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不容小觑,可能是前期沟通不够,也可能是老公有隐藏。不管哪一种情况,作为受影响的一方,你仍然有权介入到解决问题中来。
首先,你应该确认这笔债务的真实情况,以及应该负担的比例,留下证据证明。如果是老公本人一手承担,你可以在外债减免上给予帮助,如果双方共同承担,你可以协商出负担比例。同时,你也可以与乙方商定解债期限,保证双方各自履行债务义务。
无论如何,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件事也是婚姻中的一个考验,你要和老公沟通,找出一个双方都满意的解决方案。
在妻子不知情的情况下丈夫欠债视情况而定:
1、丈夫在妻子不知情情况下借款,如果属于个人债务的,应当个人偿还;
2、如果你先生在外所欠债务不是用于你们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经营,则属于你先生个人债务,妻子无须承担债务偿还责任;
3、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下列债务属于一方个人债务: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如下:
1、 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如购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负的债务;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负的债务;为支付一方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
2、 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3、 履行法定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4、 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夫妻从事正当的文化、教育、娱乐活动,从事体育活动等所负的债务;
5、 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6、 夫妻从事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这里的共同生产、经营既包括夫妻双方一起从事投资、生产经营活动,也包括夫妻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但利益归家庭共享的情形;
7、 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夫妻协议确定共同负担的债务,即使该债务带来的利益非婚姻共享,也应纳入夫妻共同债务。
综上所述,在婚姻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不知情一方仍然要承担偿还责任,但如果夫妻间有财产协议且债权人知道该协议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老公欠的债务离婚后是否需要承担要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属于夫妻共同之前债务的,离婚后女方也是要承担偿还责任的。
离婚后,丈夫个人债务妻子不承担。如果是婚前共同财产和债务就要承担,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离婚后,丈夫个人债务妻子不承担。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每个人对债务的划分也越来越细。即便是在婚姻中的两个人,财务的划分如果出现问题也会是一个非常大的麻烦。很多人会问,如果两个人离婚了,那么对方的欠债应该怎么还,需要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吗?我相信这是很多人心中的疑问,或许还会关系到决定是否要离婚。
什么是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承担的债务并不是有些人所想的那么简单,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中的一个人欠下的债务,能否被判定为夫妻双方共同债务,这需要一定的条件。以下几种才能构成夫妻共同债务:为了两人结婚置办家具等欠下的负债、共同生活欠下的负债、共同经营欠下的负债、为了对方的利益而欠下的负债。总之,这些负债的来源是合理合法的,且必须是因为两个人的原因导致的负债,才能被认定为共同债务。这样的负债即便是离婚之后,也需要两个人共同还清。
离婚之后不用还的债务根据我国法律,夫妻双方的债务如果被认定为不是共同债务,那么离婚之后则需要负债的人还清欠款就可以了。那么怎样确定这些负债不是共同债务呢,就需要向法院证明,这些负债是用于欠债人的个人使用,而不是双方都使用了这个钱就可以了。一般如果法院判定这些负债为个人债务时,离婚之后对方则不需要承担这些债务。
其他情况如果双方在婚前就已经签订了合法协议,进行财务划分并进行了公证,那么离婚之后的财务应以公证为准。在这里还是要奉劝大家一句,结婚之前一定要做好准备,不要让自己后悔。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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