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概况
Emma (1816) by Jane Austen (1775 - 1817)
英国女作家简·奥斯汀较有影响的长篇小说《爱玛》创作于1815年,是奥斯汀作品中艺术上思想上最成熟的一部。小说主人公爱玛是个美丽聪明的地主**,喜欢与人作媒。她在无聊之中把邻近的一个孤女哈丽埃特置于自己的保护之下,主观臆想地安排她的恋爱。哈丽埃特很随和地一次又一次“爱”上了爱玛给她选择的“求婚者”。最后在爱玛的不负责的怂恿下,竟自以为“爱”上了本地最大的地主兼地方官奈特利先生,这时爱玛才猛然发现原来自己是爱奈特利先生的,最后两人都找到了与自己相匹配的伴侣。作者在小说中,已把爱情、婚姻与财产、社会地位联系起来。书中还穿插了美丽优雅的简费尔法克斯和爱玛家庭女教师泰勒**的继子,富家子弟弗兰克丘吉尔的婚恋故事。小说现实主义成分增多,戏剧成分减少,结构精微巧妙,喜剧气氛弥漫全书,趣味横生。
或许没有那部小说在喜剧效果方面,能使奥斯汀的《爱玛》像形见拙。这是一部匠心西独具的天才之作。作品风格毫不矫揉造作,然而却在叙述事件的同时,不是恰到好处地搔及读者心头的痒处。作者以她女性细致而敏感的睿智、毫不妥协的态度、自信的道德意识、无所顾忌的胆略,在作品中以浪漫的手法歌颂真、善、美,鞭勒假、恶,这无疑触动了同时代那些与作品人物不无类似之处的人们。
写作评价
《爱玛》中的两个重要男女主人公是爱玛和奈特利先生。他们两人在许多场合都以自己的方式帮助别人。爱玛为女子做媒的方式十分可笑,甚至还有些荒诞,它竭力为地位低下的女子寻找社会地位比较高的配偶,常常是她自己蒙在鼓里,结果与她的愿望恰恰相反,闹出许多始料所不及的笑话。我们或许可以认为,作者这样处理,正是希望引导读者嘲笑当时英国社会上那种普遍的恶习。奈特利先生则一另外的方式帮助别人,譬如在一次舞会上,他看见社会地位低下的哈利特受到轻蔑的冷遇是,自己挺身而出,维护她的自尊心,协助她度过难堪局面,对馅上欺下的恶劣行径进行打击;他重视哈利特与其地位相称的马丁之间的真情相爱,并给与恰当的协助,使他们有机会按照自己的愿望喜结良缘。作者始终将奈特利先生这一角色置于比较让读者崇拜的地位,无疑希望通过这一人物体现自己一定的社会理想。
写作特色
《爱玛》没有惊险骇人的情节,也没有耸人听闻的描述,但是从它娓娓道来、令人陶醉的叙述中,在他谜一般的情节中,在他对人物性格和心理的细致入微的刻画中,读者面前仿佛展开一幅优美而略带夸张的生动画卷。我们好像能看到故事中人物的形象和行为,能听到他们在各种背景下进行的交谈,能感觉到人物的喜悦和忧愁,当时英国社会的林林总总仿佛由读者亲身所经历。
作者风采
奥斯汀(1775-1817),19世纪英国最早发表现实主义小说的女作家。生于英国小乡镇史蒂文顿的一个牧师家庭,几乎从未接受过正规教育,但由于家庭文学空气熏陶而成为著名作家。其作品主要描绘她在狭小生活圈子里所熟悉的中产阶级的家庭生活,青年男女的恋爱婚姻及其心态,具有观察细致,人物刻画惟妙惟肖,评论尖刻等艺术特色。20岁左右开始创作,共发表6部小说:《理智与情感》、《傲慢与偏见》、《曼斯菲尔德花园》、《爱玛》、《诺桑觉寺》、《劝导》。奥斯汀最初创作是为了反对流行小说。后来又反映了18世纪末19世纪初当时未受资本主义工业革命浪潮冲击的英国乡村中产阶级的日常生活场景,扫除了当时小说创作的庸俗风气,在英国小说发展史上起到了承上启下的作用,同时奥斯汀又是公认的描写妇女意识的卓越作家。她的小说以《傲慢与偏见》和《爱玛》最受读者喜爱。
本书作者奥斯汀于1775年出生在英国汉普郡一个名叫斯蒂文森的村子里,父亲是一位乡村教师。她没有受过多少正规教育,却在父亲主持的家学中大量涉猎各种书籍,获益匪浅。 15岁时,她便开始写短剧、小品试笔,娱乐家人,21岁完成的小说已济身英国文坛最佳作品行列。
奥斯汀的小说均为爱情故事,但她本人却终身未婚。她于1817年辞世,时年不足42岁。
奥斯汀所写均为自己熟知的生活,大都是苏格兰乡村和邻近地区中产阶级的生活。她描写的生活圈子很小,但她的观察细致入微,构思睿智合理,任务刻画栩栩如生,呼之欲出。她的写作风格朴素无华;情节巧妙跌宕,耐人寻味。一百多年来各国读者对她的作品爱不释手。
书摘
她盯着这个字谜,沉思着,捕捉着其中的含义,重新阅读一遍,前后参看后理解得更加深刻一些,然后把那纸片递给哈里特,自己微笑着坐下来。哈里特却糊里糊涂望着那张纸苦思冥想。爱玛坐在那里想:“想的好,埃尔顿先生,想得真好。我读过比这还糟的字谜。是‘求婚’非常好的暗示。我给你打个高分。这正是你的感情。这等于是非常直截了当地说:‘史密斯**,请你允许我想你求婚。一眼猜出我的谜和我心中的意图吧。——愿那柔和的眼睛闪烁出赞成的光芒——哈里特,对极了。柔和,这个字眼用来描写她的眼睛真是太贴切了,所有定语中最恰如其分的就是这个字眼。——你的敏捷才思很快能猜出这个词,哼——哈里特的敏捷才思!这样到更好。一个男人这样描绘她准是深深爱上她了。啊!奈特利先生,我真希望你有幸了解这事;我看这准能让你相信。一辈子没认过错,这下你不得不承认你错了吧。这真是个了不起的字谜!而且切中目标。现在事情该跟快达到高潮了。”
她本来希望将思绪专向更深处,结果哈里特提了些迷惑不解的问题,她值得中断非常愉快的思索。
“伍德豪斯**,这是个什么字呀?到底是个什么字?我怎么也想不出。一点儿也猜不出。它可能是什么?伍德搞四**,你来试着猜猜吧。帮帮我。我从来没遇到过比这更难猜的谜。是‘王国’吗?不知这是哪位朋友写的——那个年轻女人又是谁!你觉得这是个好谜语吗?谜底是不是‘女人’?——女人,可爱的年轻女人独自统治——是海神尼普顿吗?——观察他吧,那是海洋的君王——要不就是个三叉戟?或者是美人鱼?或者是鲨鱼?啊,不!鲨鱼这个词只有一个音节。谜底准是藏的很深,要不他不会送来。啊!伍德豪斯**,你认为我们能猜得出来吗?”
