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古代女孩15岁就算成年,十三四岁嫁人在当时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 放到现代社会,十三四岁的女孩子才刚上初中,但在古代,这个年龄段的女孩子在当时的人眼中已经接近成年人了。 成书于秦汉时期的中医古籍《素问》中有这样一段记载:“女子……二七而天癸至。” 按照当时的人的理解,这就意味着女子14岁就性成熟了,达到可以婚嫁的年纪了。 我们习惯把原配夫妻称为“结发夫妻”,这个词其实就跟古代女子从少女到新妇身份转变的婚俗有关。 在古代,女子15岁要行“笄礼”,行完“笄礼”后,女子就要将长发扎拢起来,表示自己已经成为成年人,可以婚嫁了。值得一提的是,并不是所有女孩都必须在15岁举行笄礼,也不是女子举行笄礼后才能嫁人,一般家境殷实、注重礼节的士大夫家族才会强调女子在许配好人家后再举行笄礼的“结发仪式”。 唐朝就流行在新婚之夜,夫妻喝过交杯酒后,各自剪一缕青丝系在一起,以表达夫妻同心、永结连理的美好寓意。
二、古人推崇早婚,一方面是为了促进人口增长,另一方面就是为了获得更多劳动力和税收;
古人如此推崇早婚,除了和当时人们的观念有关外,也有很客观的原因,古代的医疗水平比不上现代,古人的平均寿命很低:古人的平均寿命长期保持在三四十岁,就连皇帝的平均寿命也只有四十几岁,远低于我们今人7793的平均寿命。
基于现实出发,历朝历代的君王们都鼓励早婚早育、多生孩子。
因为,在农业社会,人口就是第一生产力。
昔日,勾践卧薪尝胆时,为了增加越国的人口,曾下令:
1,青年不能娶老妇人,而老年人不能娶年轻少女;
2,女子17岁还不结婚的话,父母就有罪,男子二十岁不娶老婆,同理;
3,如果有人怀孕了,由官方派医生接生,生的孩子,还奖励两壶酒,一条狗,生的女孩,就奖励两壶酒,一头猪。如果是双胞胎,就由官方给钱养,生的是三胞胎,官方还给配一名乳母。
从这些政策就可以看出,当时的统治者已经意识到人口的重要性,在他们看来:
人不仅仅是社会文化、财富的创造者,还是士兵、劳动力的来源。
婚姻看似是两个人的事情,实则对于家族和国家都有着重大的意义。
对于男女双方二言,婚姻是丰富人生经历,延续家族血脉、传承家族文化的重要方式。对于国家而言,婚姻是促进人口增长,保障国家稳定和繁盛的基础。
秦始皇统一天下时,当时的总人口约在两千万左右,可经历过秦末战争、楚汉争霸后,汉朝建立时能够统计到的人口只剩下600万左右,这也迫使汉初的统治者不得不施行黄老无为、休养生息的政策。
其中与婚嫁有关,很重要的一条就是:“女子年十五以上至三十不嫁,五算。”
这条政策的大意是女子十五至三十岁不出嫁的,要额外征收五倍的税收。而对于肯成家分家的夫妻,政府则奖励100亩土地和房子。
一边是利益分配,一边是加倍的税收,我们可以从汉代的政策里看出窥见历朝历代鼓励早婚、早育的动因就是为了增加劳动力、增加赋税收益,只不过历朝历代使用的方法不同罢了。
比如晋武帝司马炎为了促进人口增长,就曾下令:女子17岁还没嫁人的,就由国家安排丈夫了。
刘宋的周朗还想出了一个更缺心眼的法子:“女子15岁没嫁人的,她的父母全部依法判刑!”
