一个人的品质很坏。
寡妇门前是非多”作为民间俗语,流传很久。从来没有没有听说是一副对联的下联。现在有人提出还有一副上联,一定是后来的无聊文人杜撰的。
鳏夫房顶炊烟少”,从文字对仗上没错,可一个俗”,一个雅”,一只草鞋,一只皮鞋,看起来不成对。
民间对 成年没结婚的男人都称光棍,即形象又通俗易懂。现在还有个光棍节”。鳏夫”是书面语言,有谁听的懂?如果非要配一上联,我出一联∶
上联∶光棍院内鸡鸭少
下联∶寡妇门前是非多
在人们的眼中,鳏夫通常是用来笑话的,而寡妇则不同。
可以说寡妇的关注率,在任何城乡、市镇,都比起鳏夫要受注目的多。为什么会这样?因为大家看人的目的不同,所以眼光自然也不同。
很多成年男人看到寡妇,第一个念头是什么?这一点不用多说,大家想必明白的很。正因为这个原因,才使得寡妇备受瞩目,才会使得寡妇的门前”是非多了起来。
所以寡妇的是非之多,有时候并不是缘于寡妇本身,而是取决于大家对寡妇的看法。寡妇本身并没有什么值得令人奇怪的,奇怪的是很多人认为,只要和寡妇有了交际,就会有很多说不清,道不明的玛法,是以大家都会抱着进而远之的态度,尽量不和她们打交道。
其实这又何必呢,时代走到了今天,为什么有些人对别的事都十分开明,而独独对这种事还抱着老旧的思想去看人呢?
在中国,不论年龄大小,只要死了丈夫,女人就被称之为寡妇”,这是对这类特殊妇女的专门称谓,也是封建礼教迫害妇女的有力证据。
寡妇门前是非多”这句俗语并不是出自于什么典故,如果要说典故的话,在古代社会这样的故事比比皆是,谁也说不清道不明,无非是封建礼教套在这类妇女头上的精神枷锁而已。
句中的是非”就是指发生的口舌或者纠纷,说明寡妇很容易招至是非,稍不注意,也会很容易的招惹哪怕是微小的图谋,更易引起人们的猜忌和议论。
中国有着2000多年的封建社会,封建礼教长期束缚着人们的思想,男尊女卑”是封建社会根深蒂固的顽疾,特别是对死了丈夫的妇女更是苛刻之极,惯以寡妇”这个专用名词,并要求其严格遵从从一而终的妇道,也就是所谓的烈女不嫁二夫”,要求这类妇女保持贞洁,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完全没有个人的选择和自由,即使感情失落,也要独善其身,孤寂的生活终身。
其次,是要求寡妇,深居简出,少出头露面,有意回避人前身后,以免招来闲言碎语、流言蜚语。特别是与别的男人交往,即便是正常的往来,也会招致人们的非议和指责,就产生了所谓寡妇门前的是非”,她还不能分辨和抗争,只能忍气吞声,过着孤独煎熬的日子。
封建社会的伦理道德,是对妇女的肉体和精神上的一种摧残,皇帝都有三宫六院,七十二妃,有钱有地位的男人都能娶一妻多妾”,唯独妇女地位低下,嫁出去的女,泼出去的水”,压在妇女头上的神权,夫权,族权”就是千百年来打不开的一条精神枷锁,桎梏着寡妇的思想和情感,终生都得不到解脱。
如今,现实中的寡妇”已今非昔比,男尊女卑的思想已经被抛到历史的垃圾堆里去了,妇女的政治地位、社会地位完全与男人平等,妇女能顶半边天”,男同志能做到的事,女同志照样能够做到”,这些思想已经深入人心,妇女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寡妇”的称谓也在现实生活中逐渐淡漠,并有权利寻找自己的幸福生活和感情的归宿。即便是封建礼教的余毒,有时还会出来作祟,但毕竟已是春天的冰雪,逐渐消融在人们公允的愿望之中。