“美人鱼和鲨鱼!胡扯!我亲爱的哈里特。你在想些什么呀?假如他送来个朋友编写的字谜,只有什么美人鱼和鲨鱼,那有什么用处?把纸条给我。听好了。(第一部第九章)
小说爱玛II
连载作者:森熏
所属类别:日韩
偶然的相遇带来了一份恋情,随时间流逝,两颗心的距离更接近。但是,在两人的面前所立的现实——叫做“阶级”的一面墙壁。 19世纪末的英国,以伦敦为舞台相遇的女佣与上流阶级的恋爱故事。于过着俭省生活的艾玛对照,威廉所置身的地方是多么华丽的舞台。即使两个人知道互相之间的感情是得不到允许的,却还是互相吸引,慢慢地积累起属于两个人的时间。 然后印度的王族哈奇姆、子爵家的三女爱蕾诺的登场也为艾玛和威廉之间的故事增添了不少色彩。 在这革新的时代中。不被传统所束缚,努力地对抗,越过这一困难的艾玛与威廉的恋爱故事开始了。 本片改编自森熏原作的漫画《Emma》(和著名的英国小说女性家简·奥斯丁笔下的名作《爱玛》没有任何关系,切记)。
其实剧情并没有想象中的那样俗套地注重于男女主角间的爱情,反倒以身边的一切来影响命运。并且作者在描绘维多利亚风格方面的功底值得一赞。
莫泊桑
(1850~1893)
作者简介:
19世纪后半期法国优秀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一生创作了6部长篇小说和356多篇中短篇小说,他的文学成就以短篇小说最为突出,被誉为“短篇小说之王”,对后世产生极大影响。
莫泊桑出身于一个没落贵族之家,母亲醉心文艺。他受老师、诗人路易·布那影响,开始多种体裁的文学习作,后在福楼拜亲自指导下练习写作,参加了以左拉为首的自然主义作家集团的活动。他以《羊脂球》
(1880)入选《梅塘晚会》短篇小说集,一跃登上法国文坛,其创作盛期是80年代。
10年间,他创作了6部长篇小说:《一生》(1883)、《俊友》(1885)、《温泉》(1886)、《皮埃尔和若望》(1887)、《像死一般坚强》(1889)、《我们的心》(1890)。这些作品揭露了第三共和国的黑暗内幕:内阁要员从金融巨头的利益出发,欺骗议会和民众,发动掠夺非洲殖民地摩洛哥的帝国主义战争;抨击了统治集团的腐朽、贪婪、尔虞我诈的荒*无耻。莫泊桑还创作了350多部中短篇小说,在揭露上层统治者及其毒化下的社会风气盼同时,对被侮辱被损害的小人物寄予深切同情。
短篇的主题大致可归纳为三个方面:第一是讽刺虚荣心和拜金主义,如《项链》、《我的叔叔于勒》;第二是描写劳动人民的悲惨遭遇,赞颂其正直、淳朴、宽厚的品格,如《归来》;第三是描写普法战争,反映法国人民爱国情绪,如《羊脂球》。
莫泊桑短篇小说布局结构的精巧。典型细节的选用、叙事抒情的手法以及行云流水般的自然文笔,都给后世作家提供了楷模。
http://wwwoklinknet/zjzj/foreign/french/05htm
《包法利夫人》 福楼拜
2004年07月19日14:15
作者介绍
福楼拜(1821-1880),是法国现实主义文学大师,法国19世纪小说史上三位巨人之一,福楼拜出生于一个医生世家,曾在巴黎攻读法律,因病辍学。福楼拜的出身对他的写作有巨大的影响:看惯了手术刀的他不相信宗教,崇拜真实——这在他的小说中都有充分的反映。他依靠丰裕的遗产过活,专心于文学创作,他终生过着独身生活。
内容简介
爱玛·卢欧是殷实的田庄主人卢欧老爹的独养女。她从小丧母,13岁时,父亲就为她选择了爬向上层社会的一种方式,把她送到虞徐村修道院读书,学习贵族子女的谈吐、仪态,接受贵族思想的教育。卢欧老爹把日后的希望都寄托在女儿身上。
起初,爱玛不但不嫌修道院的生活憋闷,反而喜欢和修女们在一起相处。日子一久,她就不满意修道院的生活了:她偷偷读了描写恋爱、婚姻、情男、情女等内容的作品后,心中激起了爱情的波澜。
她读到司各脱的历史小说时,更加崇拜古代贵妇人的生活,巴不得自己也住在一所古老的庄园,同那些腰身细长的女庄园主一样,整天在三叶形穹隆底下,胳膊肘支着石头,手托着下巴,遥望一位白羽骑士,跨着一匹黑马,从田野远处疾驰而来。与世隔绝的修道院生活,使爱玛不了解法国的资本主义社会现实,完全沉醉于中世纪的幻境之中,成为一个极力寻求刺激,追求爱情的少女。由于她后来不尊重修道院的共同生活,“好像修道院同她性情格格不入”,父亲只得接她离开了修道院。
乡村医生查理·包法利由父母做主,娶了一个寡妇——杜比克妇人,包法利以为结婚以后他就可以自由了,但结婚后包法利医生就像套上了枷锁,因为老新娘对他管束极严,甚至经常隔着墙偷听包法利大夫给女病人诊病,不过她尽可以放心,她的丈夫一向是个老实人。但是,第二年开春,老新娘病死了。
孤独的包法利医生依旧过着波澜不惊的生活。而一次偶然的出诊使他结识了卢欧老爹,并爱上了卢欧老爹的女儿爱玛。此时的爱玛已出落得很漂亮:她的头发黑亮亮的,她的脸蛋是玫瑰红的颜色,她的眼睛很美,睫毛很动人,朝你望来,毫无顾忌,有一种天真无邪的胆大的神情。不久,包法利医生向爱玛求婚了。这时卢欧老爹破产,只得把女儿嫁给不苛求嫁资的包法利大夫。
爱玛对新生活的热望和天真使得她总处于幻想当中。但是,嫁给包法利医生后,她的幻想成了泡影。包法利医生是个容貌一般,见解庸俗,谈吐平板,安分守已,激不起笑或梦想的人。他娶到爱玛后,心满意足,吃着葱烧牛肉,剥去干酷外皮,啃掉一只苹果,喝光他的水晶瓶,然后上床,身子一挺,打起鼾来了。
