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同朝两位宰相,为什么会争着娶一个寡妇?

北宋同朝两位宰相,为什么会争着娶一个寡妇?,第1张

这两位宰相争着娶一个寡妇,不是为了爱情,也不是为了美色,只是为了寡妇丰厚的嫁妆。宋朝女子改嫁再婚挺普遍,且当时的法律支持女子带着嫁妆改嫁。

北宋宰相张齐贤和向敏中争着娶寡妇柴氏,当时闹得满城风雨,两人最后都被贬谪,成为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北宋初期的官员,“拿着卖白菜的钱,操着卖白粉的心”,这两位宰相家里都没几个钱,想娶有钱的寡妇改善生活,也是可以理解的。

张齐贤家里比较穷,父亲又很早就过世了。他聪明好学,学识渊博,知恩图报,公私分明,为官清廉 。张齐贤由于小时候比较穷,经常吃不饱饭,食量又大,后来当官了一顿也能吃好几斤肉,所以被称为“饭桶宰相”。本来俸禄就不高,又这么能吃,估计张宰相家里也快被他吃空了。

向敏中家里也穷,二十岁的时候,他父母相继过世。刚当宰相时,他不大摆宴席,谢绝客人们来祝贺,得到皇帝的赞许。向敏中是北宋公认的廉政模范,更是包拯、海瑞等清官的偶像。

寡妇柴氏是大将军薛惟吉的续妻,薛惟吉的父亲是宋太祖时期的宰相。柴氏年纪轻轻,没有儿子,她就想改嫁,于是选定了“饭桶宰相”张齐贤。柴氏的继子们不赞成婚事,怕柴氏改嫁卷走他们父亲的家产,就把柴氏告到开封府。而柴氏却把宰相向敏中给告上去了,她认为向敏中求婚被拒,且私买薛家旧宅未遂,所以指使她的继子来告自己。而柴氏的状子,却是张齐贤的儿子写的。

两位清廉的宰相,卷入了薛家的遗产纠纷之中,搞得满城风雨。皇帝觉得太丢面子了,于是罢免了这两位宰相,罚了柴氏一些钱。

答案:《知否知否应是绿肥红瘦》中,休夫后,全京城贵公子都求她再嫁的男主是顾廷烨。

解释:《知否知否应是绿肥红瘦》是一部热播的古装剧,讲述了智慧美丽的女主角明兰在家庭和宫廷中经历了各种挫折,最终成长为真正的女强人的故事。在剧中,明兰的丈夫顾廷烨因病去世,让她陷入了人生的低谷。然而,她的美貌和聪明才智吸引了全京城的贵公子,纷纷求婚,希望得到她的芳心。而其中最为执着的就是顾廷烨的弟弟顾廷烨,他一直默默关注着明兰的生活并在关键时刻给予了她帮助。最终,明兰也意识到了自己对顾廷烨的感情,最终与他牵手步入婚姻殿堂。

拓展:《知否知否应是绿肥红瘦》是一部非常优秀的古装剧,不仅在剧情和人物刻画上做到了极致,而且在服装、道具等方面也进行了精细的打磨,为观众呈现了一个真实而又美丽的清朝世界。同时,该剧也给人们带来了很多启示,例如女性要勇敢追求自己的人生价值,要有坚强的意志和智慧,才能最终获得自己想要的幸福。

《飘》简介与评论赏析及读后感

《飘》的内容简介

《飘》是美国著名女作家玛格丽特·米歇尔创作的一部具有浪漫主义色彩、反映南北战争题材的小说。主人公斯佳丽身上表现出来的叛逆精神和艰苦创业、自强不息的精神,一直令读者为之倾心。

美国南北战争前夕,佐治亚州塔拉庄园16岁的斯佳丽**疯狂地爱着邻居阿希礼·韦尔克斯。战争爆发后,阿希礼与他的表妹玫兰妮·汉密顿结了婚,斯佳丽一怒之下,嫁给了自己并不爱的查尔斯。不久,查尔斯在战争中病死,斯佳丽成了寡妇。

在一次募捐舞会上,她与瑞特·巴特勒船长相识。战火逼近亚特兰大,斯佳丽在瑞特船长的帮助下逃离亚特兰大,回到塔拉庄园。看到昔日庄园已变成废墟,斯佳丽决心重振家园,为此不惜一切代价。不久,斯佳丽的第二任丈夫弗兰克在决斗中身亡,她再度守寡。瑞特真诚而热烈地爱着斯佳丽,不久斯佳丽嫁给了瑞特。虽然瑞特身上有同她类似的气质特征吸引着她,但同时她仍迷恋着曾爱过的阿希礼。瑞特带着伤心离开了斯佳丽,而斯佳丽此时却意识到瑞特才是惟一能和她真正相爱的人。

《飘》赏析评论

凄婉动人,荡气回肠,玛格丽特·米切尔用诗一般的语言将气势磅礴的南北战争和一段凄婉动人的情展现在读者的眼前。波澜起伏的情节、栩栩如生的人物、单纯而又复杂的内心描写,让《飘》成为20世纪文坛上的一颗熣灿夺目的明珠。

