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代不可以结婚。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是指:姨母、舅父、从母姊妹、从母兄弟、舅表兄弟、舅表姊妹和自己同源于外祖父、外祖父母,是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伯父、叔父、姑母、从父兄弟、从父姊妹、姑表姊妹、姑表兄弟和自己同源于祖母、祖父,是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甥女、甥男、侄女、侄男和自己同源于母父,是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从父姊妹、从父兄弟是指自己从父的子女。
结婚证办理需要什么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5、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6、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7、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8、结婚证在哪办才受法律保护,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9、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10、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禁止结婚的情形之一,第一千零四十八条规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1、直系血亲,是指生育自己或自己生育的上下各代血亲,即所谓己身所从出或从己身所出的血亲。上溯至父母、祖父母、曾祖父母等,下至子女、孙子女、曾孙子女等,皆为直系血亲。
2、旁系血亲指双方之间无从出关系但同由一共同祖先所生的血亲。如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姐妹,同源于祖父母的伯、叔、姑至侄子女之间,堂(表)兄弟姐妹之间皆为旁系血亲。同父母所生者为全血缘亲属,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所生者,为半血缘亲属。
3、不能近亲结婚的范围:
(一)父母和子女之间、爷爷奶奶和孙子孙女之间、姥姥、姥爷和外孙子、外孙女之间,当然不能结婚。
(二)和自己的伯伯、叔叔、舅舅、姑姑、姨母不能结婚。
(三)和自己的亲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不能结婚。
(四)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姊妹(含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姊妹)。即同一父母的子女之间不能结婚。
(五)不同辈的叔、伯、姑、舅、姨与侄(女)、甥(女)。即叔叔(伯伯)不能和兄(弟)的女儿结婚。
(六)姑姑不能和兄弟的儿子结婚;舅舅不能和姊妹的女儿结婚;姨妈不能和姊妹的儿子结婚。
至于老百姓常说的“远房亲戚”,一般都没有直接的血缘关系,不属于禁止结婚的近亲属范围。
4、近亲结婚可以领证吗?
不一定。近亲三代以内不能结婚,而近亲五代以外就可以结婚。
所谓三代,就是从已身起往上数,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是上三代,从已身往下数,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是下三代。禁止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就是禁止同源于祖父母和外祖父母以下的男女之间结婚,同胞兄弟姊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姊妹、堂兄弟姊妹;同祖父母的姑表、同一外祖父母的表兄弟姊妹之间,都不得结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在三代以外的,法律是允许结婚的。
1、我国法律禁止近亲结婚,是指禁止直系血亲以及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
2、直系血亲简单地说,就是生养你的,以及你生养的。举个例子,父亲与女儿,母亲与儿子。以及爷爷与孙女,姥姥与外孙等等。
3、禁止结婚的旁系血亲是指双方有共同的祖先,且在三代以内的。
具体的算法:从你开始算起,自己一代,自己就是二代,自己祖父就是三代,自己曾祖父就是四代(自己与母亲那边的血缘关系,跟父亲这边的是一样的。)如果男女双方的共同祖先是在三代以内的,那就禁止结婚。如果是在三代以外的,法律是允许的。
近亲是不可以结婚的,首先近亲结婚是指三代以内。以己身为一代,从己身往上数,父母为二代,祖父母、外祖父母为三代,包括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姐妹,同源于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上下辈旁系亲属,包括叔、伯、侄、女、舅、姨、外甥女等。同源于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平辈旁系亲属,包括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我国明令近亲结婚,我国《婚姻登记条例》第6条第四规定,属于直系亲属或者三代以内旁系亲属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也就是说三代以内的都算近亲,是不允许结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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