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友想结婚后再买房,我该同意吗?

男友想结婚后再买房,我该同意吗?,第1张

1男朋友要存首付

关于首付这个问题,我很欣赏能依靠自己的能力买房的人,但是他目前不具备一下子拿出30万或者一年加现在的存款存够30万的能力。他不想找家里要钱,他家人在国外工作,年超百还是有的。所以我不是很理解他,他说他家那边孩子出来工作了都是往家里寄钱的。

2不愿意给我花钱。

也不是一毛不拔,平时我两都是自己吃自己的,晚上回家有时候点外卖,有时候周末买几斤馄饨放在冰箱里,工作日晚上吃。我每次点外卖都很大方,问他想吃啥,就点啥。但是感觉他会看很久。看他这样我觉得很羞愧也很难受。周末出去吃,他也会控制不超过200。

3我喜欢吃零食水果

我喜欢吃零食水果,我自己出钱,但都是一起分享。我让他出钱,他就说太贵了。

4我两房租六四分,我包水电燃气停车费,他出油费,所以我两出的差不多。后面我说我可以多给一点,所以我会比他多。

5彩礼10万,嫁妆待定。

彩礼都是带回小家,但是他还觉得彩礼太高,说他家习俗只有一万。可是我家那边基本就是10了,身边的发小也都只高不低。而且这钱又不是给我家里。我家里能给我至少30,但具体是不是以嫁妆的名义还不确定。

6买房是我家里人的要求,我也默认。他问我买房我能不能出钱,我说我不出,他生气。因为之前聊天的时候互相都袒露过,我有多少存款他很清楚,但是他有因为有很多都是基金之类的,所以我不清楚他具体有多少。

7我家打算给我付首付直接买一套,月供公积金基本能覆盖。他说这样我要还两套房子贷款,压力大,让我不要买。

8他最大的优点是情绪稳定能包容,我不是很能控制按自己的情绪,并且比较悲观消极。在他身边我觉得可以做小孩子。但是又经常觉得过得好累。我感觉我好像在帮别人省钱娶自己。?

9我跟他说买房首付我们家出,小孩跟我家姓,他不同意。我说那跟我回家,我家出全款房,他让我给他找份钱多活少的工作。

10我月薪到手过万,他比我多两三千。三线城市。我感觉我谈恋爱谈的好贫困,好累,还不如我自己一个人。

11年龄他29 我28。

所以想问下老师,我应该如何处理或者改变现状?

丁老师分析:

看了问题之后,我还想着这可能是一个恋爱相处中的矛盾问题,还想着要从这几个方面的角度给姑娘分析分析,

比如,

是不是女生想要男友给自己花钱,拎不清和结婚矛盾的重点;

或者是不是男生家里穷,没有钱,女生想要的更多,但男生实际上给不了;

再或者是不是,女生觉得和闺蜜对比后,心有不甘;

再或者是不是,女生在和男生玩零和博弈,你赢我输的游戏,没有从双方利益共同体的角度来看待问题等等。

但一看了全部的信息之后,我就有拍大腿的冲动,

这是恋爱相处的问题吗?

我觉得这明明就是个结婚意愿的问题啊。

姑娘,我觉得你能不能拎清重点,找出问题的关键啊,

你觉得,他是要存首付,和你结婚,不愿意给你花钱,那么我送你一盆凉水,

你男朋友很可能,没有想着真的和你结婚,他大概率就是觉得捡了个免费的女朋友,

如果他真的喜欢一个女生的话,他绝对不会做出这样的事的,

假设他做出了这样的事,我只能觉得,这个人脑子不好,也应该赶紧远离,

所以,

从这样的相处局面来看,我劝你赶紧分手吧,别想着结婚了,这完全是你自己一个人在自作多情,

即使你给他花钱了,他都未必愿意和你结婚,别到时候竹篮打水一场空。

在咨询的工作经验中,我经常会看到这样的问题,

明明就是对方不愿意付出的问题,可是来访却会认为对方是认真想和我处的,用什么方法能让对方付出,

这个问题就像,

我不愿意给你花钱,而你却认为是因为我从小贫穷怕了,花钱精打细算,不习惯给人付出,

当你认为我是个好人,细细关心我,体贴我,包容我的时候,却不知道我可能是在算计你的,

选人很重要,善良一定要给对人,选到一个最起码人品过关的人更重要,

所以,

这样的相处拖到最后,一定是分手的,除非就是你还有信息遗漏没说的,

但是仅从目前给的信息来看,我认为能结婚的可能性很小很小,而且还会拖的女生很长时间,

毕竟,我相信,只要女生一旦开始停止经济的付出,男生一定会要分手。

这个挺过分的。

这事现在还能拿出来说?婚姻法改了亲,从你俩领取结婚证那天起,你俩所共同创造的东西都属于共同财产,房子是男方婚前全款购买的,即便加上你名字也是永远没有你份的,房子是贷款买的。

你俩结婚后所还的每一笔房贷都有你一半,即使离婚也有你一半,包括婚姻存在期间房子的增值部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贷款买房,婚前首付是男方付的话,那一旦离婚,首付那一部分依然是男方的。

我想我还是在这方面比较有权威性的,因为刚离:婚前贷款买房,婚后交了8年的房贷,离婚找的律师,法院判离,其他都没异议,就是房子的问题,当初是1500/每平米,现在6500/每平米,律师出具的文件说明婚后房贷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

八年还贷12万,夫妻双方各占六万,最重要的房产增值部分是以夫妻双方还贷部分来算比例的,前期六万还房贷,她只能以这六万来算房产增值的所占比例,也就10几万。

买房不外乎三种情况。第一种男方全款。这怎么写名字都行。第二种男女方共同首付和装修,一起还房贷。房本两个名字,也没毛病。第三种,男方出首付装修,女方不管。婚后一起还房贷。这也是唯一有很大争论的一种情况。这种情况如果写上女方的名字,那男方真的很大气。但如果不写女方的名字,其实女方也没有吃什么亏。

因为在婚姻存续期间还贷款的部分,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还贷。那么这部分按揭的贷款钱,离婚可以分割;同时,婚姻存续期间,共同还贷,房子升值的部分,也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可以分割。也就是说,男方付的首付,即使房子没有写女方的名字,女方婚后是否工作挣钱不重要,都会被认定为一起还房贷。

如果离婚,女方可以获得共同还贷部分一半的钱,同时可以分割房子升值部分的一半!女方为什么要纠结是否要把名字加上去?其实,把名字加上去,只有一个好处:那就是可以分割男方父母出的首付钱。

都说现在女人现实,其实男人才是真现实。身边很多女孩找对象,都没有把钱放在第一位,而有些男人呢,为了钱可以抛弃一切。

追求所谓的男女平等。我依然坚持认为,爱你的女人,就给她一个家。婚前男方买房子,是正常的事情,不要从一开始,就幻想着,或者理所当然地想着让女方来掏钱,或者共同承担,此行为不可取。我即便起初也没钱买房,但至少精神上是独立的,不会用“追求男女平等”幌子来要求女方承担买房的钱。当然了,如果女方愿意出,也愿意跟你共同打拼,另当别论。总之,有“结婚是两个人的事,买房是两个人的事,两个人来出钱买房,就是男女平等”思想的男人,赶紧打住,此观点不可取、可弃。

法律分析:这样房子就是婚后财产了,挺好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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