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宁是“雪山之鹰”的儿子。
《雪域雄鹰》该剧讲述的是一群来自五湖四海的“90后”,在西藏高原以青春和热血挑战高峰、挑战自我,成长为精锐特种兵的故事。一群个性鲜明、家境迥异、唯我独尊的“90后”,怀揣着不同的梦想和目的,从五湖四海来到了青藏高原,来到了“缺氧不缺精神”的地球之巅,在经过艰苦的极地特训后,最终成长为极地特种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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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玉:
宝玉是本书中的男一号,贾母的孙子,贾政与王夫人的二儿子,嘴里衔着“通灵宝玉”出娘胎,眉清目秀,聪慧异常,被全府视为掌上明珠,受贾母溺爱,不爱读四书五经,不肯谈“经济学问”,认为都是“混帐话”。却专爱读闲书,终日与姐妹们混在一处,对丫环们也温柔体贴,他说“女儿是水做的骨肉,男子是泥做的骨肉。我见了女儿便清爽,见了男子便觉浊臭逼人”。被严肃正统的父亲视为逆子。其实以今天的眼光来评议,他就是一个善良的普通富家少年,早年生活富足,不知人间疾苦,遭遇爱情和家庭变故后看破红尘,出家为僧,他的身上既有闪光点,也有陋习。一方面他平等待人,尊重个性,崇尚自由。另一方面他又太过多情,虽深爱黛玉,却也会见了姐姐就忘了妹妹,并和丫环袭人、晴雯等暧昧。甚至连当时富家子弟最大的陋习他也有,喜欢男宠,和蒋玉菡、秦钟等关系异常。所以说他的品行可爱可笑又可叹,一人千面,功过不一,是一个性格丰富鲜明的人物。
林黛玉:
林黛玉是林如海与贾敏之女,贾母的外孙女,从小体弱多病,因父母双亡,寄居在外祖母家,虽有贾母疼爱,可舅舅舅妈的漠视以及大家庭复杂的人际关系和勾心斗角的生活让她如履薄冰,处处小心,她聪明却又叛逆,不懂示弱讨好,不会曲意逢迎,太过敏感的性格让她成了别人眼里的“小心眼”“心胸狭窄”“爱耍小性儿”的人。她才思敏捷,诗才为大观园之最,她的诗既有泪水和无奈,也有傲骨和反抗。她深爱宝玉,却比宝玉更能认清他们的爱情所处的环境之严酷,所以她有更多的悲观和泪水,她对一切洞若观火,却还不放弃希望,这种煎熬摧残了她本就虚弱的身体,所以在得知宝玉要娶宝钗的时候,她的身体和精神一下子都跨了,泪尽了,心死了,人也就亡了!
薛宝钗
薛宝钗是薛姨妈之女,薛蟠之妹,她出生在“书香继世人家”,是大观园中最符合封建
礼教的女子。一方面她格守社会礼仪,谨遵长辈教诲,为人憨厚、谦和、大度、宽容,处处显示出一个大家闺秀的品行和举止。另一方面她也见多识广,阅历丰富,多才多艺,诗才只略输黛玉而已,她的诗透着一股奋发向上的力量,不服输,肯努力,是一个智商和情商都很高的女子。所以湘云常说“这些没有一个比宝姐姐正好的了!”所以虽然好多红学研究家都从同情黛玉遭遇而恶评宝钗,但我觉得她虽然遵从礼教,但也不失为一个天真少女,她之前对黛玉的关怀也是出自真心,她对金钏之死的反应,及听到两个丫鬟的私情话,怕她们怀疑自己,往黛玉身上推的小伎俩说明这个好象无不是之处的宝姑娘其实也有自私的一面,但并不能说这就是她的本质,而抹去她优秀的一面。
王熙凤
王熙凤是《红楼梦》中个性最鲜明的人。她是书中最生活化、最生动、最丰满的一个形象。黛玉初进贾府,初识凤姐,曾疑惑:“这些人个个敛声屏气,恭肃严整如此,这来者系谁,这样放诞无礼?”在读《红楼梦》的时候,读王熙凤的段落,是最好玩,最易懂,也最难辨好坏是非的。如果没有凤姐这个形象,《红楼梦》会大失颜色。人们称王熙凤为凤辣子,她的确辣,管理荣宁两府,一切井井有条,手底下人不敢在她面前偷懒耍奸,以现代社会的眼光来看是个典型的“女强人”,同时她又挪用公款放高利贷中饱私囊,对钱财贪无止境。她的花心老公“琏二爷”也让她碎了心,在处理尤二姐问题上她确实手段毒辣,但对一个深爱丈夫的女人来说似乎也值得同情。另外,她对贾母也是真心的孝顺,对宝玉也是真心的疼爱,王熙凤,在有些时候,真的是“是是非非不好分辨”。
史湘云
若说《红楼梦》十二金钗中最像现代少女天真烂漫,活泼爽朗的当属史湘云,她是贾母的内侄孙女。虽然也是出生于仕宦世家,但幼年伤父母,寄食叔家,其际遇当然差些,所以贾母可能怜她孤苦而格外疼惜她。然而这种遭遇并没影响到她的性格,她爱说爱笑,心直口快,是乐观主义的典型代表,如冒失地以戏子比黛玉,大吃鹿肉,抢联即景诗等,无不显出她的天真可爱,是十二金钗中最让人喜爱的一个人物。
贾家三姐妹
贾元春 贾政与王夫人之长女。自幼由贾母教养。因贤孝才德,选入宫作女吏。后封贤德妃。因为迎接她省亲,书中才有了豪华富丽的大观园,元妃给贾家带了“烈火烹油,鲜花著锦之盛”,但她却被幽闭在皇家深宫内。省亲时,她说一句,哭一句,把皇宫大内说成“终无意趣”“不得见人处”。这次省亲之后,元妃再无出宫机会,后暴病而亡。是一个可叹的悲剧人物。
贾迎春 贾赦庶出女儿,性情诚厚怕事,生母早亡,父亲不管不问,邢夫人也只是表面功夫,最后被父亲嫁与不堪之人,被虐身亡。可叹可怜可悲!
贾探春 贾政庶出女,排行第三,她精明能干,不亚凤姐,才意天赋,足以与其她姊妹匹敌。她和李纨,宝钗等代理家务时,兴除利弊,把这个复杂的大家族处理头头是道。如果说受封建礼教之毒害最深的我觉得当属探春,就看她对生母赵姨娘的态度就可知,虽然赵姨娘为人不堪,可是她处处怕人说她是庶出而刻意疏远生母亲弟。当然最后她远嫁番王,也属不幸,但和其他姐妹比起来已算万幸!
