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希金的童话

普希金的童话,第1张

普希金(179―1837)是俄罗斯最伟大的诗人和俄罗斯近代文学的开创者。他在抒情诗、叙事诗、诗剧、小说和童话诗等各种体裁的文学创作方面都赢得了世界性的声誉,为俄罗斯文学和世界文学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普希金的诗歌创作中,童话诗占有重要的地位。他的童话诗具有浓郁的俄罗斯民间诗歌的特色。早在1817年到1820年间,普希金便根据民间故事和传说,创作了内容丰富、颇具浪漫主义色彩的长诗《鲁斯兰与柳德米拉》,轰动了整个俄罗斯诗坛,甚至使他的老师、当时最著名的诗人茹科夫斯基也赞叹不已,连呼:“惊人的天才!美好的诗篇!”此后,在 19世纪 30年代,除了未完成的童话诗《母熊的故事》,普希金给世人留下了完整而珍贵的五篇童话诗:《神甫和他的长工巴尔达的故事》(1830)、《国王萨尔坦和他那光荣而力大的勇士儿子格维东萨尔坦诺维奇公爵以及美丽的天鹅公主的故事》(1831)、《渔夫和金鱼的故事》(1833)、《死公主和七个勇士的故事》(1833)、《小金鸡的故事》(1834)。

19世纪,俄罗斯还是一个农业国家。这个国家的农民一生都离不开民歌民谣,农村里到处都洋溢着歌谣声和讲童话故事的气氛。路上,伴随着马车铃铛声的是车夫的歌声;田野上、节日里,不管是劳动中还是在婚礼上,都离不开唱歌和跳舞;即使在休闲的冬季夜晚集会上,人们也是通过唱歌和跳舞来表达自己的欢乐和痛苦、斗争和回忆。可以说生活中的一切都反映在歌谣、童话故事和传说里。普希金小时候就经常听外祖母和奶娘讲童话故事和各种各样的传说,受到民间诗歌环境的熏陶。这些民歌、民谣和民间故事不知不觉地留在了普希金的记忆里,渗透到他的诗歌创作中,成为他的童话诗的故事情节、人物形象、幽默用语的原型和素材。就故事内容、情节发展和人物形象来说,普希金所有的童话诗,都保留了俄罗斯民间文学的特色。不过,在通常情况下,俄罗斯民间故事都是散文形式的,而普希金所再创作的童话故事则是以诗体形式出现的,这样就更通俗,更顺口,有利于朗诵和传唱。像民间故事一样,普希金的童话诗一般都带有一个意味深长的结尾,富有寓意,发人深思。正如《小金鸡的故事》结尾所明确指出的那样:

童话虽是虚构,却深有寓意!

对善良的年轻人,不无裨益。

在童话诗《神父和他的长工巴尔达的故事》里,普希金讽刺和揭露了神父的贪婪和愚昧,赞美了长工巴尔达的机智、聪明和爱劳动的特点。普希金爱憎分明,作品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

在普希金的童话诗帼王萨尔坦和他那光荣而力大的勇士儿子格维东萨尔坦诺维奇公爵以及美丽的天鹅公主的故事》里,有两点是应该引起注意的:一是曾遭两位姐姐嫉妒、诽谤和陷害的妹妹最终有了公正和圆满的结局;二是创造了一个理想的、幸福的王国形象――岛上到处是楼房,人人都富裕,小松鼠不断地创造财富,勇士什1组成了捍卫岛国的警卫队。在沙皇专制统治和暗无天日的时代里,普希金能创作出这样的鞭笞邪恶、憧憬美好未来的作品,实属难能可贵。

在创作童话诗的过程中,普希金常常变换情节和人物形象,加进不少自己的东西――新的内容和新的人物,使作品更生动活泼,引人入胜。所以说,普希金是在民间故事的基础上,创造性地发展和丰富了俄罗斯民间文学的故事内容和体裁形式。其中,《渔夫和金鱼的故事)家喻户晓,最受欢迎和喜爱,具有深刻的进步意义。贪得无厌的老太婆最终必然受到惩罚,因为她不仅“胃口越来越大”想过贵妇人和女皇的生活,而且随着欲望一次次得到满足,变得越来越可恶可恨,她甚至扯着仆人的头发痛打,硬逼老伴儿到马厩里干苦活。这还不说,当了女皇之后,她还差点儿逼着武士把老伴儿的脑袋给砍下来,最后竟异想天开,让“有求必应”的小金鱼来侍奉她,听她差遣。

在普希金所有的童话诗中,最抒情、最富有诗意的是《死公主和七个勇士的故事》。这篇童话诗写出了后娘王后对公主的忌恨和迫害。童话中美丽的公主,特别像一位农家姑娘,她性格温柔,和善而又谦虚,尤其爱劳动。她这些优点必然会赢得人们的好感,七勇士很快都爱上了她也是十分自然的。普希金通过公主以独特的方式―一拒绝七勇士的求婚场面,反映了俄罗斯人民崇高而美好的道德标准。

