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说古代的彩礼,就必须说到“六礼”。根据西汉礼学家戴圣所编的《礼记•昏义》记载,古人结婚有“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六礼。”结婚时的“六礼”是古代贵族必须遵循的结婚程序,如果是头婚,“六礼”必须具备,缺一不可。此外,先秦时期庶人娶妻没有这么严格,省去了“问名”和“纳吉”两个程序。原因是先秦时期的庶人地位低,没有名字,也没有宗庙,所以省略了“问名”和“纳吉”。这种风俗,一直沿用到了清代。当然,现代也有“问名”,主要是拿去核对八字,只是一个形式,无伤大雅。
古代婚姻
在“六礼”当中的第四个程序“纳征”又叫“纳币”,就是我们现在所谓的“彩礼”。此外,“征”即“成”的意思,使者纳币以成昏礼。按照我们现代人的话来说,缴纳了彩礼,婚事就成了。
现在的“纳征”其实就是送钱,阔绰一点的送房子和车子。那么古代“纳征”男方会送什么东西呢?由于每个朝代不一样,所以“纳征”时给的彩礼也不同。
先秦时期的“纳征”封建社会等级森严,庶人和贵族是不能相比的,所以对于“纳征”送的物品也各不同。那么,在先秦时期庶人和贵族主要送什么物品呢?
天子纳妃
根据《礼记》的说法:“庶人则缁帛五两;卿大夫则玄纁,玄三纁二,加以俪皮;及诸侯加以大璋,天子加以谷圭。”意思是:庶人娶妻用布帛一匹。卿大夫娶妻时则用三匹黑色布帛和两匹浅红色的布帛,外加成对的鹿皮作为彩礼。诸侯娶妻用宝玉,天子娶妻用礼玉作为彩礼。
春秋时期平民老百姓结婚主要送一匹布,所以《礼记•杂记下》就说:“纳币一束,束五两,两五寻。”在先秦时期,计量单位是十个为一束,一束为五两,一两为五寻,一寻为八尺。合计一束为四十尺,即“一匹布”。一匹布有40尺,那么有多少米呢?按照现在的算法据说有13米多长,按照周代的算话有8米多长。古籍很多人在幻想,如果是现在多么希望一匹布就能娶一个老婆。别以为在古人结婚就很容易,在先秦时期这么长的布料,不是普通人都能消费的起的。
两汉时期的“纳征”根据《白虎通•嫁娶》对纳征的记载:“纳征玄镇、束白、俪皮,玄三法天,维二法地也。阳奇阴偶,阴阳道之大也。离皮者,两皮也。”汉代贵族男子结婚讲究五行阴阳调和,婚礼制度基本与先秦时期的婚礼制度相同。比如,皇太子娶妻必备黑色和浅红色的布帛三匹外加两张麋鹿匹,总共有三十种物品作为彩礼。那么,民间用什么物品作为彩礼呢?
根据唐代杜佑在《通典》对汉代纳征的记载:“后汉之俗,聘礼三十物,以玄纁、羊、雁、清酒、白酒、粳米、稷米、蒲、苇、卷柏……凡二十八物,又有丹为五色之荣,青为东方之始,共三十物,皆有仪俗。”
由于民间结婚“纳征”与贵族送的彩礼无法相比,所以在汉代民间效仿贵族们的做法,采用三十种常见的物品来代替。《通典》所说的这三十种物品,普通百姓家庭基本能备齐,且这些物品,也具有很深刻的象征意义。所以,象征意义重大,不比贵族所送的彩礼差。
魏晋南北朝时期的“纳征”晋武帝司马炎太康八年(公元287年)皇太子结婚,“纳征”所用物品为“玄纁束帛加谷珪,马二驷,羊雁酒米如故。”晋武帝的婚礼制度是按照两汉三国时期的婚礼制度来的,纳征所送的物品与前朝相同。到了后期皇太子结婚时所送的彩礼为白羊一口,玄纁帛三匹,绛二匹,绢二百匹,兽皮二枚,钱二百万,玉璧一枚,酒十二斛,白米十二斛(林甘泉主编的《中国经济通史》考证:1斛=1石,汉代1石=2斗,1斗=135斤,1石=27斤米。)马六匹。
古代美女
南北朝时期,南北婚俗各有所异。南朝是汉人建立的王朝,而北朝属于汉化的游牧民族建立的王朝。所以,南朝政权大多按照两晋时期的婚礼来制定的。
南朝宋明帝泰始五年(公元469年),太子纳妃,皇帝想用谷珪和虎皮作为彩礼。礼仪官认为玉器和虎皮不够隆重,必须加豹和熊皮。后来,皇帝应允,太子纳妃用玉一块,虎皮两张。外加豹、熊罴皮各两张。
而北齐的纳征之礼,比南朝所送的彩礼要丰富许多。皇子结婚用黑色的布帛3匹,浅红色的布帛两匹,丝帛十匹,大璋一个,虎皮两张,锦采六十匹,绢两百匹,羔羊一头,羊四头,牛犊两头,酒黍稷稻米各十斛,从车百乘。
此外,文武百官所送的彩礼也有严格的规定,一品以下至从三品用璧玉,四品以下璋璧皆无,兽皮2张;百官一品以下至从五品用豹皮两张,六品以下至从九品,用鹿皮两张,锦彩六十匹。
还有新婚时迎接新娘的从车也有限制,皇子有一百辆,百官一品五十辆,二、三品官员三十辆,四、五品二十辆,六、七品十辆,八品以至庶人五辆马车。南北朝时期平民所送的彩礼,与隋唐时期民间所送的彩礼大体是相同的。
隋唐时期的“纳征”《隋书•礼仪志》载:“后齐聘礼,六礼皆用羔羊一口,雁一双,酒黍、稷、稻、米、面各一斛;自皇太子与王以下至九品皆同;流外及庶人则减其半。”隋朝皇太子与封王“纳征”时用“玄三匹,纁二匹,束帛十匹,大璋一,兽皮二, 绢二百布, 羔羊一口, 羊四口, 犊二头, 酒、 黍、稷、稻面各十斛。”这个和北齐皇族纳征时所用的物品是相同的。而唐朝的婚礼也沿袭了隋朝的制度,不过对大臣的纳征物品作了规定。
隋唐美女
根据《新唐书》的记载:其诸臣之子,一品至于三品为一等,玄纁束、乘马,玉以璋。四品至于五品为一等,玄纁束、两马,无璋。六品至于九品为一等,玄纁束、俪皮二,而无马。俪皮二,内摄之,毛在内,左首,立于幕南。其余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大抵皆如亲王纳妃。