这句话的上半句是鳏夫房顶炊烟少”,鳏夫”就是无妻或丧妻的男人,过去都是男主外女主内,男人很少做家务,生活做饭更是少有的事,所以,家里没有了主妇,很少生火做饭,一般都外出谋生了。
农村版本的寡妇门前是非多”和《封神榜》里的姜子牙有关,故事情节有高台说教的意味,也有对人性多变是非不分的鞭挞和剖析。
故事大概情节是:姜子牙自幼丧父,由母亲姜氏一把屎一把尿艰辛拉扯大。姜子牙长大成人后一心向道,于是决定拜别母亲,遍访名山仙乡,最终投奔原始天尊麾下。
忽一日,天尊对子牙讲:你母今日有难,还不速速去救。子牙当下急匆匆施勒驾云的法术,不一时到了自家门前,放眼看过去,却是那村中牛二赖皮,手执尖刀正要拨开柴门,子牙回来的正是时候,一顿臭骂加持法术伺候,牛二屁滚尿流遁去。
又一日,天尊对子牙说:你母亲今日的劫数,若不去救,你会终生有愧啊。子牙不敢耽搁,瞬时到得家门,又是那可恶的泼皮作崇,一顿毒打臭骂,难解心头之恨。
眨眼半年时间过去,相安无事。子牙随天尊修行道家真髓,法术愈加长进神速。一日堂中精修,天尊微开双目,叹息道:天命如此,合该寡妇门前是非多”,子牙可回乡探母,不用急着回来就是。
天尊话语沉稳,子牙稍有耽搁,及到家门口只见柴门洞开,深感不妙,到的内室,姜氏胸口好大一个伤口,母亲早已气绝身亡了。姜子牙料定是那牛二泼皮,时时来纠缠母亲,母亲坚贞不从,惹来沙参之祸。
姜子牙稍做沉思,想来还是救母要紧。可是哪里找回那颗心呢?出门急寻,只见一片菜田,菜田的堤埂边有泊水时聚拢起的一坨浮末,姜子牙未及细想,顺手掬起一捧浮末,回屋按在母亲胸口,道家神术,起死回生自然不在话下,相信大家在《封神演义》里面早就领教过的。
子牙伺候母亲养伤数日,便得姜母康健如初。遗憾的是姜母对以往诸多恩怨情仇毫不在意,还时不时提起村头牛二,嘱咐子牙不能忘了人家的好,感恩之心尽在夏种秋收多亏了人家。
子牙听罢顿悟,都是换心的错。人心必须是肉长的,何况现在是一掬浮末心,而且还满是洞洞。自此,子牙拜别母亲,直至完成封神大业也不曾回转。
说说寡妇处境,何日学会惦量❓❓
鳏夫房顶炊烟少”,说明男人不想作饭也无技能;炊烟少,还暗示没有儿孙。
寡妇门前是非多”,是在劝人;进了那门,跳到黄河都洗不清。
寡妇门前是非多”,害得寡妇好悲伤;丈夫一走,所有朋友一扫光。
本来看在朋友脸面,应尽义帮忙;但好心当作驴肝肺,世眼会把推火坑。
即丈夫在时有私通,丈夫走后也要断决来往;丈夫是个挡箭牌,最危险才是最安全的地方。
老婆是内鬼,撑握老公情况;一般情况下,安全有保证。
这些都指大部分人,要脸主重形象;大胆妄为,不在此论。
现在寡妇可以找对象,得到解放;但又走入一种倾向,只嫁退休金。
退休金希缺,不能保障供应;成群的寡妇都在等啊等,等着等着,日落西山,等进坟营。
守株待兔啥滋味,寡妇心里明;有话不能说,苦水肚里吞。
多少好心人,身体特强壮;只因票票少点,没有退休金;不管怎么求婚,寡妇不向望。
寡妇是精明,还是愚蠢,大家都想想!
