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觉得《我的团长我的团》中谁的演技突出?

你觉得《我的团长我的团》中谁的演技突出?,第1张

毫不夸张地讲都非常出色。我觉得说《团长》有最生动的角色群像,应该不为过。老段演死啦死啦,这个角色真的不好演啊——但是他的上限真的是极高,而且全程保持着非常高的演技水平。作为一个演员他最大限度地把龙文章演的接近妖孽这个概念,我除了致敬再无话说。张译的烦啦,在他演技被广泛承认的现在,还有不少人认为是他的巅峰。真心安利大家去看他在他爹书房里跟日本兵那一场打戏,张译的台词功底好,但这场戏没台词,依然炸裂。

因为他们把整个排战友的牺牲全怪在了排长李乌拉头上。

相关剧情简介:

李乌拉是迷龙在收容站里唯一的老乡,他却没命地欺负他,嫌他丢东北人的脸。他把整个排战友的牺牲全怪在了排长李乌拉头上,对战友的思念越深,便恨得越狠。

然而当他从日本人手里抢回被当作靶子的李乌拉,明知道已经没有救活的可能,仍一言不发地背在肩上,直至李乌拉抬起手摸了一下他的脸后永远的离去。然而当他从日本人手里抢回被当作靶子的李乌拉,明知道已经没有救活的可能,仍一言不发地背在肩上,直至李乌拉抬起手摸了一下他的脸后永远的离去。

扩展资料:

我的团长我的团》剧情简介

在一个离中缅边境不远叫作禅达的地方,一群来自五湖四海、不同出身不同身份甚至是不同政见的溃兵和百姓,因为种种命运际遇的原因而相会于此:

北平人孟烦了(张译饰)、军医郝兽医(罗京民饰)、湖南兵不辣(王大治饰)、上海军官阿译(王往饰)、东北佬迷龙(张国强饰)、豆饼、要麻、蛇屁股、康丫、川妹子陈小醉。战争的苦难和身体的伤病让他们过着绝望的日子,他们互相厌憎又相依为命,不饿死不病死成为他们每天生存的最高目标。

为了在严酷的战争环境下生存下来,别无选择的他们不得不摒弃前仇、恩怨、偏见、狭隘而团结一致组成一支小队伍,在现实的困境中他们认识到了民族存亡的大义,于是义无返顾共同投入到打击日本侵略者、保卫家园、捍卫尊严、为抗战胜利不惜付出生命代价的正义斗争中,用血肉之躯书写一曲曲铁血卫国的悲壮战歌。

我这里将海哥 好有一比呀

胡大姐——呃~

我的妻——啊

你把我比作什么人罗嗬嗬

我把你比牛郎不差毫分啦

那我就比不上罗嗬嗬

你比他还有多咯呃

胡大姐你是我的妻咯荷荷

刘海哥你是我的夫哇

胡大姐你随着我来走罗嗬嗬

海哥哥你带路往前行罗

走罗~行啦

走罗~行啦

得儿来得儿来得儿来

我这里将大姐 也有一比呀

刘海哥——呃~

我的夫——啊

你把我作作什么人啦

我把你比织女不差毫分啦

那我就比不上啊

我看你恩俨像着他罗嗬嗬

刘海哥哥你是我的夫哇

胡大姐你是我的妻咯荷荷

海哥哥你带路往前走哇

我的妻你随着我来行罗嗬嗬

走哇~行咯荷荷

走哇~行咯荷荷

得儿来得儿来得儿来

东北兵迷龙,具有典型的东北人性格,粗犷、豪爽、带点儿匪气,对兄弟却实诚地能把心和命都交给你。他是活得最轻松的一个,因为他简单,他不会有那么多的思虑,不会瞻前顾后,想到了就马上去做。所以,他梦一样捡了一个老婆,一个现成的儿子,奇迹般地有了一个家。其他炮灰们想都不敢想的事,他却做到了。看似是好得不能再好的运气,却是缘于他对生活的执着,面对幸福他有足够的勇气追求与担当。经年的硝烟给一切蒙上了一层灰沉沉的阴影,世界变得混沌而迷茫。而迷龙的眸子却始终漆黑清亮。龙文章也有一双黑亮的眼睛,但那里闪烁的却是狡黠睿智的光芒,永远让人看不透。迷龙的眼睛却如孩童般清澈,就象那纯净澄明的湖水,一望到底。如果说龙文章象一块坚硬璀璨的钻石,孟烦了象一块未琢的璞玉,那么迷龙就是一块透明的水晶。 他孩童般地率真,从不压抑自己的感情,所有的痛苦、愤怒和快乐,他都痛快淋漓地释放出来。傻人有傻福,偏就有这样一个怀抱,可以容忍他象个孩子似的撒娇胡闹。连年的战火中,所有人的生活、追求、信仰都被扭曲,唯有他坦然面对,顽强的、有滋有味的、实实在在的活着。

