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男孩娶不到媳妇是有原因的(个人观点供参考哈)
虽然说现在农村的经济条件发展的好了,可是很多的农村男孩却面临着一个问题,那就是娶媳妇难。现在我国的男女比例失调,特别严重,男多女少,男性人口比女性人口多,出了3000多万,但是在大城市几百万适婚龄女性找不到对象(是挑不到合适的),造成两极分化。
(ps 好点的男的在城市找女的很容易,差点条件的城市男可以找农村进城女孩子,多数城市里的适婚龄女性文化高的,喜欢挑城市的男孩子,可是城市男孩子又大把选择,造成更看不上农村的男人了,农村女的给了城市一般的男人,城市女的给了城市好的男孩,剩下两个极端,农村男和文化高点的城市女。造成高不成低不就,你以为是男的单身多,恰恰相反城市单身女性多了)
导致农村男孩娶不到媳妇,多数是因为这几个原因(供参考)
1农村男,没男性魂(主要这点)
一个高手曾经告诉我:女人评判一个陌生男人只需要两秒钟的时间。没错,对于择偶嗅觉敏锐的女性来说,很多时候她们只要扫一眼男人,大脑就已经自动做出了价值判断。那就是女人的慕强心理是深深印刻在她们的基因之中的。这里所说的“慕强”,并不是指 社会 意义上的“高富帅”,而是说那些具备雄性领袖气质的阿尔法男性(情人)。阿尔法雄性,指的是在某物群中占领袖地位的男性。相比于处于被支配地位的其他雄性,他们普遍有较强性的和控制欲,同时具备超强的自信心和勇气。
不可否认,大多数女性都深爱着高富帅们,但是其背后的逻辑并不是因为高富帅们都是阿尔法男,而是说由于二代们的条件出色,恰好其中具备阿尔法特质的男性数量更多而已。
(ps 她不会看上又软弱又没能力的,起码在她面前平等姿态要有吧,就好比你们村学校经常被欺负的男孩,会得到更多女孩青睐吗?女性喜欢,幕强,领袖地位的男性,认可的给个赞哈)
2没人品
(ps 可以不看,主看第一条)
不管对于哪个女孩来说,他们在找对象的时候,首先看中的就是这个人的人品。农村男孩人有些不好,比如说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去损害他人利益,这样的人也不可能带给女孩一辈子的幸福,所以她们自然不愿意嫁。
3没房车
(ps 可以不看,主看第一条)
现在的女孩对于物质条件要求都比较高,他们要求在结婚之前,男方必须要买房买车。有一些农村家庭经济条件比较差,买不起房车,自然想要娶到媳妇也比较困难。
4没存款
(ps 可以不看,主看第一条)
有一部分女孩在结婚的时候,还要求男方有存款。他们之所以会有这样的要求,主要是为了让自己婚后的生活能够有所保障,要是连存款都没有的话,那么自己结婚之后势必要过苦日子。
所以没有存款的农村男孩,想要娶媳妇也不是那么容易。
周围所有人都在给你灌输“爱情是日久生情的”,“勇敢付出才有回报”这些现在听起来很是刺耳,农村男孩娶不到媳妇的原因有很多。其他看你的智慧了。
虽然说现在男孩子到法定年龄的已经很多了,但是从目前的情况来看的话,结婚越来越晚,尤其是从我身边来看,很多和我同年纪的。在村里的同学或者发小到现在依然没有结婚,有些已经快接近30岁了。后来我问了一下他们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第一点,男多女少。 这是由于前些年怎么重男轻女的结果,以山东省为例,男女的比例达到了120:100,也就是说肯定会有20个找不着对象,那么找不着对象的主要是什么地区呢?那肯定相对而言农村青年并不占优势,所以他们有可能会单着。 第二点,和现在的彩礼有关系。 现在动辄彩礼几十万,甚至有些地区连房子加车加黄金得一百万左右。经济越不发达彩礼越多,那么对于一个农村的家庭来说,要付出一百万来娶媳妇儿,压力也非常大。虽然说现在有些农村青年也房子了,但是生活也非常大。 第三点,和女生的观念有关系。 因为绝大部分女生现在并不想在农村带着,而是想着去城里或者去大城市打工,留在城里,这样农村的农村男孩儿的结婚对象就会更少了。 第四点就是和现在的婚姻观念有关系。 现在好多人感觉还是孩子一样感觉长不大,还是以玩了为主,就以我的发小为例,现在都玩到27岁了,觉得还没有玩够,每月发了工资就想着就出去KTV,要么就去吃烤串儿。根本就没有结婚的意思。 综合说一下,主要是和彩礼、男女比例、观念有关。也就是说原因是多方面的并不是他们不想而是现实条件不允许。 最后再说一句,结婚还是要趁早,越等以后麻烦越多。希望他们能够转换这个观念,积极改变现在这个状态吧。 你怎么看待这个问题呢?如果有其他的想法,可以在评论区评论,谢谢。 结不起,没对象。 不是不想结,而是没有可结婚的对象,现在的女孩子没几个愿意嫁到农村了。首先她的父母会跟她灌输我们生你养你就是希望你过的更好,不能像父母一样还要面朝黄土背朝天的想法。嫁到农村难免会下地干一些农活,现在的孩子又基本不会并且不愿意干农活,一提起嫁到农村肯定是不干的。而且既然是农村的男孩子那条件肯定不怎么好,就算你在城里按揭有房,可你的父母若是在家务农不能帮忙还房贷而且男孩子本事不大在城里住没有一个稳定的收入,房贷孩子将来父母老了都是不小的开支,想想这些的话女孩子更愿意嫁给城里人,能在城里生活的人好歹还是比农村强,连就业的机会都会比农村多多了。 法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不结婚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现在年轻人都到城市打工,农村适婚年龄的年轻人比较少,相对女孩子更少。还有结婚的经济压力比较大,有的农村地区彩礼比较重,经济条件不好的家庭负担不起。另外婚姻观念的转变也是一个影响因素,很多人认为自己生活更简单自由。 有几种情况导致的 1现在年轻人上完大学也就24岁,奋斗两三年也就二十七八岁了,年龄早已到了 2现在农村女孩都奔向大城市发展,多数选择外省市结婚,而农村女孩本来就紧缺,这样一来农村男的更佳没有暮色的女孩了。 3农村彩礼提升了,有车有房还要一大笔彩礼钱,这对于农村男的来说,有很大压力。 4男女比例失调,三十年前旧思想重男轻女导致现在女孩子比例严重偏低 楼主在想什么呢?你这个问题本身就有明显的错误,什么叫“为什么农村的男孩到了法定年龄还不结婚?”谁告诉你农村的男孩到了法定年龄还不结婚,你在说谁?具体哪个人?并不是所有的农村的男孩到了法定年龄还不结婚,到了法定年龄结了婚的农村男孩多了去,明白不?