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泊桑
(1850~1893)
作者简介:
19世纪后半期法国优秀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一生创作了6部长篇小说和356多篇中短篇小说,他的文学成就以短篇小说最为突出,被誉为“短篇小说之王”,对后世产生极大影响。
莫泊桑出身于一个没落贵族之家,母亲醉心文艺。他受老师、诗人路易·布那影响,开始多种体裁的文学习作,后在福楼拜亲自指导下练习写作,参加了以左拉为首的自然主义作家集团的活动。他以《羊脂球》
(1880)入选《梅塘晚会》短篇小说集,一跃登上法国文坛,其创作盛期是80年代。
10年间,他创作了6部长篇小说:《一生》(1883)、《俊友》(1885)、《温泉》(1886)、《皮埃尔和若望》(1887)、《像死一般坚强》(1889)、《我们的心》(1890)。这些作品揭露了第三共和国的黑暗内幕:内阁要员从金融巨头的利益出发,欺骗议会和民众,发动掠夺非洲殖民地摩洛哥的帝国主义战争;抨击了统治集团的腐朽、贪婪、尔虞我诈的荒*无耻。莫泊桑还创作了350多部中短篇小说,在揭露上层统治者及其毒化下的社会风气盼同时,对被侮辱被损害的小人物寄予深切同情。
短篇的主题大致可归纳为三个方面:第一是讽刺虚荣心和拜金主义,如《项链》、《我的叔叔于勒》;第二是描写劳动人民的悲惨遭遇,赞颂其正直、淳朴、宽厚的品格,如《归来》;第三是描写普法战争,反映法国人民爱国情绪,如《羊脂球》。
莫泊桑短篇小说布局结构的精巧。典型细节的选用、叙事抒情的手法以及行云流水般的自然文笔,都给后世作家提供了楷模。
http://wwwoklinknet/zjzj/foreign/french/05htm
《包法利夫人》 福楼拜
2004年07月19日14:15
作者介绍
福楼拜(1821-1880),是法国现实主义文学大师,法国19世纪小说史上三位巨人之一,福楼拜出生于一个医生世家,曾在巴黎攻读法律,因病辍学。福楼拜的出身对他的写作有巨大的影响:看惯了手术刀的他不相信宗教,崇拜真实——这在他的小说中都有充分的反映。他依靠丰裕的遗产过活,专心于文学创作,他终生过着独身生活。
内容简介
爱玛·卢欧是殷实的田庄主人卢欧老爹的独养女。她从小丧母,13岁时,父亲就为她选择了爬向上层社会的一种方式,把她送到虞徐村修道院读书,学习贵族子女的谈吐、仪态,接受贵族思想的教育。卢欧老爹把日后的希望都寄托在女儿身上。
起初,爱玛不但不嫌修道院的生活憋闷,反而喜欢和修女们在一起相处。日子一久,她就不满意修道院的生活了:她偷偷读了描写恋爱、婚姻、情男、情女等内容的作品后,心中激起了爱情的波澜。
她读到司各脱的历史小说时,更加崇拜古代贵妇人的生活,巴不得自己也住在一所古老的庄园,同那些腰身细长的女庄园主一样,整天在三叶形穹隆底下,胳膊肘支着石头,手托着下巴,遥望一位白羽骑士,跨着一匹黑马,从田野远处疾驰而来。与世隔绝的修道院生活,使爱玛不了解法国的资本主义社会现实,完全沉醉于中世纪的幻境之中,成为一个极力寻求刺激,追求爱情的少女。由于她后来不尊重修道院的共同生活,“好像修道院同她性情格格不入”,父亲只得接她离开了修道院。
乡村医生查理·包法利由父母做主,娶了一个寡妇——杜比克妇人,包法利以为结婚以后他就可以自由了,但结婚后包法利医生就像套上了枷锁,因为老新娘对他管束极严,甚至经常隔着墙偷听包法利大夫给女病人诊病,不过她尽可以放心,她的丈夫一向是个老实人。但是,第二年开春,老新娘病死了。