秦可卿
秦可卿的形象可用一句话概括:《红楼梦》中第一美女。第五回中以贾母的眼光说她“生得袅娜纤巧,行事又温柔”。第八回作者说她“生的形容袅娜性格风流”。第五回贾宝玉梦游太虚幻境,当警幻仙子把她“许配”给贾宝玉时,说她乳名“兼美”,宝玉见她“其鲜妍妩媚有似宝钗;其袅娜风流,则又如黛玉”,是兼有薛宝钗和林黛玉两人之美。在她婆婆尤氏这个庸妇眼里,秦可卿简直是天下最好的儿媳。但这个“袅娜风流”的第一美女是个*妇。先看作者自己对她的态度。她这么美丽温柔,又死得这么早,本来是很让人怜惜的,可是作者曹雪芹对她却没有丝毫怜惜之意,有的只是贬责。首先给她的姓名就明白的说她“情可亲”又“情可轻”。
雪域雄鹰第4集剧情
袁野告诉袁副司令,他怀疑在火车站开枪的人是从国外回来的特种兵,说不定还和20年前的“红色猎击”有关。
宿舍里,乔二拉拢鲍大志,还说自己和荣宁冤家路窄,更提到左佐。荣宁威胁乔二,若把他在西藏的事告诉左佐,一定会收拾乔二。
光头班长让新兵们交出个人违规物品,还要求荣宁要学会服从。荣宁在部队里接连出事,姜原原要求跟荣宁谈谈,而周副院长将荣宁在西藏的事告诉了荣之跃。
雪域雄鹰第5集剧情
姜原原告知荣宁,宁晓曦是她的救命恩人,她8岁时,是宁晓曦把她从大火里救出来,并送到周副院长家抚养。
阿芳来找独臂老大,指这次丢的货让他们损失不少利润,更带来上线蛙蛇的话,希望独臂老大赶紧开始任务。
新兵开始了为期3个月的新兵训练,第一项是无极限站军姿。高兴晕倒,乔二马上要求送高兴去卫生队。
另一边,方几何也晕倒了。站军姿的人就剩下荣宁和鲍大志了,光头班长挑拨二人,燃起双方斗志。
鲍大志倒下,光头班长告诉荣宁,他已经打破了雪鹰大队无极限站军姿的纪录。
雪域雄鹰第6集剧情
荣宁从大队长袁野的妻子姜原原处得知高兴有可能是肺水肿,且他的身体不适合高原。病房里,荣宁知道了高兴的家庭背景,他父亲因贪污被判刑,因此他不想离开部队。袁野也鼓励高兴要有自信。
独臂老大带着阿芳来到雪鹰大队附近的高地上,说自己绝对不会忘记20年前被雪鹰大队断臂的耻辱。
荣宁趁着在外跑步,不知不觉走到了军区医院的门口。独臂老大看到荣宁,告诉了下属荣宁在火车站搅局的事。
乔二给左佐打电话,他告诉左佐,荣宁在西藏当兵。
这里尤氏是诓病,因为上面提到老太妃已薨,凡诰命等皆入朝随班,两府无人主事。所以将他腾挪出来,协理荣宁两处事体才是上报她产育的原因。从红楼梦后面可知,她产育没有了下文,可见这里是贾府瞒天过海,谎报尤氏有孕使她不用入朝随班,料理两府事务。
女主是南荣宁的小说是《斗罗日常》。
斗罗大陆。圣魂村。村中心武魂殿。“唉,又是一个废武魂,没有魂力,没有攻击力,没有防御力,没有辅助力。”独狼附体后的素云涛眼里满是失望。“最后一个了。你就是那个特殊的孩子吧。听说你的父亲是一位魂师,希望你不会让我失望。”素云涛将目光移到了左手边的最后一位男孩。
男孩叫山岚,一身干净的素衣,略显稚嫩的脸庞,才七岁,身高却有一米五,足足高了同龄人一个脑袋,因为长期锻炼,发育也远超同龄人,看上去和十一二岁的少年一样。“穿越四年,决定命运的时候到了!”山岚紧张又期待地走到由六块黑石排成的六边形区域的中心地方。
“放松,很简单的。”在素云涛向六块黑石里注入魂力后,六块黑石冒出淡金色的光芒,将山岚弥漫在其中。山岚不自觉的闭上眼,淡金色光芒就像阳光一样温暖,暖流在山岚的四肢百骸流动,最后在重山岚的右手掌心溢出。山岚闭着眼,看不见自己伸出的右手掌心,正有一团金色光团汇聚。
小说
小说,以刻画人物形象为中心,通过完整的故事情节和环境描写来反映社会生活的文学体裁。人物、情节、环境是小说的三要素。情节一般包括开端、发展、高潮、结局四部分,有的包括序幕、尾声。环境包括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小说按照篇幅及容量可分为长篇、中篇、短篇和微型小说。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读后感 (一)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是美国作家海伦凯勒写的,我想这位作家同学们一定非常熟悉吧。她是一位了不起的女性,她很小的时候既聋又哑还盲。也许大家都不会相信,正是这个残疾的女孩子竟创造了许多不可思议的奇迹。她不仅学会了多种语言,还考进了剑桥大学。她就是用这种惊人的成绩受到了全世界人民的敬仰。
海伦写这篇文章,就是因为自己看不见多姿多彩的世界,却又是那么想看一眼这个她生活的地方。所以她非常羡慕那些有一双明亮眼睛的朋友,希望他们能好好珍惜。《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写出了一个失明者对光明的无限渴望。哪怕只有三天,短短三天,她也一定会加倍珍惜,她也能在这短短的三天做出许多事。那么,大家想一下,我们这些耳聪目明的人,不要说三天,就是三十天,三百天-----甚至更多的时间,大家又是怎样安排的呢?假如说什么时候我们只有三天光明了,过了三天的期限我们再也不能看到美好的世界,那会发生什么情况?大家一定会说:“我们要抓紧时间,把各门功课做好,把要做的事情做好,把时间安排的井井有条,一分一秒都不能轻易地浪费。”
对啊!同学们,为什么要到失去时才去醒悟,才去叹息,才会觉得光明实在太宝贵呢?连海伦凯勒都可以在黑暗中探求光明,摸索寻找正确的人生之路,我们这些正常人又何尝不可?我希望大家读了这篇文章后,好地学习,好好地生活,合理安排时间,不轻言放弃,不轻易被击倒,珍惜现在的幸福时光,这样才不会辜负了上帝赐予我们的明亮眼睛,和一切美好的东西。不要等到失去的时候才追悔莫及,才会无限留恋,才觉得光明的宝贵。
是的,珍惜现在,珍惜每时每刻,应该是我们真正需要做的。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读后感 (二)
马克吐温曾经说过:“十九世纪有两奇人,一个是拿破伦,一个就是海伦凯勒。”最近我读了一本关于海伦的书——《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读完这本书之后我的心被海伦的精神深深的震撼了!
