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约定俗成的随份子习俗,让我觉得婚礼的红包就是应该这样随,直到我后来读书工作来了沈阳,参加第一场沈阳人的婚礼,在门口找了半天也没找到“管账先生”,一打听,才知道,沈阳人婚礼随份子是在门口或者餐桌上领一个红包,把自己的份子钱包进去,等新郎新娘敬酒时,把红包亲自交给两位新人。
感受这种差异的并不是我一个人,我身边的沈阳人去鞍山参加婚礼,也遇到过类似的尴尬,很多人回来都吐槽,鞍山人随礼太简单粗暴,有点适应不了。事实上,随礼写账也并非鞍山人的专利,我了解,在辽宁其他城市也有这样的风俗,但具体哪有哪没有,就不太清楚了。(欢迎其它网友补充)
一个 社会 习俗的产生背后往往有很复杂的原因,约定俗成的规则一旦形成,想改变往往需要漫长的时间。你很难说谁好谁坏,谁先进谁落后。婚礼毕竟是一件喜事,份子钱表达的是亲朋好友的祝福。不过有一个问题比较有意思,鞍山人写完账看完婚礼庆典,很多人有事就走了,所以等新郎新娘出来敬酒,发现很多桌子已经空了,这倒是一个比较尴尬的事。但是相反,估计很多沈阳人坐在酒桌前,也应该在心里默念:“啥时候过来敬酒啊?”
其实,比起怎么随份子,我还是关心随多少才合适,毕竟我的工资就那么一丢丢,再参加几场婚礼,整个十月就只能宣誓吃素了。
一地一风俗,十风九不同。
拿我们甘肃陇南来说,多盛行于写账:
一、承袭于传统。凡参加婚礼的,不分亲疏远近,入席之前都要随份子(礼金)。过去,这随份子的情况分两种:一种是“恭喜”。早期酒炮礼对齐全,后来只注重于酒炮和份子钱。属于底亲、好友才这样,礼情较重;另一种是“行情”。普通人一般只上份子钱,不带酒炮之类。恭喜与行情,大有区别,但有一点是相同的:就是给主家“凑体面”、长精神。
二、便于“礼尚往来”。凡婚礼场所都设有专门的“礼房”,有接管物质的,有接收份子钱的,也有负责记账的,互相监督,分工明确。来客随到随接待,礼薄上的钱物记得清清楚楚,分毫不差,甚至于连一挂鞭炮也不忽略。俗话说,“先是人情后是债,提起人情把锅卖。”为什么这样,就是便于以后给人家还“情”。
红包只在近些年来才时兴,只盛行于部分婚礼场中,可以说是时代新风。
红包有红包的好处:
一、简便易行。份子钱置于红包中,来客少了入礼等候的麻烦。
二、避免了尴尬。份子钱是多是少,来客相互间都不知道,场面上好看。
把这个事儿与文化相联系有些小题大做吧?
如果非要与文化联系起来的话,倒是可以说: 中国从很久很久以前到现在,都有去别人家参加婚宴等宴席的时候“随份子”的传统。
只不过以前随物比较多。现在随着 社会 的发展,人们手中的票子不再那么紧张,随物又不知道随啥(人家什么都不缺),于是慢慢地演变为直接点钱了。中国文化有些避讳送钱,于是起个名字叫 “随份子”。
我小时候,上世纪八十年代,赴宴还是随身背几斤麦子了事。
就像问题中提到的,“随份子”也有不同的形式。
比较好看的,当然是红包了。在中国文化中,红色自古就代表着喜庆。红红火火,红彤彤……,这些词一出来就会让人感到开心。
红包也不例外。
亲戚朋友结婚是一件大喜事,自己有幸被邀请是一种情面,见面寒暄之余,红包奉上,自然皆大欢喜。
简单直接的,直接点钱也行。
虽然不多见,但也还是有的:发展到今天,直接点钱显得麻烦多余,现场摆上刷卡机,多方便!
猜想不定哪一天就会看到这样的新闻: 婚礼现场贴着大大的二维码,扫码支付。
点钱有一个小小的不足:刷刷刷,钱全部进入了一个账户。那么,到底谁点了多少钱?谁点的多,谁点的少?不好区别。
有问题就有解决的办法: 记账。
其实红包也是记账的。
尽管红包表面不会写上金额,但是没有一个送红包的人会连自己的名字也省掉,要不然就回家等着耳朵发热吧。
东家背后会画个圈圈诅咒你的。
既然红包上肯定有名字,红包又是封着口的,那新郎新娘在洞房花烛春宵一刻之余,肯定会一个红包一个红包的拆开记账的。
尽管不同于现场记账,但背后记账这一步必不可少。
道理很简单——
中国文化中关于人际交往有一条经久不衰的习俗: 来而不往非礼也。 今天我结婚我收了人家的红包,明天人家家里办喜事必须酌情还回去。
有来有往,是为人之常情。
不要以为某些时候送钱的没打算被回礼、收钱的也没打算回礼是破坏了这习俗,那只不过是送钱的盯着更大的回礼而已。
您说呢?