唐朝大户人家一般采用“以聘财为信”,按照个人的财力来酌情给予的彩礼。普通老百姓,讲究吉祥,与汉代民间婚礼同俗。按照《酉阳杂俎》的说法,隋唐民间的聘礼固定为九种:“合欢、嘉阿禾、阿胶、九子蒲、朱苇、双石、棉絮、长命缕、干漆”,各项物品皆有祝福夫妻爱情永固的意义,比如:“胶漆取其固;绵絮取其调柔;蒲苇为心,可屈可伸也;嘉禾,分福也;双石,义在两固也。”唐朝民间结婚与汉代的民间“纳征”时所用的聘礼差不多。唐朝只是对汉朝纳征时所用的30种物品做了缩减。虽然说这些东西不值钱,但是象征意义很大。
宋朝时期的“纳征”宋朝“纳征”叫“纳财”,婚嫁讲究轮财力说媒,无论是贵族还是庶人,基本跟财力挂钩。根据《宋史•礼志》记载:“诸王纳妃,用金器百两,彩千匹,钱五十万,锦绮、绫、罗、绢各三百匹,销金绣画衣十袭,真珠翠毛玉钗朵各三副,函书一架缠束帛,押马函马二十匹,羊五十口,酒五十壶,系羊酒红绢百匹,花粉、花幂、果盘、银胜、罗胜等物。” 这只是宋朝贵族纳征时所用的彩礼,而在纳采的时候还要用羊二十头,酒二十壶,彩帛四十匹。羊、酒、彩各加十,菜叶一百斤,头嬃巾段、绫、绢三十匹,黄金钗钏四双。
在之前的朝代,大多数是用大雁和鹅,而宋朝贵族都不用雁。可以说宋人结婚非常的奢华,不得不说宋朝的确是一个富裕的朝代。即便是宋朝,面对战争也奉行“能用钱解决的问题,尽量不使用武力!”所以,宋仁宗在位期间与辽国40年没动用兵革。在宋仁宗去世时传到辽国,辽道宗耶律洪基还为其建立了衣冠冢,辽宋40年没有打仗,这跟宋朝的财力庞大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
古代彩礼
虽然说,贵族很奢华,但是民间并非这么大的财力。朱熹在《家礼》中说:“纳币少不过两,多不过十,今人多用钗钏洋酒果实。”也就是说,民间男子娶妻纳币不用像宋朝贵族那样“宗室子聘礼赐女家白金五千两”。 普通的富贵人家也没有那么多钱,所以大多数用金钏、金锭、金帔坠“三金”居多,外加一些酒水和果品即可。
在《东京梦华录》中也记录了当时宋朝结婚时的场景:“凡娶媳妇,先起草帖子,两家允许,然后起细帖子,序三代名讳,议亲人有服亲田产官职之类。”除此之外,男方家的亲人还可以到婆家看新娘,如果看中就以钗子插头上,谓之“插钗子”;如果不如意,就留下一两端彩缎,与之压惊,则此亲不成功。从朱熹的《家礼》和《东京梦华录》来看,民间也没有那么奢华,不过宋朝的皇室将婚礼办的确很奢华隆重,其他朝代为之失色。
明朝时期的“纳征”明朝婚礼制度,于正统七年(1442年),明英宗朱祁镇大婚时开始制定仪。根据《明史》的记载:“纳征用玄纁、束帛、六马、谷圭等物”并制词:“兹聘某官某女为皇后,命卿等持节行纳吉、纳徵、告期礼。”皇太子纳妃,傧相出告,使者入陈玉帛礼物,不奠雁,宣制曰:“某奉制告成。”
古代新娘
明朝的庶人婚礼,在《明史》当中也有规定:凡庶人娶妇,男年16,女年14以上,并听婚娶。婿常服,或假九品服,妇服花钗大袖。其纳采、纳币、请期,略仿品官之仪。有媒无宾,词亦稍异。亲迎前一日,女氏使人陈设于婿之寝室,俗谓之铺房。至若告词、醮戒、奠雁、合卺,并如品官仪。见祖祢舅姑,舅姑醴妇,亦略相准。
在明代的婚礼,南北嫁娶礼俗各异。南方纳征,常用钗币、酒牲、梹榔,随俗。上户通用的银子不过15两,中户所花费不过10两,下户花费不过6两。在明武宗朱厚照正德年间,明代学者黄佐在《泰泉乡礼》中说:“近日纳采、纳征者,止用细茶一盒,纳钗物其中,尤为简便,可以通行。其送礼之人,非隔水路者,毋得多与铜钱,下程惟待以酒饭。”从黄佐的记叙来看,在明代的南方娶妻用一盒茶叶和金钗就可以将老婆娶回家。
清朝时期的“纳征”根据《清实录•顺治朝实录》记载:清朝的婚娶有纳币之礼,和硕亲王、及和硕亲王未分家之子。纳币时用“珍珠、金、银、花缀、糚缎、蟒缎、素缎、袍、褂、裙、共九袭。蟒缎、素缎、衾、褥、七床。外加金项圈一个。”对于一个皇族而言,从纳币的物品来看不是很奢侈,即便是普通富豪在当时也能出得起。
清朝美女
清朝的平民结婚的时候,用一套衣服,被褥一床,金耳环一副。定期的时候用羊一只,酒三坛。娶妻时宰猪、羊、二口,酒五坛。从《清实录顺治朝实录》来看,婚礼很朴实。不过,对于清朝普通家庭而言,用金耳环,宰猪羊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在当时应该也很隆重了。
除了史书里面有记载关于 “纳征”,清朝从很多文学作品当中也可以看到,比如吴敬梓《儒林外史》第十回:“到第三日,娄府办齐金银珠翠首饰,装蟒刻丝绸缎续罗衣服,羊酒、果品,共是几十台,行过礼去。”这是民间大户结婚所使用的物品。像清代学者姚廷遴在《历年记》中自叙中说:“送纳币礼20两,并报日结亲。三月,又付银30两,赎祖母膳田卖钱清芝者。初十日,叔祖备酒送余往乡,临行,大伯送铺盖一副,二伯送银四两,叔祖又赠我四两。”在清朝时期,一两的银子价值1000-1500枚铜钱。一出手就是几十两,应该是大户人家了。如果说有钱,出手都很阔绰,七大姑八大姨都有钱拿。
此外,在清代浙江婚俗,纳采与纳征合并,先用婚书拜帖书二姓合姻之礼,聘金多少不同。多至二、三百元,少则至二、三十元。再备月饼、冰糖、榔槟、豚肩、老酒、烛炮、礼香等物,总之家里有什么都可以作为聘金。纳币的时候男家用缎绸、布匹等物,令媒人送至女家。据说,送绸缎布匹都是富人家才用的,而贫困家庭很少采用绸缎和布匹。至于那些,很贫穷的人家,其实家里有几亩良田,能养活媳妇,基本可以娶到媳妇,而彩礼一切从简!