自己不好好读书,硬是要表达一些不切合实际的问题来出丑,丢不丢人? 到了法定年龄结不结婚与农村男孩有什么本质上的联系?难道城市人或者其他什么人一到法定年龄就马上结婚了吗?你这是不是在歧视农村人?大家都是人,有必要吗?你有什么资格歧视农村人? 再说了,国家规定到了法定年龄就必须结婚吗?有些人到了法定年龄还在读大学,在读硕士或者博士,人家学业都还没完成结什么婚,人家都不急你操个什么心,还农村男孩!农村孩子怎么了?吃你的,用你的,住你的了? 楼主要记住,到了法定年龄是否结婚不分农村还是城市,人家爱结就结,不爱结就不结,总有自己的理由,或是学业问题,或是事业问题,或是对象问题,或是金钱问题,如此种种,反正各有各的理由,不能一概而论就对了,衷心希望大家能学好文化知识,提高国民素质,而不是挑起是非,藐视某些人群。 他不是不想结啊,而是没对象和他结啊。 我身边好多男孩单身的,女孩基本结婚了,说明男多女少,不够分啊 还有就是某些男生觉得自身条件好,最开始 游戏 人间啊,把恋爱当儿戏,三天两头换女朋友,换来的是花花公子,不靠谱的称号 要么就是男生嘴巴太笨,家庭条件一般,女生看不上,或者是姻缘未到 最后祝单身早日脱单,结婚的幸福美满 我是一个30多岁的男人!但是我也是从小伙子过来的![捂脸]这个我可以保证![泪奔]我就拿我自己的经历讨论一下这个问题!故事是这样的:我高中毕业以后,因为家里经济困难,所以就没有选择上大学!而是选择了进去 社会 !刚开始为了有口饭吃!那时候选择到广东进工厂!当时我进的是一家鞋厂!工厂里面流水线作业!每天都没多余的时间聊天或者放松!但是当时广东鞋厂真的很多女孩子!大家都是年轻人,所以小休或者下班都一起玩!这样一来二去就接触了一个女孩,是自己老乡!并且彼此感觉非常好!从开始的喜欢,到后来的无话不说!甚至都在一起聊我们的未来!事情发展到这里问题就出现啦!因为平时聊天内容涉及到以后对美好生活的憧憬!所以她对我的要求就高啦!或者提出一些条件!比如不喜欢我一直在工厂,说是没有前途!因为当时经济困难,满足不了她的消费!她就感觉会有压力。感觉和我一起不像那么美好!时间长了就有了矛盾!后来就不了了之了!后来回家相亲,当时我记得特别深刻!女方要求六万彩礼,还要市里买房,然后买车!我家实在满足不了!就这样一直拖着,没有结婚对象!所以不是不想结婚,是没条件结果!同时借此机会我要高呼:抵制高e额彩礼![呲牙]当年的高彩礼,差点毁了我的幸福![泪奔] 说的跟城里的到了法定年龄都结婚一样
全国各省晚婚年龄是多少岁及晚婚婚假多少天
核心导读 晚婚年龄是多少,晚婚婚假多少天,晚婚婚假能享受什么待遇,这些都是很多网友关注的问题,下面就让我来给大家解答。
什么是晚婚晚婚年龄是多少
迟于法定婚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三年及以上结婚者(女23周岁,男25周岁),即为晚婚
晚婚婚假能享受什么待遇
晚婚婚假能享受正常婚假期间工资待遇: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
晚婚婚假多少天
由于现行规定是根据中国的婚姻习惯和实行计划生育,控制人口增长的要求确定的,因此,全国各地的规定并不一致。下面就告诉大家各地晚婚婚假多少天,并附上相关条款,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广东:婚假3天+晚婚假10天=13天
“第三十六条职工实行晚婚的,增加婚假十日;实行晚育的,增加产假十五日。城镇其他人员实行晚婚、晚育的,可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表扬和奖励。”——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2年7月25日广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修订)
北京:婚假3天+晚婚假7天=10天
“第二十条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晚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奖励假7天。晚育的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30天,奖励假也可以由男方享受,休假期间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不休奖励假的,按照女方一个月基本工资的标准给予奖励。
个体工商户的雇工晚婚、晚育的,由雇主按照本条前款规定奖励。
农村居民、城镇无业居民和个体工商户晚婚、晚育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给予适当奖励。”——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3年7月18日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上海:婚假3天+晚婚假7天=10天
“第三十三条晚婚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晚婚假七天。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晚育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晚育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晚育护理假三天。晚婚假期间享受婚假同等待遇,晚育假、晚育护理假期间享受产假同等待遇。”——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3年12月31日上海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天津:婚假3天+晚婚假7天=10天
“第二十三条国家工作人员和企业事业组织职工晚婚的,婚假增加七日。