一、鸡群里的狗

灰暗破败的收容院,迷龙慵懒地躺在吊床上,冷眼斜睨着气派十足掷地有声地做征兵动员的虞啸卿,一脸的漫不经心,其实支着耳朵一个字儿也没放过。他的不敬和不屑与其他炮灰们的畏缩和热切形成强烈反差,充分说明了他在这个院里的霸主地位。是的,那时他就是这里的土霸王,靠着一身匪气和天生买卖人的精明,他过得富足而强悍。他揍谁不需要理由,只看他的心情。他就象一只混在鸡群里的无聊的狗,每日扑这个咬那个,发泄着无穷的精力和莫名的愤慨,在鸡飞狗跳的喧闹中打发着无所事事的时光。或者说他就是一条缺氧的鱼,在一汪死水里拼命扑腾,只为让沉闷的日子多一些活力泡泡。每天对着那些畏惧和谄媚的脸,看似优闲的日子却一日更比一日烦闷无聊。他瞧不上虞啸卿,他认为他在“装犊子”,那些骗人的鬼话他也不信,但最后一句“有鬼子可以杀”却真真实实地动了他的心。他这儿还没表态呢,一个个瘪犊子玩意儿却都争先恐后地报了名,让他大为恼火,这是赶着去送死么?他愤怒地举起拳头,谁要想去,先过了我这关!瘪犊子们飞蛾扑火般的勇气却让他始料未及。

白菜猪肉炖粉条,他远远地看着他们忙活,看他们分工合作,一样一样将千辛万苦找来的材料兴奋地丢进锅里,将一件几乎不可能完成的事情渐渐做成形。他突然很羡慕他们。远远飘来的一丝丝熟悉的味道不由自主地吸引着他。东北人李连胜被敲倒后,他终于忍不住走到锅边:猪肉炖粉条子不是这么做的。。。于是酱油,牛肉罐头,大方的加到锅里,就是为了让他们见识一下什么是真正的东北味的白菜猪肉炖粉条。渐渐腾起的热汽一点一点融化了他坚硬的外壳,熟悉的味道让他不可抑制地想起了遥远的家乡,一曲不成调的九一八,让所有的人为之动容。这个平时在他们面前横着走的人,终于露出了他的柔软的一面。

他终于下了决心,一场豪赌,一把早已定输赢的骰子,他散尽家财,给自己找了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痛痛快快的加入到他们的队伍。释放了所有,他感到了前所未有的轻松。他欢快地冲进雨里,第一次放声歌唱:你要让我来呀,谁他妈不愿意来呀~~~脱下狗的外衣,他终于不再愤怒,和鸡们一样快乐了,虽然他仍是一只骄傲的、霸道的大公鸡。

二、难驯的烈马

强悍的迷龙骨子里有一种难驯的野性,在迷龙的字典里,找不到 “军令如山”这四个字。简单地拿军令军纪来要求,他只会认为你在“装犊子”。想让他听从管教,只有比他更强,让他完全折服。初见龙文章,迷龙并没有很拿他当回事,他命令大家不许脱死人衣服的时候,只有迷龙不听,直到龙文章一脚把他踢倒,“我不想你们死了的时候也被人扒了衣服!”他瞪着眼看他,却也悻悻的放手。丛林里烦啦游说造反,他第一个被忽悠的心动,是当仁不让的“刺客”。不料一向只有他揍人的迷龙,却被龙文章轻松放倒。一通胖揍不说,还被骂做蠢驴比做鬼子当了活体反面教材,爬起来后按说应该拼了命报仇吧,但见康丫递过来的没缠树藤的枪管,居然说你彪啊你,真想把他打死啊!我笑喷了,看来刚刚龙文章说的一番话已经让他信服了,他居然丝毫没有记他的的仇。待到死啦死啦真的带着他们拿裤衩子杀死了鬼子,救出了李乌拉,教会他用机枪,一次次地打胜仗,他早已对他心服口服,把他当作兄弟了。