结婚不要攀比,量力而行!从古代“纳征”的物品来看,宋朝的贵族婚礼最奢侈,清朝对于不同等级的亲王、郡王、贝勒、贝子都有不同的规定,纳币也是不俗。对于民间婚姻,主要讲究门当户对,贵族往往与豪族联姻,普通老百姓和贵族阶级在嫁娶时期,所送的彩礼,还是有很大的差距。由于不同时代拥有不同的婚俗习惯,彩礼也随着时代的变迁而改变。比如上个世纪60年代结婚,聘金4元钱,聘礼2斤糖。外加双人床、热水瓶、脸盆和痰盂花费大约100块。到了70年代,需要“三转一响”也就是手表、自行车、缝纫机、外国收音机,大约400元左右。80年代结婚流行三大件电视、洗衣机、冰箱,这些东西在今天看来不算什么。但是,在哪个年代很少有家庭买得起。其实,现在结婚也是一样,普通家庭和富豪不能攀比。虽然说彩礼不能免,但是量力而行即可。
“礼贵夫妇,易叙乾坤,配阳成化,比月居尊,河洲降淑,天曜垂轩。”《史记》向我们展示了古代中国人的婚礼是一种多么神圣的仪式,算是人生头等幸事,必须非常隆重和讲究礼仪。中国古代把婚礼过程分为六个阶段,古称“六礼”,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
婚礼
古代嘉礼的一种。婚嫁之礼。即男女双方正式结为夫妇的礼仪形式。我国中原地区华夏民族,婚姻礼仪的出现,在原始社会晚期,对偶婚的末期与单偶婚(一夫一发制)的初期。其时,已逐步由母权制过渡到父权制,财产主要由男子掌握,实行男娶女嫁,妻子从夫居,子女从父姓,妻子与子女是丈夫的家庭成员。实行婚礼的程序和仪节,表明父权制为生育自己的嫡亲子女,以继承自己的财产,并世代相传的目的。史载,夏、商求婚以“俪皮”为礼,俪皮即兽皮,意味着女子的价值相当于男子拥有的俪皮,此即后世聘礼之始。除此之外,并须“告父母”得到同意,以及亲迎于家。至周代,婚礼日趋完善,由简而繁,逐渐形成“六礼”之制,除奴隶,天子至庶人皆实行之。后代繁简不一,往往有明文规定。一般,统治阶级的婚礼繁琐奢侈,平民较简;富者繁琐,贫者较简;中原地区较繁,边远地区较简。除“六礼”外,婚礼还包括正婚礼(拜堂、沃盥、对席、同牢合卺、馁馀设衽)、婚后礼(妇见舅姑、妇馈舅姑、舅姑飨妇、庙见)等。少数民族地区,社会发展阶段文明程度不一,亦各有礼、俗。《通典嘉礼三天子纳妃后》:“伏牺氏制嫁娶,以俪皮为礼。五帝驭时,娶妻必告父母。夏亲迎于庭,殷于堂。周制限男女之岁,定婚姻之时,六礼之仪始备婚礼者,将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下以继后世也。故君子重之,共牢而食,合卺而酯,所以合体,同尊卑而亲之,成男女之别,立夫妇之义,而后父子亲、君臣正,故曰:婚礼者,礼之本也。”
六礼
古代汉族婚礼的六种仪节。形成于周代,自天子纳妃后、皇太子纳妃、公侯大夫士婚礼,皆实行之。包括纳采、问名、纳吉、纳徵、请期、亲迎。它对男女婚姻之事起有规范的作用,《唐律》与《明律》中皆有类似的规定,然以男方付给女方的身价为其主要特征,是旧礼教下变相买卖婚姻的具体表现。其程序历代略有变迁,魏晋南北朝时,皇太子无亲迎一项,隋唐时恢复。宋初沿用六礼,后因程序主繁,平民无力应付者,往往逃奔他乡私自成婚,政和间,并问名于纳采,并请期于纳徵,减六礼为四。南宋,朱熹在《政和新礼》基础上,制定《家礼》,又将纳吉删去,仅存纳采、纳征、亲迎三礼,并将三月庙见改为三日庙见。元、明、清时,明令采用《朱子家礼》。清代虽有满、汉与士、庶之别,然大体不出《朱子家礼》范围。《通典嘉礼三天子纳妃后》:“六礼之仪始备。”杜佑注:“一曰纳采,用雁,谓始语言采择可否;二曰问名,用雁,谓问女名目,将卜之也;三曰纳吉,用雁,谓卜得吉,往告之也;四曰纳徵,用束帛,徵,成也,谓婚姻礼成也;五曰请期,用雁,娶妇日也;六曰亲迎,用雁。”
纳采
古代婚姻“六礼”之一。后代或称之为“合婚”、“说媒”等。即男家请使者(即媒人)去女家表示求亲之意,试探女家意向,女家答应议婚后,男家就用雁等为礼品再去正式求婚。纳,接纳;采,采择。后世帝王或富贵之家,纳采之礼每有增加。如北齐皇太子及王纳妃,皇帝遣使纳采,有司所备礼物为:羔羊一口,雁一只,酒、黍、稷、米、面各一斛。问名、纳吉、请期、亲迎同。民间贫穷之家,则以雉、鹅等代之。《仪礼士昏礼》:“昏礼下达,纳采用雁。”郑玄注:“达,通达也。将欲也彼合昏姻,必先使媒氏下通其言,女氏许之,乃使人纳其采择之礼。”贾公彦疏:“纳采方纳者,以其始相采择,恐女家不许,故言纳。”胡培翬正义:“自纳采至请期五礼,皆遣使者行之。”《通典嘉礼三天子纳妃后》:“后汉桓帝立,明年悉依孝惠皇帝纳后故事:聘黄金二万斤。纳采,雁、璧、乘马、束帛,一如旧典。”
问名
