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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左呢D种有无 我仲想再详细少少丫!! 可以讲下三从四德,七出之条个D 吾该你地丫~~
参考:imgcldyimg/8/n/HA00782940/o/701108270041013873449560 中国古代婚姻制度 随时代不同,制度也有所变化。婚姻制度是人类科学上的不同观念而产生的规条,不可作一般史实而论其利弊,在下只能陈述其演变 。望楼主见谅为盼! 演变过程 由“门当户对”开始,西周时禁止贵族跟平民通婚,到了两晋南北朝时期,推行“九品中正制度”,门第等级森严,士族与庶族之间禁止通婚,南朝士族王源嫁女庶族富阳满氏,被弹劾为“惟利是求”,并拟“禁锢终身”。 士族制度在隋唐时逐渐消失,“门当户对”逐渐成为古代婚姻的重要习俗。从封建社会早期的“门当户对”制度演变而来了“良贱不婚”。“良贱不婚”是指在封建等级制度下,某类人的身份或是职业会受到歧视,户籍上被编为“贱籍”,比如娼女、奴婢等,身家清白的良人是不能与“贱籍”人通婚的,否则会受到刑事处罚。古代婚姻制度中的“门当户对”、“良贱不婚”都是指“娶妻”,而非指“纳妾”。纵然是“秦淮八艳”的董小宛貌美如仙,也只能做妾。 制度原则 1但无论怎样变化如古代婚姻制度承认妻的地位,必须经过“六礼” 的程式娶进门的才为妻,所以叫做“娶妻”。纳妾的形式等同于买卖交易。在家庭中,只有妻子与丈夫有相对平等的权利。如丈夫先亡,妻子便要守节。妻子早亡,丈夫在精神上守节。丧妻之后,男子再娶妻,称作“继室”或“续弦”。第一任妻子称作“原配”。墓穴之中的棺木,祠堂之中的牌位,正位只能是丈夫和原配妻子,继室只能居于偏位。 正因在夫权弥漫的封建社会,女人离婚或再嫁是件极其艰难的事,可谓“离婚难,难于上青天!”。究其原因,是古代人近乎变态的贞操观,按照孔老夫子等人的观点,所谓贞节不只是单纯的不失身,还包括不改嫁、丧偶的情况下坚持守寡等等。当时的广大妇女同胞别说提出离婚,就是产生这种想法都是相当可耻的行为,但是男人却可以随时提出离婚,即所谓的“休妻”。所以婚姻对男人来说就如同脸上的青春痘,想挤随时都可以挤,但对女人来说却如同脸上的皱纹,想丢是不可能的。现在人形容被房子压得喘不过气来的人叫房奴,那么古代被婚姻压迫的妇女们就是不折不扣的“婚奴”!所以,在中国漫长的历史岁月里根本没有离婚这个词,有的只是休妻。 2“三从四德” 更是制度的重要原素,是为适应父权制家庭稳定、维护父权—夫权家庭(族)利益需要,根据“内外有别”、“男尊女卑”的原则,由儒家礼教对妇女在一生在道德、行为、修养的进行的规范要求。 “三从”一词最早见于周、汉儒家经典《仪礼 丧服-子夏传》,在讨论出嫁妇女为夫、为父服丧年限(为夫三年,为父一年)时,说“妇人有‘三从’之义,无‘专用’之道,故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引申为作为女儿、妻妇和母亲的妇女应对男性服从。但妇女屈从由来已久,“女”字在商代甲骨文中就是屈身下跪的形象(出示字体);《周易》中有主张妇女顺从专一、恒久事夫的卦辞,后来要求妇女殉夫守节,限制寡妇改嫁等。 “四德”一词见于《周礼 天官 内宰》,内宰是教导后宫妇女的官职,负责逐级教导后宫妇女“阴礼”、“妇职,其中较高职位的“九嫔”“掌妇学之法,以教九御妇德妇言、妇容、妇功。”本来是宫廷妇女教育门类,后来与“三从”连称,成为对妇女道德、行为、能力和修养的标准即“三从四德”。 