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争取子女抚养权经典案例一成功争取4岁女孩抚养权
成功争取抚养权4岁女孩
建邺离婚案
案情介绍:
知名南京离婚律师庄律师代理的一起离婚案件,在2013年6月立案于建邺区人民法院。
主审法官:王娟
在律师多次组织男女双方进行离婚磋商,最终全面达成一致。
案情结果:
1、双方离婚;
2、孩子归我方抚养,对方每月探视2天;
3、男方支付我方35万元财产折价款。
至此本案终结,一个月离婚并成功争取子女抚养权,当事人非常满意案件结果。
离婚协议书
男方:A,男,汉族,南京市建邺区。
女方:B,女,汉族,南京市建邺区
双方于2005年在鼓楼区登记结婚,于2007年生育一女儿,名C,现夫妻感情已经完全破裂,没有和好可能,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
女儿由女方抚养。
男方现阶段每月支付500元,待有固定工作后,双方再行协商。
男方每月可探望孩子两天(具体时间由双方协商,提前打电话告知)。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男方分二次支付女方35万元,双方再无夫妻共同财产纠纷。在民政局签订该协议后一年内付清,2014年2月5日前支付20万,2014年8月5日前支付15万。
四、夫妻双方无共同债权及债务。
自签字离婚后男女双方不存在任何经济上的支持与往来,男女双方日后无论个体的贫富都与对方无关,夫妻双方在协议签订后不存在生活困难需要帮助的情况,双方也无权利日后要求经济上的支持。
本协议一式三份,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自婚姻登记机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
男方:(签名) 女方:(签名)
2013年7月5日
成功争取子女抚养权经典案例二成功争取5岁男孩抚养权
离婚诉讼多分夫妻共同房产多项抗辩成立
下关区离婚案
案情介绍:
本案委托人为男方,女方以家庭暴力、婚外情等多种理由起诉至法院,要求法庭判令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确认夫妻共同债务、确认抚养权、抚养费,并且要求被告赔偿精神损失赔偿。
审理结果:
1、判决双方离婚;
2、判决抚养权归我方,女方每月支付750元抚养费;
3、判决房屋归我方所有,我方获取60%房屋份额款项,仅支付女方40%房屋折价款;
4、驳回女方夫妻债务、家庭暴力、婚外情、损失赔偿请求。
律师点评:
本案系一起几乎容纳所有离婚诉讼请求的离婚案件,该案的判决也近乎是一本教课书,有着融合法律规定、司法实践以及社会人情的综合功能。
委托人积极寻求南京离婚律师庄律师的帮助,成功将该离婚案圆满办结,在对方出示****的情况下以及报警记录等众多证据情况下成功抗辩,法庭未采纳本案存成婚外情以及家庭暴力,据此也不支持对方的精神损失赔偿请求。
结合双方家庭对于房屋出资的投入程度以及男方对于家庭实际贡献,法庭采纳了庄律师多分财产的代理意见,我方多分20万元。
至此本案终结,当事人非常满意案件结果。
南京市下关区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12)下民初字第号
原告赵,女,1979年生,某房地产公司职工,住所地在玄武区。
被告刘,男,1976年生,某公司员工,现住南京市下关区。
委托代理人庄律师,江苏格非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赵诉被告刘离婚纠纷一案,本院于2011年12月26日立案受理,依法由审判员赵重菊、代理审判员李义军、人民陪审员刘继红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赵、被告刘及其委托代理人庄律师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赵诉称,原被告于2006年3月经人介绍登记结婚,2008年4月育有一子刘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刘多次与同事、网友发生不正当关系,对孩子不闻不问,对家庭没尽到应尽的义务。赵发现刘与他人有不正当关系后,刘不仅不知悔改,反而对赵实施家庭暴力,造成赵身心受到严重伤害,另外刘还仿造证据,虚构债务,企图减少夫妻共同财产。赵对与刘共同生活再无信心,现诉至法院。
原告赵为支持其诉讼主张,提交了中国工商银行定期一本通,招生银行客户历史交易查询单,借条、个人贷款分户查询回单,广发银行对账单、艺龙旅行网的订单记录、苏州某宾馆的开放记录、病历、接处警工作登记表、招商银行账户交易明细列表、账户历史交易明细表等证据,并申请证人郑某、周某、孙某出庭作证。
被告刘辩称,被告同意离婚。孩子由被告直接抚养,要求原告支付每月900元的抚养费,每月探视一次。财产中的房子要求原告得25%,被告得75%,贷款共同偿还。对原告陈述的事实及理由中的婚姻状况认可,其他不认可。
被告刘为支持其辩解意见,提交了结婚证、房屋所有权证、借据、定金收据、2009年12月16日收条、2009年12月10日收条、个人同城转账凭证、2009年9月28日收条、银行客户回单、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契税完税证、2011年12月14日收条、借条、南京银行储蓄存款凭条、南京银行储蓄取款凭条、情况说明、声明、中国工商银行账户单、南京银行账户交易对账单、账户历史交易明细表等证据,并申请证人蒋某、刘某出庭作证。
