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苗族的文化习俗资料。

求苗族的文化习俗资料。,第1张

苗族的习俗

苗族主要聚居于贵州省东南部、广西大苗山、海南岛及贵州、湖南、湖北、四川、云南、广西等省区的交界地带。 在中国古代典籍中,早就有关于五千多年前苗族先民的记载,这就是从黄河流域直到长江中游以南被称为"南蛮"的氏族和部落。苗族在历史上多次迁徙,大致路线是由黄河流域至湘(湖南)、至黔(贵州)、至滇(云南)。

苗族有自己的语言,属汉藏语系苗瑶语族苗语支。原先无民族文字,20世纪50年代后期创制了拉丁化拼音文字。现今大部分人通用汉文。

苗族过去信仰万物有灵,崇拜自然,祀奉祖先。"祭鼓节"是苗族民间最大的祭祀活动。一般是七年一小祭,十三年一大祭。于农历十月至十一月的乙亥日进行,届时要杀一头牯子牛,跳芦笙舞,祭视先人。食时邀亲朋共聚一堂,以求增进感情,家庭和睦。 苗族的音乐舞蹈历史悠久,群众喜爱的芦笙舞,技艺很高。苗族的挑花、刺绣、织锦、蜡染、首饰制作等工艺美术,瑰丽多彩,在国际上享有盛名。苗族节日较多,较隆重的节日有过"苗年"、"四月八"、"龙船"节等。

大部分地区的苗族一日三餐,均以大米为主食。油炸食品以油炸粑粑最为常见。如再加一些鲜肉和酸菜做馅,味道更为鲜美。

肉食多来自家畜、家禽饲养,四川、云南等地的苗族喜吃狗肉,有"苗族的狗,彝族的酒"之说。苗家的食用油除动物油外,多是茶油和菜油。

苗族十分注重礼仪。客人来访,必杀鸡宰鸭盛情款待,若是远道来的贵客,苗族人习惯先请客人饮牛角酒。吃鸡时,鸡头要敬给客人中的长者,鸡腿要赐给年纪最小的客人。有的地方还有分鸡心的习俗,即由家里年纪最大的主人用筷子把鸡心或鸭心拈给客人,但客人不能自己吃掉,必须把鸡心平分给在座的老人。如客人酒量小,不喜欢吃肥肉,可以说明情况,主人不勉强,但不吃饱喝足,则被视为看不起主人。 苗族讲究真情实意,非常热情,最忌浮华与虚伪。 主人路遇客人不抢走第一步,不走在前面;交谈中用敬语称呼;迎客要穿节日服装;对贵客要到寨外摆酒迎候;客人到家门,男主人要叫门,告知在家的女主人,女主人要唱歌开门迎客;在客人面前,女主人不登高上楼。 苗族禁忌

产忌:产妇生育,忌外人入室。不慎误入者,出门时须洗脚,并喝下一碗冷水,以防将产妇的奶水"踩干"。产妇忌吃老母黄牛肉、母猪肉、公鸡肉、小鱼、蔬菜、辣椒等。有些苗族地区,忌孕妇与孕妇会面,亦忌去别的产妇家,否则认为会延长产期。

农事禁忌:苗族人每年第一次往田里送粪归来时忌见外人,若遇之,忌打招呼。栽秧时若见秧田有鱼时忌说鱼,否则鱼会吃秧根。有些村寨,收获小米时留下穗小的不收,若孩子问及,忌说"不要了",要说"它们未长大",否则以后小米因伤心而拒绝再长。在田中忌提及老鼠,惟恐其听到前来糟蹋庄稼,只能以"他们父子"来代称之。忌戊日,正月立春后,凡遇戊日忌动土挑水。

丧葬禁忌:有些苗族地区,忌男性死于白天,女性死于夜晚,认为时辰不对,死者须再要一异性死者相伴。故死时不适,丧家常请巫师念咒"改",同时做一手掌大小的木棺同葬,示已有伴。忌棺内放铁、铜等非银金属及棉花和涂有桐油之物,以为如是死者在回东方的路上买不了水喝,铁、铜还会折腾死才。在些苗族地区,村寨死人当天,可上劳动,但忌下田。是日,同村人忌挑柴回家,否则挑柴者会有灾难。停柩期间,家属忌吃蔬菜。入葬后1月内,家中任何东西不得出卖或借人。

