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消防登高面是为了消防登高车作业的需要,保证对高层住宅的住户进行及时救援,因此,消防登高面应靠近住宅的公用楼梯,当有困难时,登高面应靠近每套住宅的阳台或主窗。
高层住宅应设置消防登高面,并应符合下列标准:
1 塔式住宅的消防登高面不应小于住宅的1/4周边长度且不小于一个长边的长度;
2 单元式、通廊式住宅的消防登高面不应小于住宅的一个长边长度;
3 消防登高面应靠近住宅的公共楼梯或阳台、窗;
4 消防登高面一侧的裙房,且进深不应大于4m;(新版防火规范取消了裙房高度的限制)
5 消防登高面不宜设计大面积的玻璃幕墙
6 登高面与建筑之间不得有妨碍登高的高大乔木。
7 登高面范围内宜有建筑的安全出口。
高层建筑消防登高面是指登高消防车靠近高层主体建筑,开展消防车登高作业和消防队员进入高层建筑内部抢救被困人员和扑救火灾的建筑立面。登高作业场地就是沿建筑登高面实施登高作业的操作空间。
高层建筑的平面布局和使用功能的复杂多样,给消防灭火、救援带来诸多不利因素,特别是在设计中对消防登高面和作业场地的考虑不周,火灾时消防车无法靠近主体建筑实施救援,造成本可以避免的火灾损失和人员伤亡。
虽然消防登高面和作业场地对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但一些设计和建设单位存在着注重建筑的外立面造型和建筑内部功能的设计,对消防登高面和作业场地的设置往往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而且目前规范虽然对登高面的设置作了规定但不甚详尽,建审人员对规范的把握也有一定的难度。
《高规》417条规定:“高层建筑的底边至少沿一长边或周边长度的1/4,且不小于一个长边长度,不应布置高度大于5米,进深大于4米的裙房,且在此范围内必须设有直通室外的楼梯或直通楼梯间的出口。”
这是规范对高层建筑消防登高面的基本要求。显然,对于高层建筑的灭火扑救来说,除了有较好的登高面以外,必须具备足够大的消防车的转弯半径以及登高消防车的操作空间。
而大多数设计人员往往片面地理解规范,比较单纯地在建筑总平布局上设置不小于一个长边长度的面做为消防登高面,而没有从实战角度出发处理好建筑立面形式与登高面之间、登高作业场地与周围环境及道路之间的关系。
造成了消防车无法到达作业场地、登高面无法保证消防车登高灭火救援的尴尬局面。为了确保在高层建筑火灾发生时,消防部队拉得出、打得响,在防火设计审核过程中应对高层建筑的登高面和作业场地的审核予以重视。
扩展资料:
消防登高面又叫高层建筑消防登高面、消防平台,是登高消防车靠近高层主体建筑,开展消防车登高作业、及消防队员进入高层建筑内部,抢救被困人员、扑救火灾的建筑立面。按国家建筑防火设计规范,高层建筑都必须设消防登高面,且不能做其他用途。
1、登高场地可结合消防车道布置,与建筑外墙的距离不宜小于5m且不大于10m,应沿其长边整边布置或周边长度的1/4且不小于一个长边长度的底边连续布置至少10m宽的登高场地。
2、建筑高度不大于50m的建筑,上述布置确有困难时,可在其登高面范围内确定一块或若干块消防登高场地,间隔距离不应大于30m。登高场地面积不应小于15m×10m(长×宽),其最外一点至建筑登高面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15m。
3、设有坡道的登高场地,其坡道不应大于3%。
4、利用市政道路作为消防登高场地,其绿化、架空线路、电车网架等设施不得影响消防车的停靠和作业
消防登高面
消防登高场地
地平线对关于高层建筑消防登高面的几个相关问题的解答 涉及 4 个层次 第一个是总平面层次----即消防车道宽度和与建筑距离的要求 即消防车道宽度和与建筑距离的要求( 第一个是总平面层次 即消防车道宽度和与建筑距离的要求(即车道的定位要 求) 北京市的规定是消防车道 4 米,距离建筑消防登高面 5 米 北京市 杭州更具体第一种情况:对高度小于 40 米的高层民用建筑及 16 层以下高层 杭州 住宅(含 16 层)——消防车道 5 米,距离建筑消防登 消防车道 高面 6 米 第二种情况:对高度大于 40 米的高层建筑及 16 层以上的高层建筑 ——消防车道 6 米,距离建筑消防登高面 10 米 距离建筑消防登高面 消防车道 在这里的消防通道和距离消防登高面的规定, 其实质是满足消防车和消防队员的 消防作业的场地要求的。 第二个是消防车的操作面宽即登高作业面的长度要求 第二个是消防车的操作面宽即登高作业面的长度要求:即保证消防车登高作业 消防车的操作面宽即登高作业面的长度要求: 或扑救面的有效性的最低要求 这个最低要求为:高层建筑的底边至少有一个长边或周边长度的 1/4。这 高层建筑的底边至少有一个长边或周边长度的。 里所指的是指全部落地 全部落地的情况,对于突出的高层裙房。 全部落地 第三个是对有裙房时的专门规定。 