在书中,海伦说:“知识给人以爱,给人以光明,给人以智慧,应该说知识就是幸福,因为有了知识,就是摸到了有史以来人类活动的脉搏,否则就不懂人类生命的音乐!”。的确,知识的力量是无穷的,正是知识使海伦创造了这些人间奇迹!
海伦是不幸的,但她又是幸运的,正是因为有了知识,她才如此幸运。在她19个月失去视觉和听觉后,就与这个世界失去了沟通,失去了联系,这个的幼小生命不知道如何排谴与世隔绝的孤独感,她古怪、粗暴、无礼,直至她的莎莉文老师走进了她的生活,教会她认字,才使她张开了心灵的眼睛,得以与人沟通。一接触到了知识,孤独的海伦意识到只有知识才能铺就一条通向光明之路。当海伦感悟到“水”——这个她所认识的第一个字后,便开始了对知识、对世界强烈的渴求,开始了迫不及待地认字、阅读,像一块海绵不断地从生命本身汲取知识。对知识的渴求,使她在常人难以想象的单调和枯燥中竟然学会了德语、拉丁语、法语等多国语言,阅读了多部文学和哲学名著,吸取着那些伟人和智者的思想精髓。她把学习比做攀登奇山险峰,跌倒了再爬上去,每得到一点进步,就有一份鼓舞,逐渐看到更为广阔的世界,直到璀璨的云端、蓝天的深处、希望的顶峰!这些知识,像一道道彩虹,点亮了海伦心中的灯,照亮了她的内心世界,也架起了海伦和这个世界沟通的桥梁!
书中,海伦用细腻的笔触,对大自然景色的描写,使人很难相信出自一位盲聋人之笔;她去骑马、划船、游泳、划雪橇,甚至独自一人月夜泛舟,用心去领略月下荷塘的美景;她去参观博物馆,“听”音乐会,甚至去“欣赏”歌剧......我相信她一定是用心来感受这个世界,用心来享受生命。她远比我们这些正常人活得幸福、活得充实、活得有意义!是知识给了她生活的勇气,是知识给了她接受生命挑战的力量,使她能以惊人的毅力面对困境,终于在黑暗中找到了人生的光明。是知识使她产生了一种的信仰:现实环境固然可怕,但人类应该抱持希望,不断奋斗。生命的意义何在,人生的价值何在?人的一生是短暂的,我们似乎从未想过或不敢想象未来的世界,每日懒懒地生活,懒懒地工作,遇到困难就怨天尤人,抱怨上天不公。就这样年复一年,日复一日,时间如流水飞逝,过去的日子不再重现,当我们回首往事,是否值得留恋?是否值得纪念?假如,我们每一个人,都用知识点亮自己心中的灯,我相信,这个世界将是一片光明!
海伦,用她艰难却幸福快乐的一生,诠释了生命的意义。她的一生是人类的奇迹,她的自传,使我汗颜,也使我警醒。
在这个世界上,为什么只有聋人才珍惜失而复得的听觉?只有盲人才珍惜重见天日的幸福?让我们珍惜生命中的每一天,去充实生命、去享受生活!海伦说:“我努力求取知识的目的在于为社会人类贡献一点力量。”
知识的力量多么巨大,它能使一个残疾人,变成一个有益于人类、有益于社会的人。假如,我们每一个人,都能像海伦.凯勒一样,在有生之年把对知识的渴求,看作对人生的追求,每天都抱着这种追求,怀着友善、朝气、渴望去生活,我们的人生将会增添多少欢乐、多少幸福啊!
海伦的一生,是生活在黑暗中却给人类带来光明的一生,她用行动证明了人类战胜生命的勇气,给世人留下了一曲永难遗忘的生命之歌!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读后感 (三)
读过《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的朋友一定会被作者的坚强、奋斗、乐观与勇气深深感动。如果你还不了解作者海伦凯勒,那么就让我来向你作介绍吧。
海伦凯勒原来是位健康活泼的小女孩,在19个月大时,因一场急病导致失明、失聪和失语,从此小小的海伦凯勒变得暴躁、任性和孤独。直到七岁,,她在充满爱心与耐心、曾经接近失明、当时只有20岁的莎莉文老师费尽心思的引导下,走出了黑暗与孤寂,感受到了语言的神秘,领悟出了知识的神奇。从此,海伦凯勒求知若渴,凭着自己惊人的毅力,在莎莉文老师的教育和帮助下,以优等的成绩完成了哈佛大学四年的学习,成为人类历史上第一位获得文学学士的盲聋人。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海伦凯勒将仔细端详自己的莎莉文老师、亲人、朋友,还有环视自己生活的环境;到森林进行一次远足,放纵一下自己的眼睛;到博物馆对世界的历史与未来、人类进步的奇观作匆忙一瞥;看看黎明时由黑夜变成白昼的动人奇迹;到剧院或**院享受色彩、优美和动作的完美结合;浏览城市中令人敬畏的建筑艺术;漫步在大街、公园,瞧瞧万花筒般五光十色的景象……“我的眼睛不轻易放过一件小事,它争取密切关注它所看的的每一件事物。”“此后,我摸到每件物品,我的记忆都将鲜明地反应出那件物品是个什么样子。”
这三天对于海伦凯勒真的是奢望。而我们已经拥有了三千多天的光明,让我们反省一下,我们是否都充分利用这天赋的五官和四肢去感受大自然的美丽和生活的美好了吗?“善用你的眼睛吧,犹如明天你将遭到失明的灾难。”
的确,我们太幸运了,我们拥有美好的一切——健全的体魄、良好的学习环境、优秀的老师……从今天起一定抓紧每一分一秒,不要让光阴虚度,不要等失去了才懂得珍惜,要像海伦凯勒那样,不埋怨、不放弃,好好珍惜自己所拥有的,奋发学习,以微笑面对厄运,以顽强的毅力克服困难,以杰出的成就显示生命的价值!
我读了《鲁滨逊漂流记》这篇小说后,深深被故事中的主人翁鲁滨逊感动,他遭遇海难漂流到荒岛上以后,不是悲叹命运对自己的不公,而是充分利用自己的头脑和双手,修建房子、种植庄稼、养殖动物、制造工具、在绝望和无助中用自己的顽强和毅力与饥饿、疾病等作斗争,最后终于胜利的获救。
一开始,鲁滨逊背着自己的父母跟着一只船出海了,但是在一次雨中船遇难了,他在茫茫的大海里漂流了好长时间,最后被海水带到了一个荒无人烟的孤岛上,这个岛上没有人烟,只有他遇难船上的一只狗和两只猫,他企图向来往的船只求救,却发现哪只船上的人是海贼。他用身边仅有的一些物品建了一坐“房子”,后来又在遇难的船上找到了一些面包、酒、衣服、枪弹等等……就这样开始了他长达二十八年两个月零十九天的孤岛漂流。在这么长久的时间里,他不仅要战胜寂寞和孤独,还要战胜饥饿和疾病,更不能让海上的强盗发现他,他总是乐观的面对眼前的一切,珍惜身边每一个可以让他求生的机会,在困难面前他也害怕过,逃避过但最后总是战胜了自己而获得了生的希望。
读完这篇小说后,我真的被鲁滨逊的顽强和勇敢深深的感动着,他在哪么艰苦的环境下,把自己从绝望中解救了出来,对我感动最深的是他的毅力,鲁滨逊长达二十几年对生的希望就是毅力,我不禁想到我们自己,我们对生活,对学习是不是也应该向他学习呢?遇到困难是不是也应该勇敢的面对而不在逃避呢?