有很多啊,1、孟母教子
孟母仉氏(或为李氏),是鲁国大夫党氏的女儿,很有贤德,是一位颇有见地,善于教子的女性,居我国历史上三位伟大的母亲(孟母、徐母、岳母)之首。
孟子能够成为中兴儒学的“亚圣”,成为中国封建社会正统思想体系中地位仅次于孔子的人,多得力于这样一位母亲的教育。
《三字经》中有“昔孟母,择邻处;子不学,断机杼”的传诵名句,孟母的“三迁择邻”、“断机教子”等脍炙人口的故事,成为千百年来中国人妇孺皆知的历史佳话,成为天下母亲教育子女的样板故事。
孟子的父亲孟激是一位怀才不遇的读书人,为了光耀门楣,他抛妻别子,远赴宋国游学求仕。但是,三年以后,一心盼望丈夫出人头地的孟母听到的是晴天霹雳的噩耗。失去了丈夫的孟母,并没有气馁,她从悲伤中昂起头来,下定决心依靠自己的双手把儿子培养成一个有用的人,完成丈夫的未竟之业。
孟母的伟大之处在于她能够在儿子的成长过程当中按照阶段给予儿子不同程度的教育。
孟子名孟柯,出生于现在山东省邹城市北25华里的凫村(今属于曲阜市)。《列女传》记载,孟家最初的住处靠近一片墓地。游戏、模仿乃是孩子的天性,由于经常看到出殡送葬的人群从附近经过,因此,孟轲与其他孩子就“为墓间之事,踊跃筑埋”。他们模仿送葬的人群,兴致勃勃地玩抬棺材、掩埋死人的游戏。孟母认为这样的环境会影响孩子读书,妨碍孩子正常思想的形成,会让孩子走向不健康的道路。
孟母决定搬家,毅然带孟轲迁居到远离墓地的庙户营村。庙户营村位于现在的邹城市西北部,当时,这里是一处繁华的集镇。孟轲置身于这人来人往的闹市之中,逐渐又同集镇上的孩子一起玩起做生意的游戏,与同伴们学习商贩叫买吆喝,讨价还价,还学邻居屠夫杀猪宰羊。孟母觉得这里仍然不是培养孩子的理想场所,这样下去,孩子很容易受小商贩的影响而不认真读书。
在这个集镇上刚刚居住了半年的孟母,毅然决定再一次搬迁自己的住处。他们搬到了学宫的旁边。这所学宫位于现在邹城南门崇教门外路东,是孔子之孙即子思设宫讲学的地方,后人称它为“子思书院”。后来子思的学生在此授徒讲学。孟母想,孩子在学宫的附近居住,必然会受到学宫气氛的影响,长大以后读书也方便。母子搬迁到这儿后,天资聪颖的孟轲果然被书院里的琅琅读书声所吸引,常到书院里跟着学习诗书,演习礼仪。孟母很高兴自己终于找到了培养孩子的理想场所,从此就在这里定居下来了。后来孟母把孟轲送入学宫,随子思的弟子学习,使孟子从此走上学业之路。
孟母断机教子的故事同孟母三迁一样是母亲教子故事的典范。
孟子虽然天性聪颖,但是也有一般孩子的顽皮。到学宫学习了一段时间后,开始的新鲜劲头过去了,贪玩的本性难移,有时就逃学,对母亲谎称是找丢失的东西。有一次孟子又早早地跑回了家,孟母正在织布,知道他又逃学了。孟母把孟子叫到跟前,把织了一半的布全部割断。孟子问为什么要这样,孟母回答说:“子之废学,若吾断斯织也!”,教育孟轲,学习就像织布,靠一丝一线长期的积累。只有持之以恒,坚持不懈,才能获得渊博的知识,才能成才,不可半途而废。逃学就如同断机,线断了,布就织不成了,常常逃学,必然学无所成。
孟轲幡然大悟,从此勤学苦读,没有辜负母亲的期望,终于成了一位伟大的思想家和教育家。
孟母对于孩子品格的成长同样十分看重,她的“杀豚不欺子”的故事至今让后人赞叹。有一次,邻居家磨刀霍霍,正准备杀一只小猪。孟子非常好奇,就跑去问母亲:“邻居在干什么?”“在杀猪。”“杀猪干什么?”孟母笑了笑,随口说道:“是给你吃啊。”刚说完这句话,孟母就后悔了,心想本来不是为孩子杀的猪,我为什么欺骗他呢?这不是教他说谎吗?为了弥补这个过失,孟母真的买了邻居的猪肉给孟子吃了,以此教育孩子做人要“言必信,行必果。”