古代婚姻“六礼”之二。即男家正式求婚,女家同意后,男家再请媒人执雁问议婚之女生母的姓名,本人的名字及出生年月日等,以回去占卜吉凶。后代问名扩大到门第、财产、职位、容貌、健康等诸方面。宋代以后,简化六礼,纳采与问名常合为一次完成。江南民间旧俗,男家至女家问名。女家将女子年庚八字,裹以红纸,副以红米、千年红、由媒人交付男家。媒人默然不语,持至男家厨房,供于灶神座下。如三日内家中平安,即请算命者合婚,或求签贞卜。若三日内有碎碗破钵等事,或八字相克,则借故将八字退还女家。仪《礼士昏礼》:“宾执雁,请问名。”郑玄注:“问名者,将归卜其吉凶。”《宋史礼志六八》:“古者问女之名,归卜夫庙,吉,以告女家,谓之问名、纳吉。”《明史礼志三一》:“朕惟夫妇之道,大伦之本。正位乎内,必资名家。特遣使持节以礼问名,尚伫来闻。”
纳言
亦称“文定”、“通书”。俗称“送定”、“过定”、“定聘”、“小聘”、“小定”等。古代婚姻“六礼”之三。是男家问名后将占卜得吉的消息通知女家的礼仪。也是定婚阶段的主要礼仪。男家如卜得吉兆,决定缔结婚姻,便以雁等为礼物,使媒人告知女家,然后双方交换婚书,分别开明男女正式所庚、生辰八字、两家三代及主婚人姓名、荣衔、里居等。其“门当户对”的意义十分明显。《唐律》等所称“报婚书”,即纳吉而女家男家答应定婚的书契。宋代民间称“过细帖”,“定亲”等,都是订定婚约之意,均属“纳吉”的内容。宋朱熹《家礼》将纳吉并入纳徵,此后两礼常一并进行。纳吉早期以雁为礼,后世随婚姻的买卖性质的发展,逐渐以首饰、彩绸、食品等为礼物。通常,男家长辈亲属与媒人一起至女家,相看家庭与人品,长辈并须给女子一定的钱,作为见面礼,称为“相亲”。《仪礼士昏礼》:“纳吉用雁,如纳采礼。”郑玄注:“归卜于庙,得吉兆,复使使者往告,昏姻之事,于是定。”贾公彦疏:“未卜时,恐有不吉,婚姻不定,故纳吉乃定也。”庙,祖庙;纳吉,指女家得到男家占卜得吉的喜讯。宋吴自牧《梦梁录嫁娶》:“男家以草帖问卜,或祷忏,得吉无克,方回草帖,亦卜吉媒氏通音。然后过细帖,又谓‘定帖’。帖中叙男家三代官品职位名讳,议亲第几位男,及官职年甲月日吉时生,父母或在堂,或不在堂,或书主婚何位尊长,女家回定帖,亦如前开写,及议亲第几位娘子,年甲月日吉时生,具列房奁、首饰、金银、珠翠、宝器、动用帐幔等物,及随嫁田土、财产、宅舍、房廊、山园等。其伐柯人两家通报,择日过帖,各以色彩衬盘、安定帖送过,方为定论。然后男家择日备酒礼诣女家,或借园圃,或湖舫内,两亲相见,谓之相亲。男以酒四杯,女则添备双杯,此礼取男强女弱之意。如新人中意,则以金钗插于冠髻中,名曰插钗。若不如意,则磅彩缎两匹,谓之压惊,则婚事不谐矣。既已插钗,则伐柯人通好,议定礼,往女家报定。若丰富之家,以珠翠、首饰、金器、销金裙褶及段匹茶饼,加以双羊牵送,以金瓶酒四樽或八樽,装以大花银方胜,红绿销金酒衣簇盖酒上送往。女家接定礼合,于宅堂中备香烛酒果,告盟三界,然后请女亲家夫妇双全者开合,其女氏即于当日备回定礼物,以紫罗及颜色段匹,珠翠须掠,皂罗巾段,金玉帕环,七宝巾环,箧帕鞋袜女工答之。更以元(原)送茶饼果物,以四方回送,羊酒亦以一半回之一自送定之后,全凭媒氏往来,朔望传语
纳徵
亦称“纳币”、“纳成”、“文定”。后世俗称“纳财”、“送盘”、“大聘”、“过大礼”、“下财礼”等。古代婚姻“六礼”之四。此为纳吉之后,男家送聘礼给女家的仪式。女家受物复书,标志婚姻完全成立,从此男女双方作为亲家往来。纳徵礼品,周代,庶人用缁帛;士大夫用玄纁、束帛、俪皮;诸侯加谷圭;天子加大璋。后代皇室、高官,聘礼丰奢,唐代高宗时曾下诏,限定官宦之家聘财之数。然历代虽民间也多以金银器为聘礼故贫寒之士每有成年而无财以聘婚者。《春秋庄公二十二年》:“冬,公如齐纳币。”杜预注:“纳币即纳徵。”《仪礼士昏礼》:“纳徵”郑玄注:“徵,成,使者纳币以成昏礼用。”贾公彦疏:“纳此,则昏礼成,故云徵也。”《通典嘉礼三天子纳妃后》:“汉惠帝纳后聘黄金二万斤,马十二匹。”又:“大唐显庆四年十月诏:天下嫁女受财,三品以上之家,不得过绢三百匹;四品五品不得过二百匹;六品七品不得过一百匹;八品以下不得过五十匹,皆充所嫁女资装等用,其夫家不得受陪门之财。”宋吴自牧《梦梁录嫁娶》:“信纸聘礼,富贵之家当备三金送之,则金钏、金鋜、金帔坠者是也。若铺席宅舍,或无金器,以银镀代之。否则贫富不同,亦从其便,此无定法耳。更言士宦,亦送销金大袖,黄罗销金裙,段红长裙,或红素罗大袖段亦得;珠翠特髻,珠翠团冠,四时冠花,珠翠排环等首饰,及上细杂色彩段匹帛;加以花果物、团圆饼、羊酒等物,又送官会银铤,谓之‘下财礼’。”金鋜,金锁片也。宋司马光《温公书仪》:“世俗贪鄙将嫁女,先问聘财之多少,是乃驵侩鬻奴卖婢之法,岂得谓之士大夫婚姻哉!”