《飘》又名《乱世佳人》,全文的线索是围绕女主角思嘉的一生展开的。从她的少女时代——初为人妇——-丧夫——再到再婚,原本天真幼稚的女主角思嘉在不断地成长、成熟。因此,在作者笔下的众多人物里,女主角思嘉的艺术形象无疑是塑造得最圆满、最真实、最成功的。 读完《飘》后有三句话我印象最深:

明天又是另外的一天

美貌并不能使人高尚,衣着也不能使人尊贵。

我向来不是那样的人,不能耐心地拾起一些碎片,把它们黏合在一起,然后对自己说这个修补好了的东西跟新的一模一样。一样东西破碎了就是破碎了——我宁愿记住它最好时的模样,而不想把它修补好,然后终生看着那些碎了的地方。

《飘》是一部非常好的作品。它表达出来的思想是不用说的,这跟大多数名著一样闪耀着思想的光辉。另外,我觉得它是我见过的小说当中描写人物外貌与心理最出众的,这是相当出色的。它的描写手法让人惊叹,让我如痴如醉!

《飘》读后感

《飘》,是我最喜爱的书。喜欢斯佳丽的勇敢坚强,喜欢瑞特的机智果断,喜欢玫兰妮的外柔内刚。

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

对于她,我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他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着的。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

我觉得斯佳丽就像个小孩子一样,对自己想要的东西异常执着,而对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却不屑一顾。一面在拼命让自己幸福,一面又不断地把幸福推离,把爱人推向深渊。

斯佳丽爱的是阿希礼,可是,阿希礼却不要她。就像瑞特说的,阿希礼是个君子,只是生在了一个和他格格不入的时代。他还是用旧世界的游戏规则生活,只会撞得一鼻子灰。斯佳丽不了解阿希礼,所以她爱他,想尽一切办法得到他,而当她认清他时,她再也不爱他了。

斯佳丽是个矛盾体,可又有谁不是矛盾体呢?她在生命的道路上一路走来,当她面对困难时,她选择迎接,当她面对责任时,她选择担负,可当她面对爱的抉择是,起初,他选择蒙蔽自己,当她终于认清,要面对时,却已为时已晚。而她,在无能为力时,就会告诉自己,明天是新的一天,明天一切都会好了,Tomorrow is another day。她在整个故事中,都是个充满生气、充满斗志的人。我最欣赏的,便是她的这句“Tomorrow is another day”。永远充满了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这份精神,是最值得我学习的。所以,每当我遇到困难、心情不佳时,我便会告诉自己: “Tomorrow is another day”。

书中另一个使我十分佩服的女性,便是玫兰妮。她是个外柔内刚的女性,她几乎拥有了女性所能拥有的一切美德。正如瑞特说的,她是他所见过的少数贵夫人中的一个。她是坚强的,她是爱国的,她用她的心爱身边所有的人。当她丈夫打仗时,她在后方默默守侯,做她力所能及的事,当北佬打进城而她又快要临盆时,她依然镇定,当她身体虚弱而没人下地干活快要没饭吃时,她和斯佳丽一样,放下过去所受的教育和优越感,拖着虚弱的身体下地干活,当她看到斯佳丽杀了一个北佬时,她没有惊慌失措,而是帮着掩埋尸体,搜查钱财,擦拭血迹,当战争终于结束,她痛恨的北佬士兵来到她门前要求照顾而她们自己也没有过多粮食时,她还是尽她所能地帮助他们,因为她希望在远方也有一个好心的北佬女人给她正在回家的丈夫一口饭吃。

如此一位坚强的女性,却又是如此的温柔善良和善解人意。她执着地相信斯佳丽和阿希礼,即使有人亲眼看见他们搂在一起,也执着地相信他们,保护斯佳丽。她明知自己的身体无法再承受生育的痛苦,却执着地要再为阿希礼生个孩子,最终离开了她爱了一辈子的亲人们。

真的是太伟大了,看着玫兰妮,使我想到许许多多的中国古代女性,她们也是如此的善良,任劳任怨,相夫教子,然后默默无名地老去、死去。

整部书中,我最为喜欢的人物就是瑞特。他勇敢、执着,他能那么深地爱着斯佳丽十几年不变。他想保护斯佳丽,宠爱斯佳丽,照料斯佳丽,让她事事称心,而斯佳丽却拒绝了。他说过,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而他的爱,是被斯佳丽,被阿希礼,被斯佳丽愚蠢的固执磨光的。他的心,死了。当他女儿离开他时,他的心,再也回不来了。他说过,他从来没有那个耐心把剪碎的裤子缝好,再告诉自己这就和新的一样,自欺欺人罢了。碎了就是碎了,再也回不去了,即使修好,上面仍然留有裂缝,再也不是原来那条了。

瑞特是个复杂的人,他有良好的家世,但却仍和旧时代格格不入,他有锐利的眼睛,可以在乱世找到自己的处身之道,他对国家有热情,即使他明知必败无疑,却仍在最后关头入了军。他爱斯佳丽,但他更了解斯佳丽,所以他从不说,只是通过行动表达,而斯佳丽却从来不想去了解他。最后,他绝望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使他再也没有勇气再去尝试,他累了。

《飘》绝对是部值得再三品味的好书,文字优美,情节跌荡起伏、扣人心弦,虽然其中由于作者的主观因素,对于美国南北战争的评价并不客观和全面,但以文学角度来说,这绝对是一部绝世佳作,值得一看。