北齐后主高纬最狠,他明确规定:“杂户女,年二十以下、十四以上未嫁者,悉集省,隐匿者,家长处死刑。”
汉朝催婚还只是要钱,到了高纬这里,可就直接要命了,荒唐至此,也就难怪他二十二岁就以亡国之君的身份被赐死了。
相比起来,唐宋时期,催婚方式就文明多了。
贞观初年,按照《新唐书》的记载,在册入户200万,全国在册入户不满300万,这里面固然有些人没有统计到的缘故,也反映出战乱导致当时人口的数量已经相当稀少了。
为了促进人口增长,唐太宗恢复了汉朝时女子十五嫁人的政策,只是比起单纯惩罚式催婚,唐太宗破天荒推出了鼓励套餐:“男二十,女十五以上无家者,州县以礼聘娶。”
这种带有奖励性质的催婚方式显然就文明多了,并且为了激励地方政府催婚的积极性,唐太宗还下令对于地方官员处理“大龄剩男剩女”不想结婚问题表现突出的官员,给予“以进考第”的奖励。
也正是因为这政策给力,仅仅过了一百年左右,大唐人口翻了几倍,到754年,“在册入户达906万,人口5280万”,效果刚刚的。
其实吧,催婚也并不只是我国古代独特的现象,在古代的西方,这样的问题同样突出。
三、古代早婚并不是中国独有的现象,在世界史上有许多类似的例子;
文艺复兴之前,欧洲也存在着订“娃娃亲”的现象,有的孩子在3岁时就许配了人家,就等到12岁结婚了。
按照15世纪时期的欧洲人的观念就是:女孩子15岁还不结婚,乃是有辱门楣的事情。
如果男子找不到老婆,也会被认为是无能之辈,卢卡1454年还颁布了一项命令:20到50岁还没结婚的男子,不得担任公务员的职务。
这一现象后来在欧洲还持续了几百年,直到工业革命后女性的地位不断提高,早婚早育现象才逐渐淡出了人们的视野。
纵观东西方文明史,早婚早育政策的流行都离不开人口、土地和税收三大原因,在文明的扩张阶段,人口的增长确实能够促进社会的繁荣,但等到社会资源饱和,社会生产力却没有跨时代的进展时,没有质量一味追求人口增长盲目扩张的弊端就会显现出来。
早在汉朝的时候,一位叫王吉的人就发现了这个问题:
“夫妇,人伦大纲,夭寿之萌也。世俗嫁娶太早,未知为人父母之道而有子,是以教化不明而民多夭。聘妻送女亡节,则贫人不及,故不举子。”
《礼记》是孔子编订的,大致反映了以前的社会风俗,其规定是“男子二十冠而字”“女子…十有五年而笄”,即可婚娶,还有秦之前的宽容风尚,没有硬性规定。到了后来,秦汉模式的农业-封建中央集权国家就开始干涉个人生活了,女子超过年龄不嫁者,罚。一开始还有男权社会的范儿,到了后来,专制集权压过一切,干脆连男女都罚。有些王朝又没有规定。这个是不确定的。有规定的王朝估计都是当朝君主的财政、军政压力过大,朝廷要人去背锅当炮灰,总不能让贵族士大夫们去吧?
另外,从古代的经济与社会保障出发,不像现在有福利制度,所以古代中央集权专制的王朝里,一族人虽然不用像春秋战国时那样担心族内人丁不足,抢水、抢地抢女人的时候,打不过其他部落。但是,古代农民市井,为了晚年有保障,必须提早生子,才能多生子,才能有晚年的保障。但实际上,生子过多,财产不多,多子不和,更不要说让他们给古代老人养老了,所以古代民间文学的说唱里多有咒骂子女不孝、反而外人更孝顺的段子。古代王朝为了社会稳定,也以教化万民为题,提倡儒家的忠孝,但仍未从经济与社会保障方面解决问题。因为毕竟是古代封建农业社会,无法解决这些问题。
与明清同期的英国,因为人口不多,人地关系不紧张,人吃羊的圈地运动又尚未出现,英国农民早就勉强过上小康生活了,个个胖乎乎。欧洲二战魔幻文学名作《魔戒》里的霍尔特人的原型,就是那个时期(工业革>命前)的英国农民,生活得逍遥自在。而同期的明清农民,日子就不那么好过了……尤其在康熙一朝彻底解开人头税之后。为什么,康熙要解人头税的束缚,因为康熙年间连年征战,三藩之乱、征沙俄冒险队、征准噶尔汗国、打郑家水师,耗费了不少人力财力,这个锅就顺利交给为消去人头税而开心雀跃的百姓们了……