在沈北新区,同样是婚礼随份子,有些是红包,有些是写帐,这是因为红包与写帐的用意不同,不是一回事,这也是我最近才知道的内情:
通常的写礼帐是记录随份的凭证,礼上往来,礼帐是基础,是有些东家下帖依据,是双方的往来礼钱参照物。
而红包的私密性,有的能回避亲朋好友的攀比尴尬。另外还有一项是在写礼帐基础上多加的备份,以示关系的递进,大多是直系亲属和闺蜜的厚爱,第二次表示特殊关照。就是说给东家人两份钱,一份公开随众记帐的,一份是私密的包红包。
其中有些包红包的也有一次性随礼的,是为省去麻烦更方便与东家交流勾通。( 一般大众随平常份子都是记帐的,也有些特殊的情况下包红包)
随礼风俗各地不同,我现在沈北新区,蒲河乡村随礼风俗是这样的。
亲,您所在地的随礼又是什么样的?如有不同,请您留言评论区。
我遇上过这样的事,有时候随礼是直接奔账桌,有的是发个红包,需要自己写上名字和金额,主事家人直接收红包,然后回家再立账。
我经历的是这样的,普通老百姓家都是立账桌,红白喜事,有写账的,收款的,事罢,记账的和收款的核对无误后交给事主人。
那红包又是什么情况呢?最早,发红包收礼金是受限办宴的,比如官职人员,国家政策不允许大办宴席的那一类人,有纪检委监督,随时查账桌或没收礼金的情况。
多年前,我第一次看见没有账桌的宴请,是一个公职人员的儿子办升学宴,发红包自己写名字,写礼金数,交给指定收红包的人,随时可以躲过稽查,不会手忙脚乱,不会把礼金被没收。
那一天的宴席都是委托别人坐镇,当事人家主没到场,参加的人都心照不宣,都理解。
再后来,陆陆续续的随礼发红包收礼金的情况就多了,现场根本看不见账桌,可能就不违规了,抓不到现型收礼。
这些是政策和对策的产物。我所在地方,老百姓家办宴,没有发红包写礼金的,穷百姓接不多少礼金,也没有实力超过限制范围,不怕查。
再后来,有实力的办宴分拨办,今天是同学,10桌;三天后是亲戚、朋友,20桌;五天后是同僚,15桌。
就是有100桌,该办也一个都不能少,没有账桌,分批招待,红包礼金,这是普遍现象,既顾及国法,又不失个人利益,中国人的睿智周旋从来都是滴水不漏的。
可能现在大城市追求 时尚 ,玩高雅红包普遍了。
这只是一种习惯而已,随着时代的进步人们基本还是喜欢包红包了。但是很多地方还是还存在交钱写张的,毕竟随份子钱就是一个相互交换的过程,我所知道的就是你家随多少礼,以后我家也就回多少礼,自己家富裕一点的就添一点随礼。所以交钱写帐更直观一点,包红包晚上主人家也一样要拆了记账的。
这个问题我来回答吧!
不管是写账,还是送红包,最终主人家都会写账的。
其实大多数地方都是写账,但仍有部分地方或人用红包的方式。
为什么用红包呢?一:节约挂礼时间,斌客快速入席,不需要等待;二:红包看不见多少钱,给客人留有面子,不会攀比;三:部分公职人员,用红包更加私密;四节约写礼的成本啊,且不会算错。
红包这么方便,那为何还要坚持写账呢?