《飘》(《乱世佳人》Gone With the Wind)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世界文学名著。第一次读《飘》是在年上山下乡当知青的时候。记得好像是一同插队的重庆知青赵玉梅悄悄借给我的。那时要借到这么一本书很不容易。给我的期限是两天。我只得装病不去田间劳动,躲在自己的房子里一口气把书看完。那时我十六岁的年龄,远不如现在10岁的孩子懂得的多。看完这本当时被定位为四旧**的书,我心里忽然多了许多想法。才知道一个女孩子原来也可以这样爱着,也可以这样顶天立地的活着。我最喜欢最崇拜的当然就是女主人公郝思嘉。不仅如此,还悄悄喜欢上那位非凡的白瑞德船长。(前不久,在网友祭奠克拉克盖博的网祭上,我由衷奉献上这样的祭词:从小就爱你。现在还爱你。你是我心中永远的理想。愿您在天堂永远安息!)

许多年后,我又读了《简爱》,读了《呼啸山庄》,读了勃朗宁夫人和她的十四行诗,这些都是我喜欢的女性,但却始终不能让我忘掉自己心中的偶像郝思嘉。我一直忘不了在那样一个阳光温暖的下午,穿着绿花裙子的赫思嘉和塔尔顿家的两个双胞胎兄弟,坐在回廊前,那童话一般的美丽。也忘不了赫思嘉第一次见到白瑞德,那偶然的相逢所生发出的一段千古的美丽。

后来再看到《飘》的**,文字的赫思嘉忽然变成了费雯丽饰演的生动的郝思嘉,那绝妙的女性形象从此便永远站立在了我的心头。我忘不了赫思嘉站在腥红色的夕阳下,站在那一片已经变成废墟的庄园中,手握故园泥土对天发誓的一幕。那是一个怎样年轻柔弱聪明美丽勇敢无畏的女子!就是这个果敢无畏情感丰富的美丽女性深深地影响了我的一生。

直到现在,我还记得的赫思嘉的那段誓言。还记得郝斯嘉说:“请听我说,白瑞德,这些年来,我一定一直都爱着你,只是我不晓得”。而那位曾经说过“我是个既了解你,又欣赏你的人”的白瑞德最后极度疲乏而又坚决地向赫思嘉告别:“坦白说,亲爱的,我不在乎。”

书的最后一句,赫思嘉擦干泪水告诉她自己也似乎告诉我说:

After all,tomorro is another day!

是的, “明天,毕竟是新的一天!”

为了这句话,她就是我心中永远的郝思嘉,永远的飘 ------

今天,我已经是第N次阅读《飘》。

我看过**版由原著《飘》改编的《乱世佳人》。片子很长,演了3个多小时。我最近又重新再次阅读了《飘》的原著。

对于《飘》这本书。很多人褒贬不一。里面有些内容与经历带着作者:玛格丽特 米切尔,年轻时的影子,她曾经是那样的备受宠爱与追捧。

遗憾的是最后与他结婚的男人。她以为这位中级军官会带给她幸福。结果没想到,让他最终痛苦与抱憾一生。

此文中白瑞德的角色,就是这位作者后来构思的军官形象。也许为了弥补作者生活中的缺陷,所以她从更多的角度去美化了,一个浪子白瑞德最后回头的专情与痴情。从某个角度来说,《飘》不是悲剧,也不是什么女性立志传奇诗篇,而是一部爱情伦理剧。我们剧中的郝思嘉,是一位独特的女子,她也不会在什么困难与压力面前,背离自己的理想与梦想。而且在很多时候,走到最后,都会有白瑞德这样的人,帮他清理现场。感觉这部书写得满有意思。作者把一个女人的美丽,任性,骄纵,倔强,坚强,自大,不可一世,刻画得淋漓尽致。

而且从不同的角度让我们感受到,郝思嘉这个独特女子的奇异思维。

在爱情与友情上的自我自私不顾一切,在生活与困难面前的坚定执着,在生意场上的成熟老道。

像郝思嘉这样的女子,最真实与自然之处,她很本我。他就做自己,做想做而且又敢做的自己。做快乐而简单单纯迷糊又有点自恋自信的自己。也许我们很难发现,在郝思嘉的骨子里有什么自卑与不自信的情结。