此外,被儒家称之为蛮夷的游牧民族,女子结婚更早,甚至有12岁就出嫁的习惯,目标也很明确,早生孩子生得多……但是游牧民族毕竟比儒家的繁文缛节少,不结婚,最多被族人看成是性格怪异,不会被朝廷惩罚,也不会被族人唾弃。游牧族人女子出嫁早,甚至12岁就出嫁,为的就是生孩子多,部族强大,不被其他部族欺负,还处于中国秦朝之前的社会政治状态之中。
相比文艺复兴时代的欧洲(之后再打打仗折腾一下就是工业革命了,西方就进入现代化时期了),可以发现欧洲城市居民逐渐集中,而且结婚年龄普遍低于中东、游牧民族、东欧农业社会与明清封建集权王朝。在现代西方学者分析看来,这无疑促进了欧洲居民财富的集中,解决了之前的人地关系紧张(之前欧洲的人地关系紧张,导致了十字军东征、维京入侵,到处都在死人)。然后喜欢对比现代化之前的中西方社会经济转型差别的汉学家发现,到了明清时代,中国人口激增,人均财富下降,欧洲反而开始走向富足的生活。随着明清负重难返,自然就与现代化进程无缘了。为什么明清不控制人口反而刺激人口增加呢?(加之哥伦布发现北美,番薯玉米等高产作物传入东亚)因为古代的封建中央集权需要人多,人多,则下用匮乏,上以税有多人之米,然只给(ji)一二人,下则乱,若十给其四,则得米者不言,十给其半,则得米者安,若十给其六,则其六可 斗无米可得者,是为下民之内斗,其上之食肉者(春秋语)可以无忧矣。这就是古代君主的智慧,古代一切财政、军政负担 都可以显性、隐性地转锅给傻乎乎生孩子玩的百姓。
然而,造化弄人,明清专制,害人终害己,随着明清民穷国强模式 ,与 西欧民富国强模式遭遇,西方人把灾难强加给了中国,但最终倒霉的还是百姓……
这就是古代社会的状态,早婚、早生子女,则生子女多。在于游牧部族,是为了壮大部落,战胜其他部落立足草原;而在于古代封建专制集权之苛政视角,如《孟子梁惠王》之言,是谓“罔民”。
过了这村儿就没这店了,我还是一个很识时务的人,也就无聊写写。平时还是一个很识时务的人。时至今日,看着习俗流传至今,熙熙攘攘,不知其利已远。欧洲的资本主义国际剥削规则,就建立在这些亚非拉人口数字之上。人失去了人为人的意义,没有对ta的情感描述……剩下的,只是一些用作各种统计的人口数字。那些喷懂历史的、喷懂经济学的志愿者喷子,是一盘很大的棋盘上的一颗棋子,而且是弃子。
古时候的婚礼是:晨迎昏行,早上男方去女方家迎娶新娘,黄昏举行婚礼仪式。“婚”字,拆开为“女”“昏”,其中“昏”即黄昏时刻
古人认为黄昏是吉时,所以会在黄昏行娶妻之礼,故而得名。古代人们举行婚礼大约要经过六道程序,它分别是: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迎亲等。其一,纳采,即相当于现代的求婚。由男方托媒人向女方发出求婚的意向,若女方同意议婚,男家则请媒人携礼物去女方家正式行聘。当然在这一过程中,不仅男方要设宴款待媒人,而且女方也要以酒热情招待媒人,以促进双方的“天作之合”。
在古代,媒人带往女方的礼物,因地位、身份不同也有所不同。西周之前,公卿用“羊羔”,大夫用“雁”,士用“雉”,西周以后均用“雁”。汉代以后,又用“酒”其二,问名,这是订婚程序的开始。由媒人到女方家问清女方的名氏、排行、出生年月日,然后用五行相生相克的学说,与男方的生辰八字相对照,如果相克,便就此作罢,如果是相生便开始进入“纳吉”程序。
其三,纳吉,就是男女双方两家正式确定婚姻关系。这时正式交换“婚帖”,要摆宴设席,宴请女方的主婚人。其四,纳征,就是男女两家缔结婚约之后,男家往女家送聘礼,称为“纳币”、“大聘”和过大礼等。只有这项程序完毕后,男方才可以将女方娶过来。据史书记载,纳征的礼物越来越繁杂,愈演愈烈,以至于在南北朝时期出现了“近世嫁娶,遂有卖女纳财,买妇输绢,比量父祖,计较锱铢,责多还少,市井无异。