一:显得正式,自古都有写礼的传统,古代一般还当场念礼单;
二:写礼的时间,便于主人家知道谁来了,谁没来,也便于和亲戚朋友打招呼啊
三:写礼有效防止礼金写丢啊(当然,红包让心腹收也没问题)
不一样的方式,一样的祝福,大家就不要计较了。
地区文化不一
沈阳城区近些年是这样,有的礼账和红包都会准备,敬酒时给红包都会写上自己的名字,要不然就白随了,农村还有写礼帐的习俗。看电视剧里面,比如说民国时候办事情,送东西送钱都会有人喊出来,某某送什么什么,也算是财力的较量。无论怎样,最后谁随了多少钱也都会做个统计的。另一个原因,以前婚事都是父母操办,随礼也是给父母的,但现在同学同事多了,很多是直接对应结婚的人,要是还写礼账会让同学同事弄不清到底给谁,但红包好处理,直接给新郎新娘或者给父母。
这个问题有时候是地域风俗不同,有时候是为了个人方便。
传统里的婚礼,一般都是写礼账居多,但是近年来给红包的也不少。因为给红包的隐私性比较强,一般参加婚礼的亲戚朋友关系有不少差不多的,为了避免明面上的尴尬,有时候就用红包代替了。红包大的是怕别人尴尬,红包小的是担心自己尴尬。
主人都要等宴会结束了才会看礼账和红包,包红包的个人都会在红包上写自己的名字,不影响主人把数额记载在账簿上。
比如欠了主人人情,想通过礼钱还回来,又和亲友一同去的,就包红包比较合适:尊重别人。不显得突兀。
兄弟姐妹间,也有亲有疏,意见不统一的情况下,包红包的情况就比较多了。包红包的情况在我国沈阳比较盛行,被当做一种时髦趋势。其实我比较看好包红包随份子,随心所欲,谁都不影响,把 装在红包里写好名字,随时可以塞给主人,不用特意去找记礼账的人,大庭广众之下数钱,再报名字记数额,有时候还要详细问名字到底怎么写,因为婚礼人多,有些人的名字比较相近,记礼账的人都是主人比较信任的人,他们也怕弄错了。
我比较看好送红包,方便省事,利人利己。
礼县的彩礼一般要3万。但是也不一定,这要看女方的父母的态度了,如果人开明些,家境好点,人家父母也看的上你,也许可以商量的。
关于规矩,这个东西是活的,有时候也不好说。据我所知,越是愚昧,风俗也越多。一般情况下,需要有个介绍人,这个人必须是男女双方都认可的人,意思就是媒人,彩礼的多少,还有女方的要求,都是要经过这个媒人来进行说和的。一般事情成了,要给媒人买双鞋子的。还有订婚,要给在座的女方亲戚带来的小孩子钱,一般都是双数,必须要给。给女方父母的要有一身衣服,彩礼也是这个时候当着对方亲戚的面给。还有“三金”等等。
结婚的时候要给女方送四色礼,意思就是四种礼物,一般就是烟酒,糖茶,四种了。
风俗习惯可以让媒人去问,像你这种情况,也许女方会给你推荐一位媒人的。女方的要求,你直接去和媒人谈就可以了。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给你带来帮助!!
陇南是甘肃的南大门,有陇上江南之美誉, 不穷,跟四川广元市,绵阳市、九寨沟临近,特别是文县、康县跟四川隔江相望,方言,生活习惯都跟四川相近,距离甘肃省会兰州近700公里,但距离四川省会成都市只有400多公里,
在西部婚俗中,有男嫁女娶的入赘婚。一些男子家穷,缺乏彩礼,便入赘到女家,以女父母为父母,所生子女从母姓,为女家传宗接代,西北地区称这入赘男子为“上门女婿”。这是一个古老的婚俗,倘若探幽索远,它几乎与人类经历一样久远。也因其久远,才显得扑朔迷离。为了探索它的发展轨迹,弄清它的真实面貌,我们不得不循着它的足迹,打开尘封已久的历史,小心翼翼地洗净蒙在它脸上尘埃。
从文化人类学角度来看,人类婚姻的起源和发展变化,与社会生产力与生活观念至为密切。入赘婚应是母系氏族社会对偶婚从妻居婚俗衍化而成的婚姻形态,与母系氏族社会向父系氏族社会过渡相适应。发迹于今日关中的周人,其始祖弃,母为姜姓,父为姬姓,他从母居,在邰(今武功、扶风县境内)长大,向姬姓部落传授播种百谷,被尊为农神,称“后稷”。在姜姓这个古老的部族中,还出现了一个见诸文字记载的最早的上门女婿,他就是明人章回小说《封神演义》中被尊称为无所不能神仙——姜子牙。据《战国策·秦策五》和汉刘向《说苑·尊贤》载:“太公望,故老妇之出夫。”太公望,即姜子牙。名吕尚,是周灭商的第一功臣,又是周武王的岳父,成王的外祖,齐国的始祖,他不可能从今日关中跑到遥远的齐地去做上门女婿。他以其不凡的经历和灭商的辉煌功业,成为国人心中的传奇英雄,广为传颂。