兄弟可以同生共死,却不是用来怕的。从缅甸回国的路上,他仍是一个晃晃荡荡无规无矩的兵痞。路边一车被弃的军需让他如获至宝。他热爱生活,他无时无刻不在想着回家过小日子,他是个天生的生意精,看到日本军官竹内联山的照片都能想到拿来换钱,这一车东西在他眼里就是将来吃喝不愁的日子,因此无论如何他都要把这车东西带上。他压根没想过作为在队伍里的一个兵,这事儿应该得到死啦死啦的同意,甚至连个招呼都没打。

那天真是迷龙的幸运日,接下来奇迹般地捡到老婆孩子,他更是被幸福的眩晕冲得忘乎所以。正当他美滋滋地拜堂成亲时,冷不防一声喝,回头看见死啦死啦铁青的脸,才隐约觉得有点不对。大不了挨几军棍呗,换个媳妇,值!听得要毙了他,他恼了,不是兄弟吗,兄弟哪能做这样的事儿呢?他破口大骂:不是你一无所有让我们跟你用裤衩子杀鬼子的时候了?你现在什么都有了,开始卸磨杀驴了直把死啦死啦气得吐血,当着千数号新兵,颜面何存?军威何在?有心只教训他一下也不可能了。就地枪决!迷龙这才慌了,跳着脚要挑地方,先挑老家黑龙江,混不过去又忙改口到山顶,最高最远的地方,反正能拖一会儿是一会儿。

一起吃猪肉炖粉条的弟兄来了,迷龙象见了亲人,松了口气大大咧咧地说你们怎么才来呀,快把我解开,全然没把押着他的那两个新兵当回事儿。这几个人恨得牙痒痒,传假令打发了新兵,便决定吓吓迷龙给他点教训。端着枪,指着迷龙的鼻子,说有话快说,国难当头,杀了你我们好去杀鬼子。一本正经的样子终于让迷龙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军纪不是兄弟情谊就可以混过去的。不吃眼前亏的迷龙终于开口求饶,亲口答应从此不再犯浑,老老实实地听死啦死啦的话。死啦死啦的对他和上官的成全以及他的晕倒或许让迷龙心有愧疚,从此他便真的死心塌地忠心耿耿地追随死啦死啦,放心地把命交给他。一匹烈性的野马终被驯服。

收了野性的迷龙,被死啦死啦打造成了一位忠义勇猛的战士。怒江边上,尽管被回家的渴望冲昏了头脑,还是抛下竹筏上的老婆孩子义无反顾地跟着死啦死啦冲上了南天门。禅达城里,已经爬上梯子准备**逃回老家的他看到死啦死啦神气活现的回来了,理所当然的下来又站回到队伍里。老婆孩子被死啦死啦赶走,他没有一句怨言。祭旗坡上,死啦死啦求他到黑市上倒腾物资,他嘴上象个奸商一样说不行不行,可实际上却收了死啦死啦一堆的白条。战场上,总能听到死啦死啦大喊:“迷龙!”必能听到迷龙大声地应答:“嗯哪——”然后就端着机枪勇猛地哒哒哒哒。中日两岸大联欢,迷龙在阵地上唱戏拉把势玩得开心,被死啦死啦一壶开水扔过去,他讪讪地捡起壶跑下来,像个不知道犯了啥错的小孩子,围着铁青脸的死啦死啦赔小心:我又咋的了我?