《小金鸡的故事》不仅是一篇抨击沙皇统治的暴虐和好战的童话诗,而且还是一篇讥讽意味十分浓厚的童话诗,其主题思想与民间文学中类似的创作可说是一致的:女色比任何敌人都可怕,女色的危害在于导致毁灭。强大王国的国王及其勇敢善战的两个儿子,虽然兵强马壮,虽然有小金鸡时刻报警提醒,但却抵挡不住异域女王美色的进攻,难逃全军覆没、送掉性命的厄运。

阅读和欣赏普希金的这些童话诗,真可说是一种艺术上的享受,从中我们会得到莫大的思想启迪,增长对做人的道德标准的认识和领悟。

早在 20世纪 40年代,普希金的童话诗便通过老前辈戈宝权先生的翻译在中国广泛传播,受到欢迎。作为此前的译本,戈老先生确实贡献很大,功不可没。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和文化的发展,需要有新的译本,在体现原著内容和艺术风格方面有新的发展和突破,至少也可作为已有译本“美中不足”的修订和补充。

几年前承接力出版社的信任和好意,特约我们重译普希金的童话诗,以便纳入该社所主持的《世界童话经典插图珍藏本》之中。我们利用访问俄罗斯的机会,在那里搜集了各种插图本的普希金童话诗集和有关资料,并充分利用有利的条件,对普希金的童话诗加深了理解和研究。在这一过程中,我们得到了50年代原苏联同学阿达波良斯卡娅、玛琳娜波格列宾斯卡妞、济娜瓦尔拉莫娃、娜塔莎戛捷茨卡娃等人的大力帮助。在中文版图文并茂的《普希金童话诗集》出版之际,我们对上述朋友表示衷心的感谢!

土蜂》原文:

在膜翅目昆虫的世界里,土蜂是拥有绝对力量的统治者之一。戴菊莺是北方的一种小鸟,头顶橙**,常常在初秋雾色弥漫的时节到人们的家里啄食生虫的菜芽。从体型上看,有些土蜂和戴菊莺一样大小。某些土蜂能依仗它硕大的体型,让木蜂、熊蜂、黄边胡蜂等这些看似最大最威武的带刺蜂俯首称臣。

在我的家乡有一种花园土蜂,它身长可达 4 厘米多,翅膀张开后的宽度可以达到 10 厘米,是蜂族中的大个子。还有一种痔土蜂,和花园土蜂差不多大小,这家伙比较特别的地方是,在小腹末端竖立着红棕色毛刷,显得格外引人注目。

一大块显眼的黄斑长在它黑色的身体上,翅膀呈现出像洋葱片一样的琥珀色,时不时地反射着紫光;它脚爪粗壮、支节清晰,可以清晰地看到上面立着一排排粗糙的短毛;它骨架稍显庞大,脑袋外面套着一层像铠甲一样的头壳;它行动笨拙,反应迟钝,让它飞起来一定得费一番力气,即使飞起来也无声无息,飞不了多远,这就是雌土蜂的大致样子。或许是因为工作需要,它必须这样全副武装。雄土蜂虽然和雌土蜂一样强壮,但有些懒惰。和雌土蜂相比,它穿着更加精致,一举一动更是优雅十足。

即使是昆虫收藏爱好者,在第一次看到花园土蜂时,恐怕也没有不害怕的。怎样才能抓住这个大个子,怎样才能避免被它的螫针刺伤呢?如果螫针的威力与身体大小成正比的话,可以想象,被土蜂蜇过的伤口是多么可怕。黄边胡蜂一旦利剑出鞘,就会让人疼痛难忍。很多人看到它都会想:如果被这个大家伙刺到了会是什么后果?于是,在靠近它并出手捕捉它的那一刻,脑海里会不由自主地出现这样一幅画面:

被它蜇起拳头大小的瘤,像被烙铁烙过一样疼得钻心。这个想象往往让人不寒而栗,于是,最勇敢的人也会停下手打退堂鼓,转而庆幸自己没有招惹这个危险的家伙。

我承认,我第一次看到土蜂时,也不敢招惹这个家伙,尽管我当时非常渴望在我的收藏中能增添这种奇妙的虫子。可是因为我曾被马蜂和黄边胡蜂蜇过,那惨痛的回忆至今让我心有余悸,所以遇到土蜂时变得十分谨慎。