经审理查明,2005年3月,原被告经人介绍相识,2006年3月7日登记结婚,婚后夫妻感情尚可,2008年4月11日育有一子刘某。2011年8月1日22时50分,原告赵因婚姻问题与被告刘发生矛盾,报警称被告刘在家里打了她;后原告赵到医院治疗。2011年11月15日23时38分,原告赵报警称刘因与其房产纠纷起诉到法院担心自己败诉,对其实施暴力,经医院诊断为全身多发性软组织外伤。后双方矛盾进一步恶化,双方于2011年11月18日开始分居。
2009年9月,刘父亲出售其名下坐落于南京市鼓楼区的某房屋,房款转让价款605000元。2009年9月26日,原告赵代为收取了该房屋定金10000元,原告赵陈述该定金10000元已交给刘父亲;2009年9月28日,刘收到该房款50000元,后交给原告赵;2009年12月16日,原告赵代为收取该房款5000元。原告赵带刘父亲支付了应有刘父亲承担的税费6050元。
2009年9月,原被告购买坐落于南京市下关区某房屋,总价80万,其中首付60万元,银行贷款20万元。原被告因该房支付契税8000元,中介费8000元。原告赵认可将收到的该房款中的595000元用于支付该房房款。该房登记的所有权人为刘、赵,原被告双方一致认可截止2012年10月9日,南京银行贷款本金金额14万元。
另查明,原告赵出具《借条》七份,第一份《借条》载明:“今向郑霞荣借人民币伍万元整,用于购买房产,特立此据。2009926”;第二份《借条》载明“今向某人借人民币壹拾万元整用来购买房产,特立此据。2009930”;第三份《借条》载明:“今向周某、孙某借现金肆仟元,用于支付律师费,定于2012年7月13日前归还。2011714”;第四份《借条》载明:“今向周某、孙某借现金壹万元整,用于支付金陵鉴定所鉴定费用,暂定于2012年9月2日归还。此据!201193”;第五份《借条》载明:“今向周某和孙某借现金伍仟元人民币,用于支付租房费用,借款期限壹年。20111118”;第六份《借条》载明:“今向孙某和周某借现金壹万元整,用于支付房屋租赁费用,定于2013年8月8日前归还。此据!201288”。2011年7月15日,原告赵支付律师费4000元。原告赵向南京金陵司法鉴定所预交的鉴定费用已退还原告赵。
被告刘出具《借条》或者《借条》四份,第一份《借条》载明:“今借到刘父亲、刘母亲购定淮门某房屋房款陆拾万零伍仟元整分十年归还。2009年11月20日”;第二份《借条》载明:“今借刘某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用于归还刘现贷款购定淮门某住房。本期9月9日还款壹万贰仟元整。201198”;第三份《借条》载明:“今借刘某人民币壹万元用以归还房贷。20111214”;第四份《借据》载明:“今借贺某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用于房贷偿还。此剧!201273”。
再查明,原告赵2011年11月至2012年10月的月平均工资约为3489元。被告刘2011年8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工资收入总额为7092226元。被告刘在2011年8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共偿还银行房屋贷款30000元。
原被告一致同意目前在各人处的房款、住房公积金归各人所有,不要求法院处理。
审理中,本院根据刘申请委托南京师范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对被告刘出具的落款时间为2009年11月20日《借据》形成时间进行鉴定,鉴定意见为检材署期为“2009年11月20日”《借据》中黑色手写字迹的形成时间和2011年2月为同时期。被告刘晨认为鉴定意见的形成时间有很大偏差,申请鉴定人到庭接受质询。2012年8月10日,鉴定人员到庭接受质询。经当庭质证,原告赵对鉴定意见没有异议。被告刘认为鉴定意见针对检材和对比样本的不同保管条件,材质和样本没有特别说明,这样得出的鉴定意见是假设性结论,是错误的。鉴定人员陈述:鉴定报告中显示在没有特别说明情况下视为相同保管条件,如人为处理等,我们经过多年研究,差距不会太大。本技术采用激光拉曼光,激发325NM,可以有效避免纸张的干扰,所以我们已经充分考虑了这个情况,从材上看,除了前次鉴定所留下的开孔,并没有见到其他人为的损坏,所以我们只能视为相同的保管条件。检材的谱图和样本的谱图是相同的,他们有一致性;我们的结论是同时期,同时期不是同一天,也不是同时,也不是同时,之间可能有一定的误差,这种误差就本案而言,检材形成时间和样本形成时间应该不会超过五个月;我们所有的鉴定都没有量化到具体某一数值,是通过比对而来的,谱图如一定差距,峰强就能看出来。
审理中,因原被告双方对位于南京市下关区定淮门大街房屋价格无法协商一致,本院根据原告赵申请委托江苏某土地房地产估价咨询有限公司对该房屋价格进行评估,评估价值为11616万元。原告赵对评估价值没有意见。被告刘晨认为报告中没有实际成交价格的记录,该评估结果是无效的。
审理中,被告刘打原告赵,原告赵经医院治疗,共支出医疗费和交通费合计5762元,建议全休叁天。原告赵认为被告刘应赔偿1000元。对此被告刘同意赔偿原赵及医疗费等损失700元。
以上事实有原被告陈述、结婚证、接处警工作登记表、病历、疾病诊断证明书、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定金收条、收条、契税完税证、房屋所有权证、借据、借条、南京银行帐交易对账单、账户历史交易明细表、招商银行账户交易明细列表、交通费发票、挂号、诊疗收费收据、门诊医疗费收费收据等证据予以佐证,足以认定。
本院针对原被告诉讼主张和事实作如下分析认定:
1、关于定金1万元有无交给刘父亲的问题
