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通纳》即使生活再平凡,于自己也是惊涛骇浪

《斯通纳》即使生活再平凡,于自己也是惊涛骇浪,第1张

“在他这个年纪,有时难免会经常想到,并且日渐强烈,想到一个如此简单的问题,简单得他都没有办法面对。他发现自己有些迷茫,怀疑生活是否值得过下去,是否曾经有过生活。他认为,这是某个时候人人都会想到的问题。他不知道,这个问题出现在他们心中时,是不是跟出现在自己心中时一样具有这种不带个人色彩的影响力。”,这是威廉斯通纳人生过半时陷入的迷茫。

斯通纳是谁

这是我第一次写书评,不知道能不能写好。这篇文章我就尝试聊聊《斯通纳》这本小说。

这本书的作者是约翰威廉姆斯,是二战后的作家,跟垮掉的一代是同一个时期。本书是作者通过自己的真实经历写下来的。

作者约翰威廉姆斯在密苏里大学时,为了拿到博士学位选了一门备考的科目,好像是中古英语或者昂格鲁-撒克逊相关的课程,一个他认识的老师给了他不及格。

在作者的印象中,这位老师有点奇怪,他只见过一次。学校里有传言,这个老师跟一个身体略有残疾的知名学者长年不和。那时候约翰已经开始进入教育岗位了,也在思考当一个老师意味着什么。约翰觉得那位老师可能不能成为了不起的教授,但他向某些极其重要的价值投注了一生。他能不能取得成功已经不重要了,约翰觉得这其中拥有某种英雄主义,这是他写本书的出发点。

这本书的叙述非常的传统,严格的按照时间顺序来写,没有很先锋的元素。读起来通俗易懂,感觉很亲切, 这种亲切感在外国文学作品中还是挺难见的,毕竟我们的文化不太一样。

《斯通纳》讲述了一个名为威廉斯通纳的平凡人的一生。斯通纳出生在苏密里的一家小农场,父母都是农民,因为常年劳作,父亲三十岁的时候老得像四十岁,而且腰身已经佝偻。一家人的生活靠着一块贫瘠的土地来支撑,尽管如此,他的父母还是希望他去读书,让他去读书的目的并不是让他有朝一日能走出庄稼地,而是能更好的帮助家里的农场做事。

1910年一个燥热的秋日,斯通纳穿着用母亲卖鸡蛋换来的钱买的崭新的衣服,带上父亲用秋收的麦子做抵押借来的二十五美元,去了哥伦比亚求学。

他借住在一个亲戚的家里,每天需要帮亲戚家干活来抵消借住的费用。

斯通纳在大学读的是农学院,后来在他人生第一位导师斯隆的影响下,他改修了文学。其实斯通纳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想要学文学,可能他不想回到乡下跟父母种一辈子的地。

他博士学位后,成为了哥伦比亚大学的一名老师。在这期间,他遇到了一辈子仅有的两个朋友,一个是他一辈子的同事费奇,另一个短暂出现就离开了的马斯特斯。

马斯特斯是一个非常自我的人,后来他报名参加了一战,他不是为了任何人而战,是为了自己而战,想出去看看,最后死在战场上。这个非常短暂的朋友成了斯通纳一生都在怀念的人,他早早就说出了斯通纳一生的样子。他这样概括斯通纳的性格,“你是一个弱者,一个梦想家。你不会跟这个世界拼搏,你会任由这个世界吃掉你,再把你吐出来。你躺在这里纳闷,到底做错了什么?因为你总是对这个世界有所期待,而它,并没有你所期待的那个东西给你。”

在当老师期间,除了结交两个朋友,还遇到一辈子的死对头—劳曼克斯。劳曼克斯是斯通纳的大学同事,一个人身体有残疾的人。劳曼克斯因为他的学生沃尔克开始憎恨斯通纳。

沃尔克跟劳曼克斯一样,也是一个身体有残疾的人,因为这一点劳曼克斯对沃尔克有着特别的同情和理解。沃尔克为了顺利的拿到博士学位,他选修了斯通纳教的一门研讨课。他在斯通纳的课堂上说着一些非常具有挑衅的话,缺乏教养,好像看不起斯通纳,实际上他一无所知,连最基本的文学常识都不懂。在斯通纳研讨课的论文答辩上,沃尔克不仅没有及时上交论文,而且还嘲笑其他同学的演讲,于是斯通纳开始质疑沃尔克有完成论文的能力。最后,在研究生学位答辩时,斯通纳问了沃尔克几个很简单文学常识,沃尔克都没有能答出来,所以斯通纳给了不及格。劳曼克斯认为斯通纳的行为是在毁掉一个天才,从此劳曼克斯开始憎恨斯通纳,甚至在斯通纳快要退休的时候都没有打算放过他。

