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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克白

《麦克白》是莎士比亚最短的悲剧,也是他最受欢迎的作品。此部作品经常在世界各地的专业和社区剧院上演。

这出戏剧是典型的因权利的渴望而背弃朋友的故事。它大致根据苏格兰哲学家Hector Boece的《苏格兰国王麦克白》而写成。Boece在文中奉承了其赞助人(patron)的祖先苏格兰国王詹姆士六世,也就是詹姆士一世 (英格兰),并且大肆诽谤现实中的的麦克白,一位苏格兰君主。

李尔王

《李尔王》是威廉·莎士比亚最著名的悲剧之一,它可能是在1605年写成,剧情基于一位传说中罗马人时代之前,不列颠国王李尔的故事,关于这位国王的史记、诗歌和剧作在莎士比亚时代前便已存在着。

清教徒革命后剧院往往不喜欢这部作品中虚无主义的味道,因此一般在上演时对它改编。但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这部作品被普遍公认为莎士比亚最伟大的创作。许多有名的演员扮演过李尔王,但一般认为只有上了年纪的演员才能真正体现这个角色。

哈姆雷特

哈姆雷特》又名《王子复仇记》,是莎士比亚最负盛名,且被人引用最多的一部剧本。习惯上将本剧与《麦克白》、《李尔王》和《奥赛罗》一起并称为莎士比亚的“四大悲剧”。

哈姆雷特是一位丹麦王子的名字,也是本剧的主人公。在剧场中,哈姆雷特恐怕是在西方各国扮演最多的角色之一,也对成熟的男演员提出了巨大挑战(因为哈姆雷特在剧中是一个初出茅庐的年轻人)。

该剧写于1598年至1602年夏季之间。这部伊丽莎白时代戏剧杰作的第一个印刷本是所谓的“坏四开本”(Bad Quarto),是一个没有作者授权的盗版版本。

哈姆雷特在剧中第三幕,第一场那段“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个问题”(To be, or not to be)的经典独白恐怕也是戏剧史上流传最广的台词之一;而这也成了许多现代演员恶梦般的表演难点。

奥赛罗

《奥赛罗》是以15世纪末叶赛浦路斯岛作为舞台的。《奥赛罗》是莎士比亚的四大悲剧之一。

奥赛罗是威尼斯公国一员勇将。他与元老的女儿苔丝狄梦娜相爱。但由于他是黑人,婚事未被允许。两人只好私下成婚。奥赛罗手下有一个阴险的旗官伊阿古,一心想除掉奥赛罗。他先是向元老告密,不料却促成了两人的婚事。他又挑拨奥赛罗与苔丝狄梦娜的感情,说另一名副将凯西奥与苔丝狄梦娜关系不同寻常,并伪造了所谓定情信物等。奥赛罗信以为真,在愤怒中掐死了自己的妻子。当他得知真相后,悔恨之余拔剑自刎,倒在了苔丝狄梦娜身边。

《奥赛罗》是多主题的作品,其中包括:爱情与嫉妒的主题、轻信与背信的主题、异族通婚的主题等等。关于《奥赛罗》一剧的评论,据知早在十七世纪下半叶,英国就有人热情肯定此剧:“从诗行与剧情,特别是从剧情来看,它是一出很好的戏”,主要人物“描绘得好”;“诱惑的场面”卓越地显示了伊阿古恶人的“癖性”……对于主角奥赛罗的看法通常有两种:他是位坚强博大和灵魂高尚的英雄;其所以杀害爱妻,只是由于轻信,尤其是奸谗者伊阿古过于狡猾所致;另一种是奥赛罗并不那么高尚,而是个自我意识很强和性格有缺陷的人;他是急急不能待地就听信了伊阿古,责任在他本人。

大蒙古国可汗大元太祖法天启运圣武皇帝

在位→1206年春天-1227年8月25日

加冕→1206年今蒙古国肯特省举行库里尔台

全名→孛儿只斤铁木真

出生→1162年今蒙古国肯特省

去世→1227年8月25日(享年65岁)

葬于→《元史》记载在起辇谷,但不知其位于今日何地。

在内蒙古伊金霍洛建有其衣冠冢——成吉思汗陵。

前任→无(蒙古帝国建立)

继任→窝阔台汗

配偶→孛儿帖皇后

忽兰皇后

也遂皇后

察合皇后

公主皇后

等等

子女→术赤

察合台

窝阔台

拖雷

等等

王室→孛儿只斤王朝

父亲→也速该

母亲→诃额仑

元太祖成吉思汗(蒙古语:,ČinggisQaγan,1162年-1227年8月25日),即元太祖,又称成吉思可汗,蒙古族,蒙古帝国奠基者、政治家、世界史上杰出的军事统帅。名铁木真,孛儿只斤氏,奇渥温姓,乞颜(起延)部人。1271年元朝建立后,忽必烈追尊成吉思汗庙号为太祖,谥号法天启运圣武皇帝。

在他众子中,最为著名的四位分别是术赤、察合台、窝阔台和拖雷。成吉思汗分封了术赤和察合台为国主,钦定窝阔台为继承人。成吉思汗死后,拖雷自动退出继承人的选拔、拥护自己的三哥。征服金朝后,拖雷去世。

生平

早年

成吉思汗父亲为其乞颜部酋长也速该。其名字「铁木真」之由来,乃是因为在他出生时,乞颜部正好俘虏到一位属于敌对部族,名为铁木真·兀格的勇士。按当时蒙古人信仰,在抓到敌对部落勇士时,如正好有婴儿出生,该勇士的勇气会转移到该婴儿身上。成吉思汗「铁木真」之名遂因此而来。传说成吉思汗出生时,手中正拿着一血块,寓意天降将掌生杀大权。

铁木真小时曾与札木合结拜为兄弟。后来其父遭塔塔儿族杀害(怀疑被毒死),身为长子的铁木真,要携母和弟妹们走到不峏罕山区,逃避塔塔儿族追捕长达数年,自此形成他刚毅忍辱性格。成年后,铁木真之妻被抢,而他也落荒而逃至札木合处借兵报仇。自此两人的部落共同生活。其间铁木真提拔一些非贵族的人为将领,引发札木合不满,最终导致决裂,札木合还伏击偷袭铁木真的部队。

讨伐生涯

在铁木真努力下,其部族再次强大。塔塔儿部首领蔑兀真笑里徒反抗金朝,金朝大将军完颜襄约克烈部王罕和铁木真联合出兵进攻塔塔儿,塔塔儿部大败,蔑兀真笑里徒被杀。铁木真遂被金朝封为「札兀忽里」,即部落官。1201年,铁木真联合王罕,击败札木合部。并于次年全歼残余的塔塔儿人,忆起少年时几遭塔塔儿所害,遂将多名塔塔儿士兵下锅油炸,手法残忍震惊蒙古诸部族。

1203年,王罕将铁木真收为长子,导致桑昆跟铁木真仇恨,札木合鼓动桑昆联合王罕夹击铁木真。这是铁木真经历的最为惨烈的一仗,他的军队只剩下4千6百余人。他逃到贝尔湖以东才避过一劫。并在当年秋天突袭王罕驻地,三天后完全消灭克烈部。王罕逃到鄂尔浑河畔之后被乃蛮人杀死。而其子桑昆则逃到库车,被当地人杀死。1206年,札木合被叛变的将领送到铁木真之手,札木合请死,铁木真杀了他。尔后,铁木真统一蒙古草原的众部族。

1206年春天蒙古贵族们在斡难河(今鄂嫩河)源头召开大会,铁木真得到了「成吉思汗」(蒙古语意为宇宙的大汗)的封号,这是蒙古帝国的开始。成吉思汗遂颁布了《成吉思汗法典》,是世界上第一套应用范围最广泛的成文法典,建立了一套以贵族民主为基础的蒙古贵族共和政体制度。

此后,蒙古人开始扩张版图,三次入侵西夏,逼使西夏向蒙古求和,然后进攻金国,在1211年的野狐岭会战大破四十万金军,1214年金迁都汴京,蒙古军在次年攻陷中都,金国在黄河以北之地陆续失守。正当金国危在旦夕时,中亚的花剌子模与蒙古结怨,成吉思汗急于报仇,在1219年亲率蒙古主力西征,金得以苟安一时。成吉思汗在西征时,先后消灭了西辽、花剌子模及许多国家,又派速不台率领蒙古军向钦察草原扩张。

内容太多放不下了

成吉思汗回师后,再攻西夏。1227年七月,在蒙古军围困西夏首都时,成吉思汗病逝于今宁夏南部六盘山(一说灵州),终年66岁,死后葬在不尔罕山(今肯特山)接近斡难河源头(OnonRiver)的地方,其死因至今众说纷纭,《元史》记载:「(1227年)秋七月壬午,不豫。己丑,崩于萨里川啥老徒之行宫。」《元朝秘史》记载「成吉思坠马跌伤」[2]。罗马教廷使节约翰·普兰诺·加宾尼在《被我们称为鞑靼的蒙古人的历史》称成吉思汗是可能是被雷电击中身亡。

《中国奴隶制揭密》一书中指出:1227年8月,成吉思汗发泄 时,被西夏妇女咬掉生殖器于8月18日去世。其后继者实现了对西夏的征服。并对西夏人展开报复性大屠杀,仅西夏都城兴庆府(今银川)就有超过80万的居民被屠杀,党项民族也从此灭绝。

在内蒙古自治区西部的鄂尔多斯高原上,有一座巍巍然屹立着的蒙古包式建筑宫殿,是成吉思汗的衣冠冢,它经过多次迁移,直到1954年才由湟中县的塔尔寺迁回故地伊金霍洛旗,北距包头市185公里每年的农历三月廿一、五月十五、八月十二和十月初三,为一年的四次大祭。

