蛇蝎女佣第二季 最后雷米有没有和瓦伦缇娜在一起?

蛇蝎女佣第二季 最后雷米有没有和瓦伦缇娜在一起?,第1张

蛇蝎女佣第二季 最后雷米和瓦伦缇娜在一起了。蛇蝎女佣第二季大结局:罗西担心被遣送,这时斯宾塞向她求婚,她的烦恼因此而消除。尼克最终向马莉索坦诚自己的罪行,继而两人来到了鲍威尔家,尼克的一番陈述让鲍威尔和妻子难以接受。

一女人登门归还巴勃罗东西,佐拉得知巴勃罗是个大骗子后决定离开他,但不久佐拉接到一个来自医院的电话。罗西与斯宾塞两人举办浪漫婚礼,期许的幸福却被一个蒙面歹徒的枪声打破。

《蛇蝎女佣第二季》是保罗·麦奎根执导,阿娜·奥缇兹、罗塞莉·桑切斯、丹妮亚·拉米雷兹等主演的电视剧。故事的主人公是四位在比佛利富人社区里当女佣的拉丁裔妇女,讲述了他们之间的爱情。

“毛姆是下述一切的总和:一个孤僻的孩子,一个医学院的学生,一个富有创造力的小说家,一个巴黎的放荡不羁的浪子,一个成功的伦敦西区戏剧家,一个英国社会名流,一个一战时在弗兰德斯前线的救护车驾驶员,一个潜入俄国工作的英国间谍,一个同性恋者,一个跟别人的妻子私通的丈夫,一个当代名人沙龙的殷勤主人,一个二战时的宣传家,一个自狄更斯以来拥有最多读者的小说家,一个靠细胞组织疗法保持活力的传奇人物,和一个企图不让女儿继承财产而收养他的情人秘书的固执老头子……”这是传记作家特德·摩根对毛姆人生履历的总结。

毛姆自身的经历就为人提供了无数的段子,而他自身又是一个讲段子高手,他把那种“我有一个朋友”式的小说写得高雅而富有意蕴。所以, 我有补充:毛姆,他还是一个伟大的段子手。

在谈论陀思妥耶夫斯基和狄更斯的时候,我抱有非常的兴趣谈论一些作者的个人生活(文后有链接)。对于毛姆,一个伟大的段子手,我却少了一些谈他自身轶事的兴趣,我就谈谈我读过的毛姆笔下的那些段子:

《毛姆短篇小说集》 《人性的枷锁》 》《月亮和六便士》《刀锋》《面纱》《毛姆读书随笔》 《巨匠与杰作》 《寻欢作乐》《作家笔记》

毛姆在年轻时就有一个非常坚定的想法:世界那么大,我一定去看看。生活不能只在伦敦西城区,还有远方。后来,他去了俄国、去了远东。在新加坡一个岛上,差点被淹死,结果老而弥坚地活到91岁。

所以毛姆绝对是一个既有事故又有故事的人。

“我从没有说我有凭空编故事的本领,我往往需要一个事件或是一个人物才好动笔,不过我总是运用想象力、创作力以及戏剧感,把素材变成我自己的东西。”

有好故事不容易,把故事讲好同样不容易,伟大段子手的另一种能力就是把故事讲好。毛姆的短篇小说大都是以第一人称叙事,这种叙述风格就最能体现段子手的风格,让读者很容易就进入一种听故事的状态。

叙述者并非小说的主角,所以要懂得克制,负责提供视角,推进、引导故事的进展,绝不能喧兵夺主,尽可能让位于故事的主体,这种未经渲染的讲述才显得真实可信。显见幽默睿智但绝不卖弄,故事耐人寻味但作者不予置评。

我可以给你讲段子,但是我不会给你捏造段子;我跟你吹水 ,但不会跟你吹牛;我跟你讲东讲西,但是我不会跟你说这好那坏。我负责讲得有意思,你们自己去想意义。

毛姆不仅出入上流社会Party,还通过各种海淘,他确实淘到不少宝贝,他将每一件打磨得光彩熠熠。Kindle上的《毛姆短篇小说精选集》共有23个宝贝,不打折,不包邮,不包退换,好评率如潮。

如果您对好评率表示怀疑,那么可以听听马尔克斯的评价: 毛姆写出了非常优秀的短篇小说,或许是我所了解的最优秀的,富有自己特色而高雅的短篇小说,这些小说不带任何喧嚣。要写短篇小说,它们就是楷模。

说它是毛姆的成长,是因为这部小说带有自传性质,而且小说主角处于少年和青年阶段,它被人归类为成长小说,如同狄更斯的《大卫科波菲尔》也曾被视为此类。《人性的枷锁》被列入亚马逊推荐一生必读的一百本书之列,由此也可见这本书具有予人启迪的意义。

说它是毛姆的长成, 是因为这部小说成就毛姆伟大小说家地位的基石。虽然此前,毛姆在戏剧创作上已经取得一定的声誉,也出版过其他两部小说,但是还不能称他伟大作家,《人性的枷锁》算是他作为小说家真正的成名之作。

毛姆在《作家日记》中还这样写道:舆论大多把《人性的枷锁》算作我最成功的作品,它的销售额说明依然有很多人读它,而它是三十年前出版的。

100多年过去了,依然有很多人在读它,我就是其中之一。这本书我读了两遍,在我个人心中的地位超过《月亮与六便士》,至少它离我不像月亮那么远。

带有自传性质的小说,在情感上总是深厚一些,还有包括很多看似琐碎的,但却实真实的生活片段,宵小却耐人寻味,甚至让人感动。举一例:年轻的母亲刚死,小菲利普抱起母亲的衣服,把头埋在里面,寻尝母亲的味道。胜过无数眼泪的表达。