国家工作人员和企业事业组织职工晚育的,男方所在单位给予七日护理假,女方所在单位增加产假三十日;不能增加产假的,给予一个月基本工资或者实得工资的奖励。实行生育保险制度后参加保险的,按照保险的规定执行。晚婚、晚育期间工资照发,其他福利待遇与国家规定的婚假、产假相同。
农村居民晚婚、晚育的,可以参照前款规定,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奖励。”——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3年7月11日天津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重庆:婚假3天+晚婚假10天=13天
“第二十八条 鼓励公民晚婚、晚育。
男年满二十五周岁、女年满二十三周岁以上初婚的为晚婚,已婚妇女二十四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
晚婚的职工,增加婚假十个工作日;晚育的妇女,增加产假二十个工作日。增加的婚假、产假视为工作时间。晚婚、晚育的职工,所在单位可给予一次性奖励或其他福利待遇。
晚育并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女职工,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产假期满后可连续休假至子女一周岁止,休假期间的月工资按不低于休假前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发给。
晚育者产假期间,男方所在单位应给护理假七个工作日,护理假视为工作时间。”——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5年9月29日重庆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修订)
黑龙江:婚假3天+晚婚假15天=18天
“第四十六条职工晚婚的,增加婚假十五日,假期工资照发。
职工晚育的,女职工产假可以延长至一百八十日,假期工资照发,不影响聘任、工资调整、职级晋升;男职工享受护理假五至十日,特殊情况可以参照医疗单位意见适当延长,护理假期间工资照发。”——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2年10月18日黑龙江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安徽:婚假3天+晚婚假20天=23天
“第三十九条男25周岁、女23周岁登记结婚为晚婚。已婚妇女满24周岁初次生育为晚育。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给予晚婚、晚育的职工以下奖励:
(一)晚婚的初婚者,延长婚假20天;
(二)晚育的初产妇,延长产假30天;
(三)在产假期间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延长产假30天,男方享受10天护理假;夫妻异地生活的,护理假为20天。
职工在前款规定的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享受其在职在岗的工资、奖金、福利待遇。
农民以及城市无用工单位的人员晚婚晚育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奖励。”——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4年6月26日安徽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修改)
福建:晚婚的婚假=15天
“第三十八条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晚婚的,婚假为十五日;晚育又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女方产假为一百三十五日至一百八十日,男方照顾假为七日至十日。婚假、产假、照顾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晋升。”——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2年7月26日福建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修订)
甘肃:晚婚的婚假=30天
“第二十五条男二十五周岁、女二十三周岁以上初婚的为晚婚;已婚妇女晚婚后生育或者二十四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实行晚婚、晚育的夫妻双方,享受下列优待:
(一)国家工作人员和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实行晚婚的,其婚假为30天;实行晚育的,其产假为105天,并给男方护理假15天;
(二)农村居民实行晚婚或者晚育的,免去夫妻双方两年本村内集体生产公益事业所筹劳务。”——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5年11月25日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修正)
广西:婚假3天+晚婚假12天=15天
“第二十九条男25周岁、女23周岁以上初婚的职工,除国家规定的假期外,另增加晚婚假12天;已婚女职工在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胎的,增加产假14天,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10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另增加产假20天;对晚婚晚育者,婚假、产假期间,工资、奖金照发,不影响其应享受的福利及评奖评优。”——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4年6月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修正)