麾下大将

四兄弟:合撒儿、合赤温、别勒古台、铁木格

四狗(四犬):哲别、速不台、者勒蔑、忽必来

四杰(四骏):木华黎、赤老温、博尔忽、博尔术

四子:术赤、察合台、窝阔台、拖雷

四养子:阔阔出、失吉·忽图忽、博尔忽、帖木格

博尔济、耶律楚材

二勇将:术忽台,乎术勒答儿

父母

也速该,铁木真父亲,从塔塔儿族手中夺走诃额仑,最后被其毒害。也速该死后,族人离散,令铁木真一家被逼过着流离生活。

诃额仑,铁木真母亲

兄弟姐妹

成吉思汗陵

合撒儿,诃额仑所生,名字意思是「哈巴狗」。曾因为通天巫阔阔出与之不和,挑起他与铁木真发生争执,最后在诃额仑责备下,铁木真才肯罢休,后人称此事为「掏乳救子」。

合赤温,诃额仑所生

铁木格,诃额仑所生

铁木仑,女,诃额仑所生

别克帖儿,速赤吉勒(名字不确定,佩里奥特认为叫「速赤吉勒」)所生,被铁木真所杀。

别勒古台,速赤吉勒所生

妻妾

成吉思汗一共有后妃40多人,分居在四个斡儿朵(原意为毡帐,后来指宫室)中,以其正妻孛儿帖地位最高。

第一斡儿朵:

孛儿帖皇后

忽鲁伦皇后

阔里桀担皇后

脱忽思皇后

帖木伦皇后

亦怜真八剌皇后

不颜忽秃皇后

忽胜海妃子

成吉思汗陵前的牌坊第二斡儿朵:

忽兰皇后

古儿别速皇后

亦乞列真皇后

脱忽思皇后(与第一斡儿朵第四人同名)

也真妃子

也里忽秃妃子

察真妃子

哈剌真妃子

第三斡儿朵:

也遂皇后

也速干皇后

忽鲁哈剌皇后

阿失仑皇后

秃儿哈剌皇后

察合皇后(西夏公主,李安全之女)

阿昔迷失皇后

完者忽都皇后

成吉思汗陵前的雕像第四斡儿朵:

公主皇后(金岐国公主,卫绍王四女)

合答安皇后

斡者忽思皇后

燕里皇后

有秃该妃子

完者妃子

金莲妃子

完者台妃子

奴伦妃子

卯真妃子

其他:

亦巴合别乞(克烈氏,札合敢不长女)

八不别乞妃子

子女

据《元史》宗室世系表记载,成吉思汗有六个儿子,按出生顺序为

术赤,孛儿帖所生,

察合台,孛儿帖所生,

窝阔台,孛儿帖所生,

拖雷,孛儿帖所生,

兀鲁赤,无后嗣,

阔列坚,忽兰所生。他虽然是庶子却很受父亲宠爱。后来他随拔都征俄罗斯的时候因箭伤而死。

有史载的成吉思汗女儿:

昌国大长公主,名火臣别吉(豁真别乞;火阿真伯姬,伯姬:音译,本作别乞。),孛儿帖所生,嫁给昌忠武王孛秃。笔者倾向于作火阿真伯姬解释:伯,长也,伯姬即长女,这样兼顾音义。《元史·本纪第一·太祖》:帝欲为长子术赤求婚于汪罕女抄儿伯姬,汪罕之孙秃撒合亦欲尚帝女火阿真伯姬,俱不谐,自是颇有违言。《圣武亲征录》也作「汪可汗之孙秃撒合亦求上公主火阿真伯姬」。

延安公主,名扯扯亦坚,孛儿帖所生。

赵国大长公主,名阿剌海别吉,孛儿帖所生,嫁给赵武毅王孛要合,无子。成吉思汗1206-1211年西征期间以及逝世以后,她以监国公主的身份代理朝政

《元史》列传第五称载她「明睿有智略,车驾征伐四出,尝使留守,军国大政,咨禀而后行,师出无内顾之忧,公主之力居多。」

郓国公主,名秃满伦,孛儿帖所生,

阿儿答鲁黑,又译作阿勒塔伦,按塔伦,又名阿勒塔鲁罕,孛儿帖所生 。嫁给斡勒忽讷兀惕部的泰出(又译作塔出)驸马。有子术真伯(又称扎兀儿薛禅),术真伯先后娶元宪宗蒙哥之女失邻公主和必赤合公主。

高昌公主,名也立可敦,嫁给亦都护巴而术·阿而忒·的斤。

生平简介

在位=1206年春天-1227年8月25日

加冕=1206年今蒙古国肯特省举行库里尔台

全名=孛儿只斤铁木真

出生=1162年今蒙古国肯特省

去世=1227年8月25日享年65岁

葬于=《元史》记载在起辇谷,但不知其位于今日何地。

在内蒙古伊金霍洛建有其衣冠冢—成吉思汗陵。

王者天下2是Studio Pierrot制作的动画第二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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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者天下》故事时值纪元前——至此未曾经历大一统的中原大陆,正处于长达500年的春秋战国时代。主角是生于严苛的战乱之世的少年——信,他是秦国境内一个立志成为大将军的年轻人,却因故卷入春秋战国的秦国宫廷内斗(秦始皇幼年时期) 。他将以一己之力于天下留名!

  自19世纪起,《哈姆雷特》、《奥塞罗》、《李尔王》和《麦克白》即被公认为是 莎士比亚的「四大悲剧」。

  苏格兰国王邓肯的表弟麦克白将军,为国王平叛和抵御入侵立功归来,路遇三个女巫。女巫对他说了一些预言和隐语,说他将进爵为王,但他并无子嗣能继承王位,反而是同僚班柯将军的后代要做王。麦克白是有野心的英雄,他在夫人的怂恿下谋杀邓肯,做了国王。为掩人耳目和防止他人夺位,他一步步害死了邓肯的侍卫,害死了班柯,害死了贵族麦克德夫的妻子和小孩。恐惧和猜疑使麦克白心里越来越有鬼,也越来越冷酷。麦克白夫人神经失常而自杀,对他也是一大刺激。在众叛亲离的情况下,麦克白面对邓肯之子和他请来的英格兰援军的围攻,落得袅首的下场。

  《麦克白》(1605)是莎士比亚戏剧中心理描写的佳作。全剧弥漫着一种阴鸷可怕的气氛。莎士比亚通过对曾经屡建奇勋的英雄麦克白变成一个残忍暴君的过程的描述,批判了野心对良知的侵蚀作用。由于女巫的蛊惑和夫人的影响,不乏善良本性的麦克白想干一番大事业的雄心蜕变成野心,而野心实现又导致了一连串新的犯罪,结果是倒行逆施,必然死亡。在迷信、罪恶、恐怖的氛围里,作者不时让他笔下的罪人深思、反省、剖析内心,麦克白夫妇弑君前后的心理变化显得层次分明,这就更加增大了悲剧的深度。

  《李尔王》也是威廉·莎士比亚四大悲剧之一,叙述了年事已高的李尔王意欲把国土分给3个女儿,口蜜腹剑的大女儿高纳里尔和二女儿里根赢其宠信而瓜分国土,小女儿考狄利娅却因不愿阿谀奉承而一无所得。前来求婚的法兰西国王慧眼识人,娶考狄利娅为皇后。李尔王离位,大女儿和二女儿居然不给其栖身之地,当年的国王只好到荒郊野外……考狄利娅率队攻入,父女团圆。但战事不利,考狄利娅被杀死,李尔王守着心爱的小女儿的尸体悲痛地死去。

  《李尔王》真实地反映了原始积累时期动荡不安的英国社会的面貌,也是作者对专制王权的批判和对人性的歌颂。受狡诈冷酷的女儿和阴险残暴的女婿的虐待,李尔由专横暴虐、刚愎自用的统治者,一下子变成了“流浪的叫花子般的国王”,这个过程具体地反映了文艺复兴晚期封建阶级走向衰亡的历史。葛罗斯特受到作为冒险家、阴谋家的儿子陷害后所说的“城市里有暴动,国家发生内乱,宫廷之内潜藏着逆谋;父不父,子不子,纲常伦纪完全破灭”这番话,正点出了封建主义解体、资本主义兴起的过渡时期封建伦理道德趋于崩溃,人与人之间赤裸裸的金钱关系替代旧的纲纪伦常的历史真实。

  剧本真实地反映了广大人民的苦难。李尔王流落荒郊,饱尝暴风雨袭击的苦楚,随着地位的改变,他不由联想起成千上万无家可归的穷人。他激动地说:“衣不蔽体的不幸的人们,无论你们在什么地方,都得忍受这样无情的暴风雨的袭击,你们的头上没有片瓦遮身,你们的腹中饥肠雷动,你们的衣服千疮百孔,怎么抵挡得了这样的气候呢?”这段话真实地揭示了圈地运动中失地农民流落异乡、饥寒交迫的惨状。

  剧本还通过李尔王的小女儿考狄利娅等正面形象,宣扬了人和人应该和谐真诚、应该尊重人格、应该平等相待的人文主义思想。但李尔的疯狂致死、考狄利娅的被害和葛罗斯特的流浪等结局,又为作品抹上了浓重的忧郁色调。

  四幕古典爱情歌剧,博伊托根据莎士比亚的戏剧《奥赛罗》改编,威尔第谱曲。于1887年2月5日在于米兰的斯卡拉剧院首演。

  剧情简介:

  《奥赛罗》是以15世纪末叶赛浦路斯岛作为舞台的。主角奥特罗是一位黑皮肤的摩尔人,担任威尼斯军的统帅。他因听信部下的谗言,杀死了美丽忠贞的妻子黛丝德莫娜。等到明白事情的真相后,悔恨交集,终于自刀,追随爱妻于黄泉下。

  哈姆雷特描述了这样一个故事:

  丹麦国王哈姆雷特突然逝世后不到两个月,王后乔特鲁德就和国王的弟弟、新国王克劳狄斯结了婚。这一连串事情在朝中引起了议论,有些大臣认为乔特鲁德轻率无情,居然嫁给了可憎卑下起克劳狄斯。甚至有人怀疑克劳狄斯是为了篡位娶嫂,卑鄙害死了已故的国王。

  受刺激最深的还是王子小哈姆雷特。因为哈姆雷特总是把他已故的父亲当作偶像来崇拜,所以最令他难受的倒还不是没能继承照理来说应由他继承的王位,而是母亲乔特鲁德很快就忘记了和老国王的恩爱。在哈姆雷特看来,这桩婚事是十分不正当的,用“**”两个字来形容是再恰当也不过了。悲痛和郁闷使年轻王子昔日惯有的快乐荡然无存,在他眼里,一切高洁的花卉全都枯死了,倒是种草却在那里疯长。新王和王后想尽了办法叫他快活起来,但哈姆雷特总是穿着黑色的丧服来表示他的哀悼,甚至在新王举行结婚大礼的那一天,他仍旧身着丧服以示鄙视。

  在无数天悲哀的日子里,年轻的王子反复思量着他敬爱的父亲是怎样死的。虽然克劳狄斯宣称国王是给一条蛇咬死的,但敏锐的哈姆雷特怀疑克劳狄斯就是那条蛇,而且,他猜测母亲乔特鲁德也有可能参予了谋杀。这些怀疑和猜测困扰着哈姆雷特,直到有一天他听说鬼魂的事,整个宫廷阴谋才开始显露出轮廓。

  有学问的霍拉旭是哈姆雷特的好朋友。他和宫廷警卫马西勒斯曾在夜半看见过一个鬼魂,长得和已故的国王一样,乌黑的胡子略带些银色,穿着一套大家都很熟悉的盔甲,悲哀而且愤怒地走过城堡的高台。一到子夜他就来了,哨兵对他讲话,他好像作出要说话的样子,但这时鸡鸣天亮了,鬼魂就消失了。当霍拉旭向哈姆雷特讲起此事时,困惑中的王子立刻相信了,他断定这一定是父王的鬼魂,他认为鬼魂这样出现一定不会是无缘无故,说不定有什么冤屈的事要讲,尽管鬼魂一直没开口,但哈姆雷特认为父亲会对儿子说的。于是,王于决定当天晚上和哨兵一起去守夜,好见到父王的鬼魂。

  哈姆雷特焦急地等待黑夜的到来。天刚黑,他就和霍拉旭、马西勒斯等人登上了鬼魂经常出没的高台。月冷星稀,朔风刺骨,给鬼魂的出现更添了几分寒冷的前奏。正当他们谈着天气的时候,霍拉旭打断了池们的谈话。说鬼魂出现了。

  哈姆雷特看见鬼魂果然和霍拉旭他们描述的一模一样,起初他又惊奇又害怕,他还祈求天神保佑他们,因为他不知道鬼魂是善是恶,更不知道它带来的是祸是福。可是渐渐的他觉得父王的鬼魂并没有什么恶意,只是悲哀地望着他,好像很想跟他说话。哈姆雷特胆子就大了起来,走向前去,望着和父亲无甚两样的鬼魂,情不自禁地喊道:“国王,父亲!”恳求他说说为什么不好端端地安息在坟墓里,却要离开那里出现在月光底下的高台上?他请鬼魂告诉他怎样才能平息它不安的灵魂。于是,鬼魂就示意哈姆雷特跟它到人少僻静的地方去好一吐为快。霍拉旭他们竭力劝阻哈姆雷特不要跟鬼魂去,生怕鬼魂露出狞恶的面目吓坏了年轻的王子。但睿智的哈姆雷特早就盘算着揭开父王暴毙的秘密,怎肯放弃这样的机会?至于生命,他早就看得透了,而他的灵魂,既然也同样是永生的,鬼魂又怎能加害于它呢?所以年轻的王子突然觉得像狮子一样强悍,挣脱了霍拉旭们的阻碍,跟着鬼魂走了。

  当四处无人的时候,鬼魂打破了沉默,说它正是哈姆雷特父亲的鬼魂。鬼魂说他是被人害死的,凶手就是他的亲弟弟克劳狄斯,目的是为篡夺王位、霸占王嫂。当老国王照老习惯午后在花园里睡觉的时候,歹毒的克劳狄斯趁他熟睡的时候,偷偷溜进花园,把毒草汁灌进国王的耳朵和眼睛里。那致命的毒汁像水银泻地一样流进了他全身的血管里,烧干了血液,并使皮肤到处长起硬壳似的疮。这样,卑鄙的弟弟夺去了他王兄的生命,篡夺了王位,霸占了王嫂。鬼魂请求哈姆雷特说,要是他确实崇拜和挚爱他父亲的话,那他一定要向那卑鄙的凶手复仇。鬼魂又喟叹说没想到恩爱多年的妻子居然如此寡廉鲜耻,轻易地就投入谋杀她丈夫的凶手的怀抱。但鬼魂又嘱咐哈姆雷特在复仇时千万不可伤害到他的母亲,让上帝去裁决她,让她不安的良心时时刺痛她自己就够了。 哈姆雷特含泪听完了鬼魂的控诉,答应鬼魂一切都按它的吩咐去办,鬼魂这才放心地消逝了。

  哈姆雷特立誓要把他所记得的所有事情,包括他从书本及阅历里学到的东西统统忘掉,只剩下鬼魂告诉他的话和要他做的事来支配他的脑子和身体。这个秘密,哈姆雷特只谨慎地告诉了密友霍拉旭一个人。他吩咐马西勒斯等人对那晚上所看到的一切都要绝对地保守秘密。

  在得知这个宫廷阴谋之前,精神的痛苦就使哈姆雷特的身体虚弱,精神颓唐,鬼魂揭开秘密又在他心灵上增加了极其沉重的负担。哈姆雷特生怕这样下去会引起克劳狄斯的注意,认为哈姆雷特知道许多内情而要对付他,因此存起什么戒心来。于是王子就作出了一个奇特而大胆的决定:假装发疯。这样一来,克劳狄斯可能就不会认为他有什么图谋,也不会有什么猜忌了。而且,假装发疯不但可以巧妙地掩盖他内心中的真实的不安,也可以给他机会冷眼窥视克劳狄斯的一举一动。

  自此,哈姆雷特在言语、服饰及各种行动上都装得疯癫怪诞。他装疯十分肖似,以至国王和王后都被他哄骗了过去。他们压根儿不知道鬼魂揭秘的事,所以认为哈姆雷特的发疯除悲悼他父亲的逝世外,一定还有爱情的折磨,而且,国王和王后还自作聪明地看出来王子爱上了哪一位姑娘。在所有的变故发生之前,哈姆雷特确实爱上了一个叫做奥菲利姬的美丽姑娘,她是御前大臣波洛涅斯的女儿。哈姆雷特曾经给她写过情书、送过礼物,有过许多热辣辣的爱情表白,正大光明地向这位纯洁美丽的少女求过爱,她也肯相信所有王子的海誓山盟都是真挚的。自从哈姆雷特定下装疯的计策,他就故意显出一副对可爱的姑娘非常冷酷无情的样子来。好心的奥菲利娅倒并没有怎样怪他,只是觉得王子的冷漠决非他的本意,而完完全全是因为他的疯病。她认为王子以前的高贵和睿智仿佛是一串美妙的铃铛能奏出非常动听的音乐,可是现在悲痛和忧郁损毁了他的心灵和理智,所以铃铛只能发出一片刺耳的怪响。

  尽管哈姆雷特的复仇大事充斥了血腥味道,和求爱的罗曼蒂克很不相称,同时在他看来爱情这种悠闲的感情和他的责任也是格格不入的,可是他有时仍情不自禁地思念起可爱的奥菲利娅。有一次哈姆雷特突然觉自己的冷酷好没道理,就写了一封满篇狂热夸张词藻的信给奥菲利娅,什么可以怀疑星星不是一团火,怀疑太阳不会动,怀疑真理是谎言,可是永远不要怀疑他的爱情……等等。这狂躁的表现很符合他的疯癫的外表,但字里行间倒也不免稍稍露出一些儿柔情,好让这位好姑娘不能不承认哈姆雷特在心里是深深爱着她的。奥菲利娅把这封信拿给她的老父亲看了,于是国王和王后也清清楚楚地知道了什么才使聪明的王子发疯的。母后乔特鲁德倒真心希望哈姆雷特是为了奥菲利娅的美貌才发起疯来的,那么,姑娘的温柔是很可以叫哈姆雷特恢复到原样的。

  可是哈姆雷特的心病是远非他母亲所能想象的。丹麦王子的脑海里旦旦夕夕想的都是他父亲的鬼魂,是为父亲复仇的神圣命令。每天每时的拖宕在他看来都是罪恶的,都会破坏命令的神圣。但那国王整天有卫兵保护,而且总是和乔特鲁德在一起,想要杀了国王不是那么容易的。另外,篡位者恰好是他母亲现在的丈夫,这使他分外痛心,要真动起手来就更犹豫不决了。天性温柔敦厚的哈姆雷特本来就认为把一个同类活活杀死,是讨厌而且可怕的。再加上他长时期的忧郁和颓唐也使他摇摆不定、无所适从,所以一直没能采取果断的行动。再说他听说魔鬼是摇身百变的,或许它变成了他父亲的样子来叫他去杀人也未可知,于是他决定不能单凭幻象或幽灵的指使去行事,一定要有真实的根据才行。