孤独的包法利医生依旧过着波澜不惊的生活。而一次偶然的出诊使他结识了卢欧老爹,并爱上了卢欧老爹的女儿爱玛。此时的爱玛已出落得很漂亮:她的头发黑亮亮的,她的脸蛋是玫瑰红的颜色,她的眼睛很美,睫毛很动人,朝你望来,毫无顾忌,有一种天真无邪的胆大的神情。不久,包法利医生向爱玛求婚了。这时卢欧老爹破产,只得把女儿嫁给不苛求嫁资的包法利大夫。
爱玛对新生活的热望和天真使得她总处于幻想当中。但是,嫁给包法利医生后,她的幻想成了泡影。包法利医生是个容貌一般,见解庸俗,谈吐平板,安分守已,激不起笑或梦想的人。他娶到爱玛后,心满意足,吃着葱烧牛肉,剥去干酷外皮,啃掉一只苹果,喝光他的水晶瓶,然后上床,身子一挺,打起鼾来了。
充满浪漫、迷恋幻想的爱玛大失所望,感受不到丈夫的欢娱、热和爱恋。她恨包法利医生这种稳如磐石的安定、这种心平气和的迟钝,极力要摆脱这种平庸的生活与令人窒息的社会环境,寻找梦想的幸福,来满足自己感情上的需要。
正当爱玛苦闷不满的时候,昂代尔维利侯爵邀请包法利夫妇去参加舞会。这次舞会是爱玛生活道路上的一个转折点。舞会在庄雷锋里举行。爱玛对候爵家豪华的气派、高雅的客人以及珠光宝气的舞会场面入迷了。她怀着羡慕的心情看着那些装扮入时的贵妇人,幻想着自己也能过上那样的生活——而这时一个潇洒的子爵邀请她跳舞,爱玛觉得幸福极了。她一直跳到早上才恋恋不舍地离开了舞会。在回家的路上,她看见一个舞伴有意无意留下的雪茄盒,又引起了对舞伴的怀念。回到家里,爱玛竭力挣扎着不睡,只是为了让舞会的感觉能在自己头脑中多停留一会儿。
舞会之行在她的生活上凿了一个洞眼,如同山上那些大裂缝,一阵狂风暴雨,只一夜工夫就完全变了模样。从此,爱玛由追求中世纪的爱情一变而向往腐化堕落、虚假庸俗的巴黎式的爱情了。同时,刀子的脾气越来越坏,对丈夫更加厌烦了。她一个劲儿地怪当地的气候不好,强烈要求搬到别处去住。
包法利经不住爱玛的再三撺掇,终于搬到了永镇居住。第一天吃晚饭的时候,爱玛遇到了一个金**头发的青年实习生——赖昂。爱玛初次和他见面便很谈得来:他们有共同的兴趣,都爱好旅行和音乐。此后他们经常后面,讨论浪漫主义的小说和时兴的戏剧,两人逐渐熟识起来。
这时,狡猾的服装商人勒内看出了爱玛是个爱装饰的虚荣的妇女,就主动上门兜揽生意,并赊账给她,满足爱玛的虚荣心。赖昂对爱玛表露了好感,但因为年轻未免在行动上显得畏缩;爱玛也爱上了赖昂,同样也不敢越轨。爱玛为了能摆脱这种烦恼,开始关心家务,并按时上教堂忏悔,但神甫漠不关心的态度使她的心情更加烦躁。而赖昂为了摆脱痛苦,离开永镇到巴黎上学去了。两人分手时,尽量压抑着悲哀的心情。
赖昂走后,爱玛百无聊赖。有一天,附近一个庄园主罗道夫到包法利医生家里看病,这个风月场中的老手一眼就看穿了爱玛的心思,产生了勾引这个标致的家庭主妇的念头。恰好永镇举办了一个展览会,罗道夫就带着爱玛去参加。两个人都不关心展览会,只是借此机会谈情说爱,罗道夫抒发自己的痛苦以及对爱情的向往,深深打动了爱玛的心。
展览会后,罗道夫故意在6个星期之后才出现在爱玛面前——他知道这样会对爱玛产生什么样的心理效果。果然,爱玛顺从地成为了他的情妇。他们瞒着包法利医生经常在一起幽会,爱玛的感情发展到了狂热程度,她要求罗道夫把她带走,她情愿放弃家庭和孩子同他一起私奔。
