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公租房人与有自建房人结婚后,公租房会收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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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被收回。 如果双方是在一个地方,那么是要收回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及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向不符合条件的对象出租公共租赁住房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腾退公共租赁住房:(一)提出续租申请但经审核不符合续租条件的;(二)租赁期内,通过购买、受赠、继承等方式获得其他住房并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条件的;(三)租赁期内,承租或者承购其他保障性住房的。 承租人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应当为其安排合理的搬迁期,搬迁期内租金按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数额缴纳。 搬迁期满不腾退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确无其他住房的,应当按照市场价格缴纳租金;承租人有其他住房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导读:两个人已经准备结婚了,说明感情还是比较融洽的,但是要租房子结婚,这个真的不可取,别说女方不同意,就是旁观者看了也不会同意的。爱情本来就是依靠经济支撑的,经济基础薄弱的情侣,在感情生活中处处悲催。经济确实有困难,可以借钱首付买房,永远都不要让妻子跟着你过苦日子!

平时挣的钱除了吃喝,就都交上房租了,生活越来越拮据,两个人的矛盾也越来越大了,经常为鸡毛蒜皮的小事吵架,偶尔也会动手打架。家里人虽然时不时的资金支援,但那都无济于事,日子越过越艰难!

终于有一天房主准备收回房子,提前通知两口子搬离,找个房子真不容易,租金高昂,之前的弊端一下子全暴露了,两个人都无法接受。妻子回了娘家,丈夫租了个破旧的面积很小的房子搬了进去,两人也就此走向了离婚之路,没过多久就结束了之前的婚姻。

如果双方都无力承担房子,甚至连首付也付不起,我觉得,如果男女双方可以接受,或是男方比较有上进心,三五年绝对可以买到房子,那暂时租房也不是不可以,关键是两人足够相爱,父母也要给予理解。

如果女方你觉得你认定的他足够努力拼搏,那暂时住出租房没什么问题!只要两人同心同力,现在这个社会,机会多,只要肯吃苦,凡事都能创出一番事业!

当然,女方如果觉得男方不可靠,那一切免谈,即便有房子都不要嫁!你们觉得呢?

爱情的基础是经济,该争取的绝对不能妥协,也许当初买了房,压力大一点想,丈夫更努力一点,也不会走向离婚的路子。现如今必须拥有自己的家,以后孩子生活都得有去处,租房子就等于流浪,有哪个女人会傻到跟你去流浪。即便真的跟了这样的男人,等回过神来也会毫不犹豫地离开!所以男人一定要努力,给你爱的她一个家,一分安全感!

我觉得很重要的,要成立一个家首先要有安定的居住场所,如果女孩子嫁给你,每天连个固定的住所也没有四海为家,那将会是一个什么样的婚姻。毕竟以后你们还会有孩子,你也不希望她劳碌奔波,没有固定的居住场所,心理面空空的,但是如果经济不允许的话,就要一起努力,就像现在说的“先谋生 再谋爱”。

有些家庭嫁女儿,第一个要求就是房子,如果连个住的地方都没有,怎么给女儿幸福,父母都是为自己孩子着想,女儿其实也有这个想法。看到亲戚朋友的生活,会有对比,害怕别人知道会笑话自己,多数女生没安全感,房子对她来说就是家,没有房子她就看不见未来,不过每个人的追求不一样。

房子对于婚姻来说,就是男人带给女人的安全感,没有这种安稳,女人会考虑没有房子对婚姻是看不到希望的,心里不踏实,没有一个能容纳躯体的钢筋混凝土的家怎么有未来。对于男人来说,更加是男人努力奋斗的目标 他,给婚姻一个避风港,给她一个家。

所以我就觉得结婚一定要有个房子,就为了心里踏实。婚姻是建立一个新的家庭,安居才能乐业,稳定的住所才是新家庭起步的基础,可能不需要多大多贵的房子,哪怕四五十平的一居室,两个人能安心就好。“家”上面有个宝字盖吧,“安”女人头顶上得有个宝字盖才安心,看来这不是现在人们才意识到的,自古应该结婚就得有个房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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