  正当哈姆雷特心意闪烁不定的时候,宫里来了个戏班子,这便给了王子一个试探的机会。哈姆雷特以前就很喜欢看他们演的戏,特别是里头有个演员表演特洛伊老王普里阿摩斯的被杀和王后赫卡柏的悲痛这样一段悲剧的台词,常令哈姆雷特感动不已。哈姆雷特亲自去向戏班子表示欢迎,说是过去听了那段台词是多么地难以忘怀,并要求那个演员再表演一次。那个演员果然又活灵活现地演了一遍,演那个老国王如何被人残忍地谋害,城池和百姓如何遭灾,王后如何疯子般光着脚在宫里跑来跑去,本该戴王冠的头上蒙了一块破布,本该披着王袍的腰里却裹了一条毯子。这场戏演得非常逼真生动,不仅流出了眼泪,观看的人也都以为他们看到的是真的事情而感动得流下了眼泪。

  哈姆雷特心里有些别扭,他想到那个演员仅仅说了一段编造的台词,居然便动起情来,为千年前的古人赫卡帕流下同情的泪,那么他哈姆雷特该有多么迟钝,因为他有真正该恸哭的原因——一个真正的国王,一个慈爱的父亲给谋杀了,——然而他居然如此无动于衷,好象他已经忘了要复仇似的。不过,这件事还是给了哈姆雷特一个启发,他想一出演得逼真的好戏对观众的影响是巨大的,有些奸诈的凶手往往会在观看表演时,由于场面和情节的相似,良心发现,居然会当场招供自己所犯的罪行。那么,克劳狄斯是否也会这样呢?于是,哈姆雷特决定叫这个戏班子在他叔叔面前表演鬼魂所说的谋杀场面,然后仔细观察克劳狄斯的神情反应来确定他究竟是不是凶手。

  照王子吩咐准备的一出戏是讲发生在维也纳的一件谋杀公爵的案件的。被害的公爵叫贡扎古,他的妻子叫白普蒂丝姐。说是公爵的近亲琉西安纳斯为了霸占贡扎古的家产,便在花园里毒死了公爵,并骗取了公爵夫人的委身。国王和王后都应邀前来看戏。国王压根儿不知道他上了哈姆雷特的当,当他和大臣们坐下来看戏时,哈姆雷特便坐在他旁边,好仔细地察看他的神情。那出戏的开头便是贡扎古和白普蒂丝姐的谈话。那妻子再三向丈夫表白她至死不渝的爱,说是假如贡扎古先死了,她决不会再嫁,如果哪一天她再嫁了,便会招致报应。还说是除了那些谋杀亲夫的毒妇,没有哪个女人会再嫁的。哈姆雷特发现国王和王后听到这段话时脸色顿时就变了。而当剧情发展到琉西安纳斯把毒药灌进在花园里熟睡的贡扎古的耳里时,哈姆雷特发现那个篡位的小人再也看不下去了,他忽然大喊点起火炬回宫,装作身体不舒服的样子,匆匆离开了剧场。现在哈姆雷特终于能断定鬼魂说的全是实话,绝非是他的什么幻象。在这个一直困扰着他的疑问霍然得到解决后,哈姆雷特感到很畅快。他对霍拉旭说,如今他的的确确知道他敬爱的父王是被克劳狄斯谋害了的。

  正当哈姆雷特盘算着该如何去报仇时,王后却派人叫他去后宫谈话。乔特鲁德是奉克劳狄斯之命去叫哈姆雷特的,克劳狄斯让王后向哈姆雷特表示,他俩都很不高兴他刚才的举止。篡位的国王生怕出自母亲的天性乔特鲁德会偏袒儿子,可能会隐匿起一些他很想知道的话来,所以就吩咐御前大臣波洛涅斯躲在王后内宫的帷幕后面。这个安排非常适合老波洛涅斯的心意,他在多年的勾心斗角的宫廷生活中平稳地混到了御前大臣的位置,深知用诡计来刺探内幕的诀窍。

  当哈姆雷特来到后宫时,王后先是很温婉地责备了他的举止行为,说王子已经开罪于他的“父亲”了,当然,她指的是新国王克劳狄斯。哈姆雷特听到她把“父亲”这样一个听起来令人肃然起敬的称呼用在一个卑污之徒身上时非常吃惊和生气,毫不客气地冲着乔特鲁德说:“母亲,我想是你大大地得罪了我的父亲。”王后胀红着脸说他在胡说。哈姆雷特反驳道:“既然你那样问法,我就应该这样回答。”王后恼怒地说:“你莫非忘了在和谁说话?”哈姆雷特一声冷笑,“我但愿能忘记,但我又不能忘记,你确确实实是王后,你丈夫的弟弟的妻子兼我的母亲。”王后勃然大怒:“你竟敢对我如此无礼。我只好去找那些会说话的人来了。”她的意思是要去找克劳狄斯或波洛涅斯。

  哈姆雷特想,既然好不容易有个机会单独跟王后在一起,总得想办法叫她意识到自己的堕落来,于是就抓住王后的手腕不让她走,按住她让她坐下来了。哈姆雷特的这种强横态度叫王后十分害怕,担心他由于疯狂会做出伤害她的事来,于是就大声嚷了起来。而此时躲在帷幕后面的波洛涅斯惊恐万状地大喊道:“救命啊!快来人救王后啊!”哈姆雷特以为是国王藏在那里,心想机会来了,于是拔出佩剑向幕布后刺去。喊叫声嘎然而止,哈姆雷特以为国王克劳狄斯一定死了。当他把尸体拖出来一看却是御前大臣波洛涅斯。

  “瞧瞧!”王后大声嚷着,“你干了一件多么残忍的事啊!”

  “是的,母亲,确实很残忍,”哈姆雷特回答说,“但不比杀了一个国王又嫁了他弟弟的行为更残忍!”

  哈姆雷特想打开天窗说亮话,所以就坦白地说了出来。他认为对于父母的过错,作儿女的应尽量宽容,但这种过错如严重到一定地步,那么连儿子也是可以严厉地责备母亲的。他责备王后不该水性杨花很快就忘记先王,投入凶手的怀抱;不该轻易就忘记对先王的誓言。如果这样的话,那足以让人怀疑女人的一切誓言,一切所谓的美德也会变得虚伪,婚约还比不上赌徒的诺言,宗教也只是玩笑的空话。悲愤的王子指出王后的行为上愧于天下愧于地。为了让颤抖的王后更好地悔悟,哈姆雷特拿出两幅肖像,一幅是先王,王后的第一个丈夫,一幅是新王,王后的第二个丈夫。哈姆雷特说:“瞧,我的父王,他的额头有多么慈祥,气概有多么非凡!他的卷发像太阳神,前额像天神,眼睛像战神,他的姿势像刚降落在吻着苍天的山峰上的传信神。你再来看这一个,多像是害虫和霉菌,因为他居然戕残了他强健的兄长。”

  正当哈姆雷特正在问王后乔特鲁德她怎么还能跟那个谋害了先王、窃取王位的凶手继续生活下去时,他父亲的鬼魂出现了,只有哈姆雷特一个人能够看到,无论哈姆雷特怎么指出鬼魂所站的地方,王后都不能看见,她很害怕地看着哈姆雷特对着空中说话,以为哈姆雷特仍旧在发疯。哈姆雷特问鬼魂来干什么,鬼魂说他是来提醒哈姆雷特不要忘记替他报仇的诺言的。鬼魂又说,要去和他母亲说话,不然她会因为悲伤和恐惧而死掉的。鬼魂走后,哈姆雷特恳求王后不要以为他疯了而把鬼魂引到人间,真正使鬼魂出现的原因恰恰是她自己的罪过。他恳求王后对上帝承认过去的罪孽,离开国王。要是王后以真正的母亲的样子来对待他,那他也会以真正的儿子的态度来祈求上苍保佑她。王后终于感动了,答应照他说的去做。

  和王后的谈话结束后,哈姆雷特的心情平静了一些。他看到不幸被他莽撞地杀死的老波洛涅斯的尸体时,王子伤心地哭了,因为这是他心爱的姑娘奥菲利娅的父亲啊!

  波洛涅斯的死给了克劳狄斯对付哈姆雷特的借口。按照国王的本意是要把他视为隐患的哈姆雷特杀死,但又怕拥戴哈姆雷特的百姓不答应,况且也怕毕竟是爱儿子的王后的阻挠,所以,波洛涅斯的身亡使国王可以借口把王子驱逐出境。狡诈的克劳狄斯要哈姆雷特由两个大臣陪同坐船到英国去,以避免所谓的处分。当时的英国是向北欧强国丹麦纳贡的属国,所以克劳狄斯给英国朝廷写了封信,编造了一些理由,要他们把哈姆雷特处死。聪明的哈姆雷特怀疑这里面肯定有名堂,于是在夜里偷偷从那两个大臣处拿到那封信,巧妙地把自己的名字擦掉,而换上那两个大臣的名字。不久,座船受到海盗的袭击,哈姆雷特勇敢地拿着剑杀上了敌人的船,不料他自己的座船却怯懦地溜之大吉了。那两个大臣把他丢下,带着改过的信件急急忙忙跑到英国去接受应得的惩罚了。

  海盗俘虏了王子以后,倒对这个高贵的敌人十分客气,不久就把他放了,希望王子在朝中替他们说些好话。当哈姆雷特返回王城后,见到的却是一片悲惨的景象,那便是哈姆雷特曾经挚爱过的美丽姑娘奥菲利娅的葬礼。自从可怜的老波洛涅斯死了过后,这个未知世事的年轻姑娘受了很大刺激,神经也变得不正常起来,因为她没想到可怜的老父亲居然惨死在她所爱恋的王子手里。她到处疯疯癫癫地跑来跑去,把一束束鲜花撒给宫里的女人们,说是在给她父亲举行葬礼;又时常唱一些爱情和死亡的歌儿,仿佛以前发生的事情全都给忘记了。她喜欢痴痴地坐在一条小河边,那条小河的边上斜斜地长着柳树,叶子倒映在水面上。有一天,她趁人不备又偷偷溜了出来,来到小河旁,用雏菊、荨麻、野花和杂草编结了一只小小的花圈,然后爬上一棵柳树,想把花圈挂到伸向河中的柳条上,可是树枝一下折断了;美丽纯洁的奥菲利娅便带着她编的花圈掉进了水里。开始她还靠柔软的衣衫托着在水里浮了一阵,还断断续续哼唱几句不知是什么的曲儿,仿佛一点儿也没在意自己遭受的灭顶之灾,或者仿佛她本来就是生活在水里的精灵一样。可是没多久,她的衣服就给河水浸泡得沉重了起来,她还没来得及唱完那支婉转的歌儿,就沉入水里,一缕芳魂悠悠地上了天堂。