就如作者在笔下写到的一样:一个集万千宠爱的农场主**,一个美貌与智慧,高傲与世俗并存的女子。即便到最后她流落南方,我也没从她身上读出绝望,读出痛苦与哀伤。就算她去做护士,衣着俭朴,她也要把自己打扮的漂亮艳丽与众不同。这样的女子很有个性。我很喜欢。也许在郝思嘉眼里,自恋远比自卑好。自私远比无私好。即便后来他对阿希礼的爱与占有,丝毫没有动摇,也阻碍不了他对爱情生活与生命的追求与向往。有时我在想郝思嘉这家伙到底爱过阿希礼没有?也许她认为她没得到的东西就是爱。至少阿希礼一直没有给他这种希望,或者给了郝思嘉一种好强个性的一种挑判。即使郝思嘉再嫉妒他的表妹玫兰妮·汉密,但他依然不会去做伤害这个女人的事情。从这一点我们不难看出郝思嘉的善良,可爱,充满正义的色彩。坦白的说郝思嘉与白瑞德是相同个性的两个人。都骄傲,都不可一世,都是那种可以聚集很多人焦距的帅哥美女。这2个家伙,纯属于活宝型人物。2个人都倔强,2个人都自我感觉良好。最重要其实他们2个个性很合拍。只是郝思嘉一直错误的认为,她和白瑞德仅仅是盟友关系而不是爱情。或者她认为,白瑞德不够吸引他。白瑞德这样的风度幽默绅士,最后死在郝思嘉这样不按常规出牌的女子手上,的确是种宿命。有时人与人之间的缘分说不清楚。生活中的很多女人或男人都希望自己会拥有郝思嘉或白瑞德这样的男人或女人。然而事实上,当我们忽略一些东西时,才在蓦然回首中发现。彼此的爱情就在彼此的身边。有的人即使苦苦追寻一辈子,都无法属于你。有的人近在你身旁,一直默默守候关注着你,而你却不知道他得存在。希望大家在生活中去发现这样的真爱,不要到最后让自己遗憾与后悔。我喜欢郝思嘉这样的女子,也欣赏白瑞德这样的男子。可惜我们都不是他们。但我们可以在平淡生活中去寻求自己的浪漫。

那郝思嘉**长得并不美,可是极富魅力,男人见了她,往往要着迷……”。徜徉在人海之中,每当视线中走进一位气质俱佳的女子时,我就会不由自主想起《飘》中的开头的这几句话。

魅力——是郝思嘉独特妩媚与刚柔相济的个性所散发出来的美丽。

这部由美国女作家马格丽泰密西尔所著的《飘》,以美国南北战争为背景,鞭鞑了占有农场并雇用家奴干活为统治代表的庄园主的专制与贪婪。文章在塑造一个个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的同时,把滋生在奴隶制温床上繁华于战火纷飞中粉碎。内容极具历史现实意义。

南北战争使美国南部州沿行多年的黑奴体制得以崩析瓦解。

全书围绕郝思嘉及她周边的一系列人物,从南部州歌舞升平的阳春白雪到战火硝烟弥漫的惨淡直面;从和平的破坏到人们所依赖服务与生存的黑奴的消失,残酷的战乱生活凸显出人性的狭隘与复杂。作者以恢宏的战争场面以及后方老百姓饱受战乱折磨,勾勒出的一个个扣人心弦的故事片段,演绎出的一幕幕惊心动魄的交织爱与恨、善与恶较量的故事情节,给读者无不留下深刻的印象,是部历久弥新、散发着艺术芳香的可读之作。

《飘》这部作品,只所以让我记忆犹新,百读不厌,是因为我非常喜欢作者笔下郝思嘉这个不现寻常的人物形象。思嘉贯穿于故事的首尾,她的一颦一笑,一哭一咽,一骂一怒牵扯着读者的目光去渴望了解,渴望走进她的内心世界,并不知不觉会融入到她的情感之中去。

她,“脸上显然混杂两种特质。一种是母亲给她的娇柔,一种是父亲给她的豪爽。……她那张脸蛋儿却实在是迷人得很,下巴儿尖尖的,牙床儿方方的。她的眼珠子是一味的淡绿色,不杂一丝儿的茶褐,周围竖着一圈儿粗黑的睫毛,眼角微微上翘,上面竖着两撇墨黑的蛾眉,在她木兰花一般白的皮肤上划出两条异常惹眼的斜线。”光看作者这段对思嘉的描述,心儿就会被其所吸引,这是多么神秘而又妖娆的一个女子呢!

庄园中汤家的一对英俊的双胞胎是那样的痴迷着思嘉。舞会中,她是众人的亮点。她就象太阳的光彩一样,眩目着年轻男子的视线。她的美盖过“陶乐垦植场”庄园。她也自认镇上的男子是钟情她的,连卫希礼这个温文乐雅,有着高贵血统的帅气庄园主的公子也一定暗恋着自己。她就这样自以为是的认为她包围在爱的天堂而神采奕奕,芳心暗涌。

然而,战争的到来,镇上的男男女女都火速办着结婚,希礼意外的选择长着“鸡形脸蛋”,身材孱弱,皮肤没有血色的媚兰为妻了。强烈的自尊心使思嘉置其他男子于不顾,她一反常态,默默发誓要让希礼爱上她。她义无反顾地爱着希礼,单相思的恋上了他。这种爱恋支撑她为了爱情,违心的帮媚兰在战乱的炮轰下的房屋中接生希礼与媚兰的孩子,支撑她为等希礼战后回家而选择与一个木材商结为夫妻渡过没有栖息之地的困苦生活。也许你认为这时的她是极端庸俗与自私的,但是,当你想到她在母亲逝世,父亲因打击而发疯,自己又失去自小侍候她的黑奴嬷嬷,妹妹幼稚还不经世事的时,你就会发现她这种小心眼、小自利虽不合乎情理但又多么合乎“适者生存”这个逻辑。

