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如何看待二婚请问在佛教里面如何看待

佛教如何看待二婚请问在佛教里面如何看待,第1张

佛教允许第二次婚姻。理由如下:

“不违国制”是佛教的基本教规,也就是说国家法律规定的,佛教都遵守。

佛经中没有禁止二次婚姻的记载。在家居士的戒律中,只是禁止婚外情,没有禁止二次婚姻。

古印度的婚姻,与我国古代婚姻有相似之处,比如一夫多妻制。

以下是圣严法师关于佛教中离婚和再婚的开示:

离婚的问题,在佛典之中,也不容易找到明确的根据。不过,佛教主张婚姻的美满及婚姻的责任,既然结为夫妇,结婚之后,应该相亲相爱,互相尊敬,各守各的本分,各尽各的责任,佛教严禁邪*(私通),婚姻破裂,多数是由夫妇之间的不能互守贞节,夫妻之间既然都能坚持邪*一戒,婚姻是不容易破裂的。即使破裂了的婚姻,佛教也主张破镜重圆;所以,佛陀虽不许比丘弟子们介入婚嫁的事件,但仍许可比丘们为‘若男女先已通,而后离别,还和合’(四分律卷三)。因为,男女的离婚,对于彼此的心理,都有不良的影响,尤其对于儿女的抚育,更要负起道德上的责任。根据这一论点而言,也可以说,佛教是反对离婚的。

  不过,佛经中也没有说离婚是犯戒的行为。所以,万一由于感情的冲突,趣味的不投,乃至是出于虐待等的重大理由,在忍无可忍的情形下,是可以离婚的,如果是为了满足情欲的理由而离婚,那是不道德的,也不是佛教所许可的,故也是罪恶的因为,夫妻的离异,最倒楣的是他们无辜的儿女。

  在中国的古俗,男子丧妻可以再娶,称为续弦,以为那是道德的,如果女子丧夫,唯有守寡终身才是值得表扬的美德,这种‘贞操’的观念,实在是由于轻女重男的习尚而来。在印度,并不如此,以印度教的科多马法典而言,主张丈夫他往六年而仍不得其音讯者,妻即可与其他男子通。佛经中的俗人出家时,必先舍其妻子,任妻自由,所以,失去丈夫的女子改嫁,在佛教是允许的,也是道德的。

佛教只看有没有缘,不讲究八字跟生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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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信的佛教

事实上,佛教的本质,并没有正信和迷信的分别,佛教就是佛教,佛教的基本内容,到处都是一样。佛教是从大觉的佛陀——释迦世尊的大悲智海之中流露出来,那是充满了智能、充满了仁慈、充满了光明、清凉、安慰的一种言教,根据这种言教的信仰而建立的教团形态,便是佛教。

所谓正信,就是正确的信仰、正当的信誓、正轨的信解、正直的信行、真正的信赖。正信的内容,应具备三个主要的条件:第一,必须有永久性的;第二,必须要普遍性的;第三,必须是必然性的。换一个方式来说,便是过去一向如此,现在到处如此,未来必将如此。

凡是对于一种道理或一桩事物的信仰或信赖,如果经不起这三个条件的考验,那就不是正信而是迷信。一个宗教的教理,禁不起时代的考验,通不过环境的疏导,开不出新兴的境界,它便是迷信而不是正信。

但也无可讳言的,正信的佛教在大乘教的流行地区,尤其是在中国,一向是被山林的高僧以及少数的士君子所专有,至于民间的正信,始终未能普及,一般的民众,始终都在儒释道三教混杂信仰的观念中生活,比如对于鬼神的崇拜以及人死即鬼的信念,都不是佛教的产物。

佛教如何适应民间信仰的要求?

所谓民间信仰,是跟民俗相关的宗教行为,也是原始型态的宗教现象,自从人类文化开始以来,即已普遍地发生在各个民族之间。那是为了纾解心中的困扰、家庭和社会的纠纷、自然环境的折磨,在一时间无法以人的体能、智能所能解决的情况下,唯有诉求于神明的指引、援助、救济、保佑,利用求签、问卜、降灵、牵亡、扶鸾、牲供、许愿等方法,以达到与鬼神沟通的目的。佛教不主张类似的行为。

