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刘兰芝:坚强、持重,不为威逼所屈,也不为荣华所动
⑴第2节:自请谴归
①“十三能……十六诵诗书”说明刘兰芝是一个多才多艺,知书达礼,富有教养;②“鸡鸣…夜夜…三日断五匹”说明勤劳能干;③“大人故嫌迟”这—“故”字既显示了焦母的异常挑剔,也显示了兰芝洞察世情的聪慧。④兰芝不等对方开口便自请谴归:一则不堪凌辱,二则她明白焦母的意图,深知谴归之事已无可挽回。⑤这一节从13岁说到17岁,一一道来,写得简练而有层次,意在强调兰芝从小聪明能干,多才多艺,很有教养,为下文兰芝被逐作铺垫,以激起读者的同情。
(2)第9节:兰芝鸡鸣欲曙即起表示她不愿在焦家生活的决心。③打扮时“事事四五通”临别时故意精心修饰,既是对焦母无言的抗议与示威,也表现了她对爱仲卿,欲去又不忍遽去的微妙心理。④这一段作者对刘兰芝的外貌进行描写,旨在描写她的美,更表现了她从容镇定,外柔内刚的性格,也为下文太守为儿子求婚作了有力的铺垫。。
(3)第10节:拜母别姑
①姑嫂关系本不易相处,可是兰芝“却与小姑别”时却“泪落连珠子”,这说明兰芝与小姑关系融洽,正表现了她的懂礼仪、易相处。这也同焦母的不容形成对照。②辞小姑时落泪,辞焦母时不落泪,不卑不亢,足以见出兰芝倔强
虽然作者极力写刘兰芝的善良和温顺,但善良和温顺之中别有一种掩盖不住的具有反抗意味的刚性,这种刚性广泛地散布在兰芝全部言行的细节里,自请谴归是如此,严妆打扮、拜母别姑也是如此。
(4)再来看夫妻誓别时,仲卿对着她哭不成声,一筹莫展,她便说:“勿复重纷纭。”仲卿劝她回娘家,再图后会,她便说:“何言复来还!”她看清问题,明白自己所处的环境,表现了一个普通人的人格的尊严。然而她爱仲卿,也知道仲卿爱她,儿女深情使她对冷酷的现实仍然不得不抱着一丝幻想,幻想团聚。“君既若见录,不久望君来。”她被仲卿的真挚的情义所感动于是“感君区区怀”;她对仲卿体贴谅解,认为两人“同是被逼迫”;她对爱情更是忠诚,“君当作磐石,妾当作蒲苇。蒲苇纫如丝,磐石无转移。”
(5)县令差人做媒,她这样婉言拒绝:“自可断来信,徐徐更谓之。”
(6)哥哥逼婚时,刚性又立刻占据了兰芝的灵魂,处于弱者和被压迫者地位的那种凛然不可侵犯的尊严感在她心底升华,她决定以结束生命来表示最后的抗议,所以“仰头”回答,很快便应允了。“处分适兄意,那得任自专”——外柔内刚,自有主意,忠于爱情。再嫁期作定时,裁衣做裳乃至“举身赴清池”,没有一点迟疑和犹豫。她从来没有向恶劣的环境低头。
2、焦仲卿:忠于爱情,忍辱负重,但胆小怕事。
他是笼子里长大的金丝鸟,养成了拘谨懦弱的个性,是一个比较善良的白面书生。他忠于爱情,又守礼尽孝。他深爱兰芝却又不敢直接与其母抗争,只是消极反抗,忍辱负重。当他知道母亲要驱逐兰芝的时候,先是“婉启”,继是“跪告”:“今若遣此妇,终老不复取”,可见他对爱情的坚贞不渝。等到“母槌床便大怒”时,他就“默无声”地退了出去,一面劝兰芝暂回娘家,一面约定将来再去接她。其实,他只有一点幻想的期待并无实际行动。兰芝被逼改嫁,他声言要独个儿自杀。兰芝死后,他以爱兰芝之深,终于以身殉情。诗中写了他在“庭树下”“徘徊”了一阵,然后上吊,活生生地刻画出了这个怯弱书生的性格和面貌。这最后的反抗令人感动。他的反抗性格还表现在回家辞母的那段话里:“今日大风寒……勿复怨鬼神!”这番话无异于晴天霹雳,而“自挂东南枝”,既违背了“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封建礼教,也是对封建礼教最有力的抗争。