然而,罗道夫只是一个逢场作戏的人。在厌倦了爱玛的身体之后,他决定抛弃爱玛而到卢昂去找另一个情妇。临走他给爱玛写了一封信,表示为了不伤害她,只好不辞而别了。为了表示自己的依依不舍,他还在信纸上洒了水来充作眼泪。爱玛接到信后,气得发疯,但也只能眼睁睁地看着罗道夫的马车在夜幕的掩护下急驶出了永镇。
这之后,她大病一场,病好以后,她想痛改前非,开始重新生活。可怜的包法利医生为了让爱玛散散心就带她去卢昂看戏,凑巧在剧场里遇到了爱玛曾为之心动的赖昂。于是,两人旧情复燃,戏还没有演完,爱玛就找了个借口同赖昂到码头上互诉衷肠去了。分别了3年,赖昂已经成为丰富社会经验的人,他决不想放过这次机会,两人终于圆了旧梦。
回到永镇后,爱玛每个星期都要去一次卢昂同赖昂幽会——她的借口是去学钢琴,而老实的包法利医生从来也没有怀疑过她。爱玛把自己的全部感情都倾注到了赖昂身上,沉湎于爱情的快乐之中。为此,她从服装商人勒内那儿赊购了大量的服饰,债务越积越多。
有一天,狡猾的勒内发现了爱玛的秘密,他决定狠狠地敲诈爱玛一笔。他上门逼债,迫使爱玛瞒着丈夫把房产权抵押了债务。但是,为了保持她同赖昂的关系,爱玛继续从商人那儿赊购服饰,这样她不断借债,不断典当,很快就把家产挥霍一空。勒内上门逼债未果,就到法院起诉,把包法利家的东西全部扣押起来。
此时,爱玛已经陷入困境,她求助于自己的情人。可是,赖昂利用谎言先稳住了她,然后躲得无影无踪;在罗道夫那里,当她提出要借钱的时候,跪倒在她脚下的罗道夫安静地站了起来,说:“我没钱。”直到这时爱玛才意识到:爱情不过是梦幻中的游戏,当利益交关的时候,它就萎缩了。爱玛绝望了。
回到家里,爱玛吞下了砒霜,痛苦地离开了这个世界。包法利医生为了清偿债务,把全部家产都卖尽了。在经受了太多的打击之后,这个可怜的老实人也死了。他和爱玛的女儿被一个远房姨母收养,后来把她送进了一家纱厂。
作品赏析
长篇小说《包法利夫人》是福楼拜的代表作。作者以简洁而细腻的文笔,通过一个富有激情的妇女爱玛的经历,再现了19世纪中期法国的社会生活。《包法利夫人》的艺术形式使它成为近代小说的一个新转机。从《包法利夫人》问世以后,小说家知道即使是小说,也要精雕细琢。这不仅是一部模范小说,也是一篇模范散文。但是,《包法利夫人》也为作者带来了麻烦。许多人对号入座,批评福楼拜这部书“破坏社会道德和宗教”,他还被法院传了去:原来是有人告他“有伤风化”。这时许多读者纷纷向福楼拜表示同情和支持,甚至连一向反对他的浪漫主义作家也为他辩护。法庭上,经过一番激烈的辩论,作家被宣告无罪——由此可见《包法利夫人》的影响。
米兰·昆德拉有一句流传很广的名言,大意是,直到福楼拜的出现,小说才终于赶上了诗歌。众所周知,欧洲的小说最早是从叙事长诗中分化出来的。也就是说,叙事诗中描述事件进程的部分被剥离出来,渐渐成为一种专门的说故事的体裁。小说的诞生使诗歌失去了“叙事”的天然权利,而较多地从事抒情。然而,与诗歌这种古老的艺术相比,小说的幼稚是毋庸置疑的。它长期以来遭受冷落与歧视也就不足为怪了。在我看来,小说的不成熟,除了它作为一门专门的艺术尚未得到充分的发育之外,更重要的是,它与诗歌的关系十分暧昧,没有摆脱对于诗歌母体的依赖。它自身特殊而严格的文体上的规定性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未能形成。早期小说的故事性到是大大增强了,然而诗歌也可以讲故事,而且一度讲得很好,那么小说与叙事诗的差别究竟在哪儿?甚至就连小说艺术的评价尺度,也是从诗歌那里借用过来的。一个最明显的例子是,直到今天,我们在评价一部伟大小说时最常用的语汇仍然是“这种一部伟大的史诗”。“史诗”的风范依旧是小说的最高评判标准。这就好比说,在小说的园地里获得成就,却要到诗歌的国度去领受奖赏。