我认为菲利普身上的枷锁主要有宗教信仰的枷锁、爱情的枷锁、人生意义的枷锁。

收养他的伯父是牧师,打算把菲利普培养成他的接班人,伯母也是虔诚的教徒。菲利普上的中学是教会学校,校长曾特别器重他,想培养他成为牧师。在这样的教育背景下,宗教的枷锁自幼就牢牢地绑缚在菲利普身上,可他最后挣脱宗教的枷锁,获得思想上的自由,曾经深深的罪恶感灰飞烟灭,他获得了从来没有过的轻松感。

在宗教占据统治地位的18世纪和19世纪初的欧洲,一个牧师家庭成长的年青人想要摆脱宗教的束缚,不只是精神上的勇气,还需要思想上的智慧,这并不容易。很多伟大的作家,尽管心中存有疑问,但是终究不敢背叛上帝。

菲利普对米尔德里德的爱情,可以说是一种虐恋,既轻视又狂恋,既清醒又迷醉。在一次次遭受痛苦的折磨中,菲利普到底获得什么样的感官刺激,才让他不肯放手。倘若米尔德里德不是那么极端,很难相信菲利普最后能从这段感情中解脱。这个枷锁的解脱,他是被动的。

这是耐人寻味和可以反复思考的,也可以给身陷苦恋中的人一些借鉴。我认为凡是恋爱中饱尝痛苦难以解脱的人,其自身性格上必然存有一个大大的弱点。

人生意义的枷锁不像前面两种具体地加于其身,所以说其带来的精神的痛苦不确切,但是菲利普一直在思考这个问题,特别他把去西班牙旅行当作人生求索的一次涅槃,很长时间里他都坚定认为: 这些尚未体验过的经历会带来些什么他还没无从知晓,但他觉得一定能在其中获取力量、找到目标,从而向更遥远、更陌生的目的地前进,去迎接、去参悟这世上的种种神奇。

如同现在的我们很多人口中所的:生活不只眼前的苟且,还有诗和远方。菲利普就那样渴盼他的诗和远方,寻找他人生的意义。最后,他从一块破地毯上明白了人生的意义,他获得了一种观念 “生命没有意义” ,他看到 在这世上,最为珍贵的是寻常。

菲利普参悟了这些,才使得他放弃了去远方的执念,欢喜满满地拥抱眼前的苟且,而这时他眼前的苟且成了鲜花怒放、美不胜收的乡间小舍。

菲利普对于人生意义的求索对于我们今天的年轻人仍然具有启示的意义。

曾几何时我们年轻人中,人人喊着要去看世界,个个喊着要去远方,仿佛我们所有人的幸福都在别处。可朴素的真理却是:终究一生,我们大部分时间都生活在同一个地方,我们该在脚下的地方找寻幸福,制造快乐。心中若没有诗意,去了远方看了世界又如何?

究竟是要仰着脖颈欣赏暗夜里顶着的明月,还是要低下头颅捡起道旁的一枚闪着寒光的六便士银币?菲利普放弃了绘画的艺术追求,转而去学医, 他这是在理想和现实之间做出了选择。

促使菲利普下定决心的是美术老师福瓦内对菲利普说的一番话: 如果你问我下一步应该怎么走,我会建议你咬咬牙,下定决心干点别的试试运气吧。听上去也许艰难,但我告诉你吧,我愿意拿世上所有的东西去换取一个机会, 一个能让我回到你这么大的年纪,遇到一个能给我这样建议的人,并且乖乖地按着他的建议来的机会。

这句话时至今日对于我们依然振聋发聩。好不容易发现了自己的平庸,但却是为时已晚,这才是最残忍的事啊!

我们都不吝给人喊加油,却很难有勇气给人泼冷水,这缘于我们的爱得不够真诚,或者我们的头脑缺少智慧。

我们追逐热点、逡巡头条、觊觎首页,喜欢被点赞,喜欢被喜欢。可我们之中有多少人,怀着叶公好龙般的喜爱,付出浅尝则止的努力,胸无穷经通典的本领,却心怀一夜暴红的念头?

将《人性的枷锁》和《月亮与六便士》做些对照特别有意思。

《人性的枷锁》讲的是年轻人怎么离家到社会上经历成长,从追求艺术到放弃 ,从渴望远方到找到心中的乡间小舍,从追求伟大到珍惜寻常。

《月亮与六便士》则讲家境丰裕的中产阶级大叔,忽然一天,觉得一刻都不能苟且了,必须要寻找诗和远方,否则活不成了。他抛妻舍子,背井离乡,不惜众叛亲离,甘愿食不果腹,忍受孤独。他过着犀利哥的生活,怀着夸父追日的执念,不成魔不成活,最后完成神作人也没活了,不过对他来说活不活都无所谓了。

书名中有月亮,可我在阅读这本书总是感觉到太阳的灼热。即便斯特里克兰被饿得奄奄一息的时候,你仍能感觉他心中的火焰依旧高炽。毛姆的本领体现在,把这种小火苗保持得非但生生不息,还愈发高涨,最后一把熊熊大火,让主角在烈火中完成他用生命对艺术的祭奠。

我被这种炽热融化,为之感动、惭愧。但是,当心中烈焰冷却后,我在怀疑人生之前,先开始怀疑自己,我能多大程度学习斯特里克兰,与之为伍?

月亮高高在上,没有它我们也能活,但是毫无疑问少了美丽,甚至是最美的东西。因为高远,所以很多人从没有想过要去拥抱它,但是也有人不放弃,最后登上了月亮。这种敢为别人所不能为之事,才是一种伟大的精神,而这部作品就向我们展示了这种伟大的精神,这部作品也因此被称之伟大作品。

毛姆自己一辈子都对宗教、玄学、哲学都抱有研究的兴趣,他想找到证明或让他信服上帝存在的理由,但是终究他没能找到。

《刀锋》这部作品带有玄学的意味,主人公拉里就是去印度找到了似乎参悟人生要义的神祇。说实话,我没有看明白拉里所持的宗教观念。

对此毛姆自己也似乎未能尽然阐释清楚,或许他自己也抱有疑问。因此他才说 一把刀的锋刃不容易越过,因此智者说得救之道是困难的。

我们可以从更宽泛的层面上去理解,就会容易一些。拉里为了探寻人生奥义,他读书研究、去看世界,为之舍弃爱情、成为行游之人。他为此放弃现实可以预见的幸福,就是为了找那把解读生命的钥匙。