请期
古代婚姻“六礼”之五。为男家向女家请定婚期的礼仪。纳徵之后,男家卜取吉日,派使者(媒人)持雁和礼物,至女家求请结婚的日期,女家谦让,使者则将男家卜取的吉日告诉女家。如女家因故不能同意,则须改期。请即商请,由女方决定之意。民间,多由男女双方共同商定日期,由算卜者卜定为吉日后,送一期帖至女家,或由媒人口头通知。俗称为“提日子”、“送日子”等。宋代以后,多并请期与纳徵。《仪礼士昏礼》:“请期用雁。主人辞,宾许,告期。如纳徵礼。”郑玄注:“主人辞者,阳倡阴和,期日宜由夫家来也。夫家必先卜之,得吉日,乃使者往,辞,即告之。”胡培翬正义:“婿家得吉,乃不敢直以告女家,而必请之者,示听命于女家,尊之也。”《宋史礼志》:“士庶人婚礼,并向名于纳采,并请期于纳成(徵)。”徵,避仁宗讳“祯”,改称纳成。
亲迎
亦称“迎亲”。古代婚姻“六礼”之六。即举行成婚典礼之日,新郎奉主婚人之命亲自至女家迎娶新娘的礼仪。《仪礼士昏礼》规定:亲迎那一天,新郎穿黑色礼服,乘黑漆车子,前有人执烛前导,后有从车,前往女家。新娘之父亲自出门迎女婿与男家宾客入门。新郎将雁与礼品交给女家,行礼而出。梳妆整齐的新娘,头蒙盖巾,随至车前,新郎亲自把车上的索子授给她,引她上车。先由新郎亲自驾车,随后由驭者代替,女家派人随行。车至男家,新郎先乘车进门,待新娘及送行者到达后,由新郎接新娘进家门。然后入宅行拜堂、合卺等仪式。《公羊传》谓自天子至于庶人都有亲迎礼。西汉叔孙通制礼,从《左传》,认出天子无亲后,迎新娘多用轿,新郎骑马或乘轿,轿用红绿彩绸装饰,故称花轿,并以鼓乐前导。各地礼仪民俗繁简不一。《诗大雅文明》:“大邦有子,见天之妹。文定厥样,亲迎于谓。”《礼记哀公问》:“大昏既至,冕而亲迎,亲之也。”宋吴自牧《梦梁录嫁娶》:“至迎亲日,男家刻定时辰,预令行郎,各以执色如花瓶、花烛、香球、沙罗洗漱、妆合、照台、裙箱、衣匣授事街司等人,及顾(雇)借官私妓女乘马,及和倩乐官鼓吹,引迎药檐子或粽檐子藤轿,前往女家,迎取新人。”
拜堂
也称“拜天地”。古代婚礼仪式之一。始自唐代,自皇室至士庶,普遍行之。宋以后,风行全国,所拜为天地、祖宗、舅姑(公婆),并夫妻交拜,表示从此女子成为男家家族的一员,因而成为婚礼过程中最要的大礼。近化“拜堂”范围扩大,除天地祖先尊亲及交拜外,更须拜毕家族尊亲、友好宾朋。乡村于新婚次日拜宗祠(即古代“庙见”之礼)后,尚须拜揖乡党邻里,婚礼始告成立。唐封演《封氏闻见记花烛》:“近代婚嫁有障车、下婿、却扇及观花烛之事,及有卜地安帐并拜堂之礼,上自皇室,下至士庶,莫不皆然。”宋孟元老《东京梦华录娶妇》:“婿于床前请新妇出至家庙前参拜毕。女复倒行,扶入房讲拜,男子各争先后,对拜毕就床次日五更用一卓(桌)盛镜台镜子于其上,望上展拜,谓之新妇拜堂。次拜尊长亲戚,各有采段巧作鞋枕等为献。”
交拜
古代婚礼仪式之一。指举行婚礼时,新婚夫妇互相对拜。始自唐代,后世因之。唐段成式《酉阳杂俎礼异》:“北朝婚礼,青布幔为屋,在门内外,谓之青庐,于此交拜。”宋司马光《温公书仪》:“古无婿妇交拜之仪,今世始相见交拜,拜致恭,亦事理之宜,不可废也。”《水浒会传》第一0四回:“王庆与段三娘交拜合卺等项,也是草草完事。”《儒林外史》第二六回:“鲍廷玺插着花,披着红,身穿紬段衣服,脚下粉底皂靴,先拜了父亲,吹打着,迎过那边去,拜了丈人、丈母吃过三遍茶,请进洞房里和新娘交拜合卺,不必细说。”
合卺
古代婚礼仪式之一。即新夫妇在新房内共饮合欢酒。起于上古。本用匏(葫芦)一剖为二,以七将两器(瓢)之柄相连,以之盛酒,夫妇共饮,表示从此成为一体,名为“合卺”。后世改用杯盏,乃称“交杯酒”。宋代并有行“合卺”礼毕,掷盏于床下,使之一仰一覆,表示男俯女仰、阴阳和谐的习俗,带有明显的性象征的意味。后亦以“合卺”借指成婚。《礼记昏义》:“妇至,婿揖妇以入,共牢而食,所以合体,同尊卑,以亲之也。”孔颖达疏:“共牢而食者,同食一牲,不异牲也合卺,则不异爵,合卺有合体之义。共牢有同尊卑之义。体合则尊卑同,同尊卑,则相亲而不相离矣。”宋孟元老《东京梦华录娶妇》:“互饮一盏,谓之交杯酒。饮讫,掷盏并花冠子于床下,盏一仰一合,俗云大吉,则众喜贺,然后掩帐讫。”宋吴自牧《梦梁录嫁娶》:“礼官命妓女执双杯,以红绿同心结绾盏底,行交卺礼毕,以盏一仰一覆,安于床下,取大吉利意。”
妇见舅姑
亦称“谒舅姑”。古代婚礼仪式之一。起自周代,据《仪礼士昏记》,妇见舅姑,妇馈舅在、舅姑餮妇与庙见,为成妇之礼的四个步骤。即在婚后第二天,天未明时,新娘就起床,沐浴,梳洗洁净,戴上笄簪,穿上平时的服装,至舅姑(公婆)的寝门外,等待拜见。到天明时,舅姑分别各就席次,舅在东席,姑在房外南席。新娘手捧竹器,由铺饰巾,盛以枣、栗,行进到舅前下拜,放置席上。起拜,退到原来处所,再拜。然后退到阶下,拿着盛有干肉、铺有饰巾的竹器,登阶而上,北面拜奠于席。姑坐席上,接受礼品,然后起身回答妇拜。新娘见舅姑之礼至此毕。枣、栗等食品象征女子要敬谨端正之义。妇馈舅姑,是新娘洗手后进肉食于尊长,表示对舅姑的孝养。舅姑饮酒用菜后,共同“飨妇以一献之礼”,向新娘敬酒两杯。回敬两杯后,舅姑飨妇之礼完毕。待庙见后,新娘即取得“妇”的身分。后世,妇见舅姑多行于成婚之夕,并依次拜见舅姑、亲长、宾朋,献上香茗。而新娘过门第三天,下厨烧菜,即古代妇馈舅姑礼之遗。唐王建《新嫁娘词》:“三日入厨下,洗手作羮汤。未谙姑食怀,先遣小姑尝。”唐朱庆馀《闺意献张水部》诗:“洞房昨夜停红烛,待晓堂前拜舅姑。”钟毓龙《说杭州婚姻拜堂》:“[公婆]四拜坐而受之,四拜立而回揖公婆见礼,毕,其余大伯、小叔、妯娌、小姑之尖,男左女右,以长幼为一序,一起同拜。”