他的思想经历了一个由幻想到绝望,由软弱到坚强的过程。这位忠于爱情的人物,跟兰芝一样是充满叛逆精神的。
3、焦母:反面形象,是封建家长制的代言人,是封建礼教摧残青年的典型。她极端的蛮横无理,对于兰芝的美德,仲卿夫妇的爱情,毫无认识和同情,一意独断专行,强行拆散。她对仲卿是软硬肩施,一会儿(逼谴时)是恶语威胁:“吾意久怀忿,汝岂得自由!”“小子无所谓,何敢助妇语!”一会儿(阻死时)又是好言诱哄:“东家有贤女……阿母为汝求。”目的是要仲卿速谴兰芝,除去眼中钉,以维护她的家长权威。这充分暴露了封建家长制摧残青年的丑恶本质。
4、刘兄:反面形象,性行暴戾,趋炎附势,丑态毕露,是封建家长制和封建礼教摧残青年的帮凶。他对兰芝粗暴训斥,“作计何不量!”显得盛气凌人。“先嫁……足以荣汝身。”足见他趋炎附势,见利望义。“不嫁义郎体,其欲往何云?”一句弦外之音是:“难道要我养你一辈子吗?”这分明是在下逐客令,可见其尖酸刻薄,冷酷无情,是一副典型的市侩面孔。
故事发生在东汉末年的建安时期。
少女刘兰芝自幼便习女红,善弹琴,能诵诗书。十七岁嫁给焦仲卿为妻,日夜辛劳,勤于家务,却不为婆婆所容,于是就去信给正在庐江郡府做小吏的丈夫,诉说不堪忍受之苦。仲卿回来为妻子求情,却遭母亲斥责,并令其休妻另娶。仲卿长跪,言“今若遣此妇,终老不复娶。”母亲大怒。因仍要赶回郡府任上,仲卿只得先请妻子回娘家,暂避一时。兰芝自然明白,如此一别,类乎休弃,今后恐难再见,便将自己常用的香囊、妆奁等物留给仲卿以作纪念。
鸡鸣天亮,兰芝精心梳妆之后,上堂别过婆婆和小姑,流泪登车而去。此时仲卿已等候在大道旁,夫妻相见。两情依依,低头耳语道:“誓天不相负。”
刘兰芝被遣回家十余日,县令即派媒人来为其子求婚,被兰芝婉言回绝;又数日,太守也托郡丞登门提亲,明言太守的五公子尚未婚配,愿与刘家结为百年之好,又被谢绝。这下早惹恼了兰芝那位性情雷暴的大哥。兄命难违,兰芝被逼迫不过,只得一切任人安排。那边媒人回报,说刘家已允婚事。恰好三天过后便是良辰吉日,太守马上四处派人备下金帛彩礼,人马舟车,以便早日完婚。仲卿在任上闻知此变,急忙乞假告归。
第二天,兰芝整日默默无语,只是和泪裁衣。忽听得一阵熟悉的马嘶声,出门遥相望,知是故人来。兰芝手抚马鞍,一一诉说原委。仲卿提及当日誓言,二人只好相约“黄泉下相见”。各自回家去了。仲卿回家后对母亲说道:“今天大风吹折了树木,院子里的兰花上结满了严霜;孩儿的性命犹如西山的落日,母亲今后一人,要多多保重”,遂再拜长叹而去。
这一天,迎亲的车马格外热闹,新妇已进门。黄昏后人群渐渐散去,夜深沉,万籁无声,兰芝揽裙投水自尽。仲卿得知,徘徊树下,亦自缢殉情。后两人合葬于华山旁。
刘兰芝(东汉末年),安徽庐江郡人,17岁时嫁给庐江郡的一个小官吏焦仲卿为妻。为焦母不容,而被遣回娘家,兄逼其改嫁。新婚之夜,兰芝投水自尽,焦仲卿亦殉情而死。记叙其事的《孔雀东南飞》成为东汉乐府民歌中最杰出的长篇叙事诗和北朝的木兰诗合成为乐府双壁。
刘兰芝的柔情与贞烈,“自古红颜多薄命”,人们看这句话时,多与权势、名利联系在一起,实际上这句话也适宜于普通的家庭,普通的人。