突击队的篝火晚会,迷龙载歌载舞玩得尽兴,被虞啸卿来当即指定为突击队长。这个在虞啸卿看来无上的荣耀,当头给了迷龙一瓢冷水。炮灰们都沉默了,死啦死啦眼里闪过一丝心疼。谁都知道这意味着什么。一直以来迷龙跟烦啦一样不愿意上战场,迷龙不是怕死,上了战场的他比谁都勇猛。而是他有老婆孩子,他最不能死。借陈小醉的口我们知道,自打南天门回来迷龙也是留了一半魂在江对岸,无时无刻不在想着打回去。所以他总是心急火燎地跑回家,又心急火燎地跑回阵地。最终死啦死啦还是活着把他从南天门上带了下来,完整地交到了他老婆手里。至少电视剧的结尾,迷龙没有遗憾。

三、掉进水里的鱼

一直以为,兰晓龙和康洪雷花大量的笔墨来描述迷龙的家事情事,是太想给这部沉重地剧集添一点明亮温馨的东西。他们想借迷龙传奇般的家来表达人们在那个几乎看不到希望的年代对美好生活不灭的追求和渴望。就象阿译的白菜猪肉炖粉条一样,告诉我们任何时候都不要放弃梦想,有梦想就会有奇迹。

谁的幸运能比得上迷龙的幸运?谁的求婚能浪漫过迷龙的求婚?谁的聘礼能贵重过迷龙的聘礼?缅甸丛林里那条弯弯曲曲回家的路对迷龙来说注定是通往幸福的。当迷龙拉着一车宝贝美滋滋地想着回家娶媳妇生孩子过日子的时候,上天真的给他送来了一个媳妇和儿子。是的,一定是上天安排了这场美丽的邂逅(249不要哭哈,要怪就怪迷龙他只知道老天爷不知道9爷),让她这么执着的等在路边,无数人擦肩而过,却没有谁肯为她停留。她就这么低着头站着,轻揽着孩子,美丽而哀伤,柔弱却倔强,不哭闹,不哀号,只是一遍遍地重复着:过路君子她就象一潭深秋的湖水,平静,高贵,优雅,悲凉,迷龙这条干涸已久的鱼扑通一声便掉进去了。他呆呆地靠在板车上,直看痴了过去。38岁的他就这样突然被爱情的流弹击中,一切都变得飘忽了,天地间只剩了一个她,他不由自主地被绵软地双腿带向她,全然没听到背后弟兄们的哄笑。他伸手去摘她头发上的枯草时,一定嗅到了她身上淡淡的清香,迷醉了心志。不辣揶揄的玩笑话“一头担子不好担,你要不要挑另一头捏?”让他脱口而出“你能不能嫁给我?”“你能不能帮我葬了我公公?”这么简单而又出乎意料的一问一答,一副三寸厚的棺材板,就定了一段乱世奇缘。当上官轻声而坚决的回答:“好,我嫁给你”时,迷龙那黑亮的眼睛里,闪动着怎样难以置信的感动。幸福,就这样轻易的来了?而他们身后等着看戏的瘪犊子们,又是怎样的张大了嘴巴,便宜,就这样轻易的被迷龙捡去了?又有谁想过,所谓便宜一直停在路边,又有谁有留意?又有谁能象天才的迷龙一样,直愣愣的讲出心中所想?

我们看到迷龙是怎样欢快地忙碌,毫不犹豫地拆了他那一车装宝贝物资的木箱,以全部的热情打造了一个全世界最完美最有活力的棺材,那是他后半生的聘礼。他热情地邀请他的新娘来参观他工作,骄傲地向她展示自己的力量和手艺。这个本来已经对冷漠的世间绝望了的女子,也许最初答应嫁给他只是为了给自己和儿子找一个活路,但当她看到他卖力的砍伐,开心地逗宝儿叫爸爸,做了这样一口生机勃勃的棺材时,她真的感动了。相信从那一刻起她已经爱上了这个健硕的、善良的、快乐的男人。她应该庆幸自己找到了一个可以依靠的好男人。当死啦死啦坚持要处死他,她又要失去丈夫的时候,外表娴静柔弱实则刚毅泼辣的她爆发了,疯了一样追着死啦死啦,他躲到树上,她毫不犹豫地拿起斧子,象迷龙那样一下一下地砍,每砍一斧便更坚定了跟那个男人在一起的决心。