生活习俗禁忌:有些苗族地区,忌随时洗刷饮甑、饭包、饭盆,只能在吃新米时洗,以示去旧米迎新米。随时洗刷会洗去家财,饭不够吃。在山上饮生水忌直接饮用,须先打草标,以示杀死病鬼。忌动他人放于路边的衣物,以免传染麻疯病。忌孩子在家中乱耍小弓箭,恐射中祖先。忌跨小孩头顶,否则孩子长不高。禁忌妇女与长辈同坐一条长凳。

客人不要称主人"苗子",他们喜自称"蒙";禁杀狗、打狗,不吃狗肉;不能坐苗家祖先神位的地方,火炕上三角架不能用脚踩;不许在家或夜间吹口哨;不能拍了灰吃火烤的糍耙;嬉闹时不许用带捆苗家人;遇门上悬挂草帽、树枝或婚丧祭日,不要进屋;路遇新婚夫妇,不要从中间穿过等。

在青年男女婚恋过程中也必不可少的食品是糯米饭。湖南城步的苗族把画有鸳鸯的糯米粑做为信物互相馈赠;举行婚礼时,新娘新郎要喝交杯酒,主婚人还要请新郎、新娘吃画有龙凤和奉娃娃图案的糯米粑。

位于湖南省西南边陲的绥宁、通道两县旧属古苗疆,主体民族是苗族。自秦至唐宋,湘西南为“五溪蛮”地。明清以来,史称绥宁、城步为“苗疆”或“苗疆要区”,直至清朝中叶仍未划入“省地”。由于历代统治阶级的残酷镇压和民族歧视,湘西南苗族大多逐渐接受中原文化而衍化成“熟苗”。“熟苗”和“生苗”同是苗族不可分割的两大组成部分,但就文化特征而言,“熟苗”文化既不是地道的纯苗文化,也不是汉文化,而是一种既保留苗文化的基本特征,又渗透着中原汉文化成分的一种“杂交文化”。因此,对“熟苗”文化的研究有助于我们对苗族文化的源流和发展演变规律的认识。

语言作为文化的载体,文化则为语言的内涵,二者互为依存,密不可分。正如罗常培先生在《中国人与中国文》中所说:“语言文字是一个民族的文化结晶。这个民族的过去的文化靠它来流传,未来的文化也仗着它来推进”。因此,以湘西南苗族(熟苗)语言为视角,可以让我们透过语言现象了解湘西南熟苗文化独特、浓郁的地域文化特色及其发展演变的历史进程。

平话”是湘西南绥宁、城步青衣苗话的自称(城步青衣苗有自称“人话”的,但和“平话”同属一种方言)。现代苗族“平话”是一种已经基本汉化,但仍残留下一些苗语底层的少数民族汉语,它本身就是湘西南苗族汉化进程的一个重要标志。一个民族语言的词汇系统能够最直接、最敏感地反映该民族的文化价值取向,本文旨在通过对“平话”词汇的调查研究,从中窥探湘西南苗族社会的文化、风俗习惯以及民族心理,正如美国社会语言学家恩伯所说:“一个社会的语言能反映与其相对应的文化,其方式之一则表现在词汇内容或者词汇上。”本文的语料一是来自笔者亲自调查的绥宁关峡苗族乡“平话”词汇三千余条,二是来自李蓝(2004)所著《湖南城步青衣苗人话》一书的词汇部分。下面我们将从地理特征,生产、生活习俗,信仰及民族心理等几个方面谈谈苗族“平话”词汇所体现的文化内涵。