贵州:婚假3天+晚婚假10天=13天
“第五十二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晚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0天;晚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女方增加产假30天,男方享受护理假7天;在产假期间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增加产假90天;接受节育手术的,按照规定享受休假。在享受以上规定假期间的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不影响考勤、考核和晋级、晋职、提薪。
农民晚婚的,免除夫妻双方1年的农村义务工;晚育的,免除产妇1年的农村义务工。”——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2年9月29日贵州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修订)
河北:婚假3天+晚婚假15天=18天
“第三十二条公民晚婚晚育,应当获得奖励。
按法定结婚年龄推迟三年以上结婚的为晚婚;已婚妇女二十四周岁以上第一次生育的为晚育。实行晚婚的,奖励婚假十五天;实行晚育的,奖励产假四十五天,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天。奖励婚、产假期间,享受正常婚、产假待遇。”——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3年7月18日河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河南:婚假3天+晚婚假18天=21天
“第三十三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实行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八天;实行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三个月,给予其配偶护理假一个月;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
公民晚婚晚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给予适当照顾。”——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2年11月30日河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湖北:婚假3天+晚婚假15天=18天
“第三十一条晚婚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5天;已婚妇女晚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30天,并给予其配偶10天护理假。婚假、产假和护理假视同出勤,工资、奖金照发。
接受节育手术的,其工作单位应当凭节育手术证明,按有关规定给予假期,并发给假期期间的工资、奖金。”——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2年12月1日湖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湖南:婚假3天+晚婚假12天=15天
“第二十四条职工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二天;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三十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另增加产假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增加的产假和护理假视为出勤。
农村居民晚育的,减免本人当年村内集体生产公益事业所筹资金;城镇无业居民晚育的,由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给予适当奖励。”——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7年9月29日湖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修正)
吉林:婚假3天+晚婚假12天=15天
“第四十八条实行晚婚晚育的职工,按照下列规定给予奖励或者福利待遇:
(一)晚婚的职工,凭《结婚证》增加婚假十二天;
(二)晚育的女职工,凭《生殖保健服务证》增加产假三十天,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七天;
(三)农村村民凭《结婚证》或者《生殖保健服务证》,享受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规定的优惠待遇;
(四)本条前三项以外的人员,凭《结婚证》或者《生殖保健服务证》,享受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优惠待遇。
晚婚晚育的职工,在享受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按其正常工作对待,工资、奖金照发,其他福利待遇不变。”——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4年6月18日吉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修改)
江苏:婚假3天+晚婚假10天=13天