  当哈姆雷特回到王城时,奥菲利娅的哥哥、从法国回来的雷欧提斯正在为不幸的夭亡的美丽姑娘举行葬礼,国王克劳狄斯、王后乔特鲁德和所有重要的朝臣都到了。一开始哈姆雷特不知道他们在举行什么丧葬仪式,只是默默地站在一旁,不想去惊动大家。他看见他们按照处女葬礼的规矩,在奥菲利娅坟上洒满了芬芳的鲜花。花是由王后乔特鲁德亲自撒的,她边撒边说道:“唉,鲜花本应是撒在美丽的姑娘身上的!奥菲利娅,我本来满心希望用鲜花来铺满你的婚床的,可爱的姑娘啊,没想到却是撒到了你的坟墓上了。你本来应该做我儿哈姆雷特的妻子的。”接着,一向挚爱妹妹的雷欧提斯又喃喃地说,希望奥菲利娅的坟头上长出紫罗兰来,然后雷欧提斯又发疯似地跳进了奥菲利娅的坟坑,悲恸得死去活来,并且吩咐侍从拿土来堆在他身上,让他和亲爱的妹妹奥菲利娅埋葬在一起。看着这一切,哈姆雷特对奥菲利娅的炽爱又从心头涌起,他不能容忍一个仅仅作为哥哥的人悲哀到这个程度,因为骄傲的王子觉得他自己对奥菲利娅的爱远远比四万个哥哥的爱加起来还要深。所以,处于感情煎熬中的哈姆雷特不顾一切地跳了出来,比雷欧提斯更为疯狂地跳进了奥菲利娅的坟坑。冲动的雷欧提斯认出这便是他全家的仇人哈姆雷特,因为他的老父和幼妹都是因为这个该死的哈姆雷特而死掉的,于是就冲上前去,死命地掐住哈姆雷特的脖子,众侍众赶紧上前才算把他们拉开。葬礼之后,哈姆雷特向大家道歉说,他刚才的举止太鲁莽了,叫人以为他竟然要和雷欧提斯大动干戈而跳进了坟坑;他解释说他不能容忍竟然还有谁为了美丽的奥菲利娅的死而显得比他哈姆雷特更悲伤。这样一来,两个高贵而又都高傲的青年似乎暂时讲了和。

  可是歹毒的国王却不想放过哈姆雷特,于是他就利用雷欧提斯对其父亲妹妹惨死所感到的内心忿愤,设奸计来谋害哈姆雷特。奸王唆使雷欧提斯假装言归于好而向哈姆雷特作出貌似友好的比剑挑战。哈姆雷特当然毫不犹豫地接受了这个看上去并无恶意的挑战,并且约定了比赛的日子。比剑的那天,宫中所有重要人物都在场,因为大家都知道哈姆雷特和雷欧提斯两人都精擅剑术,所以朝臣们都各自为两位剑客下了为数不小的赌注。照一般的规矩,这种友好的比剑应该用圆头不开刃的钝剑,但毒辣的国王却操纵了被仇恨所支配的雷欧提斯,让他使用一把涂了致命毒药的开刃尖头剑。所以当哈姆雷特挑了一把钝剑时,他已堕入国王的奸计,他一点儿也没怀疑雷欧提斯有什么不良企图,也没有检查雷欧提斯的剑。比剑开始了,起初,雷欧提斯没拿出真实本领来,故意让哈姆雷特占些上风,好趁他掉以轻心之时全力一击;而这时国王克劳狄斯也故意称赞哈姆雷特的胜利,大声喝着彩,频频为哈姆雷特的胜利干杯,还下了很大的赌注,赌并不占多少上风的哈姆雷特一定能赢。这一切都是为了分散哈姆雷特的心神,以便雷欧提斯能发起犀利的一击。果然,几个回合过后,哈姆雷特剑势就有些松弛,这时,雷欧提斯凶狠地拿出了看家本领,用毒剑一下刺中了哈姆雷特。哈姆雷特虽然还不知道全部阴谋,但这一击也激起了他的怒火和勇气。激烈的拼斗中,哈姆雷特终于夺过那把毒剑并用它回敬了雷欧提斯一下,这下,雷欧提斯便成了国王奸计和自己的愚蠢的双重牺牲品。正在这紧张的时刻,王后的惨叫又增添了几分不祥色彩。原来,奸王特地给哈姆雷特准备下一杯有毒的饮料,以便哈姆雷特比剑时喝下去毒死他。这是一个多重的毒计,即便雷欧提斯的毒剑没能刺死哈姆雷特,这杯下了烈性毒药的饮料也足以要了哈姆雷特的性命。但国王忘了事先关照王后,所以当王后喝下那杯饮料时,刚来得及说她中了毒就倒地身亡了。

  哈姆雷特顿时意识到这是又一个谋杀阴谋。于是他喝令把门关起来谁也不准外出,他要查出究竟是谁干的。这时垂死的雷欧提斯觉得自己已深深地挨了哈姆雷特一剑,肯定是无救了,于是尚未泯灭的良心促使他招认了一切。他叫哈姆雷特不用查谁是凶手了,元凶是克劳狄斯,他自己也给克劳狄斯的奸计给害了。雷欧提斯请求哈姆雷特原谅他这个出卖朋友的人,告诉哈姆雷特说剑头上涂了国王的毒药,哈姆雷特已经活不过半个小时了,什么灵丹妙药都已救不了他了。说完这一切,雷欧提斯便死去了。哈姆雷特眼看自己快要死了,就拼起残存的力量猛地向奸诈的国王扑去,把毒剑插进了奸王的胸膛,当即杀死了这个谋害他全家的凶手。哈姆雷特实现了他答应鬼魂的诺言,让这个卑污的凶手遭到了报应。

  奄奄一息的哈姆雷特用最后一口气要求亲眼目睹这场悲剧的好朋友霍拉旭一定要坚强地活下去,重义气轻生死的霍拉旭想跟王子一快死。他告诉霍拉旭要把全部秘密公诸于众。当霍拉旭含着眼泪答应他一定忠实地这样做时,高贵的王子哈姆雷特便与世长辞了。霍拉旭和其余人都流着泪祈祷天使保佑王子的灵魂。大家都觉得,要是哈姆雷特没死的话,他一定会成为一个最尊贵、最得人心、最仁慈、宽厚的丹麦国王。

我的灵魂在古代,木槿花西月锦绣,

宛在水中央,作者:飞扬佳人

搜索关键字:主角:勿离,雨晨

抱你在身边 作者:天水若云

我觉得女主很了不起,不能爱就离开,能爱坚决爱。

最后的结局真的是恶搞了下。。。大家来同情下我们可怜的男主吧。。。

月初惊山鸟 作者:无袖拢香

此为《烂泥也能糊上墙》的前传,小正父母的故事,告诉你们遗传的力量,也就是说他们的子孙辈的也很好看,不过子孙辈的不是穿越文。这也是我很喜欢的文之一,女主很幸福啊,当我看到男主的那段话时,我都要感动死了~~~~~很生活很温馨很好很好。

奸妃 作者:落落桃花

立下宏志要当一个的秦优,经过大量电视、小说及历史资料的熏陶,最终确定要当一个坏女人可没等到她展开计划,老天就和她开了一个不轻不重的玩笑:阳寿未尽却意外死亡!本来嘛,只要让她还魂就好,没想到身为上界谪仙的纪韵竟然走起后门,与她大玩了一场移形换影的游戏,害她来到一个既不知道历史也不知道未来的古朝代里,最最恐怖的还是这个女人还是身集万千宠爱在一身被三千粉黛强烈嫉妒的淑妃娘娘。

好吧!反正是要当坏女人的,现在也不过是从普通形式的坏女人上升为皇家级的奸妃而已,就让她来看看这个本世纪最佳奸妃的名头到底花落谁家!

不错的文。。。就是和女主最后在一起的男人有点意外而已,不过想想也对只有有共同语言的人最后才能走到一起嘛~~

淡极始知花更艳 作者:小醉猫

淡淡的、缓缓的、令人回味无穷的~!!女主的身份一下子的大转变~绝对令人想象不到!

偏偏心动 作者:纪红

既然是我来就郎,标准自然得放低,这个不受宠的九皇子不正合我意?帮他改变一下困境也是合情合理,嗯?!可是怎么没看出来我的他竟有如此魅力!收服了朝廷上下,百姓万民,也顺带收服了我的心。糟了,他早就声明心有所属,那我岂不是眼看着就已经没戏?可是事实却是——

很感人!!很生活~强推!!

我来就郎 作者:艾维

她只不过是比较喜欢看小说而已,为什么让她大学第一年就被当掉?她只不过想发泄一下而已,为什么一下子就“泄”到了一千年前?无故戴上了摘不下来的紫金镯不说,还跟一个棺材脸同吃同睡,受苦受累!但是不知从何时起,一颗芳心已经不再属于自己。可恶的是,这个不爱言语的袁师傅竟是江湖药王!哇咧,小女子穿越时空而来断没有做妾的打算,你不来就我是吧,好,豪言壮志,我来就郎!

