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很多人,家里催的太急,于是结婚了。
适龄后,有不少人踏入围城,然而不管是适龄还是大龄,一些人结婚是催出来的结果,这作用有点像催红素、催熟素、以及化学反应里的催化剂一样。
现如今催婚也催出了新高度,也有人催出优越感和自豪感。
前文 《我不想嫁像你一样的男人》 中小叶的爸爸教育小叶说村里四十多岁没结婚的女子已是半个神经病,所以让小叶赶紧找男朋友结婚,似乎听起来言下之意是结婚能治神经病。
我们姑且不去计较这神经病与精神病的区别,以及描述上的准确性,但是我想小叶父亲所说的神经病是心理上的。
一、结婚,包治百“ 病 ”
有时候催婚的各种词听多了,竟然也能让人感觉结婚可以“包治百病”了。比如:
情境1:工作不顺心,欲跳槽,父母长辈说,找个个男朋友然后结婚吧,仿佛找个男朋友可以解决工作上的问题。
情境2:做设计的小E因为长期加班,再加上饮食不规律,一直有慢性胃炎,一次聚餐时说起来,同事说,结婚就好了。
情境3:小若每次大姨妈时都会痛经,严重到需要吃药,母亲带她去看医生,医生开药时,母亲问,我们小若的痛经能完全好吗?医生回答,结婚就好了。
情境4:朋友聚会上,小K诉说自己最近懒病犯了,懒得动,儿子已经两岁半的朋友说,结婚就好了。
情境5:商场里两个朋友逛街,一个已婚一个未婚,未婚的那个说这个月穷得要死,只有买上衣的预算,而没有买下装的预算,已婚的说,找个男朋友赶快结婚就好了。
例子就举这些,也许他们有时候只是想表达,你现在所有的不如意,包括工作、亚健康、懒病、穷病、甚至于焦虑、抑郁都是因为你没结婚。
二、催婚时,我需要东皇钟
说到这里,我们再聊聊催婚,尤其是从小生在乡村,之后考上大学在城市里打拼奋斗的年轻人,春节回到从小长大的乡村,面临的不只是父母对于长年在外的子女回家的期盼,还有对于子女婚姻的焦虑——催婚。
于此时,大概不少人想要一件黄蓉当年护身的软胃夹,更有甚者会想要一个墨渊上神锁擎苍的东皇钟。
即使只是春节短暂的回去,也会面临来自于多方面的催婚压力。
其一,来自于父母的,所谓“你看看,村里还有谁和你一样,这么大还没结婚,还没嫁人”“从小和你玩到大的A第二个孩子都上幼儿园了”。
其二,来自于隔壁王大婶李大叔的,“我家孙子都小学了,你打算啥时候结婚?”“你看我家L的老公对她多好、婆婆也帮忙带孩子,啥时候让婶吃你的喜糖?”
其三,来自于曾经的发小的,“你以前暗恋的班花孩子六岁了,你在等她离婚吗?找个差不多的行了。”
且不说催婚的目的的原因,每个人的出发点不同,说出来也不是一个味道。且不说催婚如何如何,刚刚好想说的是,作为父母长辈,可以催,但催婚的时候,万不能轻贱ta,尤其是女孩子。
一个相识的女孩子,因为二十七岁未婚,致使父母在村中多被议论,每每回到家中,母亲便以恶语相向,偶尔有朋友去更甚。
比如“二十七岁,连个男人都找不到,好歹有个男人娶你就行,我也算在村里抬得起头。”
“嫌弃人家个子低(一米六),人家有钱有工作,你有什么可嫌弃的,你看看你的样子,哪好?哪好?眼睛小,腿短,皮肤黑,还不够聪明?”