充满浪漫、迷恋幻想的爱玛大失所望,感受不到丈夫的欢娱、热和爱恋。她恨包法利医生这种稳如磐石的安定、这种心平气和的迟钝,极力要摆脱这种平庸的生活与令人窒息的社会环境,寻找梦想的幸福,来满足自己感情上的需要。
正当爱玛苦闷不满的时候,昂代尔维利侯爵邀请包法利夫妇去参加舞会。这次舞会是爱玛生活道路上的一个转折点。舞会在庄雷锋里举行。爱玛对候爵家豪华的气派、高雅的客人以及珠光宝气的舞会场面入迷了。她怀着羡慕的心情看着那些装扮入时的贵妇人,幻想着自己也能过上那样的生活——而这时一个潇洒的子爵邀请她跳舞,爱玛觉得幸福极了。她一直跳到早上才恋恋不舍地离开了舞会。在回家的路上,她看见一个舞伴有意无意留下的雪茄盒,又引起了对舞伴的怀念。回到家里,爱玛竭力挣扎着不睡,只是为了让舞会的感觉能在自己头脑中多停留一会儿。
舞会之行在她的生活上凿了一个洞眼,如同山上那些大裂缝,一阵狂风暴雨,只一夜工夫就完全变了模样。从此,爱玛由追求中世纪的爱情一变而向往腐化堕落、虚假庸俗的巴黎式的爱情了。同时,刀子的脾气越来越坏,对丈夫更加厌烦了。她一个劲儿地怪当地的气候不好,强烈要求搬到别处去住。
包法利经不住爱玛的再三撺掇,终于搬到了永镇居住。第一天吃晚饭的时候,爱玛遇到了一个金**头发的青年实习生——赖昂。爱玛初次和他见面便很谈得来:他们有共同的兴趣,都爱好旅行和音乐。此后他们经常后面,讨论浪漫主义的小说和时兴的戏剧,两人逐渐熟识起来。
这时,狡猾的服装商人勒内看出了爱玛是个爱装饰的虚荣的妇女,就主动上门兜揽生意,并赊账给她,满足爱玛的虚荣心。赖昂对爱玛表露了好感,但因为年轻未免在行动上显得畏缩;爱玛也爱上了赖昂,同样也不敢越轨。爱玛为了能摆脱这种烦恼,开始关心家务,并按时上教堂忏悔,但神甫漠不关心的态度使她的心情更加烦躁。而赖昂为了摆脱痛苦,离开永镇到巴黎上学去了。两人分手时,尽量压抑着悲哀的心情。
赖昂走后,爱玛百无聊赖。有一天,附近一个庄园主罗道夫到包法利医生家里看病,这个风月场中的老手一眼就看穿了爱玛的心思,产生了勾引这个标致的家庭主妇的念头。恰好永镇举办了一个展览会,罗道夫就带着爱玛去参加。两个人都不关心展览会,只是借此机会谈情说爱,罗道夫抒发自己的痛苦以及对爱情的向往,深深打动了爱玛的心。
展览会后,罗道夫故意在6个星期之后才出现在爱玛面前——他知道这样会对爱玛产生什么样的心理效果。果然,爱玛顺从地成为了他的情妇。他们瞒着包法利医生经常在一起幽会,爱玛的感情发展到了狂热程度,她要求罗道夫把她带走,她情愿放弃家庭和孩子同他一起私奔。
然而,罗道夫只是一个逢场作戏的人。在厌倦了爱玛的身体之后,他决定抛弃爱玛而到卢昂去找另一个情妇。临走他给爱玛写了一封信,表示为了不伤害她,只好不辞而别了。为了表示自己的依依不舍,他还在信纸上洒了水来充作眼泪。爱玛接到信后,气得发疯,但也只能眼睁睁地看着罗道夫的马车在夜幕的掩护下急驶出了永镇。
这之后,她大病一场,病好以后,她想痛改前非,开始重新生活。可怜的包法利医生为了让爱玛散散心就带她去卢昂看戏,凑巧在剧场里遇到了爱玛曾为之心动的赖昂。于是,两人旧情复燃,戏还没有演完,爱玛就找了个借口同赖昂到码头上互诉衷肠去了。分别了3年,赖昂已经成为丰富社会经验的人,他决不想放过这次机会,两人终于圆了旧梦。
回到永镇后,爱玛每个星期都要去一次卢昂同赖昂幽会——她的借口是去学钢琴,而老实的包法利医生从来也没有怀疑过她。爱玛把自己的全部感情都倾注到了赖昂身上,沉湎于爱情的快乐之中。为此,她从服装商人勒内那儿赊购了大量的服饰,债务越积越多。
有一天,狡猾的勒内发现了爱玛的秘密,他决定狠狠地敲诈爱玛一笔。他上门逼债,迫使爱玛瞒着丈夫把房产权抵押了债务。但是,为了保持她同赖昂的关系,爱玛继续从商人那儿赊购服饰,这样她不断借债,不断典当,很快就把家产挥霍一空。勒内上门逼债未果,就到法院起诉,把包法利家的东西全部扣押起来。
此时,爱玛已经陷入困境,她求助于自己的情人。可是,赖昂利用谎言先稳住了她,然后躲得无影无踪;在罗道夫那里,当她提出要借钱的时候,跪倒在她脚下的罗道夫安静地站了起来,说:“我没钱。”直到这时爱玛才意识到:爱情不过是梦幻中的游戏,当利益交关的时候,它就萎缩了。爱玛绝望了。
回到家里,爱玛吞下了砒霜,痛苦地离开了这个世界。包法利医生为了清偿债务,把全部家产都卖尽了。在经受了太多的打击之后,这个可怜的老实人也死了。他和爱玛的女儿被一个远房姨母收养,后来把她送进了一家纱厂。
作品赏析
长篇小说《包法利夫人》是福楼拜的代表作。作者以简洁而细腻的文笔,通过一个富有激情的妇女爱玛的经历,再现了19世纪中期法国的社会生活。《包法利夫人》的艺术形式使它成为近代小说的一个新转机。从《包法利夫人》问世以后,小说家知道即使是小说,也要精雕细琢。这不仅是一部模范小说,也是一篇模范散文。但是,《包法利夫人》也为作者带来了麻烦。许多人对号入座,批评福楼拜这部书“破坏社会道德和宗教”,他还被法院传了去:原来是有人告他“有伤风化”。这时许多读者纷纷向福楼拜表示同情和支持,甚至连一向反对他的浪漫主义作家也为他辩护。法庭上,经过一番激烈的辩论,作家被宣告无罪——由此可见《包法利夫人》的影响。