三从: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 “未嫁从父”“从”有多重含义——听从、随从、服从、跟从等意思。被要求遵从三从道德的妇女不能自专、自主,必须遵父命、夫旨、子意行事,做到为女孝,为妻贤,为母良。 “未嫁从父”就是要求没有出嫁的“在室女”听从父家长的话,“不违父命”就是“事亲孝”(“亲”按照孔子的解释是指父母双亲,但又说“资于事父而孝母”);女儿孝顺,除了日常生活照顾周到,还要在父亲遇危难时挺身而出,像西汉文帝时淳于缇萦说服文帝废除肉刑,使父亲免于罪;东汉曹娥为救落水的父亲被淹死(史载有“曹娥碑”,表彰曹娥孝行)。在终身婚姻大事要听从“父母之命”也是“从”和孝的表现。 “既嫁从夫” “既嫁从夫”就是要求出嫁为 的妇女随从、服从、跟从丈夫。“从夫”从女子出嫁就开始了,迎娶的仪式是“男帅女,女从男,夫妇之义从此始”;母亲叮嘱女儿“无违夫子”。到夫家,按照丈夫的辈分、名分得到亲属称谓(如子媳、娣姒、婶、嫂等)。妻子视丈夫为“天”,“天命不可逃,夫命不可违”,必须顺从、敬重丈夫,夫唱妇随。像汉代孟光对丈夫梁鸿“举案齐眉”,被赞为“相敬如宾”。妻妇还需代丈夫行孝侍奉公婆日常生活,还要为丈夫生儿育女;“相夫教子”从宋代以来成为对妇女最重要的职责。“从夫”还有对丈夫忠诚不贰,保持贞操,丈夫死后不事二夫,甚至殉夫,春秋时期息国国君夫人息夫人,在丈夫被楚国俘获,楚王逼她为夫人,她以死相拒,成为史书表彰贞节的模范。历代官方表彰贞节烈成为制度,导致一些妇女自残生命,甚至在丈夫将要病死和战死前,妻妾们提前殉节,表示对丈夫的忠诚。待续于意见栏 2011-08-30 20:05:06 补充: “夫死从子” 在“三从”中,唯有“夫死从子”令人费解,因为儒家伦理中有“尊母孝母”的传统,母亲对儿子拥有相当的权力。但礼教又规定:“妇人,从人者也:幼从父兄,嫁从夫,夫死从子。”(《礼记∴郊特牲》)这里的“从”就是“从其教令”,也就是凡事由父、夫、子做主的意思。对于死去丈夫的寡妇来说,“从子”就是“从夫”的延伸,她不但要守节不嫁,还要含辛茹苦地抚养儿子长大,对作为一家之长的儿子遵从,重大事情由儿子做主。春秋时鲁国一位寡妇,有九个儿子,岁末祭祀完毕,她想回娘家探望,根据“夫死从子”的礼规,需经儿子们的同意; 2011-08-30 20:06:08 补充: 召集儿子来得到许诺后,她又嘱咐九个儿媳看好门户,说自己晚上一定回来;结果她回家天还没有黑,就在门外等到天黑下来,被鲁国大夫看见,表扬她守礼。孔子的婶母敬姜也是模范寡妇,事事依礼行事,丈夫、儿子前后死了,她上午哭丈夫,傍晚哭儿子,被孔子赞扬为“知礼”。 四德:妇德、妇言、妇容、妇功 所谓的“四德”是指:德、容、言、工,就是说做女子的,第一要紧是品德,能正身立本;然后是相貌(指出入要端庄稳重持礼,不要轻浮随便,)、言语(指与人交谈要会随意附义,能理解别人所言,并知道自己该言与不该言的语句)和治家之道(治家之道包括相夫教子、尊老爱幼、勤俭节约等生活方面的细节)。(《周礼、天官、九嫔》) 2011-08-30 20:06:50 补充: 妇德:就是守节操,“从一而终”,“一女不嫁二夫”,封建时代为女性立的牌坊可以说都是颂其贞节的。妇女一旦失贞,那就非死不足以谢天下了,死后仍不失为“烈女”而传为美谈;倘若失贞后居然还活着,就沦为不齿人类的妖孽了。 妇言:是要求妇女语言美,讲话讲究分寸、得体,不讲粗话。 妇容:是女性的容貌美,“女为悦己者容”,要以端庄娴雅的容貌取悦于丈夫。 