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为什么女子出嫁之后,要冠夫姓?

古代为什么女子出嫁之后,要冠夫姓?,第1张

古代的时候,女子的地位非常地下,在结婚之后,她们就会被称为某某氏,第一个某是丈夫的姓氏,后面的某是女子自己的姓氏,最后的氏其实就是姓的意思。举个例子,一个女子本来姓杨,后面她嫁给了一个姓刘的男子,那么人们就可以称她为刘杨氏。

古代的时候,汉魏时期开始将已经结婚的女子用丈夫的姓氏称呼,到了南朝的时候,这就已经成为了社会上约定俗成的一种习惯了。将女子用丈夫的姓氏来称呼,是加强女子对丈夫家依附的一种手段,也可以增加家庭的凝聚力。只是女子就很悲惨了,嫁给丈夫之后,她就必须从夫,也要冠上丈夫的姓氏,没有什么其他的选择。

一开始,女子出嫁之后,是直接冠上丈夫的姓,然后再加一个氏。官方在登记妇女的名字的时候,也就是直接写上赵氏、杨氏、李氏等等。当她们丈夫在的时候,一般需要出面的事情都是丈夫去,她们根本不用出门,这样就没有什么麻烦。可有的时候,女子成为了寡妇,某些时候她们就要出现在公共场合,这样就有了一个麻烦。因此,同姓的人太多,都用丈夫的姓加上一个氏,很多人都是一个称呼,就不能准确辨别是哪一个人。因此,后来人们也会称已婚女子为某某氏,前面是丈夫的姓,后面是女子自己的姓。

到了今天,已婚女子前面冠上夫姓也比较常见,比如嫁给姓刘的女子,可以被称为刘夫人。

4月底,史美伦就任香港交易所董事会主 席,成为港交所历史上首任女性主 席。在中国内地股  民中,她有一个广为人知的绰号——“查死你们”。这是因为,她的丈夫姓查,她也被称为“查史美伦”,与“查死你们”谐音。

而把时间往前推1年,在香港首任女特首林郑月娥就任后,特区政 府行政署特别发出总务通告,就如何称呼特 首及特首丈夫作出规范。比如,在正式场 合可称呼为“行 政长 官林郑月娥女士”,避免使用“阁下”一词;在致辞时,可称呼为“林太”。通告特别强调,称呼他们夫妻不可以用“伉俪”,因为特首的身份比其丈夫要尊贵。

特首林郑月娥全家福。

此外,在我们印象中,香港政商界已婚女士,其姓名很多都是四个字的,比如回归后首任立法会主席范徐丽泰、世界卫生组织首任华人总干事陈冯富珍、新民党主席叶刘淑仪、首任特首夫人董赵洪娉、第二任特首夫人曾笑鲍薇、第三任特首夫人梁唐青仪,以及首富李嘉诚的妻子李庄月明、曾任新鸿基地产主席的郭邝肖卿、邵逸夫的第二任妻子邵方逸华等。她们都是冠夫姓,即在结婚之后,在自己姓名之前加上丈夫的姓氏。相比之下,我们耳熟能详的香港女明星,以及广大普通市民,在结婚后极少有这一情况。

政商界女士不少冠夫姓,其原因耐人寻味。

1、冠夫姓古今中外皆有之,但香港比较特别

学术界普遍认为,冠夫姓是夫权婚姻的产物。这是一种在世界上多个国家都常见的现象,大致分为以下几类:

第一类是以“夫姓+父姓+氏”进行组合。中国宋代以后直到民国初年,在户籍文书、族谱宗谱、完粮纪录等正式纪录中,对已婚妇女通常采取双冠姓。比如说,姓张的男士娶了姓王的女人,在正式公文里、或写进族谱里她就成了“张王氏”。

