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人结婚登记手续

日本人结婚登记手续,第1张

如果准备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话,这个时候需要在婚姻登记处进行办理,如果是日本人想要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是否可以在中国进行办理,这个时候需要携带的材料包括哪些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我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日本人结婚登记手续

      首先中国大使馆不受理中国公民与日本人的婚姻登记申请,需要到日本的市区役所办理。需带上外国人登陆证、护照、印章和中国大使馆出据的《婚姻要件具备证明书》即可办理与日本人的婚姻登记手续。

      《婚姻要件具备证明书》需要事先到当地的中国使领馆开据,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中国护照及复印件

      《登录原票记载事项证明书》(到市役所开据3个月内有效)

      填写《未婚声明书》(使馆备有)

      填写《公证认证申请表》(使馆备有)

      曾经在中国离婚或丧偶者要提供《离婚证》或中国法院的《民事调解书》、或《判决书》和《生效书》或《死亡公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曾经在日本结婚,又在日本离婚或丧偶者,要提供日本市(区)役所出具的《婚姻届受理证明书》和《离婚届受理证明书》或《死亡届受理证明书》原件。

      曾经在中国结婚,在日本离婚者,要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日本市(区)役所出具的《离婚届受理证明书》原件(3个月内有效)。

二、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男22周岁,女20周岁,是我国现行的法定婚龄,是法律规定的最低结婚年龄线。法定婚龄具有强制性,违背法定婚龄结婚的行为,为违法行为。如虚报结婚年龄欺骗登记机关,或不足法定年龄的事实婚,均属违法婚姻。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在我们国家中国大使馆是不受理中国公民和日本人的结婚登记申请的,所以如果我们要和日本人结婚的话,这个时候需要到日本的市区役所办理,需要带上外国人登陆证以及护照进行办理。

你的提问某些地方写的不明白,我整理一下。

你的男友是中国国籍,在中国有户口,并拥有身份证,在日本的在留资格是永住。现在来中国和你办理结婚手续,由于材料不齐全办不成。是否这样?

如果他是中国国籍,那么他去日本的入管局咨询就问错地方了。他需要到中国驻日本大使馆去办理相应手续。因为长期居住日本,他在地方区役所有登录资料,在区役所取得「外国人登录済证明书」之后到中国大使馆办理独身证明。办理独身证明需要当事人护照,所以本人不在就无法办理了。

现在你要在他回日本之前办理结婚手续的话,就只能用身份证办理了。对于日本方面来说,你按国内居民登记结婚和,按华侨登记结婚,那时中国方面的事,并不重要。

重要的是办理了结婚证后,需要办理结婚公证。你向日本外务省申请签证的话,结婚公证是必需的。至于会不会被拒签,那要看日本外务省的审核,没有百分之一百的保证。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解决你的问题。也祝你能够顺利地领取结婚证和签证

1。外国人携本人的护照到本国驻日本大使馆办理单身证明。

2。日本人到市(区)役所的户籍管理科室开具单身证明。

3。将要结婚的两人携带个人证件到日本的日本人到市(区)役所办理结婚登记即可。

如果是在国内办理,按照《婚姻登记条例》》(国务院令第387号)的规定,到内地居民户口所在地办理结婚登记即可。其中内地居民一方需要提供以下材料: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日本人一方需要提供以下资料: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只要这些材料齐备,就可以在中国办理结婚登记了,手续非常简单。

1、涉外结婚程序: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自愿结婚的,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登记

2、涉外婚姻申请程序:

申请结婚登记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须分别持有指定证件

A、中国公民应持有:本人的身份证或户籍证明;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职业、工作性质以及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B、外国人应持有: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经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我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由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C、如果是定居我国的侨民,还应提交由本人户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婚姻状况、职业、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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