妇功:是指劳动,如纺纱、织布、缝纫、刺绣等,妇女也只能在这个范围内显示自己的聪明才智。 2011-08-30 20:07:26 补充: 在封建社会,离婚主要依照“七出”。出妻即男子强制休妻,是我国古代社会最主要的离婚方式。我国古代的“礼”和“法”为男子休妻规定了七种理由,即“七出”。依据《大戴礼记•本命》中记载:“妇有七去:不顺父母去,无子去,*去,妒去,有恶疾去,多言去,窃盗去。”不顺父母,是指儿媳不孝顺公婆,得不到公婆的欢心,即可成为出妻的理由。无子,即妻子不生儿子。*,即指妻子与人通奸。妒忌,男子娶一个正妻外,还可以纳妾。如果女子不准丈夫纳妾,男子可以此为理由将她休掉。恶疾,指妻子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多言,指妻子多言多语,离间了夫家的亲属关系。窃盗,指妻子擅自动用家庭财产。 2011-08-30 20:08:01 补充: 古代婚姻制度规定了三种丈夫不得休妻的法定事由,这就是所谓的“三不去”,即使妻子有“七出”的理由,丈夫也不得将妻子休弃。《大戴礼》记载为:“有所取无所归”、“与更三年丧”、“前贫贱后富贵”。即:妻子无娘家可归、无所依附的,不能休;和丈夫一起为公婆服过三年丧的,不能休;结婚时夫家贫贱,曾与夫同甘共苦,后来富贵了,不能休。 和离制度是中国封建社会一种允许夫妻通过协议自愿离异的法律制度。和离大多是协议休妻,这往往成为男方为掩盖“出妻”的真正原因,以避免“家丑外扬”。
参考: 中国史科笔记+Michelle & Hugo
古代婚姻 古代婚姻主张盲婚哑嫁,配偶不能由自己(结婚男女双方)选择。配偶的决定人为长辈,多数是结婚者的父母。 古代婚姻的好处 #能尽显长辈的威严,子女会服从他们,突显出长辈的权力。 古代婚姻的坏处 #子女自己的自由被扼杀,不能自由择偶。 #子女被自己的长辈规限,失去自尊。 #子女自己的意愿不被尊重。
参考: ilovescience
《礼记》云:“婚礼不用乐,幽阴之少也。乐、阳气也,婚礼不贺,人不序也。”相传中国最早的婚姻关系和婚礼仪式从伏羲氏制嫁娶、女娲立媒约开始。《通鉴外纪》载:“上古男女无别,太昊始设嫁娶,以俪皮为礼。”从此,俪皮(成双的鹿皮)就成了经典的婚礼聘礼之一。之后,除了“俪皮之礼”之外,还得“必告父母”;到了夏商,又出现了“亲迎于庭”“亲迎于堂”的仪节。周代是礼仪的集大成时代,彼时逐渐形成一套完整的婚姻礼仪,《仪礼》中有详细规制,整套仪式合为“六礼”,与三书(即聘书、礼书和迎亲书)一起被合称为“三书六礼”。南北朝以前的婚礼,男女双方都不贺。仅仅是“布幔为屋,在门内外,谓之青庐,与此交拜”。黄昏中,新郎身穿爵弁服,随从一律着黑,迎亲的马车也漆成黑色。无鼓乐,无亲友祝贺。两汉之际,已经有了贺婚的习俗。据《汉书.宣帝纪》记载:“五凤二年诏曰:‘夫婚姻之礼,人伦之大者也。酒食之会,所以行礼乐也。今郡国二千石或擅为苛禁,禁民嫁娶不得具酒食相贺召,由是废乡党之礼,令民无所乐,非所以导民也。”汉宣帝这一诏书的目的,就在于提倡老百姓在婚礼上设酒宴庆贺。
《礼记.昏礼》载:“昏礼者,将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也,故君子重之。是以昏礼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皆主人筵几于庙,而拜迎于门外,入,揖让而升,听命于庙,所以敬慎重正昏礼也。”《仪礼》:“昏有六礼,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东周列国志》第七十五回:“蔡侯有羊脂白玉佩一双,银貂鼠裘二副,以一裘一佩献于楚昭王,以为贺礼,自己佩服其一。”