斯通纳有过两段感情经历,一段是与他的妻子伊丽丝,另一段是婚外出轨的爱情。

在一次聚会上斯通纳认识了他的妻子伊丽丝,开始斯通纳对伊丽丝表现出强烈的爱意,但伊丽丝从来没有给斯通纳任何回应,甚至在她答应斯通纳的求婚时,也是表现出一副冷漠的样子。伊丽丝受传统的欧美式教育,她被束缚在这种压抑的环境中,或许跟斯通纳结婚是为了走出这样的生活。

后来,他们的女儿格蕾丝出生了。本来斯通纳可以把女儿培养得很好的,至少能让他顺着自己的天性快乐的成长,拥有完全而健康人格的人。同时,斯通纳也从格蕾丝那里得到亲情和温暖。但是,伊丽丝是出于嫉妒他们之间的父女之情或者想行使母亲的义务还是别的原因,她抢走对伊丽丝的监管权,按照自己的方式来培养女儿。

伊丽丝夺权成功,他们的女儿也没有了原来的快乐,彻底的成为了父母之间战争的牺牲品。在这种压抑的环境下,格蕾丝开始尝试逃离。后来,她怀孕了,嫁给了一个自己并不了解的陌生人。结婚不久后,那个男人参加了二战,最后死在了战场上。格蕾丝的童年像是对没有描写的伊丽丝的童年的补充,它从同一个角度给出了伊丽丝为什么跟斯通纳结婚的答案。

也许上帝可怜好人,给斯通纳送来了灵魂伴侣-凯瑟琳**。她曾经是斯通纳的学生,上过斯通纳的课,后来凯瑟琳也成为了一名老师,他们也变成了同事。凯瑟琳有着非常好的身材和相貌,斯通纳就是因为这点爱上了她。斯通纳开始想法设法的跟她接触,每天借着研究论文的借口,在下班的时候去找她。但是凯瑟琳并没有给斯通纳太多的回应,她总是以礼相待,甚至都没有像朋友那样的亲密。久而久之,斯通纳开始怀疑自己的是打扰了人家的生活,于是,他开始躲避凯瑟琳,在学校看到凯瑟琳迎面走来,他就会绕着道走。其实凯瑟琳是喜欢斯通纳的,在凯瑟琳有一周没有见到斯通纳后,她开始假装生病,在斯通纳来看望她时,两个人都说出了自己的爱意。于是,他们紧紧相拥在一起。

这是斯通纳人生最快乐的时光,他在四十岁的时候才懂得人家在他这个年纪之前早已懂得的东西。虽然这种婚外恋是不道德的,但是作为读者,我还是很赞成他们之间见不得光的爱情,也算是对不幸婚烟的补偿吧。

俗话说:天下没有透风的墙,人们开始猜疑他们之间的关系,他们也做出了补救的措施,但是结果并不美好。斯通纳的死对头劳曼克斯知道了他们之间的关系,于是,用这件事开始对斯通纳展开又一轮报复。最后,他们分开了。