经过多年的实践,今天我已经摆脱了对土蜂的畏惧,如果看到一只土蜂栖息在菊花的花冠上,我会毫无顾忌地用手指尖将它捏住。虽然土蜂看上去体格硕壮,令人生畏,但我也不需要过分谨慎了。其实,土蜂外强中干,只不过是看上去显得有些凶神恶煞罢了。在这里,我想告诉捕捉膜翅目昆虫的新手,土蜂实际上不是很精明,它们生长螫针的本意并不是用来蜇人的,而是用于劳动的工具,更多的时候,它们只用它来麻痹猎物,只有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才用以自卫。此外,土蜂行动缓慢,反应也较迟钝,你几乎很轻易地就能避开它的螫针。即便是不幸被蜇到了,那种被蜇的疼痛感也是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的,因为它螫针的威力与它身体的大小并不成正比。捕食的膜翅目昆虫的毒液不太毒,这是一个普遍的现象,它们的武器是用来麻痹猎物的。

在我家乡的其他土蜂中,我不得不提一下双带土蜂,每年 9 月,我都会在我家的篱笆里遇见它们,并且每次都看见它们在枯叶下的软土堆里挖掘。我的家乡还有沙地土蜂,它们常常蜗居在我家附近小山丘上的沙地里。沙地土蜂比前面说的两种土蜂小,也比它们更为常见。

和不同种类的土蜂做“邻居”,让我对它们进行不断的观察有了得天独厚的条件,从这些“邻居”身上,我对土蜂有了最基本的了解。

一次,我翻开过去的笔记,偶然发现了 1857 年 8 月 6 日在伊萨尔森林的记录。那是靠近阿维尼翁一个著名的间伐林,在那里我对铁色泥蜂进行了研究。这篇记录让我的脑袋里又塞满了昆虫学的研究计划,仿佛我又跨进了那儿的树林,又开始了一个长达两个月的与昆虫朝夕相伴的假期。这时,我不必对马里奥特瓶伤心,也不要再关注托里切利管,让他们都见鬼去吧!不再是老师的感觉真好,我似乎又成了那个对昆虫极度痴迷的学生。我就像一个农民在为一天的劳动做准备一样,在出发时扛上了一把当地叫做“卢切”的挖掘工具。和农民装扮不同的是,我会在背上背一个皮袋,里面装满瓶子、盒子、小铲子、玻璃管、镊子、放大镜等工具,还会顺便带一把大伞用来遮阳防晒。此时是阿维尼翁最热的天气,知了好像也因为忍受不了酷热而闭上了嘴巴,这让森林安静了许多;青眼蛇为了躲避毒辣的太阳,居然跑到我的丝伞顶上寻找阴凉;有些双翅目昆虫,例如体色晦暗的距螽,大概是热昏了头,居然冒冒失失地爬到了我的脸上来了。

我在林中的一块沙地上停下了脚,这是一块土蜂喜欢光顾的地方,我早在一年前就发现了。绿橡树遍布丛生,在浓密的灌木丛中,成堆的落叶覆盖着一层松软的沃土。随着热浪的逐渐消退,空沙地上不知从哪儿来了几只双带土蜂,并且越聚越多。我聚精会神地看着这群不速之客,数了数,足足有 12 只。它们身材娇小,飞舞的动作也很轻柔,一眼便能辨认出是雄性。它们几乎贴着地面缓缓地飞舞着,朝不同的方向飞来飞去。我发现有一只落在远处的地面上歇脚,还用触角拍打着沙土,或许它是想知道土下面是一个什么样的世界吧。这样折腾了一阵儿后,它又飞起来,继续它那有些枯燥的飞行表演了。

我一时难以理解双带土蜂在这块沙地上的行为,它们好像在期待着什么。它们不停地做着这种程式化的动作,到底要寻找什么呢?可口的食物吗?肯定不是,在这个烈日几乎能把植物烤化的季节里,附近的刺芹已经长出了好几法寸长,这种饱满的头状花序植物对土蜂来说是最可口的佳肴。可是,没有一只土蜂在刺芹上面停留,更没有一只土蜂会在意刺芹溢出的蜜汁。可以肯定,它们不是在寻找食物。谜底在地面上,就在它们如此用力挖掘着的沙土地上。

原来,它们所期待的是雌蜂的出现,只要虫茧绽开,雌蜂就会随时破土而出。这时,几只甚至更多的雄蜂便会一拥而上。雌蜂则往往连掸尘、擦拭眼睛的时间都没有,就无端地卷入了雄蜂们争风吃醋的旋涡中。这是膜翅目昆虫最常见的爱情嬉戏,我早已屡见不鲜了,从来不会判断失误。通常来说,先出世的雄蜂会在产房旁耐心守护,并密切注视着雌蜂的动静,一旦它们破土而出,就立刻展开追逐。这就是这些土蜂不停飞舞的原因。我如果再耐心地观察下去,或许还能见证它们的婚礼呢。

