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送女朋友的钻戒,现在分手了,我叫她还给我,过分吗?我以为会和她结婚的,但是她让我很难过很失望

我送女朋友的钻戒,现在分手了,我叫她还给我,过分吗?我以为会和她结婚的,但是她让我很难过很失望,第1张

我觉得不过分,她应该主动归还,毕竟钻戒代表了特别的含义,和其他的礼物不同。你这个属于有条件的赠予,既以结婚为目的,现在分手了应该可以主张自己的权利,收回赠予物品,如果价值很大,可以协商解决,不能协商建议咨询律师走法律程序。

男女无论在恋爱还是结婚时期,双方之间互相任何的赠予行为中的物品,法律上是无法要回的,你要是要回,她可以给回你也可以告你,这是第一点。

既然分手了,那女方要是对你无爱了,自然会把戒指还给你,如果她不还,要么是自己留着或者丢了也不还给你来报复你,要么是还对你有感觉,珍视这段感情或者曾经的回忆。

而且向女方要回来不显得你很小气吗?当然已经分手了也不在乎什么脸,戒指真的贵重你可以提出来要回,但是无法强迫她给回来。

有些东西是不能要的。

比如你送的,玩具什么的。

还有一些是一定要要的,比如特别代表的物品,比如戒指。。。

还有一些事是,你要学会沉默,或许女生就喜欢用这样的话刺激你,试一下你是不是真的很在呼。

因为她觉得提出归还你送给她的东西,是对你的人格侮辱。她觉得曾经爱过的人不至于会计较这些东西,如果她知道你计较,她还是会还你的,不信你开口看看。当然了,如果你们岁数差不超过20岁,你要是送她房子车子钻石项链超过5万元以上的贵重物品什么的,她还是应该还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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