孟子娶妻以后,对自己的妻子不喜欢,认为她太过倨傲。有一天,天气十分炎热,妻子从田间劳作回家,进了房间就脱衣纳凉,正巧孟子突然推门近来。看到妻子光着身子在房间里凉快,孟子异常生气,认为妻子行为放荡,不守礼节,当即就有了休妻的念头。孟母知道以后严厉斥责孟子说:你进门之前应该先敲门问屋里是否有人,才能进去,你没有敲门就推门而入,是你先失礼节,并不是你妻子的过错啊。听了母亲的话,孟子深感自己过于鲁莽,也惭愧于自己没有把所学应用于生活当中,自此对妻子芥蒂尽除,与妻子和好如初。孟母用家庭小事教育孟子“万事礼为先”的做人道理,其识见令人敬仰。
孟母对于家庭一生操劳,尽管孟子已经长大成人,但对孟子的教育和督促从来没有放松过。在齐国,孟子多次向齐宣王阐述自己的政治主张,齐宣王虽然以年禄十万钟酬谢孟子,但是却不肯积极推行他的政治主张。他非常想去愿意采纳他政治主张的宋国,可是又担心母亲年事已高无人照料。
孟母知道了儿子的心事,对儿子说:“故年少则从乎父母,出嫁则从乎夫,夫死则从乎子,礼也。今子成人也,而我老矣!子行乎子义,吾行乎吾礼。”孟母的一席话把孟子的担忧和犹豫一扫而空,孟子随离家周游列国,受到了各国的空前欢迎,他的政治主张在许多诸侯国得到顺利推行。
就在这个时候,为儿子倾尽毕生心血的孟母,在亲眼看着儿子成功的时刻,满怀着一个母亲成功的欢欣,一病不起。在归葬故乡的途中,沿途经过的地方,无论民众官员,无不争向在路旁祭奠,表达对这位伟大母亲的尊敬和哀思。
在山东邹城市北20里的马鞍山麓,古柏森森的孟母林静穆庄严,时刻吸引着一代代景仰这位伟大母亲的人们。
2、孔母授学
孟轲之母因为“孟母三迁”和“断机教子”等故事成为天下母仪的典范。但是孔子母亲颜征在的教子故事,却鲜为人知。其实,孔母在孔子的成长中同样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孔子家族先祖微仲,是商朝最后一个国王纣王的弟弟。商朝灭亡后,大哥微子被周封为宋国的国君,微子启死后,微仲继位,到孔子父亲一代,已是十五世,孔父在鲁国只是一名武士。孔子母亲的家族先祖伯禽,是鲁国的始祖,周公旦的长子,周朝先王周文王的孙子。周文王姬姓,伯禽分封他的后代在颜邑做邑首,以封地为姓,世代相传,成为颜氏,孔子的母亲就是鲁国颜氏之女。
晚年再娶年轻女子颜氏,生孔子,在司马迁的《史记孔子世家》有记载:“孔子生鲁昌平乡陬邑。其先宋人也,曰孔防叔。防叔生伯夏,伯夏生叔梁纥。纥与颜氏女野合而生孔子。祷于尼丘得孔子。鲁襄公二十二年而孔子生。生而首上圩顶,故因名曰丘云。字仲尼,姓孔氏。”从司马迁记载当中,印证了三个史实:颜氏女、野合和圩顶。
关于颜氏女,史料记载甚少,出现很晚的《孔子家语本姓解》是这样说的:“孔子之先,宋之后也。……伯夏生叔梁纥,虽有九女而无子。其妾生孟皮,孟皮一字伯尼,有足病。于是乃求婚于颜氏。颜氏有三女,其小曰征在。颜父问三女曰:‘陬大夫虽父祖为士,然其先圣王之裔。今其人身长十尺,武力绝伦,吾甚贪之。虽年长性严,不足为疑。三子孰能为之妻?’二女莫对,征在进曰:‘从父所制,将何问焉?’父曰:‘即尔能矣。’遂以妻之。征在既往庙见,以夫之年大,惧不时有男,而私祷尼丘之山以祈焉,生孔子,故名丘字仲尼。”当时,孔子的父亲年纪约在六十多岁,而颜氏女不满二十岁,让她心动的原因,除了孔父的“圣王后裔”、“武力绝伦”之外,另外的原因,恐怕就是前面提到的“门当户对”。