“第三十条对晚婚的,延长婚假十天。夫妻双方晚婚的,双方享受;一方晚婚的,一方享受。
对晚育的,延长女方产假三十天,给予男方护理假十天。
前两款规定的假期视为出勤,不影响工资、奖金及福利待遇。
农村居民及城镇无业人员晚婚、晚育的,由户籍所在地人民政府给予表扬和奖励。”——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4年6月17日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修订)
江西:婚假3天+晚婚假15天=18天
“第四十二条国家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和各类企业职工晚婚、晚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晚婚的增加婚假15日;晚育的增加产假30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10日。假期工资和奖金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农民实行晚婚晚育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奖励;村民委员会优先安排宅基地。
本条例所称晚婚,指男方年满25周岁,女方年满23周岁的初婚;晚育,指已婚妇女年满24周岁生育第一胎。”——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2年7月29日江西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三次修订)
辽宁:婚假3天+晚婚假7天=10天
“第三十条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初次结婚的为晚婚,已婚妇女满23周岁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
职工晚婚的,婚假增加7日;晚育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产假增加60日,男方护理假为15日。休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农村村民晚婚、晚育的,应当给予相应待遇。”——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6年1月13日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修订)
四川:婚假3天+晚婚假20天=23天
“第三十二条实行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20天;已婚妇女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3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15天。婚假、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奖金照发。
农村人口中晚婚、晚育的,基层人民政府可予以适当奖励。”——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4年9月24日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修正)
新疆:婚假3天+晚婚假20天=23天
“第二十五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20天。女职工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30天产假,给予男方护理假15天。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工资、奖金照发。
农牧民晚婚、晚育的,减免夫妻双方一年的集体生产、公益事业所筹劳务,或者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相应奖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6年5月25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修正)
云南:婚假3天+晚婚假15天=18天
“第二十六条男二十五周岁、女二十三周岁以上的公民,依法登记初婚的为晚婚,已婚妇女二十四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晚婚的,在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五天;晚育的给予女方增加产假三十天,男方护理假七天;在产假期间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给予女方增加产假十五天。
前款规定的休假视同出勤。”——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2年7月25日云南省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浙江:婚假3天+晚婚假12天=15天
“第三十六条晚婚晚育的,应当给予奖励和照顾。具体办法由县(市、区)人民政府规定。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职工晚婚的,增加婚假十二天,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照发;晚育的,男方可享受七天护理假,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照发。”——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7年9月28日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修正)