一、湘西苗族地理特征

绥宁、城步地处雪峰山脉南端,南岭山脉北麓。境内崇山峻岭,溪河纵横。境内属中亚热带山地气候,夏少酷暑,冬少严寒,温和湿润,四季分明。境内森林资源丰富,以绥宁为例:县内森林覆盖率高达683%,居全省之首。清同治版《绥宁县志》“物产”中载有林木和林下植物143种。苗族大多依山傍水而居,对自然环境有着直接的体察和认识。例如,作为全省17个重点产竹县之一!“平话”中对“竹”的命名尤其丰富,有:水竹、桂竹、苦竹、实心竹、方竹、箬竹、箭竹、凤尾竹、红竹、紫竹、桃竹等,还有观赏价值很高的金竹、花竹、佛肚竹等。俗话说“靠山吃山”,丰富的林木资源也成为老百姓日常起居中热量的来源,据李蓝提供的城步青衣苗人话中对烧火取暖的“柴”的命名就有上十种,如:枞柴、白油(白杨)柴、桑柴、杨柳柴、桐叶柴、桃柴、李柴、樱桃柴等等。

森林茂密,溪谷幽深,为野生动物提供了良好的栖息场所,出现在绥宁、城步苗族“平话”(人话)中关于野生动物的命名也比较丰富,例如哺乳动物有:野猪、老虫(老虎)、火辣婆(母老虎)、猴、熊、刺猪(刺猬)、豹狗、黄鼠狼等等,爬行动物中仅蛇的命名就有十余种:五步蛇、百步蛇、乌梢蛇、眼睛蛇、油麻蛇、大碗蛇、竹叶青、烙铁头、两头蛇、五锦蛇、秤砣蛇、枯烂蛇、赤链蛇、臭蛇、水蛇、鸡公蛇、猪崽蛇等等。可见,独特的自然地理风貌已经渗透并丰富了苗族“平话”词汇。

二、湘西苗族生产、生活习俗

清雍乾时期实行改土归流政策,虽然具有明显的民族压迫性质,但对苗族地区的风俗改良仍然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如舅霸姑婚的风俗遭到禁止。咸丰、同治以后,清朝进一步实施对苗族的同化政策,一再申令无论生苗、熟苗,一律剃发,改变肤色。各地苗族的生活习俗发生了明显的变化,湘西南绥宁、通道、城步等地,苗族男子的服饰与当地汉人没有什么差别。民国以后,女子穿裙子的越来越少,穿衣裤的越来越多。苗族男子也不再留发椎髻,不再戴耳环。察今之湘西南苗族的生产、生活习俗已与当地汉族无明显区别。

温端正先生(2003)指出:“旧的民俗消失了,总的趋势是反映这种民俗的方言词语也逐渐随之消失。事实上,一些方言词语有时并没有随着民俗的消失而完全消失,它们比形成它们的民俗更具有稳固性。”湘西南苗族“平话”也有一部分词汇保留并反映了当地苗族已经或正在消失中的一些生产、生活习俗。

例如,过去,城步、绥宁苗民在农闲时,常结伙上山打猎,称为“打山”、“赶山”。打猎时,先敬“梅山神”,围猎之中,一切联络均以梅筒为信号。打得猎物后,按“见者有份”的原则进行分配。第一枪打倒或第一刀刺中野兽者分兽头和兽皮。兽头的砍法是将兽耳向后压倒,于耳之所到之处砍断。补枪者可比一般猎手多分一斤兽肉,称“分枪口肉”。项圈肉也分头圈、二圈。先寻获猎物足迹者,可得四足。其余参加围猎和在场见到的人,按人数平均分配,即使妇女抱着小孩路过见之,也要分给两份。现在,由于国家环境保护法的贯彻实施,猎捕活动逐渐减少,上述保留了古代遗风的民俗词汇也渐渐从人们的日常用语中淡出了。

又如,清代和民国时期,湘西南苗族青年男女有“跳月求偶”、“跳鼓择对”、“对歌恋爱”、“草标幽会”等求婚形式,解放后,随着新婚姻法的实施和青年男女接触的形式日趋多样化,上述形式已经逐渐消失,那些与旧民俗联系的词语也只有少数上年纪的老人还依稀记得。

当然,活跃在今湘西南苗族“平话”中的相当一部分词汇仍旧反映了今天苗家独特浓郁的民族、民俗及地域风情。下面是笔者记录的绥宁(关峡)苗族部分民俗词汇:

米粉肉米粉肉是关峡苗寨喜庆宴席上最受欢迎的佳肴,客人来了,桌上的菜再丰盛,但如果没有米粉肉,那将被认为是很不体面的,米粉肉是用切成小块的猪肉拌上炒米粉、五香粉、食盐和味精等调料,调匀后,放到甑里蒸熟,即可食用。一席一笼,每笼五、六斤不等。很多村寨至今有夹菜的习惯,入席的人席上只吃配菜,而将米粉肉全部夹完,用一根竹签串上带走。如有缺席的客人。主人也要为其夹上一串,并亲自送到家中。因此当地流传一句俗语:吃不完一串米粉肉,算不上一个山里人。

乌饭 即黑饭。它是用一种树叶汁(苗家称其为黑饭叶胖合着泡透了的糯米蒸制,颜色蓝黑,其味芳香。农历四月初八,是关峡乃至全县苗族杨姓的“姑娘节”,这天无论是出嫁还是待字闺中的姑娘都是要吃乌饭的。

值席 关峡苗家办酒宴时,会请邻里能干的妇女来值席,即类似于餐馆服务员的工作,负责传菜、招待一桌的客人,所不同的是值席也和正式的客人一样享有同等的待遇;肉菜是苗家酒席的主打菜,主人会根据自身经济状况的好坏决定一桌用几斤肉,一般情况是一桌五斤肉,一桌九人,主人会把肉分成九份,那么值席也是有一份的。

过十五端午节也是关峡苗家重视的节日,他们会走亲戚、迎朋友,为了避免你请、我也请的冲撞,于是当地苏、杨两大姓就约定俗成:杨家过五月初五、苏家过五月十五,避免了这种尴尬。

三、湘西苗族信仰习俗

湘西南苗民长住深山老林,对于地形山貌的奇形怪状、各种自然现象、天体的风云变幻、人世间的旦夕祸福等都以苗族传统文化和传统观念予以解释,以人之心,度物之本,于是产生了万物崇拜的虔诚心理。在绥宁、城步的苗族信仰习俗中有祖先崇拜、盘瓠崇拜、自然崇拜还有人造物崇拜等等。由于篇幅关系,这里只简单谈谈盘瓠崇拜。

湖南皋司彭而述的《饮绥宁城楼赠万使君》诗曰:“枫门樟岭丛虮虱,相传乃是盘瓠宅”枫门樟岭即今绥宁县关峡苗族乡一带,传说是盘瓠居住过的地方。绥宁苗族历来有敬狗爱狗的习俗,敬香时要求菩萨保佑自己的孩子像狗一样健康,小孩取小名爱带一个“狗”字,幼儿爱戴“狗儿帽”,小孩生日称“狗过桥”,小孩病了称“做狗”。吃饭时,锅里的第一碗饭必须喂狗,每年七月尝新节实际上是敬狗节。这完全是一种“犬图腾”崇拜,是盘瓠崇拜的具体表现,显示着苗族传统文化的民族特点。

四、湘西苗族民族心理

如前所述,湘西南苗族“平话”所负载的是一种熟苗文化,一方面它接受和传播着中原汉族先进的科技文化,另一方面又在深层次上固守苗文化的“基因”。就“平话”而言,它是湘西南苗族弃用母语而转用优势语言——汉语的产物,其本身就是苗汉两种文化碰撞、交融的结果。 我们从“平话”中保留的一些古语词可以推测湘西南苗族可能自中古时代就开始接触汉族文化了。例如:如:走(跑)、行(走)、面(脸)、窠(巢)、陋(丑)、中目(漂亮)、归(回)、瓯(茶杯)、帕(洗脸毛巾)、着衣(穿衣)、唱诺(作揖)、筛酒(斟酒)、牛栏、猪牢、食饭(还可食烟、食酒等)、箸(筷子)、眠(睡眠)、差官(衙役)、赶考、开蒙(也叫发蒙)。李蓝根据普通话的人称代词“我、你、他”在城步青衣苗人话中对应为“我,尔、伊”判断:在古代汉语的人称代词中,“我”在《尚书》中就开始使用,“伊”主要见于魏晋时期的文献,“他”和“你”都是唐代才出现的,因此,青衣苗人话应该是从汉代、魏晋直到唐都受汉语的影响。