拉里的行为让常人难以理解,但是他身上呈现出的宁静通达却有着非凡的魅力,你不肯定他找到了那把钥匙,但是你他的确拥有某种令人神迷的东西。

与拉里截然相反的是艾略特,他的一生至死不渝的追求就是要活在上流社会的餐桌上,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他还为一次不受邀请的宴会耿耿于怀。

小说中其他人物角色各有人生选择,各得其所,各归其命。女主角伊莎贝拉看似现实中的赢家,但是她的内心有着巨大的空洞,这是她一生无法填满的。

出世入世哪种人生更幸福,无有定论,冷暖各知,人生貌似选择多多,可回头一看几乎都是一条道跑到黑。

有人说毛姆轻视女人,或对于婚姻抱有敌意,因为他的性取向所致。我在上述两部有关婚姻的作品中并没有看到支撑这种评价的言论,至少《寻欢作乐》中他对罗西是欣赏和推崇的。

《寻欢作乐》提供了一种有争议的价值观,在世俗眼里,罗西婚内出轨,是感情不专、生性风流的女人。可在毛姆的眼里,却是截然相反的,她是一个勇敢追求爱情的女人,她个性的美胜过她的美貌。

罗西寻欢作乐,追求真爱,很长时间她是带着面纱的,直到小说离开故土,去国外,她的面纱才算揭去。

有人说罗西的原型是毛姆曾求婚被拒的苏·琼斯。有兴趣的读者,可以通过这本小说了解毛姆一直不能释怀的唯一女人是什么样的, 还有毛姆持什么样的三观。

此外,毛姆似乎有借助男主作家德里菲尔德这个角色,对文艺圈进行嘲讽的意图。毛姆被冠以毒舌的称号,通过此书也可以看出少许,不过这本小说中充其量是嘲讽。这也为该书提供了噱头。

《面纱》是毛姆游历中国后写的作品,其中风景描述带着中国风。最为称道的是他将景物触发人物内心的波澜写得富有哲思,意蕴悠长。小说中还引用了道德经,由此可见毛姆的学识。或许让中国读者稍感遗憾的是,在他眼里塌鼻子的中国人,似乎有些丑。

《寻欢作乐》主要呈现一些价值观,那么《面纱》则着重在女主内心描述上,大量的内心戏描写尽显功力。类似以女人为主要叙说对象的小说,在毛姆作品中并不多见。

跟女主的内心描述相反的是,对于男主几乎没有心理描写,因为小说是以女主为视角的。可男主的一番话可以宣示他的情感,一开始就带有苦情。

“我对你不抱什么幻想,我知道你愚蠢、轻浮、没有头脑,但是我爱你。我知道你的目标和理想既庸俗又普通,但是我爱你,我知道你是二流货色,但是我爱你。”

凯蒂确实愚蠢、轻浮、没有头脑。但她历经痛苦后,得到了拯救。现实生活中,凯蒂这样的女人也是比比皆是,却无药可救。

通过《人性的枷锁》主人公菲利普就可以了解,毛姆从小就爱上读书,这个习惯一直伴随着他。他读书多,多到令人发指的程度,真正称得上穷经通典。

《毛姆读书随笔》中的文章比较简短,大略谈到他所读过的文学作品,谈了英国、俄国、美国文学,列出了一些值得一看的书单。书的结尾写到: 那些不读书的人,无所可思,无所可言。

所以,可见读书是一个伟大段子的必备基本功。

《巨匠与杰作》这本书谈了十部他认为最伟大的作品,不光评点了作品,书中还饶有兴趣地八卦了福楼拜、司汤达、狄更斯、托尔斯泰、陀思妥耶夫斯基等一些秘闻,让这本书成为文学圈最八卦的书。

抛开书中关于大神的个人段子,这本书同其讨论的经典一样成为了经典,是文学评论的典范之作,对于读者而言实在是一部独一无二的文学指南。

卡尔维诺的《为什么读经典》也是一部文学指南,也获得较高声誉。不过我认为,《巨匠与杰作》跟它相比,要有趣的多,也更容易读懂。

毛姆有着非常高的文学品位,但他在评点作品时不拿腔拿调,而是用极为平实的语言来解读作品,使得这部评论读起来有小说般的快感。

从十八岁开始就养成岁开始记录各种创作素材的习惯,七十五岁时,毛姆打开了他的写作素材仓库,整理出版了《作家笔记》,向世人展示他创作的秘密。

最大的秘密是,这个伟大的段子手曾付出过巨大的努力。

陀思妥耶夫斯基是个什么样的司机

狄更斯为何拥粉无数?

关于毛姆的《寻欢作乐》

1罗西到底是怎样一个人?

2“我”对罗西有着怎样的感情和看法?

3作者对罗西有着怎样的感情和看法?

4作者同罗西的人物原型之间究竟发生过什么?

5巴顿特拉夫德太太为什么要尽全力帮助一些有潜力的年轻作家,尤其是德利菲尔德?对她能有什么好处呢?

6本书英文原名叫作《Cakes and Ale》,为什么呢?中国作家又为什么把它翻译为《寻欢作乐》?

7德利菲尔德很少有正面描写,多是从其他主人公口中描述的他的其人,那么他到底是怎样一个人?

8怎样看待德利菲尔德的实际成就和别人对他的加封?

9“我”对德利菲尔德有怎样的感情和看法?

10作者对德利菲尔德有怎样的感情和看法?

11作品为什么会以那样的结尾而收场?我感觉还没写完啊

12作者到底想通过本书表达什么呢?

13罗西为什么爱乔治勋爵?他真的如她所说是一个十全十美的人吗?我没看出来

14作品中“我”是什么样的人?

15“我”据说就是作者本人的原型,那么作者是怎样的人?他和作品中的“我”有哪些共同之处?