记得我在学习的过程中,经常遇到一些困难,我不是想办法克服它,而是和困难玩起了迷藏,有一次,我对一个数学问题特别的感兴趣,但是始终没有把这件事弄明白,如果我要搞清楚这件事,需要花很多的时间和精力,于是我心安理得的放弃了,可是后来在考试中我又遇到了同一个问题,我还是没有解决掉,我好后悔,我虽然暂时的“绕”开了这个困难,但困难最终又和我遇上了。
我们今天在生活中,学习上的困难和鲁滨逊比起来,还是困难吗?我一定要改掉我的坏毛病,遇到困难不再着“绕”着走,而是要像鲁滨逊一样,勇敢的和困难作斗争。
朋友,你看过这本书吗?如果没有我建议你看看!你一定也会和我一样感动的!
三国是一个风云变幻,沧海横流,英雄辈出,令人神往的时代,不知多少盖世的英雄在那里大显身手,叱咤风云,正可谓江山如画,一时多少豪杰。这里有天下纷争,群雄并起;有英雄豪杰,君主谋士;有文韬武略,气贯长虹;有儿女情长,肝胆相照。三国给一代又一代人以英雄的豪迈,每当我们看到赵云单骑救主,诸葛亮火攻赤壁,张飞在长坂坡那声惊天一吼,在我们内心升腾的是无限的敬佩与正义感,我们从三国中看到了战争,看到了侠客,看到了谋士,我们成醉于其中但是,我们不曾思考,也不曾问自己:“历史为什么会如此发展?诸葛亮为什么要选择刘备?袁术为什么最后会饿死于长亭?”三国在带给我们惊喜的同时,也带来了诸多疑问 然而,一位学者跳了出来,他用现代的眼光为我们解读了三国的历史,虽然不一定正确,但他仍被广大民众所接受和欢迎,正如他自己所讲的那样:“这是一个英雄辈出的时代,这是一段扑朔迷离的历史,这是一些引人入胜的故事,这是一个津津乐道的话题。正史记录,野史传说,戏剧编排,小说演义。”他使更多的人对三国这段历史产生了兴趣,也是更多的人对中国的历史和文化产生了一种新的理解角度,许多人恍然大悟:原来历史也可以这样读!这个人就是易中天,而他作品名为《品三国》。 易中天,从《百家讲坛》走出来的文化名人,在他如日中天的时候,收到的评论大多是溢美之词,如五月槐花,香气飘飘。在网上,竟然有网友放出话来:嫁人就嫁易中天!当然,易中天的魅力也着实让人着迷,他的文才,他的口才,他性格的温厚,他口碑的甚佳等等这些都可以从他的作品中反映出来。比如他为了形容项羽是妇人之仁,对虞姬和自己的战马非常有情意,他就说:“项羽真是太有人情味了,太招女孩子爱了,恐怕那时的女孩子嫁人要嫁项羽这样的了。”一部作品让我们看到了魅力十足的易中天,当然也有不一样的看法,于是,众多热门话题再次被放到台面上被人们热烈讨论着,品味着。 从此,三国不再只为史学家和军事家所津津乐道,更成为老百姓茶余饭后的话题,而且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特别是各公司的老板,CEO,以及那些想做一番事业的人也纷纷参看。据一些例子:在曹操事业刚起步时,他的用人策略和处理人际关系的方法就值得我们去借鉴和思考。曹操提出了如下政策:1、名至实归,更重实际。2、德才兼备,唯才是举。3、重用清官,不避小贪。4、这些政策时隔2000年仍未许多专业人士所采用。《品三国》让我们认识到三国时期的历史价值。在各界人士关注《品三国》的同时,我们也听到了不同的声音,说这纯粹是学者明星的效应,但我认为《品三国》在演绎着一个文化普及的角色,不求每个人都参透真理,只希望每个人都能读一点真理,从这一点来看,《品三国》做出的贡献还是相当大的。 《品三国》延续了三国的精彩,三国的璀璨,三国的传奇!
用毅力创造奇迹——读<鲁滨逊漂流记>有感
你能独自一人去航海吗你能独自一人在荒芜人烟的小岛上生活几十年吗你能在一无所有的情况下用自己的智慧和顽强的毅力创造美好的生活吗相信你和我都会觉得困难的,但是,有一个人却做到了,他就是笛福笔下的鲁滨逊
一心希望能去航海的鲁滨逊在他19岁那年终于登上了出海的船可不幸的是他遭到了大风暴,漂到了一个孤岛上,可他毫不畏惧,在一无所有的情况下他以无比顽强的毅力,和一双勤劳的手重新生活,克服种种困难在小岛上种起了庄稼,养起了牛羊,盖起了房屋生活30年后,回到了祖国
掩卷深思,我深深地体会到:一个人只要有毅力,有勇往直前的精神,就可以战胜一切困难,创造奇迹海伦凯勒不也是这样的吗
海伦出世刚19个月,就得了一场大病,因而失去了视力和听力所以,在之后的五年中,海伦的家人都对她百般宠爱,什么都听她的,使之成为了一个爱发脾气的“小暴君”终于,在1887年3月3日海伦刚6岁零9个月时,安妮.莎莉文来到了她家,成了她的家庭教师从此,海伦疯狂地爱上了学习,脾气也好多了.在莎莉文**和海伦的共同努力下,1896年10月,海伦进入了剑桥女子中学;1900年,她又进入了哈佛大学德克利夫学院,1904年以优异的成绩毕业.令人惊奇的是:海伦会说话.海伦在英国文学方面十分杰出,她也很爱阅读,虽然有些报纸、小说她不能直接阅读,但通过莎莉文老师及其他人的帮助,她也能够阅读,从而获得了无数知识.她用生命的全部力量处处奔走,建起了一家家慈善机构,为残疾人造福.被美国<时代周刊>评选为20世纪美国十大英雄偶像.
海伦.凯勒就用顽强的毅力创造奇迹,我们熟悉的张海迪阿姨也是这样的人.
张海迪她以自己顽强的毅力创造出一生的奇迹.她说的一句话我最受感动:”即使跌倒一百次,我也要一百零一次地站起来.”是啊,如果我们也能向她们一样,那还有什么事不能做到呢?
要想出现奇迹,就要靠你顽强的毅力来创造!