时间过得很快,热浪渐渐消退,青眼蛇和距螽已从我的伞上离去,土蜂们慢慢地消失在山林中。我今天的观察也该到此为止了,因为再观察下去也不会看到什么了。之后,我对伊萨尔森林又进行了几次艰苦的探访,每一次我都看到雄蜂耐心地贴在地面上,像往常那样坚持不懈地飞舞着。我对土蜂的这份执著,使我多多少少有了些收获。遗憾的是,这些收获是不完整的,但我还是把它原样记录下来,疏漏的地方留待以后弥补吧。

在我眼前,一只雌蜂钻出了地面。它刚展翅飞舞,几只雄蜂就追随而来。为了探寻地下的秘密,我用卢切挖掘那只雌蜂的出口,我一边挖掘,一边从指间筛除那些混有软土的沙砾。挖掘工作累得我额头溢出了点点汗珠,直到挖出了 1 立方米左右的杂物后,我才有所收获。这是一个刚刚破了的虫茧,茧的两边粘着一层薄薄的表皮,虫茧的织造者—幼虫食用猎物如今只剩下这一点儿痕迹了。茧外层的丝壳毫发无损,它的主人很可能就是刚才那只雌蜂,因为我是亲眼看着它离开了这个地下居所的。至于壳里的那层表皮,因为地太湿,加上树根也给它造成了一定的破坏,所以我无法准确辨认出它的真实身份。不过,颅顶还看得清楚,从上颚和整个轮廓看,我想它有可能是金龟子的幼虫。

时候不早了,今天的工作就只能到这儿了。尽管我已经精疲力竭了,但能发现一块裂开的虫茧和一张可怜而古怪的小虫子的表皮,我还是觉得不枉此行。喜爱自然史的年轻朋友,想知道自己的血液里是否流淌着神圣的火种吗?那么,请你们设想一下经历这样一次远足后返回的情景:你肩上扛着一把农民用的笨重锄头,蹲在地上挖掘了大半天,累得腰酸背疼,在 8 月下午的酷暑炎热下,脑袋简直要炸开了,眼睛在受了一天强烈的日照后,也像得了眼病一样瘙痒,你口干舌燥,可面对着看不到尽头的泥路,却又得不到一丝休息,但是,你能忘却现实的困境,完全陶醉在这次远行之中。为什么陶醉?是因为你现在得到了一块烂虫皮吗?如果真是如此,我年轻的朋友们,继续前进吧,你们会大有作为的。不过我要告诫你们,千万别把这当做谋取功名的手段。

我仔细地观察了这块虫皮,最初的猜想得到了验证:虫皮是属于金龟子科鳃角类昆虫的,膜翅目昆虫会将这种昆虫的幼虫作为食物。

但随着我的观察,问题开始接踵而来:这是哪一种鳃角类虫子呢?这个被我视为最大战利品的虫茧,它的确是属于土蜂的吗?要想找出答案,我必须再回到伊萨尔森林里去。我又去了森林。在土蜂的秘密还没有完全揭开之前,我常常会没了耐心。的确,凭我所处的条件,要想完全揭开谜底,困难是很大的。在茫茫的沙地里,我该挖哪儿呢,哪里才是土蜂常去的地方呢?如果用卢切随处乱掘,我几乎永远都得不到我要找的东西。或许贴着地面飞舞的雄蜂的直觉倒是可靠的,我可以借用它们去判断雌蜂所在的位置,但它们来来回回不停地飞舞,只给我展示了一个粗略的范围,即便按照某一只雄蜂不断变换的方向去挖掘地面,我也要挖去 1 米深的沙土,面积会有 1 公亩大。我没有能力做这样庞大的工程,而且我也没有时间。

随着季节的推移,雄蜂不见了,现在连它们展示的那个粗略的范围也没有了。为了弄清该在什么地方挖掘,我只剩下一个办法:监视已经破土而出的或者正要往土里钻的雌蜂。时间在一点一点地流逝,通过耐心的监视,我终于得到了意外的收获。这可是一个不同寻常的发现啊!

土蜂不像有些杂食性膜翅目昆虫那样去挖自己的洞穴,它们没有固定的居所,也没有通往外界并与幼虫的小屋相连的自由通道,对它们来说,好像不需要进出的门,也不需要事先挖好任何通道。土蜂要想钻进土里,任何地点都可以,出来的时候,也无所谓要选个好地点。

它们挖掘的工具足够坚硬,即使是没有被翻动过的地方,只要土不是特别硬,土蜂也能来去自如。土蜂并非硬是横向往土里钻,而是采用掘土的方式:脚和前额是它辛勤工作的工具,将掘开的沙土堆积在原处和身后,这样,堵上返回的路。当它要从地里钻出来时,沙土就会攒成一堆,看上去就像有只小滩鼠在地下拱着地面。蜂儿出来后,拱过的土堆会坍塌,堵住出口。如果膜翅目昆虫想回家,可以随便找一个地方挖掘,不一会儿一个洞便出现了,土蜂也随即消失在地下,是挖开的那些泥土将它和地上的世界隔离开来的。