庙见
古代婚礼仪式之一。即婚后至迟三个月,须择日率新娘至夫家宗庙祭告祖先,以表示婚姻已取得夫家祖先的同意。从此,才算加入夫宗,具有参加祭祀和被祭祀的资格。在封建宗法时代,“谒舅姑”与“庙见”为成妇之礼。如新妇未经庙见即死亡,则由男家盛殓,归葬女方祖茔,作“未成妇”看待。下葬时,其夫不能执杖及送葬,木主也不能进入男家宗祠。其仪起于周代,反映了父权制男性家长统治的特点。后世以三月时间太长,宋代《朱子家礼》改为三日庙见。明代,皇族婚嫁仍依古礼,民间婚礼,按洪武三年(公元1370年)诏令,拜公婆与拜祖抚一并于亲迎之次日举行。庶子之妇及娶亲,则不须行庙见礼。《仪礼士昏礼》:“若舅姑既没,则妇入三月,乃奠菜。”《仪礼曾子问》:“三月而庙见,称来妇也。择日而祭于弥,成妇之义也。”郑玄注:“成妇义者,妇有供养之礼。”孔颖达疏:“若贾(贾逵)、服(服虔)之义,大夫以上,无问舅姑在否,皆三月见祖庙之后,乃始成昏。”按,庙见与新妇奠菜祭舅姑(公婆)为二事,奠菜相当于“谒舅姑”之礼。舅姑已亡,则可并为一事举行。钟毓龙《说杭州婚姻拜堂》:“最后见公婆矣。公婆俱存者,必双双先至家庙前,向祖宗八拜,然后再受儿媳之记。”
隋代女服特点是裙腰系得较高,一般都在腰部以上,有的甚至系在腋下,给人一种俏丽修长的感觉。
隋朝居住在北方西北地区的少数民族多穿小袖袍、小口裤。民间妇女穿青裙。妇女外出戴幂罗,把面部罩住。这类打扮,都吸收融合了南北朝时期胡服的艺术特色在内,对唐代女服有很大影响。隋代官员穿南北朝裤褶服可以从驾。隋女服饰多小袖高腰长裙,裙系到胸部以上。发式上平而较阔,如戴帽子,或作三饼平云重叠、额部鬓发剃齐,隋贵妇所披小袖外衣多翻领式。侍从婢女及乐伎则穿小袖衫、高腰长裙,腰带下垂,肩披帔帛。头梳双髻。
婚前礼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 婚后礼(成妇礼)妇见舅姑→舅姑醴妇→妇馈舅姑 正婚礼亲迎→妇至成礼→合卺→餕余设袵
三书:
后世谈婚论嫁,“六礼”常常和“三书”一起搭配出现,“三书”非周制昏礼的内容: 聘书:即订亲之书,男女双方缔造。纳吉(过文定)时用。 礼书:即过礼之书,是礼物清单,详尽列明礼物种类及数量。纳征信(过大礼)时用 迎亲书:即迎娶新娘之书。结婚当日(亲迎)接新娘过门时用。 婚前礼 纳采 纳采即议婚,男方遣使上女家求婚。采用雁作为贽见礼物。 以雁为礼有三种象征意义: 1、雁为候鸟,秋天往南飞,春天北归,来去有时,从不失时节,所以用雁来象征男女双方信守不渝的象征。 2、雁为随阳之物,大雁行止有序,雁群在迁徙飞行时成行成列,领头的是强壮之雁,而幼及弱者追随其后,从不逾越。将这个原则用于嫁娶,长幼循序而行,不越序成婚。 3、雁雌雄一配而终,象征忠贞和白头偕老 (后来有所发展,也用羔羊、白鹅、合欢、胶漆等作为贽礼的)。
问名
男家征求女家同意后,这时接着进行问名之仪节,以便回来后占卜成婚与否、吉凶如何。问名一般是女子姓名、排行、出生年月日及时辰等,发展到后世,称换庚帖。这一过程也相当于订婚。古语“男子称名,女子称字”,女子的名是不能轻易示人的。问名的意义可见非同小可了。
纳吉
问名的目的,是为纳吉作准备。《仪礼士昏礼》载:归卜于庙,得吉兆,复使使者往告。就是说,男方问名后,以龟甲来占卜男女双方生辰八字,若得到吉兆,将占卜吉利的结果, 周制婚礼
派使者带着雁到女方家报喜,后世称为订盟,仪式如同纳采。纳吉之后,婚姻就算正式确定。后来民间把纳吉改叫合婚了。就是把男女双方的生肖及生辰八字合一下,看生肖是否相克,八字是否相配。纳吉和纳采一样,也用雁。
纳征
纳征礼往往是婚姻六礼的关键,《仪礼士昏礼》载:“征,成也,使使者纳币以成婚礼。”意即派遣者纳送聘财以成婚礼,故称完聘、大聘或过大礼。纳征以后,婚姻进入正式准备阶段。 周朝聘礼“凡嫁女娶妻,入币纯帛,无过五两,士大夫以玄纁束帛,天子加以毂圭,诸侯加以大璋”。周制昏礼的聘礼取其象征意义,不像后世那样看重经济价值。币,意为彩色丝,后世所谓的“彩礼”就源于这个典故。可见先秦的彩礼是很简单的,士大夫仅仅只用不过五两彩丝加上一对鹿皮。但到了后世,彩礼的内涵就要实际多了,还包括饰物、绸缎、牲畜或现金等物。聘礼开始成了地位拼比的物事,难有定数。至此,周礼取聘礼的象征意义变为取义取利兼图。隋唐聘礼固定为九种,有合欢、嘉禾、阿胶、九子蒲、朱苇、双石、棉絮、长命缕、干漆等,各项物品皆有祝福夫妻爱情永固的意义。 定成婚吉日的礼,由男方决定,然后正式通知女方。后代婚礼在演变中发展出来催妆,送妆,铺房,这三项仪节在先秦文献中未见记载。 父亲醮子,新郎接受赐酒一饮而尽,便动身去迎娶自己的新娘。女方家长在家庙设筵,在门外迎新婿。婿以雁做贽礼。彼此揖让登堂,女婿再拜。 周制昏礼亲迎婿及妇都用马车,宋代时逐渐开始婿骑马妇乘轿。出了家庙门,把新娘坐车驾好,在新娘上车时,还要亲自把上车用的引手绳递给新娘,照顾她上车。然后新郎亲自驾着马车,让车转三圈,才把马车交给车夫,自己乘坐另一辆马车走在前头。到了家门口,新郎先下车来等候,新娘车到达后,新郎带领新娘进入家中,新娘入宅,婚前礼即告一段落。 正婚礼 正婚礼是指新娘被接到男方家以后,所举行的正式结为夫妇的仪式。主要有拜堂(周制昏礼没有这一项)、沃盥、对席、同牢合卺和餕余设袵几项。