《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
自从我们班级里设立了“三原色图书角”之后,同学们都用自己省下来的零花钱,去新华书店买了王老师向我们推荐的好书,整整齐齐地排在图书角里,那一本本五颜六色的图书时时吸引着我。
在这个暑假里,我看了《鲁滨逊漂流记》,这是一部世界名著,讲述的是一位遇险的航海商人独自一人漂流到了一座荒岛。在荒岛上他克服种种意向不到的困难,靠着顽强的意志和自己掌握的生活和科学的知识,在那么一个孤岛上生活了28年,最后终于排除万难,返回了故乡。
这本书的主人公——鲁滨逊,我对他真的是佩服得五体投地。他在那么一个荒岛上竟然独自生活了28年,整整28年啊!多么惊人的数字啊!要是我在这个荒岛上生活的话,肯定熬也熬不过去,哪怕是一个小时。他在荒岛上凭的只是自己的双手、双脚,用它们做出所有的生活用具,坚强的活了下来。相比较之下,我是那么不堪一击,我要是离开父母,我会生活自理吗?我不禁自己问自己。想到这里,我决定要以鲁滨逊为榜样,在生活中遇到紧急问题千万别慌,不要哭,要坚强,要镇定地解决问题。要知道,这些可都是生活中一个坚强的人应该有的表现哦。
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还有:鲁滨逊的乐观精神。刚刚漂流到荒岛时,因为只有他一个人,所以做任何东西都要花费好长时间,很多事情在做了很长时间之后,还是没有成功,但他从来都没有灰心过,总是冷静地总结失败的经验教训,再重新开始。终于辛勤的劳动换来了回报:有了船,有了盛东西用的器皿,有了面包……看到这里,我不禁反思自己以前的处事态度:我做事一旦失败了,就会向周围的人发脾气,就会退缩,不想再在失败的地方努力下去。现在我知道这样做是不对的,应该像鲁滨逊那样,平静心态,总结失败的原因,接受教训,再重新开始!这没什么难为情的嘛。
能看到这本书,我真的受益匪浅啊,希望能在我们的“三原色图书角”里看到更多、更好的书。
读《名人传》有感
音乐家。艺术家。文学家。
三个巨人。
忍者永不言弃
“我窥见我不能加以肯定的目标,我每天都迫近它一些……如果我摆脱了这疾病,我将拥抱世界……我要扼住命运的咽喉,这绝不能让我屈服……能把人生活上千百次,是多么美!”
这是贝多芬发自内心的呼喊。
从1815年开始,贝多芬就只能和别人在纸上交谈了——一只无形的手将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东西拿走了。这对他无疑是致命的打击,他曾想放弃作曲、离开祖国、过隐居生活。但经过了不知多少个不眠之夜的思考,不知多少次激烈的思想斗争,他终于开始面对命运、顽强耕耘,写出了交响曲《英雄》《田园》《命运》,钢琴协奏曲《皇帝》,小提琴奏鸣曲《克鲁采》,钢琴奏鸣曲《华伦斯坦》《热情》,歌剧《菲德里奥》……
有个叫密契尔的人,他也许没有贝多芬著名,但也有贝多芬的精神。他曾自认为世界上最倒霉的人:46岁时因车祸烧得面目全非,51岁时又因坠机造成瘫痪。但他不甘心屈服于命运的安排,最终凭借自己的顽强意志,成了既是受人爱戴的演说家,又是事业成功的企业家。这样的人还有很多,不管他们是平凡还是出名,凡是有贝多芬精神、与命运抗争的人,都是伟人。
贝多芬的坚强意志在他的音乐中得到了最完美的体现,他的精神和音乐影响了一代又一代的人。在他的墓碑上,刻着这样的话:“当你站在他的灵柩跟前的时候,笼罩着你的并不是志颓气丧,而是一种崇高的感情;我们只有对他这样一个人才能说:他完成了伟大的事业……”
勇者无所畏惧
米开朗琪罗的性格可真不是太好:软弱、胆小、多疑、优柔寡断、做事有始无终……但在艺术上呢?为了寻找好材料,他在采石场一呆就是几个月;为了运送精心挑选的石料,他亲自带领工人开山筑路;为了使壁画保持鲜艳不脱落,他摸索颜料配方,一有差错就得从头再来,于是尝试了又失败,失败了再尝试;为了建造陵园、铸造铜像,他不得不从头学习自己完全陌生的领域——炼铜术、建筑学;为了掌握人体的结构,他用尸体来解剖,不仅惹来人们反感,还累得大病一场……他在生活中也许不勇敢,但在探索艺术时,他从未胆怯过!
冯刚,一个普通的中学教师,也有着这样超人的勇气。为了将野生动物的美展现在人们面前,从而唤起人们的生态保护意识,他背着十几公斤重的照相器材,足迹遍及天山南北。为拍藏羚羊,他克服了高山反应,摆脱了重重困境;为拍野牦牛,他孤身步行8小时,冻坏了双脚;为拍蒙古野驴,他曾在40℃的高温中迷路14小时;为拍大白鹭,他裹在雨衣中等了4个多小时……他和米开朗琪罗一样在自己热爱的事业中,勇气十足。
米开朗琪罗一生作品无数,他却因未完成的太多而认为“虚度一生”。其实他不知道,只要是勇敢地与艰难搏斗的一生,都是成功的一生。
仁者悲天悯人
有这样一个人,他来到人世间后,表现出了不平常的奉献感和拯救感。他为许许多多的人做出了许许多多的贡献,却从无所求。他为心中的真理而奋斗,屡遭误解也毫无怨言。他写了不少书,展示了历史的广阔画面,谱写了民族之魂,塑造了一大群鲜活的人物形象。慢慢地,他成了德高望重的人,他的书被人们称赞,他的善行被广为传颂,他的名字被人们默默敬仰。他离开人世间若干年后,他还一直被人们深深怀念着。他有着优越的地位,健康的身体,美满的家庭。倘若他安于现状,过着平静而幸福的生活,那么若干年后,将没有人记得他的生存。
他,就是托尔斯泰。
托尔斯泰喜欢打扮成流浪汉的样子徒步旅行。有一次,他在一个小火车站的月台上休息,月台边列车上的一位妇人误将他当成脚夫,叫他去候车室取回手提包。他照办了。妇人随手塞给他五戈比小费。他先是一愣,而后自然地收起来。这时周围的人认出了托尔斯泰,妇人由惊讶变为了窘迫,请求托尔斯泰将那五戈比还给她。托尔斯泰拒绝了:“这是我用劳动挣来的正当收入,我要把它留下来。……这是件很平常的事,您不必感到不安。再见吧,祝您一路顺风,夫人。”
托尔斯泰曾经说过:“没有单纯、善良和真实,就没有伟大。”他的行动让人们看到了他灵魂的崇高和人格的伟大。