原告赵认为其所收取的定金1万元已交给刘父亲。被告刘认为定金1万元没有交给刘父亲。本院认为,原告赵未能举证证明其将1万元交给刘,故原告赵该意见不予采信。
2、关于原告赵有无将25万元交给刘的问题
原告赵认为其将夫妻共同存款10万元和向其父母借款15万元都交给了刘父亲。被告刘对此不予认可。本院认为,原告赵未能举证证明其将上述款项交给了刘父亲,故原告赵该意见不予采信。
3、关于首付款60万元的组成问题
原告赵认为首付款60万元是由刘父母给了35万元,夫妻共同存款10万元,自己父母给付了15万元所组成的。被告刘认为首付款60万元是其父母卖了房子支付的。本院认为,经庭审查明原告赵收到房款605000元,并认可595000元用于支付了购房款。原告赵所述的10万元共同存款用于购房与事实不符。同时原告赵认为其父母给了15万元,而该主张除了其父母的证词外,无其他证据相佐证,故本院不予采纳,应认定首付款60万元是被告父母卖房所得并由原告赵实际支付。
4、关于被告刘是否与他人存在不正当关系的问题
原告赵认为刘与他人存在不正当关系。被告刘认为不存在。本院认为,原告赵提交艺龙旅行网的订单记录以及开放记录因均系复印件,尚不足以证明被告刘与他人存在不正当关系,故原告赵认为刘与他人存在不正当关系证据不足。
5、关于被告刘有无实施家庭暴力的问题
原告赵认为被告刘实施了家庭暴力。被告刘则认为没有实施家庭暴力。本院认为,被告刘虽有打原告赵之行为,但根据其所造成的后果,尚不构成家庭暴力。
6、关于借据形成时间鉴定意见的采信问题
原告赵对借据形成时间鉴定意见没有异议。被告刘认为该鉴定意见鉴定结论是错误的,针对检材和对比样本的不同保管条件,材质和样本没有特别说明,这样的鉴定结论是假设性结论。本院认为,借据形成时间的鉴定意见程序合法,对比样本经双方同意后使用了鉴定机构留存的比对样本,被告刘提交的比对样本并没有符合鉴定要求的样本,鉴定人员也出庭接受了质询,故被告刘认为该鉴定意见不予采信的理由不成立,该鉴定意见应予以采信。
7、关于房屋价值评估报告的采信问题
原告赵对房屋评估报告没有异议。被告刘认为报告中没有实际成交价格的记录,该评估结果是无效的。本院认为,虽报告没有实际价格的记录,被告刘并提出评估报告应当记录实际成交价格的相关规定,评估程序合法,评估报告并无不当之处,故该评估报告应予以采信,被告刘的辩解意见不予采信。
8关于债务性质的问题
1、关于原告赵主张的夫妻共同债务的问题
2、关于向郑借款15万元的债务。该15万元借款由2009年9月26日的借款5万元和2009年9月30日的借款10万元组成,原告赵认为该借款时夫妻共同债务,借款用于购买房产。被告刘对此不予认可。本院认为,原告赵的现有证据尚不能证明该借款用于购买房产,即使该15万元的债务存在也应是原告赵个人债务,不是原被告双方的夫妻共同债务。
3、关于向周和孙借款4000元的债务。原告赵认为该借款时夫妻共同债务,借款用于支付律师费。被告刘对此不予认可。本院认为,该借款时原告赵为聘请律师所支付的费用,不是为了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而是为了处理自己的法律事务所支出的费用,故该4000元债务是原告赵的个人债务,而不是原被告双方的夫妻共同债务。
4、关于2011年9月3日向周和孙借款10000的债务。原告赵认为该借款时夫妻共同债务,借款用于支付金陵鉴定所鉴定费用。被告刘对此不予认可。本院认为,该借款是原告赵支付其诉讼中应由赵预付的鉴定费用,该鉴定费用是原告赵为了证明其辩解意见而支出的费用,而不是为了夫妻共同生活而支出的费用。现鉴定费用也已退还原告赵,赵称鉴定费用退回后用于家庭生活,但原告赵未能举证证明该款退回后用于家庭生活,而且原告赵的工资收入尚可以满足原告赵正常生活支出,无借款支付生活支出之必要,故债务10000元应认定原告赵的各人债务,而不是原被告之间的夫妻共同债务。
5、关于向周和孙借款15600元的债务。该15600元由2011年11月18日借款5600元和2012年4月26日借款10000元组成。原告赵认为该借款时夫妻共同债务,借款用于支付租房费用。被告刘对此不予认可。本院认为,原告赵的月平均工资为3489元,可以支付其生活、租房等费用,无借款支付房屋租金之必要,故该借款15600元,应认定是原告赵自行扩大的个人债务,而不是原被告之间的夫妻共同债务。
6、关于2012年8月8日向孙和周借款1万元的债务。原告赵认为该借款时夫妻共同债务,借款用于支付房屋评估费用。被告刘对此不予认可。本院认为,原告赵和证人孙关于该借款用途的陈述并不一致,原告赵最终陈述该款用于支付房屋评估费用。房屋评估费用是原告赵为证明其主张而预付的费用,且该费用的承担为题会在本案中进行处理,故该1万元借款应认定是原告赵的个人债务,而不是原被告之间的夫妻共同债务。
关于被告刘主张的夫妻共同债务的问题
1、关于向刘、蒋借款605万元的债务。被告刘认为该借款时夫妻共同债务,借款用于购房。原告赵认为不存在借款,是赠与。本院认为,该借款的《借据》经鉴定其形成时间与2011年2月为同时期,表明该借据系事后补写。按其落款时间2009年11月20日,借款605万元有255万元未支付。被告刘现有证据尚不足以证明605万元是刘、赵向刘父母共同借款,鉴于是被告刘父母,故该605万元对刘、赵赠与的可能性较大。对于被告刘事后自愿偿还605万元给刘父母,应作为被告刘的个人债务,而不是原被告的夫妻共同债务。
2、关于向刘借款22000元和向贺借款12000元债务。向刘借款22000元包括2011年9月8日借款12000元、2011年12月14日借款10000元。被告刘认为这些借款时夫妻共同债务,借款是用于偿还房屋贷款。原告赵对此不予认可。本院认为,被告刘在2011年8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工资收入总额为7092226元,而被告刘在2011年8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共偿还银行房屋贷款总额为30000元,不难看出被告刘无借款银行房屋贷款之必要,故该项借款应认定是被告刘自行扩大的个人债务,而不是原被告之间的夫妻共同债务。
