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算是离婚,是丧偶,婚姻关系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女人结婚后就会生孩子,除非你打算一辈子不生孩子。既然有孕了,肯定得生下来,特别是第一胎主张不要打掉,因为头胎孩子聪明身体健康,而且头胎如果不要是有风险的,有可能导致以后难怀孕。不管准备好还是没有准备好,建议生下来。
我和男闺蜜从小一起长大,我们俩也算是青梅竹马。从小到大我有什么不开心的事情,第一个就会告诉男闺蜜,因为他很了解我的性格,知道如何安慰我,哄我开心。如今我俩都到了谈婚论嫁的年纪了,双方家人一直催着我们去相亲。男闺蜜说他不想去相亲,他说他已经有喜欢的人了。我拗不过家里人只能听从他们的安排去相亲,但是每次都以失败告终,因为这事家人整天在我耳边叨叨,我一时赌气直接和男闺蜜领证结婚了!
男闺蜜从来没有谈过恋爱,一直守在我的身边。但我是一个后知后觉的人,我一直认为男闺蜜不找对象是因为他不想找,如今我才知道男闺蜜之所以保持单身,其实是在等我。如果不是家人催我结婚,我至今还不知道男闺蜜喜欢的人是我。
我当时是因为赌气才和男闺蜜领证的,我没想到男闺蜜竟然直接答应了,我还跟男闺蜜说了很多次,我不是开玩笑的一定要想清楚,男闺蜜毫不犹豫就带着我去领证了。
领完证一个星期左右,男闺蜜就去我家正式提亲了,并当着我爸妈的面说他喜欢我很多年了,但是一直不敢开口,害怕被我拒绝后连朋友都没得做了。我没有想到男闺蜜会当着我爸妈的面向我表白,那一刻我真的好感动。
我爸妈一直以来都很喜欢男闺蜜,这次男闺蜜来我家提亲,我爸妈当场就答应了,并催着我们快点结婚。说实话我和男闺蜜认识这么年,这是我第一次见他这么认真,男闺蜜还承诺一定会让我幸福的,我爸妈听完这话对男闺蜜更放心了。我一直把男闺蜜当成是自己的家人看待,如今我俩走到了一起,我相信我们一定会很幸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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