战乱中,在别人为一日三餐所愁时,她却做着木材生意维持持着简单的生计,并用这钱资助希礼的妻儿。这时,不禁又会为她的狡诘与低就而暗暗生出佩服。作者在这明的是贬低思嘉这个原来有着不可一世的小美人的滑稽婚姻,实质上是隐喻她未被人知的坚韧性格和敢于与恶劣生活相抗争的不屈个性,尽管这种斤斤计较的小妇人生活在她骨子中烙下了铜臭味,丑化了她美好的形象,但这也是作者的伏笔,反衬出希礼那种惯于了富贵日子而不能脱离昔日梦想以至不敢面对现实,即使是亲自上了战场却依然没有从幻觉中彻底醒来,并在失去媚兰后更是进入了郁抑。预示了希礼的懦弱最终会淡化思嘉如火的眷恋。

思嘉也怀念从前庄园的平和,记得镇上绿荫树冠下,自己身穿“绿布春色花衫,从弹簧箍上撑出波浪纹的长裙,配着脚上也是一双绿色的低跟鞋……。”树枝在风中摇曳,裙裾在脚下飘飞,夺目得有如碧海中的一颗熠熠生辉的翡翠。艰难的岁月她总是安慰着自己,会过去的,只要我回到“陶乐”。陶乐是她美丽的家园,是她心灵的归宿。这种情结在她在与“北佬”,即北方的大兵做小生意时认识的浪子白瑞德中表现得最为明显。

白瑞德是个热爱家乡的南方军火商,偶尔中他被思嘉娇媚而又放形的美所打动,爱上了思嘉。然而思嘉心中仍装着卫希礼,尽管白瑞德迎合思嘉,使出手段娶到了思嘉并生了一个小女孩,但随着小孩的坠马身亡,他们又分离开来。这时的思嘉已是一个经战争风暴历练,风韵万千而又意志坚强的女人。岁月与情感的磨砺让她终于懂得希礼的爱只是自己做的一个远梦,在与白瑞德的婚姻中,她慢慢爱上了白瑞德,爱上了生活中真实而又勇敢的强者。她不怕白瑞德冷淡她,她要用爱唤回白瑞德那颗高傲的心。

爱让她心中充满希望,尽管战后生活一片萧条,但她心中永远梦想着一方净土。她魂牵梦萦的是那有着红色泥土,白色围墙,黑色片瓦的故园“陶乐”。“她想起这么一幅优美的图画,……那古柏森森的夹道,那茉莉芳馥的花香,那一片碧绿的草地,那白花点缀的围墙……还有嬷嬷在那里呢!”……“明天我一定把他拉回来。”怀着这种坚定的信念,她澎湃着沸腾的血液:世上没有什么是令她畏惧的!

故事就在这样一种流泻期冀的句子中结尾了。然而,我竟久久不能平静心情。这是何等富有激情的女作家所精心倾注出的一份大气,明丽的文字啊。尽管情节一直游离在战争的阴云中,但是思嘉这个内涵丰满,个性张扬,风姿约绰的美女子却十分清晰地烙进我的记忆中而溢撒光彩。尽管她是曾是一位地主的女儿,割断不了与她命运密切相连的农奴制,但奴隶的解放,她在变迁的阵痛中焕发出另一个成稳、聪慧而不失美丽的郝思嘉。她勇于接受了她的坎坷生活与风雨人生。她与时代的脉搏共进程。

马格丽泰密西尔身为一名白人女作家,然她能站在政治的角度解剖社会,抨击种族歧视,揭露农奴制的封建残余,不愧是一位为国担忧,为民担忧,为社会弱势群体倾其同情心的伟大作家。虽然述说的是美国历史背景,但我在深深喜欢《飘》这本书,为她的斐然文采着迷时,也从心底陡生出对马格丽泰的一份崇高敬意。

  忒勒玛科斯和求婚人

 特洛伊战争后,那些在战场上和归途中幸免于难的希腊英雄先后回到故乡。可是,只有拉厄耳忒斯的儿子,伊塔刻国王奥德修斯没有回来,命运女神又给他安排了一场奇特的遭遇。他久经漂泊后,来到俄奇吉亚岛。这是一座孤岛,岛上怪石嶙峋,满是参天大树。提坦巨人阿特拉斯的女儿,女仙卡吕普索,把他抢入山洞,愿意委身于他,作他的丈夫。女仙保证让他与天地同寿,而且永葆青春。奥德修斯却仍然忠于他的妻子珀涅罗珀。奥德修斯的忠贞感动了奥林匹斯圣山上的神只,除海神波塞冬外,没有一个不同情他。海神与他有宿仇,不愿与他和解,但也不敢毁灭他,只是让他在归途中历经磨难,就是因为这个缘故,他才流落到这座偏僻的荒岛上。

 神只们商议后决定,卡吕普索必须释放奥德修斯。于是,雅典娜派神只的使者赫耳墨斯来到地上,向这美丽的女仙传达宙斯的命令。赫耳墨斯强调说,宙斯的决定是不可违抗的。雅典娜也从奥林匹斯神山降落下来,来到伊塔刻岛。她隐去神只之身,变形为手执长矛的塔福斯人的国王门忒斯,进入奥德修斯的宫殿。