内蒙古:婚假3天+晚婚假15天=18天
“第四十二条公民比法定婚龄推迟三年以上初婚者为晚婚。已婚妇女比法定婚龄推迟四年以上初育者为晚育。
晚婚者增加婚假十五日;晚育者增加产假三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日。对晚婚晚育者还可以给予其他形式的奖励。”——内蒙古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2年9月27日内蒙古自治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修订)
宁夏:婚假3天+晚婚假15天=18天
“第三十一条
(二)国家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可以增加产假四十天,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天,工资、资金照发。夫妻不在一地的,除探亲假外,另外给予男方护理假三十天,享受探亲假待遇;”
“第三十五条国家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晚婚的,增加婚假十五天,晚育的增加产假十四天,晚婚、晚育假期内工资、奖金照发。农民夫妻晚婚、晚育的免去当年的无报酬农村用工。”——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2年11月7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修订)
青海:婚假3天+晚婚假15天=18天
“第十九条国家工作人员、企业事业组织从业人员晚婚的,增加婚假15日;晚育的妇女增加产假30日,其配偶享受10日看护假。公民接受计划生育手术享受国家规定的休假。
增加的婚假、产假、计划生育假以及看护假期间按出全勤发工资,不影响调资、晋级、福利待遇和评奖。”——青海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2年9月20日青海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山东:婚假3天+晚婚假14天=17天
“第三十条男女双方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四日。女方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七日。增加的婚假、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农民、城镇失业人员实行晚婚晚育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村(居)民委员会给予适当奖励,并提供优先优惠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2年9月28日山东省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通过)
山西:晚婚的婚假=1个月
“第四十二条符合晚婚规定的,享受婚假1个月;一方晚婚的一方享受,双方晚婚的双方享受。符合晚育规定的,女方享受产假4个月,男方享受护理假15日;产假期间采取长效节育措施的,享受产假6个月。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工资、奖金照发。
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农业人口,实行晚婚或晚育的,免去一方或双方1年的集体义务工。”——山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2年9月28日山西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修正)
陕西:婚假3天+晚婚假20天=23天
“第三十六条男二十五周岁以上、女二十三周岁以上初婚的为晚婚。二十四周岁以上的已婚妇女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
职工实行晚婚的,增加婚假二十天;实行晚育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另增加产假三十天。
职工在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接出勤对待,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所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发给生育津贴。
职工达到晚婚年龄而未婚的,在参加集资建房和分配住房时,与已婚者享受同等待遇。
农民和城镇其他人员实行晚婚晚育的,由所在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给予表彰和奖励。”——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2年9月29日陕西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解放军:婚假3天+晚婚假7天=10天
“第二十八条晚婚的军队人员,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晚婚假7天。晚婚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夫妻双方同为军队人员,双方达到晚婚年龄的,双方享受晚婚假;一方达到的,一方享受。夫妻一方为地方人员的,按照地方有关规定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计划生育条例。