民间信仰是诸神杂糅的,宋以后即有儒、释、道三教并收,神、仙、佛、菩萨不分之势。清末民初以来,更有增加耶、回二教所谓五教同源的民间宗教,通过灵媒、术士、鸾坛、乩童,以及灵签、筊杯等的人员和道具,请到自称为是某神、某仙、某圣、某贤、某菩萨、某古佛的无名鬼神,来为祈愿的民众决疑指点,以满足他们的需要。所不同的,佛教是以理性疏导,修善积福、忏悔诵经,来达到祈求的目的。此在一神教的信仰者却是以唯一的神,作为祈求的对象。民间信仰也将各宗教的教主等,当作诸神崇拜。所不同的是各大宗教,均有其教主、教史、教理、教仪、教团的传承;民间信仰则是多神崇拜。所以,正统的佛教寺院不应设置签筒、鸾坛、筊杯,也不供奉各种地方色彩的诸神偶像,以免染上了民间信仰的色彩,而被误为多神的崇拜就是佛教,佛教就是民间信仰的流类。

佛教如何因应社会大众,对民间信仰需求的满足?此应着重对于信仰诸佛菩萨功能的提倡,或者对于某些常用经咒效验的阐扬,比如观世音菩萨、地藏王菩萨的灵验,是无微不至、无远弗届、无时不应的。观世音菩萨称为广大灵感、救苦救难、大慈大悲;阿弥陀佛称为无上医王,又名无量寿及无量光。这些佛菩萨,能够使人有求必应,求长寿得长寿,求智能得智能。释迦牟尼佛是卢舍那佛 的千百亿化身之一,他是娑婆世界的教主、人天的导师、长夜的明灯、苦海的慈航;一切诸佛,均能于一切时一切处,接受到任一众生的呼救,具备救济众生的一切功能。所有的诸大菩萨也都具足六种神通,随时、随处、随类摄化,普应一切众生的合理祈求。那么人人只要选定一佛,或一菩萨,或一特定的法门和经咒,就可轻而易举地达到民间信仰所有要求的目的,何况尚能更进一步,由民间信仰的宗教层次,进入自利利他、解脱自在的境界。

佛教内的密教有种种不同目的及不同层次的修炼法,中国的天台宗乃至华严宗,也编有各种礼忏仪轨及修证仪轨,依之修持各经所宣示的法门,此已不同于民间信仰的多神崇拜;唯追溯佛法的源头,并无多样化的仪轨可求。佛说无量法门,而其任何一法,只要专心修持,就能成为一切法的总持,所以《楞严经》有二十五种圆通法门,任一法门就等于一切法门,具足一切法门的功用。《维摩经》更加开示出不二法门,否则,容易和民间信仰混淆,与多神信仰合流,而予人以神佛不分的印象。

再深一层说,作为一个佛教徒,如果为了满足不同的愿望,而经常变换修行的方法和崇拜的对象,便会失去中心的目标。正信的佛教徒,信仰三宝是为学佛、修法,是学佛的慈悲与智能,以佛法的正确指导,修行专一的法门,以达成持戒、修定、发慧等一贯的目标。只要不离三宝的原则,日复一日地,以看佛书、做佛事、持戒、布施、礼诵、忏悔等为日课,纵然不求现实利益,现实的利益也会在你的日常生活中自然成就。

摘自-圣严法师

  常常会有年轻的学佛人,对于学佛与婚姻之间的取舍,心中产生困惑,而问到:在家居士是不是一定要结婚生子自己没有断烦恼,如果结婚生子肯定会有更多的烦恼,担心会因此而堕落;但是如果不结婚,由于“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传统观念,又怕周围亲朋不能理解,因而对佛教产生了不好的看法。

(一)众生成就之时,就是菩萨成佛之时

 要探讨这个问题,必须先确认:我们学佛的目的是什么很多人学佛的人生态度,被认为消极、避俗。当然!如果是因为自己在事业或情感上遇到重大挫折而无法排解,为了逃避现实才转而学佛, 一心想着要遁入空门,不是为了探讨生命的实相、万法的本源而学佛,那就是不折不扣的消极了。然而学佛,尤其是修学大乘佛菩提道的修行人,心中应该建立远大的目标——成佛,就是为了将来成就究竟佛果而学佛;然后以这个究竟长远的目标,来看待所面对事物的利弊得失,而不是在短暂的生命中一时出现的名利财富上计较。就像是大人去看三、五岁的小孩,因为自己喜欢吃的一颗糖果掉到水沟里而大哭大闹,或小孩为了自己包子被狗咬去而追着狗跑,其实是一样的,大人一般是不会像小孩这样做,但不会因而认为那哭闹的小孩或追狗的小孩的生活态度是积极的,而大人自己的则是不积极。