 奥德修斯的宫中一片悲哀和混乱。美丽的珀涅罗珀和她的年轻的儿子忒勒玛科斯已不能成为宫殿的主人了。珀涅罗珀是伊卡里俄斯的女儿,他曾宣布把女儿嫁给竞赛的胜利者。奥德修斯在竞赛中取胜,得到了聪明而美丽的姑娘珀涅罗珀。奥德修斯带着她离开拉西堤蒙回伊塔刻时,伊卡里俄斯恳求女儿不要离开他。奥德修斯请她自己决定。珀涅罗珀默默地把新娘的面纱罩住脸,表示愿意随他回去。此后,她一直忠于爱情,至今不渝。特洛伊城陷落的消息传到伊塔刻时,她看到其他英雄陆续回到家乡,但不见奥德修斯归来。时间长了,便有人谣传他已死了,后来,越来越多的人信以为真。于是,珀涅罗珀一下子成了年轻的寡妇,她的美丽和巨大的财富吸引了众多的求婚者。单从伊塔刻就来了十二个王子,从邻近的萨墨岛来了二十四个,从查托斯岛来了二十个,而从杜里其翁则来了五十二个。此外,求婚者还带了一名使者,一名歌手,两个厨子以及一大群随从。所有的王子都来向珀涅罗珀求婚,并强行住在宫殿里,吃喝玩乐,尽情享用奥德修斯的财富。这种情况已有三年了。

 雅典娜变为门忒斯的样子走进宫殿,看到求婚者正在宫里饮宴作乐。他们坐在从奥德修斯的仓库里取出的牛皮上,使者和仆人们来回为他们斟酒,分食品,抹桌子。奥德修斯的儿子忒勒玛科斯悲伤地坐在求婚者中间,思念着父亲,盼望他早日回来,赶走这群无赖。突然,忒勒玛科斯看到一位陌生的国王走进宫来,便上去和他握手,热烈地欢迎他。两个人一起走进宫中。雅典娜把长矛放在大柱旁的枪架上,那里还有奥德修斯的武器。忒勒玛科斯请客人入座。座位上铺着花纹美丽的软垫。他还把一张小凳拉过来让客人搁脚,然后坐在他身边。一名少女用金盒盛来热水请他洗手,后来又送来面包、肉和酒。不一会,求婚者也跑过来坐在餐桌旁,津津有味地大吃大喝。仆人们忙忙碌碌,斟酒送水。求婚者在酒足饭饱后,要求演奏音乐。使者把精巧的竖琴递给歌手菲弥俄斯,他调好琴弦,演唱起来。

 求婚者听得兴味正浓,这时,忒勒玛科斯站起身来朝客人鞠了一躬,然后凑到他的身边,悄悄地说:“你看到这批人在这里如何挥霍我父亲的财富了吗?我的父亲也许阵尸异国海边,遭受日晒雨淋;也许在海浪中漂流,并葬身海底。恐怕他不能回来惩罚他们了。高贵的客人,请告诉我,你是什么人?”“我是门忒斯,”雅典娜回答说,“是安喀阿罗斯的儿子,统治着塔福斯海岛。我乘船去忒墨萨,用铁去交换铜,正好路过这里。你可以去问问你的祖父拉厄耳忒斯,听说他住在离城很远的乡下,忍受着精神的折磨,他会告诉你,我们两家世代友好,友谊深远。我到这里来,原以为你的父亲已经回来了。虽然我在这里没有见到他,但他还活着。

 他流落到一座荒岛上,被迫停留在那里。我有一种预感,他在那里不会呆得太久,不久他便会回到故乡。忒勒玛科斯,你不愧是你父亲的儿子,跟他很像。你也有一双明澈的眼睛。告诉你,我在你的父亲出征特洛伊之前就认识他,后来我再也没有见过他。当然,我仍然不明白,今天,宫殿里这样热闹,究竟是怎么回事?你是在宴请客人还是在举办婚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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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子李:

在对爱情懵懂的年龄,我曾无数次在心中幻想过很多版本的择偶标准,但结婚时,我除了健康的父母、稳定的工作和帅气的外表,没有太多资本。也因为此,曾让我心动的很多漂亮女生都纷纷转嫁,让我的择偶梦想一次次被现实敲碎。曾经有段时间,我不再相信爱情。

妻小我四岁,大学毕业后分配到我们单位上班,长相扯淡又平常,自然不会引起我的注意,不知道从什么时间开始,妻默默的关心着我的生活并潜移默化的闯入了我的世界。直到有一天妻生病一个礼拜没有来单位上班,我感觉心里空空的,我才发现我的生命里不能没有妻,于是我向妻示爱,妻点头答应。

我们属闪婚外加裸婚,婚后过着平淡的生活,有次和妻聊天,她才说从进单位第一天开始,就喜欢我了,所以会想办法对我好,但从来没有想过要拥有我。当初她曾给自己定了一个短期目标,就是在半年内如果依然无法打动我,她就会退出我的世界,幸好被我抓住了。

也或许随着婚姻的稳定以及生活条件的改善,我不再当初那个穿着朴素的傻青年,被妻精心打扮之后,我变成一个颇有气质的老帅哥,妻有时忙完家务,会坐在客厅的沙发上看着我在家的一举一动偷着乐,有时我会被妻看的不自在,她则说欣赏帅哥有益于身体健康。可以说,这些年,妻为了整个家付出了所有心血。

