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拆了,离婚了,又结婚了,现在的媳妇不能分房
如果动迁的是公房的,如果公房虽然是一方婚前承租的,但是因为结婚,配偶实际居住一年以上,且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住房但是居住困难的,也属于安置对象。
如果当事人以本标准判断困难的,可以查看动迁协议,即动迁协议上是否有自己的名字,或者房屋配置单上的配置方案是什么。
结婚后动迁房不一定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夫妻双方对于被动迁的房屋都享有居住利益和产权,则动迁所得的房屋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如果只是夫妻一方对于被动迁的房屋享有居住利益或产权,则动迁所得的房屋是夫妻一方婚前财产的转化,其所有权应当属于夫妻一方所有。夫妻双方也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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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观:
结 婚前的房产 ,结婚后拆迁安置,安置的房产或者补偿安置款,如果房产属于 婚前个人财产 ,婚后拆迁安置的房产仍然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因为安置房或补偿款虽系在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的所得,但其实是个人房屋产权的权利转换形式。就是说,由于原有个人房产被拆,拆迁人才给其补偿了安置房或补偿款,说明该安置房或补偿款的获得是以个人房产的拆迁为前提,以对被拆迁房享有所有权为基础。根据民法物权效力的延伸理论,安置房是原 被拆迁房屋 的所有权的转换形式。但是目前在对公民私有房屋拆迁时,拆迁部门会对被拆迁房给予现金形式或房产形式进行补偿,但补偿的房产的可能会超出原房屋面积,对超出的面积如何认定的问题。应注意的,如果超出面积是对原住房的等值补偿,则该安置房完全是原房主的个人财产,如果超出面积要求的原房主购买,而其是以 夫妻共同财产 购买的,则不能全部认定为 一方的个人财产 ,应视为双方对一方婚前房屋以共同财产使之增值,增值部分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夫妻一方,在拆迁安置的产权证上写上夫妻双方的名字,那么,这个房产就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了。如果是婚前个人承租的公房,婚后获得的拆迁安置承租人的房产和补偿款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会
男方是为了房子和你结婚的,如果人没有太大问题的话,可以让他在拆迁分房时著名为夫妻共同财产,
身在看守所的湖州人孟某,现在后悔透了。
46岁的他,两年前干了件看似精明的糊涂事——为了多拿50平方米的拆迁面积,他找了个陌生女人“假结婚”。“婚姻”持续了一年,“夫妻”一共见了三面。
本来也就是个利益勾当,我拿房子你拿钱,可这个“交易”被举报了!举报人是他同居8年的前女友。
目前,孟某因涉嫌诈骗罪被湖州警方依法刑事拘留,参与“假结婚”拆迁骗房的另外两人也因涉嫌诈骗被取保候审。
他多拿到的拆迁面积,按照目前的市场价,大概值20多万元。
从结婚到离婚,“夫妻俩”总共见过三面
认真查起来,孟某和“妻子”孔某结婚登记后,从未共同生活过——当时他正在和阿凤同居。
两人结婚一年,总共见过三面。
第一面,是2011年9月1日,孟某和孔某在湖州市办证中心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
第二面,是2011年12月初,当时孟某要买车,办理车贷时需要配偶签字。
第三面,就是去年9月3日,办理了离婚手续。
而这三次见面,孟某的朋友何某都在场。
说起来,何某要比孟某更熟悉孔某。就是他,促成了两人的“婚姻”。
原来,2011年8月,孟某得知户口所在的村子要拆迁。当时他已经离异多年,如果多个妻子,能多赔50平方米的拆迁安置房。
于是,他找到了朋友何某,希望他帮忙物色个人和自己“假结婚”,说好给好处费3万元,何某和假结婚对象自行分配。
几天后,何某就帮他找到了41岁的离异女孔某,两人谈妥,给孔某15万元好处费,剩下的钱何某拿。
随后,孟某就跟孔某去领证了。
为了防止当中有一方反悔,两人当天就签下了一年后的离婚协议,而何某则是孔某的委托代理人。
几天后,孟某就以已婚身份签订了拆迁安置协议,他如愿多分到了政府拆迁补偿50平方米的安置房。
整个过程,大家都得到了利益。孟某多拿了房子面积,孔某拿到了15万元好处费,何某也拿到了15万元介绍费。
本来这笔暗地里的“交易”非常顺利,三人也相安无事,可一个举报电话却让一切都暴露了。
骗来的50平方米,市值20多万元
“为什么他宁可跟个陌生人假结婚,也不肯跟我领证,哪怕是假结婚”?