 学佛的目的既然是要成佛,要成佛当然必须要有自己的佛国、自己的佛土。而佛土是如何成就的呢简单地说:摄受众生即是摄受佛土;因为舍离了众生就不可能成就佛道。为什么诸佛常常要劝导菩萨们多利乐有情、摄受众生为什么又教导我们修布施、爱语、利行、同事的四摄法呢其原因就是要我们摄受众生,摄受了众生以后,将来你的佛土就能成就。古往今来,都没有不摄受众生而能成就佛土的佛!我们不妨想想看:娑婆世界的成就,是 释迦牟尼佛一个人成就的吗极乐世界的成就, 是 阿弥陀佛一个人成就的吗都不是!要靠摄受众生;就是要靠诸佛的如来藏,跟他所摄受众生的如来藏共同来变现这个佛世界。所以如果发愿说:“我将来成就佛道了,我的世界要如何如何。”发了那个愿以后,就要开始行菩萨道、开始摄受众生,要世世利乐众生;以利乐众生来摄受众生,让这些 众生从物质的布施,以及从佛法的布施当中,得到你给他们的利益;当你给他们这些利益以后,众生就会接受到你的摄受、接受你所发的那个愿;当众生接受你发的愿以后,他们的如来藏就会流注与你相应的种子出来,以后就会一世又一世不断地追随你。这样子经由如来藏的运作,以及经由诸佛菩萨的安排,被你摄受的众生们将会生生世世追随着你,直到你成佛时都会追随着你;当未来因缘成熟的时候,你那个佛世界就成熟了,就会成就。舍此以外,一切菩萨无由成佛。这就代表了一件事,永远追随着你的众生们,他们是帮助你成就佛土的。

(二)菩萨当先利益众生,再成就自己,夫妻之间亦然

 有了这样的认知以后,再来看看:该如何面对夫妻婚姻关系在《佛说大方广善巧方便经》中, 释迦牟尼佛对弟子们说了一则故事,说:过去无量劫之前,有一个婆罗门修行人,名字叫作光明,他在四万二千年之中修持清净行,已经到达不再造作种种恶业,甚至远离一切过失的境界。就在经过这四万二千年修行之后,有一次因为某种因缘他来到一个大城,这城里住了一个女人,名字叫作伽咤, 这伽咤看到光明婆罗门色相端正,就生起了贪欲爱乐之心,走到光明婆罗门面前向他敬礼。

 这时光明婆罗门就问伽咤:“你对我是不是有什么希求而来到我面前敬礼”

 伽咤回答说:“我请求您这位婆罗门修行人能与我共结为夫妻。”

 光明婆罗门就告诉她:“我是修行人,我已经不对女人生起贪欲爱乐之心了。”

 伽咤又说:“我今生如果不能跟你结为夫妻,我将在不久之后就结束这一生的性命。”

 这时光明婆罗门听了就想:“我好不容易经过四万二千年修持清净行,都不敢违犯任何禁戒,才能有今天的成果,怎么可以再与这个女人结婚,去受用违背清净修行的爱欲染着呢让我千年万年修行成果毁于一旦!我还是赶紧离开她才好。”

 这么想以后,光明婆罗门就离开伽咤。但是才走离了七步,光明婆罗门却停住了脚步,心中生起了大悲心而改变了心念说:“我现在应该发起勇敢捍卫众生的心,纵使因为与这个女人结为夫妻而违犯禁戒,我也应该忍受地狱的苦报,不应该就这样离开她,让她因而失去了性命。”

 伽咤听到光明婆罗门的话,心中当然非常高兴!因为已能如她所愿,不至于要结束生命。 这时光明婆罗门就抓着伽咤的手对她说:“就如你的希求,我同意随着你。”于是光明婆罗门就与伽咤 结为夫妻,二人共同生活了十二年。

 因为古印度传统婆罗门修行人,是把一生分为四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外出寻访、跟随师父学习婆罗门祭仪,修清净行。第二个阶段,就是返家结婚生子,经营世间营生事务及祭祀礼仪,还有行布施等。第三个阶段,年纪中老,就把家业交给儿子家人,自己则是隐遁山林,栖居在树林中修苦行,专心思惟修行。到了最后第四个阶段,则离开山林,披着粗布衣, 手持水瓶、钵碗游历四方,超脱世事,接受布施供养。因此光明婆罗门与伽咤一同过了十二年的夫妻生活之后就离家,栖居山林中精进修持清净行,然后舍报后就生到梵天,成为色界天人。