在厚厚的土地上,它们的居所清晰可见,形状好似圆柱体,幽深蜿蜒,数目众多,有的可深达 05 米。朝向各异的居所相互交错,一条能来去自如的通道也没有。显然,这些似乎只是蜂儿散步时的单程小道,而不是通向外面世界的康庄大道。膜翅目昆虫为什么要辛辛苦苦地钻出这么多小道,难道是像我的那只已经变成枯皮的幼虫一样,是为了寻找食物?

事情 越来越明朗了:土蜂是一群地下劳动者。以前抓到土蜂时,看到它腿上沾有小土块,我就产生过怀疑,因为膜翅目昆虫很爱清洁,平时也最喜欢清洗自己的身体,所以它允许自己身上沾上这样的污点,只能说明它是个热情的搬土工。现在我终于了解土蜂的职业了—它们就生活在地下,掘土是为了寻找金龟子的幼虫当食物。然而和雄蜂交配之后,雌蜂便专注于扮演母亲的角色而很少出去活动了。于是我也没有耐心再等它们出来了。

地下是它居住和活动的场所;它们凭借自己有力的上颚、坚硬的头颅和强健带刺的腿爪,像犁铧一样驰骋于流动的土壤中。时至 8 月末,大部分雌蜂都深藏于地下,开始忙着产卵和贮藏食物了,这意味着要想等雌蜂主动出来只会是徒然,因此我只能把它们挖出来。

然而结果却不尽如人意,我辛苦挖掘,却收获甚微。尽管发现了几只虫茧,但差不多都和我已有的那只一样裂开了,侧壁上也同样粘着一张金龟子幼虫枯干的表皮。其中有两个保存较为完好的,里面包裹着死去的膜翅目昆虫。这果然是复背土蜂!这个难得的收获证实了我的推测。我还挖出了一些虫茧,样子略有不同,虫茧里也包着死去的成虫,我认出来这是断土蜂。残留下来的食物残渣还是一只金龟子幼虫的表皮,它好像和第一次那只土蜂的食物残渣不相同。我东挖西挖,土倒是挖出了好几立方米,可就是没有发现土蜂新鲜的食物、虫卵或者小幼虫。产卵期是寻找这些东西的最佳时节,但开始时为数众多的雄蜂已经逐渐离开,直至完全消失。或许是因为没有得到任何指引,才让我的挖掘工作变得漫无边际,以致最终一无所获。

如果我能断定那种土蜂吃的是金龟子幼虫,问题就解决了大半。

为此,我将挖出来的幼虫、蛹和鞘翅目成虫都放在一起。辨别之后发现,挖出来的是两类金龟子:细毛鳃角金龟和朱尔丽金龟。尽管大部分是死的,只有少数活的,但它们的体态都保持得很完整。为数不多的蛹显得很珍贵,因为和它在一起的幼虫遗体可以以它为参照,况且各种年龄段的幼虫我也收集了不少。通过比较蛹蜕下的皮,可以断定一部分属于细毛鳃角金龟,另一部分属于丽金龟。通过以上的分析,我完全可以确信,贴在断土蜂身上的是细毛鳃角金龟的皮。丽金龟在这儿可能只是一个陪衬,复背土蜂猎食的幼虫不是它,也不是细毛鳃角金龟。这张皮究竟属于哪种金龟子呢?复背土蜂的窝在这儿,可以断定,我寻找的这种金龟子,必然会在我原先挖掘的那块土地里。后来才知道问题出在哪里,我在挖掘的时候,为了工作得更加轻松,总是让卢切避开网状的植物根系,因此我只挖掘了没有植被的地方,有意避开了绿橡树丛。当时没想到,在这些富含腐殖土的灌木丛中就能找到我需要的东西。那些枯老的树干旁遍布落叶朽木,在那里我会遇到我期盼已久的幼虫。关于它们的生活情况,我将在下文给读者一一道来。

我最初的搜寻也就仅限于此。我承认,伊萨尔森林为我提供的资料比我预想的要少。我远离居所,旅途劳顿,再加上热浪袭人和不能准确地找到挖掘点,问题得不到解决不说,这些因素还极大地打击了我的信心。做这样的研究,必须有充裕的时间;在家中做研究的话,还必须住在乡下。环境找对了,环境熟悉了,问题就会变得简单多了。