米兰·昆德拉有一句流传很广的名言,大意是,直到福楼拜的出现,小说才终于赶上了诗歌。众所周知,欧洲的小说最早是从叙事长诗中分化出来的。也就是说,叙事诗中描述事件进程的部分被剥离出来,渐渐成为一种专门的说故事的体裁。小说的诞生使诗歌失去了“叙事”的天然权利,而较多地从事抒情。然而,与诗歌这种古老的艺术相比,小说的幼稚是毋庸置疑的。它长期以来遭受冷落与歧视也就不足为怪了。在我看来,小说的不成熟,除了它作为一门专门的艺术尚未得到充分的发育之外,更重要的是,它与诗歌的关系十分暧昧,没有摆脱对于诗歌母体的依赖。它自身特殊而严格的文体上的规定性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未能形成。早期小说的故事性到是大大增强了,然而诗歌也可以讲故事,而且一度讲得很好,那么小说与叙事诗的差别究竟在哪儿?甚至就连小说艺术的评价尺度,也是从诗歌那里借用过来的。一个最明显的例子是,直到今天,我们在评价一部伟大小说时最常用的语汇仍然是“这种一部伟大的史诗”。“史诗”的风范依旧是小说的最高评判标准。这就好比说,在小说的园地里获得成就,却要到诗歌的国度去领受奖赏。
福楼拜的出现是具有划时代意义的,而《包法利夫人》更被认为是“新艺术的法典”,一部 “最完美的小说”,“在文坛产生了革命性的后果”。波德莱尔、圣伯父、左拉等人纷纷给予这部作品极高的评价。由于这部作品的问世,福楼拜在一夜之间成为足可与巴尔扎克、司汤达尔比肩的小说大师,举世公认的杰出的文体家。福楼拜的巨大声誉在相当程度上是因为《包法利夫人》无懈可击的文体成就。到了本世纪初,福楼拜的影响与日俱增,现代主义的小说家也把他奉为始祖与楷模,尤其是50年代后的法国“新小说”,对福楼拜更是推崇备至,他们认为正是福楼拜使小说获得了与诗歌并驾齐驱的地位。新小说的重要代表阿兰·罗布-格里耶为了进行所谓的文学变革,将福楼拜看成叙事艺术上真正的导师和启蒙者,甚至把福楼拜视为巴尔扎克的对立面,对巴尔扎克似的“过时的”写作方式展开彻底地批判和清算。那么,《包法利夫人》在文体和叙事上究竟取得怎样不同凡响的成就,对于小说的发展又起到了怎样的作用呢?
《包法利夫人》上卷的第一小结是采用第一人称来叙事故事的。从第二小结开始直至作品结束用的是第三人称。这部作品的第一行出现了这样一个句子:
“我们正上自习,校长进来了,后面跟着一个没有穿制服的新生和一个端着一张大书桌的校工。”
在这里,“我们”这个词可不是随便写写的,它的意义非同一般。诸位不妨回忆一下巴尔扎克的小说通常是如何开头的。比如说:“路易·朗贝尔于1797年生于旺代省的一个小镇蒙特瓦尔,他的父亲在那里经营着一所不起眼的制革厂”(巴尔扎克《路易·朗贝尔于》)。有人曾针对这个开头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谁在讲述这个故事呢?是作者吗?作者的语调为什么那么不容置疑?他为什么会无所不知?当然,并不是每一位小说读者都会提出这样的问题,但是这种坚定、明确、无所不知的语调显示出作者凌驾于故事、读者之上,当属没有疑问。而且这种口吻尚未完全摆脱口头故事的讲述形式。如果有人针对《包法利夫人》提出同样的问题:谁在讲述《包法利夫人》的故事?答案是“我们”;讲述者是如何知道的?答案是 “我们看到了”;而且叙事者在“看到”的同时,读者也看到了。故事展开的时间与读者阅读的时间是同步的(在巴尔扎克那里,故事早就发生过了),这样一来,作者一下子把读者带入到事件的现场,相对于巴尔扎克,这里的故事显然更具有逼真的效果。用今天的眼光来看,类似的第一人称叙事并不是什么了不起的玩艺儿,可在当时,福楼拜所跨出的这一小步,其意义却不同寻常。而且我认为福楼拜在文体上的贡献当然不只是人称的变化。在这种变化的背后,一种完全不同于雨果、司汤达、巴尔扎克的叙事方式真正确立了起来,在福楼拜的笔下,以往全知的叙事视角受到了严格的限制:作者不再站在无所不知的立场,模仿上帝的口吻说话;不会随时从叙事中“现身”,对作品的人物、主题展开评述,提供意义;不再拥有将自己的思想和倾向强加给读者的特权。
福楼拜是欧洲文学史上最早的要求作者退出小说,并开始在实践中成功实现这一信条的作家之一。他要求叙事排除一切的主观抒情,排除作者的声音,让事实展现它自己。他认为作者的意图和倾向,如果让读者模模糊糊地感觉和猜测到,都是不允许的;文学作品的每一个段落,每一个字句都不应有一点点作者观念的痕迹。正如他的学生莫泊桑所说的那样,福楼拜总是在作品中“深深地隐藏自己,像木偶戏演员那样小心翼翼地遮掩着自己手中的提线,尽可能不让观众觉察出他的声音”。福楼拜在给乔治·桑的信中也曾这样写到:“说到我对于艺术的理想,我认为就不该暴露自己,艺术家不该在他的作品里露面,就像上帝不该在大自然里露面。”法国学者布吕纳曾敏锐地指出,“在法国小说史里,《包法利夫人》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它说明某些东西的结束和某些东西的开始。”我们从后来的罗兰·巴特、德里达等人的叙事理论中都可以清晰地听到福楼拜的声音。如果说欧洲小说文体变革的历史,可以像布思所描述的那样,被看成是作者的声音不断从作品中消退的历史,那么福楼拜无疑是一个不可忽略的关键性人物。
