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婚姻法》第1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1)重婚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4)未到法定婚龄的。
我国列入无效婚姻的四种情况中,前二种,即"重婚"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都属于严重违反公益性结婚要件,重婚严重违反了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基本原则,近亲婚严重违背了社会伦理道德,应属自始无效婚。
而第三、四种情况即"疾病婚姻"和"早婚",列入自始无效婚姻则有失妥当。因此相对于重婚和近亲婚而言,疾病婚和早婚所欠缺的程度较轻,没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而且欠缺的要件嗣后有可能得到满足。
参考资料:
根据《母婴保健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卫生部的有关规定,其禁婚疾病大致有以下几种: 1、严重遗传性疾病,是指由于遗传因素先天形成,患者全部或者部分丧失自主生活能力,后代再现风险高,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遗传性疾病。如强直性肌营养不良、遗传性痉挛性共济失调、结节性硬化、进行性肌营养不良(性连锁隐性)、软骨发育不全、成骨不全、马凡氏综合征、血友病、成年型多囊肾、珠蛋白生成障碍性贫血杂合子、白化病、先天性聋哑、遗传性致盲症、双侧视网膜母细胞瘤、先天性无虹膜、显性遗传型视网膜色素变性及双侧小眼球、智力低下、精神分裂症、狂躁抑郁症和其他精神病、先天性心脏病、原发性癫痫、高原地区的动脉导管未闭、各种染色体病及染色体畸变,以及其他罕见严重遗传病,能造成子女直接发病且不能治愈的病症等。 2、暂缓结婚的疾病,是指涉及一些指定传染病,以及精神病的发病期间都被禁止结婚的疾病。《母婴保健法》第九条规定:“经婚前医学检查,对患指定传染病在传染期内或者有关精神病在发病期内的,医师应当提出医学意见;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暂缓结婚。” 第38条规定:“指定传染病,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艾滋病、淋病、梅毒、麻风病以及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他传染病。”这里应将不许结婚的疾病与其他暂缓结婚的疾病等区分开来。 一般来讲,禁止结婚的疾病主要是分为两类:一类是精神方面的疾病,包括精神病、重症智力低下者等。患有这一类疾病的人通常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有承担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能力,并有将精神上的疾病遗传给后代的可能。另一类是身体方面的疾病,主要是指那些足以危害到对方和下一代健康的重大不治的传染性疾病或遗传性疾病。
在我国《婚姻法》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如果一定要明确禁止结婚疾病,那么最好由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以下两种人不宜结婚:
一是处于发病期的躁狂、抑郁型精神分裂症者;
一是重度智力低下,生活不能自理者。
这两种人无行为能力,不可能履行婚姻的权利义务,而且所患疾病极有可能遗传给后代,影响子女的身体健康。考虑上述意见,婚姻法对禁止结婚情形作了原则规定,即“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实践中,可依母婴保健法的规定确定禁止结婚或暂缓结婚的情形,也可由有关部门根据婚姻法原则制定具体规定。
一般来说,如患有麻风病;患有艾滋病、淋病、梅毒等疾病;患有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未治愈前禁止结婚。
二、有血亲关系办了绝育证明还可以结婚吗
我国婚姻法第七条第一款明确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是禁止结婚的。该规定属于强制性规范,是不允许随意变通的。如果二人属于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是肯定不符合结婚条件的。虽然二人已经接受了绝育手术,但是二人的关系却并没有因此而改变。而且,二人如果在此情况下结婚,在漫长的婚后生活中,二人很有可能会产生生育后代的愿望,而这种愿望无法被实现是不利于婚后感情的稳定的。如果《婚姻法》可以在这种情况下变通,也是不利于社会稳定的。
所以尽管是做了绝育手术,开具了绝育证明,也是不可以结婚的。
要是属于法律中明确规定的禁止结婚的情形,那么当事人即使符合结婚的其他条件,也是不允许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成为合法夫妻的。而要是一方患有疾病的话,这也会影响夫妻婚后生活。因此建议还是在办理结婚之前做一下婚前体检为好。
婚检哪些病不能结婚
婚检哪些病不能结婚,大家都知道结婚之前是需要进行婚检的,婚检的项目是有很多的,而且结婚本来就是一件特别重要的事情,因为这是会影响一辈子,下面看看婚检哪些病不能结婚。
婚检哪些病不能结婚1婚姻法禁止结婚的疾病都有:
1、严重遗传性疾病;
2、有关精神病;
3、指定传染病。
如果一方患有重大疾病,应当在婚姻登记前如实告一方,一方未如实告知的,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婚姻。