刘兰芝是汉代末年庐江郡的一个小家碧玉,“十三能织素,十四学裁衣,十五弹箜篌,十六诵诗书”,看样子她是一个家教严谨,多才多艺而又知书达礼的闺阁少女。十七岁的那年嫁给庐江郡的一个公务员焦仲卿为妻。焦家人口简单,丈夫之外只有守寡多年的老母和一位小姑子,也算是当地的小康之家。刘兰芝嫁到焦家以后,起早睡晚,辛勤操持家务:提水、烧饭、洗衣、织布,一天到晚忙个不停,把一个四口之家打理得有条不紊。焦仲卿看在眼里,喜在心头,工作余暇便暗在妻子身边,喁喁低语,情话绵绵,偶尔也弹筝奏乐,轻声合唱一曲,伉俪情深,其乐融融,邻里之间对这对郎才女貌的小夫妻,莫不十分羡慕,然而焦母心中却非常不是滋味。焦母始则蛮不讲理地加重媳妇的工作量,继而百般挑剔媳妇的不是,终于完全丧失理性,认为媳妇简直就是破坏焦家和谐气氛的狐狸精,强迫儿子非把刘兰芝休回娘家不可。焦母当时要休去刘兰芝的理由就是认为媳妇没有礼节,凡事爱自做主张,使我老人家心里不快活。这在今天看来简直会是天大的笑话,然而这在古代却是重要的理由,古代有所谓“七出”之余,符合其中的任何一条都可以休妻。《礼记·本命》中记载:“妇有七去:不顺父母去,无子去,*去,妒去,有恶疾去,多言去,窃盗去。”从心理学的角度看,焦母守寡多年,母子相依为命已经成为长久以来的习惯,家中忽然多出一个媳妇,使母子之间彼此依赖的态势,顿时产生大幅度的变化,失去了心理平衡,迁怒于媳妇。当时焦仲卿认为媳妇的行为并无不当之处,为何得不到母亲的爱护呢?他反对母亲这样做,在母亲面前发誓:“倘若遣去媳妇,此生誓不再娶!”但是焦母却使出了最后的杀手锏,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地以死相威胁,在最后关头焦仲卿还是败下阵来,屈从了母亲的意思。
当天夜里,夫妻两人泪眼到天明,焦仲卿一再解释他的尴尬处境,并保证假以时日,情况必然会获得改善,劝慰其妻务必要暂时忍耐,过些日子再来相迎;然而刘兰芝不敢作此奢望,完全是一别成永诀的态势,哭得象个泪人儿似的,犹自叮咛丈夫把留下来的绣襦、罗裙、斗帐、香囊、镜匣、丝绳等女用物品,得便全部赠送别人好了,不必留置,以免睹物伤情,徒增苦恼。
泪还没有干,天就快亮了,含着悲愤的心情刘兰芝起床收拾打扮,她在穿衣着袜的时候,每一件小事都重复四五遍,每一遍都牵动着她对丈夫的无限深情,欲说还休,欲说还休!她款款地走出房门,向焦母辞行。她是严肃的,穿着典雅的服装,这是一种对焦母的抗议。然而这一圣洁的表情轮到向小姑子辞行的时候,化作珠泪涟涟。她的满腹辛酸在同是女性,又与自己同龄的小姑子面前再也忍不住了。她必须离开而又不忍离开这个家啊!
该走了。一辆马车载着刘兰芝离开焦家,焦仲卿骑着一匹白马随车相送,行行重行行,车轮的每一转动,似乎在辗碎两颗已经支离破碎的心,忍不住难舍难分的痛楚,焦仲卿下马钻进车里,两人再度相拥而泣,指天发誓,决不相负;“君当作磐石,妾当作蒲苇。蒲苇纫如丝,磐石无转移。”意即海枯石烂,两情相悦,永不变心。到家了,该分手了,“举手长劳劳,二情同依依。”
然而事物的发展总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刘兰芝回到家中,善良的母亲望着回家的,“进退无颜仪”的女儿,大为悲摧。然而刘兰芝还有一位性情暴躁的兄长,对她这位兄长,刘兰芝是早有心理准备,在回家的路上她就知道:“我有亲父兄,性行暴如雷,恐不任我意,遂以煎我怀。”
果然,刘兰芝回家后,首先是县令遣媒为他刚满十八岁的第三个儿子求亲,做母亲的理解女儿的心情,在女儿的求恳下代为谢绝了。不久,太守造县丞为他的五少爷求婚。当母亲再次准备为女儿谢绝时,她的兄长出面干涉了,在旧社会长兄代父啊,而家庭又是认男子为主的,于是答应了这门婚事,并纳采行聘,选定了良辰吉日,准备迎亲过门。刘兰芝默不作声,只有用手巾掩口啼泣,眼泪哗哗地直流,所谓“腌腌日欲瞑,愁思出门啼。”