23 年过去了,今天的我居住在塞里昂的村庄中,成了一个边笔耕边农垦的农民。1880 年 8 月 14 日,院子的一个角落里堆着一堆草地里的泥土和树叶,我准备将它移走。在本能的驱使下,爱犬布尔就会从土堆蹿上墙顶,因为空气里散发的气味告诉它,它该去会情人了。每次偷欢回来,我都会看到它耷拉着撕裂的耳朵,样子十分狼狈。但只要吃饱喝足,它就会忘记旧痛,再一次从土堆蹿到墙顶上。为了避免风流事给它造成无谓的伤害,我决定把那个被它一直当做梯子的土堆移走。

法维埃正用铲子往独轮车里铲着土,他突然叫了起来:“大发现,先生,大发现!快来看啊。”我跑了过去,果然是个大发现,我欣喜若狂。多年前伊萨尔森林里的一段经历一下子涌现在眼前。只见新翻的土里冒出许多只雌性复背土蜂,它们正慌乱地干着活儿。7 月正是虫茧孵化的季节,虫茧数不胜数,每一只都孕育着一个新的生命。

我看到,土里面还聚着一些金龟子,幼虫、蛹、成虫应有尽有,连鞘翅目里最大的葡萄根蛀犀金龟也在其中。一些刚刚得以见天日的金龟子,第一次展开翅膀,在阳光下闪闪发亮;另一些金龟子,它们还蜷缩在土壳里,大小和火鸡蛋差不多。最常见的是那些强壮的、挺着肚子弓着背的金龟子的幼虫。我还发现了一种鼻子上长角的金龟子,它叫蝇子草属金龟,在同类中显得较小;里面还有经常肆虐莴苣的显刻禾犀金龟。

然而,金匠花金龟还是占多数,并且大部分蜷缩在卵状的蛹室里,用土或者土里的粪便建筑外壳。金匠花金龟有三种:巨耳金龟、长吻峡蝶金龟和花金龟。其中以巨耳金龟居多。花金龟的幼虫非常容易辨别,因为它们爬行时,是将背贴在地上,爪子都伸向空中,身手也极其敏捷。这种虫子有 100 来只,从刚刚出世的小虫到能造蛹室的幼虫,各个年龄段的幼虫都有。

现在,那张枯皮给我带来的困惑得以解决了。如果我把土蜂虫茧上粘着的幼虫皮与金匠花金龟的幼虫作一番比较的话,当然,与这些幼虫作蛹后蜕去的皮比较就更清楚了,可以看到两者完全一样。显而易见,复背土蜂给它的每只卵都会喂上一只金匠花金龟的幼虫。

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在伊萨尔森林中艰苦搜寻都没有解开的谜,今天却在我的家门口真相大白了,困扰在我心中的难题就这么轻松解决了,这不仅让我有信心,而且还毫无阻碍地将问题深究一下。村庄是那么的可爱,只要我认为时节合适,我的眼前就时时都有我要的东西。我虽然隐遁在这个穷乡僻壤中,却得到了这么好的启发,我又可以和我亲爱的昆虫们生活在一起了,它们奇妙的生活足够我写上好几章的文字!

意大利人帕瑟里尼观察发现,在从暖房丢弃出来的皮革渣里,花园土蜂用葡萄蛀犀金龟喂养它的幼虫。在我的院子里那堆满枯叶的土堆上,繁殖着大量的金龟子,我希望有一天会引来大花园土蜂到这里安家。但遗憾的是,这种虫子在我们这个地方十分罕见,这也许是我的愿望至今都没能实现的唯一原因。

我刚刚证实复背土蜂幼时的食物是金花匠金龟的幼虫,主要是金色金龟、长吻峡蝶金龟和花金龟。这三种金龟子共同生活在刚才挖出来的土堆里,它们幼虫的区别微乎其微,以致很难辨别,即使我十分细心地观察,也不能保证一定分得清。可以相信,土蜂在这方面并没有挑肥拣瘦,它对这三种金龟子的幼虫是一样地利用。城门失火,殃及池鱼。也许,同这三种金龟子一样是腐烂植物宿主的小虫子,甚至还会遭受它的进攻。因此,我把金花匠金龟这一类看做是复背土蜂的猎物。

在阿维尼翁附近,细毛鳃角金龟是断土蜂的猎物。我在塞里昂附近的一块只长有纤细禾本科植物的沙地里,看到晨害鳃角金龟在这儿却成了替死鬼,它取代细毛鳃角金龟成了土蜂的食物。