凤凰无双 作者:释情

很赞的一篇文,穿越 宫廷。。。语言风格有点像亦舒。语言流畅而美丽。人物塑造的也很成功!作者可能是喜欢研究佛学的,里面有佛学教义,看了也不讨厌!有时间的筒子们可以去看看!

《梦落繁花蓝雪》作者:凤凰雪(已出版)

这书很精彩!!!!!让我简直就是欲罢不能阿!!整整看了一个晚上==|||一口气看的酣畅淋漓阿~!感慨下~~强推哦~~

《蔓蔓青萝》 作者:桩桩 (连载中,即将出版)

在JJ上的半年排名一直是第一名……还算不错的文吧,女主是个低调的主,男主很深情。

《走过、路过之狂想曲》作者:云上之城

人,只有爱自己,才有人爱。

我觉得越后面越好看,男主是后来出来滴那个,他们的感情我很喜欢啊~~~~~不错不错

爱在唐朝》(完)作者:杨家丫头TXT下载

生生世世!!!永不分离!!!相爱是缘、相守是缘、夫妻是缘……幸福,刚刚开始,永远,不会结束……这份穿越时空的恋情将会永生永世延续,直到天荒地老,直到海枯石烂,直到苍海桑田。爱在心间,爱在永远,爱在唐朝!!!

女主是很有主见的那种。别人可能不相信,但这真的是我看的第一篇穿越文,从此就一发不可收拾了。。。。。。。可见此文功不可没啊~~~~~~

所以也列为强推吧!!

遇见你不是我的错 作者:非笑

嗯……发烧一觉醒来就穿了……穿在一个面目相同的大家闺秀身上。可是这大家闺秀却是个……哑巴?!胡说,明明能说话来着的!还是个……傻子?!胡扯,明明又爱看书,又会刺绣来着!命运已经有看她不顺眼的老爹安排好了——嫁人去吧,好容易指腹为婚却消失了二十几年的夫家来提亲了,赶紧推出门去!……嗯,不知道,面对一个既无身材亦无相貌的哑巴白痴,还有没有男人能对她念念不舍?她的余生,大可韬光养晦去也!

呵呵,这文是前几天刚刚看到的,很符合我的口味滴,不错不错,好看。

《随遇而安》 作者:暮霭沉沉

我睁开眼睛。一个嘲弄轻视的眼神,一张英俊而冷酷不奈烦的脸,一身古装。如此不搭调的表情和穿着让我有点想笑,却感觉自己毫无力气。“如果柳**想死的话,请随意,不过可否麻烦死远一点,这里非柳州。”

女主还真的是随遇而安的啊~~~~~~~~~~~~

《穿越千年(完)》 作者:绿弦

孤独一人的她无欲无求!怎料命运的捉弄,使其因缘际会的穿越了千年,成了一代御神医打入“冷宫”的妻子。他,是吴越王朝最年轻,最精湛的御医,被百姓们誉为“在世神医”。却被迫娶了权倾朝野的嘉熙王爷钱世荣之女。没有爱情的婚姻是可悲的。一个是千年后的孤女,

一个是俊美有为的御医,两人将在日后的岁月里何去何从

《千里东风一梦遥》 作者:姬流觞

文案:

一个新郎,两个新娘。夫妻交拜时的等边三角形,是不是从此后各走各的路?

朝堂,江湖,我没有一技之长,只有求生的欲望。委身于任何人,都摆脱不了功利的目的;

爱上任何人,都用尽全身的力气。

爱是女人的涅盘,我在涅盘中重生,一次又一次……

完结了,正在修文中……

很好看啊,我一直在追的文,最近终于完结了,真的是不一样的文啊,女主也很不一样,从头到尾都没有卖弄现代的歌曲及诗词,用女主自己的话来说就是一小强,很坚强,说实话在我的心里她比绾青丝的女主要好,不会让亲亲们失望的,强推加强推啊~~~~~~~~~~~

穿越沦为小后妈 作者:兜兜小后妈(连载)

别人穿越都是因为什么激发事件,可为什么我睡了一觉就穿越了。而且而且还有一个小不点叫我“娘”,小不点还全身伤痕累累,而罪魁祸首就是我这个“娘”。天哪,有谁可以告诉我这是为什么呀!

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行拂乱其所为,似乎上天安排我来这里就是拯救世人的,先是宝宝,在就是司徒瑞祈,还有那个暴虐男………

纯情小后妈 作者:别凡

内容简介:

我的那个天啊!!!1!!11!!

不要这么恶搞好不好

穿就穿了为什么还是摆脱不了照顾人的命啊

我要反抗绝对要反抗

只是这小孩怎么这么盯着我看啊

小小年纪长的真漂亮长大了还得了

(注意口水某女)

越看越有味道啊~~~~~~好看好看

红尘客》--穿越到自己书中作者:末末

简介:(这篇文比较有意思,女主角穿到自己写的书中去了!)

我只是个爬格子写小说画插图的小女人,

靠手指脑细胞谋生活,身体缺乏锻炼的都市女子。

所以呀,

不要给我穿上绫萝绸缎,我会被拌倒;

不要发给我一柄剑,它太重我拿不动;

不要让我睡那么硬的枕头,我的脖子会落枕……

最重要的是,

不要全都围着我转——我、我、我……

我不是女一号啊!!!!!

华龙梅影 作者:月亮糕 ——经典之作,好剧情好结局

女主穿回古代,陪还系小孩子的皇帝男猪长大,感情很好,后又被人迫害穿回现代

男猪的爱使女猪又穿回了古代,一起了:D,阴谋了:@,流产了:{,生孩子了:Q,幸福了;P…………

真的很好看啊~~~~~~~~~~•

《追月》于晴

简介:

听说,今天是几万年来火星离地球最近的日子,

不知道会不会一个不小心就--碰!

呃……现在是什么情况?

大房、二房、三房,还有家妓,现在连丫鬟也……

这年头的男人啊--好欠扁!

要是她的男人,她才不允--

唔,他作什么拿那双迷人的美眸像盯猎物一样盯着她?

还为了她,特意在妓院过夜?这……这什么跟什么呀!

呜呜,早知道她先前就多谈几次恋爱,累积一些经验值,

现在也不会在这里全数赔上了自己的感情了!

乱了乱了,火星没撞上地球,却撞乱了她的一生,

可是,她好象不那么在乎了……能不能回去……

不重要了!她的男人要紧!呵—

《怎么又是你》 作者:戴婉荫

第一次碰到他,我被摔死了。

第二次碰到他,我被砍死了。

第三次碰到他,我被射死了。

第四次碰到他,他居然成了我老公!

很有意思的穿越文啊,女主围绕着男主穿了好几次哈哈。

梦里不知身是客 作者:梦里不知身是客

内容简介:

有个轻柔的声音低低地笑道:“别害怕,跟着我的声音来,去吧,好好过,遇到什么都是注定的,有前世才有今生。”

这是一段很淡很淡的爱情

就如像她说的那样:“我的性格决定了我很难主动爱上谁,简单的是他只要有能力牵着我的手,难的是他的那双手只能牵我的手,且一辈子不放。”

一辈子呀,只有他,可以放下一切,就是不肯放下牵着我的手。

青岚 作者:紫夜轻岚(连载)

内容:青岚吐出一口烟的功夫,世界就突然全变了。

她面前不再是川流不息的车流,对面没有高高耸立的怀远门,太阳没有在马路对面等她。一切全不见了。

一阵风吹来,几片叶子刮了过来,扫过了她的牛仔裤腿。

阳光无遮无拦的照下来,直直的打在青岚的眼睛上,让她有一瞬间的眩晕。

这是一条幽深的小巷,青砖上爬满了青苔,地上散落着的垃圾在空气中散发着酸腐难闻的味道,一只觅食的野猫在垃圾堆里抬起头,似乎对她突然的打扰很是不满地瞪了她一眼,便埋头继续找食物了。

青岚低头,一口一口用力的抽着烟,看着那只野猫一口一口的撕扯着一块烂白菜帮。

五分钟之后。野猫心满意足地扬长而去,青岚将烟头扔在地上,一脚踩了上去,嘴里咬牙切齿的挤出了几个字:“妈的,老娘居然穿了……”

很好看,小修是很纯啊,青岚就会母爱泛滥呵呵

很不一般的穿越文~~~~~~~

《惜取眼前人》作者:鲜橙

内容简介:

妖孽到哪里都是妖孽。

要想成名,光有才艺是远远不够的,还得有长的足够漂亮的脸蛋。

光漂亮也是不够的,大街上的漂亮妞多了,可是能有几个能闪光?缺的是什么?胆量!!胆量是除漂亮外又一个不可或缺的条件,要敢脱,才可以,脱颖而出么!要“脱”才能“出”!

这是放之四海皆准的道理!

幸运的是,上面这几个条件唐萱儿都齐了,漂亮那是不用说的,胆量那更别提,你还别不信!你敢在百八十个男人面前,括弧,还是百八十个古代男人面前,再括弧,还是在古代在青楼里的百八十个男人面前披着那么几块破布大唱“路边的野花你不要采”么?

你说她能不红么

是《和亲公主》的姐妹篇

爱在千年岁月中 作者:白菜

文案

她不是天香,没有惊世骇俗的才华,没有倾国倾城的美貌,疏影横斜,她只是淡淡浮动的暗香,静静的围绕在周围,点点的散入人心,却有着如此动人心魄般坚韧的绚烂!

这只是一个普通女大学生误入时空的故事,她没有一开始的惊天动地,也没有一出现的一鸣惊人,只是在屈辱愤恨中慢慢的成长,在呵护爱惜中渐渐成熟

让我们拭目以待这样的一个女生在这异时空内能掀起如何的巨浪,获得怎样的爱情!