德国总理默克尔的丈夫绍尔,曾被人误称为“默克尔先生”。

第二类是以“夫姓+自己的名”进行组合,亦称从夫姓,这在西方社会较多。比如美国前国务卿希拉里·克林顿,原名希拉里,在与比尔·克林顿结婚之后,将丈夫的姓作为自己的姓。前美国总统肯尼迪的遗孀杰奎琳,后来再次结婚,干脆把两任丈夫的姓氏都加在自己的名字里,成了肯尼迪·欧纳西斯·杰奎琳。德国总理安格拉·多罗特娅·默克尔,“默克尔”其实是前夫的姓,但她再婚后依然保留前夫的姓氏。于是乎,她的现任丈夫乔基姆·绍尔,偶尔被人错称为“默克尔先生”,那场面想想还是挺尴尬的。

第三类就是保留自己的姓氏,最为典型的就是中国大陆。新中国成立后颁布的第一部《婚姻法》即明确:“夫妻有各自用自己姓名的权利。”其后,这一原则在历次法律修改中都被传承下来,新中国的女性从此再也不用因为结婚而改名,拥有了永远独立的名字。

而在香港、台湾及东南亚部分地区,实行第四种组合方式,即以“夫姓+自己姓名”进行组合。如林郑月娥,婚前叫郑月娥,在嫁给林兆波博士之后,改为林郑月娥。她曾在职业发展一帆风顺之际,为照顾正值青春期的孩子,主动申请降职调往伦敦;她参选特首,也反复强调“一定要丈夫同意才选”——与她传统范的姓名类似,她也努力在生活中担当起一个传统母亲、传统妻子的角色。

香港政商界已婚女士冠夫姓的比例高于其他行业的女性,主要是因为香港中西荟萃、古今交融,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

其一是民国法律的影响。

香港在1971年前,针对中国人没有专门的婚姻条例,是按照《大清律例》、中国传统习俗、英国法律制度等,对婚姻共同作出规范。

1929年,南京国民政府公布的《民法》,首次对“冠夫姓”作出规范:“妻以其本姓冠以夫姓。赘夫以其本姓冠以妻姓。但当事人另有订立者,不在此限。”1933年和1944年,内政部先后修正公布《更名改姓及冠姓规则》。这种“新式婚姻”很快就流传到香港,在中国人中间流行起来。据港府统计,这种婚姻方式主要集中于1930年至1960年期间。

其二是英国习惯法的影响。

姓名权是夫妻人身关系的重要内容。对此,香港法律没有作出明文规定,而是沿用了英国的习惯法。

英文中的姓叫“Family name”,即家庭姓氏。对于传统的英国人来说,一家人就是要整整齐齐,用统一的姓氏,当然一般都是使用丈夫的姓氏。受此影响,香港女性婚后应当改用夫姓,或者在本姓之前冠以夫姓。在丈夫去世之后,其遗孀依然可以继续使用夫姓。但对男性来说,即使女方家庭背景再显赫,一般也不得改为妻子的姓氏。

叶刘淑仪(左)与梁唐青仪共同参加活动。

其三是英国政务系统的压力。

在殖民统治时期,对传统而保守的英国高官来说,一旦有女性公务员婚后不冠夫姓,会被看作是夫妻感情出现问题的表征,也容易让人搞糊涂怎么称呼才好。

据香港学者研究,不从夫姓或冠夫姓的女公务员,其永远长俸雇佣条款,就会转为临时性质。于是,从政的女性为了赢得认同、获得升迁,也为了自己的养老金,纷纷冠起了夫姓,也算是主动“昭告天下”自己已婚身份。她们的英文称谓,则是“丈夫的姓+太太”。

其四则是对男性家庭威权的巩固。特别是那些名门望族、商富巨贾来说,让配偶冠上自己的姓,就像是给他们身上贴上了“专属于我”的标签,成为身份、地位的象征,也容易获得心理上的满足感。