第三个是对有裙房时的专门规定。 对有裙房时的专门规定 最好的方式是全部落地,但是如果建筑不能落地时即有突出高层建筑的裙 房时,对这部分尺寸的规定了 3 个要求,这 3 个要求必须同时满足这 个要求必须同时满足:1不不 小于一个长边长度, 不应布置高 不应布置高度大于 的裙房, 小于一个长边长度, 在这里提醒大家的是这种情况是没有周边长度的 1/4 这个说法的,这里是 没有周边长度的 没有 必须一个长边 一个长边的要求 必须一个长边 第四个条件是判断登高面或扑救面的唯一条件就是这个: 第四个条件是判断登高面或扑救面的唯一条件就是这个:且在此范围内必须设 有直通室外的楼梯或直通楼梯间的出口。 有直通室外的楼梯或直通楼梯间的出口。 这就是说你设计的建筑满足上面的 3 个层次的条件,这条不满足,就不能算扑救面。你说我按规范满足 个层次的条件,这条不满足,就不能算扑救面。你说我按规范满足消防车道 4 米,距离建筑消防登高 5 米;满足高层建筑的底边至少有一个长边或周 边长度的 1/4 而且全部落地或者 1不小于一个长边长度,2不应布置高度大于 500m、进深大于 400m 的裙房;但没有直通室外的楼梯或直通楼梯间的 ;但没有直通室外的楼梯或直通楼梯间的 出口,一句话不算。跟消防磨破嘴皮还是不能算登高面 总之不算不能算。 出口,一句话不算。跟消防磨破嘴皮还是不能算登高面,总之不算不能算。 条文是这么说的: 条文是这么说的:据北京、上海、广州等大、中城市的实践经验,在发生火灾时, 消防车辆要迅速靠近起火建筑,消防人员要尽快到达着火层(火场) ,一般是通过直通 室外的楼梯间或出入口,从楼梯间进入起火层,开展对该层及其上、下层的扑救作业。 大家一定要注意地 4 条,很多人高混了,导致总平面白布置,裙房白设计……还 跟消防磨嘴皮子,导致我们审消防的同志,本来可以看几个工程的。因为没有理 解这条,害的解释半天耽误时间,造成国家资源的巨大浪费。 一、 高层建筑物 “落地” 消防扑救面是否一定要连续, 如何不连续分段对计算时, 每段边长应大于多少才符合要求。从高层建筑扑救的要求来看,高层建筑周边也 连续落地有利于消防车的登高扑救,从规范条文及条文解释来看,亦表达出同样 的意思。但条文及其解释并未明确强调高层建筑的“落地”周长必须是连续的, 在设计实践及建筑实例分析中,高层“落地”面不连续的情况并非不能满足消防 扑救的要求,有时也存在着更为有利的情况。 高层建筑“落地”面不连续时需满足下列条件: (一) “落地”总长度应超过高层建筑总周长的 1/4 且不得少于一个长边 的长度; (二)高层建筑塔楼及裙房周边应布置环形消防车道; (三)用于消防车登高扑救的高层建筑每段“落地”长度应大于 15m。 (主要是消防车的最小转弯半径为 15m),且供消防车登高扑救及回转的位置不 应布置影响消防车操作的障碍物。 (四)用作消防登高面的高层建筑“落地”面与邻近建筑及障碍物的距 离不应小于《高规》第 421 条关于间距的要求(另详下述) 二、高度建筑的登高扑救面场地要求在规范上设有详述,应该如何判定。 消防车属于大型车,有关停车用地的坡度相关规范条文如下: 《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100-98 第 429 条:斜楼板式汽车库其 楼板坡度不应大于 5%。 《城市用地竖向规划规范》 CJJ83-99 第 704 条: 广场竖向规划除满 足自身功能要求外, 尚应与相邻道路和建筑物相衔接。 广场的最小坡度应为 03%; 最大坡度平原地区应为 1%,丘陵和山区应为 3%。 上述《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中所列的斜楼板停车最大坡度适用于普 通车,作为大型车,且能够在消防扑救时能停放安稳并满足消防操作的要求,其 停车场地坡度应小于普通停车场(库)的要求。参考《城市用地竖向规划规范》 的上述条文,并总结设计实际工程的经验,可确定高度建筑登高扑救面的场地坡 度应小于 3%是合理的。同时,据广州市消防局提供的数据,消防车登高扑救时, 前后轮的高差不应大于 015m,登高停车操作场的坡度为 3%时,消防车的前后 轮距最大为 5m, 其本符合国内常用的消防车的要求。 (但大型消防车有一定的问 题。一般的这类规定只能限制其最低要求。特殊情况应在设计及审查时根据地方 的实际情况作出具体的要求) 消防登高操作场地大小在规范中也没有作出具体的规定,而且消防 登高操作场地的大小同样是制约消防车登高扑救是否顺利的重要因素。 421 条的条文解释第一点可知,防火间距的规定,其中的一个目的 是为了满足消防扑救的需要,因此,消防扑救登高场地的宽度应当是: (一)当消防登高扑救场地处于消防环道时,距高层建筑外墙 9m 的距离内不得布置高度超过 24m 的障碍物,且此范围的扑救场内应能承受消防 车的荷载,从高层建筑主体“落地”面的室外地坪标高计起 24m 高度以上,距 离高层建筑“落地”面外墙 13m 以内不应布置障碍物。 (二)当消防扑救场地为尽端式布置时,其消防扑场地宽度应从高层 建筑落地面外墙起计不小于 15m。 ——各地可根据当地消防设施的情况, 对高层登高扑救做出符合当地 实际情况的要求,如深圳消防部门的规定是:建筑高度在 45 米以上时,消防登 高扑救面的宽度不少于 16m(车道距建筑外墙不少于 5m,大型消防车的操作面宽 11m,两者相加) 。消防登高场地的坡度不大于 2%,这是深圳市根据其拥有的 大型消防车辆体制改革需要的操作条件做出的规定。 广州市是根据建筑用地的实 际情况,分别对各项工程单独做出针对性规定的。 三、住宅平面尤其是常见的“井字形”平面较为复杂,开口天井的周边 长度如何计算,若只按外边计算周长,则各大的开口天井才计算。 常见的“井”字形住宅开口天井一般开口宽度为 24~60m 左右,消 防车是无法开进去进行消防扑救的,这种情况下,有效的登高扑救面应该是建筑 外立面中不包括开口天井部分的建筑外周边墙面。当开口天井的宽度大于 12m, 同时天井大于 12m 的进深小于 8m 时, 消防车是可以开进去进行扑救的, 此时应 该将天井内的宽度大于 12m, 进深少于 8m 的外墙面周长计算进建筑物总周长中。 开口宽度 12m,进深 8m 的确定依据是: (一)消防车扑救时距建筑物外墙距离 (二) 消防车道最小宽度为 4 米; (三) 消防车的车身长度一般为 8~ 宜大于 5 米; 10m(大型车除外)(一)(二)两项数据相加,再加上必要的操作空间,所以。、 将开口宽度确定为 12m; (三)的依据主要是消防车伸入天井内进行操作,因此 开口天井宽 12m 外的进深取 8m,同时考虑到住宅的使用特点及人数特点,其操 作面与公共建筑相距略为简单。因此,开口天井宽度取 12m 而与上文的 13m 略 有不同。此种情况下,开口天井的地面不应布置影响消防车行驶的建筑构件及设 施,建筑上空亦应按规范要求不应布置影响登高扑救的突出物。 ——此问题在实际设计中有时情况更为复杂,必要时亦需进行消防 会审未确定。 ——用于消防登高扑救的建筑立面上各层必须有可进入建筑内部的 门窗洞口。 为了保证消防车能正常,快速到达。对消防车道做了规定 1层次是总平面里的消防车道的不知问题京-地平线 即离建筑多远,多宽的问题。规定消防车登高作业场 地可以根据建筑物的高度等实际情况结合登高作业面的环行通道, 适当增加道路 宽度作为登高作业场地。八、调整消防登高面审 核标准。高层民用建筑不再要求必须具备 18x18 米的消防登高场地, ,可根据情 况在距建筑消防登高面一侧外墙 6 米(或 6 米以上)处留有一条宽度不小于 5 米的 消防车道; ,可根据情况在距建筑消防登高面一侧外墙 10 米(或 10 米以上)处留 有一条宽度不小于 6 米的消防车道(车道与高层建筑之间不能存有妨碍消防登高 的物品)。
《洛阳市消防车通道管理办法(试行)》即日起实施,下面我给大家介绍关于消防车通道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消防车通道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消防车通道的建设、管理和维护,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提高灭火救援通行保障水平,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消防车通道管理工作适用于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消防车通道是指灭火和应急救援时供消防车通行的道路,包括市政道路和居民住宅区、在建工地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车通道等。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消防车通道的规划、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负责本单位消防车通道的维护和管理工作。
第五条 对在消防车通道建设、管理、维护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六条 鼓励群众通过96119举报投诉电话,举报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行为。
第二章 消防车通道的建设与维护
第七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在设计城市主要道路的高架桥、地道桥等市政工程时,应充分考虑大型消防车通行需求,高架桥与主干道交叉口、地道桥预留足够高度,并满足大型消防车的通行要求;
(二)严格执行消防专项规划中消防车通道消防登高面及消防间距等消防规范的内容;
(三)在规划核实前严格控制已规划的停车场变更使用功能。