喜幛和对联是我国传统礼仪中较常用的祝贺人婚娶的形式之一,最早为帝王所用,后来逐渐发展到民间,现已成为一种文雅的交际手段。喜幛以竖写为多见,称贺在右上,落款在左下,当中为幛语,祝贺的年月日则竖写在落款左边。对联的书写不用标点符号。对联的排法为上联挂右边、下联挂左边(如有横额,横挂在两联正中的上沿。) 古人认为黄昏是吉时,所以会在黄昏行娶妻之礼,故而得名。因为阴阳五行、神道设教的观念里,女子属阴,黄昏是“阳往而阴来”,婚礼的一切都合着迎阴气入家的含义。昏礼在五礼之中属嘉礼,是继男子的冠礼或女子的笄礼之后的人生第二个里程碑。婚礼服在婚礼中扮演了及其重要的角色。唐宋制度,男方四品以上以冕服婚,九品以上以爵弁服婚,庶人以绛公服婚。女方则以礼衣或连裳嫁。唐人承袭古人婚礼传统,在晚上举行婚礼。另一方面,北朝游牧胡俗仍然残留,比如催妇上车、新妇乘马鞍、戏新婿、婚礼用乐等。隋唐时代的婚礼开始彩灯高挂,喜气洋洋。南宋、明朝的婚服形成了凤冠霞披。由于满清入关对汉人实行剃发易服,同时也接受了明朝遗臣金之俊的“十不从”建议,其中一条是“仕宦从而婚姻不从”,即婚俗沿袭汉族传统。所以清代的汉族婚礼服制仍和明代相同。“洞房”一词出现很早,不过最初并不是指结婚的新房。据说,汉代大才子司马相如曾赋了一首《长门 赋》,描述了失宠的陈皇后得知武帝许诺朝往而暮来,于是苦苦等待。可是天色将晚,还不见君王幸临,于是她独自徘徊,只好“悬明月以自照兮,徂清夜于洞房”。这里的洞房就不是指新人完婚的新房,而是指幽深而又豪华的居室。北周时庾信《三和咏舞》诗中有“洞房花烛明,燕馀双舞轻”句,这里的洞房首次与花烛“携手”,但也不是描写新房的。到了唐代,洞房一词频频用来指代男欢女爱的场所,借以描写“闺情”。如“落叶流风向玉台,夜寒秋思洞房开”(沈佺期《古歌》),“莫吹羌笛惊邻里,不用琵琶喧洞房”(乔知之《倡女行》)等都是例证。这些“洞房”还不是专门指新婚卧房的词汇。由于盛唐时佛教流行,洞房还曾用来指僧人的山房,王维就有“洞房隐深竹,清夜闻遥泉”(《投道一师兰若宿》)的诗句。直到中唐以后,洞房才渐渐引申为新婚婚房。诗人朱庆馀在《近试上张籍水部》诗中留下了脍炙人口的诗句:“洞房昨夜停红烛,待晓堂前拜舅姑。”《古今小说·金玉奴棒打薄情郎》:“双双拜了天地,又拜了丈人、丈母,然后交拜礼毕,送归洞房做花烛筵席。”洪深《少奶奶的扇子》第二幕:“二十年以前,男女总要在入洞房以后,才说到爱情。”宋人洪迈在《容斋随笔》里更有“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的佳句流传后世。此后,洞房也就慢慢成为新婚夫妇新房的专称,一直沿用至今。拜堂是婚姻正式合法化的必经过程,即所谓“拜堂成亲”。它是一个相当神圣、严肃的程序,所谓拜堂,就是院落中央从北向南陈设。“天地桌”焚香燃裱、鸣炮奏乐、新娘新郎,女上位,男次位,面向北叩拜,一拜天地,二拜高堂,夫妻交拜。所谓“十里红妆”是旧时嫁女的场面。人们常用“良田千亩,十里红妆”形容嫁妆的丰厚。旧俗在婚期前一天,女家将置办的奁具雇挑夫送往男家,由伴娘为之铺陈,俗称“铺床”或“发嫁妆”。这铺房尽管不在婚姻六礼之列,但长期以来却是汉族婚俗的重要组成部分。富家嫁妆惊人,床桌器具箱笼被褥一应俱全,日常所需无所不包。发嫁妆的队伍排列绵延数里,故称“十里红妆”。发嫁妆往往成为富家大户人家摆阔夸富的大游行。