也许会有同学提出这样的观点:既然小说都是虚构的,在作者与读者之间早就达成了一种默契,也就是说,读者在阅读小说之前早就预先接受了小说的虚构性这样一个事实,那么作者如何讲述这个故事(是客观化还是主观化的叙事)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作品能否打动读者,更何况,作者故意在作品中隐藏自己,并未完全放弃对读者的“引导”,只不过这种“引导”更为隐蔽、更为机巧。对一种修辞的放弃就必然意味着另一种修辞的确立,说到底,“客观化”也只能是一种修辞手段而已。我认为这种观点是很有意思的,也很合理。坦率地说,我也是从修辞学的角度来理解福楼拜文体变革的意义的。实际上,福楼拜将自己从叙事中隐藏起来,其目的只是为了更好地“显露”;对叙事视角进行限制,其目的正是为了让叙事获取更大的自由。
在全知视角的叙事中,作者与读者之间的交流是公开进行的(在古老的说书的场合,听众甚至还可以直接向讲述者提问,或者进行讨论):作者讲述,读者阅读。但福楼拜不满足于这种公开的交流,因为交流的效果受到限制。他更喜欢一种暗中交流,也就是说,作者并不告诉读者自己的见解和倾向,而让读者通过阅读得出自己的结论,这样一来,读者与作者之间交流的疆域一下子就扩大了。
福楼拜的客观化叙事并没有完全放弃了自己“引导”读者的权利。因为从《包法利夫人》这个作品来看,作者本人的倾向、立场和意图仍然可以在阅读中被我们感觉到。另外我也不同意“纯客观”这样的说法。因为这个概念把一些本来很清楚的事实弄得一团糟。况且,《包法利夫人》并不是一个“纯客观”的作品,它与后来 “新小说”的罗布-格里耶等人所谓的“物化小说”、“纯客观叙事”有着本质的不同(我也不是说罗布-格里耶的作品就一无是处,至少他的《嫉妒》相当不错),但罗布-格里耶把福楼拜在修辞上的一些趣向极端化之后,紧接着就出现了一个他本人也始料不及的问题:“非人格化叙事”也好,纯客观、物化叙事也好,作者又如何能做到这种“纯客观”呢?一个明显的事实是,作家写作当然不能离开语言文字这一工具,语言文字本来就是“文化”的产物,它既不 “纯”,也非“物”,“纯客观”如何实现呢?它不是神话又是什么?后来罗布-格里耶干脆不写小说(据说最近他又从重操旧业),去搞**了,因为他觉得摄影机更接近他的“物化”要求。在我看来,这仍然不能自圆其说。摄影机固然是物,但操纵摄影机的人当然也是“文化”的产物,他(她)有着自己的特殊的价值观和感情上的喜、憎、哀、乐,如何能够“纯客观”呢?
就《包法利夫人》而言,福楼拜的变革并未抛弃传统的叙事资源,也没有损害作品文体的和谐与完美,以及最为重要的,叙事分寸感。我们在以前曾说过像列夫·托尔斯泰这样的作家是不太可能轻易模仿的,他巨大的才华本身就是一个奇迹(茨威格说他比伟人还伟大),而福楼拜的身上更具有匠人的特点。毫无疑问,他是一个卓越的巧匠。《包法利夫人》是一部精心制作出来的杰作,自从问世以来,即成为“完美”的象征。福楼拜对语言和文体十分敏感,创作态度更是兢兢业业、一丝不苟,在《包法利夫人》这部作品中,作者并未随意处理任何一个细节和线索,力图做到尽善尽美。叙事的节奏,语言的分寸,速度和强度的安排都恰到好处,作品中的每一个人物的出场次序,在故事中占的比重,主要人物与次要人物的关系都符合特定的比例。比如说,爱玛首先与莱昂相遇,但在爱玛与莱昂的关系急剧升温的时候,作者却让他去了巴黎,莱昂离开后留下的巨大情感空缺使她飞蛾扑火地投入鲁道尔弗的怀抱,而当爱玛与鲁道尔弗的情感冷却之后,莱昂又从巴黎回来了。这样的安排不仅使情节的发展合情合理,而且叙事亦出现跌宕和变化,避免了平铺直叙的通病。再比如,子爵与瞎子在作品中都是象征性的人物,虽然着笔不多,但他们每次出现都会有特定的意味,似乎都预示着故事进程的某种微妙变化。爱玛的“失足”(她与鲁道尔弗坠入欲望的河流)在小说的故事中十分重要,但作者所挑选的地点既非鲁道尔弗的木屋,也非他们散步的树林和花园,而是别出心裁地安排在一次农业展览会的会议厅里。其间,鲁道尔弗对爱玛发动的语言攻势常常被大会主席的讲话所打断。虚伪的爱情誓言和表白与公牛、种子、奖章、粪池一类的话语完全并列在一起,作者未加任何说明。整个调情过程看上去既滑稽,又荒谬,而字里行间却到处弥漫着被压抑的、急不可待的欲火。不同类型话语的陈列所形成的张力使这个场景令人十分难忘。事实上,这也是我所读过的有关“调情”的最美妙的篇章。
关于语言,福楼拜在小说中有过这样一断描述:我们敲打语言的破铁锅,试图用它来感动天上的星星,其结果只能使狗熊跳舞。看来,福楼拜对语言有着特殊的敏感,对于语言在表述意义方面的巨大困难有着十分清醒的认识。由此我们可以了解,为什么福楼拜把语言的准确性看成是作者表述上的唯一使命;也可以理解作者对语词的甄别和取舍为什么会到了走火入魔的地步。有人将《包法利夫人》视为学习写作者的最好教科书,这样的评价并不过分。
爱玛吞下砒霜,弥留之际,她想,一切都要结束了,“爱情的不忠,品行的不端,搅得灵魂永无宁日的贪婪,都就要结束了。 ”
据说,当年福楼拜正在写《包法利夫人》的时候,有朋友去拜访他,他正坐在门前的台阶上大哭。友人讶异,问他为何如此悲痛,他回答说,爱玛死了。友人于是打趣,“那你可以让她不死啊。”福楼拜摇头,“她必须死。”
爱玛的丈夫是医生,与她成婚后对她宠爱有加,他们还有一个可爱的女儿。这样一个还算富足的家庭,一对看起来本应该幸福的夫妻,爱玛却选择了痛苦地死去,她到底经历了什么?到底是怎样的绝望,让她最终选择,将自己毁灭?