毫无疑问,蛀犀金龟、金匠花金龟和鳃角金龟的幼虫是土蜂的猎食对象。而这三种鞘翅目昆虫无一不是金龟子,这种惊人的一致性是我们今后将要探讨的主要问题。

当下要做的事,是用独轮车把土堆拖走。这本是法维埃的活儿,但为了我的研究计划,我要悉心照料好它们,于是,我只好亲自干这些活儿了。我将这些慌张的小家伙们收进瓶里,等到土堆移到别处后,我再将它们重新放到土堆里。在土堆里,我连一个土蜂卵和一个幼虫都没有发现,因为 9 月才是它们产卵的最佳时节。可是,很多土蜂在这次被动的迁徙中会免不了伤筋动骨,从我手中溜掉的土蜂也许再也找不到安居的处所了。土堆被我翻动得乱七八糟,我突然觉得最好的方法是今年放着土堆不动,明年再重新开始研究,这样,蜂群才会有时间繁衍,同时也算是对飞走的和受到伤害的土蜂的一种补偿。不应该硬让它们搬迁,因为越急于求成就越容易前功尽弃。于是,我按捺住性子,放弃了搬迁的行动,决定再等上一年。秋风吹落了树叶,我将满院的落叶和杂草都堆在土堆上,增加了土堆的厚度,以便拥有一个资源更为丰富的开采场。

第二年 8 月一到,我每天都会察看那小山似的土堆。在下午两点钟,阳光照射到土堆上。雄土蜂在附近刺芹的头状花上饱餐了一顿后劲头十足,成群地涌了过来。它们绕着小土堆,来来回回地不停飞舞。

如果有只雌蜂破土而出,雄蜂就会扑上前去。在众多的求婚者之间,通常都会经过一番争斗,决出胜负后,胜者便携着新人双双飞出院子的高墙。这是我在伊萨尔森林见过的那一幕的重现。8 月一过,我们很难再看到雄蜂了,雌蜂也从此不再露面,它在地下辛劳地建立着家庭。

9 月 2 日,我儿子埃米尔的挖掘,给我的研究带来了决定性的意义。他翻着地,我在一旁观察着翻出的土块。有收获了!结果完全和我所预料的一样,这让我感到欣喜!在翻开的土块间,有无数金匠花金龟幼虫,肚子上都贴着土蜂幼虫,它们一动不动地躺在地上。那些土蜂的小幼虫把头伸进猎物的肚子中,有的已经把金龟幼虫吃得只剩一张干枯的皮了,有的正用红得像血似的红丝织茧,还有的都快完成织茧工作了。在这儿,各个阶段的幼虫应有尽有。我用一块小白石头记下9 月 2 日这一天,它最终将一个萦绕在我心头 25 年的谜解开了。

我在一个浅浅的、大开口的瓶子底上铺了一层精心筛过的土,然后将猎物像宝贝一样放在瓶里。瓶底的沙土十分柔软,和它们原来的家没什么两样,我还用手指轻轻捏出一些凹槽,给它们当做窝,每个窝都只盛放一只我的研究对象。瓶子口上盖了一块玻璃,这样,我既能防止它们不辞而别,还能便于观察,也不必担心惊扰它们。万事俱备,我可以开始写实验报告了。

我发现,金匠花金龟的幼虫没有特别的窝,也没有建造过任何东西,只是随意地分布在土里,像没有被膜翅目昆虫捕获的那些幼虫一样,浸埋在腐殖土里。伊萨尔森林里的发现告诉我,土蜂不会为它的家人建造居所,因为它根本没有建造居室的手艺。它的后代都是随遇而安的,雌蜂不会为后代建造巢穴。但它的狩猎蜂要准备一个居所储存食粮就可以了,有时会从很远的地方搬运粮食过来。土蜂只知道挖它的腐殖土层,如果遇上一只金匠花金龟的幼虫,它就将这猎物刺得不能动弹,然后在被麻醉的虫子的腹部产卵。就这样,雌蜂把心思都用在搜寻新的猎物上了,而不关心刚刚产下的卵。不必大费周折地搬运,也不必劳心费力地筑巢,只要捉到花金龟并将它刺得不能动弹,土蜂的幼虫就可以孵化,直至破壳、生长、织茧。花金龟幼虫的肚子就是它要的居所,它们的家就这样简化到了一种最简单的形式。

全名:迈克尔詹姆斯欧文(Michael James Owen)

昵称:米杰特杰姆(Midget Gem)

生日:1979年12月14日

身高:5英尺8英寸(176米)

体重:10st91b(70千克)

百米速度:10秒9

眼睛颜色:棕绿色

出生地:英国的切斯特(Chester)

现居地:哈瓦登(Hawarden)

学历:艾德索中学(Idsall High School)

资格:10 GCSE'S

成为利物浦的队员:1996年作为YTS Pro

初次登场:1997年5月对温布尔登的比赛

第一个进球:1997年5月对温布尔登的比赛

参加的第一场国际比赛:1997年2月对智利(成为英格兰历史上最年轻的国家队队员,年仅18岁59天)

第一个国际比赛的入球:1998年对摩洛哥

获得的奖项:97年度年轻队员奖(Young Player of the Year for'97)