或猥婿在门,或傲妇擅室,贪荣求利,反招羞耻,可不慎欤”的局面,这就是封建时代买卖婚姻结下的恶果。其五,请期,就是男家送聘礼后和女方确定合婚的日期(结婚日期)。确定日期后,要准备礼物请媒人通报女方,民间叫做“提日子”、“送日子”、“探话”,在请期程序中,以“占卜”的迷信方式选择适当的迎娶吉日,举行合婚仪式的最佳时辰以及合适的迎亲送亲人选。
最后是迎亲,又称之为“娶亲”,是整个婚姻礼俗最热闹、最隆重、最繁缛琐细的部分。在古时,一般要用三天的时间;第一天早上,男家要祭拜祖宗神位,到黄昏时分迎娶新娘进家,所以称为“昏”,这是“阳往阴来”、“迎阴气人家宜于夜”。迎亲队伍回到男方家中后,便进入了结婚的最高潮——拜天地,即“一拜天地,二拜高堂,夫妻对拜”。
在古代,无论是男子还是女子结婚的年纪都特别小,尤其是女子,差不多都是在十三、四岁就出嫁了,男子也大多数是在十四五岁的年纪就开始娶妻纳妾。
十三、四岁对于女孩子来说是花季少女的年龄,是身体最旺盛发育的关键阶段,这个时候身体各方面都还没有发育好。女孩子在在十三、十四岁就出嫁就出嫁、生孩子,会对女生的身体造成很大的伤害。
女子在十三、四岁就出嫁,这在我们现在人看来是很不可思议的一件事情,但是在古代却是完全正常的,而且如果年龄大了还没有嫁出去,还要被别人嘲笑的。
这到底是为什么呢?
古代女子必须要早嫁的原因,首先是因为要增加人口。
大家都知道古代的人口原本就比较少,而且在古代经常会有战争、天灾、人祸这些事情发生,因此人口死亡率特别高,再加上古代的生育率不高,所以造成了人口数量不仅无法增多,有可能还会大幅度的减少。
而促进人口增长最直接的办法就是生育,因此古代的女孩子都得早嫁,因为只有这个样子才能早点生孩子。大多数王朝明文规定女生要早嫁,最常见的规定是在14岁左右,但是也存在着不同的规定。
比如西周朝廷就规定:女子在15岁的时候就要许配人家,之后可以随意挑定时间办理婚事,有的朝规定女子必须要在20岁之前嫁出去。
汉朝关于女子出嫁年龄有很严格的规定。汉惠帝下令说:如果有哪家的女儿在过了15岁后,还是没有婚配出嫁的话,那这家人以后的赋税就要翻五倍!
在南北朝时期,关于女子出嫁年龄的规定就变成了12岁,在现在看来,12岁还是一个孩子,这个年纪在现在顶多就是刚上初中,可是在那时,女子就必须要结婚生孩子了。
其次,除在古代女性地位低下,女性没有独立的人格,而且女性受到的教育是要以丈夫为天。
对于穷人家来说,能把女儿嫁个好的人家,一方面是减轻了家庭经济负担,还不会被别人说三道四。
对于富贵人家来说,女儿的婚姻更多是为了联姻,这样有利于家族的发展。
古代人有古人的考量,但不管怎么说,女子早嫁在当时是普遍的事情。
此外,古代医疗水平十分落后,再加上生活条件艰苦,普遍寿命更是很低,能够长寿的人并不多,一般活到五十多岁就已经很不错了。
因此,古代女子要延续后代,就应该早婚,完成自己的人生使命。
但是,我们要说,古代女子十三、四岁早婚有很大的恶果:不仅在很大程度上伤害了女孩子的身体,而且也往往会造成女孩子在生孩子的时候出现难产。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思想的进步,越来越多女性变得自立自强。女性由于自身的独立,使得她们开始转变了结婚生子的传统观念,甚至还大胆晚婚,甚至做起了不婚一族和丁克一族。
现代人每个人都有每个人追逐幸福的权利,如果女子选择晚婚,理应受到社会每一个人的尊重和理解。
在中国古代,女子都是在多少岁嫁人的呢?