包法利夫人不姓包法利,包法利是她的夫姓,她的名字叫爱玛。
爱玛出生在一个富足的农场主家庭,她的父亲鲁奥老爹一度将她送去修道院读书。在修道院,爱玛读了许多浪漫主义的小说,对美好的爱情充满了憧憬,而一位常来修道院做义工的落魄**,则向她描述了一些上流社会的生活,这些,在爱玛心中塑造了一个片面的上流社会形象,也让她对上流社会的生活充满了一些不切实际的幻想。
后来母亲去世,父亲将她接回了家。成年的爱玛相貌甜美,身材窈窕,而且受过贵族教育,自然是自视甚高,在心底认为自己应该拥有美好的爱情,过上衣香鬓影的上流社会生活。
这会儿是十九世纪六十年代,工业革命已经开始,资本主义已经萌芽,但是教会对社会仍有很大的影响力,女性的主要角色也是相夫教子。爱玛没有工作,也没有一技之长,她跟着父亲挤牛奶,住在乡下的农场,根本没有机会接触到上流社会的生活。
她虽然心中满满的都是对爱情的幻想,但是在现实情况下,最终也只能是在父亲的安排下,接受了为父亲治病的包法利医生的求婚。
包法利医生全心全意爱着爱玛,从始至终,两人最开始成婚的时候,爱玛对丈夫是保佑一定幻想的,她渴望从这个男人身上找到浪漫的爱情,可是现实很快就让她失望了。
包法利医生是个平庸的普通人,他出身贫寒,曾有过一段不幸的婚姻。他医术稀疏平常,在为鲁奥老爹治疗断腿的时候都需要临时抱佛脚查看医书。他的长相也不符合爱玛的审美,显得愚笨且粗俗。
与这样一个人在一起生活了一段时间后,爱玛就觉得自己的生活索然无味,对丈夫更是失望透顶。这不是她梦想中爱人的模样,即便包法利医生对她百依百顺,这不是她梦想中的生活,即便她在这个家可以随心所欲的生活。
而这些不满,在去参加了沃比萨尔侯爵家的晚宴后达到了顶峰。她在侯爵府上终于见识到了真实的上流社会的生活,而在舞会上与她共舞的子爵,风流倜傥,更是让她如痴如醉,觉得如此这般的男子,才是她该有的归宿。
从侯爵府回来后,爱玛就像是从梦境中醒来的公主,肉身已经醒了,但灵魂却还留在那场奢华的舞会上。她不甘,却无可奈何,她愤愤不平,却也无能为力,于是,她开始闷闷不乐,对眼前的生活也失去了之前残留的热情。
她那颗平静的心,在见识到一直梦寐以求的生活后,彻底失去了平静,迷失在了欲望的洪流之中。
包法利医生是真的非常爱自己的妻子,他眼见妻子精神一日不如一日,担心不已,于是决定搬家,举家搬到了永镇。一个街道只有一颗子弹射程长,但是挨着大路的小镇。
他真的是很爱爱玛,这次搬家耗费了不少家资,他却也无怨无悔。他以为只要为爱玛竭尽所能提供最好的生活,就是在不遗余力地爱她。他没有去认真思考过爱玛内心真正的需要是什么,也没有意识到爱玛对浪漫的渴望,两个人一直都不在一个频道,男人踏实却无趣,女人可爱却虚荣。
爱玛也试着去爱丈夫,最终却发现跟这个人无话可谈,怎么看怎么不耐烦。两人之间存在着没有沟通过的不了解,渐行渐远。
来到永镇后,爱玛已经有了三个多月的身孕。在这里,她碰到了事务所的书记员莱昂,这是一个略微苍白瘦弱的小伙子,在爱玛眼中,莱昂读过不少书,知道不少巴黎的事情,两个人在几次聊天中,详谈甚欢。
而莱昂在这个沉闷的小镇待得时间也够久了,周遭人的粗俗早就让他心生厌烦,而爱玛这个美丽夫人的出现,像是他沉闷生活中的一道阳光。
两个人都对对方心生好感。
这个时候的爱玛,虽然对爱情抱有幻想,虽然对浪漫十分渴望,但行为还是十分节制的,在意识到自己被莱昂吸引、莱昂也对自己倾心时,她害怕了,于是选择了冷处理这段关系。
莱昂没有勇气再向前一步,于是选择离开,回去鲁昂市,继续他为完成的学业。爱玛在莱昂走后,就开始后悔了。她为自己错失一段浪漫的爱情而烦闷焦躁,甚至将脾气发到了女儿身上。
就在这个时候,永镇附近一个农场的主人罗多尔夫出现了。
这个男人相貌堂堂,身家丰厚,却是个流连欢场的情场老手,他各种情话信手拈来,对于如何撩拨一个清白的女人了如指掌。他在去包法利医生家看病时,看上了爱玛,并下定决心,一定要将爱玛弄到手。
爱玛是在无知无觉的状态下,心里向往着美好的爱情而一步步走进罗多尔夫设下的天罗地网中的。
罗多尔夫玩弄浪漫很有一套,他很快就俘获了爱玛的芳心,两个人开始偷情。爱玛开始小心翼翼,但很快就沉迷于此,无法自拔,她开始疯狂地迷恋上了这段关系。
在爱玛的心中,爱情就是生活,生活应该全部都是爱情,她终于拥有了渴望已久的浪漫,又开始希望这样的炽烈的爱情可以全部属于自己。她是贪婪的,但是在感情中,谁不希望得到对方的全心全意?
