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死亡的,个人账户养老金余额可以继承。除此之外,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的领取标准参照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以及职工生前月平均工资水平确定。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退休工人死亡后二婚妻子有遗属待遇
可得补贴如下:
1、因工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20个月基本工资
2、因病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10个月基本工资
3、丧葬费标准:因病4000元因工(公)5000元
4、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非农户一人月补助210元二人以上的每人月补助190元农业户口一人月170二人以上的每人月150元。
5、对上述对象中,确定因工死亡的遗属增发65元,抗日战争的增80元(不含配偶)红军的(不含配偶)增发100元遗属系孤独一人的可增发70元。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从2004年10月1日起调整为: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烈士的抚恤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发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所需经费按原渠道解决。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工伤保险制度面临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例如: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的职工工伤政策不明确;工伤认定范围不够合理;工伤认定、鉴定和争议处理程序复杂、时间冗长;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偏低等,这些问题都需要从制度层面加以解决、完善。
是可以的。全国人大代表黄细花表示:“可考虑由财政部统筹发放生育补贴。每个孩子从出生一直到满6周岁时为止,国家财政每月发给一定金额的育儿补贴,具体金额可参考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除此外,全国各省市也出台了相关的一些育儿补贴、育儿假政策。对于独生子女领补贴的标准的问题,在办理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后,是可以每个月领取到补贴的,这个补贴通常是由单位来进行发放的,如果退休了,那么也可以一次性领取1000到3000奖励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五条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一)生育的医疗费用;(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第五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1退休金,退休年龄达到并且办理了退休手续即可申领退休金,申领成功之后一般是下个月开始发放,具体每个月领多少,根据个人缴纳的社保基数计算。
2公积金,退休之后可以申请把个人公积金账户里面的钱全部提取出来,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毕竟退休之后大家都不缴纳公积金了。
3企业年金,在达到要求的退休年龄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时可以从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企业年金。
4职业年金,达到要求的退休条件并依法办理退休手续后,由本人选择按月领取职业年金待遇的方式。
5退休补助,部分地区部分退休人员才能领到,通常在春节前一次性发放的一笔钱,用于退休人员过年置办年货。
6高龄补贴,80岁以上的高龄人员还能享受高龄补贴,同时这项普惠性的,只要年龄符合,每人每月都能领到。
7独生子女补贴,符合要求的每年可以领取独生子女补贴费用,独生子女父母最高可领一次性补助金5000元。
退休之后可以领取的钱根据当事人在职期间缴纳的相关保险来定,若是没有缴纳职业年金、企业年金是不能申领的,再者是各地区的要求不尽相同。
这位朋友你嫁上海没有工作退休年龄到了没有补助,这是正常的不管你嫁到哪里,只要你没有工作没有上班就因为你没有交养老金,所以你就是退休年龄也没有什么补贴钱,国家的政策就是这样,养老金只有两种胶法,一是事业单位所有单位给你交,第二条就是私营企业他是给你交一部分,你自己也需要交一部分,要不然就是现在这几年都是你自己可以交够15年就可以退休了,这个政策前几年也没有所以你也没赶上抱歉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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