在现代社会中,女孩子在十三四岁的年纪应该还在学校读书,而一般女子的法定结婚年龄是二十岁,然而在古代社会,十三四岁的豆蔻年华少女,却不在学校读书,而是嫁作他人妇,甚至生孩子。
根据我们学过的生理知识,十三四岁正是发育的阶段,在这个年纪生育的话会对女孩子的身体造成巨大的伤害,因为肚子中的胎儿会和正在发育中的女生抢身体中的营养,孕妇需要营养,而女孩子本身也是需要营养的。
既然结婚那么早会有这么多危害,那古代女子为什么还要这么早嫁人呢?
首先说明一点,在古代并不是所有古代的女子都是在十三四岁就嫁人了的。
在《周礼》中记载了女子的结婚年龄为20岁,可见,早在几千年前的周朝时期,女人的结婚年龄还是比较晚的。然而到了春秋战国时期,各国开始强制女性早婚早育。比如春秋后期的霸主越王勾践规定了女子结婚的年龄为十五岁,到战国时期,有的国家降低到十四岁,其中秦国更是规定,女子身高达到一米三就必须要结婚。
到了汉代,汉惠帝则规定了女子的结婚年龄为十三四岁;在宋仁宗时期,规定了女子可以结婚的年龄是十三岁;明太祖规定的结婚年龄为女子十四岁。
我们可以看出,在汉代以后,女子的结婚年龄普遍都是十三四岁,所以我们会说古代女子十三四岁就嫁人了,这也是一种大体的说法。
在历朝历代,肯定会有不是那么早结婚的人,针对这种现象,也有相应的惩罚措施。
越王勾践规定了如果到了法定的结婚年龄却不结婚,是要受到处罚的,如果女子到了十七岁还不嫁人,那么他们的父母也是有罪的,即连坐的惩罚措施。
汉代的惩罚就是如果女子到了十五岁以上还没有嫁人,就要罚款六百钱。西晋时期,晋武帝规定了,女子如果到了十七岁还不结婚,那么官府就会出面将她嫁出去。据说唐太宗时还规定了女子十五岁以上未成亲,那么就会让当地的官员把她娶回家。
正是有了这种强迫女子结婚的法律,就不会有女子很晚才结婚了,虽然这种法律最初可能也是为了增加人口,但是在一定程度上确实解决了很多男子无法成亲的问题。
中国古代女子早婚早育的原因是什么?在古代,因为医疗技术不够发达,人们生病了只能吃一些中药慢慢的调理身体,对于穷苦的百姓来说,生了病没钱买药,只能在家等死了。诸如此类的种种原因,古代的普通人长寿者很少,一般四五十岁已经算高龄了。这么一看,就不难理解古人要求女子十三四岁结婚生子的初衷了。
总得来说,古代倡导早婚早育的根本原因是为了增加人口总量,只有人口总量上去,才能够应对各种各样的灾难。增加人口,对于古代社会来说,至少有三大好处。
首先,是为了家族的传承,不能断后的信仰
我们都听过一个词语“人丁兴旺”,其实所以古代女子早早嫁人,根本目的就是为了繁衍后代,为了保证人丁兴旺,因为一个家族要后继有人。
中国古代讲究“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曾经有很多人误解这个成语,将这个成语解释成,“不孝的行为有很多种,没有做到尽后代的责任是最不孝顺的。”
凡是这样解读的,都是国学中的垃圾,其实,这个成语的本意就是,没有后代就是不孝,古代“孝”的核心价值观就是“传宗接代”。
这是封建时代一种面对各种灾难的无奈之举,也是一种信仰。为了家族传承,早婚早育成为必要的措施。
其次,只有庞大的人口基数,才能有渊源不断的兵源