综上,本院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现被告同意离婚,故对原告请求判决离婚本院予以准许。关于其予刘某(原被告儿子)的抚养及探视问题,双方均同意其予刘由被告刘直接抚养,但双方就抚养费标准以及探视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结合原告赵的工资收入实际,本院酌定原告赵按月750元的标准支付抚养费至刘某独立生活时止。针对探视问题,结合原被告双方及子女实际情况,本院认为以原告赵每两周探视刘某一次为宜,上午接走,次日17日前送回,对此被告刘应予协助。关于房屋分割。房屋经评估其价值为11616万元,被告刘主张要房屋,原告赵要求被告支付一半的补偿款。鉴于房屋尚有银行贷款本金余额14万元未偿还,且双方均同意被告刘主张房屋所有权,故可将尚欠贷款本金余额14万元从房屋总价值中 扣除,贷款本金14万元由被告刘负责偿还,对扣除贷款后的房屋价值10216万元进行分割。由于被告刘主张房屋所有权,被告刘应当给予原告赵相应的补偿。关于补偿数额,鉴于被告刘需要直接抚养小孩,从均衡双方利益出发,本院酌定房屋补偿款为41万元。关于原告赵认为被告刘存在家庭暴力、与他人有不正当关系以及虚构债务的情形原告应当多分财产的问题。原告赵关于被告刘存在家庭暴力和与他人有不正当关系证据不足,同时双方均由扩大债务之行为,故原告赵的该主张本院不予支持。关于原告赵认为房屋内的个人衣物归其所有,符合法律规定,该主张本院予以支持。关于被告刘在审理中打原告的损失赔偿问题。鉴于被告刘是在审理中打原告赵,该损失赔偿问题宜在本案中一并处理。被告刘在审理中打原告存在过错,应对原告赵因被打所产生的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等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原告赵未能举证证明其误工费的数额,现被告刘同意赔偿原告赵误工费、医疗费等损失700元,本院予以确认。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第三十二条第二款、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第一款、第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准许原告赵与被告刘离婚;
二、双方所生一子刘某由被告直接抚养,原告赵每月支付抚养费750元,至刘某独立生活为止;原告赵每两周探视刘某一次,上午接走,次日17时前送回,被告刘应予以协助;
三、坐落于南京市下关区的房屋归被告刘所有;南京银行贷款本金金额14万元由被告刘负责清偿;房屋内原告赵的个人衣物归原告所有;
四、被告刘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赵房屋补偿款41万元;
五、被告刘赔偿原告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等损失700元(已给付);
六、驳回原告赵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168元、鉴定费17100元、鉴定人出庭费300元,合计22568元,此款已由原告赵预付12868元,被告刘预付9700元,由原告赵负担6000元,被告刘负担16568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长 赵重菊
代理审判员 李义军
人民陪审员 刘继红
二0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见习书记员 卞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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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介绍:
委托人因离婚纠纷和抚养权无法与丈夫达成一致,故诉至法院并委托知名南京离婚律师庄律师全程代理。
案件结果:
法院判决双方离婚,子女抚养权归我方,对方支付20%抚养费。
律师点评:
本案庭审过程中,被告一直不同意离婚,并且坚持子女由其抚养,我方除了向法庭提供了大量的诉讼证据以及多分律师意见外,更加深入浅出做被告思想工作,但被告仍然无法想通,庭审结束,庄律师再次致函承办法官希望其结合本案的综合情况,再次约谈被告将本案和谐解决。
最终法庭再次和被告沟通之时,被告同意如原告坚持离婚,子女抚养权可归我方,但只愿意支付500元每月抚养费。
至此本案终结,当事人非常满意案件结果。
婚姻无法忍受欺骗!若得知“凤凰男”外甥是亲弟弟后,选择退婚才是最合适的选择。
随着网络发展,出现了“妈宝男”“凤凰男”等词汇,这些看起来平淡的词汇却有着让人争议的故事。
就如“凤凰男”隐瞒弟弟的这个行为,无论有天大的理由,都是对于爱情不诚信的行为,退婚是合理的。
忠于自己对爱情的追求是重要的,不要让欺骗成为“习惯”,否则只会有不断的欺骗以及隐瞒,成为不幸的婚姻。
一、领结婚证偶遇男友外甥的一句话,让未来丈夫成为了稳妥的“凤凰男”我们都期待美好的爱情,以及完美的婚姻,可生活中却总有很多“意外”的到来。
某女子在跟男友领证之前,却因为其外甥的一句称呼而火冒三丈!让她意外的是,男友口中的“外甥”竟然对着未来婆婆喊“妈”!