秦汉时代,招赘婚十分流行。当时人们称这一婚姻形态为“入赘”,称入赘的男子为“赘婿”。“赘”是抵押、典质。那时,无论是权倾朝野的政坛显贵,还是一贫如洗的庶民百姓,都在入赘婚史上留下印痕。汉武帝的姑母馆陶大公主,寡居到50余岁,寂寞难耐,见卖珠小儿董偃人品风流,日夕厮伴,少夫老妻,同坠爱河。武帝闻讯,兴高采烈,赐给衣冠。从此董偃贵宠当朝,名闻天下。两人白头偕老,同葬霸陵,为父母文帝、窦后陪葬。但大多数入赘者,历尽人世沧桑,潦倒落魄,不堪回首。《汉书·贾谊传》云:“秦人家富子壮则出分,家贫子壮则出赘。”这些入赘者,地位低下,如同奴婢。他们寄人篱下,岌岌可危的命运之舟载着他们孤独的身影,挣扎在入赘婚的围城中,任人摆布,没有亲情,没有温暖,伤痕累累。尤其是社会歧视,列入“七科谪”之一。所谓七科谪,即罪犯、商人(汉代重农抑商、商人地位低)、商人的子孙和赘婿等七种人,经常被政府征派到边疆去服役。
汉代之后入赘婚依然流行。唐代未婚子女娶夫仍称“赘婿”,寡妇招夫称为“接脚婿”或“接脚夫”,寡妇仍住前夫家,招夫后承当前夫门户,从前夫姓。宋代改“赘婿”为“舍居婿”或“入舍女婿”。到了元明清时代,随着妇女地位的日益低下,赘婿更是受人歧视,元代男子入赘后顶门当差,行赡养女方父母之责,称其为“养老婿”;一些地方男子入赘后服役有年限,或妻子亡故后,可以返回父母家,称其为“出舍婿”。元末明初诗人王逢《浦东女诗》描绘道:
丁男殉俗各出赘,
红女不暇亲桑麻。
可见,入赘男子仍要赡养女方老人。在一些地方女子可以招夫,不准寡妇再嫁,更不允其招赘,也不准“招夫养夫”。但在明人小说、戏曲中描述入赘婚之事,举不胜举。如黄元吉《流星马》第一折、沈德符《顾典杂言》、冯梦龙的《三言》中,均有入赘男子生活的写真。
入赘婚俗在些山区至今依然流行。如甘肃陇南康县山区就是如此。这里男尊女卑的观念比较淡薄,男女婚嫁没有勾画出明显的界限,一些有女无儿的农家,乏人照料或女儿不忍离开父母,便招婿上门,入门女婿也不受歧视,家庭和睦,生活温馨。
值得称道的是西南少数民族地区大都流行“入赘婚”风俗。如居信在风景秀丽的西双版纳的布朗族有“偷女婿”的习俗,这是母系氏族社会“夫从妻居”的残留。在这里,结婚自由,离婚亦自由。夫从妻居三年后,亦可转为“从夫居”。他们之间,没有上下之分,感情真挚,爱意绵绵,如诗如画。
从入赘婚发展历程可以看出,它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在封建社会盛行不衰,与重男轻女的伦理观念密切相关,那时女子失去独立人格、缺乏自主权。顶门立户、继承遗产、传宗接代是男子的专利,但男子入赘人性扭曲,被人歧视。只有在少数民族地区,这种婚俗才具有正当性和合理性,使男女青年成为倾心相爱、比翼双飞的情侣。
200元
甘肃两当随礼最少200元 一般本村民最少随礼200元,其余根据人情关系500元-1000元不等。
两当县隶属于甘肃省陇南市,位于甘肃省东南部、陇南市东北部。两当古称故道、固道,秦惠文王年间置故道县,北魏始置固道郡两当县,因境内有两当河而得名,1985年后划归陇南地区、陇南市管辖。
习俗
1节日
羌族重视春节。春节又称“过大年”,是羌族人家团年的重要日子。从农历腊月二十三起,家家户户就要扫尘、敬灶,备好丰盛的年货。除夕之夜,要烧猪头肉敬献祖先和神灵。全家人坐在一起热热闹闹地吃团年饭,再围坐在火塘四周守岁。一般初一不劳动,不走人户。初二以后开始亲戚朋友之间的走访。正月十五闹元宵,正月三十要送年。家家户户张灯结彩,举办各种娱乐活动。
此外,羌族还要过清明、端午、中秋、重阳等节日,但最有特色的,当数羌历年、祭山会和领歌节。