因为古代时常有战争,就需要征兵男丁去打仗,木兰诗中的一句话“阿爷无大儿,木兰无长兄,愿为市鞍马,从此替爷征”说的就是这种现象,每家都要出一个男丁去打仗,战场上刀剑不长眼,难免会有死去的将士,一旦离开家去当兵,就意味着可能要死在战场上。
越王勾践、汉惠帝、晋武帝、唐太宗等他们制定的法律法规,都是经过了战争刚刚结束的时候,战争往往会导致大量的人员伤亡,所以这个时候就需要增加人口数量,所以才会有了女子较早结婚的法律规定。
因为在一个国家中最重要的就是人口基数,人口数量多,国家军队中的士兵也会多,在冷兵器时代,兵源是一个国家最重要的战略保障。
最后,庞大的人口基数,可以使得国家繁荣富强
对于任何一个政权来说,人口基数的扩大,除了可以用来打仗,也表示拥有更多的税收,统治阶级可以剥削更多的人口。
在古代时期,由于生产力较低,很多土地需要开垦,人就是最大的生产力,只有源源不断的人口,才能开垦更多的土地,创造更多的财富,国家才能更富强。
史论纵横说:
纵观古代的历史,我们深入的思考一下,为什么每个朝代关于结婚年龄的规定都是不同的,在古代的统治者制定法律法规中,都是为了解决在当时的社会情况下的某一问题而制定的。
总而言之,古代女子结婚较早,并不是我们所理解的古代人不懂结婚较早的危害,而是有一定的历史原因的,在我们现代,国泰民安,自然就不需要早婚早育了。
相反,人口过多,人均可分配的资源就越低,对自然环境的破坏也就越大,提倡晚婚晚育,优生优育才是正经的。
从古代墓志等资料总结,古代女子在15-19岁结婚为多。古代平均寿命短,夭折率高(需要生育六七个孩子才能防止人口减少),要珍惜生育时间,所以提倡早婚。 另外,中国历代的法定婚龄的统计是这样的:战国齐桓公令:男三十,女十五。战国越王勾践令:男二十,女十七。汉惠帝令:女十五。晋武帝令:女十七。北周武帝令:男十五,女十三。唐太宗贞观令:男二十,女十五。唐玄宗开元令:男十五,女十三。宋仁宗天圣令:男十五,女十三。宋宁宗嘉定令:男十六,女十四。宋司马光《书仪》:男十六,女十四。宋朱熹《家礼》:男十六,女十四。明太祖洪武令:男十六,女十四。清《大清通礼》:男十六,女十四。
1、古时男家去女家迎亲时,均是在傍晚。
2、据史料记载,“婚者,谓黄昏时行礼,故曰婚”。
3、也就是说,晚上举行婚礼才是中华民族源远流长的婚礼习俗。因此,鞍山师范学院中文系刘刚教授介绍说,古代一直有“上午接亲,晚上拜堂”的说法,中国古代迎娶新娘都是在黄昏以后。“结婚与黄昏”中“婚、昏”同音,也是古代人在晚上结婚的例证,说明女人在黄昏结婚后改变了自己的姓氏。
扩展资料
中国传统婚礼是华夏文化的重要部分。古时于黄昏举行,取其阴阳交替有渐之义,故称。古代婚礼有六:纳采、问名、纳吉、纳徵、请期、亲迎。
在《礼记·昏义》篇对中国古代的昏礼的形式及意义有着较为详细的描述:“昏礼者,将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也,故君子重之。是以昏礼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皆主人筵几于庙,而拜迎于门外。入,揖让而升,听命于庙,所以敬慎重正昏礼也。婚礼是汉传统文化精粹之一,大红花轿、浩浩荡荡的迎亲仪仗队、拜天地、掀盖头,身穿"凤冠霞帔、状元服"的中式婚礼,"追寻文化根源、重视传统民俗"成了现代人的新“时尚”,这就是中式婚礼。