换作是你,估计在当场就懵了,毕竟看起来不起眼的小孩子竟然是自己的“未来小叔子”;这突如其来的辈分真的让女子都头大了!
一下子,女子和男友就大吵起来了,甚至说出了退婚的行为。
二、老年产子并非特别事情,但男友的隐瞒却让爱情失去了基本的诚信因为男友隐瞒弟弟的行为而退婚,这样的行为真的合适吗?相信很多女性都会表示“合理”!
社会发展下,确实很多“老来得子”的案例,女子并不是反对老人生子,而是觉得男友对爱情不忠诚了。
爱情追求的是真诚的对待,追求的是将心比心!或许弟弟的岁数很小让人觉得奇怪,可刻意隐瞒女友则是最大的问题了。
以至于女子得知“外甥”是小叔子时候,心里面的怒火直接让她产生了退婚的行为,欺骗只有第一次和无数次!基本的诚信都没有,自然不想继续走下去了。
三、面对隐瞒家庭关系的“凤凰男”,最合适的做法自然是退婚,保护自己也成全对方换作是你,面对未来家庭而隐瞒的“凤凰男”,会怎么做呢?相信很多人会选择放手。
爱情很美,但真诚相待更是美,为了父母而刻意隐瞒的男生会让女生失去最基本的心动;
或许这是“善意的欺骗”,但连家庭情况都隐瞒就意味着有更多“说不出的秘密”了!该坚持走下去吗?真的无法确定了。
每个家庭都有属于自己的故事,但面对未来一半就应该坦诚相对,毕竟老来得子并非丑事!隐瞒则是对爱情最大的伤害。
和男友领证之前意外发现“凤凰男”的外甥是小叔子,换作是小编,绝对会选择提出退婚,充满欺骗的爱情不值得留恋。
没有。根据查询王娟生平简介得知,截止2023年4月22日,王娟婚姻状态为未婚没有结婚。王娟于1998年6月18日出生于河南省商丘市,2015年9月1日,凭借文化分404分,专业分139分的成绩进入了河南商丘学院。
借款合同
借款人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借人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因用于(生意周转)于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向出借人__________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元,(支付方式为:现金/银行转账)。小写________元,利息共________元。期限为_____月,于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归还本息。如不能按时归还愿承担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借款人:
日期:
我老婆闺蜜虚岁35,对外号称30,她就是“被剩下的女教师”,在我看来,这种人纯粹作,自己没点数,有了正式编制,就觉得自己是皇帝女儿不愁嫁,别人再恭维两句,还真觉得自己金枝玉叶了。
暑假过去一多半了,王娟相亲七八场,还没个成的,我老婆和她复盘了很多次,每次她们都把我赶进厨房做饭。
其实,我都知道得一清二楚。
甚至,她历次相亲,我都知道个大概,因为我老婆这人心里藏不住话。
一、初恋
2015年初,男友考公考编再次失败,彻底断绝了这个念头,那时,他在一家金融机构做风控管理,婚房都准备好了,问王娟要不要结婚,王娟劝他再考一年,前男友把所有的钱投在了股市上,翻了两番,净赚100万。
当他把七位数的存单,放在王娟面前时,被骂了个狗血喷头:“让你好好复习备考,明年上岸了我们就结婚,你却把时间用来炒股,挣俩破钱有啥了不起的,你的理想呢,你的抱负呢,这才几年啊,你就堕落成这样,一个投机倒把的小滑头,满身的铜臭味,世俗,太世俗了!”
小伙儿无论如何也想不到,自己凭本事和魄力挣到的100万,比刚她教室里孩子都要纯洁。咋就被扣上了投机倒把的帽子。
“那你这意思是,我考不上编制,你就不跟我了呗?”男友压着怒火问道。
“那肯定啊,就算我愿意,我妈也不同意!”王娟干脆地说。
“那咱们分手吧,我不耽误你了!”说罢,小伙子转身离去。
二、分手
王娟在我家说完这事儿,还很不屑,觉得男友这钱来的快,没的更快,股市起起落落,一点也不稳定。
我说,你要是还在乎这段感情,赶紧主动服个软,约人出来吃个饭,或者主动去他那看看。
王娟说:“就凭他,不配!不处拉倒,姑奶奶的追求者,能从东城排到西城,只要我点头,从今天起到明年寒假,我一天见一个,都不带重样的!”
我说,你这是把他的信心和脸面,全踩在脚底下了,彻底伤着人家了,他那么好的脾气,都跟你提分手了,肯定是心凉了,你要是不赶紧低头服软,这感情彻底完了!
“完了就完了,姑奶奶我还不稀罕呢!不就赚了俩钱儿嘛,有啥了不起的!”王娟不屑地讽刺道。
一个月后,股市大跌,王娟办公室的老师有的亏掉了一套房,有的亏了十几万,王娟才意识到,男朋友还是有点本事的。
拿出手机,打电话时,无法接通,VXIN被拉黑,打到他朋友那里,才知道,他已经辞职去深圳了。
三、相亲
被相爱六年的男友甩了,她难受了小半年,觉得男人没个好东西,甚至好几次还把火气撒在我身上,我帮她介绍了几个我们公司的小伙儿。
她一个也没看上,心里憋着股火:就是一定要找个比前男友好的。
她前男友身高179,211硕士,年入20万,父亲是老中医,母亲自己做生意。我们公司可没这等人物。
27到35岁,相亲的场合从酒楼包间,西餐厅,已经换到了星巴克咖啡之类的地方。见过公务员,医生,还有计生局,农业局之类在编人员,也见过开保时捷的富二代,开宝马的拆迁户,开奥迪的包工头,开奔驰的生意人。
要么是她嫌人家油腻粗鲁色眯眯,要么是别人嫌她不够白不够高,还有人嫌不够漂亮不够年轻还假正经!