焦仲卿听到刘兰芝再嫁的消息,快马加鞭赶到了刘家,已经是薄暮时分,那声声马嘶,也就是他心中的悲呜。眼见门前已经搭好了“青庐”,那是以大幅布幔搭成的帐幕,是新娘出阁前的一晚用来过夜的。见到刘兰芝,焦仲卿气急败坏地说:“我如磐石,千年不转移,而你蒲苇的韧性呢?何以在一天一夜之间一切就变了样子呢?我们的海誓山盟呢!我只有祝贺你攀上高枝,一天比一天过得好。”刘兰芝肝肠寸断,呜咽讲道:“人生不如意,一言难尽,你又何必那样讲呢!我和你同样是受逼迫,只有一死来表明我的志向了。”刘兰芝哭着跑回青庐,焦仲卿也拨转马头,万念俱灰地踏上归途,世上万般辛苦事,无过死别与生离。
那天已是冷冬的时节,寒风摧凌着树木,树叶飘零。渐渐地庵庵黄昏,寂寂人定,斜月清冷,严霜满地,偶尔地自空中传来一、两声孤鸟的悲鸣。刘兰芝踉踉跄跄地离开了青庐,趁人不备,跃身投入村外的池塘之中,用她的生命来诠释情爱的坚贞。
那边焦仲卿回到家里以后,登堂拜母,说了一些“不能承欢膝下,万望善自珍重”的诀别话。他那糊涂而专横的母亲还在安慰他:“汝是大家子,仕宦于台阁,慎无为妇死,贵贱情何薄。东家有贤女,窈窕艳城廓,阿母为汝求,便复在旦夕。”不管母亲如何劝勉,此时焦促卿已经决心赴死,那里听得进去。当天夜里徘徊庭院之中,三更过后,乌鸦成群飞过,焦中卿心知有异,以为爱妻已经殉情,正在黄泉路上等他结伴同行呢!于是解下腰带,绑在庭树枝上自缢而死。
刘兰芝放着“金车玉作轮,青骢马,金镂鞍”的富贵之家不去,甘愿为情而死,令人赞叹。
天亮以后,焦仲卿与刘兰芝双双殉情的消息,已经轰动了附近村里,焦母呼天抢地,为独子的死悲恸不已;刘家兄长更是愧悔交加,因为自己的贪利趋势,而害得走投无路的妹妹投水保贞;一般村民更是由同情而愤慨,聚集在两家门前,鼓躁唾骂,并要求将两人合葬在华盖山麓。
焦仲卿与刘兰芝的墓地,东西植松柏,南北种梧桐,若干年后,枝丫繁茂,浓荫覆地,有一种双栖双飞的鸳鸯鸟,夜以继日地穿飞上下,婉啭和鸣;青年男女纷纷来到墓地参拜,祈求获得美满良缘,至今安徽省舒城县城南的华盖山,还有鸳鸯坟的遗迹!焦仲卿是庐江郡的一个小吏,大约是如今安徽省庐江县、潜山县与舒城县一带地方。
这是一个令人感伤的悲剧爱情故事,有一位民间诗人就此写成了一篇《孔雀东南飞》的五言诗,南朝徐陵把它收集在《玉台新咏》中。诗中对刘兰芝的形貌作了这样的描写:“指若削葱根,口如含朱丹,纤纤作细步,精妙世无双。”说到她的服饰,作了这样的描写:“足下蹑丝履,头上玳瑁光,腰着流纨素,耳垂明月珰。”
《孔雀东南飞》中用了许多笔墨。来描写刘兰芝的才情、品性、美丽与装扮,目的在强调如此难得的佳人,竟然无法博得婆母的青睐,益增世人同情惋惜之意。
已经一千七百多年过去了,而今银幕上与舞台上,仍然不断的在搬演这段感人肺腑的故事,依旧能够赚人热泪,可见其不朽的因由,断非偶然或浪得了。“孔雀东南飞,五里一徘徊。”“生人作死别,恨恨那可论。”“多谢后世人,戒之慎勿忘。”
刘兰芝是一个美丽、善良、勤劳、性格坚强,忠于爱情,具有反抗精神的我国古代劳动妇女的典型形象。长诗开篇就点出了刘兰芝的优秀:“十三能织素,十四学裁衣,十五弹箜篌,十六诵诗书。”“鸡鸣入机织,夜夜不得息,三日断五匹。”这么一个贤淑能干、多才多艺、知书达理并且具有良好家庭教养的女子怎么会成为婆家谴归的对象呢?况且,刘兰芝也是外貌出众:“指如削葱根,口如含朱丹,纤纤作细步,精妙世无双。”如此说来刘兰芝简直是一个至纯至孝、十全十美的“淑女”形象,丈夫又和她情深似海,可她的婆婆为什么不喜欢这样的儿媳妇,为何非休她不可呢? 对于这个问题,有人认为,由于刘兰芝嫁到焦家后没有生育,使焦家面临绝嗣的危险。