 释迦牟尼佛讲完这则故事后,又再说明,当时的光明婆罗门不是别人,正是 释迦世尊的前身; 而当时与光明婆罗门结为夫妻的女人伽咤,正是 释迦世尊成佛前为希达多太子时的王妃耶输陀罗。 世尊说到这里,进一步解释其中的缘由说:“我于尔时,但能一念起大悲心;又复还修梵行,得生梵界。如是,我于十千劫中受轮回身,虽受是身,不生厌倦。”(《佛说大方广善巧方便经》卷 1)就是说:光明波罗门当时能生起一念大悲心,怜悯伽咤、满伽咤的心愿,让她免于死亡;又因为之后还继续修清净行,得以生到色界梵天。由于这种大悲心与清净行的缘故,虽经过十百千劫轮回生死,受报 各种三界身,但都不生起丝毫厌倦之心,最后终于成就究竟佛果。从这件 释迦牟尼佛过去世的事迹,可以看出来,释迦世尊在因地修行时,正是为了救护众生,以大悲心成满众生的愿求而不顾自己的道业,甚至因而违犯禁戒必须下堕地狱受苦报,也在所不惜!丝毫不起厌倦之心。释迦世尊就是这样以大悲心对待众生、摄受众生,自己则继续不断修清净行,并且这两者的先后次序取舍,也相当明确, 就是先利益众生,再成就自己;可以说,就是以利益众生、摄受众生来成就自己的佛国净土,纵使在夫妻之间,也是以同样的态度来面对。

(三)夫妻相处之道与邪*的苦患

 另外,对于夫妻间相处之道,经典中也有不少记载;像《佛说善生子经》这样记载:

 “夫当以五事正敬、正养、正安其妇。何谓五正心敬之、不恨其意、不有他情、时与衣食、时与宝饰。妇又当以十四事事于夫。何谓十四善作为、善为成、受付审、晨起、夜息、事必学,阖门待君子、君子归问讯、辞气和、言语顺、正几席、洁饮食、念布施、供养夫。”——《善生子经》

 这大意就是说:身为丈夫的应该要诚正、没有恨意地敬重自己的妻子,不可与其它女人发生邪*婚外情,并且适时给予妻子所需的衣食、宝饰等以抚慰妻子的身心,让她得到安适的生活。身为妻子的人,也应该要以身行、言语和善对待自己的丈夫,整治家务让丈夫能无忧虑地在外营生、养家等来奉侍自己的丈夫。这在古印度当时男主外、女主内的社会,是极为切当的家庭教育;纵使现今社会形态已有所转变,但是夫妻相互诚信、尊重及互相扶助的精神,是有助于家庭和谐、社会安定,还是应该被强调的。

 尤其佛教戒律中,都将*戒列为重戒之一,对于在家人就是不可邪*——不可以和配偶伴侣以外的人行*,否则就犯重戒。犯邪*戒,罪业是很重的!像《大智度论》中 龙树菩萨说:

 “邪*有十罪:一者常为所*夫主,欲危害之。二者夫妇不穆,常共斗诤。三者诸不善法,日日增长;于诸善法,日日损减。四者不守护身,妻子孤寡。五者财产日耗。六者有诸恶事,常为人所疑。七者亲属知识,所不爱憙。八者种怨家业因缘。九者身坏命终,死入地狱。十者若出为女人,多人共夫;若为男子,妇不贞洁。”—— 《大智度论》卷 13

 纵使没有受戒,如果有了对自己的配偶不真诚而与配偶以外的人行*,当生就会发生很不好的后果,像《佛说善生子经》中说:

 “*邪有六变当知。何谓六不自护身、不护妻子、不护家属、以疑生恶、怨家得便、众苦所围,已有斯恶则废事业,未致之财不获,既获者消,宿储耗尽。” ——《善生子经》

 邪*不止有损于自己的名声而不能守护自身,妻子及家属对你也会因而互相猜疑生恶而不能守护,进而让怨家得便、种种苦恼缠绕,终致事业罢废、资财耗尽。这当然对家庭及社会造成极大的伤害。