而对于普罗大众,既不从政当官,也不身价显赫,承载的外界压力相对较小,自然很少有女性婚后改姓的。此外,还有那些拥有大量粉丝的女星,可以说“自己就是豪门”,当然也甚少在婚后改姓,担心因改姓带来粉丝的流失。

这就让人感觉到,在香港冠夫姓的,大抵上都能归类于“上流社会”。不过也有例外,比如在香港新界的个别村庄,至今还有整村人使用同一姓氏的传统。

2。冠夫姓貌似甜蜜,但也有一些烦恼

香港歌星张学友有一曲经典老歌《你的名字,我的姓氏》,故事中写道“只需要最回肠荡气之时,可用你的名字和我姓氏,成就这故事”。而这首歌创作的背景,则是女星罗美薇在嫁给张学友之后,甘愿放弃事业在家相夫教子,并以张学友的英文姓冠在自己的英文姓名前。而张学友也投桃报李,在世界小行星协会给予他为一颗小行星命名的机会时,他不假思索地以妻子的英文名“MAY”为之命名。

张学友演唱《你的名字,我的姓氏》

故事中的爱情,总是那么的动人。然而,对于真正以夫姓冠名的女士来说,工作生活中少不了遭遇一些烦恼。

她们要做的第一步就是去入境事务处的人事登记处进行申请,在律师见证下签署改名契(Deed Poll)。而后,拿着改名契再申请新的身份证,去婚姻登记处登记结婚,并陆续更换银行账户、护照等。但出世纸上的名字是永久纪录,而毕业证书等亦使用的是婚前姓名,因此要证明“我是我”,就得拿着旧证件、带着改名契才行。

生活中,有时也会遇到修改证件不彻底,有的改了、有的没改,难免会陷入窘境。

香港《镜报月刊》就曾经刊登了这样的事例。郭莹在结婚之后,银行工作人员将其丈夫的姓“霍顿”冠在其本姓之前,更改了她的信用卡名字。但尴尬的是,她的护照却使用的是本名,于是每当她前往银行用信用卡提取现金时,银行职员总是要提出疑问:“护照与信用卡可不是同一个名字呀?”她每回都得解释半天,引得银行职员听后便再次低头重新审视研究,最后好像咬牙下决心相信她似的。

再比如说,现在人结婚、离婚都比较常见,有的多的一生都得经历好几次婚姻,如果每次婚姻都要冠夫姓,那么就得不停地更改姓名,这又增加了巨大的工作量,也会让身边的同事、朋友等无所适从——人家该怎么称呼你才好,万一叫的是旧名字,那就尴尬啦!

特别是对一些学术界的女性而言,在她们以冠夫姓发表文章、产生影响之后,如果离婚后更名,也可能面临辛辛苦苦建立起来的影响付诸东流的风险,这也会让她们对是否再次走进婚姻犹豫不决。

3。今日香港的政商界,冠夫姓逐渐远离

即使在香港政商界,冠夫姓的也大多数是中老年女性,很多都在逐渐告别政治舞台。相对年轻一点的政界女性,即使是结婚之后也有很多不再冠夫姓。

民建联主席李慧琼。

比如,民建联主席李慧琼,就不曾冠丈夫姓。在接受凤凰卫视采访时,她说:“我永远有一条就是记住回到家就只是人家的太太,小朋友的妈咪,即使在街上我都会投入地和女儿玩,做好妈咪的角色。我成日提醒自己,千万不要因为在公众场合就不做好这些角色。”

蒋丽芸与“元秋”。

立法会议员蒋丽芸一度被香港媒体漫骂和丑化成政坛“元秋”(周星驰**《功夫》中的包租婆),但她也是实力护夫的狠角色,曾在媒体表白老公梁海明:“嬉笑怒骂无所谓,但不要伤害我老公,他好支持我,还叫我做回自己。”

此外,曾任香港特区政府民政事务局副局长的许晓晖,曾任食物及卫生局政治助理的陈凯欣等新生代政治人物,都没有在婚后冠夫姓。这是政治经济发展、社会习俗变化、法治进步等诸多因素共同影响的结果。