16请提供一些作品出版后英国报纸的评价,尤其是对作品中人物原型的猜测

读毛姆的第一部作品是《刀锋》,当时我水平太凹,通篇看下来只记得一句话“那些死人是多么的死啊!”而且完全不能了解那深刻的含义。另外就是精装封面上的一张毛姆画像,记得他好像穿件深蓝色浴袍,两手抱在胸前,满脸的不服不忿。

第二次读《刀锋》我被征服了,不光是他的作品他的人物,还有他自己。他就是这样一个人:毫不修饰,实事求是得令虚伪的人发冷,不做作,一段简单的描述就让你从上百个作家里立刻把他认出来。时隔多年,他的拉里、艾略特叔叔、伊莎贝尔……好象还是会对我生活中发生的琐事做出他们独特判断似的。

2

我一直想再读他书,首选是《月亮与六便士》,因为我对高更很感兴趣,并且欣赏他的画。因为我懒,不肯四处去找。在网上定购时《月亮》又缺货,结果再读他的书就是这本《寻欢作乐》。

这书的封面很漂亮,淡淡的豆青色底子上一幅马蒂斯风格钢笔速写,画上是个慵懒的裸着上身的美女。书的厚度正好,每一页摸起来都肉嘟嘟的,重量却很轻。在一同寄来的七八本书里我一眼就看上了她,自然先给予宠幸的荣耀。

开篇就是他对阿尔罗伊·基尔(原形休·沃尔波尔)的戏谬。还不忘把自己做过厨子的女房东也捎上(这个喜欢摆贵妇派头的女人非常喜欢罗伊的书)。

我们看到的罗伊是那时侯英国的世俗文人的成功代表:他故做风雅,有奶就是娘,一切作为都以实实在在的利益为判断标准。可同时毛姆也肯定他的优点,善良;有气派:非常会点菜;只要他愿意就可以使你如沐春风。

这一点我非常佩服毛姆,他总是这样:好就是好,不好就是不好,真正的对事不对人。

然后罗伊又引出了德里菲尔德第二任太太—艾米,这是个十分令人讨厌的角色。连毛姆都只能说出她一个优点:是个称职的好主妇。这女人为了取得更多的东西,尽心尽力地让一无是处的老德里菲尔德活到很大年纪,又在他死后继续榨取他的剩余价值。而现在她又要出版他的传记,把自己的作用和位置永标史册。

最能帮他达成心愿的自然是随和的罗伊。可他们碰到一个大麻烦:他们都不了解爱德华·德里菲尔德的前半生。而他最重要的作品都写自那段时间,所以他们非常需要“我”—阿申登(“我”在那段时间跟他过从甚密)。

为此,罗伊请“我”吃丰盛的午饭,(但因为觉得级别不够而没请喝鸡尾酒。)艾米写信来邀“我”去她舒适的别墅小住。

这一切让“我”禁不住回想起自己跟爱德华和罗西一起渡过的那段时光。由此,毛姆笔锋一转,用略带忧伤的笔调写起了自己少年时代的生活。那描写很有感染力,我仿佛看见一个忧郁羞赧的少年怀着有点自以为是的心理又带着思考的神情默默穿过有钟楼的英国小镇青灰色的街道。

罗西的出现灿若星辰。她的亲切自然像阵夹着花香的清风吹进了少年的心扉,给他暗淡的青春抹上了一层柔和的水彩。毛姆写得很轻松,时而跳回现实写写罗伊和艾米,他忍不住要时刻嘲笑他们一下,因为他们真的很好笑。我看到他们一起骑自行车,一起在温暖的屋子里打牌,唱滑稽戏剧;看到罗西和德里菲尔德一起去火车站送“我”上学时温暖的情景。

我以为故事将这样叙述下去,可毛姆却来了个突然袭击。他把自己鲜活的充满力量的心掏了出来,双手捧着举到了我面前。我吓了一跳,并且被彻底地感动了。

我想看过这本书的人,谁也不会忘记阿申登和罗西的第一次幽会。当他写到“我”因为极度复杂的心情无声地哭起来,美丽的罗西把他抱在怀里并同他一起哭的时候,我的心都被攥出血来了。不知道毛姆写到这里时有没有哭。

我在那颗捧到我面前的心上,我看到了这个喜欢摆一张酷脸的男人的灵魂,那实际上是属于孩子的柔软的灵魂。

之后是自然而然的流水般的故事。我们看到失去生命和话语权的人任人编写,面目全非。而且是以崇高的名义。毛姆忍不住说了几句实话,却招来了嘲讽。罗伊说他可以去写诗了。我要在这里整段的抄写她对罗西的评价:

“她就好像林中空地上的一个池塘,既清澈又深邃,跳到里面去会觉得很畅快,即使一个流浪汉、一个吉普塞人和一个猎场看守人在你之前曾跳进去浸泡,这一池清水仍然会同样地清凉,同样的晶莹清澈。”

说实在的,比哈代给苔丝的评价还高。

小说的最后他让70岁的罗西依然快乐的活着,而且除了换了假牙头发白了身材发胖之外什么都没变,依然可爱。虽然他总以嘲讽的姿态出现,也从不轻易流露他的温情,可他却是杜拉斯笔下的中国情人,就差说出:“我更爱你刻满岁月沧桑的脸”了。

3

评论家们说这是毛姆最好的长篇,我看得还太少,不敢说什么。毛姆说这是他自己最喜欢的作品,却能使我们更清楚的看到他的个性。

书名《寻欢作乐》(Coked and Ale)取自莎士比亚《第十二夜》第二幕第三场托比的一句台词:“你以为自己道德高尚,人家就不能寻欢作乐了吗?”这个也是毛姆本身的写照,他一生相对来说过着中规中矩的生活(还被英女王授予了骑士称号),可他却只喜欢超凡脱俗甚至有点疯的人(高更、拉里、罗西)。同时他又是那么坚决,不肯妥协,哪怕是在小事上。我总觉得他像是被囚禁在绅士的牢狱里的亨利·米勒。