因为年龄相差悬殊,在当时不合礼仪,故有《史记》中记载“野合”之说;有说在野外合欢,按此说法,孔子为私生子。但历来儒家都避讳此说,认为有失“圣人”体面,才有《孔子家语》粉饰之说。其实,对“野合”之事,倾向于他们两人未婚同居。
至于“圩顶”的说法,那是孔子父母的共同愿望,有一个传宗接代、传承宗庙的儿子。孔子生于公元前551年9月28日,因孔母曾在尼山祈祷才怀了孕,父母给孔子起名为丘,字仲尼。“仲”是排行第二的意思,“尼”指尼山,“丘”则暗示出人头地的意思。孔子约三岁时,叔梁纥病故,葬于防山,后颜氏带他离开鄹邑,到国都曲阜的阙里居住,当时家境相当贫苦。
征在的父亲是饱学之士,在那个时代,同样能够让女儿识字识礼,可以见其开明。父亲的直接传授,使征在不仅仅积累了丰厚的识见和学养,在教育和礼上也有很高的修养。她把父亲家的全部书籍,都搬运到自己的新家,选三间房子的一间作书房,准备在孔丘满五岁的时候教他念书。她先收了五个小孩子,在自己家教发蒙的书,得到每位学生家的学资,五斗小米和一担干柴,足以养活母子两人。
征在教孩子们习字、算数和唱歌三门功课,同时也教孩子们学习礼节和仪式。孔丘不到六岁开始跟班学习,后来,征在又收了几个小学生,小孔丘成为他母亲的小帮手,以尽辅导微薄之力。孔母的苦心栽培和细心教育,不到十岁的小孔丘,已经学完全部发蒙功课,因他爱琢磨,肯用脑子想问题,记忆力出众,喜欢帮助别人,成为同窗学习的佼佼者。有了孔母的这一段家教生涯,自己帮助别人学习的经历,对孔子以后办私学、兴教育,起到直接的影响。
按照当时的规矩,童子十岁就要外傅(跟别的老师去念书)。孔母关闭了她的学堂,把小孔丘送到城内最好的学堂,学习诗歌、典籍、历史等功课,即被后世称为《诗》、《书》、《礼》、《乐》的内容。当时学堂称为“庠”,属于官办学府,集中了鲁国最优秀的老师,实施非常严格的教育。因颜氏家族与鲁国国君是同宗关系,孔子仍以一个贵族子弟的身份,在学堂里受到贵族式教育。孔子从小受到良好的教育,除了在家得到了母亲的严传身教外,不仅得到了颜氏宗亲的支持,也得到鲁国姬氏大族的照顾。
孔子贵族的身份,不仅得到颜氏家族的承认,也得到当时鲁国国君鲁昭公的认可。昭公十年,孔子二十岁得子,鲁昭公以鲤鱼赐孔子,所以取名鲤,字伯鱼。鲁昭公二十五年,孔子三十五岁时,昭公兵败奔齐,孔子也亦奔齐避乱。
孔子与颜氏家族,因为母亲的缘故,也保持相当亲密的关系。孔子早期弟子中,颜路作为颜氏家族的一员,亲属关系不会走远,后来的仲由,也是娶颜家之女作为妻子。孔子周游列国的第一站选择在卫国,是因为卫灵公接受颜雠由的推荐,给孔子发出邀请,请孔子到卫国做官。仲由是颜雠由的妹夫,颜雠由是孔子母亲的同族人,彼此来往密切,消息灵通。孔子七十二弟子之中,还有颜回、颜幸、颜祖、颜高、颜之仆、颜哙、颜何等。
正是有着这种母子情深的依存关系,才有了《礼记·檀弓》里故事的发生:孔子在其十七岁时,其母颜征在仙逝,孔子坚持父母合葬,因母耻于野合之事,未曾告诉父墓所在,孔子为了打听父墓所在,就想了个殡母于五父之衢的办法。按常礼,殡当在寝而不在外,今孔子故意殡母于外,意在引起人们的注意,使人们怪而问之,孔子便可借机打听父墓之所在。后来问于邹人曼父之母,才知道父亲葬于防,然后使父母得以合葬。
与孟母教子相比,孔母虽然少了些经典的范例,但是作为一个年轻守寡的女人,能够择良定居、亲临授教、外傅佳堂,成就了中国最伟大的教育家、思想家。一代圣人的身后,我们依然可以说,是因为站着一位伟大的母亲。
3、欧母画荻
欧阳修是我国北宋时期的著名学者,于1030年中进士,童年5月任西京国守推官,掌管文书,此后历任知县、知州、馆阁校勘、知谏院、枢密副使、参知政事等职务,是杰出的文学家、史学家、是唐宋八大家之一。