女孩子最后也算相亲遇到一个她虽不怎么愿意但对方愿意娶她的人,母亲实在急于想将她嫁出去,满心欢喜,未受一分彩礼钱,陪了些嫁妆将她嫁了。
婚后吵架是常有的事,一次争吵中,老公说:“你是你妈赔钱塞给我的,你有什么好,眼睛小,腿短,还不够聪明。”
她欲哭无泪,心想,那些夕日里母亲说的那些话,从老公嘴里说出来还真是酸爽。
结婚第二年,孩子四个月大的时候,两个人离婚了。
看到这里,读者们是不是觉得那些说“结了婚就好了”的话很讽刺。
三、结婚,有的“病”是能治的
人的一生,最无忧无虑时,永远是孩提时,随着时间推移、年岁增长,要处理的关系和事情只会一天比一天多,结婚后要面对的事情和关系,永远比单身的时候多。
工作上的不顺心,需要自我调节和处理,若因非自身原因而无法改变,又不想太委屈难为自己,也可以去跳槽。
除非是打算结婚后离开职场,否则,结婚后也是好不了的。
至于慢性胃病一类的,可以找中医调理,再从饮食上调理,同时调节情绪,缓解压力,与结婚不结婚实在没多大关系。
女孩子的痛经,与体质及平时生活饮食习惯也有关系,不全是没结婚的关系。
对于懒,我想结婚真的可以治有些人的懒病,因为当你爱了,你会愿意去付出,只为不让那个人太累,但是却不具有广普性。当然也有些人可能会变得更懒。
新的《婚姻法》出台后,靠结婚去发家致富,几乎是不可能的。
穷,这个问题,倘若两个情投意合的人在一起,两个人都希望让彼此的生活更好一些,便都会去努力,即便不是当下,以后的生活也会比过去的日子更好一些。只是结了结婚,你经济上可能会比以前好一些,但也可能更穷。
所以,如果想要经济上好一些,还是要自己去努力的,不管结不结婚。电视剧《在那遥远的地方》里,苏扬生日那天,再婚的父亲告诉她,“从今天起,你要记得,父母是靠不住的,伴侣也可能是靠不住的,你能够依靠的只有你自己。”
当然,也有很多的人,结了婚,有了家庭,会更愿意去努力,如此才能让身边的人衣食无忧,或者愿意去分担身边那个人的辛苦。
对于以后可能要一直一个人过生活、无人可倾诉,无给予爱与温暖,以及年龄增长而产生的焦虑,因为爱情而结的婚,是真的可以治这焦虑的。
倘若真是神经症或者精神病性疾病,靠结婚真的是治不了的,而精神病性疾病也是会遗传的。
倘若对婚姻怀着“可以包治百病”的心,我想失望的概率一定会比心满意足的概率大一些。而降低失望率最好的办法便是降低期望值。结婚虽不能“包治百病”但有些“病”确实能治。
婚姻是男女结成夫妻关系的行为,是家庭成立的基础和标志。
自古以来,婚姻行为决定于婚姻动机,婚姻动机一般包括经济、繁衍和爱情。唯愿每个人婚姻的主导动机是爱情。
好的爱情和婚姻,有时候真的会让人生更完满,就像钱钟书和杨绛。
目前为止,没有这个规定。也没有人敢有这么个规定。想想看世界上有多少乙肝患者。你这么一规定,社会不得乱了不成。不存在不存在。放心吧。
还有,要有基本的常识,只要你自己的抵抗力好,自身有抗体和乙肝的人接触,接吻什么都没事的。自己要是没有抗体,就去医院打乙肝疯苗去。只要体内有抗体了就不怕被传染。其实生活中,好多被乙肝传染的人都是在酒吧里。酒吧里人喝的醉熏熏的,常有说,我喝不了,他替我把这半杯喝了,的这种情况,如果接杯喝的这个人体内没有乙肝抗体的话,就会被传染的机率非常的大。还有不知道你有没有去比如酒吧啊,迪吧之类的地方玩。我上次亲眼看到一个全国连锁的大型迪吧。那天晚上是位置都满了,我们只有暂时站在巴台等安排坐位。站了有半个多小时的时候吧,吧台服务员把其那些人走掉的桌子收拾回来,收回来那种透明的喝酒的酒杯,只用水龙头的冷水简简单单的冲洗了一下,没有用任何洗涤剂,也没有用开水烫,更不用说有放在消毒柜里去消毒了。他是直接用水龙头的水一冲洗完之后,就倒扣在那等着给下一批的客人用,这样是最容易传染肝病的。我心想这还是全国知名的大型连锁的洒吧和迪吧啊,都这样子,那小迪吧小酒吧的就更不用说了。所以后来我有去酒吧,最多就要瓶绿茶等的。
法律主观:
婚姻法第七条规定,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禁止结婚。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有以下疾病: (1)严重遗传性疾病。是指由于遗传因素先天形成,患者全部或者部分丧失自主生活能力,后代再现风险高,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遗传性疾病。对诊断患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严重遗传性疾病的,医师应当向男女双方说明情况,提出医学意见;经男女双方同意,采取长效避孕措施或者施行结扎手术后不生育的,可以结婚。但婚姻法规定禁止结婚的除外。 (2)指定传染病。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艾滋病、淋病、梅毒、麻风病以及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他传染病。 (3)有关精神病。是指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