拥有的车:一辆蓝色宝马和红色美洲豹

欧文之最

最喜欢的颜色:红色

最喜欢的饮料:百事可乐

最喜欢的菜肴:比萨饼 鱼糊

最喜欢的食物:中国菜

最喜欢的**:Cool Running

最理想的家庭旅行目的地:加勒比海

最理想的车:Jaguar XKR

最有趣的歌:给利物浦前队友梅耶尔(Erik Meijer)的一首歌“He's Dutch, He's Red, He's off his ing head”

心目中最好的球场:温布利大球场(Wimbley)

年幼时最珍爱的签名:伊安鲁什(Ian Rush)

心目中最佳的英格兰国家队:1990年打入意大利世界杯4强的英格兰队

最喜欢的VCD:《迈克尔欧文射门集锦》

最满意的进球:1994年英格兰学院男孩队(School Boys)对苏格兰的比赛中 (也许已经变了)

最满意的部分:笑容

最喜欢的体育运动:足球、乒乓球、高尔夫球

最喜欢的乐队:闪电种子(Lighting Staffordshire Bull Terrier)

最喜欢的旅游地:美国

童年最喜欢的足球明星:加利莱因克尔

童年最喜欢的运动:足球

童年最要好的朋友:克莱格.罗宾森(Craig Robinson)

买过的最贵的东西:8+0音响

记忆中最早的世界杯:1990年意大利世界杯

如果可以变成一个人,他最想变成弗兰基德托里(Frankie Dettori)——一位骑师

最想认识的**明星是:埃迪墨菲(Eddie Murphy)

心目中最理想的高尔夫搭挡是科林蒙哥马利(Colin Montgomerie)

最后一次打架:他的拳击赛场上(9~12岁之间)

最早参加的少年队:莫尔德亚历山大(Mold Alexandra)

备忘录

欧文,生于1979年12月14日切斯特的切斯特医院 (Countess of Chester Hospital)。切斯特只有十二万人口,是一个宁静的小镇,不说不知道,切斯特的美术和建筑由中古时代已是闻名世界。因为欧文,令这个小镇更加令人注目。

大约两岁的欧文,刚懂得步行便懂得踢足球,他第一次踢足球是和两位哥哥一起踢。由于两位哥的球技十分了得,欧文从小便想和两位哥哥一样,也能成为一位职业足球员,就像他的父亲一样。

在欧文7岁时得到了他的第一对足球鞋,而且在那时加入了他的第一对球队—Hawarden Pathfinders Cubs,开始他的足球生涯。在球队里欧文的技术和速度令到很多人注意他。

8岁的欧文在学校里的联赛第一赛季打入了97球,成了校内联赛的纪录,欧文当时踢的位置竟然是中场,但在十二场比赛中入了30球之多,让当时很多大球会注意他。球队内的教练更派他代表郡外出参加联赛,在郡的联赛他一季入了98球,打破了利物浦名宿鲁什 (Ian Rush) 的记录。当时阿森纳、切尔西、热刺等大球会也希望签到欧文,但欧文最后决定了利物浦。因为当时的欧文还小,而利物浦离切斯特比较近。

欧文14岁便被派到列特梳尔足球学校里读书两年,欧文当时是年龄最小的。

在15岁生日那年 (1995年) 利物浦正式签了欧文,欧文的职业足球生涯正式开始。收到六百镑支票的欧文第一时间便将支持传入银行。

1996年在青年军足总杯 (FA Youth Cup) 5场赛事中射入11球。1997年,17岁143日的欧文首次参加职业联赛,当时的对阵的球队是温布尔登,在参加的第一场超级联赛中便有进球。虽然在这场比赛中利物浦以1:2输掉了比赛,但欧文成为了利物浦历史上最年轻的球员和最年轻入球者。赛季结束更被选为96/97 PFA最佳年轻球员和96/97 BBC最佳年轻球员。

到了18岁59日,在温布利球场对摩洛哥的比赛让欧文成为了英格兰本世纪最年轻上阵球员和最年轻入球者。在98法国世界杯英格兰对阿根廷赛事,欧文射入一球世纪波,令全世界都认识欧文!一夜间成为球坛的天之骄子!

到目前为止欧文夺得过两届英格兰超级联赛神射手宝座,分别是97-98赛季以18个入球成为联赛最佳射手以及98-99赛季再以18个入球与成为联赛最佳射手。

2001年为利物浦取得英格兰联赛杯,英格兰足总杯,欧洲足协杯及欧洲超霸杯。在世界杯外围赛中英格兰作客对德国队的比赛更是神奇地连中三元,协助英格兰以5:1大胜德国队!并协助英格兰顺利以小组第一的成绩打入2002世界杯决赛圈。同一年他更为自己取到欧洲足球先生和为利物浦踢入自己的第一百个联赛入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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