其一是新婚姻法保障了女性更多权利。

从1971年起,香港陆续出台《婚姻条例》《修订婚姻制度条例》、《婚姻诉讼条例》、《婚姻诉讼及财产条例》、《分居及赡养令条例》、《收养子女条例》、《未成年人监护条例》、《保护妇孺条例》等,对婚姻制度产生了长远影响。

这些法律对夫妻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作出了规范,有力保障了女性在婚姻、教育、遗产和土地的继承权、生育、就业和税务等方面权利。这就使得女性不再需要冠夫姓、依赖丈夫才能生活,有力提升了女性的地位、改善了女性的权益。

其二是公务员系统的平权运动。

20世纪70年代末,香港公务员系统掀起了一场男女同工同酬运动,其主要诉求是女性获得与同级别男性公务员同等的地位和福利待遇。1979年,香港成立公务员薪俸及服务条件常务委员会。经过积极争取,最终实现了男女公务员同工同酬。其后,女性公务员在政务系统中地位不断提升,也不再有必须冠夫姓才能获得认可的压力。

特别是随着香港回归祖国,英国统治者和英国统治文化远离,香港享受高度自治,逐步建立起自身的政务文化。同时,中国大陆已婚女性不改名,也对香港女性产生积极的示范作用。

三是女性独立自主能力显著增强。

现在活跃于政坛的冠夫姓女性,大多数出生于上个世纪中叶。与她们相比,新生代政治人物受教育的程度大幅提升,可以获得更好的工作和收入,在婚姻家庭中的地位更趋强势。一项调查显示,学历越高、收入越高的女性,其冠夫姓的意愿就会越低。

相信在不久的将来,香港冠夫姓这一习俗,就会退出香港历史的舞台。

来源:网易新闻

夫姓加妻姓加氏现在不这样叫了。

中国古代,女人并不改姓,只是在称呼习惯上加上夫姓呼“×氏”,但本姓还是娘家的姓,如李清照还是姓李,但人家平时称她“赵氏”或“赵李氏”,并不是她本名改成了赵清照。中国古代,姓和血缘有关(李清照就血缘来说,归李),氏和本家来历有关(李清照嫁到了赵家,属于赵家人,所以习惯上称赵氏)。像这类的称呼,就是现在还是有的,只不过不叫“××氏”,比如说一个姓王的女人嫁给了一个姓李的男人,我们平时就称她李大嫂或李大娘,而不是按她的本姓称之为王大嫂或王大娘,但她的本姓还是原来的姓,没冠夫姓。

我国在民国时也曾引入“妻冠夫姓”的西方惯例,新中国成立后在大陆废除了。

是的。世界上大多数地区的妇女还是要在婚后冠夫姓的,这种文化起源的西方,同样也是男权社会的表现。因为女性嫁给了丈夫就变成夫家的人了,所以使用夫姓在逻辑上也说得过去。而中国人则认为,不论嫁给谁,血统是无法改变的,因此父姓是不能改的。

中国是世界上最早重视姓氏的民族,早在战国末期,中国的平民百姓就有了自己的姓氏,古人言行不更名坐不改姓,这句话无论男女都是非常适用的。而在中国历史上,女性也从来没有冠夫姓的传统。

冠夫姓的来源:

冠夫姓这是夫权的产物,所谓的冠夫姓就是女子在结婚过后,不能再用自己的本姓了,要用夫家的姓氏,冠夫姓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只用夫家的姓氏,还有一种就是夫家的姓氏加上自己的姓氏,不如说夫家姓李,自己姓王,那就是李王氏。冠夫姓其实是古代夫权主意的一种产物。

这种姓氏不仅是在中国旧社会有,在日本和很多西方国家也会有的,而且成了传统,就一直沿袭下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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