我国婚姻法规定了法定结婚年龄,但是很多人都只有一个模糊的概念,并不知道明确的法定婚龄是多少岁。女生法定结婚年龄是几岁?从大众角度来看,女生多大结婚合适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详细的介绍吧。
一、女生法定结婚年龄是几岁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我国结婚男性不得早于22周岁,而女性不得早于20周岁。这里需要注意的是,这个年龄只针对我国大陆地区。在中国港台法定婚龄规定中,男性是不得早于18周岁,女性不得早于16周岁。从年龄限制上来讲,比大陆要宽松很多。
在这样的年龄限制下,如果男女其中任何一方没有满足法定结婚年龄要求,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话,是通过不了审查环节的。没有结婚证,即便是举行了婚礼仪式,这桩婚姻也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哦。
二、女生多大结婚合适
从国家法定婚龄来看,女性适合结婚的年龄是在20岁。而从科学生理角度来看,女性在25岁以后,生理就会开始进入衰老阶段。从这个角度来说,对女生而言最好的结婚年龄是再25岁之前。在25岁左右结婚生子,是人体机能最好的时候,也极大的降低了生育风险。
不过,从现在的社会状况来看,女性不但承担了社会压力,还承担着家庭压力。在没有足够的立足之本储备前,很多女性都不愿意轻易的进入婚姻生活。并且,当代年轻人的婚恋观已经发生了变化。在被婚姻束缚的选择上,他们更愿意享受自由浪漫的爱情,过过两个人的二人世界,不愿意被婚姻家庭束缚。这样的状态下,当代女性选择的结婚年龄普遍在27岁左右。
结语:
婚姻法给大家规定了最早的结婚年龄,但是对具体的个人来说,在法律许可范围内并不应有最适合结婚年龄的说法,而应是最适合的那个人。
1980至1990年间,中国法定结婚年龄为男性22岁,女性20岁。这个规定是基于当时的社会背景和文化传统来制定的。
在当时,中国处于快速发展的阶段,大量的年轻人涌入城市参与国家建设。同时,传统的婚恋观念仍然占据着主导地位,当时的社会普遍认为早婚早育是一种良好的传统美德。因此,那个时期的法定结婚年龄对于很多人来说是比较合适的。
然而,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人们婚恋观念的改变,法定结婚年龄也开始逐渐被人们质疑。一些人认为,22岁和20岁对于一些年轻人来说还过于年轻,缺乏足够的成熟和社会经验来承担婚姻的责任。另外,法定结婚年龄的设置也存在一定的性别歧视,男性的年龄要求比女性高两年,这显然是不公平的。
随着时间的推移,法定结婚年龄也发生了一些变化。在当前,中国的法定结婚年龄为男性22岁、女性20岁,但许多人已经开始质疑这个规定是否仍然适用于当代社会。事实上,不同的人在不同的年龄段都可以成婚,这取决于个人的家庭环境、个性和意愿等方面的因素。因此,我们需要更加灵活地管理婚龄,并针对不同情况来制定相应的政策。
在农村地区有很多30多岁的人还不结婚,这样的一些人群之所以会迟迟结不上婚,主要还是因为家庭条件的原因。导致到了适婚的年龄还没有找到合适的对象,而且在农村地区大多数的女性都会选择外出工作,而对于农村生活的男性长时间的待在村子里面,接触不到异性,也会导致男性找不到恋爱对象。女性之所以会喜欢去到大城市发展,为的就是能够找一个家庭条件相对好一点的人结婚。
农村人想要嫁给城里人,这样的想法显然是非常正常的,而且对于当代的一些女性择偶标准变得越来越高。即使是农村的女性,也会凭借着自己的长相要求男方的家庭条件,如今是一个男多女少的社会,男性在找对象时会受到很大的阻碍。在农村地区也有一些父母会想着花钱直接从越南买一个女子来到中国,和年轻人在一起生活。但是这样的做法也会存在有一定的风险,因为对于有一些越南女子在拿了钱以后都会一走了之。
在农村地区的年轻人结不了婚的原因有很多,这当中最主要的原因和男性的长相也会有很大的关系。有很多人认为农村人和城市人的长相进行对比,农村人的皮肤普遍偏黑,而城里人由于干的农活比较少,整体会显得更年轻一些。即使同样是30多岁的男性在一起对比,会感觉一个像20多岁的,而一个就像40多岁的人。
不管是女性还是男性,在结婚的问题上都应该遇到适合自己的人,农村地区的男性大多都是老实朴实的。和这样的男性在一起生活会觉得日子过得更踏实一些,但是在农村地区也有一些男性由于文化受教育程度比较低。从而在遇到夫妻矛盾时都会选择打妻子,因为家暴的问题也会让很多人对农村地区的男性有所偏见。
我们的父辈通常在20多岁的时候就结婚了,但是现在随着社会压力的不断增大,社会上的恐婚族越来越多,根据相关机构的调查,现在年轻人的结婚率在不断的下降,大部分的年轻人的结婚年龄普遍在30-34岁之间,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让现在的年轻人越来越不愿意结婚呢?
1结婚成本的压力不断增加
现在年轻人想要结婚的所承担的经济压力是非常大的,首先男方必须要准备好一套房子和高额的彩礼钱,现在普通的县城一套房子的价格也要在近百万元,还要在准备其它的费用,这样巨大的经济压力是很多年轻人所无法承受的。
2现在年轻人毕业的年龄越来越大
现在社会竞争的压力越来越大,大部分的年轻人都希望能够以一份较高的学历进入社会打拼,大部分的学生在大学本科毕业之后,基本上都会选择考研或是出国留学,大部分学生在毕业时年龄就已经接近30岁,这些毕业生在毕业之后也不会马上结婚,他们会在社会上打拼数年,有了一定的经济基础之后才会选择结婚。
3年轻人很向往自由的生活
随着社会的发展,年轻人的生活态度已经有了很大的转变,现在的年轻人更渴望自由自在的生活,在结婚之后我们都要受到婚姻和家庭的约束,要为自己的另一半负责,这也让很多的年轻人觉得失去了自由,因此他们都不愿意过早的结婚。
4结婚后的经济压力非常大
在结婚之后年轻夫妻的经济压力也是非常大的,他们大部分人要负担房贷和车贷,如果再生下宝宝的话还要承担宝宝的生活费用,这样巨大的开销可能会让许多的年轻人感觉到吃不消,因此现在很多的年轻人都不愿意过早的结婚,他们都希望在有了一定的经济基础之后再结婚。
以上几点原因就是小编认为现在年轻人结婚比较晚的原因,不知道各位网友有何意见呢?