另外,他一直说自己是二流(非常中立不带贬义的)作家中比较出色的,这是个准确的定位。这对一个写作者来说是非常难得的。

4

豆瓣上有个小组叫”我的毛姆叔叔”这个名字太让我喜欢了,它确切地表达我对他的感情。我也想这样叫他:我的—毛姆叔叔。

有一段公案,似乎经常被人们提起:英国著名小说家伊夫林·沃认为用第一人称单数来写小说是可鄙的。在小说写作方面,有很多方法技术是被认为讨巧的,作家一旦掌握了它们就像拥有了通往罗马的大道。然而这大道并非只有作家本人可以行走,那些以风格独树一帜的作家大多拥有一种非专有的“讨巧”方法。人们可以“模仿”博尔赫斯,“模仿”马尔克斯。对有些人来说,稍可安慰的事情是,这些模仿者们在托尔斯泰面前是只能唉声叹气的。上面两个词语之所以打上引号,只是想说明万事无绝对,文艺批评有时候也太专断了。有时候,能模仿并不是坏事,它往往是一种资格证。

目前我没有看到任何资料证明伊夫林·沃这段话是直指毛姆,但是当小说《寻欢作乐》的叙述者阿申顿与女主人公露西第一次偷情时,毛姆突然笔锋一转,谈起了这个问题:“有时候,小说家觉得自己像上帝,他想告诉你关于他的作品中人物的种种方面,可有时候他又不觉得自己是上帝了,这时他就不对你讲关于他的人物的所有应当知道的事情,而是他自己所懂得的那一点;随着年龄增长,我们越来越觉得自己不像上帝,我一点都不奇怪为什么小说家们年纪越大越不不愿写超出他们个人生活经验范围的事情,针对这一有限的目的,用第一人称单数来写就成了一个极为有用的方法。”

这样就引出了毛姆一个很著名的理论,有原型却非原型。在写作之前,某个原型触动了作家的心弦,只不过当作家一下笔,白马变成了灰马,又变成了赭马,最后出来的成品可能就是一匹新品种的暗红马了。所以,人们可以在毛姆的小说中发现高更、维特根斯坦、哈代、休·沃波尔的影子,但是作者却可以推脱得干干净净,只剩下好事者们为自己发现一条文坛小八卦而洋洋得意,或许,毛姆先生正在天堂中笑到掉了帽子。要知道,后来成为伊夫林·沃最著名的小说《旧地重游》正是由第一人称写成的。

《寻欢作乐》是一本谑近乎虐的小说,没有一个人像钱锺书《围城》中唐**那样的单属于作者偏爱的角色,连叙述者“我”都要现身说法,偏离小说的轨道——顺便说一句,毛姆是马原先生最喜欢的作家之一——硬生生把自己鞭笞一番,拖到傻瓜王国中去,遑论其他毛姆先生身上的猴毛呢?或许只有“*荡的”女主人公露西是那赤裸的天使。

小说开篇对著名作家罗伊先生的刻画真可以称得上经典之作,我深信,一个作家写了这样一章之后,起码可以医治半个月的忧郁症。无怪乎认为自己就是那匹白马的休·沃波尔妄想着不让小说出版。在既成事实面前,以敦厚著称的休·沃波尔竟也想小小报复一下毛姆先生,以彼之道,还施彼身。毛姆的传记作者之一特德·摩根(看完《寻欢作乐》,读者们可以想象做毛姆的传记作者是多么不容易啊!)记载了休·沃波尔《尼古拉斯船长:一个现代喜剧》中一个名叫萨姆塞特·鲍尔的作家就是以毛姆为原型的,小说中,由于鲍尔的作品不真实,触怒了一些年轻作家。尽管如此,休·沃波尔还是这样写道:“……他懂得是什么东西让人害怕——不像你们这些年轻的英雄们,明明知道火是假的,还要爬上山去看。鲍尔知道火是真。他一度被火烧伤过。”似乎是一句小小的恭维话,他的厚道就更像了小说中的罗伊先生。

这本出版于1930年的小说似乎可以作为一个标志,在它的笼罩之下我们可以看到衣修午德的《萨莉·鲍尔斯》(1937年),卡波蒂的《在蒂凡尼进早餐》(1953年),这些小说无一例外,全部是由第一人称写的,都是一个奇怪的女性为主角的。露西、萨莉·鲍尔斯、霍莉·戈莱特莉,她们都是姐妹。毛姆的女性们被认为“让人不愉快的”,但是却是能一下子抓住人的眼球,相比之下,即使有哈代作为影子的德里费尔德就被认为缺乏个性。除了《寻欢作乐》中的露西,《剧院风情》的朱利娅只是换了一身行头而已。

衣修午德形容她们是蝴蝶:“每一片飞渡的雷云,如果前面有一只蝴蝶飞舞,肯定会更显得咄咄逼人。”,这个意象着实惊人!毛姆说:“我属于一个妇女处于过渡阶段的时代……这个时代的妇女一般地……既无母亲的优点,也无她女儿的优点,她是一个解放的奴隶,可是不了解自由的条件。”因此,即使在雷云密布之时,也会肆无忌惮地飞吧。细心的读者还会发现这三位作者还有一个共通的特点,不过那是属于纯八卦的范畴了。

毛姆曾经说,《人性的枷锁》是他最好的作品,《寻欢作乐》则是他最喜欢的作品,《人性的枷锁》看完校样,他就再也没有去读它,但是却时时摩挲《寻欢作乐》。一个人对什么东西最珍惜呢?毛姆大概会认为是那些不是真的,不属于自己的,和怎么抓也抓不住的。《寻欢作乐》中并没有什么欢乐,小说结尾是露西在回忆唯一的孩子死去的那一夜,自己出去找乐子中结束的。一个作家,刚出来的时候觉得自己是上帝,可以掌控一切,然而看透了风景之后,却发现并非如此。此书的另一个译名《啼笑皆非》倒是可以很贴切地形容这样一种结局。