福楼拜的出现是具有划时代意义的,而《包法利夫人》更被认为是“新艺术的法典”,一部 “最完美的小说”,“在文坛产生了革命性的后果”。波德莱尔、圣伯父、左拉等人纷纷给予这部作品极高的评价。由于这部作品的问世,福楼拜在一夜之间成为足可与巴尔扎克、司汤达尔比肩的小说大师,举世公认的杰出的文体家。福楼拜的巨大声誉在相当程度上是因为《包法利夫人》无懈可击的文体成就。到了本世纪初,福楼拜的影响与日俱增,现代主义的小说家也把他奉为始祖与楷模,尤其是50年代后的法国“新小说”,对福楼拜更是推崇备至,他们认为正是福楼拜使小说获得了与诗歌并驾齐驱的地位。新小说的重要代表阿兰·罗布-格里耶为了进行所谓的文学变革,将福楼拜看成叙事艺术上真正的导师和启蒙者,甚至把福楼拜视为巴尔扎克的对立面,对巴尔扎克似的“过时的”写作方式展开彻底地批判和清算。那么,《包法利夫人》在文体和叙事上究竟取得怎样不同凡响的成就,对于小说的发展又起到了怎样的作用呢?
《包法利夫人》上卷的第一小结是采用第一人称来叙事故事的。从第二小结开始直至作品结束用的是第三人称。这部作品的第一行出现了这样一个句子:
“我们正上自习,校长进来了,后面跟着一个没有穿制服的新生和一个端着一张大书桌的校工。”
在这里,“我们”这个词可不是随便写写的,它的意义非同一般。诸位不妨回忆一下巴尔扎克的小说通常是如何开头的。比如说:“路易·朗贝尔于1797年生于旺代省的一个小镇蒙特瓦尔,他的父亲在那里经营着一所不起眼的制革厂”(巴尔扎克《路易·朗贝尔于》)。有人曾针对这个开头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谁在讲述这个故事呢?是作者吗?作者的语调为什么那么不容置疑?他为什么会无所不知?当然,并不是每一位小说读者都会提出这样的问题,但是这种坚定、明确、无所不知的语调显示出作者凌驾于故事、读者之上,当属没有疑问。而且这种口吻尚未完全摆脱口头故事的讲述形式。如果有人针对《包法利夫人》提出同样的问题:谁在讲述《包法利夫人》的故事?答案是“我们”;讲述者是如何知道的?答案是 “我们看到了”;而且叙事者在“看到”的同时,读者也看到了。故事展开的时间与读者阅读的时间是同步的(在巴尔扎克那里,故事早就发生过了),这样一来,作者一下子把读者带入到事件的现场,相对于巴尔扎克,这里的故事显然更具有逼真的效果。用今天的眼光来看,类似的第一人称叙事并不是什么了不起的玩艺儿,可在当时,福楼拜所跨出的这一小步,其意义却不同寻常。而且我认为福楼拜在文体上的贡献当然不只是人称的变化。在这种变化的背后,一种完全不同于雨果、司汤达、巴尔扎克的叙事方式真正确立了起来,在福楼拜的笔下,以往全知的叙事视角受到了严格的限制:作者不再站在无所不知的立场,模仿上帝的口吻说话;不会随时从叙事中“现身”,对作品的人物、主题展开评述,提供意义;不再拥有将自己的思想和倾向强加给读者的特权。