怒江边上,谁也没有迷龙回家的心更急切。他急于完成他的第一个承诺,带老婆孩子回家。先渡到东岸求援未果的迷龙眼看西岸鬼子已经追来,不顾一切地扑进江里,挣扎几下便没了影儿。直到几分钟后他抱着块大石头象个水鬼一样从西岸钻出来,才知道他是沿着江底从走回来的,差点被淹死。水淋淋地迷龙象失了魂一样,全然不看正在独挽狂澜的龙文章和岸边密密麻麻站着的人群,一把扯过老婆就哭,拉着把老婆和儿子就上竹筏。死啦死啦也不阻拦,叭叭两枪打断了迷龙辛辛苦苦拉起来的渡索,迷龙又气又急,指着死啦死啦说不出话来,绝望地倒地竹筏上仰天大哭。情急之下上官甩了他一巴掌,一把把他拉到怀里。于是第一次,脆弱的迷龙躲在他老婆的怀里象个受了委屈的孩子似的痛哭,哭他不能带老婆孩子回去了,近在咫尺的幸福,近在咫尺的家,可能还没得到就要永远地失去了。哭过之后,那个坚强的迷龙又回来了,虽然不舍,还是头也不回地冲上了南天门。这个刚毅的女人在后面默默地看着他,他的男人舍家为国,他没错。

南天门上,看着远处夕阳下渡江的百姓,所有人的脸上都露出欣慰地笑容,唯独迷龙一脸忧伤,呆呆看着江面的筏子。他所有的牵挂都在那里。此去生死两茫茫,这一生还能再见吗?

四、温顺的大猫

回到禅达的迷龙魂丢了,从来不曾有心事的他郁郁寡欢,精力充沛的魔王变成了蔫打的茄子。直到那个耳边攒着花的倒霉的胖子出现在门口。电光石火间一声怒吼,迷龙象猎豹一样扑了过去,一个漂亮的背摔,可怜的胖子就被狠狠地掼在地上。愤怒地迷龙骑坐在他身上,高举着拳头怒吼:我老婆呢?然后,在正午迷离的阳光下,他看到了门口安静地立着的一大一小两个人影,平静地象一湖秋水,仿佛从来也不曾离开过。宁静的午后,上官端坐在廊上,迷龙跪在地上把头埋进老婆怀里肆无忌惮地放声大哭,象个孩子似地诉说他的伤心,他的思念,听得弟兄们直撇嘴。上官就这么摩挲着他的头发,安详地给予着,偶尔俯身象安慰小孩子一样在他耳边低语。这样一幅温馨暖昧的画面,怎能不让那一群孤独寂寞的单身男人,心生羡慕。

迷龙丝毫不掩饰他在老婆面前的脆弱,撒娇耍赖肆意张扬着他的幸福。但恐怕打死他也不会承认怕老婆。常常他会在弟兄们面前趾高气昂地对老婆颐指气使:该干啥干啥去,老爷儿们的事儿老娘儿们别瞎掺和。每逢这时候,上官也总是低眉顺眼一言不发地走开。回到房里的事我们不得而知,夜里只听得迷龙扯着嗓门骂人,似乎正在进行一场家庭暴力,但烦啦说吃了疼的狗叫的才凶。第二天迷龙脖子上的抓痕证明烦啦是正确的。在老婆面前,迷龙心甘情愿地收起利爪,做一只温顺的大猫。

死啦死啦回来了,本来答应带他们娘儿俩回东北的迷龙忙不迭地从梯子下来,把包裹递给了上官,一句话也没说就跟着死啦死啦走了。刚刚还在劝迷龙留下来的上官,望着他的背影,眼睛里竟然有了深深地失落。是的,他没有错,可是,为什么会失落?善解人意的上官,不等死啦死啦说出口,便主动提出搬走。迷龙努力地绷着脸不看他们娘俩的背影。却不料一直不肯叫爸爸的小雷宝儿走到门口,忽然转过脸来轻轻地叫:爸爸。这一声,让很少这样动情的迷龙,让电视机前的所有的女人们,泪流成河。