羌历年,羌语称“日美吉”,即“吉祥欢乐的日子”。又称”过小年”。原是在秋天收获粮食后,祭祀神灵和祖先,向神还愿的重大节日。每年农历十月初一举行,各地欢庆的时间不一,一般为三到五天,有的村寨要过到初十。主要的活动是还愿敬神和吃宴席。羌历年在20世纪80年代曾一度停止。1988年恢复,成为羌族人民共同的节日。在羌区各地,每年都要举行各种庆祝活动。
祭山会是羌族最隆重的传统节日之一。又称转山会、塔子会、祭天会、山王会、山神会或者碉碉会。是羌族对代表着天神、山神等诸多神灵的白石神进行祭祀的活动,也是人们祈求保佑来年人畜兴旺、五谷丰登、地方太平、森林茂盛的大典。因各地气候差异,举行的时间、次数并不统一,有正月、四月、五月之分,亦有每年举行一次或二、三次。
领歌节,羌语称“瓦尔俄足”。主要流行于茂县曲谷一带。每年农历五月初五举行(如该寨有13岁至50岁妇女死亡,则当年不举行)。是为了纪念天上的歌舞女神莎朗姐。整个节日活动持续3天时间。妇女们尽显其能,忘情欢跳莎朗,农事和家务事皆由男人操持 。
2婚嫁
新中国成立前,羌族男女婚姻遵循“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存在“指腹婚”、“怀抱婚”、“童子婚”、“买卖婚”等婚姻形式。婚姻讲究门当户对,有转房、入赘、抢婚的习俗。新中国成立后,自主婚姻逐渐居多。但传统的礼仪程序一直保留至今。随着羌寨经济的发展,人们生活得到改善,昔日的婚姻仪式更增添了新的内容。传统和现代相结合,将羌族的传统文化发挥得淋漓尽致,更增添了喜庆气氛。
婚嫁仪式主要有订婚和结婚。在羌寨,媒人被称为“红爷”。如果男子对女子有意,男方家就会备礼,请红爷到女方家提亲。女方家要征得母舅同意才可允婚。之后,红爷会带上猪膘、酒等礼物,去女方家吃“许口酒”。数月或数年后,男方家又请红爷携礼到女方家,以“小订酒”招待近亲,并请释比测算双方生辰八字,定下结婚吉日。随即,男方家要备重礼前往女家报期,并在女家办酒席,即“大订酒”,作为正式订婚礼,欢宴女方整个家族。
此后,两家开始婚礼筹备,期待着“女方家花夜、男方家正宴”好日子的到来。“花夜” 意即为新人举办的喜庆晚会,是结婚最为隆重的一道程序。一般在娶嫁的前一天晚上举行,男方办的叫“男花夜”,女方办的叫“女花夜”,男的庆祝娶妻,女的欢送出嫁。这一天,女方家高朋满座,桌上放着咂酒和12盘“干盘子”(即花生、核桃、红枣、柿子、苹果、桔子、糖果等,饱含圆满、吉祥、喜庆之意)。
男方家派出的能说会道的迎亲队伍会受到热情的款待。双方要按照习俗进行盘歌比赛。盘歌即以歌盘问之意,方式为一问一答,所唱内容广泛,形式随意而风趣。次日清晨,舅舅给身穿嫁衣的新娘披上红绸,新娘哭嫁,拜别父母、兄长和族人。到男方家门口,释比要做祭祀神灵的仪式,驱赶附在新娘身上的“煞气”后,再向新人祝福。众人为新人举行“挂红”仪式。新人在神龛前行礼,一拜祖宗创业恩,二拜父母养育恩,三拜夫妻偕白头,四拜子孙个个强,再拜亲人和宾客,最后夫妻对拜。
拜堂后新娘就正式成为男家的人了。随后,众人欢宴。当晚,男家父母点香敬神,对新人祝福。所有来宾在院坝围着熊熊篝火跳起欢快的莎朗舞。次日即谢客日,主人再备两桌宴席“谢客”。新人要带一个猪头、一根猪尾巴感谢红爷,表示有头有尾,圆圆满满。婚后第三天,新婚夫妇要“回门”。由新郎及弟兄背着酒肉送新娘回家。新郎仅在女方家小住几日,而新娘可以住数日、数月,甚至更长的时间 ,才由丈夫接回,开始家庭生活 。
3丧葬
羌族的葬式有火葬、土葬、岩葬。
火葬的历史最为悠久,《吕氏春秋·义赏》载:“氐羌之虏也,不忧其系累,而忧其死不焚也。”《太平御览》引《庄子》佚文:“羌人死,焚而扬其灰。”直至清朝中期,火葬仍在茂县沙坝、赤不苏、较场等地保留下来。每个家族有自己的火坟场。
大部分地区由于受汉族影响,加上得到封建王朝的提倡,将土葬作为主要葬式,并一直保留至今。各村寨都有遇丧不请自到、协助料理丧事的习俗。丧家需及时通报亲属,向母舅家禀告逝者去世前后的情况,请释比杀羊祭祀、测算下葬时日。一般三天之后,众人在风水宝地下葬逝者。其家人要在新坟前点篝火,烧柏枝,敬香蜡、烟酒、肉类,以示祭奠。葬后三日,再备祭品,并修整墓地。到此时,丧葬礼仪才告结束。