这就是这三个巨人。但却是命运待他们不公:为什么贝多芬没有米开朗琪罗和托尔斯泰那样好的身世?为什么米开朗琪罗没有贝多芬和托尔斯泰的自由?为什么托尔斯泰不像贝多芬和米开朗琪罗那样有追随者?……他们有种种的不同,但有一点是相同的,那就是:遇上挫折时表现得勇敢坚毅,沉着地与困难抗争。他们所表现出的坚韧与勇敢感动了所有的人。从这本书中,我们看到了三个“大写的人”。
这些人都陪过书中的小主人公——英子在一起,在看第一章的时候,作者介绍了骆驼,它们的神态、细嚼慢咽的动作,个个都描写得活灵活现,让人似乎身临其境;第二章讲了好几个人,宋妈、妞儿和疯子——秀贞,在惠安馆里,开始作者还以为秀贞是和她玩“过家家”,后来英子把她那块很漂亮的表送给了秀贞;英子记得,秀贞跟她说过,小桂子(就是秀贞的孩子)脖子后头正中间有一块青色的胎记,而妞儿的脖子后边正中间也有一块胎记,于是,英子带着妞儿去找秀贞,秀贞立马带着妞儿赶火车去了;因为那天下着倾盆大雨,英子发高烧,昏迷了十天。
第三章的题目很有趣,是:“我们看海去。”这是一个小偷儿跟英子说的,虽然我不喜欢偷东西的小偷,但是不知为什么,似乎是林海音的语言打动了我,我觉得这个小偷很好玩,很可怜,看到他被人家抓到的时候,好像一只老鹰在欺负一只小鸡,而且还要听着周围人的骂声。第四章题目就很明显了,题目是:“兰姨娘。”这章里讲的是德先叔和兰姨娘,德先叔是一个大学生,因为那时候要枪毙大学生,于是躲到了英子家里来;后来兰姨娘也来了,雇她的人家不要她了;后来,兰姨娘和德先叔一起走了。
第五章的题目也很新颖,是:“驴打滚儿。”刚看到这个题目的时候,我还以为林海音要写驴怎样打滚儿的。结果不是;内容主要是,宋妈的小栓子死了,小丫头子不见了,宋妈很伤心,宋妈和英子在找小丫头子歇息的时候,看见有人买一种叫:“驴打滚儿”的吃的,那是把黄米面煮熟了,里面包黑糖,再在绿豆粉里滚一滚,很香;找不到小丫头子了,宋妈就骑着驴走了。
最后一章,题目让觉得有些伤感:“爸爸的花儿落了。”没错,英子的爸爸去世了,爸爸的石榴掉了,花儿也落了。
《城南旧事》一本很好的书,悲悲喜喜,快快乐乐,都在这本书里展现了,从喜到悲,这本书让我们体验到了生活中的悲欢离合,是一本你看完了放不下、还要看一遍的书。本文作者:悠凌·夜雪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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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南旧事读后感范文二:
我一向对名著不太感兴趣,往往是看了半截便将其冷落在旁。《城南旧事》不同,淡淡的文字,悠悠的叙述将我领进二十世纪二十年代的老北京,在娓娓动人的真挚叙述中抒发了对童年的缅怀和对人间温暖的呼唤,不但写得亲切动人,而且每个故事都能令我思绪起伏,多种交集的感觉同时在心头涌现。
《城南旧事》中满含着怀旧的基调,将其自身包含的多层次的情绪色彩,以一种自然的、不着痕迹的手段精细地表现出来。书中的一切都是那样有条不紊,缓缓的流水、缓缓的驼队、缓缓而过的人群、缓缓而逝的岁月……景、物、人、事、情完美结合,恰似一首淡雅而含蓄的诗。
这部作品由五个篇章组成:惠安馆,我们看海去,兰姨娘,驴打滚儿及爸爸的花儿落了,全文由一个人引起—英子,以她孩子般纯洁的眼睛来看在北平生活的点滴,记载着英子七岁到十三岁的成长经历,旁观着成人世界的悲欢离合,凭着她微妙的记忆,将年幼时围绕她发生的生活旧事记录下来。。
英子的世界是单纯的,充满疑问的,她从不在自己的世界里上锁,总是任由人们进进出出。所以她和被人们认为是疯子的秀贞结下了友情,三天两头的往惠安馆里钻;她和“小偷”写下承诺,甚而认真地听着“小偷”的故事;她爱着自己的奶妈,望着她离去,英子伤心难过。透过英子童稚的双眼,我们看到了大人世界的悲欢离合,虽然很天真,却道尽人世复杂的情感。
本书的每一篇到结尾,主角似乎总是离开英子,像惠安馆的疯子秀贞,我们看海去那个小偷,奶妈,最后连她的爸爸也离她而去了,当时她才小学毕业呢!看着无人修剪的花任意雕落,也为本书画上句点。。
西游记读后感
《西游记》是中国古典四大名著之一,也是最为优秀的神话小说,深受人们喜爱。近日,我又在网上读了文言文版的,获益匪浅啊。
这《西游记》啊,可谓是妇孺皆知啊。一些小孩子,一般是图个新鲜,或者是看看里面孙悟空的神气,并没有领悟其中的真谛。我这次看,与以往可谓是天差地别啊,对其中的一些道理,也算是有深刻领悟吧。
《西游记》讲的是唐僧师徒四人到西天去取经,一路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最后获取了真经。故事情节引人入胜,风趣生动,但虽如此,在其中也包含了作者对当时社会的种种看法。他讽刺了当时朝政的腐败无能,其实,在我们所看到的取经途中,有许多的妖精都与天上地下有着密切的联系,这样说来,无论是在天上还是地上那些神威的统治下,都隐藏着丑恶,神仙也不例外,可见当时明王朝统治的腐败,。不过,在这种情况下,在我们眼前出现一个不受约束,敢于抗争的一个人物,那就是孙悟空!他从石头里蹦出,对世间何事都有探索的好奇心,对于玉帝要捉拿他,却绝不屈服,还“大闹天宫”,不过有时也有些任性,作者再借这样一个人物来进行对比,更加揭露了当时社会的黑暗。这也使我们想到当时的朝政是怎样的,朝政中当官的又是怎样的。其实,那些腐败无能的官员往往与天上的神仙大佛有一定的关系,不是有一些妖怪就仗着自己与天上某某神仙有一定的关系或是拿了天上某某宝物就在人间为非作歹!我想这些人间的官员也不过如此吧,借自己身后有大人物给自己撑腰,就为非作歹,鱼肉百姓,导致了朝政的腐败以及社会经济不景气。
虽然如此,但唐僧师徒四人在途中对那些所遇到的妖魔鬼怪时的不所畏惧的精神也深深打动了我,由于师徒四人团结一心,不畏艰险,,最后终于如愿以偿,取得了真经。我想,这在我们的生活中也是一样,不论遇到什么样的困难,都不要轻易放弃,可不能像猪八戒有时那样喊散伙,只要坚持,我们就能战胜困难,取得胜利的!虽然在取得成功的过程中会遭遇许多磨难,但是这样更能磨练我们的意志力,使我们得到锻炼,所以,一定要勇往直前!