第二天一早列队出门,所有人都看到了雨中抱着雷宝儿坐在门槛上的上官的背影,唯有迷龙目不斜视大步流星。他的心早已如同这淅沥的雨一般尽湿。

迷龙发疯似地想给他的老婆一个最好的家。他耍尽花招,连蒙带骗弄来了禅达最好的家具,最大的床。然后搬到了一家高档住宅的门外,妄图强行租住。他固执地认为,只有这么好的家具和这么好的房子才能配得上他天底下最好的老婆。然而却没想到小无赖遇上了一个老无赖,一般人遇到这种情况早就搬走另寻他处了,当然,一般人也想不起这一出。可我们的迷大爷当然不一般,他索性无赖到底,在豪宅门前安营扎寨。面对迷龙孩子般地斗气,冰雪聪明的上官不阻不劝,大大方方地跟他并排躺在露天的豪华大床上。她用这种方式告诉他,有这样一个爱她疼她的丈夫她很知足,无论在哪里,只要在一起就是一个幸福的家。迷龙的执拗终于打动了和蔼大义的房东,主动提出请他们看房子。面对一大海碗烈酒,激动、感激又有点羞愧的迷龙没有象他无耻的团座那样上敬下敬中间敬,实实在在地灌进了肚里,豪迈地完成了他对上官的承诺,给了她和雷宝儿一个最好的家。

五、纸糊的老虎

初识迷龙,常常会被他的张牙舞爪吓倒,一旦跟他有了过命的交情,弟兄们便知道他不过是纸糊的老虎,并不要人怕他。李乌拉是他在收容站里唯一的老乡,他却没命地欺负他,嫌他丢东北人的脸。他把整个排战友的牺牲全怪在了排长李乌拉头上,对战友的思念越深,便恨得越狠。然而当他从日本人手里抢回被当作靶子的李乌拉,明知道已经没有救活的可能,仍一言不发地背在肩上,直至李乌拉抬起手摸了一下他的脸后永远的离去。没有人知道他跟李乌拉之间是怎样的恩怨,但我们却从他的沉默中感受到了他深深的悲痛。

他讨厌阿译,却喜欢烦啦,因为他认为烦啦“不装犊子”。所以他出手打了黑市场老板,抢回了药和钱,让烦啦受宠若惊。烦啦逃跑被抓,他半夜里偷偷地爬过去给他送吃喝。他义不容辞地把烦啦的爹娘接进自己的家,虽然被烦啦的极品爹整得抓狂,还挨了一巴掌,但他也就是嘴上冲烦啦抱怨几句,谁都知道他从未想过真的要他们搬出去。兽医死了,他看着他象老天使一样升天,蹲在地上放声大哭。烦啦一个人在兽医坟前伤心,他悄悄的躲在后面,装神弄鬼的逗他,以他自己的方式安慰他。这个看似大大咧咧没心没肺的人,其实偶尔也很细腻。

豆饼或许是迷龙一生的亏欠。对这个离他最近的孩子,他偏偏从未正眼瞧过。他永远在骂他笨,嫌他不中用。而豆饼永远憨憨地笑着,崇拜地叫他迷龙哥。豆饼死里逃生回来的那天晚上,看着象个破碎的布娃娃一样的豆饼,每个人都心如刀绞。那天晚上第一次迷龙跟他老婆吵架,大声嚷嚷我的兄弟豆饼,快要死了,那是我兄弟!那次他发誓以后要好好地待豆饼,可是似乎他并不知道究竟怎样才算“好好”地待他。南天门上当豆饼紧紧地抱着滚烫的枪管,在震耳欲聋地轰鸣中,在五脏六肺都要被震碎了的冲击中,一声声喊着迷龙哥的时候,我确信已经打疯了的迷龙是没有听到的。即便是听到了他也不能停,因为他若停了所有人的都可能送命。当那挺该死的机枪终于被掀翻,迷龙的枪声终于停下的时候,小豆饼笑着说,迷龙哥,我歇会儿。这时的迷龙,仍然没有意识到什么。直到豆饼口吐黑血,喃喃着回家了跌落悬崖,我们才看到扑过来的迷龙是怎样的震惊。然而却来不及难过,没有时间悲痛。地道里迷龙习惯地要弹匣,回头却看到一张陌生的脸,那一时的愣神,他的心上该是掠过了怎样的哀痛。

从南天门下来,我们又看到了迷龙当众扑进老婆怀回肆无忌惮地痛哭。这一刻我们都会心地笑了。这一刻我们已等得太久。

六、结论:迷龙 = 狗肉

说了这么多种动物,鸡、狗、马、鱼、大猫、老虎,总结下来,却发现迷龙最象狗肉。他们都有剽悍的体魄,都聪明机警。对待敌人,他们勇猛顽强;对待亲人朋友,他们友好温顺忠心耿耿;面对生活,他们总是充满信心与好奇。迷龙会象孩子一样在老婆面前撒娇,狗肉也常常跟死啦死啦孩子一样玩闹。只是不知道,面对爱情,狗肉是不是象迷龙一样勇于担当?