某个周末,妻去看丈夫娘,当天夜里,隔壁寡妇就来敲门,我以为有什么事,结果她和我东拉西扯,还说了些许成人笑话,因为是邻居,所以我也只好面子上过得去,大概一个小时后,我要哄孩子睡觉,她也只好回去。

次日中午,由于儿子住校,我本来已吃过饭准备午休,隔壁寡妇又来敲我家门,我只好穿着睡衣去开门,没还没等我回到沙发上坐稳,她就借口看我的睡衣质量在我身上乱摸,让我很不自然,但又不知道该如何拒绝。就在我脑子混乱的时候,她一把将我推倒在沙发上并趴在我身上,我突然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就在我准备将她推开一边的时候,妻这时开门回家了,看到了并非真相的一幕,然后妻夺门而出。

我立马和寡妇翻脸,让她滚一边,然后换好衣服,去追妻子,但妻却不见踪影,电话也关机。礼拜一上班,终于见到憔悴的妻,任凭我怎么解释,她都不搭理我,而且下班后就接上儿子到妻姐家住了。

现在冷战已十多天,妻连解释的机会都不给我,我该怎么办?

回复博友:

一、曾经在追梦的年代,我们会怀揣很多不切实际的梦想,个人觉得这并非坏事,至少我们曾经怀揣了很多美好去对待人世界,只是随着生活的打磨,我们缺少了冲劲,但多了些许理智和平稳,没有对错之分,也或许这是每个人成长的过程。

二、婚姻让人为难,就在于你爱的人不爱你,爱你的人你不爱。其实我们如果能换种态度,即尝试着爱稀罕你的人,也许会收获以外的幸福。也或许你比同龄人在这个问题上领悟的早一点,所以你的婚姻不但没有被物质压倒,而且还凭借你和妻子的共同努力拥有了你们的小幸福。

三、夫妻出现矛盾一般都是从生活琐事和误会开始的,如果选择冷战或者断章取义,肯定会影响夫妻之间的感情。有句话叫爱之深恨之切,因为你妻子这些年为家庭付出了很多,所以她容不下一丁点背叛行为的心理你应该可以理解。在通讯便利时代,不一定夫妻之间的交流需要当面说清楚。你可以将给我的求助信连并我的回复之间复制在邮箱发给你妻子,让她释怀后,自然会原谅你。

《乱世佳人》一般说来是虚写战争,实写战争对人类心灵的影响。在一种不乏美好的恶的推动下,历史和人物的命运都在前进着,这种甚至有点残酷的现实是我们每个时代都要面临的问题是每个有理性的人所必须考虑的问题

《乱世佳人》(Gone With The Wind),是一部根据小说家玛格丽特·米切尔的英文同名小说《飘》(Gone With The Wind)改编的美国**。男女主角分别由克拉克·盖博和费雯丽扮演。 剧情简介

  ------ 下文中包含记述作品情节的段落,或许会降低欣赏原作的兴致。----------

  影片开始于1861年美国南北战争爆发前夕,佐治亚州一个名叫塔拉(Tara)的庄园。斯佳丽·奥哈拉(Scarlett O'Hara)是庄园主爱尔兰移民杰拉尔德·奥哈拉(Gerald O'Hara)和妻子埃伦(Ellen)的三个女儿中的长女。她爱上了阿希礼·威尔克斯(Ashley Wilkes),而阿希礼却选择了表妹玫兰妮·汉密尔顿(Melanie Hamilton),并定于次日在12棵橡树庄园举行烧烤,同时宣布两人订婚。

  在12棵橡树庄园,她遇见了瑞德·巴特勒(Rhett Butler)。在一场关于战争的讨论中,瑞德说南方没有机会战胜北方。当斯佳丽和阿希礼单独在一起的时候,她向阿希礼表明了自己的爱慕。阿希礼承认斯佳丽很吸引人,但是玫兰妮更适合自己,斯佳丽给了阿希礼一个耳光。当她发现瑞德在边上偷听的时候,说,“先生,你不是一个绅士!”(“Sir, you are no gentleman!”)而瑞德予以反击:“而你,**,不是一个淑女!”(“And you, miss, are no lady!”)

  当晚,战争爆发了,男人都纷纷入伍。阿希礼和玫兰妮结婚,而斯佳丽为了报复,也嫁给了玫兰妮的弟弟查尔斯(Charles)。阿希礼和查尔斯作为征兵上了前线,不久查尔斯在军队中因肺炎去世,她也就成为寡妇。

  斯佳丽的母亲为了让斯佳丽高兴,将她送到亚特兰大汉密尔顿的家里。斯佳丽和玫兰妮参加了一个慈善舞会,在那里她和瑞德再次相遇。瑞德已经成为一个英雄般的人物,斯佳丽当时还在服丧期间,她接受了瑞德的邀请,与之共舞。在跳舞的时候,瑞德告诉斯佳丽他决心得到她,而斯佳丽说永无可能。