2021年开始《婚姻法》失效,由《民法典》代替,《民法典》不禁止患有严重疾病的结婚。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的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婚检一般在检查出得了传染疾病之后,通常是不可以结婚的,比如患有的艾滋病或者梅毒淋病等这些疾病通常会通过信用接触的方式进行传播,不能够正常的进行性生活,所以是不可以结婚的,只有在疾病恢复之后才可以结婚。在平时做婚检的时候还需要空腹不可以吃任何食物,这样才可以保证检查结果准确性。
假如了解有关病历,发觉有比较严重的遗传疾病史,不提议完婚。假如开展感染九项产前筛查,发觉有HIV,梅毒,淋病等病症,不提议完婚。假如了解有关病历,发觉有血亲亲属关系,不提议完婚。假如有精类疾病,例如精神分裂症,神经衰弱,精神分裂症等,不提议完婚。次之要做满身的全身体格检查,假如发觉某些重特大的癌证有关病症,提议彼此深思熟虑。
婚检哪些病不能结婚2如果询问相关病史,发现有严重的遗传病史,不建议结婚。如果进行感染十项筛查,发现有艾滋,梅毒,淋病等疾病,不建议结婚。如果询问相关病史,发现有近亲血缘关系,不建议结婚。如果有精神疾病,比如说精神分裂,抑郁症,躁狂症等,不建议结婚。其次要做全身的体格检查,如果发现一些重大的癌症相关疾病,建议双方慎重考虑。
一、婚检哪些病不能结婚
1、传染性疾病:其中如果有艾滋,梅毒,淋病等疾病是不建议结婚的。
2、生殖器畸形:当然还有一种则是无法矫正的生殖器官畸形,不可能进行正常性生活,且无法履行夫妻义务的。
3、血缘关系:如果两个人有三代内的血亲关系,不论是直系还是旁系的,只要是三代以内的血亲关系的是禁止结婚的。
二、哪些病婚前不能隐瞒
1、患有性病的;
2、患有严重的精神疾病,通常包含有:精神分裂症、狂躁的抑郁型精神病、及其他类型的严重精神疾病;
3、患有重度的智力低下;
4、患有其他类型的传染性、或是遗传性疾病,在办理结婚时仍没有治愈的;
5、瘫痪
三、女性婚检不合格有哪些
女性婚检不及格的种类比较多,有暂缓结婚、有可以结婚禁止生育、有限制生育,另外还有不能结婚。其中暂缓结婚包含有女性患上各种传染性疾病,比如梅毒、尖锐湿疣等疾病。另外,在患有急性传染病的时候也暂时不能结婚。当有生殖道畸形,比如女性的子宫有畸形、子宫纵隔或者是单角子宫,都暂时不能结婚。限制生育的是染色体的疾病,由于传染给孩子,所以也是不能生育。以上健康科普知识仅供参考。
相信很多人都想了解婚检多少钱一次吧?毕竟钱难挣,所以大家就很想了解清楚这些方面,也好做好预算之类的,其实这婚检一般也不花什么大钱,所以不要太过担心。结婚本来就是一件严肃的事情,为了保证婚后的生活质量,所以还是要进行婚检的。
婚检哪些病不能结婚3一、婚检查出哪些病不能结婚
什么是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姻法没有规定。母婴保健法规定,男女在结婚登记时,应当持有婚前医学检查证明或医学鉴定证明。婚前医学检查包括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有关精神病三类疾病的检查。
经婚前医学检查,对患指定传染病在传染期间内或者有关精神病在发病期内的,医师应当向男女双方说明情况,提出医学意见;经男女双方同意采取长效避孕措施或者施行结扎手术后不生育的,可以结婚。
1、指定传染病
是指《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艾滋病、淋病、梅毒、麻风病等以及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他传染病。
《母婴保健法》第9条规定:经婚前医学检查,对患指定传染病在传染期内或者有关精神病在发病期内的,医师应当提出医学意见;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暂缓结婚。
2、严重遗传性疾病
是指由于遗传因素先天形成,患者全部或者部分丧失自主生活能力,后代再现风险高,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遗传性疾病。
《母婴保健法》第10条规定:此类患者在双方同意下,采取长效避孕措施或者施行结扎手术后不生育的,可以结婚。
3、有关精神病
是指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
二、哪些亲属关系的人不能结婚呢
禁止一定范围的亲属结婚
一定范围的亲属结婚,是我国传统伦理道德观念不能容许的,也是大多数人所不能接受的,往往会被认为有悖婚姻伦理。这不仅仅是基于伦理道德上的要求,还是由于优生学上的`原因。医学科学已经证明,受遗传基因的影响,近亲结婚,容易将生理上和精神上的疾病或缺陷遗传给下一代,给后代的健康与发展会带去不可小觑的危害。
禁止结婚的亲属范围具体是指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直系血亲,就是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即生出自己和自己生出的上下血亲亲属。具体包括父母与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曾祖父母(外曾祖父母)与曾孙子女(曾外孙子女)。
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就是指从祖父母、外祖父母同血源而出的直系血亲以外的三代人。具体包括同父同母的兄弟姐妹之间、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之间、堂兄弟姐妹之间、表兄弟姐妹之间及叔、伯、姑、舅、姨与侄(女)、甥(女)之间。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将会发现许多新的不宜结婚的病种,婚姻法不明确患哪种病不宜结婚,可以规定为“医学上认为不宜结婚的疾病”,具体由行政法规或有关部门规定。有人提出,遗传病种类很多,遗传基因不同,遗传的情况不同,患严重遗传疾病婚后生育的孩子不一定患遗传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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