第八条 城市管理部门应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审批占用市政道路设置市场、夜市时应满足消防车通行要求;
(二)严格管理城市户外广告牌、灯箱等设置,不得影响消防车通行;
(三)对其负责组织建设、维护的市政道路,在施工期间,对有可能影响灭火救援的,应事先书面通知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第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审批占用市政道路设置的临时停车泊位时,应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二)对在设置有消防通道标志的市政道路上停放的机动车辆,依法予以处罚或拖离,罚单记录输入车辆违章系统。
第十条 消防车通道的设置除符合国家消防技术规范要求外,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一)与消防车通道相连通的灭火救援场地,与厂房(仓库)、民用建筑之间不应设置妨碍消防车作业的障碍物,户外广告牌、灯杆、架空管线、绿化景观等设置不得影响消防车通行;
(二)新建、改建、扩建城市地道桥和高架桥,净空高度不应小于45米;
(三)商业步行街口的路障应为自动或人工可移动式路障。
第十一条 消防车通道应当设置明显标识。消防车通道标识、标线式样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统一制定。建筑物附属的消防车通道标识、标线由建筑物的管理使用单位设置;其他区域的消防车通道标识、标线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根据需要设置。
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消防车通道用途,或者设置妨碍消防车通行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灭火救援时,有权强制清理占用消防车通道的障碍物。
第三章 单位和居民住宅区消防车通道管理
第十三条 采用封闭式管理的出入口,应保障在紧急情况下能够立即打开,不影响消防车通行。
第十四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消除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行为,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因施工致使消防车无法通行的,应事先报告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第十五条 居民住宅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应当对管理区域内的消防车通道进行维护管理,对消防车通道进行明确标识,在消防车通道沿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标线,提示严禁占用消防车通道停放车辆,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
(二)居民住宅区道路规划停车位后,预留消防车通行宽度;
(三)应对夜间停车巡查、检查,住宅区车辆只能在停车场、库或划线停车位内停放,不得占用消防车通道;
(四)开展消防宣传,在醒目位置设置消防安全隐患举报栏或举报箱;
(五)对违章搭建和违章停放机动车辆等妨碍消防车通道畅通的行为及时制止;制止无效的,及时报告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公安派出所,或拨打96119举报投诉;
(六)因施工致使消防车无法通行的,应事先报告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居民住宅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组织业主或者使用人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第四章 市场消防车通道管理
第十六条 市场管委会和市场开办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督促市场经营单位对本市场区域消防车通道进行明确标识,提示严禁占用消防车通道停放车辆或堆放货物;
(二)严格管理市场区域内户外广告牌、灯杆、架空管线等设置,严禁在消防车通道上占道经营、违章搭建、人为设置路障等行为;
(三)负责车辆停放等管理工作,确保消防车通行宽度;