每次到我家吐槽,我媳妇都顺着她,一起痛斥渣男油腻男猥琐男,还声讨男人都瞎了眼,这么好的姑娘没人喜欢!
四、
有次,我实在忍不住了:“你想嫁人结婚成家,就知道要求男人怎样怎样,咋就不换位思考一下呢?”
“中国男多女少,网上说三千多万光棍呢,再说了,我可是优秀人民教师,一年十几万的收入,肤白貌美大长腿,这么好的条件,你们男人都眼瞎吗?”王娟忿忿不平地吐槽道。
“首先,那三千万光棍不在你择偶范围之内,其次,你外在条件很一般,年龄还是硬伤,最后,男人就算眼瞎,心里也跟明镜儿似的,他们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你唯一的优势就是职业,但这个在男人眼里,并没有你想当然的以为,这就是王炸!”我缓缓地说道。
她正要暴走,我说:“先别激动,你觉得我现在条件怎样?”
“就凭你,倒退十年,我也瞧不上你这样的,油腻,世俗,挣钱少,还没上进心,衣品差,开个破二手车,我孤独终老,也不会考虑你这样的!”她说道。
我点头道:“你说的一点都没错,但就我这样的,我办公室老刘,离异不带孩,再找对象考虑的都是五官端正,160以上,33岁以下,未婚或者短婚未育的,高中以上学历的女士,30岁以下的,其他条件可以放宽!”
四、现实
概括起来,其实就四个字:年轻漂亮,至于户口,工作,房子,汽车,这些其他条件,他一概不在乎。
“这么现实吗?”她问道。
“条件越好的男人,越现实,你想找未婚男公务员,你知道这种小伙儿多抢手吗,单位的老大哥老大姐甚至是处长局长,就给他们介绍适婚女孩儿了,而且这些男孩子也不傻,也得考虑女方家庭背景,对自己前途能否助力,至于你勉强能接受的那些非体制内男士,在社会上也得千万身家,这种中产之家,对未来儿媳妇要求更高!”我说道。
“一群逐利之徒罢了,还瞎讲究什么?”她不屑地说道。
“你错了,仓禀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你学历够高,工作够体面,可人家娶回家不是当摆设的,是需要你生儿育女,传宗接代的,还要你温良贤淑,勤俭持家,能像当家主母那样,操持全家的。”我说道。
“这就离谱了,和封建时代的少奶奶有啥区别?”她气愤的喊道。
“别忘了,那些准婆婆们,都是看宫斗剧豪门剧打发时间的。再说,站在男人视角,年轻漂亮的,情绪价值,生育价值,审美价值,都相对较高,同等条件,他们更愿意接受,你拥有的房子汽车存款,人家都不缺,根本不在乎,人家就觉得你比如25的年轻,不如26的好看!你自以为是的肤白貌美大长腿,在他们眼里就是四个字:不能细看!”说完这句话,我躲进了厨房。
因为真话杀伤力太大了。
五、转机
“那姑奶奶我不嫁了,大不了孤独终老,你也别得意,我老了,你儿子也得给我养老是,谁叫他喊我干妈呢!”她冲着厨房嚎叫。
“我劝你最好死了这条心,我这亲妈,他都未必能养,别说你这干的了,这就是前几年我要二胎的原因,俩孩子里面,怎么也得有个靠谱的!”我老婆很认真的告诉她。
“你能不能给我点
“婚姻本来就是一地鸡毛,比如今天早上,我在沙发里发现了他三只袜子,刚才他点了华莱士全家桶外卖,俩孩子跟着他抢垃圾食品吃。他晚上睡觉之前一定要抠脚皮,睡着之后呼噜声特别大,放屁又臭又响”我老婆慢条斯理地说道。
“这么多年,还这样吗?”王娟抓狂的问道。
“估计到死都这样了,”我老婆说道。
“那还跟他过啥呀,这种人我一秒钟都跟他过不下去。”王娟说。
“可我和他过十年了,习惯了呀,到现在为止,我们俩还在私企打工,一年收入加起来不到20万,不也稀里糊涂过了这么多年,房子也有,车也有,孩子也有,当然还有一屁股债,这就是生活呀!”我老婆说。
“ohmygod!叫我过这种生活,我一分钟都过不下去!”她呐喊到。
“那啥,我同事他哥,开发区国税局的公务员,今年41,老婆带孩子出国了,刚离婚,你要不要见见?”老婆问道。
“好啊,你把我电话给她,对了,下五陪我去做个头发吧!”王娟兴致来了。
这就是体制内剩女教师的真实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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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在哪三个时候变得抠门,其实是“吃定”你了?1拜会你父母时
李国和王娟谈了三个月的恋爱之后,他发现王娟真的离不开自己了。李国发现,王娟天天给自己打电话发短信,并且对自己说一些很贴心的话。自己有时候和王娟生了气,冲她大吼几句,她也会默默地忍受着,她从来不抱怨自己什么。李国为了验证心中的想法,他决定试探一下王娟。他故意不接王娟的电话,他发现王娟在一天之内,竟然给自己打了100多个电话。当他接通王娟的电话之后,王娟在电话里哭着对他说,“我担心死你了,你怎么不接我电话呢?我真担心你出什么事”。