阿凤跟孟某同居了8年。这个问题让她最气愤,也最伤心。因为委屈,她甚至打了举报电话。
而对孟某来说,这个问题,他不是没有考虑过,可有个最大的风险:阿凤好赌。
因为她的这个毛病,孟某的父母始终不同意他们结婚,两人也经常吵架。眼看着阿凤赌的越来越大,输掉30多万不说,外面还欠下18万左右的外债。孟某开始觉得,有再多的钱,早晚也会被阿凤赌完。
最后拆迁骗房这事,孟某没有选择阿凤。
目前,孟某因涉嫌诈骗罪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而何某、孔某也因涉嫌诈骗被取保候审。
昨天,办案民警说,这个地段的拆迁房市场价在5000元/平方米左右,也就是说,多了50平方米,相当于能多20多万元。
孟某现在是悔青了肠子,“要是早点认识现在的妻子就好了,也不用煞费苦心闹出这么多事了。”他最关心的是,这件事会不会影响现在的婚姻:“我对现在的妻子非常满意啊!”
这个地段的拆迁房市场价在5000元/平方米左右,多了50平方米,相当于能多20多万元。通讯员 郭楼儿 记者 黄娜
如果被拆迁的房子是在夫妻结婚之后一起用二者的收入购买的,那么即使他们离婚之后才给的拆迁款也应当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合理的分配,但是房子本来就属于其中一个人的就只能将拆迁款给房屋所有人
一、要确定被拆迁房屋的性质,即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婚后共同财产通常有以下几种情况:
1、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婚前财产,安置房是按使用人口标准安置的,夫妻另一方有一定的产权份额。
2、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夫妻双方婚后对房屋进行了扩建或者添附,夫妻另一方也有一定的产权份额。
3、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父母的财产,安置房是按使用人口标准安置的,夫妻双方均有一定的产权份额。
4、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父母的财产,夫妻双方在与父母共同生活期间对房屋进行了扩建或者添附,夫妻双方均有一定的产权份额。另外还有其他一些特殊情况。前两种情况下,夫妻双方占安置房所有权的分额有较大悬殊,在具体分配房屋时,应着重考虑所有权分额较多的一方,给予对方相应的补偿;后两种情况下,安置房所有权的主要分额是夫妻一方父母的,夫妻双方所占分额相对较少,应结合实际情况予以处理。
在审理涉及房屋拆迁问题的离婚案件时,按规定,主要有以下几种做法:
1、依法分割。夫妻双方因离婚而导致夫妻关系终止时,夫妻共同财产关系也终止。
2、调解处理。离婚案件中涉及到拆迁房屋处理的,只要关系到案外人的民事权利,只能进行调解。
3、另案处理。通常情况下,法院只能就离婚问题和范围明确的夫妻共同财产部分先行作出处理,而对涉及其他共有人权利的拆迁房屋的处理,可告知当事人另案起诉。
法律依据: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303条规定,此类房屋分割应分两种情况:婚前已经进行了产权登记,则该房屋产权归购房人,属于个人财产没有异议;婚后完成产权登记,那么,属于购房人婚后取得的物权,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当然需要结婚证,因为有结婚证才能证明这个户口里面才能有当事人份额,那样在分钱的时候,才有这方面的法律的效率,才可以这方面的农村宅基地房屋的动迁补偿一般分为房屋补偿和宅基地使用权补偿。地上物的补偿,房屋拆迁补偿款可以当遗产继承拆迁补偿是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对住宅或者非住宅房屋的价值评估后对该房屋合法拆除并给予房屋产权所有人一定补偿。拆迁补偿分为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和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补偿应当归属房屋权利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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