福楼拜是欧洲文学史上最早的要求作者退出小说,并开始在实践中成功实现这一信条的作家之一。他要求叙事排除一切的主观抒情,排除作者的声音,让事实展现它自己。他认为作者的意图和倾向,如果让读者模模糊糊地感觉和猜测到,都是不允许的;文学作品的每一个段落,每一个字句都不应有一点点作者观念的痕迹。正如他的学生莫泊桑所说的那样,福楼拜总是在作品中“深深地隐藏自己,像木偶戏演员那样小心翼翼地遮掩着自己手中的提线,尽可能不让观众觉察出他的声音”。福楼拜在给乔治·桑的信中也曾这样写到:“说到我对于艺术的理想,我认为就不该暴露自己,艺术家不该在他的作品里露面,就像上帝不该在大自然里露面。”法国学者布吕纳曾敏锐地指出,“在法国小说史里,《包法利夫人》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它说明某些东西的结束和某些东西的开始。”我们从后来的罗兰·巴特、德里达等人的叙事理论中都可以清晰地听到福楼拜的声音。如果说欧洲小说文体变革的历史,可以像布思所描述的那样,被看成是作者的声音不断从作品中消退的历史,那么福楼拜无疑是一个不可忽略的关键性人物。
也许会有同学提出这样的观点:既然小说都是虚构的,在作者与读者之间早就达成了一种默契,也就是说,读者在阅读小说之前早就预先接受了小说的虚构性这样一个事实,那么作者如何讲述这个故事(是客观化还是主观化的叙事)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作品能否打动读者,更何况,作者故意在作品中隐藏自己,并未完全放弃对读者的“引导”,只不过这种“引导”更为隐蔽、更为机巧。对一种修辞的放弃就必然意味着另一种修辞的确立,说到底,“客观化”也只能是一种修辞手段而已。我认为这种观点是很有意思的,也很合理。坦率地说,我也是从修辞学的角度来理解福楼拜文体变革的意义的。实际上,福楼拜将自己从叙事中隐藏起来,其目的只是为了更好地“显露”;对叙事视角进行限制,其目的正是为了让叙事获取更大的自由。
在全知视角的叙事中,作者与读者之间的交流是公开进行的(在古老的说书的场合,听众甚至还可以直接向讲述者提问,或者进行讨论):作者讲述,读者阅读。但福楼拜不满足于这种公开的交流,因为交流的效果受到限制。他更喜欢一种暗中交流,也就是说,作者并不告诉读者自己的见解和倾向,而让读者通过阅读得出自己的结论,这样一来,读者与作者之间交流的疆域一下子就扩大了。
福楼拜的客观化叙事并没有完全放弃了自己“引导”读者的权利。因为从《包法利夫人》这个作品来看,作者本人的倾向、立场和意图仍然可以在阅读中被我们感觉到。另外我也不同意“纯客观”这样的说法。因为这个概念把一些本来很清楚的事实弄得一团糟。况且,《包法利夫人》并不是一个“纯客观”的作品,它与后来 “新小说”的罗布-格里耶等人所谓的“物化小说”、“纯客观叙事”有着本质的不同(我也不是说罗布-格里耶的作品就一无是处,至少他的《嫉妒》相当不错),但罗布-格里耶把福楼拜在修辞上的一些趣向极端化之后,紧接着就出现了一个他本人也始料不及的问题:“非人格化叙事”也好,纯客观、物化叙事也好,作者又如何能做到这种“纯客观”呢?一个明显的事实是,作家写作当然不能离开语言文字这一工具,语言文字本来就是“文化”的产物,它既不 “纯”,也非“物”,“纯客观”如何实现呢?它不是神话又是什么?后来罗布-格里耶干脆不写小说(据说最近他又从重操旧业),去搞**了,因为他觉得摄影机更接近他的“物化”要求。在我看来,这仍然不能自圆其说。摄影机固然是物,但操纵摄影机的人当然也是“文化”的产物,他(她)有着自己的特殊的价值观和感情上的喜、憎、哀、乐,如何能够“纯客观”呢?