因为在宗法制度森严的封建社会,最讲究的是“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然而,我思考再三,总感觉这一理由难以服众。其一,刘兰芝十七岁嫁到焦家(“十七为君妇”),和焦仲卿仅仅生活了两三年(“共事二三年”),这时她的年龄差不多二十来岁,据此就武断的认为她今后不会再生育是不合情理的,因为婚后好多年才生育的现象司空见惯。其二,刘兰芝被休弃后,先后有县令、太守家走马灯似地派人上门求婚,如果刘兰芝当时真的被断定不能再生育,难道声名显赫的堂堂县令、太守就不考虑“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严重后果而郑重聘娶?这显然是不合情理的。 还有人认为刘兰芝被休弃的原因是诗中焦母所说的“此妇无礼节,举动自专由”。然而,纵观刘兰芝在焦家的表现,不仅找不到刘兰芝“无礼节”、“自专由”的依据,恰恰相反,刘兰芝一言一行,一举一动,有礼有节的例子倒比比皆是。可见,焦母的“此妇无礼节,举动自专由”不过是焦母掩盖自己休媳真意的蛮横借口,根本不是刘兰芝被休弃的真正原因。 那么,刘兰芝究竟是什么原因被休弃的呢?《孔雀东南飞》的故事发生在东汉末年,当时在“休妻”这件事上最权威的“法律依据”莫过于儒家学说中的“七出”之律,妇女只要犯有“七出”中的任何一条,都可以被婆家合理合法的休弃。“七出”在儒家学说中又叫做“七去”、“七弃”,这是在那个妇女没有任何地位和尊严的男权社会中丈夫遗弃妻子的七种借口,也是为维护夫权而强加在妇女身上的七道枷锁。查阅《仪礼丧服》,里面记载“七出”的内容为;一、无子,二、*逸,三、不事舅姑,四、口舌,五、盗窃,六、妒忌,七、恶疾。《礼记》中还规定:“子甚宜其妻,父母不悦,出。”当时社会的妇女,只要犯有这其中的任何一条,都可以被堂而皇之的出弃。 对照刘兰芝在焦家的表现,刘兰芝犯了“七出”中的哪一条呢?如前所述,第一条“无子”显然不能成立。由诗中描写的“守节情不移”“女行无偏斜”等句可知,刘兰芝的品行贞洁贤惠,循规蹈矩,无可挑剔。第二条“*逸”,第五条“盗窃”恐怕也不能成立。第四条“口舌”,第六条“妒忌”恐怕也不能成立,因为刘兰芝是一个知书达礼,勤劳能干的善良女性。至于第七条“恶疾”,卒读全诗,始终看不出她患有什么“恶疾”的蛛丝马迹,这就更不能成立了。“七出”之中,“六出”已被排除,那么,刘兰芝也许是犯了“不事舅姑”“不顺父母”的大过吧。 但是至纯至孝的刘兰芝,怎么会“不事舅姑”“不顺父母”呢?探讨这个社会问题,应该把它放在当时的历史时代加以分析。不同时代有不同的是非标准,在刘兰芝生活的男权社会里,衡量一个女子是否合乎“妇道”,是和我们今天的标准大不相同的,当时衡量“妇道”的是非标准是以儒家学说中的封建礼教为准绳的。《礼记昏义》中说,妇女须“成妇礼,明妇顺”,“妇顺者,须乎舅姑,和于室人,而后当于夫”。也就是说,作为女子,与丈夫的亲密程度不可超过与舅姑(即“公婆”)的亲密程度,否则即为“不事舅姑”。《礼记内则》中说得更明白:“子甚宜其妻,父母不悦,出。”也就是说,儿子过于喜欢妻子,引起父母不高兴的,可以休弃。 在重于礼教的封建时代,因年轻夫妻过分恩爱而使父母不悦造成劳燕分飞,生离死别,各分东西,甚至付出生命代价的婚姻悲剧又何止刘兰芝、焦仲卿两人?宋朝大诗人陆游与其表妹唐婉也是深受其害者。 作为生活在封建社会里一个充满礼教思想的蛮横专制、滥施*威的婆婆,自儿媳兰芝过门后,一心想使她成为自己任意摆布的驯服工具。儿媳的一举一动必须受家长支配。