可见,湘西南苗族接触汉族文化的历史可谓漫长而深远,以至发生了语言转用的现象。但另一方面,就民族心理而言,操“平话”(人话)的湘西南苗族都认定自己祖祖辈辈都是苗而不是汉,这种民族认同感是非常强烈而明确的,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对自己语言的认定上。笔者在绥宁、城步调查的时候都会碰到这样一些人,他们往往坚持认为自己所说的话才是真正的苗语。“平话”中有些词也非常具有民族感情色彩。例如:客人:汉族、汉人;客话:汉话、汉语;读洋书:读汉语的书等。另外,从语言学的角度来分析,一些苗语的成分作为“平话”的底层词而保留下来。例如:城步苗族的“一”有文白异读,当它单用的时候是文读,与汉语一致,当它与量词搭配的时候,如“一粒”的“一”是白读,这个白读音正与其它地方的苗语对应,说明白读音是原苗语底层,文读音是从汉语进入苗语的读音。可见,湘西南苗族本说苗语,但受汉语的影响而转用了汉语,不过这种转化是漫长而渐变的,对于使用者自身而言是难以认识到的。

第二,对苗族文化的认同。应该说今天持“平话”的湘西南苗族在语言、服饰上都基本汉化了,大部分生产、生活习俗也与汉族无明显差别。但在某些传统习俗上还保留着苗族的文化特征。如城步的白毛坪、兰蓉、蓬洞、大阳等地苗族至今还有过“苗年”的习俗,“苗年”又称“十月节”、“庆鼓堂”,即在农历十月的戌日或亥日,苗家村寨都要举行祭祀祖先神灵、庆祝五谷丰登的活动。又如,所有“熟苗”对敬奉祖先都是十分虔诚的,“宁可杀其身,不可挖其坟”,“熟苗”往上追溯就是“生苗”,其念念不忘祖宗,实际上是念念不忘苗情。

综上所述,语言是文化的载体,文化是语言的内涵。任何民族的语言都负荷着该民族深厚的文化内涵。从历史发展进程来看,“熟苗”是“生苗”不可违抗的发展趋向,因此,“平话”作为负载湘西南“熟苗”文化的载体,以它为视角继续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是一项既具学术价值又有社会价值的工作。

已经到的准备结婚的程度,你也不能直接跟他说你自己的想法吗,你可以直接跟他说,我希望有个求婚仪式。

你想想,你以后要跟对方生活几十年,这种小要求就应该毫无顾虑的跟对方沟通,而不是问网友你应该怎么办。

真的需要问,那也应该对自己,问自己想要跟对方结婚吗。

贵州是苗族聚居人口最多的省份,贵州苗族人口超过全国总人数的一半。苗族已成为贵州的一大风景。贵州苗族人的风俗习惯:

1、一夫一妻制。1949年以前,苗族除了个别原妻不生育而有一夫多妻外,其余都是实行一夫一妻制。苗族一般都不与他族通婚。同民族不同服饰的支系也少通婚或不通婚。苗族禁止家族内通婚。

2、自由恋爱。苗族越是聚居地区,越是婚姻自主,通过青年男女亲自参加“游方”社交活动来实现。

3、订婚。苗族通过自由恋爱后,男方就可请媒人前往女方家正式求婚,一般媒人去的次数越来越好,俗称“亲以多求为贵”。

4、结婚。苗族婚礼一般都很隆重,届时男、女主家都宰猪杀羊招待乡亲和来宾。

5、苗族聚居的苗岭山脉和武陵山脉气候温和,山环水绕,大小田坝点缀其间。出产水稻、玉米、谷子、小麦、棉花、烤烟、油菜、油桐等。

6、大部分地区的苗族一日三餐,均以大米为主食。油炸食品以油炸粑粑最为常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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