于是,爱玛与罗多尔夫约好了私奔。在最后时刻,罗多尔夫退缩了,他只是玩玩而已,从来没想过一辈子和爱玛在一起。爱玛想得是愿得一人心,白首不分离,罗多尔夫想得却是,今朝有酒今朝醉,人生得意须尽欢。
罗多尔夫的背叛,让还在热恋中的爱玛一脚踏空,从天堂跌落至地狱,她吐血了,整个人,都被这样的打击伤害了。她第一次爱,就爱上了这样一个浪荡子弟,就爱上了这样一个不值得托付真心的人,她被深深地伤害了。
包法利医生这个老实巴交的老好人,一直都没有怀疑过自己的妻子。关于爱玛的风言风语,他一概不放在心上,眼见妻子又消沉下来,病体越发严重,他决定带着妻子去鲁昂散心,看一场歌剧。
这样的决定,对于包法利医生来说,真的可以算得上是一件创举了。
只是他永远也想不到,自己的这个安排,却让爱玛会与书记员莱昂重逢。
三年的时间,爱玛和莱昂都经历了很多。爱玛有过了一段疯狂的情史,莱昂也不再是当年那个单纯的男孩儿,他身边也有了不少莺莺燕燕,情史也不单薄。两个人都不在是一张白纸,不再是谈论文学就可以满足的情窦初开,爱玛更加艳光四射,而莱昂更加游刃有余。
他们开始约会。
爱玛这个人,有一种偏执的全心全意,她要爱一个人,就会把全部心思花在这个人身上。与罗多尔夫在一起时,她就喜欢些热烈的情书,喜欢送罗多尔夫精致的礼物,哪怕是赊账也不在乎。与莱昂在一起后,也是如此。
两个人不在一个地方,为了方便偷情,爱玛对丈夫撒谎说自己要去鲁昂学琴,每周都会去一次鲁昂。她在鲁昂租了舒适的旅店与莱昂幽会,心中的火苗再次燃烧起来。
但她很快就发现,她在莱昂身上已经找不到了昔日的激情,找不到对爱情的憧憬,她在放荡的同时,却觉察出了内心的空虚。
她不明白,想要找到一份十全十美的爱情,怎么就那么难。
虽然对这份迟到的爱情不是很满意,但爱玛还是没有放手。她神经质地一次次要确认莱昂对自己的心意,让莱昂也开始觉得心生厌烦。而莱昂与爱玛的关系被他母亲直到了,他所供职的事务所老板与他谈话,希望他以事业为重。
莱昂被说服了。
爱玛,再次被现实打败了。
如果失去一段面目可憎的爱情是一件幸事,那爱玛应该还有悬崖勒马的机会。可在这两份狂热的、不知节制的感情中,她投入的不光是感情,还有金钱。
她的爱情是需要以舒适奢华的物质为基础的,她从高利贷商人那里赊欠许多货款,后来甚至到了签发记名期票的地步。为了偿还欠款,她拆东墙补西墙,债台高筑,身陷高利贷的泥潭不可自拔。
在莱昂与她的感情走下坡路的时候,高利贷商人给了她致命的一击:他要求艾玛在二十四小时内偿还八千法郎的欠款,否则,就将拍卖她的所有财产。
爱玛在丈夫得知这个噩耗之前,四处奔走借钱,但没有人愿意借给她。昔日的两个情人,罗多尔夫向她哭穷,莱昂用上了缓兵之计,没有人愿意伸出援手。
报应来得太快,就像龙卷风,爱玛的生活被摧毁了,她对美好的期盼也被摧毁了。
最终,她选择吞下剧毒的砒霜。
《一个叫欧维的男人决定去死》中,欧维在自杀时总是能遇到各种各样需要他去处理的事情,从而打断他自杀的节奏,最终重新燃烧起了对生活的希望,勇敢地生活下去。但包法利夫人爱玛去没有这么幸运,她没有遇到这样一些能够让她重新燃起生活希望的人和事,或者说,她是自己放弃了自己,不想被救赎。她在痛苦中死去,临死前曾渴望得到上帝的救赎,但只是听到了一个疯子暗含讽刺的歌声。
包法利夫人最后恨的人,应该只有自己。
正如她腹痛如绞时想的那样,终于要结束了,这些面目可憎的生活,终于,要结束了。
表面看起来,包法利夫人死于虚荣,死于不忠,但这些虚荣,这些不忠,归根到底,是来自内心对某种不切实际的生活的渴望,来自于对现实的不满,来自于对美好的贪婪。
但是,向往美好有错吗?
没有错,但是这个美好,应该是自己有能力承受,有能力支付成本的美好。没有人不向往更好的生活,更好的自己,我们想要更大的房子,想要去更远的地方,想要升职加薪衣锦还乡,想要一言不合就放飞自我。
我们每个人的心中,都住着一个包法利夫人,暗搓搓地鼓励或者说怂恿我们。
有些向往,经过努力是可以实现的,而有些向往,却是要命的。
很久以前,大学班主任曾跟我们说过这样一句话:在给自己制定目标时,不要好高骛远,那个目标,应该是你奋力一跃,就触手可及的。目标定得太低,没有成就感,目标定得太高无法实现,则会打击自己。
包法利夫人爱玛追求的是自己幻想出的爱情,这样的爱情是不存在的,是无法到达的彼岸,即便她倾尽所有,仍旧是竹篮打水一场空,反误了卿卿性命。
读完《包法利夫人》,一定有许多人会说:“幸好我不是包法利夫人,我也不会像她一样。”
但不是的,每个人心中都有潜藏的欲望。我们需要做的,不是害怕自己成为包法利夫人,而是应该意识到,自己是有可能成为包法利夫人的。爱玛已经用生命告诉我们,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我们需要做的,就是避免她踩过的坑,无论是爱情上,生活上,亲情上的,还是事业上的。
错不可怕,可怕的是知错不改。
最后说点不算题外话的题外话,我读得是周克希先生的译本,语言流畅,可读性很强,李健吾先生的译本我没有读过,无法评论。原文书我又读不懂,但从译本中还是能体会到福楼拜语言的精妙,尤其是通过景物描写来烘托人物心情,通过细节来展现人物内心,绝妙之极。
在此摘抄一段描写包法利医生对爱玛爱意的段落,缅怀这位可悲人物,一窥爱情的模样:“他心满意足,无忧无虑。相对而坐用餐,傍晚去大路散步,望着她用手拢一下头发,瞥见她的草帽挂在长窗插销上,诸如此类的许多事情,夏尔过去根本想不到其中会有什么乐趣,如今却都使他感到幸福无所不在。”