(四)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定期组织消防巡查及消防安全教育,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
第十七条 市场经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市场区域内规划停车位时应预留消防车通行宽度;
(二)对市场区域内消防车通道进行明确标识,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标线,提示严禁占用消防车通道停放车辆;
(三)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检查,严禁经营商户越线摆卖和悬挂有碍疏散的物品,严禁货物、包装箱等堵塞消防车通道;
(四)及时清理在消防车通道上占道经营、违章搭建、人为设置路障等行为,确保消防车通道净宽净高符合规范要求,保持市场内消防车通道和出入口畅通。
第五章 在建工地消防车通道管理
第十八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配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监督在建工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的监理单位消防车通道规划、管理、维护工作。
第十九条 在建工地施工现场的消防车通道应满足下列要求:
(一)施工现场消防车通道应当保持畅通,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置应满足消防车通行的要求,宜布置在不同方向,且不宜少于2个;只能设置1个出入口的,应在施工现场内设置满足消防车通行的环形通道;
(二)施工现场内应设置临时消防车道,临时消防车道与在建工程、临时用房、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距离不宜小于5米,且不宜大于40米;施工现场周边道路满足消防车通行及灭火救援要求时,施工现场内可不设置临时消防车道;
(三)临时消防车道宜为环形,如设置环形车道确有困难,应在施工现场设置不小于15米×15米的回车场或临时救援场地;
(四)临时消防车道的右侧应设置消防车行进路线指示标识;
(五)临时消防车道路基、路面及其下部设施应能承受消防车通行压力及工作荷载。
第二十条 在建工程由两个以上施工单位管理时,建设单位应当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并确定责任人对消防车通道进行统一管理。建设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第二十一条 施工单位应按照现行国家技术标准设置消防车通道,并设置醒目标识,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临警时消防车能够停靠施救。
第二十二条 监理单位应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督促施工单位按照现行国家技术标准设置消防车通道、回车场和临时救援场地;
(二)监督施工单位不得在消防车通道上堆放材料、占用为作业场地等,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
(三)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火灾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报告,或拨打96119举报投诉。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三条 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公安、规划、城建等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相应责任单位和个人给予行政处罚或者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第二十四条 物业服务企业未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并将处理结果函告同级物业服务企业的行政主管部门。
第二十五条 对因工作失职危害消防安全的责任人及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由其所在单位、行政主管部门或行政监察机关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乡镇、农村的消防车通道管理参照本办法。