宋代文学家司马光曾痛陈这陋习:“亲迎前一日,女氏使人张陈其婿之室,俗谓之‘铺房’。古虽无之,然今世俗所用,不可废也。床塌、蔫席、椅床之类,婿家当具之;毡褥、帐慢、衾绹之类,女家当具之。所张陈者,但毡褥、帐幔、帐幕之类应用之物,其衣服袜履等不用者,皆锁之箧笥,世俗尽陈之,欲矜夸富多,这些嫁妆家具习惯上分为内房家伙和外房家伙。如千工床、房前桌、红橱、床前橱、衣架、春凳、马桶、子孙桶、梳妆台之类放在内室的,都属内房家伙;画桌、琴桌、八仙桌、圈椅等是外房家伙。此乃婢妾小人之态,不足为也”(见《温公书仪》卷三)。从功能上讲,可分为生活起居类、日用小木器、女工用品三大部分。 古代婚俗中与后世不同的一个习俗是:古代妇女都不忌讳再嫁,并且从周朝至北宋一直如此。据《礼.檀弓》记载:孔子的儿子伯鱼死后,“其妻嫁于卫”又载:“子思之母死于卫,赴于子思,子思哭于庙。门人至曰:‘庶氏之母死,何为哭于孔氏之庙乎?’子思曰:‘吾过矣!吾过矣!’乃哭于他室。”可见,圣人后代的子妇也不免于再嫁。而魏晋、唐宋时名门之女再嫁之事,也屡见不鲜。《三国志.吴志.步夫人传》中记载:步夫人“生二女,长曰鲁班,字大虎,前配周瑜子循,后配全琮;少曰鲁育,字小虎,前配朱据,后配刘纂。”尚秉和《历代社会风俗事物考》引《随园随笔》谓:“唐时公主再嫁者二十三,三嫁者四。”并且,当时不论是前夫见到后夫,或是后夫见到前夫,均不用回避。宋代诗人陆游与前妻唐婉离婚后,有一次游沈园,巧遇唐婉及其后夫赵士程,唐、赵还将酒菜送给陆游,结果感动得陆游当场在墙上写了一篇《钗头凤》词。(事见《癸辛杂识》)可见,唐宋时妇女改嫁还是很正常的事情。直到明清时期,妇女改嫁方为礼教所不容,因此有了守节、牌坊之说。
相传中国最早的婚姻关系和婚礼仪式从伏羲氏制嫁娶、女娲立媒约开始。《通鉴外纪》载:“上古男女无别,太昊始设嫁娶,以俪皮为礼。”从此,俪皮(成双的鹿皮)就成了经典的婚礼聘礼之一。之后,除了“俪皮之礼”之外,还得“必告父母”;到了夏商,又出现了“亲迎于庭”“亲迎于堂”的仪节。周代是礼仪的集大成时代,彼时逐渐形成一套完整的婚姻礼仪,《仪礼》中有详细规制,整套仪式合为“六礼”,与三书(即聘书、礼书和迎亲书)一起被合称为“三书六礼”。六礼婚制作从此为华夏传统婚礼的模板流传至今,后世历朝历代的婚制都多数是在此基础上加以变化而来。
六礼指的是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纳采就是求婚,问名为请教女子的姓名(同姓不婚之故),纳吉为占卜生辰八字是否合适,纳征为交纳彩礼,请期为确定迎亲日期,亲迎为迎接新娘。周礼也规定女方到男方家居住。
南北朝以前的婚礼,男女双方都不贺。仅仅是“布幔为屋,在门内外,谓之青庐,与此交拜”。黄昏中,新郎身穿爵弁服,随从一律着黑,迎亲的马车也漆成黑色。无鼓乐,无亲友祝贺。
汉宣帝曾下诏,宣布了嫁娶举乐的合法性。 古代婚俗中与后世不同的一个习俗是:古代妇女都不忌讳再嫁,并且从周朝至北宋一直如此。据《礼.檀弓》记载:孔子的儿子伯鱼死后,“其妻嫁于卫”又载:“子思之母死于卫,赴于子思,子思哭于庙。门人至曰:‘庶氏之母死,何为哭于孔氏之庙乎?’子思曰:‘吾过矣!吾过矣!’乃哭于他室。”可见,圣人后代的子妇也不免于再嫁。而魏晋、唐宋时名门之女再嫁之事,也屡见不鲜。
《三国志.吴志.步夫人传》中记载:步夫人“生二女,长曰鲁班,字大虎,前配周瑜子循,后配全琮;少曰鲁育,字小虎,前配朱据,后配刘纂。”尚秉和《历代社会风俗事物考》引《随园随笔》谓:“唐时公主再嫁者二十三,三嫁者四。”并且,当时不论是前夫见到后夫,或是后夫见到前夫,均不用回避。