斯通纳在退休的前两年查出了癌症,所以选择了提前退休。在生命的最后时光,他开始回忆自己的一生。最后,他拿着自己写的唯一的一本书离开了这个世界。

《童年》是高尔基自传体三部曲中的第一部,主要描写阿廖沙的童年,三部曲中的另外两部《在人间》、《我的大学》主要叙述阿廖沙的青少年经历。为使读者对阿廖沙的成长过程有一个完整的认识过程,这里简介一下后两部作品的内容。《在人间》描绘阿廖沙岁走向社会外出谋生的经历。他备受生活煎熬,做过各种工役,受尽欺凌、侮辱、愚弄、甚至毒打和陷害,体验了社会生活底层的艰辛,认识到人性的丑恶。不过,外婆的善良、厨师的正直、玛戈尔皇后的博学,又使他看到生活的光明面。同文物鉴定人、司炉工、木匠等人的交往也使他感到人性的多面与复杂。他酷爱书籍,利用一切机会读他所能碰到的书籍,为此吃了种种苦头。《我的大学》描写他在喀山时期的活动与成长经历。他16岁报着上大学的愿望来到喀山,但理想无法实现,喀山的贫民窟与码头成了他的社会大学。他无处栖身,与人共用一张床板。在码头、面包房、杂货店到处打工。后来,因接触大、中学生、秘密团体的成员及西伯利亚流放回来的革命者,思想发生变化。他阅读革命民主主义和马克思主义著作,直至参加革命活动。在革命者的引导之下,摆脱了自杀的精神危机。喀山的4年使他在思想、学识、社会经验方面都有长足的进步。1914年俄国作家梭罗古勃在《作家日记》中谈到高尔基自传体小说三部曲时写道:“我边读边感到遗憾。我不由得想起列夫·托尔斯泰那充满芬芳气息的童年。相反地这里却是打架,斗欧,鞭笞……简直是一种在心理上不可理解的施虐狂。”的确,整篇《童年》中所描绘的是一种浓厚的、色彩斑斓的、离奇的难以形容的生活。那段生活,仿佛是由一个善良而且极端诚实的天才美妙的天才讲出来一个悲惨的童话。在那种黑暗生活中,残酷的社事情太多了。小孩子做错了一点事,要脱掉裤子挨打;父子兄弟间为了分家,吵架斗殴,甚至打得头破血流;外祖母毫无过失,也逃不了外祖父的拳打脚踢;米哈伊尔舅舅为了寻开心,用烧红的顶针捉弄老匠人格里戈里;母亲跪在地上请求继父不要在外面鬼混,继父却用他穿着靴子的脚狠狠地踢她的胸部;格里戈里为外公干了一辈子活,当他双目失明,丧失劳动能力时,却被赶出染坊,流浪街头乞食为生;外公不但残酷剥削工人,而且六亲不认,与老伴一起煮茶时,茶叶也要放在手心里细细数过,生怕自己吃了亏。最后,又把老伴与外孙赶出家门,让她们自谋生路。但尽管作品中描写了那麽多目不忍睹的惨事与丑事,整部作品仍然象阳光透过云层一样放射出了乐观主义的思想光辉。主人公阿廖沙没有被艰辛、痛苦和屈辱的生活所压倒,他满怀信心,奋斗拼搏,冲破种种障碍与不幸,不断探索新生活,这种乐观主义精神使作品在思想内容上带上了积极的色彩。作者高尔基在《童年》中也一再说明:“每当我回忆起俄国令人压抑的龌龊野蛮的生活,我常常问自己:这种丑陋的行为有必要去写吗?我每次都怀着充分的信心回答自己:有必要!因为这就是活生生的丑陋的生活现实,这种现实目前还存在着。要改变这种现实,要从人们的记忆和心灵中,从我们沉重龌龊的生活中清除它的影响,就必须透彻地了解这种现实。”“我描写现实生活中的这种丑恶行为,还有一个比较积极的原因:虽然这些丑行令人恶心,使我们感到压抑;虽然它们扼杀了无数美好的灵魂,但俄罗斯人的心灵仍旧是那样健康、年轻,正在克服并且最终能够克服这种丑恶的行为。”“我们的生活是非常奇妙的。在我们的生活中,虽然有滋生各种无耻的败类的肥沃的土壤,但这种土壤终究会生长出卓越的、健康而且富有创造性的力量,生长出善良和人道的东西,它们不断激发我们建设光明的人道的新生活的不灭的希望。”这一方面表明了高尔基的美学原则:作家不必回避生活中的任何丑事,但目的是为唤醒人们的重视,从而彻底消灭它,并且坚信人类社会有一种真善美的自我调节机制。另一方面也表明高尔基写童年的悲惨经历,目的不是为了向人显示他是多麽值的同情与可怜,也不仅仅是简单的回忆童年生活,而是用自己童年的亲身经历,告诉读者,无论环境多麽恶劣,生活多麽艰难。