第二十七条 停放,是指车辆停车后驾驶员离开车辆的行为。
第二十八条 占用消防车通道的障碍物,包括: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障碍物;在消防车通道与建筑之间设置妨碍登高消防车操作的架空管线等障碍物;在消防车通道与厂房(仓库)、民用建筑之间设置的妨碍消防车作业的障碍物等。
一般消防车的首要用途是用于灭火使用,运送消防员、装备消防设备也是必要的功能。消防车上所携带的工具更大程度上依赖于消防站的规模大小以及消防站主要应对的出警情况。例如,消防站周围有一些大型的水体或河流,他们的消防车就需要配备一些相应的水上营救装备。一般消防车上配备的通用装备包括消防钢梯、液压破拆工具、探照灯、消防水带、自给式呼吸器、热成像相机等。消防车种类多样,功能复杂,可依据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其中按消防车底盘承载能力分类包括微型消防车、轻型消防车、中型消防车、重型消防车;按外观结构可分为单桥消防车、双桥消防车、平头消防车、尖头消防车;按灭火剂分类又可分为水罐消防车、干粉消防车和泡沫消防车。按水泵在消防车上的安装位置分类可以分为前置、中置、后置、倒置泵式消防车。
消防车携带装备的布局方式一般由消防站根据自己的需要决定。例如,位于城市区域的消防站处理火灾意外的情况并不算多,多数情况下是非火灾意外,可能是危险品转移或清理,交通意外或建筑物坍塌的技术性营救;而位于非城市地区消防站更多时候需要到偏远地区执行任务,或者扑灭森林火灾。
一些消防车装备了固定式的消防水炮,它可以用集中的水流精准指向需要灭火的地方。除此之外,消防车还会配备小口径消防水带,水带连接到消防车上的水罐,可以保证消防车到达事故现场的第一时间就能利用集中的水流进行灭火。当车载水罐中的水耗尽时,小口径消防水带可以连接到其他固定的消防栓或者供水用的后援消防车上,还可以利用河流、水库等其他水源通过泵水的方式取水灭火。
消防车上所携带的工具更大程度上依赖于消防站的规模大小以及消防站主要应对的出警情况。图为澳大利亚沃加沃加的主战消防车
就全世界范围来看,除了常规型式的多功能集成式消防车外,还有以下几种类型。
举高类消防车
(1)消防梯可旋转式消防车
消防车的种类繁多,用途也各不相同。图为洛杉矶的一场火灾中,多种消防车协同灭火
消防梯可旋转式消防车可能是其他种类消防车中最容易被人记住的一种,因为它的用途非常特殊,它通过电动控制的消防云梯直达高处的起火点,而普通消防车上装备的消防钢梯则很难达到这一高度。消防梯可旋转式消防车一是可以帮助消防员和受灾者进出火灾现场,二是提供灭火制高点,三是提供可以排烟和现场侦查的平台。
这种消防车的命名主要是因为消防车底盘后部上方安装了能够旋转的大型消防云梯,并且可以在固定的底座上旋转。为了增加消防云梯的延展长度,这些梯子通常都是电子控制的,现在多数电控消防云梯是采用液压或者气动的。通过机械结构的优化,现代的消防梯可旋转式消防车的消防云梯更长、更坚固。有些消防梯可旋转式消防车也装备了消防水带或者其他装备。
在这种车型中,有的消防云梯也布置在驾驶室的后方,这种中置式的布置方法主要用在轴距短一些的消防车上,在某些情况下,这种布置方式可以使消防云梯更加稳固。
现在很多消防梯可旋转式消防车都配备了泵水系统,有些车型甚至还配备了水罐,然后通过与其匹配的延长水管将水流直接通向消防云梯远端的消防员位置。在一些情况下,消防云梯顶端可能还会装备监视器以方便观察情况。还有一些此类消防车上装备了简单的水管固定装置,并配以手动操作的软管盘,固定延长的消防水管。
(2)牵引类高空消防车
洛杉矶消防局的牵引类高空消防车,该车由A m e r i c a nLaFrance公司生产
牵引类消防车有很多种,其中比较常见的是牵引式高空消防车、牵引式云梯消防车、吊钩云梯消防车,这类消防车一般都有一个特殊的可旋转的云梯安装在半挂牵引车上。与商用车上的半挂车不同,牵引类消防车的牵引车和挂车部分十分牢靠地连接在一起,想要分开它们必须使用专用的工具。牵引类消防车由2个驾驶员操作,可以分别操作前方的驾驶系统和后方的消防装备。
衡量牵引式消防车主要性能的指标之一是车辆的机动性。牵引车的全轮转向系统能够保证车辆在狭窄的街道和高楼林立的住宅区进行大角度的转向。另一个衡量指标则是它的半挂车长度,一般来说半挂车部分的长度都会超过15 m,并且装备额外的工具和器材。极限长度下,牵引式消防车后方半挂车最多有14~18 m3的可用空间,即便是前方的牵引车驾驶室内也能具备11~17 m3储物空间。
在美国,有些消防站会选用五合一功能牵引式消防车,这样车辆就可以加装车载水罐。这种设计的车辆特别适合那些人员不是很多的消防站,多功能集成能够使消防车辆最大程度地发挥作用。
(3)登高平台消防车
丹麦罗斯基勒的登高平台消防车
此类消防车的显著特征是有一个消防云梯平台,并且在消防云梯顶部安装有一个篮子状或桶装的装置,这为消防员提供了一个在高处可以操作的平台,有些车辆上还装备了用于营救的下垂吊钩和绳索。
