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你有没有把握能从娘家接到这笔钱?
第三,你能否确保你们夫妻能够还上这笔钱?
仔细考虑好以上三点,以上三点都没问题后,你要明白你借钱了这笔钱是你们夫妻共同债务,那么你有权利就房产占比份额上让你老公签一笔协议给你,同时你去借钱可以,但一定要让你老公和你一起去给你娘家人以房产份额做担保,签一笔借贷协议,防止日后婚姻关系破裂的时候,人才两失。
我老家一个同族妹妹结婚后老公赌博没钱让她回娘家借钱,最后娘家白搭好几万,搞得她和她父母关系僵硬,最后离婚还是以她承担债务为代价下离了婚。虽然说害人之心不可有,但防人之心也不可无。请时刻学会用法律手段保护好自己。
不介意啊,现一般的家庭谁家没个房贷的呀~我的父母自然希望我找一个条件优越的男人嫁了,但是我想如果我自己愿意的话,我的父母不会有多大意见的。
将心比心:现在的房子真的很贵,一线城市的房子就不要想了,简直是吓死宝宝的价格。即使是普通城市的房子价格也吧便宜,也都上万一个平方了吧。你说,一般的家庭能买的起一个上百万的房子,还是一次性付清的呢?那几乎是家底都翻出来了还不够,那装修结婚生活开销难道就不花钱了吗?将心比心,给我家我也买不起,同样人家自然也是买不起,所幸就贷款买房子咯。
有工作慢慢还:我想有房贷的话就是有压力的,总不能欠着房贷不还吧,那样银行会把房子收走的。男友在努力工作,每个月还固定的房贷,剩余的钱够自己的生活开销。如果结婚之后的话,我也会帮他去共同承担这些,因为房子我也在住,他还房贷,我就补贴家用,这不是很好吗?我相信工资会越来越高,生活会越来越好,房贷会越还越少,在不久的将来,房贷就会被还清,我们就没有什么压力了。
我们之间的爱:如果真的因为有房贷介意和一个男人在一起的话,我想我们之间也是没有爱情的,那么我就是一个物质的女人。我爱我的男朋友,即使有房贷又怎么样?我们有手有脚,难道一个月几千的房贷都还不起吗?我相信,有些物质在爱情面前真的不算什么。我爱他,我愿意跟他在一起,即使有房贷。
我爸妈的通情达理:我的父母一直都是讲道理的人,他们一直希望我未来能嫁给一个条件不错,人品不错的男人。但是他们知道,现在的房子贵,每个孩子的父母都不容易,能买起房子已经算是不错的了,房贷可以自己还。路,父母已经为我们铺好了,接下来就要自己去走了,总不能一辈子依靠父母。
我的老公就是背负房贷的男人,我一样嫁给了他,我的父母一样同意我嫁给了他。他们总是会说,“没关系,房贷你们两个以后慢慢还就好了。”我也相信,两个真心想在一起的人,不会因为房贷这点问题就要分手,那样的话,即使在一起也是没有意思的。
人们总是会把房贷看的很严重,其实房贷真的不算什么,如果没有房子的话,在外租房子不也是一比大的开销吗?至少买了房子之后,这个房子是你的呀,不会跑,即使以后不要了,卖了也是值钱的呀~
如果我真的很爱对方,而对方也是全心全意的对待我,我会为了结婚背负几十年的房贷和车贷的,随着房价的上涨,对于一个普通家庭来说全款买房子肯定是不现实的,一般都会付个首付,其他的钱贷款,这样也给自己的生活减少一些负担啊。
就说我吧,我和老公结婚的时候,我们的房子就是贷款买的,虽然要背负几十年的房贷,但是一个月还款两千多元,对于我们来说还是可以承担起的,我和老公都是本科毕业,工作待遇都非常不错,老公一月工资一万二,我一月工资六千,房贷和车贷对于我们来说也不算有太大的压力。
当时家里人一听说婆家那边需要背负房贷,说什么也不让我嫁过来,其实我看重的是老公的人品,从我们两个人谈恋爱的时候,他就一直对我很好,遇到事情都是心平气和的和我沟通,从来不会无缘无故的对我大吼大叫,他总是站在我的角度去想问题,特别疼爱我,尊重我,和他在一起我感到无比的幸福和快乐啊。
我们两个人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我毅然决然的选择嫁给他,虽然背负着房贷,但是我们有能力还款啊,再说了难道我找其他的人难道就不背负贷款了啊,很多家庭基本上都是贷款买房子的,全款买房子除非是富二代,再说了,我长得也不漂亮,人家富二代也看不上我啊,我还是有自知之明的啊。
女人这辈子就该找一个真正疼爱自己的男人结婚,不管日子过得如何,其实幸福比什么都重要,天天吃肉,天天吵架,会让人心烦意乱,天天吃咸菜馒头,可是男人对你非常好,其实这也是一种幸福,其他的都是次要的,男人对你好才是最重要的啊。
1选择恰当的解决纠纷的方式;2注意借款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3因借款合同发生纠纷后,一定要通过合法的途径解决,而不要以不合法的手段去处理。法律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老师
这件事我很困扰,不知道该怎么办。
我和我男朋友是大学同学,现在都在工作,我们俩交往五年了,然后最近在老家贷款买了一套房子,准备结婚。
但是现在现实问题暴露出来了,结婚按照我们这边的风俗,是要彩礼的,但是他们家说没钱,不给彩礼。
而且这个房子,是用我们两个人的名义买的,首付也是我们两家一起凑钱付的,但是我们两个人的工资都不是很高,加起来六千左右,每个月房贷要还五千,这样子我们根本没钱办婚礼。
可是我又不想放弃他,因为他对我真的很好,我觉得没钱嘛,等以后我们一起奋斗了,就会有钱的。而且分了之后,这个房子也不知道该怎么办。
我很纠结,求老师给我个方向。
网友建议:
喵了个 ~
就是仗着你和他交往五年,不敢分手,吃定你,所以什么奇葩条件都开出来了。真爱你的男人不会仗着你不敢和他分手就各种作死。反正换我我是会果断分手。五年怎么了,你不珍惜,凭什么要我珍惜。
柳暗花明
我就觉得奇怪了,那当初为什么要联名买房子?买房子之前没有商量过结婚的细节、彩礼什么的么?不了解双方的经济承受能力的?还是月收入6K,贷款要还5K的,能批下来贷款也真是奇葩的…… 现在事已至此,两个人的收入扣去贷款就1K多,够生活日常开销么?这种事情买房子之前不算账的啊?我觉得两家人家这种情况根本不适合结婚啊!干脆把房子卖了,把贷款还了,按照原先首付的比例把余款分了,一拍两散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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