只要有爱,便有希望,哪怕只是点点,也会像不熄的灯火,温暖的散入人心~~~~

抱得王爷归 作者:绿荷子

内容简介:

她可是衰了十八世的大衰星,阎王老爷可怜她,

决定赐与她幸福的人生好摆脱衰运,谁知再次转世,

她竟成了足以媲美神猪的富家**!为了甩去ㄉㄨㄞ ㄉㄨㄞ肥肉,

她沈大**只好三更半夜不睡觉,大跳健康操来消赘肉,

却巧遇俊美无俦的康王爷“微服私访”,她就像恶犬看到肉包子、ㄟ……

总之就是煞到他了啦!首先每日一好词让他惊艳,再用甜美稀奇小点心攻占他的胃,眼看计划就要大成功……

《诛颜》

宿命的轮回让她回到了千年前的异时空,成为红颜绝代的公主,琴棋书舞的精通令她出演公主游刃有余,只有画画令她汗颜。

可奇怪的是,神仙明明说她的前任是个傻子,为何别人都说她自小聪明伶俐?

更奇怪的是,她居然莫名其妙的结束了公主生涯,只因一个冷面男人的一句疯话。

最奇怪的是,竟然还有一个意想不到的狂野男人出现,搅乱了她的整个生活……

他,还有他,谁才是她宿命中真正的主角?

当她给出答案,宿命是否同意?

诛颜,当真就是诛杀红颜吗?

她的前路又在何方?

这本如果说语言的话,不算多么细腻写真,但是情节还是好的,如果刚开始接触穿越,

对大型的穿越必经情节不感冒的话,还是可以看看的。看久穿越的,闹书荒,或者不愿意蹲坑的,也可以消遣一下。

《青莲纪事》

这本的大家都推荐的经典,偶现在才看完,下了一直在电脑里,就是拖拖拉拉,

一直没有看,可能是听说是分类为耽美滴~~虽然说耳濡目染地很多。还是~~

不过,属实好看~~丝丝入扣的情节,不紧不慢的推动,不算繁杂的阴谋,对于偶

这种头脑简单的人来说,再好不过的啦~~

翘楚在一次飞机逝世后转生到古代大贪官兼大变态的张青莲身体上。一睁眼便发现了睡在身边的绝世美男姚锦梓,正当他(她)垂涎锦梓英俊的外表时,却发现自己变成了同样俊美的男人不说,更是那个被自己锁住武功并发誓要杀了自己的锦梓的第一号天敌……现在的张青莲处境是四面楚歌,不但不能暴露自己已经不是张青莲那个变态,也不能像原来那个变态一样祸国殃民。到底何去何从,青莲(翘楚)陷入一片迷惘……

《穿越成为霸道少爷的通房丫头》

真滴素很好滴文,平实细腻,人物刻画出色,喜欢女主滴,因为没有看到介绍,就自己介绍了。女主穿去了贫苦人家,没有办法被卖去了大户人家(当然是自己自愿去滴)。然后邂逅了二少爷,在女主的挣扎抗拒之后,然后经历一番波折,叮叮,题目由此而来。当然,男主是很爱女主滴~~不可能就是个丫头滴~~

青竹桃花少年行》

真滴是很好看滴文啊,可惜,可惜,大坑一个。

偶一直期盼着能够展开故事情节呢,可能作者怕费脑子还是~~居然一直不肯更新~~

是江湖恩怨的是,厌倦了朝堂宫廷斗争的穿越文的可以看看,很有点梁羽生和金庸的小风格。介绍了智商高的侦探少女穿越到痴儿身上的故事

《哈!捡个儿子回家》(完结)作者:潇潇雨又歇TXT下载

哈!捡个儿子回家 作者:潇潇雨又歇

内容简介:

这年头竟还有人被押去礼堂结婚,真是连上帝看到都会笑到喷饭,可偏偏这种蠢事就发生在了本**身上,唉,只能说是天妒红颜啊!就是和平年代也硬生生惹出些事端来,好想晕过去哦!

不过这次竟然让我走了狗屎运,不但真晕了,还晕回来了古代,哈哈,爽歪歪阿!就看本**大闹古代拉!

13、《第一皇妃》(第1-3部全本)作者:犬犬TXT下载

第一部 简介

她是天之骄女,一个传说、一场梦、一次穿越,让她来到三千年前的古代赫梯,从叛军首领到米特女王,

她的冷静聪慧在这古老的时空中无往不利,却偏偏逃脱不了他狂肆的爱。

他为帝王,权力、狡诈、野心,一样不缺,但权力是为了保护她,野心是为了给她最好的一切,狡诈则是为了能够得到她。

命运注定了他们此生的相遇,更是千世轮回的因果,历史洪流潺潺,爱情缱绻绵绵,融合成那遥远的时空纷飞的一页。

第二部 简介

为了爱他,她抛弃了一切,宁愿留在这三千年前的遥远时空。她成为了赫梯帝国地位最高的女性,却是一位不愿加冕的皇妃,

她掌握了赫梯一半的军权和政治,却也是一位被皇帝终生软禁的皇妃。

她是一个母亲,却为了保护十万大军,牺牲了自己的儿子。

放弃了一切,她究竟得到了什么?

为什么?他不相信她?为什么他还是听不到?听不到,那句“我爱你”

或许爱情是没有颜色的,即使有颜色,也透明的让人看不清。

别让爱,最终变成了恨!

第三部内容简介:

为了爱他,她选择抛弃一切,留在这三千年前的遥远时空。她成为了古代赫梯帝国地位最高的女性,却是不愿加冕的皇妃。

她掌握了赫梯一半的政治军事,却被皇帝终生软禁。她是个母亲,却不得不为了十万大军,牺牲自己的儿子。放弃一切后,

她究竟得到了什么?为什么,他不相信她?可是又为什么,他始终听不到那句“我爱你”?

或许爱情本来就没有颜色,即使有,也透明得让人看不清楚。这场爱情带来的到底是喜悦还是悲伤?请看作者来诠释这段历经千世的爱情穿越文(强推,不看绝对后悔)

《深宫风云之铿锵玫瑰》(完)作者:舟洲TXT下载

内容简介:

‘寥落古行宫,宫花寂寞红。白发宫女在,闲坐说玄宗。’做在玉阶上,我轻摇着孔雀绿色的团扇,念着古诗。

现在正是盛夏十分,我最是怕热,然而在古代又没有空调,我只能踏着夜色,到花园中乘凉。

自醒来,大约过了一个月,我的心情已自最初的沮丧转为平静。在此,我虽有太子妃身份照护,但伴君如伴虎,终究不是长久之计。我既然能从现在穿越到古代,那定然也有这样一条时空之路让我穿越回去。

更何况,我又怎能这样莫名其妙被韩鑫害死呢。虽然到现在,我始终不清楚,他为什么要杀我。但这已经不重要了。原来所谓的爱情,真的这样不堪一击,只怪我识人不清。然我是个天蝎座女子,爱与恨都非常极端。自他推我下海那一刻开始,我同他3年多的感情,便烟消云散。恨他,已成不争的事实。我只待有机会回去,定然要他生不如死

偶刚刚在一论坛上看到一个经典文大众投票榜如火如荼

是个好东西 当然就连忙不辞辛苦总结贴来给大家看拉

给大家做看书参考

依榜投结果如下-----

最大气架空经典第一<<且试天下>>

最悲壮架空经典第一<<帝王业>>

最迤俪架空经典第一<<红颜乱>>

最难超越胎穿经典第一<<木槿花西月锦绣>>

最有特色反穿经典第一<<瑶华>>

最具人气清穿经典第一<<梦回大清>>(这个<<步步惊心>>票数很是接近)

最虐心清穿经典第一<<步步惊心>>(偶觉得是当仁不让的哦)

最难超越清穿经典第一<<独步天下>>

最搞笑清穿经典第一<<清空万里>>(<<我是康熙的奶奶>>票也很高哦)

最经典秦穿第一<<秦诛>>

最经典汉穿第一--<<大漠谣>>(我个人觉得<<吕汉>>也不错)

最经典唐穿第一--<<谁是李世民>>

最经典明穿第一<<花落燕云梦>>

偶其实小有异议和补充的

偶觉得应该有个最具特色多穿清穿经典第一颁给:<<清梦繁华冢>>

O(∩_∩)O哈哈~,仅供参考哦,还有很多 呢

天真好奇孵小鸡

  有一次,到了吃饭的时候,仍不见爱迪生回来,父母很焦急并四下寻找,直到傍晚才在场院边的草棚里发现了他。父亲见他一动不动地趴在放了好些鸡蛋的草堆里,问爱迪生在干什么,小爱迪生回答说在孵小鸡呀,原来,他看到母鸡会孵小鸡,觉得很奇怪,总想自己也试一试。当时,父亲又气又笑地将他拉起来,告诉他人是孵不出小鸡来的。在回家的路上,他还迷惑不解地问:“为什么母鸡能孵小鸡,我就不能呢?”