这一现象背后的原因是我国的青年人受教育程度都比较高,很多受教育程度高的人都不愿意过早的进入婚姻。这一现象背后的原因还有我国青年人对于自己婚姻的质量有着很高的要求,他们不愿意将就着进入一段婚姻。中国年轻人的婚恋状况和以往已经完全不同了,不管是这个社会,还是中年人都需要接受这一变化。根据调查数据显示,中国的青年人结婚年龄已经推迟到了30~34岁。关于这一现象,背后的原因是什么?以下是我的看法:
一、青年人的受教育程度比较高
随着人们受教育的程度越来越高,那么人们的结婚年龄总会变得越来越迟,这是一个已经被普遍验证的规律了。正是因为中国青年人的受教育程度已经在慢慢的提高,所以很多受过高等教育的青年人才会不愿意过早的进入婚姻。
二、青年人对于婚姻质量的要求也比较高
以前很多人对于自己的婚姻都没有任何的要求,只要遇到了一个合适的人,两个人可能没见几面,就步入了婚姻。但是在现代社会,很多青年人对于自己的婚姻质量都有较高的要求。更是因为青年人对于自己的婚姻质量要求很高,所以这些青年人才不会轻易的,将就着进入婚姻。
三、不管是社会还是中年人,都需要接受青年人婚恋观念的变化
因为在当代社会,青年人的婚恋观念较以往已经发生了非常重大的转变,所以这个转变对于整个社会来说,对于很多的中年人来说,都是难以接受的。不过不管怎么样,还是希望整个社会,希望中年人能够接受青年人婚恋观念的变化。
那么你觉得这一现象背后的原因是什么呢?欢迎评论区下方留言。
你怎样看待农村低龄结婚的现象呢?这对社会发展会有哪些影响?农村低龄结婚的现象对农村婚姻观念的现代化产生了积极的影响。早婚也带来了农村地区自由婚姻和爱情的盛行,基本上没有订婚市场。这种自由婚姻减轻了男子家庭的负担,对农村婚姻观念的现代化产生了积极影响。
1、婚姻责任不明确,婚后矛盾较多
大多数早婚当事人对婚姻观念模糊,对婚姻责任认识不清,导致婚后矛盾增多。大多数早婚的农民工辍学外出,其中许多人未经父母同意就自己早婚。年轻人容易冲动,处理问题时漫不经心、冲动。双方及双方父母对婚后矛盾感叹“没有办法”。因为他们的早婚是“自主的”,当他们遇到问题时,“怪不得别人”,大多数问题最终都是由双方自己解决的。父母与亲友调停和劝说的意愿越来越弱,尤其是调停越来越不成功。
2、离婚率高
早婚的年轻农民工由于结婚仓促,对离婚的态度较为淡漠,占相当大的比例。一方面,早婚的人很容易分手。受城市“开放”婚恋观的影响,他们比城市更开放、更“奔放”;另一方面,由于早婚未办理结婚手续,婚姻缺乏法律保护,婚姻双方的内在责任感和忠诚度低于取得结婚证的夫妇,离婚与婚姻一样“方便”和随意。
3、早婚早育问题多
生活在城市的年轻人一般不会早产,但年轻的农民工避孕措施往往较少,早婚伴随着早孕。由于年龄较小,早婚当事人的生理成熟度不够,生育质量容易出现缺陷。据河南、湖北等地的调查,由于现代生活越来越好,营养条件也越来越好,儿童的生理素质可能不明显,但20岁之前的生殖并发症在年轻女性中仍很常见。更重要的是,早婚导致“大孩子”教育“小孩子”的现象,他们缺乏心理和教育知识已成为农村地区的一个重大问题。
4、早婚儿童易成为新一轮留守儿童
早婚者的子女一般留在家里由父母照顾,最终成为新一轮的留守儿童。一方面,早婚夫妇在抚养子女时,长期不照顾子女,不参与子女的成长过程,没有意识到抚养子女的艰辛和困难,容易淡化或“割断”一些责任;另一方面,儿童由父母管理,在生活照料方面可能没有很大差别,但儿童的教育是一个大问题。父母的精力、教育观念、自身文化水平以及对代际教育的溺爱共同扼杀了这些“留守儿童”的教育,这将对他们未来的成长产生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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