崖葬主要存在于北川一些地方。如果儿童不到三岁就夭折,用蜂桶或简易木箱装殓,置于山岩洞穴中 。
扩展资料:
历史
20世纪50年代以来,人们陆续在岷江上游和杂谷脑河沿岸的汶川县威州姜维城、理县箭山寨、茂县营盘山等地发现了新石器时代文化遗址。还发现了较多的春秋战国至西汉时期的石棺葬墓群,如茂县撮箕山石棺葬墓群、牟托石棺葬及陪葬坑、理县佳山石棺葬墓群。
出土的器物有陶器、石器、木器、青铜器等。这些考古发现,不仅说明了今天羌族分布的地区,很早就有人类栖息繁衍,而且为探讨岷江上游古文化的渊源提供了新的资料和线索。
羌族源于古羌。古羌人以牧羊著称于世,不仅是华夏族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对中国历史发展和中华民族的形成都有着广泛而深远的影响。
“羌”,原是古代人们对居住在祖国西部游牧部落的一个泛称。今甘肃、青海的黄河、湟水、洮河、大通河和四川岷江上游一带是古羌人的活动中心。史书记载,殷商时期,羌为其“方国”之一,有首领担任朝中官职。他们有的过着居无定处的游牧生活,有的从事农业生产。
《诗经·商颂》记载:“昔有成汤,自彼氐羌,莫敢不来享,莫敢不来王”,反映了古羌与殷商密切的关系。甲骨文卜辞中有关“羌”的诸多记载,表明羌人在当时的历史舞台上十分活跃。
周时,羌之别种“姜”与周的关系密切,大量的羌人融入华夏。春秋战国时期,羌人所建的义渠国,领域包括今甘肃东部、陕西北部、宁夏及河套以南地区,是中原诸国合纵连横的重要力量,与秦国进行了170多年的战争。以羌人为主要成分的诸戎逐渐为秦国所融合。
而居住在甘肃、青海黄河上游和湟水流域的羌人仍处于“少五谷,多禽畜,以射猎为事”的状态。在《后汉书·西羌传》中,有秦厉公时羌人无弋爰剑被俘,逃回家乡后教羌民“田畜”,自此羌族开始有了原始农业生产,使其人口增加,经济发展的记述。
此后,羌人进一步发展和分化。《后汉书·西羌传》载:“至爰剑曾孙忍时,秦献公初立,将其种人附落而南,出赐支河曲西数千里,与众绝远,不复交通。其后子孙分别各自为种,任随所之,或为旄牛种,越_羌是也;或曰白马种,广汉羌是也;或为参狼种,武都羌是也。”这一时期,西北的羌人迫于秦国的压力,进行了大规模、远距离的迁徙。
汉代羌人分布很广,部落繁多。为隔绝匈奴与羌人的联系,汉王朝在河西走廊设有敦煌、酒泉、张掖和武威四郡,建立了地方行政系统,设护羌校尉等重要官职以管理羌人事务。同时,归附的羌人大量内迁,从地域上分为东羌和西羌。
进入中原的东羌附居于塞内而与汉族杂居、通婚、融合,从事农业生产,私有经济得到一定程度的发展,逐步进入封建社会。未进入中原的西羌大部分散布在西北、西南地区,有新疆塔里木盆地南沿的_羌、雅鲁藏布江流域的发羌、唐牦、西南地区的牦牛羌、白马羌、青衣羌、参狼羌和冉_羌诸多羌人部落。其中,牦牛羌,初分布在沈黎郡(郡治在今四川汉源县九襄镇),后继续南下至越_郡(今四川安宁河流域及雅砻江下游)。
白马羌,主要分布在今四川绵阳市西北部和甘肃武都市南部。青衣羌,居住在今四川西部的雅安市一带。参狼羌,主要在今甘肃武都市,特别是白龙江一带。冉_羌则分布在岷江上游和四川西北部的广大地区,《后汉书·南蛮西南夷列传》载:“冉_夷者,武帝所开,元鼎六年以为汶山郡其山有六夷、七羌、九氐,各有部落”,说明羌人在其中占有较大比例,各部的发展水平很不平衡,大部分尚处在氏族部落阶段。
魏晋南北朝时期,氐人符坚建立前秦政权,南安羌人姚氏建后秦政权。后秦政权势力处在北魏之南,东晋之北,统治羌人及中原各族达33年。之后,还有几个羌人部落相继兴起。即陇南的宕昌羌,川、甘边境和岷江上游的邓至羌,二者存在了140多年。从东汉到西晋末年,北方的大部分羌人已基本融入汉族之中。
隋唐时期,活动在甘青和青藏高原东南部的羌人部落有党项、东女、白兰、西山八国、白狗、附国等,其中,西山八国系成都平原以西、岷江上游诸山各部的统称。他们处在中原王朝和吐蕃势力之间。有的同化于藏族,有的内附中原王朝,或同化于汉族,或在夹缝中生存,在唐蕃长期和战不定的局势下,得以单独保存和发展。