  初尝试验

  在爱迪生小的时候,他经常到邻居缪尔·温切斯特的家的碾坊玩。一天,他在温切斯特家的碾坊看见温切斯特正在用一个气球做一种飞行装置试验,这个试验使爱迪生入了迷,他想,要是人的肚子里充满了气,一定会升上天。几天后,爱迪生把几种化学原料配在一起,拿给父亲的帮工迈克尔·奥茨吃,爱迪生告诉迈克尔·奥茨吃了这种东西人就会飞起来,结果奥茨吃了爱迪生配制的“飞行剂”后几乎昏厥过去。爱迪生因此受到了父亲的鞭打和小朋友父母们的警惕,劝告自己的孩子不要与爱迪生玩并远离他。

  临终遗言

  当爱迪生弥留之际,医生和爱迪生的许多亲友都围坐在他的床前,眼看他的呼吸已越来越微弱,心脏终于停止了跳动。可就在医生要宣布他死亡之际,他却突然又坐了起来,说了一句很奇怪的话:“真是想不到,那边竟是如此的美丽。”讲完这句话之后,他便与世长辞。

最差的学生

爱迪生喜欢了解他自己感兴趣的事物。但是对于上学就另当别论了。爱迪生8岁那年上学,当时他家刚搬迁到另一个大湖旁的休伦港不久。整天困在教室里,他感到太没意思了。 像当时的大多数教师一样,这所学校的老师也信奉棍棒教育。爱迪生非常害怕藤条,尽管如此,他仍然学不进老师教的那一大堆知识。而他好问的习惯更使得老师生气。 爱迪生成了班上最差的学生,一连3个月都是如此。后来他听见老师议论他,说他有毛病,说他“addled”。爱迪生知道这是什么意思:addled蛋就是坏的、变质的蛋。一怒之下,他冲出了教室,再也不愿回去。 在家里,他的母亲南茜站在他一边。有一段时间爱迪生时断时续地去过一些别的学校。但大部分时间里是母亲亲自教他。或者不如说,她任由他去自学。在她的鼓励下,他如饥似渴地读书:莎士比亚、历史、《圣经》。在他9岁那年,有一天,她给了他一本科学方面的书,这是他第一次看这种书。书名叫《自然哲学的学校》,它让读者们在家里做一些简单的实验。从那时候起,艾尔的生活就起了变化。 他如痴似醉地将这本书读完,做了里面所有的实验,然后他做起了自己的实验。他买来化学制品,四处搜寻电线之类的边角料,在卧室里建起了一个实验室。他做的实验之一是将两只大猫的尾巴搁在电线上,将它们的毛相互摩擦,试图产生静电。唯一的结果是他被两只猫抓得鲜血淋淋! 他的另一项早期实验是让一个朋友服用大剂量的起泡粉,希望这种粉在人体内产生的气会像充满气的气球一样将他送上天。

艰苦探索

“大海捞针”终于成功了 爱迪至12岁时开始他艰苦的闯荡生涯,他作过火车上的报童,学会了发报技术,到过波士顿、纽约,一直到24岁时才有了自己的工厂和美满幸福的家庭,爱迪生在1878年时宣布要发明一种光线柔和、价格便宜的安全电灯。为了找到合适的灯丝,爱迪生试验过硼、钌、铬、碳精以及各种金属合金,共1600多种材料,历时13个月,但是都没有成功。一些人吹起了冷风,说爱迪生这次是“吃进了自己啃不动的东西”。一个曾经在爱迪生那里工作过的物理学家称这个试验是“大海捞针”。但是,爱迪生不怕失败,坚持试验,下决心要从大海中捞起针来。功夫不负有心人。1879年10月10日星期天下午5时,爱迪生点亮了用碳化棉丝作灯丝的灯泡,他亲自观察和做记录。这一次,灯泡明亮、稳定,1小时、2小时、3小时、……灯泡一直亮着。从19日、20日到21日,没有一个人去休息。直到21日下午2时,当点燃到第45个钟头的时候,爱迪生叫助手把电压加高一点,灯泡更亮了。又过了几分钟,灯丝终于烧断了。12月21日,纽约先驱论坛报用整版篇幅详细报道了灯泡试验成功的消息。爱迪生获得了全部专利,人们公认白炽灯是由他发明的。1879年除夕,爱迪生把60个灯泡点亮了挂在门罗公园里,当时下着大雪,竟有3000多人顶着大雪来参观。 爱迪生是一个讲究实际的人。他的座右铭是:“我探求人类需要什么,然后我就迈步向前,努力去把它发明出来。”有人说,发明是命运的产物,爱迪生是天才。爱迪生却感叹地说:“天才,百分之一是灵感,百分之九十九是血汗!”当有人问他在发明灯泡的1万次失败期间是怎样坚持下去的时候,他说,在这个过程中他从未失败过;相反,他找到了1万种无效的方法。他一生中写下的3400本详细记录发明设想、实验情况的笔记,就是这段话的有力佐证。爱迪生77岁那年有人问他:“您什么时候退休?”他脱口而出说:“在我出殡前的那一天!”有一次,有人半开玩笑地问爱迪生:“您是否同意给科学十年休假?”爱迪生严肃地回答说:“科学是一天也不会休息的,在已经过去的亿万年间,它每分钟都在工作,并且还要这样继续工作下去。”的确,爱迪生实践了自己的诺言,他已经80多岁了,为了“做出更多的发明”,仍在勤奋地工作,致力于从本国的杂草中提取胶乳。

一次张斌在外面跑业务,不小心撞伤了刚被父母逼着去相亲吵完架出来散心的王佳佳,两人一见倾心如故,机灵的张斌道完歉意后为表示诚意直接邀请了女孩就去饭馆,单身的两人也就在这次邂逅后感情迅速升温发展成了恋爱对象。这不仅让我想起了曾经在校园里流传的一句佳话,两个身“狗”买了一杯奶茶就去约会了,当时我就想这敢情也太奥特我们这些单身“狗”了吧,但事实是这样的,最大的幸福就是,在我喜欢你的时候你也恰好喜欢着我。

张斌去王佳佳家里探望她父母,王佳佳拉着张斌去街上给自己买了一身名牌衣物,张斌给她父母带去了很多新买的贵重礼物。刚进门,王佳佳母亲一开口就是劈头盖脸给张斌一顿说教:你有车吗?有房吗?有存款吗?张斌囊中羞涩但鼓足了勇气义不容辞的回道,没有,但我是真心喜欢佳佳的,我会努力,我会对她好,我会给她一个幸福的家!没有??你拿什么来娶回我女儿?我女儿长的那么漂亮又是一个大学生,要找一个有车有房有钱的高富帅做老公,别人拥有的她也一样都不能少!王佳佳的母亲在一旁冷冰冰的说完,哼了一声,就回里屋去了,佳佳留张斌在客厅里等着也跟着去了里屋给母亲说好话!

一段时间后,张斌在王佳佳多次的催婚下,终于鼓起勇气高高兴兴的租着婚车去娶王佳佳,到家门了刚敲门,里边就传出刺耳的咆哮声音:今天不把豪车开来就别想把我女儿从这个家里娶回去!在亲朋好友的极力劝阻下岳母好不容易才开了门,但百般刁难的岳母怎会就这样如此轻松的让张斌带走自己的宝贝女儿,于是她灵机一动就想了一个办法,要带走我女儿你必须现交出买车的两万定金。话说娶回一个漂亮老婆区区两万块买车的定金也算不了什么大事,可对于刚大学毕业张斌来说就是雪上加霜了,王佳佳前段时间买了名牌的包包、钻戒、衣服都花得差不多了现手上还拽着他的工资卡,张斌的父母为了供养他读书现又为了给他买房娶媳妇把家底都给捞光了还欠下了一大笔债款,张斌现在身上除了王萍刚送来的婚礼两万现金就没有多余的钱了。

说好的我婚礼当天要开豪车来接我的,我朋友她们开的都是豪车,我前几天都跟她们说了,我们家的车有多么多么的好,屋里的王佳佳失望的哭诉着,张斌啊说不动一脸委屈的王佳佳,也是没辙找到客厅里一直保持沉默的岳父谈论此事邀请他给佳佳开导一下,这时一直沉默的岳父开口了,连连摆手道这是你们年轻人的事,我管不了!无可奈何的张斌只好双手往空中一划插回了自己的裤兜,转身回到了王佳佳的房间,语重心长的劝王佳佳,宝贝咱们别闹了行不,车子我婚后一定给你买好吗张斌正说着拿出手机接了个电话是母亲打来的,张斌啊,你那边怎么样了这会该回来了吧,新娘什么时候娶回到家啊?

妈,你放心媳妇娶到了,我们现正在回家的车上呢!张斌说着就拿起一朵鲜艳的玫瑰花胸针想要往王佳佳雪白的婚纱裙子上挂,不料王佳佳一个反冲把靠近自己的张斌一个重心不稳重重地推倒在了地上,张斌的后脑勺发出了一声闷响磕在了床前的柜台上沉睡了过去。一些王萍的幻影浮现在张斌的脑海里,张斌下意识的清醒过来,王佳佳今天这婚你还接不接,不接你可别后悔!这时的王佳佳更火了没有丝毫要让步的意思,一脸强势的嚷嚷着我王佳佳不是吓唬大的,有能力你使去!!张斌一脸无奈翻然起身决绝离去,王佳佳转手就一把撂起了插在床前的那束五颜六色的鲜花狠狠地摔倒在了光洁的地板上。

此生我已经把你认定了,一见王萍就下跪求婚的张斌,此时正哭得像个孩子一样,软软地扑倒在了王萍温柔的怀抱里激动的对王萍说道,是我瞎了眼,放着颗珍珠不要,非要那个死鱼眼!在王佳佳和张斌的婚礼上王萍对霸气冲来的王佳佳理论,她喜欢张斌,她每天都在祝福他,但是她没有做他们的第三者,她爱张斌一点都不比王佳佳少,还说她爱的是张斌这个人,不是房子,不是钻戒,也不是什么高级轿车,她跟张斌结婚是仓促了些,但是她不在意,她相信她和张斌一定会幸福下去。我当时就在想,也许这就要梁静茹所唱的“我爱你不是两三天,爱情也需要勇气去面对流言蜚语!”

                  有多少爱可以重来,

                  有多少人愿意等待;

                  有多少短信可以重发,

                  有多少词语是废话;

                  有多少人说散就散,

                  有多少人不值得留恋;

                    曾经沧海难为水,

                    除却巫山不是云。

                    幸福美满的婚姻,

            建立在爱情和物质基础之上;

            如果一定要说物质是基础,

            那么爱情便是婚姻的保质期;

打扮的再美,穿的再昂贵,那只是个幌子,

            用善良做的外衣才是真的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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