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电影荒野生存(荒野伴我心)里的主人公最后是怎么死的

外国电影荒野生存(荒野伴我心)里的主人公最后是怎么死的,第1张

主人公的死因是误食野生植物,体内积聚过量的生物碱,造成营养不良虚弱而亡。

剧情简介:克里斯托弗(埃米尔·赫斯基饰)家境优渥,是亚特兰大私立名校艾莫里的优等生,前程似锦。但是,他从学校毕业后,选择了截然不同的人生,放弃令人羡慕的工作,把存款捐给慈善机构,去阿拉斯加寻找自我。在家人的劝阻声中,他踏上了回归自然的漫漫长路,成为名副其实的流浪者。

一路上,他遇到不少人,也数次遭受野外生存的挑战,每一步都充满了艰辛,他以坚韧的毅力,实践着寻找自我的梦想。

影片评价

该片是一部引起了观看者的共鸣,让观众觉得原来自己并不孤单的**;同时也是为观看者打开了一扇大门,让他们体会到生命中不曾出现的事物,从而触动观众的内心。很多观众都有克里斯那样对于环境对于社会的不满,但是却没有人能够抛下一切走进荒野。于是,很多观众理解克里斯的决定,又惊叹于他的遭遇,也感谢他带大家一起领略北美大陆的壮丽。

这些探索大自然奥秘的节目基本上都是欧美人拍的,中国人拍的类似片子很少,我也看过一些,且完全缺乏科学性。

原因是:①东西方人兴趣点不一样。国人的兴趣点在当官、赚钱、追星、别墅、豪车、美女等上面。

②中国缺野外探索的敬业科学家。Chinese scientist的名利目的明确:编论文、专著、凑成果争奖项、评职称、当院士。

③去非洲大草原、亚马逊太远,路费贵,又有生命安全问题,无钱请助手,没有商家赞助,商家只愿花巨款捧星追星。

④国人说我们样样都比欧美强,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等,都比欧美强,还有必要去研究野外生物学吗?

⑤等欧美人拍好了,我们看看也就了解了。总之,东方人聪明,但缺乏智慧和勇气去探索自然。

我觉得1992年版的《呼啸山庄》最好看。《呼啸山庄》这本经典著作拍成多个版本的电视剧和**,而**一共有五部,每一部都对这本小说都有不同的诠释方式。39版和92版无论在制作上还是内核诠释都堪称经典,但我还最更喜欢92版。

92版《呼啸山庄》以艾米莉的旁白为引导,将整个故事娓娓道来,比起39版弱化希斯克里夫的复仇92版在希斯克里夫的复仇中走向高潮,由世俗等级引发的爱情悲剧在男主的一步步复仇中延伸到下一代,更多的是对人性的思考,对黑暗制度的抨击,这也是比较契合原著的

而39版在原著上有很大的改动,对剧情有一定的删减,阴郁的色调,深情的配音都在诉说凄美的爱情故事,希斯克里夫的复仇在片中被弱化许多,爱情的无可奈何弱化了原著的中心思想。而我个人还是更喜欢92版的定位,爱情是整个故事的承载体,衍生出来的世俗,等级以及一系列悲剧都值得思考。

92版《呼啸山庄》将希斯克里夫从人到鬼再到人的过渡做的非常好。前期男主和女主的甜蜜相处,中期亨德雷对希斯克里夫的变本加厉,世俗等级制度横在两人面前,而女主对上流生活的无法割舍则是男主最终黑化的导火索,后期女主抑郁而终,画眉山庄与呼啸山庄都受到了希斯克里夫的报复,下一代也被囊如希斯克里夫的算计中,而也是下一代之间的爱情让希斯克里夫重拾人性。

我始终觉得小说《呼啸山庄》讲述的凄美爱情故事让人动容,而更多的是展现的残酷现实让人思考良久。92版的也具有更多的现实意义,男主的一步步复仇,让观众大呼过瘾,也不禁让人思考,门当户对到底是错还是对,复杂的人性让人摸不着头脑,相比起39版单一的爱情主题92更有值得思考的地方。我个人还是更喜欢92版,也让整部影片更加丰满,有着更加深刻的内涵。剧中的角色也因剧情而丰满,每个角色都有自己的特色,鲜活生动。

39年版的是第一部**改编版,即使饱受赞誉,摄影师也这部获得奥斯卡最佳摄影奖,但年代久远,就黑白的**制作而言虽然是黑白**中的佼佼者但在视觉效果上就没有92版的舒适。夸张的台词表达都让人更喜欢92版。可以说39版的**原声口音很经典,也绝对是练习口语发音的优秀素材,但讲真现在哪有外国人这样讲话?

最经典的不一定最好看的,好看的**要符合观众的胃口,在上世纪中世纪可以说39版是最好看的,而在二十一世纪的今天,我觉得92版是最好看的。时代性不是对优劣的判别,而是思想观点上的不同。

**可以在情节上复制原著,但翻拍原著的原因更多是小说的艺术价值,社会价值。我最喜欢92版也是因为92版更符合我对小说的理解。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罢了。

张爱玲曾经在《爱》里说: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要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唯有轻轻问一声:“噢,原来你也在这里吗?”

我们都想在对的时间,遇见对的人,恰如命中注定的一般,但是现实生活中,却充斥着如此多的无奈和辛酸。

很多人都向往“一生一世一双人”的爱情,却生在如今这样一个一转身便再也无法相见的时代。

那么曾经深爱过的人,曾经走进彼此生命里的人,在分开以后真的能彻底忘记吗?对于男人来说,前任究竟是一个怎样的存在。

是深埋心里的那抹白月光,忘不掉又放不下;还是早已一拍两散,一转身便已天涯?

虽然跟前任分开了,但是她一直都在我心里,我从来不曾将她忘记

陈聪告诉我,自己跟前女友已经分开一年多了,在这一年多的时间里,他无时无刻不在想着复合。但是她连一次见面的机会都不给,别说重新在一起了。

两个人当初是大学同学,后来因为陈聪跟一个青梅竹马的异性朋友走得太近,导致两个人产生了误会。

陈聪说:“我们虽然分手了,但我一直忘不掉她,她是我的初恋,我很珍惜和她在一起的时光,希望能挽回她,我会竭尽全力,直到完全死心。”

无法忘记曾经深爱过的女友,就算分手了,也想方设法地跟她做朋友

对于王子健来说,就算跟前任分开了,也会一直把她当做自己心里最重要的人。当初二人分开,是因为三观不合,在一些原则性的问题上产生了分歧,谁都不肯让步,三天两头的吵架。

室温,有多少感情,是真正抵得过无休止的争吵的呢?很多时候,吵着吵着就散了。

现在的王子健一直跟前任女友是普通朋友的关系,但是却一直偷偷关心她,以朋友的名义陪伴她,帮助她。

事实上,他一直都无法放下两个人曾经的那段感情,一直心存希望,希望她能复合。

忘不掉曾经真心爱过的女生,因为曾经爱过,就是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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