宋代诗人陆游与前妻唐婉离婚后,有一次游沈园,巧遇唐婉及其后夫赵士程,唐、赵还将酒菜送给陆游,结果感动得陆游当场在墙上写了一篇《钗头凤》词。(事见《癸辛杂识》)可见,唐宋时妇女改嫁还是很正常的事情。直到明清时期,妇女改嫁方为礼教所不容,因此有了守节、牌坊之说。 三茶六礼
茶在民间婚俗中历来是“纯洁、坚定、多子多福”的象征。与茶有关的婚俗,最典型的当推闽南和台湾,茶礼成为男女之间确立婚姻关系的重要形式。“三茶”即订婚时的“下茶”、结婚时的“定茶”、同房合欢见面时的“合茶”。清代李渔的《蜃中楼·姻阻》中写道:“他又不曾有三茶六礼,行到我家来。”大意就是说,只有经过“三茶”和“六礼”手续成婚的,才算是明媒正娶的。
烘炉茶壶
在婚礼现场摆着泡茶用品,一个巨大的烘炉和茶壶,按照闽台婚俗,新人跨烘炉有兴旺之意。而烘炉上的4个大字“和敬怡真”在闽台人眼中既是茶道也是夫妻的幸福之道。告诫新人们,两人成长背景不同,差距不小,但在婚姻生活中,要牢记互敬互让,相互包容。
八卦米筛
米筛是婚俗中的一种重要物品,迎娶新娘到家门口时,需要一个画有八卦图案的米筛将新娘的头部罩住,然后才进家,寓意平安吉祥。相传从前闽南一片荒凉,土匪骚扰百姓,常发生迎娶的花轿被抢或新娘被乱箭射中负伤之事。唐陈元光率军来漳州开发后,百姓请求保护,此事传到京城,开国功臣程咬金想出一条妙计来:命军士用一面盾牌挂在花轿前,可保安全无恙。此举果然奏效,众乡亲就把盾牌当成新娘的保护伞和护身符。后来,百姓改用跟盾牌相似的农家米筛代替,还在米筛上面画八卦吉祥图案,好像盾牌一样避邪护身。如今,一些地方用花雨伞替代八卦米筛,更为方便实用。 在我国法律中,公民结婚并没有太多的程序,实际上只需地方政府民政部门进行结婚登记即可生效。但传统婚制影响犹在,男女两家订婚、互送聘礼嫁妆、迎亲、宴请亲朋好友举行正式结婚仪式等六礼的残余仍然通用。而当前中国流行的所谓婚礼仪式主要是90年代由台湾婚庆公司带入的一套操作流程为模板,该模板兼容中西婚礼仪式,满足了当代中国年轻人的口味,并将传统婚礼喜热闹的方面发扬到极致。90年代以来流行的这套婚礼模板,与以往任何时期、任何国家婚礼仪式最大的不同在于,婚礼主导者由男女双方家庭变为婚庆公司、更世界独一无二的将西式婚礼中十分简单的拍摄婚纱照仪式变成了昂贵复杂、需要长期筹备的最重要部分之一。
隋代女服特点是裙腰系得较高,一般都在腰部以上,有的甚至系在腋下,给人一种俏丽修长的感觉。
隋朝居住在北方西北地区的少数民族多穿小袖袍、小口裤。民间妇女穿青裙。妇女外出戴幂罗,把面部罩住。这类打扮,都吸收融合了南北朝时期胡服的艺术特色在内,对唐代女服有很大影响。隋代官员穿南北朝裤褶服可以从驾。隋女服饰多小袖高腰长裙,裙系到胸部以上。发式上平而较阔,如戴帽子,或作三饼平云重叠、额部鬓发剃齐,隋贵妇所披小袖外衣多翻领式。侍从婢女及乐伎则穿小袖衫、高腰长裙,腰带下垂,肩披帔帛。头梳双髻。
婚前礼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 婚后礼(成妇礼)妇见舅姑→舅姑醴妇→妇馈舅姑 正婚礼亲迎→妇至成礼→合卺→餕余设袵
三书:
后世谈婚论嫁,“六礼”常常和“三书”一起搭配出现,“三书”非周制昏礼的内容: 聘书:即订亲之书,男女双方缔造。纳吉(过文定)时用。 礼书:即过礼之书,是礼物清单,详尽列明礼物种类及数量。纳征信(过大礼)时用 迎亲书:即迎娶新娘之书。结婚当日(亲迎)接新娘过门时用。 婚前礼 纳采 纳采即议婚,男方遣使上女家求婚。采用雁作为贽见礼物。 以雁为礼有三种象征意义: 1、雁为候鸟,秋天往南飞,春天北归,来去有时,从不失时节,所以用雁来象征男女双方信守不渝的象征。 2、雁为随阳之物,大雁行止有序,雁群在迁徙飞行时成行成列,领头的是强壮之雁,而幼及弱者追随其后,从不逾越。将这个原则用于嫁娶,长幼循序而行,不越序成婚。 3、雁雌雄一配而终,象征忠贞和白头偕老 (后来有所发展,也用羔羊、白鹅、合欢、胶漆等作为贽礼的)。