她看到与自己相依为命的独子婚后把更多地爱献给自己的妻子,心中当然不是滋味,当然未免会产生一种失落感,当然会把这一切归咎于儿媳对儿子的殷勤承欢和狐媚吸引,甚至会认为是儿媳妇把儿子从自己身边抢走了。于是自然而然会迁恨于儿媳妇,自然而然会觉得“失恩义”,自然而然会觉得“大不悦”。而因儿子“甚宜其妻”引起父母心中不悦的,封建礼教明文规定着可以“出”,于是“吾意久怀忿”的焦母自然就要凭借这一条将兰芝驱遣回家。尽管刘兰芝“奉事循公姥”,“昼夜勤作息”,也难逃“被遣”的厄运。
刘兰芝是一个美丽、善良、勤劳、性格坚强,忠于爱情,具有反抗精神的我国古代劳动妇女的典型形象。长诗开篇就点出了刘兰芝的优秀:“十三能织素,十四学裁衣,十五弹箜篌,十六诵诗书。”“鸡鸣入机织,夜夜不得息,三日断五匹。”这么一个贤淑能干、多才多艺、知书达理并且具有良好家庭教养的女子怎么会成为婆家谴归的对象呢?况且,刘兰芝也是外貌出众:“指如削葱根,口如含朱丹,纤纤作细步,精妙世无双。”如此说来刘兰芝简直是一个至纯至孝、十全十美的“淑女”形象,丈夫又和她情深似海,可她的婆婆为什么不喜欢这样的儿媳妇,为何非休她不可呢? 对于这个问题,有人认为,由于刘兰芝嫁到焦家后没有生育,使焦家面临绝嗣的危险。因为在宗法制度森严的封建社会,最讲究的是“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然而,我思考再三,总感觉这一理由难以服众。其一,刘兰芝十七岁嫁到焦家(“十七为君妇”),和焦仲卿仅仅生活了两三年(“共事二三年”),这时她的年龄差不多二十来岁,据此就武断的认为她今后不会再生育是不合情理的,因为婚后好多年才生育的现象司空见惯。其二,刘兰芝被休弃后,先后有县令、太守家走马灯似地派人上门求婚,如果刘兰芝当时真的被断定不能再生育,难道
第一,兰芝的娘家和第二任婆家都是有头有脸的,婚礼排场大些符合身份.
第二,古代人是不像现代人认为二婚丢人的,否则以县令公子的身份也不会迎娶兰芝.提倡女人要守节,主要是从宋代开始的.兰芝的时代婚姻更重实际.个人认为这也更符合人性.
第三,我觉得县令的公子还是很喜欢兰芝的,不然她一个被休的女人,怎么会回娘家不久就被求婚?
《孔雀东南飞》故事梗概:
东汉建安年间,才貌双全的刘兰芝和庐江小吏焦仲卿真诚相爱。可婆婆焦母因种种原因对刘兰芝百般刁难,兰芝毅然请归,仲卿向母求情无效,夫妻只得话别,双双“誓天不相负”。
兰芝回到娘家,慕名求婚者接踵而来,先是县令替子求婚,后是太守谴丞为媒。兰芝因与仲卿有约,断然拒绝。然而其兄恶言相向,兰芝不得已应允太守家婚事。仲卿闻变赶来,夫妻约定“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兰芝出嫁的喜庆之日,刘焦二人双双命赴黄泉,成千古绝唱。
故事结尾与其它中国民间文学几呼成千篇一律,充满浪漫主义的理想色彩:两人合葬,林中化鸟。
刘兰芝嫁给焦仲卿为妻,两人感情和睦,但家婆看兰芝左右不顺眼,想尽办法刁难她,最后硬逼焦仲卿休了刘兰芝。兰芝后来被娘家又许配他人,可兰芝对仲卿无法忘情,在出嫁前夜自尽。仲卿得知后也自杀殉情。两人死后各自长成一棵树,这两颗树虽没长在一起,却隔河向对方伸展枝叶,直至枝叶互相纠缠,无法分开,显示了两人之间真挚的爱情和对封建婚姻制度的反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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