就《包法利夫人》而言,福楼拜的变革并未抛弃传统的叙事资源,也没有损害作品文体的和谐与完美,以及最为重要的,叙事分寸感。我们在以前曾说过像列夫·托尔斯泰这样的作家是不太可能轻易模仿的,他巨大的才华本身就是一个奇迹(茨威格说他比伟人还伟大),而福楼拜的身上更具有匠人的特点。毫无疑问,他是一个卓越的巧匠。《包法利夫人》是一部精心制作出来的杰作,自从问世以来,即成为“完美”的象征。福楼拜对语言和文体十分敏感,创作态度更是兢兢业业、一丝不苟,在《包法利夫人》这部作品中,作者并未随意处理任何一个细节和线索,力图做到尽善尽美。叙事的节奏,语言的分寸,速度和强度的安排都恰到好处,作品中的每一个人物的出场次序,在故事中占的比重,主要人物与次要人物的关系都符合特定的比例。比如说,爱玛首先与莱昂相遇,但在爱玛与莱昂的关系急剧升温的时候,作者却让他去了巴黎,莱昂离开后留下的巨大情感空缺使她飞蛾扑火地投入鲁道尔弗的怀抱,而当爱玛与鲁道尔弗的情感冷却之后,莱昂又从巴黎回来了。这样的安排不仅使情节的发展合情合理,而且叙事亦出现跌宕和变化,避免了平铺直叙的通病。再比如,子爵与瞎子在作品中都是象征性的人物,虽然着笔不多,但他们每次出现都会有特定的意味,似乎都预示着故事进程的某种微妙变化。爱玛的“失足”(她与鲁道尔弗坠入欲望的河流)在小说的故事中十分重要,但作者所挑选的地点既非鲁道尔弗的木屋,也非他们散步的树林和花园,而是别出心裁地安排在一次农业展览会的会议厅里。其间,鲁道尔弗对爱玛发动的语言攻势常常被大会主席的讲话所打断。虚伪的爱情誓言和表白与公牛、种子、奖章、粪池一类的话语完全并列在一起,作者未加任何说明。整个调情过程看上去既滑稽,又荒谬,而字里行间却到处弥漫着被压抑的、急不可待的欲火。不同类型话语的陈列所形成的张力使这个场景令人十分难忘。事实上,这也是我所读过的有关“调情”的最美妙的篇章。
关于语言,福楼拜在小说中有过这样一断描述:我们敲打语言的破铁锅,试图用它来感动天上的星星,其结果只能使狗熊跳舞。看来,福楼拜对语言有着特殊的敏感,对于语言在表述意义方面的巨大困难有着十分清醒的认识。由此我们可以了解,为什么福楼拜把语言的准确性看成是作者表述上的唯一使命;也可以理解作者对语词的甄别和取舍为什么会到了走火入魔的地步。有人将《包法利夫人》视为学习写作者的最好教科书,这样的评价并不过分。
作者的相关资料
简·奥斯汀(1775~1817)英国女小说家。生于乡村小镇斯蒂文顿,父亲是当地教区牧师。奥斯丁没有上过正规学校,在父母指导下阅读了大量文学作品。她20岁左右开始写作,共发表了6部长篇小说。1811年出版的《理智和感伤》是她的处女作,随后又接连发表了《傲慢与偏见》(1813)、《曼斯菲尔德花园》(1814)和《爱玛》(1815)。《诺桑觉寺》和《劝导》(1818)是在她去世后第二年发表的,并署上了作者真名。
奥斯汀终身未婚,家道小康。由于居住在乡村小镇,接触到的是中小地主、牧师等人物以及他们恬静、舒适的生活环境,因此她的作品里没有重大的社会矛盾。她以女性特有的细致入微的观察力,真实地描绘了她周围世界的小天地,尤其是绅士淑女间的婚姻和爱情风波。她的作品格调轻松诙谐,富有喜剧性冲突,深受读者欢迎。
从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庸俗无聊的“感伤小说”和“哥特小说”充斥英国文坛,而奥斯丁的小说破旧立新,一反常规地展现了当时尚未受到资本主义工业革命冲击的英国乡村中产阶级的日常生活和田园风光,尽管反映的广度和深度有限,但对改变当时小说创作中的庸俗风气起了好的作用,在英国小说的发展史上有承上启下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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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的背景资料及爱玛的性格特征