问名
男家征求女家同意后,这时接着进行问名之仪节,以便回来后占卜成婚与否、吉凶如何。问名一般是女子姓名、排行、出生年月日及时辰等,发展到后世,称换庚帖。这一过程也相当于订婚。古语“男子称名,女子称字”,女子的名是不能轻易示人的。问名的意义可见非同小可了。
纳吉
问名的目的,是为纳吉作准备。《仪礼士昏礼》载:归卜于庙,得吉兆,复使使者往告。就是说,男方问名后,以龟甲来占卜男女双方生辰八字,若得到吉兆,将占卜吉利的结果, 周制婚礼
派使者带着雁到女方家报喜,后世称为订盟,仪式如同纳采。纳吉之后,婚姻就算正式确定。后来民间把纳吉改叫合婚了。就是把男女双方的生肖及生辰八字合一下,看生肖是否相克,八字是否相配。纳吉和纳采一样,也用雁。
纳征
纳征礼往往是婚姻六礼的关键,《仪礼士昏礼》载:“征,成也,使使者纳币以成婚礼。”意即派遣者纳送聘财以成婚礼,故称完聘、大聘或过大礼。纳征以后,婚姻进入正式准备阶段。 周朝聘礼“凡嫁女娶妻,入币纯帛,无过五两,士大夫以玄纁束帛,天子加以毂圭,诸侯加以大璋”。周制昏礼的聘礼取其象征意义,不像后世那样看重经济价值。币,意为彩色丝,后世所谓的“彩礼”就源于这个典故。可见先秦的彩礼是很简单的,士大夫仅仅只用不过五两彩丝加上一对鹿皮。但到了后世,彩礼的内涵就要实际多了,还包括饰物、绸缎、牲畜或现金等物。聘礼开始成了地位拼比的物事,难有定数。至此,周礼取聘礼的象征意义变为取义取利兼图。隋唐聘礼固定为九种,有合欢、嘉禾、阿胶、九子蒲、朱苇、双石、棉絮、长命缕、干漆等,各项物品皆有祝福夫妻爱情永固的意义。 定成婚吉日的礼,由男方决定,然后正式通知女方。后代婚礼在演变中发展出来催妆,送妆,铺房,这三项仪节在先秦文献中未见记载。 父亲醮子,新郎接受赐酒一饮而尽,便动身去迎娶自己的新娘。女方家长在家庙设筵,在门外迎新婿。婿以雁做贽礼。彼此揖让登堂,女婿再拜。 周制昏礼亲迎婿及妇都用马车,宋代时逐渐开始婿骑马妇乘轿。出了家庙门,把新娘坐车驾好,在新娘上车时,还要亲自把上车用的引手绳递给新娘,照顾她上车。然后新郎亲自驾着马车,让车转三圈,才把马车交给车夫,自己乘坐另一辆马车走在前头。到了家门口,新郎先下车来等候,新娘车到达后,新郎带领新娘进入家中,新娘入宅,婚前礼即告一段落。 正婚礼 正婚礼是指新娘被接到男方家以后,所举行的正式结为夫妇的仪式。主要有拜堂(周制昏礼没有这一项)、沃盥、对席、同牢合卺和餕余设袵几项。
拜堂
周制昏礼没有夫妇拜堂之礼。司马光《书仪》:“古无婿妇交拜之仪,今世俗始祖见交拜,拜致恭亦事理之宜,不可废也。”可知宋代交拜之礼已经流行。元代拜堂,于夫妇交拜外,尚有同拜天地之礼,即先拜天地,再拜婿之父母,最后夫妇交拜。这就是如今流传下来的三拜之礼。 指新人入席前的洁手洁面。汉族传统礼仪非常强调洁净的意识。周制的沃盥礼节是用匜和洗配套使用。
对席
新婚夫妇交拜礼毕,要相对而坐,谓之对席。对席的位置,男西女东,意以阴阳交会有渐。 “同牢”是指新婚夫妇共食同一牲畜之肉。合卺是指夫妇交杯而饮,注意——是交杯,只是交换了杯子而已,并非很多误导人的古装剧那样挽着胳膊喝的“交擘酒”。合卺本意指破瓠(瓜)为二,合之则成一器。剖分为二,分别盛酒。最初合卺用匏瓜,匏是苦的,用来盛酒必是苦酒。匏既分为二,象征夫妇由婚礼将两人合为一。所以,夫妻共饮合卺酒,不但象征夫妻合二为一,永结同好 周制婚礼