李国心里乐开了花,同时,他对王娟的态度不像原来那么热情了,他也不怎么给王娟花钱了,后来他跟着王娟去拜访她的父母时,他只是买了一箱牛奶,其它的什么也没买。所有的人都觉得李国做得过分,因为这是李国第一次去王娟家,买这点东西实在不像样。所有的人都对王娟说,“李国并不是真爱你,他只是吃定你了”。一个男人,如果他在第一次拜访他女朋友的父母时,他特别的抠门,那么这个男人,肯定不是特别爱他的女朋友。男人都想在女朋友的父母面前留下很好的印象,尤其是第一次去见他们时,想要给他们留下很好的印象,最有效的办法就是给他们买很贵重的礼物,这个时候,如果男人抠门的话,他绝对存在着其它的心思。
2定亲以后王海在和李笑订婚之前,他每个月都要给李笑花3000块钱左右。他会不停的约李笑去看**,不停的约李笑去外地游玩,还会给李笑买很多特别贵重的礼物。李笑经常对王海说,“以后别给我花那么多钱了,真的太浪费了”。王海会笑着说,“给你花钱是应该的,我这一辈子都会不停地为你花钱的”。可是当两个人订婚之后,王海就变了,他几乎一分钱也不给李笑花了。
李笑的朋友都对李笑说,“你和王海订婚之后,他吃定你了,他并不爱你”。有些男人会有这样的坏心思,他觉得和自己的女人订婚之后,这段感情就基本上画上句号了,不会再出什么大的岔子了。所以这个时候,他不愿为自己的女人多花一分钱。女人在这个时候,很容易明白男人的心思。在订完婚之后,他变得抠门,而且也不对你好了,那他肯定是吃定你了,并不是真爱你。
3结婚前王泉和耿英谈了一年的恋爱,在结婚之前,王泉突然变得特别抠门了,他只给耿英家2万块钱的彩礼,房子他也不打算买。在举行婚礼的饭店的选择上,王泉订了一家档次特别低的饭店。耿英无意间听到了王泉和他母亲的对话,王泉对他母亲说,“在这个时候,我们其实花钱花得再少,耿英也不会说什么的,和她谈了一年恋爱,她不会轻易的放弃这段感情的”。耿英听完了王泉的话之后,她很伤心。她决定暂时先不和王泉结婚了,她决定要重新评估一下和王泉的这段感情,然后再作出决定。
有些男人,的确是在使用这样的伎俩,他们在和女人结婚之前,会变得特别抠门。在彩礼,婚房,还有婚宴方面,不愿多花一分钱。这样的男人,他们的心思很容易被看穿。他们觉得即使自己的女人发现自己很抠门,女人也不会说什么的,女人不可能因为自己的抠门,而结束这段感情和不举行婚礼。说白了,他们就是吃定自己的女人了,他们对自己的女人的爱不深。面对感情,男人一定要坦诚,爱她就和她在一起,不爱她就和分手,千万不要在爱情当中有什么歪心思。
01
每次写到这个话题,我都会想起她,但是拿起手机,看看上次的聊天记录,我又放下了。我不知道给她发什么消息,我们俩之间的关系再也没有以前那么自然了。挺让人为之伤感的,上大学的时候我们俩的关系那么好,但是现在我们的友谊却悄悄凉了。
不知你 有没有发现,当你一结婚,跟最好朋友的关系就会变得冷淡许多。
仔细想想,你会发现, 与朋友联系的频率下降最明显阶段是在结婚之后 。结婚时,我们都喜欢张罗四海八方好友齐相聚,来庆祝茫茫人海中能找到那么一个陪伴一生的人。筵席散去,又再次各奔东西,有着彼此的生活圈子忙碌着,朋友之间的联系也随之越来越淡。
相对而言,男人的朋友圈子会比女人更稳定。女人一结婚,生了孩子,必然有很大一部分时间忙于家庭和工作,用于 社会 交际的时间比重降低。少女时,还会有知心话耳语相告;成熟了,学会隐藏自己,什么话都不想说了。
她是我上大学的时候最好的朋友,但是现如今我们之间的关系却越来越冷淡了。我有时候想,如果我们俩在一个城市会不会好一些,说到底还是离得太远了,一个在乌鲁木齐,一个在厦门,好朋友跟异地恋一样也会因为距离的关系,而变得生疏了。
其实我们俩在结婚前还是有联系的,但是随着各自结婚也都生了孩子,我们之间的联系也就越来越少。我们还会发朋友圈,可是有时候我点赞和评论了她的朋友圈,她没有回复我,我也就懒得再经营了。
就这样,你不闻我不问,我们从曾经的最好的朋友关系,到了现在在各自的微信里“躺尸”。我不舍得删除她,但是也不知道该跟她怎么联系,联系了也不知道说些什么,很为之尴尬,再也没有了往日的自然。
成年人的友谊,真的挺脆弱的,尤其是女生之间的友谊更为脆弱,没结婚前还好,结了婚之后,你们之间联系的可能就没那么密切了。
我这篇文写一个读者的故事,她跟我说: “一场婚礼后,我拉黑了最好朋友的微信,从此老死不相往来。”
02