也有一些登高平台消防车不是采用梯子与登高平台组合的方式,而是可以折叠伸展臂的剪叉式平台,后者相比前者有一个明显的优点:在高空有障碍物时,剪叉式平台能够直升直降,避开障碍物的干扰。
2救援消防车
MAN曼底盘新型多功能抢险救援车
救援消防车通常都是由专业营救机构、救援队、技术救援机构采购的,这种车辆装配有特殊的消防装备。它在设计上首先要满足装备应对交通事故中车辆破拆、狭窄空间营救、绳索救援、水上救援、楼房坍塌救援等用途的各种技术 救援设备。
除了消防和救援机构拥有救援消防车外,很多轨道交通和铁路单位也有自己的特定的消防救援队。例如铁路救援队的救援消防车可能装备有处理火车事故的液压千斤顶,这样就能将发生故障的火车头举起或者平移,这些车辆也有可能装备处理油罐车事故的相关装备。
3野外消防车
日本札幌消防局的重型救援消防车
野外消防需要面对复杂的道路状况和陡峭的路面,在遇到陷车等状况时车辆能够自我脱困;它们也需要具备其他车辆所不能的复杂路况地区紧急事故救援的响应能力。因此,这种车辆需要匹配高通过性的车轮和悬架系统。四轮驱动系统一般是这类车辆的标准配置。野外消防车搭载的发动机一般比标准消防车要小,它们面对的状况多数是野外火灾或者森林火灾。野外消防车还能一边行驶一边喷水,这与常规消防车有很大不同,后者只能在静止时实施喷水灭火作业。行走作业的方式可以在森林火灾中发挥很大作用,有效控制过火面积。
4后援消防车
后援消防车的功能十分丰富,有的车辆是为消防车辆提供燃油补给,有的是为消防车辆补给泡沫、干粉、二氧化碳、氮气等灭火剂,有的能提供特种规格或特殊用途的灭火和抢险救援器材,有的可以为长时间灭火或抢险的消防员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总之,不同的后援消防车有着不同的具体特殊用途。
不过,后援消防车也有采用模块化功能组合的。有些后援消防车采用了可更换车厢吊装系统,不同的车厢具备不同的专业用途,即便有些也车厢很少用到,但也不可缺少,这种可更换车厢的模块化设计不仅减少了为满足不同功能而采购整车的成本,同时又满足了各种特殊用途的消防需求。例如,芬兰赫尔辛基消防局就有很多这种车厢可更换的消防车,同时他们也有40多个不同用途的车厢,其中包括了通讯指挥、移动急救室等,这些车厢也能用于存储水、消防泡沫,携带消防水带、水上救援工具、野外泵浦系统等。
5通讯指挥车
伦敦消防局的消防通讯指挥车
随着科技的进步和对重大事故处理能力提升的需要,越来越多的消防部门开始采用消防通讯指挥车。通讯指挥车最大的优势是在重大事故处置中能够协同各种消防车和救援设备,以提高消防救援效率。为了提高无线电的使用效率,最高指挥官通常需要地面通讯线路、卫星通信、闭路电视系统等多种通讯系统,及时全面了解事故现场的最新情况。通讯指挥车还能用作临时会议室,以便对事故救援进行规划和统筹,保证救援行之有效。
6水罐消防车
日本的微型消防车
顾名思义,水罐消防车首要用途就是将大量的水运输至火灾现场,保证救火工作顺利实施。在偏远地区不具备消防栓或者野外水源很难泵取的时候,水罐消防车就能派上用场了。
水罐消防车除了装备消防水泵及器材以外,还设有较大容量的水罐及消防水炮等。它不仅能将水和消防人员输送到火灾现场扑救火灾,也可以从水源处吸水直接进行扑救,或向其他消防车和灭火喷射装备供水。
多数水罐消防车配备了车载泵浦系统。这些水泵一般不是直接用作消防灭火使用,而是将消防栓或者其他水源处的水泵到水罐中。有些地方发生洪水时,水罐消防车还能提供生活用水。
多数水罐消防车侧面或后面设有快速排水口,有了这个排水口,上千升的水能够在很短时间内就能排空。在容量方面,水罐消防车一般至少能够装水3 800 L。
7机场消防车
美国加州长滩机场的机场消防车
机场消防车是专门针对机场火灾而设计的,这些车辆一般都具备非常好的通过性,以便在机场及其周边地区的崎岖路面实施消防作业。大容量的泡沫存储罐是机场消防车的必备装备,高压泵和水量/泡沫量监视系统也必不可少。新型机场消防车已经开始采用泡沫干粉联用系统和碳酸氢钾干粉灭火剂,并且通过液膜形成泡沫灭火器喷射,新技术的采用大大减少了灭火时间。这些灭火特性使得机场消防车有能力处置飞机迫降、迫降后起火等各种事故。
除了以上介绍的几种消防车,全球消防车市场中还有其他很多种类的消防车。例如警用消防车、消防侦察车、军用消防车,以及营救及救火机器人等消防设备。
目前看来,消防车的种类细分和技术发展仍然在继续,而随着各项性能的增强,消防车救援能力也是越发强大。随着科技的进步,未来的消防车究竟能发展到何种程度,谁也难以准确预测,只能且行且看。
本文资料来自《消防专用车》
文章来源:http://wwwchinajyzbcomcn/chanpinzhishi/30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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