欧阳修出身于封建仕宦家庭,他的父亲欧阳观是一个小吏。在欧阳修出生后的第四年,父亲就离开了人世,于是家中生活的重担全部落在欧阳修的母亲郑氏身上。为了生计,母亲不得不带着刚4岁的欧阳修从庐陵到随州,以便孤儿寡妇能得到在随州的欧阳修叔父的照顾。
欧阳修的母亲郑氏出生于一个贫苦的家庭,只读过几天书,但却是一位有毅力、有见识、又肯吃苦的母亲。她不断给年幼的欧阳修讲如何做人的故事,每次讲完故事都把故事做一个总结,让欧阳修明白做人的很多道理。她教导孩子最多的就是做人不可随声附和,不要随波逐流。欧阳修稍大些以后,郑氏想方设法教他认字写字,先是教他读唐代诗人周朴、郑谷及当时的九僧诗。尽管欧阳修对这些诗一知半解,却增强了读书的兴趣。
眼看欧阳修就到上学的年龄了,郑氏一心想让儿子读书,可是家里穷,买不起纸笔。有一次她看到屋前的池塘边长着荻草,突发奇想,用这些荻草秆在地上写字不是也很好吗?她就用荻草秆当笔,铺沙当纸,开始教欧阳修练字。欧阳修跟着母亲的教导,在地上一笔一划地练习写字,反反复复地练,错了再写,直到写对写工整为止,一丝不苟。这就是后人传为佳话的"画荻教子"。
幼小的欧阳修在母亲的教育下,很快爱上了诗书。每天写读,积累越来越多,很小时就已能过目成诵。10岁的时候,母亲就带他经常到附近藏书多的人家去借书读,因为自己没有,她就让他把借来的书抄录下来。
一天,他从李家旧纸筐里,发现一本六卷本《韩昌黎文集》,经主人允许,带回家里。打开一看,大开眼界,便废寝忘食、日以继夜地阅读。宋朝初年,社会上多流行华丽浮躁、内容空洞的文风,而韩愈的文风与之完全不一样。欧阳修被韩愈清新自然的文章所打动。他高兴地对母亲说,世上竟有这么好的文章啊。
尽管欧阳修年纪尚小,对韩愈文学思想未必能全部吃透,但却为他以后革除华而不实的文风打下了基础。而正是在这种思想启迪下,一个学习韩愈、革除当时文坛上坏风气的念头,在他的脑海里油然升起。
欧阳修长大以后,到东京参加进士考试,连考三场,都得到第一名。当欧阳修20岁的时候,已是当时文学界大名鼎鼎的人物了。母亲为欧阳修的出众才学而高兴,但她希望儿子不仅文学成就出众,为人做事也要对得起自己的良心。
欧阳修的父亲生前曾在道州、泰州做过管理行政事务和司法的小官。他关心民间疾苦,正直廉洁,为百姓所爱戴。欧阳修长大做了官以后,母亲还经常不断地将他父亲为官的事绩讲给他听。她对儿子说:你父亲做司法官的时候,常在夜间处理案件,对于涉及到平民百姓的案宗,他都十分慎重,翻来覆去地看。凡是能够从轻的,都从轻判处;而对于那些实在不能从轻的,往往深表同情,叹息不止。她还说:你父亲做官,廉洁奉公,不谋私利,而且经常以财物接济别人,喜欢交结宾朋。他的官俸虽然不多,却常常不让有剩余。他常常说不要把金钱变成累赘。所以他去世后,没有留下一间房,没有留下一垄地。
她告诫儿子,对于父母的奉养不一定要十分丰盛,重要的是要有一个孝心。自己的财物虽然不能布施到穷人身上,但一定是心存仁义。我没有能力教导你,只要你能记住你父亲的教诲,我就放心了。
母亲的这些语重心长的教诲,深深地印在欧阳修脑海里。其时欧阳修官职并不高,但是十分关心朝政,正直敢谏。当范仲淹得罪吕夷简,被贬谪到南方去的时候,许多大臣都同情范仲淹,只有谏官高若讷认为范仲淹应该被贬。欧阳修十分气愤,写信责备高若讷不知道人间有羞耻二字。为了这件事,他被降职到外地,过了四年,才回到京城。欧阳修为了支持范仲淹新政,又出来说话,使朝廷一些权贵大为恼火。他们捕风捉影,强加给欧阳修一些罪名,朝廷又把欧阳修贬谪到滁州(今安徽滁县)。