《西游记》给我的感想有太多太多,甚至又联想到了许多,它被评为四大名著之一,可谓是当之无愧啊!《西游记》,这颗在历史上耀眼灿烂的明珠,正闪烁着那金色的光!
叶挺与北伐军第四军第十二师少将副师长张发奎是好友,当时十二师下辖三个团:叶挺的第三十四团,朱晖日的第三十五团,黄琪翔的第三十六团,据张发奎称:叶挺当上三十四团团长还有一段故事,当叶挺与张发奎都当营长时,叶挺在广州认识了一个美丽的女孩,在他姐姐出阁前,父母不让妹妹先行出嫁,因为姐姐是个麻脸,叶挺追求经年,一直不成功,在失望之中,他剃光了头发。在张发奎于1925年升任师长时,叶挺在第四军军部担任参谋。当时他女友的姐姐已经出嫁,但其准岳父又提出新的条件:叶挺必须当上团长,才同意嫁女。叶挺只得请求张发奎帮忙以成全他的婚事,并说就是婚后立即免职也可以,就这样,张发奎推荐他当上了三十四团团长。
据说1927年广州起义时,起义部队指挥没有接受他的意见而导致大部人马被包围,叶挺及聂荣臻及时撤走部分队伍,保存了部分生力军。但是,叶却因而受当时左倾的党中央的责难。之后,叶远赴欧洲,与党中央失去联系。
1946年,叶挺获释次日即致电中共中央,要求加入中国***,党中央马上回电接受。但是,据推测此举惹恼了蒋介石,以至于后来飞机失事,可能是有人故意破坏飞机。同行的王若飞、博古、叶挺夫人及二名子女同时遇难。
格列佛游记》读后感 (1000字)
《格列佛游记》是美国文学史上的一部伟大的讽刺小说,据说伏尔泰、拜伦、高尔基和鲁迅也很推崇斯威夫特的作品。我深深地崇拜着鲁迅,他用枯黄却瘦劲的手指着青年前进的方向,于是我便朝着那个方向,看上了《格列佛游记》--爱屋及乌。但是看过之后,大呼"上当"也于事无补,唯一值得安慰的是可以问问别人对斯威夫特怎么看,来显示自己是"文学青年",更实际地是写一篇不伦不类的读后感交上去凑数。
每当回想起当年看这本名著的时候,历史的沧桑感便涌上了心头,那些日子真是没有成就感受,很失败。一天仅仅十几页,举"目"维艰,冷不防冒上一句"往事不堪回首",发自于肺腑啊!
打个比方,读《围城》是一种愉悦的享受,就像是用地道战地雷战打鬼子,越打越过瘾,正打在关头上,钱钟书先生将大笔一搁,鬼子投降了;读《骆驼祥子》也挺爽,应该属于三大战役的那种,共军三下五除二地把蒋介石赶到了台湾,我也三下五除二地干掉了老金;但读《格列佛游记》就大不一样了,是一种受罪,就像血战台儿庄一样,拉锯战,特艰苦卓绝,不但要跟斯威特作斗争,还要与瞌睡虫作斗争,不过"不破楼兰终不还"的我还是取得了"格列佛大捷",但损失惨重,至今想起来还余悸不已。
因此,此后,看到鲁迅拿着烟斗一副正气凛然的样子,总会口不自禁地唱道:"都是你的错,是你骗了我,还让我不知不觉满足被骗的虚荣"……
但是,尽管受了骗,并未影响鲁迅在我心的地位,我依然固执地认为:斯威夫特是不能与鲁迅同日而语的。
鲁迅,我国伟大的无产阶级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斯威夫特何许人也?英国十八世纪罪恶腐朽的资产阶级中的一员。他们的阶级属性有着本质区别(如果赶上"文革"就好了,分清敌我很重要啊)。其二,鲁迅是国产的,斯威夫特是洋货(这好像是废话)。至于第三点,我认为是最最重要的,鲁迅的文章虽艰深生涩但我依稀可辨,斯威夫特的译本虽然都是大白话,但我就是不知所言,所言何干。
经过一番换位思考,我作出如下推测:大不列颠的可爱青年们也必然不知道鲁迅在说些什么,要表达些什么,以及"可能吧--那简直就是一定的"那种鲁迅特色的矛盾句式。
他们正如我一样。
究其原因,彼此在不同的国度,承着不同的文化,对于过去,对于历史,自己的从小就了解,别人的很少去触及。而没有一定的知识垫底,去读这种在特定时期特定环境下的指桑骂槐的作品,看不懂是不足为奇的。
我不知道十八世纪美国的辉格、托利两党缠绵悱恻、暧昧的关系,当然也就无从体会斯威夫特笔下的争论吃鸡蛋应先敲哪头、 鞋跟之高低等"原则"问题的"高跟党"与"低跟党"的妙处。
我错怪斯威夫特了,我要有一颗宽容的心。而后来的斯威夫特也渐渐变得可以理解了,给我的感觉是他很正义。
他讽刺地道出了当时英国的特点:"贪婪、党争、伪善、无信、残暴、愤怒、疯狂、怨恨、嫉妒、*欲、阴险和野心。"他挖苦地描述了人兽颠倒的怪诞现象:马成了理性的载体,而人则化作脏臭、屎尿横飞、贪婪刁难的下等动物耶胡(yahoo,不是"雅虎")。他大谈人的天性,就是心甘情愿被金钱所奴役,不是奢侈浪费就是贪得无厌。看完《格列佛游记》之后,我们不能不审视自己,我们身上有没有这些顽疾劣根的影子。
有一句话,我认为评论得很经典:以夸张渲染时代的生气,藉荒唐痛斥时代的弊端;在厌恨和悲观背后,应是一种苦涩的忧世情怀。
没有想到在那些朴实得如同流水账的大白话游记中竟蕴含着这么深邃的内涵。
我知道,《格列佛游记》还需要再读上一遍,抑或是更多遍。这应该是以后的事了。
《朝花夕拾》读后感
《朝花夕拾》为鲁迅一九二六年所作回忆散文的结集,共十篇。前五篇写于北京,后五篇写于厦门。最初以《旧事重提》为总题目陆续发表于《莽原》半月刊上。一九二七年七月,鲁迅在广州重新加以编订,并添写《小引》和《后记》,改名《朝花夕拾》,于一九二八年九月由北京未名社初版,列为作者所编的《未名新集》之一。一九二九年二月再版。一九三二年九月第三版改由上海北新书局重排出版。书的封面为陶元庆所绘。这十篇散文,是“回忆的记事”〔《三闲集〈自选集〉自序》〕,比较完整地记录了鲁迅从幼年到青年时期的生活道路和经历,生动了描绘了清末民初的生活画面,是研究鲁迅早期思想和生活以至当时社会的重要艺术文献。这些篇章,文笔深沉隽永,是中国现代散文中的经典作品。关于翻译本书,鲁迅在一九三四年四月十一日致增田涉信中说:“《朝花夕拾》如有出版处所,译出来也好,但其中有关中国风俗和琐事太多,不多加注释恐不易看懂,注释一多,读起来又乏味了。”鲁迅在一九三四年十二月二日致增田涉的信中,提到增田涉和佐藤春夫合译《鲁迅选集》时说:“只有《藤野先生》一文,请译出补进去,《范爱农》写法较差,还是割爱为好。”“三味书屋后面也有一个园,虽然小,但在那里也可以爬上花坛去折腊梅花,在地上或桂花树上寻蝉蜕。最好的工作是捉了苍蝇喂蚂蚁,静悄悄地没有声音。然而同窗们到园里的太多、太久,可就不行了,先生在书房里便大叫起来:‘人都到那里去了?!’