  在战争中,美国南方军遭到失败,亚特兰大城里挤满了伤兵。斯佳丽和玫兰妮自愿加入护士行列照顾伤兵。目睹战乱带来的惨状,任性的斯佳丽成熟了不少。这时,从前线传来消息,北方军快打过来了,不少人家惊惶地开始逃离家园,斯佳丽十分想要回去塔拉庄园,回到敬爱的母亲身边。不巧玫兰妮要生孩子了,斯佳丽只好留下来照顾她。

  8个月后,南部军队大败,亚特兰大挤满了受伤的军人。而同时玫兰妮早产,斯佳丽在一旁协助。瑞德骑马出现,并将她们送出城,他将她们留在去塔拉的路上,自己则选择了参军。

  在回家的路上,她发现十二橡园已经焚毁,塔拉庄园还在,她的母亲刚刚去世,而她的父亲由于过度悲伤而神经错乱。塔拉庄园被军队洗劫一空,她成为一家人的支柱,斯佳丽发誓要让家人不再挨饿,“上帝为我作证,我将不再饥饿。”(“As God is my witness, I'll never be hungry again”)

  斯佳丽带领仆人采摘棉花来维持生活。她甚至射杀了一个企图偷窃的北方逃兵,并从他的背袋里找到了金币。战争结束了,北方获得了胜利。阿希礼回到了家乡,和玫兰妮团聚。垂头丧气的阿希礼发现自己对塔拉庄园没有任何帮助,当斯佳丽要求他带自己离开的时候,他却拒绝了,斯佳丽吻了他,但是最后他说自己不能离开玫兰妮。

  杰拉尔德奥哈拉在骑马驱逐一个窥视他财产的人的时候不幸从马上摔落身亡。斯佳丽继续照顾整个家庭,她发现自己难以支付庄园的重税。因此她精心打扮自己,去亚特兰大找瑞德求助。然而瑞德告诉她自己的外国银行账户已经被冻结了,不能给她以帮助。在返回的途中,斯佳丽遇上了她妹妹苏伦(Suellen)的未婚夫弗兰克·肯尼迪(Frank Kennedy),弗兰克成功地经营者一家商店和木材工厂。

  斯佳丽很快成为了弗兰克肯尼迪夫人,她变为一个讲究实际的商人。有一天,斯佳丽经过一个贫民窟的时候遭到攻击。弗兰克、阿希礼和其他三K党成员在夜晚袭击了贫民窟,阿希礼在混乱中受伤,而弗兰克则不幸身亡。斯佳丽再度成为寡妇。

  弗兰克的葬礼结束时,瑞德再次出现在斯佳丽面前向她求婚。斯佳丽被瑞德糟糕的样子吓坏了,但是被他的真诚打动。在新奥尔良度过蜜月后,瑞德答应帮助斯佳丽重振塔拉庄园。不久,他们的女儿邦妮(Bonnie)出生,瑞德把全部感情投在邦妮身上。斯佳丽,却依然对阿希礼旧情难忘。

  有一天,斯佳丽审视完工厂,听到阿希礼说希望回到过去简单的生活,她拥抱了阿希礼给他以安慰。而他们的对话被阿希礼的姐姐英蒂安·威尔克斯(India Wilkes)听到。英蒂安一向对斯佳丽不满,这个事件更是使斯佳丽名誉受辱。但是玫兰妮不相信流言,并邀请斯佳丽参加阿希礼的生日晚会。瑞德喝醉了,将斯佳丽拖上楼梯,并警告说,“这个夜晚只属于我。”(“This is one night you're not turning me out”)次日早晨,当斯佳丽醒来准备和瑞德重新开始的时候,瑞德却向她提出了离婚,并带着邦妮去了伦敦。当他们回来的时候,斯佳丽告诉瑞德她再次怀孕,瑞德显得很冷漠。瑞德走出房屋,斯佳丽冲过去追他,却不慎从楼梯摔落流产。

  斯佳丽慢慢恢复了身体,瑞德准备与她重修旧好,小邦妮,和她的祖父一样,从她的小马上摔落身亡。斯佳丽和瑞德互相指责,玫兰妮前来安慰她们。不久玫兰妮由于在怀孕期间过度操劳而病倒。在她临终前,她要求斯佳丽帮助她照顾阿希礼,并告诉斯佳丽瑞德是多么地爱她。门外,阿希礼泪如雨下,而斯佳丽终于认识到她对于阿希礼是无足轻重,她的对阿希礼的爱其实是不存在的,她真正需要的是瑞德。

  斯佳丽跑回家,却发现瑞德正在收拾行李准备离开她,并说现在才想起挽救他们的婚姻已经为时已晚。斯佳丽哀求瑞德不要离开她,并说其实她一直爱的是瑞德,她从来没有爱过阿希礼。瑞德说当邦妮逝世时,他们曾有机会复合,现在机会已经没有了。

  当瑞德迈出大门的时候,斯佳丽问:“瑞德,如果你走了,我将去哪里?我该做什么?”(“Rhett, if you go, where shall I go What shall I do”)瑞德说,“坦白讲,亲爱的,我一点也不在乎。”(“Frankly, my dear, I don't give a damn”)

  斯佳丽站在台阶上,在绝望之余又燃起了希望:“塔拉庄园,我的家!我要回家。总有一天我会让他回来的!毕竟,明天又是新的一天!”(“Tara! Home I'll go home, and I'll think of some way to get him back! After all, tomorrow is another 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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