迷龙之死

迷龙死了,电视剧的结尾是放到迷龙和死啦死啦一群人从南天门回来,然而回来后的他第一件事就是回家看望妻儿。恰好这时日军飞机轰炸,他毙了临战脱逃的炮手,可谁想那炮手是军部陈大员的侄子,于是顶着英雄光环的他就被“恃功自傲,抢械行凶”这八个字打回了原形。死啦死啦为他去师部找虞啸卿,想用炮灰团3千个死人和十几个残兵的功劳去救下迷龙。可是他还是没办法,他最终还是死在团长的枪下,他走了,带着对生活无限的热爱离开了,他的离开也预示着川军团的解散。在这之后不久,死啦死啦也因拒绝参加内战而自杀,克虏伯也在当场自杀了。烦了和兄弟们各自走天涯,孟烦了西进,继续以川军团团长的身份去抗战,之后又北上继续着他不想参加的战斗,终于他被解放军小战士牛腾云俘虏,成了钢七连的第600个兵。烦了在一次战斗中遇到了已经升为上校团长的阿译,阿译在见了烦了以后,选择了投降,最后悲壮的自杀了;之后又在一次战斗中遇到了小醉和张立宪,没等孟烦了开口,张立宪就主动投诚了。孟烦了、张立宪、小醉三个人紧紧拥抱在一起。不辣回了湖南老家,不知状况如何。烦了在这一系列的事件后终于放下了手中的枪回到了那个叫做禅达的小地方和他的父母生活在一起,他结婚了,有了儿子,又有了孙子,当他90岁时还能开心的看着他的孙儿在曾经住过迷龙一家的地方开心的玩耍着,只是他还会时常想起南天门上的那些未曾走远的兄弟们,那些金戈铁马意气风发的年代,当然还有那个曾经喊着“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的团长“龙文章”。张国强谈迷龙:迷龙结局被删最遗憾

迷龙最怕跟技术流对抗,一次没赢过。

迷龙最出彩的一战,就是在收容站一人打一群,而且大获全胜。但是这种群架都是拼蛮力,迷龙是整个收容站的大土豪,营养摄入最丰富的,力量也最充沛。其他那些要麻不辣康丫,加起来不够迷龙一巴掌扇呼的。即便如此,迷龙打消耗战到最后,仍然后继乏力。靠着撒狠把羊蛋子腿踢断,镇住了所有人结束战斗。

之后迷龙跟人打架,基本都是吃亏,在缅甸丛林炮灰团围猎龙文章,迷龙打头阵,被耍得最惨,只能一直骂街撒狠,一点办法都没有。

然后从南天门死里逃生,回到禅达跟丧门星单挑,电视剧没有拍出来,小说里写了过程,迷龙被打的一点还手之力都没有,丧门星学过武术,迷龙只会王八拳乱抡,劲儿大使不上。最后假装败了,丧门星过去扶他,结果他使坏扒了丧门星裤子,才勉强占了便宜。

之后炮灰团跟精英团打群架,迷龙被小白脸张立宪秒杀,人家是正经军校练过格斗的,迷龙那种打野架的底子根本不够看。

连他最擅长的打架都那么菜,在战场上比单兵作战能力,迷龙就更迷了。他是重机枪手,负责后方火力压制的,这种兵就是蛮力大耐力强,负责给敌人制造震慑效果的,只有在集群作战或者树堡那种防御战里面,迷龙战斗力能够最大化。可如果是单兵PK,迷龙端着马克沁乱扫射,连对方位置可能都摸不到,而且他那的位置一看就能知道,然后就是等着狙击手的爆头罢了。

不辣的枪法,在炮灰团仅次于烦啦,而且还是首席掷弹手,另外在生存至上的战场中,不辣的急智也强过狗熊一样的迷龙,只要没倒霉被迷龙的流弹打中,不辣大概有十几种弄死迷龙的方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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