宋代以后,南迁的羌人和西山诸羌,一部分发展为藏缅语族的各民族,一部分发展为现在的羌族。羌族民间广为流传的叙事诗《羌戈大战》中记述:远古时候,羌人曾生活在西北大草原,因战争和自然灾害被迫西迁和南迁,南迁的一支羌人遇到身强力壮的“戈基人”,
双方作战,羌人屡战屡败,正准备弃地远迁,却在梦中得到神的启示,他们在脖子上系羊毛线作为标志,用坚硬的白云石和木棍作武器,打败了“戈基人”,终于得以安居乐业,并分成九支散居各地。这段传说,反映了羌人迁徙的一段历史,与史书文献及考古资料结合,印证了羌族的来源。
明末清初时,一部分羌族由四川迁往贵州铜仁地区,至此,羌族的分布格局基本形成。
1840年之后,中国逐步变为半殖民半封建国家,和全国其他民族一样,羌族也面临着帝国主义的侵略和封建统治阶级的剥削和压迫。为此,羌族人民和其他民族人民一道,曾经向帝国主义、反动官府和封建统治阶级进行过英勇不屈的斗争,为中华民族的独立和解放作出了自己的贡献。
1841年,鸦片战争期间,羌族人民和藏、彝等族人民,组成2000人的军队,开赴浙江前线,在宁波镇海战役中,重创英国侵略军。1894年,羌族地区一个坤姓土司的残余势力,依仗封建特权,盘剥所属人民,激起黑虎寨等地170多户羌族人民的强烈反对。
他们一致向清朝官府列举了坤土司23条罪状,与封建土司的余孽展开了面对面的斗争,终于迫使清朝将坤土司“摘去顶戴,交州查看”。1905年,清朝在茂州设立“官盐店”,对食盐实行垄断专卖,从中渔利,激起羌族人民的武装反抗,迫使清政府宣布取消“官盐店”,允许食盐自由买卖。
1921年,中国***诞生后,羌族人民反帝反封建的斗争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理县通化乡佳山寨等地的羌族群众,为反抗国民党政府的苛捐杂税,群起杀死了作恶多端的团总。1924至1926年,理县藏、羌等族人民反抗封建军阀苛捐杂税的压榨,2000多人攻陷理县县城,还攻打到汶川、茂县、松潘等地,斗争坚持了3年之久,狠狠打击了国民党反动派的嚣张气焰。
1935年,中国工农红军长征经过羌族地区,在党的领导下,羌族人民建立了工农革命政权,开展了轰轰烈烈的土地革命。他们热爱人民的军队,积极参军支前。仅茂县一县就有1000多人参加红军北上抗日,还有上万名民工为红军提供后勤保障。红军北上抗日后,国民党卷土重来,在羌族地区实行白色恐怖统治,经过革命锻炼的羌族人民,继续不断地向反动派展开英勇不屈的斗争。
1942年,茂县爆发了“茂北事变”。茂县专区的专员和县长以“铲烟”为名,派兵洗劫了茂县北路蚕陵乡的一些村寨,引起当地羌、汉各族人民的强烈愤慨。他们消灭了前往搜刮的保安中队,并顺势直攻茂县县城,打垮了守城的国民党军队,将县城团团围住。这次斗争虽然由于国民党的收买分化最后遭到失败,但斗争的声势给敌人以有力的打击,显示了羌族人民不屈不挠的革命斗争精神。
1947年,茂县龙坪、三齐等乡的羌族人民又掀起了一次被称为“龙坪事件”的武装起义。事件起因于国民党政府和部分羌族上层统治阶级之间的矛盾,后来发展成为羌族人民反抗国民党统治的武装起义。这次斗争最后也因羌族统治阶级的背叛而失败,但再一次显示了人民的巨大力量。
参考资料:
甘肃两当县的民俗:两当号子:“两当号子”是两当民歌中的一个独特种类,自古拥有“陇南乐府”的称号。主要流行于嘉陵江以南深山林区的站儿巷镇、云屏乡、泰山乡、广金等乡镇,是人们传递情感抒发胸臆的一种方式。“两当号子”曲调优美高亢,音域宽广,节奏明快,粗犷而极富变化,有原始遗风。从古到今一直是当地群众喜闻乐见、自娱自乐的艺术表现形式,两当号子的曲调主要有羽、徵、商三种调式,不同的曲调表达不同的情感。曲体结构流行的有一段体、两段体和三段体,其旋律幅度跳跃较大,演唱时的表现力丰富而又强烈。有《大唢呐号子》、《画眉鸟儿跳架上》、《大鸡公号子》、《生鸡公号子》、《箱夫子歌》等曲目。其他民俗:社火、道情、狩五耗等。