《包法利夫人》这本书,是一本值得反复诵读的文学经典,更是一本对人生有重大启发的必读经典。
《理智与情感》虽是简·奥斯汀的第一部小说,但写作技巧已经相当熟练。故事中的每一个情节,经作者的巧妙构思,表面的因果关系与隐藏在幕后的本质缘故均自然合理。女主人公根据表面现象产生合情合理的推测和判断,细心的读者虽然不时产生种种疑惑,但思绪会自然而然随着好的观察而发展,等着最后结果出现时,与表面现象截然不同,造成了出乎意料的喜剧效果。如果反过来重读一遍,会发现导致必然结果的因素早见于字里行间。
小说的情节围绕着两位女主人公的择偶活动展开,着力揭示出当时英国社会潮流中,以婚配作为女子寻求经济保障、提高经济地位的恶习,重门第而不顾女子感情和做人权利的丑陋时尚。小说中的女主角均追求与男子思想感情的平等交流与沟通,要求社会地位上的平等权利,坚持独立观察、分析和选择男子的自由。在当时的英国,这几乎无异于反抗的呐喊。
傲慢与偏见》是简·奥斯丁的代表作。这部作品以日常生活为素材,一反当时社会上流行的感伤小说的内容和矫揉造作的写作方法,生动地反映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这部社会风情画式的小说不仅在当时吸引着广大的读者,时至今日,仍给读者以独特的艺术享受。
《曼斯菲尔德花园》塑造了一对可爱的青年男女。范妮出身于贫困人家,十岁时被伯特伦爵士夫妇收养。来到姨父姨妈家后,虽然受到二表哥埃德蒙以外的众人的冷落,但她始终“有一颗温柔亲切的心,想要表现得体的强烈愿望”。尤其难能可贵的是,她始终能明辨是非,知人知心。大表哥汤姆等人要在家里排演有伤风化的情节剧,家里只有她一人加以反对和抵制。她早就看清了克劳福德兄妹的自私和轻浮,因而当克劳福德死死纠缠她时,她丝毫不为其所动,始终不渝地暗恋着埃德蒙;当克劳福德**对埃德蒙“旧情复发”的时候,她告诫表哥不要上她的当。最后,她的高尚人品赢得了托马斯爵士的器重,也赢得了埃德蒙的爱,两位年轻人终于结成伉俪。
英国女作家简·奥斯汀较有影响的长篇小说《爱玛》创作于1815年,是奥斯汀作品中艺术上思想上最成熟的一部。小说主人公爱玛是个美丽聪明的地主**,喜欢与人作媒。她在无聊之中把邻近的一个孤女哈丽埃特置于自己的保护之下,主观臆想地安排她的恋爱。哈丽埃特很随和地一次又一次“爱”上了爱玛给她选择的“求婚者”。最后在爱玛的不负责的怂恿下,竟自以为“爱”上了本地最大的地主兼地方官奈特利先生,这时爱玛才猛然发现原来自己是爱奈特利先生的,最后两人都找到了与自己相匹配的伴侣。作者在小说中,已把爱情、婚姻与财产、社会地位联系起来。书中还穿插了美丽优雅的简费尔法克斯和爱玛家庭女教师泰勒**的继子,富家子弟弗兰克丘吉尔的婚恋故事。小说现实主义成分增多,戏剧成分减少,结构精微巧妙,喜剧气氛弥漫全书,趣味横生。
或许没有那部小说在喜剧效果方面,能使奥斯汀的《爱玛》相形见绌。这是一部匠心西独具的天才之作。作品风格毫不矫揉造作,然而却在叙述事件的同时,不是恰到好处地搔及读者心头的痒处。作者以她女性细致而敏感的睿智、毫不妥协的态度、自信的道德意识、无所顾忌的胆略,在作品中以浪漫的手法歌颂真、善、美,鞭勒假、恶,这无疑触动了同时代那些与作品人物不无类似之处的人们。
奥斯丁写作《诺桑觉寺》是在十八世纪末叶,在当时的英国,社会阶层的高低决定了人们各自的命运,而社会的阶层的高低首先取决于对土地的拥有。居首位的当然是贵族,他们拥有大片的土地;其次则是地主乡绅,然后便是律师、医生、牧师等(《诺桑觉寺》中的几家人多属后两类),甚至商人也只位居次要地位,尽管只要有钱仍可做地产的投机买卖。《诺桑觉寺》中的蒂尔尼上将尽管自己是富有人家,拥有祖宗留下的产业,但在话语间对于拥有地产仍常常是洋洋自得的样子(见第二十二章):
简·奥斯汀(Jane Austen)于1818年(作者去世后第二年)出版的小说,并署上了真名。
《劝导》是作者最后一部完整的小说,比以前的作品写得更有思想和感情深度,被许多评论家视为奥斯丁最好的作品。书中作者以幽默和讽刺的笔调对中产阶级的虚伪和势利进行了鞭挞。如果说奥斯汀在《理智与情感》中强调理智应该战胜情感,认为只有在这种情况下人们才能获得幸福,那么,在她这最后一部小说中,奥斯丁却用较长的篇幅描述了“谨慎”给女主人公带来的多年的痛苦。《劝导》肯定人物性格从谨慎到浪漫的演变,无疑反映了作者本人创作思想的变化。这也是对当时传统观念的一种挑战。 本书结构严谨、笔法细腻,小说中有许多细节描写,乍看平淡无奇,可是细细体会,却感到余味无穷。人们常把奥斯丁的小说比作“二寸牙雕”,经过此般精雕细琢的《劝导》,完全当得起这一美称。
《劝导》描写了一个曲折多磨的爱情故事。贵族**安妮·埃利奥特同青年军官温特沃思倾心相爱,订下了婚约。可是,她的父亲沃尔特爵士和教母拉塞尔夫人嫌温特沃思出身卑贱,没有财产,极力反对这门婚事。安妮出于“谨慎”,接受了教母的劝导,忍痛同心上人解除了婚约。八年后,在战争中升了官、发了财的温特沃思上校休役回乡,随姐姐、姐夫当上了沃尔特爵士的房客。他虽说对安妮怨忿未消,但两人不忘旧情,终于历尽曲折,排除干扰,结成良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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