拜堂
周制昏礼没有夫妇拜堂之礼。司马光《书仪》:“古无婿妇交拜之仪,今世俗始祖见交拜,拜致恭亦事理之宜,不可废也。”可知宋代交拜之礼已经流行。元代拜堂,于夫妇交拜外,尚有同拜天地之礼,即先拜天地,再拜婿之父母,最后夫妇交拜。这就是如今流传下来的三拜之礼。 指新人入席前的洁手洁面。汉族传统礼仪非常强调洁净的意识。周制的沃盥礼节是用匜和洗配套使用。
对席
新婚夫妇交拜礼毕,要相对而坐,谓之对席。对席的位置,男西女东,意以阴阳交会有渐。 “同牢”是指新婚夫妇共食同一牲畜之肉。合卺是指夫妇交杯而饮,注意——是交杯,只是交换了杯子而已,并非很多误导人的古装剧那样挽着胳膊喝的“交擘酒”。合卺本意指破瓠(瓜)为二,合之则成一器。剖分为二,分别盛酒。最初合卺用匏瓜,匏是苦的,用来盛酒必是苦酒。匏既分为二,象征夫妇由婚礼将两人合为一。所以,夫妻共饮合卺酒,不但象征夫妻合二为一,永结同好 周制婚礼
,而且也含有让新娘新郎同甘共苦的深意。 这是婚礼中最具有社会意义的环节。是每对新婚夫妇行婚礼时必不可少的仪式,合卺礼流传到后世,发展成酒筵。“吃喜酒”已成为民间行婚礼的简称。酒筵由简到繁,但最主要的意义就是,婚姻得到了亲朋好友的承认。
餕余设袵
这是通常所说的合床礼,正式成为夫妻。新娘脱服由女侍接受,新郎脱服由男侍接受,新郎亲脱新妇之盖头,此时侍人持烛而出。此后男女双方正式结为夫妇。 婚后礼 婚后礼,使新妇成为男家的一分子,与男家的亲族融合在一起,所以又称“成妇礼”。成妇礼主要有三:妇见舅姑、妇馈舅姑、舅姑飨妇。 妻称丈夫的父亲为“舅”,称丈夫的母亲为“姑”,成婚后的第二天早晨,新娘就早早起床、沐浴,新妇拿着盛着枣、栗和腶修等物的竹器到公婆的寝门外等待。盛有“枣”取早起之意,“栗”取颤栗之意,“腶修”取振作之意。
妇馈舅姑
根据《礼记》,“妇馈舅姑”之礼是随着“妇见舅姑”之后的,新妇亲自侍奉公婆进食,待二老食毕,妇要象征性地吃公婆的余食以示恭孝。之后有“舅姑飨妇”之礼 另有一说,“妇馈舅姑”指的是新妇过门后第三天,就要下厨房烧饭做菜,以馈舅姑。 周制婚礼
以示自此后将主持中馈,以尽孝道。唐代有“三日入厨下,洗手作羹汤;未谙姑食性,先谴小姑尝”的描述。该俗应是后世的演变发展。 “妇馈舅姑”之后,公婆为新妇安食漱口,并以“一献之礼” 酬新妇,以示长辈的关怀。 一献之礼:先由主人取酒爵致客,称为“献”;次由客还敬,称为“酢”;再由主人把酒注入觯或爵后,先自饮而后劝宾客随着饮,称“酬”,这么合起来叫作“一献之礼”。在“献”的环节中,有洗爵的步骤。公公在洗爵于南,婆婆洗爵于北。 一献礼成后,本别下阶。《礼记•昏义》记:“厥明,舅姑共飨妇以一献之礼,奠酬,舅姑先降自西阶,妇降至阼皆,以着代也。”按照旧时的民居结构,西阶为宾位,阼阶为主位,新妇从阼阶下来,表示从此之后授之以室,代理家政。
庙见成妇
庙见礼为“新妇祭行于祖先”——婚后三个月,夫家择一日,率新娘至宗庙祭告祖先,以表示该妇从此正式成为夫家成员。自此,成妇礼(暨“婚后礼”)完成。 “成妇”“成妻”之辨 “成妇”是指成为男家的媳妇,“成妻”则指作为一个男人的妻子。 汪中,郑珍,等清儒仔细考证了《仪礼•昏礼》的仪节和称谓,又从《曾子问》分析订婚和解除婚约的种种可能性,目的在于探究:婚姻关系何时成立?因为他们关怀的是一个当时很严重的社会问题:“室女守贞”。“室女守贞”就是所谓的“望门寡”。当一个女子订了婚,还没过门,未婚夫就死了。这样的一个“许嫁女”,能否另许夫家?还是得嫁去夫家奉养公婆,过继个孩子承继香火?与该男合葬?基本上,主张室女守贞者,表示他们认为成妇重于成妻,一旦订了婚(纳聘),婚姻就成立;反对者则坚持有亲迎合体之实,婚姻才成立,翁姑媳妇关系才成立。在清朝,因“室女守贞”获颁牌坊的数量很多,经考证,“夫”之称谓的出现,得等到亲迎之夜,婿入妇之寝房、妇言“若非我夫,焉入我室”时才出现。换言之,“夫妇”一词的成立要等到行过亲迎礼、喝了交杯酒、有“合体”之实时才成立。既然没有夫妻之实,又何来守寡、殉葬、侍养公婆?(节选自台湾学者 张寿安《我的清代礼学研究》 中国思想史研究通讯第5辑) 实际,直至宋代,女子在婚姻上都具有相当的地位。
首先你需要准备白凉粉,玄信饼模具,糖,黄豆粉(没有也可以不要,用红糖水代替)
上图为模具
120g的白凉粉,加500ml的水加热,充分
融化搅拌,喜欢吃糖的可以加糖。
2一般卖这种的都会配套有盐渍樱花,如果是盐渍樱花,需要提前泡,把盐去掉。没有樱花可以用水果代替。
3将融化好的白凉粉稍微放凉,将樱花跟水果放入模具内,盖上盖子。将融化好的白凉粉从顶部的小孔慢慢倒入模具内。一般会用小量杯倒。