罗西,这个不守贞节、缺乏“道德”而又纯洁无暇的女人,我不知道世界上有没有这样的人,也许毛姆真的太美化她了?但在小说中,她完全成立,那么美,那么令人向往——

“她如同黎明一样纯洁。”

“她把自己的身体交给别人,好似太阳发出热量,鲜花发出芳香一样的自然。”

“她就好象林中空地上的一个池塘,既清澈又深邃,跳到里面去会觉得很畅快,即使一个流浪汉、一个吉卜赛人和一个猎场看守在你之前曾跳进去浸泡,这一池清水仍然会同样的清凉,同样的晶莹澄澈。”

在这本小说中,道德评判恰恰变成了最不道德的行为。

如今,在两性关系上,道德评判已成为过去时,出轨不再是令人羞耻的,它是可以理解,甚至令人同情的。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有资格成为露西,不,我们没有那么自由和纯洁,我们也没有露西的幸运——她的身后,始终有她的丈夫、作家德里费尔德深邃而宽厚的目光。

2,3

毛姆在写罗西的时候,基本上是写意的,对她只有一两段的外貌描写,一两段比较细致的情节与动作,然后呢,就是作者难以抑制心中的爱意,一个尽地向读者宣扬:她是一个多么好的女人啊!实在来说,这种写法是容易显得傻乎乎的,但是因为毛姆在写起别人时那样蔫坏,全然不是个傻乎乎的好人,只是因为对这个女人,实在是心之所往,动了真情,才这样“直抒胸怀”,让人也陪着感动起来。

毛姆是这样写罗西的:金色的头发,淡**的皮肤,但是“她给你的印象却不是金**的,而是银白色的”,“不像太阳而像月亮那样淡淡地闪着光,如果要把她比作太阳的话,那她也是破晓时分茫茫白雾中的太阳。”在一夕欢娱之后,有一段清晨的罗西站在镜前的描写——这段话实则是男人的目光:“这是一个天生为了欢爱绸缪而生的躯体。这时候,在那片正奋力与越来越强的日光争斗的烛光映照下,她的全身现出一片银光闪闪的金色,只有两个坚实乳头是淡红色的。”

这个女人,甜蜜的,少言的,鲜艳的,坦白的,兼有妇人与孩童之美的,纯洁的,大度的,与身边的众多男人共度身体之愉的,罗西,她,到底是谁?

我几乎舍不得八卦她。而毛姆只有在序的最后一句话中,才说出自己最喜欢这本书的原因:“因为那个脸上挂着明媚可爱的微笑的女人为我再次生活在这本书的字里行间,她就是罗西·德里菲尔德的原型。”

他在Cakes and Ale现代丛书版的序言中写到:“我年轻时,曾经与之过从甚密的年轻女子,即我在书中称之为露西的,确实有着一些严重的、使人气愤的缺点,但她无比美丽而又十分坦率。我们之间的这种关系虽已如此中断,但她却始终萦绕在我的脑际,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我知道到头来有一天我会把她写进小说里去的。”她是毛姆惟一真心爱过的人。虽然毛姆终生把这个秘密深埋在心底,但是他的好友,英国皇家艺术学会会长杰拉尔德·凯利透露出了露西的原型,她就是剧作家亨利·阿瑟的女儿苏·琼斯。凯利曾经为苏画过不少像,其中之一就是毛姆在Cakes and Ale中详细描述的那一幅。

1906年毛姆在一次宴会上对苏一见倾心。他们之间长达8年之久的爱情由于苏拒绝了毛姆的求婚而告终。尽管十多年过去了,毛姆却对她仍然不能忘怀。他终于在Cakes and Ale中把这位让他魂牵梦绕的女性写进了小说。毛姆长于谋篇布局,却不擅长刻画人物。他高超的叙述技巧一直为人所称道,但是他笔下的人物形象通常比较单薄。在这里,露西又是一个例外。如果毛姆对她没有刻骨铭心的爱恋,那么英国文学的人物长廊上就不会出现这样一个著名的女性形象。

在作品中,尽管阿申登为露西的不辞而别感到气愤痛心,可是当罗伊问她是一个怎样的女人时,他微笑着说她漂亮,讨人喜欢。这可不是一个一般的印象。那么露西到底是一个怎样的女性呢?露西在嫁给德里费尔德之前在酒吧当招待员。她第一次正面亮相是在学骑车那一幕。当时阿申登在路边休息,一个骑自行车的女人摔倒在他身旁。她向他道歉,说自己正在学骑车,所以一看见人就慌张。面对着露西天真灿烂的笑容,阿申登感到心慌意乱。后来德里费尔德教阿申登骑车,露西站在远处为他鼓劲:“加油!加油!肯定胜利!”阿申登在她的感染下乐得呵呵地笑个不停。她的坦率、真诚和热情立刻就赢得了人们的好感。后来的她一直保持着这些优点。随着情节的发展,露西的形象愈来愈深入人心。

虽然有关露西的闲言碎语不断,但是有判断力的读者明白那些人是在恶意中伤她。埃米拿出当年德里费尔德和露西的结婚照片,嘲笑新娘粗俗。而阿申登惟有在心底叹息,因为他知道露西那时有多么美丽。把德里费尔德从一个普通作家提携为当时最伟大作家的巴顿·特拉福德夫人认为露西没有什么文化教养,轻佻放荡,是德里费尔德前进道路上的障碍。罗伊却非常清楚德里费尔德的所有伟大作品都是和露西一起生活时写的。露西离开他后,他的作品再也没有了活力,没有从前旺盛的生命气息。