总有一些善良美好的人,只要怀着一颗向上的心,在龌龊的环境下也能培养出健康、正直的心灵。因此,我们说全书的思想内容表现上是积极向上而非颓废委靡的。作品主要塑造了两大类人物形象,作者通过对这两大类人物的叙述表达了对他们的爱憎之情。两大类人物一类以外公为代表的自私残暴的人,一类是以外婆为代表的正直、善良的人。外公是阿廖沙十分讨厌的一个人<SPAN lang=EN-US>,对他无论是外貌描写还是内心世界的刻化,总有作者辛辣的讽刺意味在里面。他矮小、干瘦,只有外婆的肩膀高,走起路来步子快而细,自私残忍,野蛮粗暴,动辄就打人骂人,哪怕遇上一点不如意的事情也要歇斯底里的发作。为了维护他那摇摇欲坠的小业主地位和分崩离析的家庭,他残酷的虐待工人伙计,甚至六亲不认,将替他劳动了一辈子的老匠人格里戈里赶出家门,共同生活了一辈子的老伴他也要她自谋生路。有钱时作威作福,独断专行。破产后更加贪婪吝啬,品格底下。物质上破产,精神上也完全垮掉。尽管在这个市侩气十足的人身上还有一点人性的闪光,如他年轻时候在伏尔加河当纤夫,经历了贫困和沉重的生活,是一个生活的斗士与勇士。当他给阿廖沙讲到那时的经历时,露出一种真诚而兴奋的表情。再如他叫阿廖沙识字也体现对阿廖沙的疼爱。但这一切并不能掩盖他整体人性上的残忍与自私。对于外公的种种恶劣行为,阿廖沙是非常讨厌的,尤其是外公无故殴打善良的外婆时,他无比愤怒,报复外公。这种厌恶、愤怒同样也存在于作者心中,通过对阿廖沙反抗外公的描写表达了作者对以外公为代表的那一类人的蔑视、厌恶、否定,也表达了作者对小市民阶层肮脏、龌龊不良品性的否定。与对外公那类人的厌恶相反,作者通过对外婆等人的回忆,表达了对以外婆为代表的劳动人民的热爱、崇敬之情。外婆善良慈祥,爱亲人,爱邻居,爱所有的人。她心甘情愿把生活中的一切压力都承担下来而毫无怨言。生活的困苦、丈夫的殴打、儿子的忤逆……都熄灭不了她内心深处的仁爱之光。她是一个充满生活气息与诗意的劳动妇女,她能歌善舞,善于讲形形色色的传说、童话、民间故事。她还是一个勇敢的人,作坊起火时,所有的人都惊慌失措,只有她冲进火海,抢出水桶大小的一桶硫酸盐。因此,尽管她有对恶势力顺从忍耐,对上帝盲目信仰的缺点,这并不影响她整体人性上的光辉。与外婆同类的人还有小伙子茨冈与房客“好事儿”。小伙子茨冈是个弃婴,被外婆收养,长大后就成了外公的雇工,他勤劳能干,力大无穷,虽然被外公与舅舅当成牛马使唤,仍很善良乐观。相对于小伙子茨冈来说,房客“好事儿”则是一个成年人,对生活有透彻的了解与感悟。他是祖国无数优秀人物中的一个,见识远大,教阿廖沙用心观察生活、发现生活,教他做任何事都要讲究技巧。这些人都是阿廖沙所喜欢与崇敬的,他们对阿廖沙人生观的形成有重要影响,从正面唤起了阿廖沙对生活的热烈向往。这些人都不同程度的向阿廖沙敞开自己的心灵,帮助他了解到在生活中除丑事之外,还存在着健康与富有创造性的东西。作者在作品里写道:“在童年,我把自己想象成一个蜂窝,一些普通、平凡的人们象蜜蜂一样,把自己的知识和关于生活的想法的蜜送到那里,每个人尽自己的力量慷慨大方的充实着我的心灵,这种蜜往往是肮脏而苦涩的,但这一切知识仍然是蜜。”因此,高尔基在作品中流露出对这些人的热爱、赞美之情,通过阿廖沙的与他们的交往热情讴歌了他们。作品通过对阿廖沙童年经历的描写从侧面也暴露了当时社会的现实。当时的俄国社会处于<SPAN lang=EN-US>19世纪70—90年代,正是俄国大革命的前夕,整个社会处于沙皇的统治之,下人民流离失所。偷窃在村民中已形成一种风气,已经不算是罪恶,而且对于半饥半饱的小市民来说差不多是唯一谋生的手段。儿童无钱上学,沦落街头,靠捡破烂为生。从广义上讲,也正是这种民不聊生的社会环境造成了阿廖沙的个人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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