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精神病人能否进行结婚登记要看具体情况。对于精神疾病严重的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由于不能作出正确的意思表示,不符合完全自愿的要求,故不能结婚。对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如果能够对结婚作出基本正确的判断,并且能够自主作出同意结婚的意思表示的,应当准许结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有精神病并非绝对不能结婚,一般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因为精神病具有一定的遗传因素,会影响下一代的健康。也就是说,非重型精神病,且已治愈或稳定一段时间以后,一般是病情缓解2年以后可以考虑结婚。此类人如果能做出结婚的真实意思表示,精神病患者是可以结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二条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法律分析:精神病人也不是绝对不能结婚的。但是,要在疾病痊愈或稳定一段时间后(一般病情缓解2年以后再考虑),而且婚前应与配偶讲清楚,取得对方的理解,婚后可以更好的互相关心,照顾。免得一旦病情波动,对方不理解,夫妻生活不协调,家庭气氛紧张,结果不欢而散,徒增双方心理上的压力,精神上的痛苦。另外,根据遗传学的观点,双方都是精神病患者其后代遗传上精神病的可能性极大。所以,在配偶的选择上,切忌“门当户对”或同病相怜,再去挑选也有精神病史的人。也千万不能以结婚“冲喜”。为了保障病人的权力,也为了保障病人今后家庭的利益和幸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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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目前并没有专门针对精神病人的婚姻法,婚姻法中有规定精神病人结婚和离婚的相关事项。
精神病人结婚问题:
一、精神病人可以结婚
只有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失常患者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失常患者在发病期间才禁止结婚,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失常患者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失常患者在病情稳定期间是允许结婚的。
1950年婚姻法曾规定,精神失常未经治愈者,禁止结婚,1980年婚姻法取消了这种提法。但很多宣传材料在解释“其他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时候,仍援引‘精神失常未经治愈’一语,把它囊括在‘真他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之中。这种笼统地说精神失常未经治愈者不能结婚是不妥当的。因为,并非任何的精神失常都能使公民丧失行为能力,很多精神病都是可以医治痊愈的,当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患者成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后,自然是可以结婚的,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患者处于稳定缓解状态,也可以结婚。
精神病人离婚问题:
一、 精神病人可以离婚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精神病人能离婚。我国法律赋予公民婚姻自由权,公民有结婚的自由也有离婚的自由,精神病人离婚也不例外。
二、 精神病人怎么离婚
夫妻一方或双方为精神病人时,不能协议离婚,只能去法院诉讼离婚。因为精神病人为法律上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自己是无法表达自己意愿的,若在此时处理离婚问题,其权益很容易受到侵害,为了妥善安排他们离婚后的生活、治疗、监护等方面的问题,法律规定必须经过诉讼程序才能离婚。即使双方自愿或监护人同意办理的协议离婚,也是法律不允许和无效的,当事人应依法通过诉讼程序才能解除婚姻关系。
三、 精神病人办理离婚的手续
根据我国法律对精神病人离婚的规定: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在精神病人办理离婚方面,具体要考虑到以下几种情况:
1 精神病人离婚中精神病人的认定
精神病人要区分情况,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果是在其精神正常的情况下离婚应同正常健康人离婚一样。在此方面人民法院一般会委托司法精神病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2 精神病人离婚的方式
在精神病人办理离婚的时候,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进行调解或直接去法院起诉离婚,在起诉离婚情况下,通常需要到被提出离婚当事人(即被告)所在地法院审理离婚案件。
在一般的离婚案件中,离婚诉讼必须由本人亲自进行。但是,因精神病人的特殊情况,在审理精神病人离婚案件应当区别对待,如果是间歇性精神病,应当在其精神正常的时间进行诉讼,如果是无诉讼能力或者是限制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应由精神病人离婚案件中当事人父母、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有抚养关系的兄弟姐妹代为诉讼。
同时,我国法律规定,精神病人办理离婚的时候,如果不能证明婚前隐瞒病情,而是婚后发病的话,或者在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当事人患病的,在对方有可能会要求支付扶养费或一定经济补偿。
四、与精神病人离婚的注意事项
1、对精神病人参加诉讼区别对待
在一般的离婚案件中,离婚诉讼必须由本人亲自进行。但是,因精神病人的特殊情况,应当区别对待,如果是间歇性精神病,应当在其精神正常的时间进行诉讼,如果是无诉讼能力或者是限制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应由其父母、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有抚养关系的兄弟姐妹代为诉讼。
2、与精神病人离婚的材料准备
一方患精神病,另一方想起诉离婚,需要准备
①双方须带上各自的身份证明;
②双方的结婚证;
③离婚诉状及其附件;
④与案件有关的相关证据,能够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破裂;
⑤人民法院需要的相关材料及有关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应禁止结婚,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为无效婚姻,但是所有法律都没有明确指明精神疾病属于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规定,对有关精神病在发病期内的患者应当暂缓结婚,这是因为患者在发病期的认知和判断能力可能受到影响,可能不具备履行缔结婚姻的民事行为能力,应当等病情稳定,最好是临床痊愈后结婚,对发作频繁者不宜结婚,更不能用结婚冲喜作为治疗方法。
这个问题不能一概而论,因为精神病种类很多,如一方或者双方患有极重精神病的,有攻击、危害行为的这种人不能结婚,又如有间歇性的精神病,她恢复的时候是可以结婚的,婚姻法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女人患精神病史能不能结婚这个问题必须符合婚姻法才行,婚姻法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婚姻法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不可以结婚。
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我们可以看出,精神病患者是否可以结婚这个问题应该视病情而定,病情稳定,并且没有复发的女人是可以结婚的。
相信通过以上介绍之后大家对这个问题已经了解的非常清楚了,对于患有精神病的人来说,慎重对待结婚生子的问题不仅是对自己负责,更是对家人负责,因此精神病患者及其家属要慎重对待是否可以结婚这个问题,希望以上介绍对大家有所帮助。
每日一个法律小知识
精病神人能结婚吗
要看该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还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一)精神疾病严重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结婚。不能辨认自己的行为的,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对于精神疾病严重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于根本不具备以自己的行为从事民事活动、取得民事权力、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也就不具备婚姻行为能力,不能作出正确的意思表示,不符合“完全自愿”的要求,故不能结婚。
(二)我国法律并不禁止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结婚。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果能对结婚的性质、结婚的行为后果有一定认知,符合双方自愿、达到法定结婚年龄、没有法律禁止的血亲关系的,应当准许结婚。这是法律尊重人权的体现,也是我国法律对特殊群体的尊重和关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第一千零五十三条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婚姻登记条例》第六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二)非双方自愿的;(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法律依据
《母婴保健法》第八条婚前医学检查包括对下列疾病的检查:(一)严重遗传性疾病;(二)指定传染病;(三)有关精神病。经婚前医学检查,医疗保健机构应当出具婚前医学检查证明。第九条经婚前医学检查,对患指定传染病在传染期内或者有关精神病在发病期内的,医师应当提出医学意见;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暂缓结婚。第三十八条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有关精神病,是指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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