乔丽跟王娟是高中同学,两个人关系挺好的,高中三年,她们都是前后桌。上高中的时候,这要是有人欺负王娟,乔丽一定会第一个站出来。少女怀春时,她们俩一起讨论过班里的哪个男生最帅,将来要嫁给什么样的男人,以后要去哪个城市奋斗。那时候多简单啊,两个人关系很好,也没有那么多复杂的心思。
高三结束后,她们还考了同一所大学,两个人经常一起逛街、一起打工、一起出去玩。乔丽是独生女,可能因为这个原因,她跟王娟更亲密一些,两个人关系好的如同亲姐妹。她们是同年,从上大学开始,两个人生日就是在一起过的。
这后来虽然都各自谈了男朋友,但是丝毫不影响她们之间的关系。
好朋友之间也会建立一种亲情的关系,你们很能聊得来,是知己更是挚友。你们给彼此分享悲欢离合,哭的时候一起哭,笑的时候一起笑。年轻的时候多单纯啊,不会考虑那么多,两个人之间的感情也是坚不可摧。 但是大学毕业之后,乔丽跟王娟的关系还是慢慢疏远了。
毕业两年多,乔丽跟王娟都没有怎么联系,不知不觉很有默契的淡了。
但是说起来也挺荒唐的,王娟有一回元旦的时候破天荒主动给乔丽打电话了,两个人聊了一阵,王娟说自己要结婚了,让乔丽一定得来,当时也没说让乔丽当伴娘的事。
等到婚礼的前一天晚上,王娟突然打电话说“乔丽,你得当我的伴娘”。乔丽有点措手不及,但还是应允了,毕竟是最好的闺蜜结婚。王娟跟乔丽工作的城市有一些距离,乔丽是特意请了假去的,坐了六个小时的动车前往。
到了地方没人接,乔丽也能理解,因为这个时候新娘子肯定很忙。乔丽是自己打车去的,然后说她是伴娘但也没给她安排化妆师,乔丽就自己随便化了化。也是后来的时候乔丽才明白怎么回事,她偶然间听人说了一句话“知道新娘为什么临时换伴娘吗?因为有婚闹,新娘请了个好闺蜜过来”。乔丽听到这句话后觉得很为之尴尬,“我说怎么让我当伴娘,原来是有婚闹,亏我还给你包了个大红包”。
乔丽提前知道了“婚闹”的事,所以她干脆换下了有点露的伴娘裙,穿上了自己的碎花裙子。王娟后来瞥到她的裙子,还跟她生气,说她干嘛穿那么保守。
等到举行完婚礼仪式的时候,没想到还真的有“婚闹”,男方家有不认识的人冲过来,用喜糖砸乔丽的头,还按着乔丽跟伴郎的头“拜堂”。乔丽直接恼了,对着那个不认识的男人就是一顿打,乔丽学过跆拳道,并不是什么柔弱的女子。
当时婚礼上的氛围有点尴尬,那个闹婚的男人也没捞到什么好处。
乔丽本以为王娟会向着她,但是后来王娟埋怨乔丽搞砸了她的婚礼: “你这个人怎么这样啊,不就是闹闹吗?人家又不是给你来真的,在我的婚礼上打了人家男方的朋友,你让我难堪。”
乔丽很无语,难不成为了成全你的婚礼就得委屈我吗?
婚礼上闹得不欢而散,从那之后两个人关系也就越来越冷淡。等到乔丽婚礼的时候,乔丽给王娟打电话,王娟没等她说完就直接挂了。乔丽也生气了,直接拉黑了王娟的微信,不再联系。
“一场婚礼后,我拉黑了最好朋友的微信,我们之间成了陌路。”
成年人的友谊是非常脆弱的,曾经感情再好,多年之后不常联系也就凉了。你也厌倦了主动联系,不想再跟他有任何往来。再说了婚礼上发生那样的事,你也看清了她值不值得交往。
03
我现在已经习惯了一些朋友的离开,关系凉了就凉了,我也不会用心经营了。
人一长大,对于“朋友”之间的冷淡,只有习惯。
曾经很好的朋友,现在你们之间的关系变得非常冷淡,这是一种怎样的感觉?
这么说吧,想起来会觉得很不舒服,但是又得安慰自己没什么好矫情的,对于这种关系的冷淡,习惯就好。我们曾经无话不谈,但是现在有着彼此的****却连一个问候都不想;我们曾经心念念着彼此,但是现在连个朋友圈评论都懒得回复;我们都有了各自的生活,每天要忙工作忙很多琐事要操心孩子,也就很难能有时间可以腾出来滋养友情。
男人之间的友情变化还不会那么明显,但是到了女人身上就非常明显。女人之间的友谊非常脆弱,尤其是结婚生子之后。主要是因为女人太过忙碌了,要照顾孩子还得有各种生活琐事,你没有时间去操心友情。连本市的朋友你都很少见面,更何况是相隔好几个省市的朋友。
所有的友谊都死于很有默契的无话可说,因为没有共同的生活圈子,关系变淡是一件非常自然的事情。
怎么办?选择接受,身为成年人对于友情的期待不要太高。
想起一句话: “世间有多少好友,年龄相仿,志趣相投,本以为可以成为一辈子莫逆之交,哪怕曾经共同面对风雨,但是经历过一些事之后,两个人也就天涯路远,在彼此心中的分量也就没那么重了。”
拉黑了就拉黑了,冷淡了就冷淡了,总有人会退出你的朋友圈。
成年人的友谊真的挺脆弱的,也没什么好可惜的,习惯就好。
- END -
作者:YIBAO; 情感 原创作者,写这个世界温暖的感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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