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情形下没有任何关系,但是如果债权人可以证明,债务人婚前所负的债务,相关款项用于债务人及其配偶婚后共同生活的,则可以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因为该笔债务依法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2、债权人就债务人婚前所负债务,向债务人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但是债权人可以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除外。
司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23条
随着社会经济不断的发展,在现实生活之中,我们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情况,尤其是关于很多男女朋友应该遇到过这样的情况,那就是在结婚之前男方叫女方借钱,并且有欠条,但是在结婚之后男方失踪了,在这种情况之下自己究竟该怎么办,也是让很多女孩子对此表示非常疑惑的,实际上在这种情况之下,我们一定要通过法律的途径去很好的保护我们自己。
首先我们要明白这样的问题,那就是如果自己的丈夫在结婚之前是向自己借钱的,而且有了效应的欠条,那么丈夫就必须要归还自己的钱财,这不属于夫妻双方之间的共同财产,但是现在这种情况之下,由于自己的丈夫已经失踪,那么自己这笔钱很有可能,就算是自己去努力的争取也是没办法争取到的,不过在这样的情况之下,我们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去解决这个问题。
如果我们想要追回这笔钱,那么我们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相关的诉讼,要求男方的家庭对此偿还相映的债务,毕竟在男方的家庭里面,男方的家人是有着直系关系的,那么男方的父母或许就应该要承担一部分的责任,不过在现实生活之中,这种情况实际上是很少见的,也是我们不常见的,因为毕竟没有谁会去起诉自己的丈夫,要求对方还钱,而且是在失踪的情况之下,因此这些东西是我们必须要通过法律的途径去解决的,而且能够解决就解决。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明显的知道,实际上我们想要解决这个问题,只能通过法律的途径来去帮助我们解决这个问题,但是在解决这个问题的时候,实际上会有很多的困扰,不过我们只要去按照我们律师给我们的生硬此事进行解决就可以。
根据所描述的问题,这部分借款是不能算是共同债务。为什么这么说呢法律条文当中有明确规定,婚前夫妻双方任何一方,的财务或者是债务,如果无法在婚后,证明是由夫妻双方共同支配的话那么就不可以算作是婚后的共同债务,就算借款用于购买女方所需要的用品那也只能说是一种赠予。
而且最为主要的一点就是,你无法证明这笔钱是属于非赠予状态,并且在这里面有一个法律的实效性。如果夫妻双方已经结婚超过一年以上,那么再去追究婚前给女方购买物品的借款问题,法院是不予支持的。除非是遇到了一种极其特殊的情况,就是你们的婚姻关系维持极短。
在婚姻登记后,然后三天到一个月之内马上离婚,那么这个时候法院很可能会判处,女方有骗婚的嫌疑在这里一定要注意,只不过是嫌疑,你还是要提供间接或者是直接的证据的。所以想让女方能够跟你共同担负借款的债务,几乎是毫无可能性的。
除非是你在婚前已经与女方签下婚前协议,并且女方也承诺跟你承担婚前的债务,这样才能算作婚后的共同债务,女方在离婚之后也是必须有义务跟你共同承担的。否则的话让女方跟你承担共同债务的部分借款是根本不可能的,在这里要向大家普及一个知识。
我们在结婚之前都会送女方一些东西,如果可以的话,最好是以现金的方式送给女方,但是一定要有转账的证据。而且在转账的过程中不要让转账的金额有特殊的意义,比如说521块999块和520块和168块,这些都是有特殊意义的,我爱你天长地久你爱我。
如果一旦进入诉讼阶段,法院是不会支持把这些钱给要回来的,因为这就代表夫妻双方热恋时候的一种赠与。但是如果是整数金额5000 1万 2万 3万这种金额就有可能存在着借款性质,那么法院是支持要回的。所以再给自己办理转账的时候一定要想清楚你该转多少钱。
在这里奉劝大家一句,如果真的没有经济实力的话,那么在结婚这件事情上还是要慎之又慎不要因为结婚而欠下巨额债务。如果本身夫妻双方感情就没有那么深厚,那么在离婚的过程当中就真的是赔了夫人又折兵?没有一个幸福的婚姻生活,又欠了那么多钱这是何苦?
真心相爱的人,是时刻想着怎么为对方分担风雨。而不是像你这样,借到家门口,也推回去。当然,可能你是力不从心,你没有什么经济大权。但你可以做父母的工作。这就是你工作不到位。
作为女方来说,本不应该开口找你家借钱。在没有确定婚姻之前多有不妥。这样很容易让人产生误会。特别是后来还没借着。假如你们真的结婚了,相信你父母在心里也不会自尊她,她在你们家始终要卑微些。
假如你父母是爱才之人,在你们双方都在纠结的时候,你能否做好父母的工作。这关系到以后结婚成家中发生的矛盾。你有能力摆平吗?说实话我有些担心。
自己好好琢磨你们这风雨摇摆的感情吧!
我觉得你不想借就算了,你可以找理由说要结婚了,已经没钱了。说迷信的话结婚前借钱是觉得不太好,但是这都什么年代了。我大学一个好朋友结婚前也是借给别人几千,后来还不上。借钱的人却说他们办了婚礼捞了不少钱,几千块不多所以一直赖着不还,你还是斟酌下吧,不想借就不借,反正又没规定必须借钱,如果对方靠得住,有能力还钱,你就借。
办理流程
1、备齐资料,包括夫妻双方身份证 户口本 结婚证 房产证 购房合同或发票 个人账户最近半年的银行流水对账单。
2、银行对借款人的贷款申请、购房合同、协议及有关材料进行审查。
3、借款人将抵押房产的产权证书及保险单或有价证券交银行收押。
4、借贷双方担保人签订住房抵押贷款合同并进行公证。
5、贷款合同签订并经公证后,银行对借贷人的存款和贷款通过转帐方式划入购房合同或协议指定的售房单位或建房单位。
个人房产
1、房屋产权证、购房合同及发票原件。
2、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
3、配偶身份证原件/房地产共有人身份证原件。
4、婚姻证明(结婚或未婚证明)。
扩展资料:
根据《贷款通则》:
第二十一条 贷款人必须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贷款业务,持有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
第二十二条 贷款人的权利
根据贷款条件和贷款程序自主审查和决定贷款,除国务院批准的特定贷款外,有权拒绝任何单位和个人强令其发放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一、要求借款人提供与借款有关的资料;
二、根据借款人的条件,决定贷与不贷、贷款金额、期限和利率等;
三、了解借款人的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活动;
四、依合同约定从借款人账户上划收贷款本金和利息;
五、借款人未能履行借款合同规定义务的,贷款人有权依合同约定要求借款人提前归还贷款或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贷款;
六、在贷款将受或已受损失时,可依据合同规定,采取使贷款免受损失的措施。
第二十三条 贷款人的义务:
一、应当公布所经营的贷款的种类、期限和利率,并向借款人提供咨询。
二、应当公开贷款审查的资信内容和发放贷款的条件。
三、贷款人应当审议借款人的借款申请,并及时答复贷与不贷。短期贷款答复时间不得超过1个月,中期、长期贷款答复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国家另有规定者除外。
四、应当对借款人的债务、财务、生产、经营情况保密,但对依法查询者除外。
-房产证抵押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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