,而且也含有让新娘新郎同甘共苦的深意。 这是婚礼中最具有社会意义的环节。是每对新婚夫妇行婚礼时必不可少的仪式,合卺礼流传到后世,发展成酒筵。“吃喜酒”已成为民间行婚礼的简称。酒筵由简到繁,但最主要的意义就是,婚姻得到了亲朋好友的承认。
餕余设袵
这是通常所说的合床礼,正式成为夫妻。新娘脱服由女侍接受,新郎脱服由男侍接受,新郎亲脱新妇之盖头,此时侍人持烛而出。此后男女双方正式结为夫妇。 婚后礼 婚后礼,使新妇成为男家的一分子,与男家的亲族融合在一起,所以又称“成妇礼”。成妇礼主要有三:妇见舅姑、妇馈舅姑、舅姑飨妇。 妻称丈夫的父亲为“舅”,称丈夫的母亲为“姑”,成婚后的第二天早晨,新娘就早早起床、沐浴,新妇拿着盛着枣、栗和腶修等物的竹器到公婆的寝门外等待。盛有“枣”取早起之意,“栗”取颤栗之意,“腶修”取振作之意。
妇馈舅姑
根据《礼记》,“妇馈舅姑”之礼是随着“妇见舅姑”之后的,新妇亲自侍奉公婆进食,待二老食毕,妇要象征性地吃公婆的余食以示恭孝。之后有“舅姑飨妇”之礼 另有一说,“妇馈舅姑”指的是新妇过门后第三天,就要下厨房烧饭做菜,以馈舅姑。 周制婚礼
以示自此后将主持中馈,以尽孝道。唐代有“三日入厨下,洗手作羹汤;未谙姑食性,先谴小姑尝”的描述。该俗应是后世的演变发展。 “妇馈舅姑”之后,公婆为新妇安食漱口,并以“一献之礼” 酬新妇,以示长辈的关怀。 一献之礼:先由主人取酒爵致客,称为“献”;次由客还敬,称为“酢”;再由主人把酒注入觯或爵后,先自饮而后劝宾客随着饮,称“酬”,这么合起来叫作“一献之礼”。在“献”的环节中,有洗爵的步骤。公公在洗爵于南,婆婆洗爵于北。 一献礼成后,本别下阶。《礼记•昏义》记:“厥明,舅姑共飨妇以一献之礼,奠酬,舅姑先降自西阶,妇降至阼皆,以着代也。”按照旧时的民居结构,西阶为宾位,阼阶为主位,新妇从阼阶下来,表示从此之后授之以室,代理家政。
庙见成妇
庙见礼为“新妇祭行于祖先”——婚后三个月,夫家择一日,率新娘至宗庙祭告祖先,以表示该妇从此正式成为夫家成员。自此,成妇礼(暨“婚后礼”)完成。 “成妇”“成妻”之辨 “成妇”是指成为男家的媳妇,“成妻”则指作为一个男人的妻子。 汪中,郑珍,等清儒仔细考证了《仪礼•昏礼》的仪节和称谓,又从《曾子问》分析订婚和解除婚约的种种可能性,目的在于探究:婚姻关系何时成立?因为他们关怀的是一个当时很严重的社会问题:“室女守贞”。“室女守贞”就是所谓的“望门寡”。当一个女子订了婚,还没过门,未婚夫就死了。这样的一个“许嫁女”,能否另许夫家?还是得嫁去夫家奉养公婆,过继个孩子承继香火?与该男合葬?基本上,主张室女守贞者,表示他们认为成妇重于成妻,一旦订了婚(纳聘),婚姻就成立;反对者则坚持有亲迎合体之实,婚姻才成立,翁姑媳妇关系才成立。在清朝,因“室女守贞”获颁牌坊的数量很多,经考证,“夫”之称谓的出现,得等到亲迎之夜,婿入妇之寝房、妇言“若非我夫,焉入我室”时才出现。换言之,“夫妇”一词的成立要等到行过亲迎礼、喝了交杯酒、有“合体”之实时才成立。既然没有夫妻之实,又何来守寡、殉葬、侍养公婆?(节选自台湾学者 张寿安《我的清代礼学研究》 中国思想史研究通讯第5辑) 实际,直至宋代,女子在婚姻上都具有相当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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