居住在两当县南部深山林区,即秦岭南麓、嘉陵江上游一带的农民们,历史上称为“棚民”。所谓“棚民”,其祖上大多是从山外移居的客家人,他们在长期的生产生活中,创造了丰富多彩、妙趣横生的棚民文化。棚民文化是两当独有的一大地域文化品牌,更是影响陇南历史的十大特色地域文化之一。棚民文化有以下主要鲜明特点:
其一:独一无二的“湖广广腔”语言。由于当时棚民大都来自两湖、两广、三江及川黔等地的移民,不同省份和地区的语言在长期共处中互相取舍,彼此融合,从而形成了与陕甘两省截然不同的两当方言语种。其发音既像湖广,又有云南、贵州、四川、湖北人的语言特点,纯属川楚方言变调形成的特殊语音,被当地人称为“湖广广腔”。如今在两当南部山区的泰山、站儿巷、广金、云屏等乡镇,仍保持着这种“湖广广腔”特殊语言和生活风俗。
其二:高亢粗犷的号子。流传于两当南部山区的两当号子,是两当民间文化的“土特产”,具有浓郁的地域风味。两当号子从演唱形式上主要分为“花号子”和“排号子”两种。“花号子”曲调高亢,无唱词,但容量大,演唱者主要通过模仿动物或大自然的某种音符,表达一种狂野悠远的意境。“排号子”曲调较低,有唱词,每句唱词一般由7个字组成,前四个字为一个音节,后三个字为一个音节;演唱形式生动朴实,习惯上由4至6人组成,演唱时特别注重接气,也就是说第一组人即将唱完一句接气时,第二组人即从上句末尾拖腔中接唱,达到一气呵成的最佳效果。
其三:风格奇异的服饰。棚民在服饰方面,具有鲜明的苗族人的特点。男人包头帕,颜色仅限黑白两种,但长度必须够一丈长;上衣穿大襟衣服,没有领口,裤子为大腰裤,裤腿下宽,长度只到膝盖以下。无论男女都统统打绑脚,也就是用布条或布带缠小腿。男女四季都穿用榆树皮或麻柳树皮编制的草鞋。但妇女在走亲戚或赶庙会时穿自家做的花布鞋。草鞋在60至70年代仍有流行。妇女的服饰与男人有所不同,上衣较长,后襟必须拖到大腿上,裤腿盖过膝盖以下;年轻姑娘、媳妇喜欢穿颜色素雅的衣服,而上了年纪的妇女则喜欢穿大红大绿服饰。
其四:淳朴自然的风俗民情。当时棚民的主食是包谷,即用手磨或腰磨将包谷颗粒磨碎,按磨碎的颗粒大小又分为“大珍子”“末珍子”两种。手磨和腰磨是当时加工食物的主要工具,动力主要是依靠人的力量推动石磨,一般是现吃现加工。逢年过节棚民户户都要杀一头猪,并且酿造包谷酒,即今天的“明溜子酒”。杀年猪的同时还要“吃胞汤”,即杀完年猪的人家,要把全村的男女老幼请到自家屋里,围坐在一起吃肉喝酒,猜拳行令,打广子(拉家常),彼此交流加深感情。“吃胞汤”的习俗至今仍在两当南部深山林区广大农村延续、流行。
其五:欢快的农作场面。当时的棚民生活条件极为艰苦,他们主要靠大面积广种薄收来获得全家一年的口粮。由于种植面积大,一家一户的劳动力无法完成,必须请“蹚将”班子打“锣鼓草”(即互相协作锄草)。打“锣鼓草”的日子一般选择在雨后晴天的早上开始,按请的“蹚将”(帮工)的多少每人手拿一把月牙形的锄头在包谷地里一字排开,同时选出五六个声音洪亮粗犷的“蹚将”站在包谷地的另一边,另有两名打鼓和五名敲锣的青壮年“蹚将”。随着锣鼓声同时有节奏的响起,一名“蹚将”高声唱起了山歌。与此同时,锄草的“蹚将”班子挥动锄头,踩着鼓点和歌声,飞快地向前锄地。一曲结束,锣鼓声暂停,“蹚将”班子才能稍稍休息。一个10至15人的“蹚将”班一天可锄草数十亩。
其六:奇妙有趣的婚嫁习俗。在当时条件下,棚民的先祖们没有“指腹为婚”“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约束。青年男女唱着山歌,吹着自制的竹笙自由恋爱。无论男娶女、女嫁男都一视同仁。
其七:独具特色的建筑风格。经过几百年的传承和发展,棚民的住房也有了很大的改观,逐步由落地草棚变为土木结构的草房和瓦房。建筑结构也发生了变化,即:修房必须先立房架子作为骨架,房架子有三柱落脚、五柱落脚、七柱落脚等;一般五柱落脚以上的房屋都建有廊檐,檐宽2至3米,主要用于吃饭歇凉或堆放农具杂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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