……” 细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享受着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翻开断砖来,有时会遇见蜈蚣;还有斑蝥,倘若用手指按住它的脊梁,便会拍的一声,从后窍喷出一阵烟雾……” 我读鲁迅先生的这篇充满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处鲁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突然间,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为伴,又采摘野花野果,然后与玩伴一起捕鸟,但由于性急,总是捕不到很多;他又常听保姆长妈妈讲故事,因而非常害怕百草园中的那条赤练蛇。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严厉的教诲,却仍耐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当他读书读得入神时,却没发现他的学生正在干着各式各样的事,有的正用纸糊的盔甲套在指甲上优质戏,而鲁迅正聚精会神地在画画…… 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也许是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吧,真不懂自己怎么会那么喜爱《朝花夕拾》中的一篇,尤其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亲切,充满激情。
我读了《朝花夕拾》这本书,对鲁迅先生的写作手法感到十分佩服。
《朝花夕拾》原本叫做“旧事重提”, 为鲁迅先生一九二六年所作回忆散文的结集,收录了他童年和青年生活片段的10篇文章。
“三一八”惨案后,鲁迅先生愤怒声政府的无耻行径,遭到政府的迫害,过起颠沛流离的生活。同年9月鲁迅先生接受了厦门大学的聘请,南下教书四个多月,发现了这里知识分子的丑恶嘴脸,毫不留情地进行抨击。在此期间,他完成了朝花夕拾几篇文章的创作。
《朝花夕拾》中我影象很深的是《无常》和《二十四孝图》这两个故事。《无常》中的无常是个具有人情味的鬼,去勾魂的时候,看到母亲哭死去的儿子那么悲伤,决定放儿子“还阳半刻”,结果被顶头上司阎罗王打了四十大棒。文章在回忆无常的时候,通过无常和阎罗王这两个人物的鲜明对比,讽刺了现实一些所谓的正人君子。所谓《二十四孝图》是一本讲中国古代二十四个孝子故事的书,配有图画,主要目的是宣扬封建的孝道。鲁迅先生在这篇文章中,重点描写了在阅读“老莱娱亲”和“郭巨埋儿”两个故事时所引起的强烈反感,尤其是“郭巨埋儿”这个故事,自己明明有些钱,却全给了自己的兄弟,后来家里穷得吃不起饭了,却想到家里的儿子会“抢”老母的食物而决定牺牲自己的儿子,十分的迂腐,且多多少少有点欺世盗名之意,形象地揭露了封建孝道的虚伪和残酷。
在《朝花夕拾》中,鲁迅先生大量使用了对比和讽刺的手法,用平实的语言,鲜活的人物形象,有趣的童年故事,抨击了囚禁人的旧社会,体现了鲁迅先生希望能让国人思想解放的愿望
手捧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品味着从字里行间透露出年少轻狂时的童真,神思似乎也飘向了那份曾经属于我们的逍遥日子。
《朝花夕拾》,正同于它另类的名字一样,这本脍炙人口的巨作,是鲁迅先生在风烛残年的岁月里写下的。老了,累了,回味起童年时的点点滴滴,心中还是会有当初的味道,想必还别有一番滋味吧。清晨绽放的鲜花有了晨曦会显得更加娇嫩,到了夕阳西下时分去摘取,失去了刚刚盛开时的娇艳与芳菲,晚霞的照射却使它平添了一中风韵,那若有若无的清香在风的导送下,让人浮想联翩。像是在尝一道佳肴,细细咀嚼,幼年时童真的味道留在心头,慢慢漾开。
鲁迅先生是一派大作家,他的童年并不乏味。他是乡下人,却能和城里人一样去读书。少了乡下孩子的粗狂,多了一份知书达理。少了城里孩子的娇气,多了一种大度气派。他怀念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日子,与小虫子们为伍,仿佛这样的童年才够味儿。趁大人们一愣神,以神不知,鬼不觉的神速,钻进百草园。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也会来伴奏,鲁迅的童年似乎是在一首大自然圆舞曲中度过的。
枯燥,乏味,是对鲁迅先生在三味书斋的最好的诠释。稍稍偷懒一会儿,也会被寿镜吾老先生的一句:“人都到哪里去了?”喊回来,整天除了读书还是读书,闲来无趣。
从书卷里散透出的天真烂漫,不经意间似乎也把我感染了,或许鲁迅的文章真有什么魔力吧,他用一个孩子处世不深的目光探射了我的心,引起了我的共鸣。
有人说:要看一个人是不是真的会写文章,最主要还是看他的文章里有没有感情。老师也曾说过:只有情感才能把文章变成有血有肉的。我不得不承认鲁迅确实厉害,他的一切话语虽然平淡朴实,炽热的情感却展露无疑。他希望与大自然真正拥抱在一起,憧憬在山水间流连,向往与小虫子们打成一片的日子。读着读着,仿若年迈的老人顿时变成了一个活力四射小孩子,身上散发着阳光般的气息。
小的时候,自己也曾拥有过那样的光辉世纪。喜欢坐在河岸边看着鸭子从身前游过,颁着手指头细数“一只,两只。。。。。。”;喜欢奔跑在林间小道,抛开心中的不愉快,尽情去笑,不用管礼数是否;还喜欢躲在一个隐秘的地方,看着同伴进进出出找自己的忙碌身影,最后因为自己躲的技术太高超,无奈,只得向我低头认输。想到这里,心中有种窃喜的感觉,说不上来是什么。好象是一个小小的“阴谋”得逞了,又象是躲过了一场小小的“灾难”。
我们的童年渐行渐远,留下的是一个美丽的回忆。《朝花夕拾》,去领略一下鲁迅的童年,慢慢体会其中的幸福童年味儿吧。琐碎的记忆在《朝花夕拾》中重现,不一样的年代,一样的快乐,童年,惹人怀念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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