阿申登从小就结识了露西,他从来没有见过她发脾气,她不拒绝别人的要求,心地善良。如果一定要说她有缺点,那就是多情了一些。但是掩卷沉思的时候,没有人会因为露西的不忠实而厌恶她。她和一般水性扬花的女人有什么不同呢?露西在认识德里费尔德之前早就与乔治相识。她觉得乔治是她真正喜欢的人。后来她之所以结婚是因为她怀上了德里费尔德的孩子。小女孩在六岁时患脑膜炎夭折了。如果她还活着,露西就应该不会私奔。当然露西还和其他的人发生过关系,但是她不是为了钱财名利,而仅仅是出于爱。露西和丈夫的许多朋友同时保持恋爱关系,引得人们议论纷纷。旁人眼中的露西不自重自爱,阿申登却认为他们没有真正了解她。在作品中,他为露西辩解:“她不是一个卖弄风骚以挑逗男人的女人。她无非太重感情了一点……这不是缺点,也不是*荡,这是她的天性。就像太阳发出热,花朵发出芬芳……这无损于她的人格,她仍旧是诚挚、完美、朴实自然。她就像林间空地上一潭明净、深邃的泉水,投身到这潭水中去,你会感到愉快,它不会因为在你之前曾有一个流浪汉,一个吉普赛人或猎场看守人投身进去而有失它的清凉,有失它的澄净透明。”露西不同于一般的女子,她从未想过利用婚姻来赢得物质享受和地位声望。她总想使别人快乐,却不求回报,更不会束缚对方。毛姆赞赏露西发自内心、不出于某种目的的爱。露西不仅没有通常女性身上存在的缺点,反而有着毛姆欣赏的特点:真诚坦率和不畏世俗。人们可能会指责毛姆冷漠无情,但决不会说他不诚实。毛姆得罪了不少文艺界人士,就是因为他直言不讳,不屑于虚伪做作。毛姆的创作态度也充分说明了这一点。他的许多作品都是取材于现实生活。为了收集素材,毛姆的足迹遍及世界各地。他教导同是作家的侄儿罗宾·毛姆要谨防虚伪之言,诚实是写作的基本要求。露西敢爱敢做,不随流入俗。这又与毛姆一贯坚持的原则一致。毛姆痛恨传统思想观念对个人的约束,在其作品中多次写到了“枷锁”这个主题。勇于追求真正自我的露西与特立独行的毛姆不谋而合。

6

Cakes and Ale这个标题来自莎士比亚的剧作《第十二夜》。在该剧第二幕第三场有这样一句话:Dost thouthink,because thou art virtuous,there shall be no more cakes and ale?(你难道认为你道德高尚就不能再寻欢作乐吗?)在上海译文出版社出版的陆谷孙主编的英汉大词典中,Cakes and ale的意思是“欢乐、物质享受、吃喝玩乐”。李珏在书的前言中谈到了把Cakes and Ale译为啼笑皆非的理由。他认为毛姆在这部小说中描写了一些才华出众的人靠社交、长寿等方式成名的现象,勾勒了一幅虚伪可笑的英国文坛的漫画。读者读完此书后最强烈的感受就是啼笑皆非。因此他摒弃了直译的方法,而是根据内容把标题意译为啼笑皆非 Cakes and Ale这个大标题之下还有一个副标题:The Skeleton in the Cupboard,意思是不可外扬的家丑、隐情。在这里毛姆使用了一个似是而非的隽语。从字面上看,露西作为一个有夫之妇还与其他人有私情,这是一桩丑闻。毛姆虽然没有在文中鲜明地表达自己的看法,但是从他多次为露西的辩护中不难看出他的态度。副标题是对大标题的补充说明,“家丑、隐情”和“寻欢作乐”的衔接是自然的。但是如果和“啼笑皆非”排列在一起就不那么和谐。只是不知出于什么原因,李珏和章含之的两个译本都没有把副标题译出来。

根据Cakes and Ale的主要内容、人物形象、创作特色及副标题,我们可以推断出毛姆通过这部作品抒发了他对苏的深情。因此应当说,“寻欢作乐”比“啼笑皆非”更好地表达了作者的创作意图。

你以为你道德高尚,人家就不能寻欢作乐了吗?

在世俗的生活中,我们都在寻找着人生的意义,我们都以做个好人为自己的追求目标,毕竟这世上多一个好人,就会少一个坏人,但还有一部分不算好,也不算坏,他们按照自己的生活方式来寻欢作乐。

罗西到底哪里好罗西到底哪里美她不仅有些粗俗,行为也不检点,在婚前做酒店的女招待的时候,就被人们议论纷纷,“没有一个到酒吧喝酒的客人,罗西不跟他们调情的,不管他们是谁。她不能跟任何一个人长久,总是一个男人接着一个男人。”那时的罗西已经和乔治坎普好上了。婚后又几乎与丈夫的每一位朋友都上过床,当自己的亲生女儿在六岁时因病去世的时候,还跑去与情人幽会,一夜不归。最后和已有妻室的乔治勋爵私奔。

这样的一位女子在现实生活中肯定是遭人唾弃的,可是在毛姆的笔下,她是美的化身。

罗西的美和她的爱一样,像阳光,洒在每一个人身上只是再自然不过的事。作者并不相关的一句话也许可以解释:

“我早就发现在我最严肃的时候,人们却总要发笑。实际上,等我过了一段时间重读自己当初用真诚的感情所写的那些段落时,我也忍不住想要笑我自己。这一定是因为真诚的感悟本身有着某种荒唐可笑的地方,不过我也想不出为什么会如此,莫非因为人本来只是一个无足轻重的行星上的短暂居民,因为对于永恒的心灵而言,一个人一生的痛苦和奋斗只不过是个笑话而已。”

认真会输,寻欢作乐倒赢了。

小说以第一人称叙述,讲了一个精彩的故事。过去与现在,回忆与现实相互交织,齐头并进,步步为营,最后猛然地揭开真相。

从始自终,罗西一直喜欢的人只有乔治。考虑到他的地位和家庭婚姻,她不能让他贸然地离婚。罗西每周回肯德郡,就是同他见面上床。因此,当乔治破产后问她愿意一起走吗?她同意了。她的人生哲学就是,有机会就该尽情玩乐,不出100年,我们就全都死了,到那时候还有什么值得在意的呢?我们还是趁着现在尽情玩乐吧!也许这就是罗西迷人的地方,她真诚真实的面对自己,她不会为任何人改变她自己的人生态度。