本书作者奥斯汀于1775年出生在英国汉普郡一个名叫斯蒂文森的村子里,父亲是一位乡村教师。她没有受过多少正规教育,却在父亲主持的家学中大量涉猎各种书籍,获益匪浅。 15岁时,她便开始写短剧、小品试笔,娱乐家人,21岁完成的小说已济身英国文坛最佳作品行列。
奥斯汀的小说均为爱情故事,但她本人却终身未婚。她于1817年辞世,时年不足42岁。
奥斯汀在22岁前已完成两部小说,后经修订,于1811年出版《理智与感伤》,1813年出版《傲慢与偏见》。她在27—28岁时写出第三部小说《诺桑决寺》,胆直至她去世后1818年才发表。30岁后,她写了另外三部作品,1814年出版《曼斯费尔花园》,1816年出版 《爱玛》,1818年出版《劝导》。
奥斯汀所写均为自己熟知的生活,大都是苏格兰乡村和邻近地区中产阶级的生活。她描写的生活圈子很小,但她的观察细致入微,构思睿智合理,任务刻画栩栩如生,呼之欲出。她的写作风格朴素无华;情节巧妙跌宕,耐人寻味。一百多年来各国读者对她的作品爱不释手。
《爱玛》像奥斯汀的其他作品一样,情节围绕着女主人公的择偶活动而展开,着力揭示出当时英国社会潮流中, 以婚配作为女子寻求经济保障、提高经济地位的恶习,中门第而不顾女子感情和作人权力的丑陋世尚。《爱玛》中的主要女性角色均追求与男子思想感情的平等交流与沟通,要求社会地位上的平等权力,坚持独立观察、分析和选择男子的自由。在当时的英国,这几乎无异于反抗的呐喊。
或许没有那部小说在喜剧效果方面,能使奥斯汀的《爱玛》像形见拙。这是一部匠心西独具的天才之作。作品风格毫不矫揉造作,然而却在叙述事件的同时,不是恰到好处地搔及读者心头的痒处。作者以她女性细致而敏感的睿智、毫不妥协的态度、自信的道德意识、无所顾忌的胆略,在作品中以浪漫的手法歌颂真、善、美,鞭勒假、恶,这无疑触动了同时代那些与作品人物不无类似之处的人们。
《爱玛》也像奥斯汀的其他作品一样,着墨于凡人琐事,场景情节多比较平淡,但是他为什么能创造出令读者如醉如痴不忍释卷的效果呢回答应该说是多方面的
在一个方面,它通过了主人公爱玛营造了读者阅读时的自我陶醉的心理氛围,一百多年来,《爱玛》的读者往往都是一口气读完它,然后对阅读感受津津乐道。读者仿佛置身于主人公的地位,不由自主的被吸引进主人公的角色,亲自参与作品的情节发展。读者随着故事的展开,与主人公保持着比较紧密的心理联系,遇到还击和荒诞的情节变化,便有与共鸣而忍俊不禁和捧腹大笑,读到尴尬场面,读者也颇感难为情。
在另一个方面,《爱玛》的情节又是一个谜,读者在作者的引导下,试图去解这个谜。从这个意义上讲,《爱玛》有类似一部神秘的的侦探小说。 作者谨慎的将一些重要的线索掩盖起来,知道需要时才揭示出真相。读者从爱玛的角度去观察其他角色的感情和性格,不禁希望通过种种线索去探求真相。虽然读者不能精确地预测到结果如何,但是, 一种预先已经朦胧有所了解的感觉却贯穿阅读过程的始终,等到“秘密”揭示出来,读者的感觉是早就有所预料。作者的这一手法,或许可以称作对读者虚荣心里的满足。作者仿佛在对读者说:你我都知道爱玛的观念又多荒诞。这种感情强化了阅读时的戏剧效果。
《爱玛》是奥斯汀的第五部小说,当时她的写作技巧相对来说已经炉火纯青。
故事中的每一个情节,经作者的巧妙构思,表面的因果关系与隐藏在幕后的本质缘故军自然合理。女主人公根据表面现象,产生合情合理的推测和判断,细心的读者虽然不时产生种种疑惑,但思绪不有底随着爱玛的观察而发展,等到最后结果出现时,与表面现象截然不同,造成了出乎意料的喜剧效果。如果读者重读一遍,会发现导致不可避免结果的因素早已存在于字里行间。
奥斯汀在为妇女争取平等权力的努力中,更加侧重于这种平等权力的社会性,而不仅仅将目标局限于个体婚姻的男女双方之间。 在《爱玛》中,作者将逃避现实私定终身的佛兰克和简至于可笑的地位,他们是一对屈服于社会舆论压力,心里藏着难言之隐得可怜恋人,因而显得受人厌恶;而注重社会公开承认其真、善、美另外两对恋人,却受到褒扬。我们可以看出,作者是以此明确呼吁社会对男女平等权力得承认。