(四)夫妻当转一世贪欲情缘为无量世菩提道缘

 但这么说并不表示:已经成为夫妻伴侣了,佛教就鼓励他们多行贪欲。相反地,佛教把贪欲跟瞋恚、愚痴并列为障碍众生修行的三毒;像《法句譬喻经》中,就记载了一则故事,说:有一个有钱的长者,看到自己熟识亲友的儿子,因为父母早逝,不知生活理财,把父母留下的财物都花光了,只能每天行乞求生。长者可怜他,就把女儿许配给他作妻子,还给了他屋宅、车马、奴婢及无数的资财, 让他成立门户。可是这个年轻人懒惰成习,生活毫无计划,不知量入为出,结果没多久就把长者给他的家产都散尽了。长者顾惜女儿,又再给他许多资财,他还是依就如故,终至家境贫乏过着饥困的日子。这样几次之后,长者认为这个年轻人实在无药可救,因为疼惜女儿,就考虑要女儿跟他结束婚姻, 另外改嫁。这年轻人知道这件事,一开始还自觉惭愧,之后心中却想:“我与妻子结婚以来十分恩爱, 我对她的贪欲之情非常深重执着;如今她要改嫁与别人产生感情,我怎么受得了”于是生起了恶念, 就把妻子带到房中,说要夫妻二人共死一处,然后拿刀先刺死了妻子,再自杀死亡。长者知道了非常伤心,就来觐见 释迦世尊禀白此事。世尊就开示说:

 “贪欲、瞋恚世之常病,愚痴无智患害之门,三界五道由此堕渊,展转生死无央数劫,受苦万端犹尚不悔,岂况愚人能得识此贪欲之毒灭身灭族, 害及众生,何况夫妇!”——《法句譬喻经》卷 4

 意思是说:贪欲、瞋恚是世间人普遍常有的通病,愚痴无智则是灾患祸害的开端,这三毒导致众生无量劫堕落三界五道的深坑中生死轮回,受种种极端的苦报还不知悔悟!愚痴的人怎能知道这个道理呢尤其贪欲的毒害,是足以毁灭自身乃至整个家族,危害广大的众生;这个年轻的丈夫,因为贪欲而毁灭了他们夫妻二人,也就不奇怪了。

 两个人今世成为夫妻,固然有着过去生特殊的情缘;但是佛教认为:夫妻之间不应以贪欲爱乐为重,而应该彼此在道业上互相劝勉,将一世的情缘转为无量世的道缘。经典中就有不少这样的事例,如《杂宝藏经》记载:一对贫穷夫妻共同思索,因为过去生不知布施植福,导致今生贫困潦倒。为了让未来世不再更加贫苦,于是相约卖身给有钱人家做奴仆,得来的钱财拿到寺院请僧作法会、供养佛塔,并且布施僧众及救济贫困的百姓。终于感动了国王,施给他们宝衣璎珞,让他们脱离贫穷免除了奴仆之身,并且赞叹他们:

 “真解悟贫穷之苦,能以不坚之身易于坚身,不坚之财易于坚财,不坚之命易于坚命。”——《杂宝藏经》卷 4

 另外,《佛本行集经》〈大迦叶因缘品〉中,更记载:释迦牟尼佛弟子大迦叶尊者,与金色女跋陀罗为夫妻,二人相约不行五欲之乐,不同室而眠。后来父母都亡故了, 就散尽家财一同出家各自寻访师父学道。后来,大迦叶先值遇 佛陀,就把跋陀罗也找来归依 佛陀修行,不久二人都证得阿罗汉果。

 所以我们修学佛菩提、行菩萨道的佛弟子,如果有因缘不受父母亲友的羁绊,可以如愿单身修行学佛,固然值得随喜赞叹!要是没有这种因缘,还是应该以更积极正面的态度来看待婚姻;如同《华严经》中圣教:

 “菩萨摩诃萨在家宅中与妻子俱,未曾暂舍菩提之心,正念思惟萨婆若境,自度度彼, 令得究竟;以善方便化己眷属以本大悲处于居家,以慈心故随顺妻子,于菩萨清净道无所障碍。” ——《大方广佛华严经》卷 24

 就是除了克尽自己应尽的职责,随缘尽分去善了夫妻情缘之外,同时也可以观察因缘摄受配偶学佛;或许他就像前面 世尊讲述故事中的女人伽咤一样,会在您将来成佛时担任重要的角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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