在现实生活中毛姆一生的至爱,苏琼斯,长的漂亮,生性风流,毛姆向她求婚却被拒绝。求而不得,伤心痛苦,思念一个人最好的方式就是把她写出来 ,于是有了《寻欢作乐》这本书。毛姆喜欢苏琼斯,所以在这本书中,他把罗西塑造成一位女神。并且为她辩解道,当她喜欢一个人的时候,她很自然就会和他上床。她对此丝毫不会犹豫。这不是恶习,也不是*乱,这是她的天性。

弗洛姆在《爱的艺术》说,性爱的本性是排他的,不具有一般特性的爱。这句话放在罗西的身上既是事实,又是矛盾。她因为喜欢一个人而上床,却不能长久。

罗西开朗率真,她好像没有什么烦恼,潇洒的自由的,按照自己的步调在寻欢作乐。她待人亲切热情, 人们都渴望见到她,却在哪里都找不到她,她就是那么的任性妄为,肆意行事。就像三毛说的,爱哭的时候就哭,想笑的时候就笑,不去追求深刻,只求简单。

弗洛姆又说:“爱本质上应是一种意志行为,是用自己的生命完全承诺另一个生命的决心。”如此,罗西的天性是将性和爱分开,性是欲望,是罗西满足自己喜欢的欲望,她觉得这是一件快乐的事,也愿意把快乐带给别人,这丝毫无损于她的品格,她仍然那么真诚,纯朴,天真。是自然而然的事情。爱是一种恒久的关系,就像她爱乔治,乔治如绅士般地爱她一样。

毛姆真心爱过苏琼斯,以为能和她过上幸福的日子,即便不是传统意义上婚姻也行。就是只要苏琼斯仍旧以她的天性快活过日子就行,最重要的是两人的完全接纳、彼此尊重和相互慰藉,侧重于精神层面的结合。这种观念有些像萨特和波伏娃的开放式关系。互相爱着,但允许有婚外爱情的偶然发生。被拒绝的毛姆伤心失望,毛姆内心深处涌出的是温柔的尖酸刻薄,在小说中处处彰显。在他看来,爱情最重要的是爱,是两颗相互吸引的心,是照见彼此的真诚,而不是性,不是肉体的碰撞,也不是性别的区分。正如同纪伯伦所说的,爱不占有,也不被占有 ,因为对爱而言,爱已经足够。

活着的意义是什么?也许就是能够真实的面对那个本真的自我。循规蹈矩也罢,寻欢作乐也罢,听从自己内心的声音,真实的活一次,虽然有时候真实会遭到嘲笑,有时候的真诚会感到荒唐,但也许也只有如此才会不枉此生。

第一届 1930年 乌拉圭世界杯 阿根廷的斯塔比尔8球 乌拉圭冠军

第二届 1934年 意大利世界杯 意大利队的舒维奥、捷克斯洛伐克队的尼昂德利、法国队的科宁各攻入4球荣获本届杯赛的最佳射手 意大利冠军

第三届 1938年 法国世界杯 巴西的里奥尼达斯8球 意大利冠军

第四届 1950年 巴西世界杯 巴西的阿德米尔9球 乌拉圭冠军

第五届 1954年 瑞士世界杯 匈牙利的柯奇士11球 西德冠军

第六届 1958年 瑞典世界杯 法国的方丹13球 巴西冠军

第七届 1962年 智利世界杯 苏联的伊凡诺夫、南斯拉夫的叶尔科维奇、匈牙利阿尔贝特同进4球并列最佳射手 巴西冠军

第八届 1966年 英格兰世界杯 葡萄牙的尤西比奥9球 英格兰冠军

第九届 1970年 墨西哥世界杯 西德的穆勒10球 巴西冠军

第十届 1974年 西德世界杯 波兰队的格·拉托7球 西德冠军

第十一届 1978年 阿根廷世界杯 阿根廷的肯佩斯6球 阿根廷冠军

第十二届 1982年 西班牙世界杯 意大利的罗西6球 意大利冠军

第十三届 1986年 墨西哥世界杯 英格兰的莱茵克尔6球 阿干挺冠军

第十四届 1990年 意大利世界杯 意大利队的斯基拉奇6球 西德冠军

第十五届 1994年 美国世界杯 保加利亚的斯托伊切科夫与俄罗斯萨连科同坐射手榜头把交椅6球 巴西冠军

第十六届 1998年 法国世界杯 克罗地亚队的苏克6球 法国冠军

第十七届 2002年 韩日世界杯 罗纳尔多8球 巴西冠军

历届金球奖得主:

1982:罗西(意大利)

1986:马拉多纳(阿根廷)

1990:斯基拉奇(意大利)

1994:罗马里奥(巴西)

1998:罗纳尔多(巴西)

2002:卡恩(德国)

历届金靴奖得主:

1930:斯塔比尔(阿根廷)、8球;

1934:内耶德里(捷克斯洛伐克)、柯南(德国)、斯奇亚维奥(意大利)、4球;

1938:莱昂尼达斯(巴西)、8球;

1950:阿德米尔(巴西)、9球;

1954:科奇士(匈牙利)、11球;

1958:方丹(法国)、13球;

1962:阿尔伯特(匈牙利)、伊万诺夫(苏联)、杰尔科维奇(南斯拉夫)、桑切斯(智利)、瓦瓦(巴西)、加林查(巴西)、4球;

1966:尤西比奥(葡萄牙)、9球;

1970:穆勒(西德)、10球;

1974:拉托(波兰)、7球;

1978:肯佩斯(阿根廷)、6球;

1982:罗西(意大利)、6球;

1986:莱因克尔(英格兰)、6球;

1990:斯基拉奇(意大利)、6球;

1994:斯托伊奇科夫(保加利亚)、萨连科(俄罗斯)、6球;

1998:苏克(克罗地亚)、6球;

2002:罗纳尔多(巴西)、8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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