《爱玛》中的两个重要男女主人公是爱玛和奈特利先生。他们两人在许多场合都以自己的方式帮助别人。爱玛为女子做媒的方式十分可笑,甚至还有些荒诞,它竭力为地位低下的女子寻找社会地位比较高的配偶,常常是她自己蒙在鼓里,结果与她的愿望恰恰相反,闹出许多始料所不及的笑话。我们或许可以认为,作者这样处理,正是希望引导读者嘲笑当时英国社会上那种普遍的恶习。奈特利先生则一另外的方式帮助别人,譬如在一次舞会上,他看见社会地位低下的哈利特受到轻蔑的冷遇是,自己挺身而出,维护她的自尊心,协助她度过难堪局面,对馅上欺下的恶劣行径进行打击;他重视哈利特与其地位相称的马丁之间的真情相爱,并给与恰当的协助,使他们有机会按照自己的愿望喜结良缘。作者始终将奈特利先生这一角色置于比较让读者崇拜的地位,无疑希望通过这一人物体现自己一定的社会理想。
《爱玛》没有惊险骇人的情节,也没有耸人听闻的描述,但是从它娓娓到来、令人陶醉的叙述中,在他谜一般的情节中,在他对人物性格和心理的细致入微的刻画中,读者面前仿佛展开一幅优美而略带夸张的生动画卷。我们好象能看到故事中人物的形象和行为,能听到他们在各种背景下进行的交谈,能感觉到人物的喜悦和忧愁,当时英国社会的林林总总仿佛由读者亲身所经历。
翻译《爱玛》的过程中,译者不但对奥斯汀描写事务、刻画人物性格和传达思想感情时独出心裁的幽默方式钦佩倍至,而且对它运用英语语言的精湛水平赞叹不已。译文在准确传达原文,思想内容的同时尽量传神地再现原文的语言形式,是译者努力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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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很详细了~~~
Emma
英 ['emə]
美 ['emə]
n 艾玛(女子名)
Emma (1816) by Jane Austen (1775 - 1817)
英国女作家简·奥斯汀较有影响的长篇小说《爱玛》创作于1815年,是奥斯汀作品中艺术上思想上最成熟的一部。小说主人公爱玛是个美丽聪明的地主**,喜欢与人作媒。她在无聊之中把邻近的一个孤女哈丽埃特置于自己的保护之下,主观臆想地安排她的恋爱。哈丽埃特很随和地一次又一次“爱”上了爱玛给她选择的“求婚者”。最后在爱玛的不负责的怂恿下,竟自以为“爱”上了本地最大的地主兼地方官奈特利先生,这时爱玛才猛然发现原来自己是爱奈特利先生的,最后两人都找到了与自己相匹配的伴侣。作者在小说中,已把爱情、婚姻与财产、社会地位联系起来。书中还穿插了美丽优雅的简费尔法克斯和爱玛家庭女教师泰勒**的继子,富家子弟弗兰克丘吉尔的婚恋故事。小说现实主义成分增多,戏剧成分减少,结构精微巧妙,喜剧气氛弥漫全书,趣味横生。
或许没有哪部小说在喜剧效果方面,能使奥斯汀的《爱玛》相形见绌。这是一部匠心独具的天才之作。作品风格毫不矫揉造作,然而却在叙述事件的同时,不是恰到好处地搔及读者心头的痒处。作者以她女性细致而敏感的睿智、毫不妥协的态度、自信的道德意识、无所顾忌的胆略,在作品中以浪漫的手法歌颂真、善、美,鞭勒假、恶,这无疑触动了同时代那些与作品人物不无类似之处的人们。
Emma (1816) by Jane Austen (1775 - 1817) 英国女作家简·奥斯汀较有影响的长篇小说《爱玛》创作于1815年,是奥斯汀作品中艺术上思想上最成熟的一部。小说主人公爱玛是个美丽聪明的地主**,喜欢与人作媒。她在无聊之中把邻近的一个孤女哈丽埃特置于自己的保护之下,主观臆想地安排她的恋爱。哈丽埃特很随和地一次又一次“爱”上了爱玛给她选择的“求婚者”。最后在爱玛的不负责的怂恿下,竟自以为“爱”上了本地最大的地主兼地方官奈特利先生,这时爱玛才猛然发现原来自己是爱奈特利先生的,最后两人都找到了与自己相匹配的伴侣。作者在小说中,已把爱情、婚姻与财产、社会地位联系起来。书中还穿插了美丽优雅的简费尔法克斯和爱玛家庭女教师泰勒**的继子,富家子弟弗兰克丘吉尔的婚恋故事。小说现实主义成分增多,戏剧成分减少,结构精微巧妙,喜剧气氛弥漫全书,趣味横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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