滁州四面环山,风景优美。欧阳修到滁州后,在处理政事之余,常常在山水间寄托幽情。当地有个和尚在滁州琅琊山上造了一座亭子供游人休息。欧阳修登山游览的时候,常在这座亭上喝酒。他自称"醉翁",给亭子起个名字叫醉翁亭。他著名的作品《醉翁亭记》,就是这个时候写成的。"醉翁之意不在醉,在乎山水之间也。山水之乐,得之心而寓之酒也。"他在文中以精练的语言,描述了自己与宾客在醉翁亭中开怀畅饮的欢快情景以及亭外变化多姿的自然风光,表达了"与民同乐"的思想情怀。
正如李白所言:天才我材必有用。身怀八斗之才的欧阳修当了十多年地方官后,终于被宋仁宗想起。宋仁宗为欧阳修的才气所打动,把他调回了京城,担任翰林学士。上任伊始,他便积极提倡改革文风。有一年,京城举行进士考试,恰好由他担任主考官。他认为这正是他选拔人才、改革文风的好机会,便要求阅卷者以一种全新的眼光来审视考生,如发现故弄玄虚、华而不实的文章,一概不录取。欧阳修的录榜标准,开了一代文风,招纳了大批人才,自然也得罪了那些华而不实的考生。颁榜的那天,有不少考生见自己落选了,对欧阳修十分不满,吵吵嚷嚷地辱骂他。有些人甚至把骑马出门的欧阳修拦住,向他讨说法。经过这场风波,欧阳修虽然受到了一些压力,但是考场的文风从此发生了变化,大家开始摒弃那些不痛不痒、哗众取庞的文章,继而形成了朴素而自由、严谨而高雅的文风。
欧阳修不但大力改革文风,还十分注意发现和提拔人才。许多原来并不那么出名的人才,经过他的赏识和提拔推荐,一个个都成了名家。最出名的是曾巩、王安石、苏洵和他的儿子苏轼、苏辙。在文学史上,人们把欧阳修等六个人和唐代的韩愈、柳宗元合起来,称为"唐宋八大家"。
欧阳修为官秉正,但也不忘孝敬为自己备尝艰辛的母亲。皇祜五年,欧阳修的母亲以73岁的高龄病逝于南京,欧阳修将母亲遗体运送故乡安葬。母亲慈祥的面容,劳碌奔波的身影,时时出现在眼前,母亲的谆谆教导激励他成就了一生的功业。
为追悼母亲,他写下《先妣事略》,字里行间无不透出母子的绵绵深情。
欧阳修的母亲一身正气,她的言传身教影响了欧阳修的一生,使欧阳修一生光明磊落,敢说敢为,受到后人的尊敬。
第12集。
大柱和马寡妇结婚,李月春死不认这门亲事。菊香养殖的羊群越来越大,李月久帮着菊香放羊,不慎摔伤。李月春为此又恨恨的斥责了菊香一顿。三柱为帮菊香,自作主张放弃学业当了羊倌。
菊香得知气愤不已甚至动手打了三柱,哭喊着劝他一定要回城读书,将来要做大事业。三柱流泪表示不辜负嫂子期望。菊香雇工放羊引起人们议论和李月春批评。
迷茫中菊香找到谷县长讨教,得到县长的支持。李月春却认为菊香没有组织观念告了乡、村两级领导的状,二人为此争吵了起来。在发展菊香入党的讨论会上,李月春坚决持反对意见。
《当家的女人》:
《当家的女人》是一部十八集电视连续剧,由张晓春担任导演,王茜华、孙涛、蒋宝英、戈治均等主演。该剧以安徽省宣城市向阳镇女农民企业家贡玉香为原型改编。
该剧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后10年为历史背景,围绕着女主人公菊香的曲折人生经历,透过几个家庭错综复杂的矛盾纠葛,展现了十一届三中全会给农村带来的巨大变化,进而揭示了中国农民在生存、生活、情感、观念上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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