(一)婚礼起源
相传中国最早的婚姻关系和婚礼仪式从伏羲氏制嫁娶、女娲立媒约开始。《通鉴外纪》载:“上古男女无别,太昊始设嫁娶,以俪皮为礼。”
从此,俪皮(成双的鹿皮)就成了经典的婚礼聘礼之一。之后,除了“俪皮之礼”之外,还得“必告父母”;到了夏商,又出现了“亲迎于庭”“亲迎于堂”的仪节。
周代是礼仪的集大成时代,彼时逐渐形成一套完整的婚姻礼仪,《仪礼》中有详细规制,整套仪式合为“六礼”。六礼婚制作从此为华夏传统婚礼的模板,流传至今。
(二)三书六礼
三书
三书即聘书、礼书和迎亲书:
聘书 聘书是订婚用的书,于“纳吉”(过文定) 时男家交给女家。
礼书 礼书是“纳征”(过大礼) 时使用的书,礼书内会详细列明礼物种类及数量。
迎亲书 顾名思义,迎亲书即迎娶新娘时的书,即在“亲迎”时使用。
六礼
纳采 又称“采择”,相当于后世所称之“提亲”、“说媒”。表示男方曾审慎考虑之后所做的决定。 《文公家礼》说:“纳其采择之礼,及今世所谓言定也。”而古代较为朴实简单,具《仪礼士昏礼》记载,士大夫阶层所执的见面礼,即称“贽”或“挚”,仅“用雁”。其原应执雉而已,但雉不易活捉,多为死雉,婚时不宜,且婚礼为人生大事,故特许新人得越其身分等级穿戴与使用衣着行头。
仪式流程
1、祭祖:男方在出门迎娶新娘之前,先祭拜祖先。
2、出发:迎亲车队以双数为佳。
3、燃炮:迎亲礼车行列在途中,应一路燃放鞭炮以示庆贺。
4、等待:新郎礼车至女方家时,会有一男童侍持茶盘等候新郎,新郎下车后,应赏男孩红包答礼,再进入女方家。
5、讨喜:新郎应持捧花给房中待嫁之新娘,此时,新娘之闺中密友要拦住新郎,不准其见到新娘,女方可提出条件要新郎答应,通过后才得进入。(中式婚礼中没有此环节,此环节为西为中用)
6、拜别:新人上香祭祖,新娘应叩拜父母道别,并由母亲盖上盖头,而新郎仅鞠躬行礼即可。
7、出门:新娘应由福高德劭女性长辈持竹筛或黑伞护其走至礼车,因为新娘子在结婚当天的地位比谁都大,因此不得与天争大。
8、礼车:在新娘上礼车后,车开动不久,女方家长应将一碗清水、白米撒在车后,代表女儿已是泼出去的水,以后的一切再也不予过问,并祝女儿事事有成,有吃有穿。
9、燃炮:由女方家至男方家的途中,同样要一路燃放礼炮。
10、摸橘:新娘子迎新车队到达新郎家时,由一位拿着橘子的小孩来迎接新人,新娘要轻摸一下橘子,并赠红包答礼。这两个橘子要放到晚上,让新娘亲自剥皮,意谓招来"长寿"。
11、牵新:新娘由礼车走出时,应由男方一位有福气之长辈持竹筛顶在新娘头上,并扶新娘进入大厅。进门时,新人绝不可踩门槛,而应横跨过去。
12、新娘进门前应从炭火盆上跨过去,表示洗去进门前的晦气和不祥
13、喜宴:时下颇流行中西合壁式的婚礼,大都在晚上宴请客人同时举行观礼仪式,在喜宴上,新娘可褪去新娘礼服,换上晚礼服向各桌一一敬酒。
14、送客:喜宴完毕后,新人立于家门口送客。
15、闹洞房:新人被整之灾情大小,端视新人是否曾在其他的婚礼上戏弄别人,或平素待人够不够忠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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