4倒满,直到顶部的小孔注满为止,然后放冰箱冷藏2-3小时,然后取出。可以就熟黄豆粉或者熬好的红糖水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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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日子就是男方家里定好结婚的日子后,将日子写在红纸上,送到女方家里。
到了准备完娶成婚的时候,男方预先择定迎娶的吉日佳期(按阴历算),用红纸帖写好,备上礼品,由媒人送至女家,谓之“送日子”,亦称“送日”、“送日帖”、“送日头”、“送日单”、“送日子单”。类似古代“六礼”中的“请期”。
旧时十分重视嫁娶的时日,一定要择吉避凶,选个黄道吉日。人们往往请算命先生或星相先生“捡日子”,先生用男女双方的生辰八字,或加以男女双方的父母、祖父母的生辰八字,综合推算出没有相克的结婚吉日。也有翻阅皇历,参照其中宜忌所指而选择日子。在大田,拟定婚期既要根据男女本人的生辰八字,还得看双方其它家庭成员(女儿除外)的生辰八字,如有一人的八字与之相冲,便要重选日子。
除却算命先生的玄虚论说和老皇历的宜忌戒律之外,福建民间还流行关于婚期吉凶的习惯说法。一些地方忌无春之年嫁娶。无春之年,指当年无立春日,有些地方称之为“寡年”。因“寡年”的“寡”字与“寡妇”、“寡居”、“鳏寡孤独”等词语相关,显然是大不吉利的。在闽东、闽北的不少地方,忌女子十八岁和二十四岁那年出嫁,也有只忌其中之一的,因为传说中的临水夫人陈靖姑(民间信奉的女神)十八岁结婚,二十四岁祈雨殉难,所以对待嫁女子而言,十八岁与二十四岁乃不祥之龄。至于婚期所处的季节、月份,福建人普遍喜秋冬和仲春(尤以秋冬时节为多),夏季甚少。闽南一带有忌五月、七月、九月之说,谓“五月有误”(“五”与“误”谐音)、“七月娶鬼某”(七月为鬼月)、“九月狗头重(“九”与“狗”音同),嫁娶皆不利。邵武人选择结婚的吉期,一般都是逢六、逢七、逢九或十二这些日子,月份大多是在农作物收成之后的秋冬之季(即九月至次年正月),忌八月。秋冬是秋收冬藏的黄金季节,又是农闲的日子,秋收之后,家境也相对宽裕,适宜于男婚女嫁。民间也有“秋收冬藏,娶妻拜堂”之说。且春节前完婚,“娶个媳妇过大年”,更加增添节庆喜气。而在夏季,天气炎热,食物易腐,人觉困倦,农事繁忙,夫妻生活不便,故尽量避免举行婚礼。在一些地方,人们多选择双日成亲,忌单日嫁娶;许多地方还有定双月双日的结婚习俗。以应“好事成双”之说。
对男方送去的婚娶日子,女方一般都会接受。在永定、泰宁等地,女方同意后回给“允期”帖。在德化,女方在十天内如无异议,男方即如期迎娶。在福清、罗源等地,男方选定婚嫁日期,先要告诉女家,征得认可后,再正式书写红帖,行“送日子”之礼。在松溪,男方要送去两个或三个“吉日”,由女方确定其中之一。在邵武,“日子”用红纸写好,于农历七月初七日请媒人送到女家。女家如果同意男家择定的这个吉期,即收下这张红帖;如不同意则不收,退还男家,男家须待来年重新择定后于“七夕”之日送去。
“日子单”上不仅要写迎娶日期,而且还得载明新娘上轿、进门的时刻,有些地方甚至还须开列包括男女两造年庚、干冠坤开(上头)时刻、安床和裁衣时日及其宜忌等内容,在惠安,嫁娶的“日帖”需准备两份,一份送给女方,一份张贴于男方的祖厝或居宅厅堂壁上,以示成双成对。
送日子时,男方同时要给女方送去尚未付清的最后一部分聘金以及其它一些礼物,谓之“压日帖”、“压日子单”。在福州及其邻近的长乐、福清、平潭等县,送聘往往分两次进行——“上半礼”和“下半礼”。“上半礼”于定亲时送纳,“下半礼”(另一半聘礼)就是在“送日子”时交齐。在长乐,男方往告佳期,并送交“下半礼”时,需以礼饼随之,俗称“定日饼”,礼饼多时以数百斤计,女家将饼遍分戚属,表示吉期将届。当地有首歌谣:“定日饼,圆又甜,表妹喜日冬至边。有请伊,也请侬,亲亲戚戚都请遍,贺喜贺良缘。”亲戚吃了定日饼,知道嫁期,都在喜日之前赠送物品(多是布料,阔气的也有金银首饰),叫“添箱”。在福清,男方除“下半礼”外(付清聘金),另加猪蹄、线面等礼物;女家回送礼饼,多为一百双,叫作“日子饼”,男家把“日子饼”分赠亲朋戚友,以示预告婚期。在惠安,男方需送齐聘金尾数,并外加“锦占布”(一种靛蓝泛紫的土布)二至四支(匹),称“日头布”。在松溪,送日子单时要带上六包糕和礼金余款。
现在,城镇居民选择婚期普遍由男女本人或双方家庭共同商定,且多以公历纪年计算时日,很少有人再行“送日子”之礼,旧时的择日禁忌大都消失。但是,求吉利、重喜庆的心理依然存在,顺天时、择闲暇的习尚也延续下来,婚嫁仍多选择秋冬和春季进行,具体时间又多选在“五一”、“十一”、“元旦”和春节等节假日。在农村,“送日”之俗依然流行,婚期“捡日子”者亦非少数,某些传统禁忌尚有市场。如一九八八年春节前夕,许多地方出现嫁娶热潮,其主要原因之一便是当年“立春”节气在春节前夕,且一九八八年又是农历龙年,此时完婚,可望在龙年生贵子。不过,这种旧俗遗风已呈淡化之势,逐步与城市的习俗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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