法律客观:《婚姻登记条例》第六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非双方自愿的; (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称为婚前隐瞒的病有严重的精神病,主要有精神分裂症、躁狂柳郁 型精神病以及其他类型的严重精神病;重症智力低下,患有这种疾病的人,分不清是非,有时连自己的亲人都不能识别,更谈不上承担家庭责任,也不可能履行夫妻义务。而且遗传性也很强,为了民族人口素质,当禁止结婚。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在司法实践中主要是指以下五种疾病:
1性病。
2严重的精神病,主要有精神分裂症、躁狂柳郁 型精神病以及其他类型的严重精神病。
3重症智力低下,患有这种疾病的人,分不清是非,有时连自己的亲人都不能识别,更谈不上承担家庭责任,也不可能履行夫妻义务。而且遗传性也很强,为了民族人口素质,当禁止结婚。
4患有其他类型的传染性、遗传性疾病而未治愈的,也应禁止结婚。
5瘫痪,这类病人不能结婚的原因已是众所周知的,自己行动都不便,也无法履行夫妻义务了。
想要终生幸福,真诚相待,才是对人对己真正的负责。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医学上认为不应该结婚的疾病指:
1、患性病未治愈的;
2、重症精神病(包括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症和其他精神病发病期间);
3、先天痴呆症(包括重症智力低下者);
4、非常严重的遗传性疾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1、重婚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4、未到法定婚龄的。
扩展资料:
结婚的积极条件包括:
1、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2、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根据所涉及遗传物质的改变程序,可将遗传病分为三大类:
1、是染色体病或染色体综合征,遗传物质的改变在染色体水平上可见,表现为数目或结构上的改变。由于染色体病累及的基因数目较多,故症状通常很严重,累及多器官、多系统的畸变和功能改变。
2、是单基因病,目前已经发现6500余种单基因病,主要是指一对等位基因的突变导致的疾病,分别由显性基因和隐性基因突变所致。所谓显性基因是指等位基因中只要其中之一发生了突变即可导致疾病的基因。隐性基因是指只有当一对等位基因同时发生了突变才能致病的基因。
3、是多基因病,顾名思义,这类疾病涉及多个基因起作用,与单基因病不同的是这些基因没有显性和隐性的关系,每个基因只有微效累加的作用。
因此同样的病不同的人由于可能涉及的致病基因数目上的不同,其病情严重程度、复发风险均可有明显的不同,且表现出家族聚集现象,如唇裂就有轻有重,有些人同时还伴有腭裂。
值得注意的是多基因病除与遗传有关外,环境因素影响也相当大,故又称多因子病。很多常见病如哮喘、唇裂、精神分裂症、无脑儿、高血压、先天性心血管疾病、癫痫等均为多基因病。
——结婚条件
法律分析:在司法实践中不能结婚的疾病主要包括:性病、严重的精神病、主要有精神分裂症、麻风病等疾病。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八条 婚前医学检查包括对下列疾病的检查: (一)严重遗传性疾病; (二)指定传染病; (三)有关精神病。 经婚前医学检查,医疗保健机构应当出具婚前医学检查证明。
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在司法实践中主要是指以下六种疾病:
1 性病。如梅毒、淋病、软性下疳、尖锐湿疣、生殖器念珠菌病、
生殖器疱疹、传染性软疣、性病性淋巴肉芽肿、腹沟肉芽肿、阴道滴
虫病、艾滋病等未治愈的性病。患性病者除自己受痛苦外,还传染殃
及他人,危害极大,所以禁止结婚。
2严重的精神病(俗称癫子病),主要有精神分裂症、躁狂柳郁
型精神病以及其他类型的严重精神病。患这种疾病的人,在法律上被
认为是限制行为能力或无行为能力人,这种病人婚后不可能正常履行
夫妻间的义务,也不可能承担对子女的责任,而且遗传性很强,高达
50%至60%,所以禁止结婚。
3重症智力低下(俗称白痴、呆子),患有这种疾病的人,分不
清是非,有时连自己的亲人都不能识别,更谈不上承担家庭责任,也
不可能履行夫妻义务。而且遗传性也很强,为了民族人口素质,当禁
止结婚。
4患有其他类型的传染性、遗传性疾病而未治愈的,也应禁止结
婚。
5瘫痪,这类病人不能结婚的原因已是众所周知的,自己行动都
不便,还能尽什么夫妻义务。
6麻风病,这是以前的婚姻法第6条第2款作了明确规定禁止结婚
的疾病。
请添加详细解释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