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单身人员月收入标准为4680元以下,两人家庭人均月收入标准为4290元以下,三人及三人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标准为3900元以下。
2申请家庭成员名下有车辆的,单价低于15万元(以购车发票为准)。
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7平方米。
4申请人应当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且住房困难的人员;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应当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收养关系。西安公租房申请流程也随西安公租房申请条件有所变化,具体如下:西安公租房网上申请配租,资格须经两级审核、两次公示,资格申请资料将提交西安市住房保障中心进行六部门联审,高新区根据联审结果进行配租资格的确定。获得配租资格的申请人根据发布的房源情况通知,选择所需的小区、楼栋、户型进行网络摇号报名。摇号现场,将邀请部分获得配租资格的申请人进行现场监督,摇号未分配人员,可轮候到下一批次再次进行报名、摇号。
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法律主观:
西安公租房申请流程: 1、相关机构先公布公租房的房源; 2、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进行申请; 3、受理机关对申请的材料进行审核和查证; 4、相关部门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批准公租房。
法律客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配租方案公布后,轮候对象可以按照配租方案,到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进行意向登记。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对意向登记的轮候对象进行复审。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
法律主观:
西安公租房申请条件及流程是:申请人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无住房人员、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申请人需要携带规定资料到街道或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窗口申请或者向房管局提出申请;工作人员受理初审;出具《备案回执》;提交市主管部门终审;等待审核批示。
法律客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目前,2022西安公租房申请政策依然执行之前的政策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条件为:年满18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且家庭收入和人均住房面积符合准入条件的人员或家庭。
其中:一、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其租金标准按照基础租金执行。 基础租金按照市场租金的90%确定。
1、单身人员月收入标准为4176元
2、两人家庭人均月收入标准为3828元
3、三人及三人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标准为3480元
注意事项:
1、2019年西安市城镇人均可支配年收入为41850元,三人及三人以上家庭标准为2019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即41850÷12=348758元,取整为3480元以下。
2、两人家庭人均月收入标准按照三人及三人以上家庭标准的11倍执行;单身人员(含未婚、离异独身、丧偶独身)月收入标准按照三人及三人以上家庭标准的12倍执行
3、本次保障房准入标准调整,从2020年10月15日起施行,阎良区、长安区、临潼区、高陵区、_邑区、蓝田县、周至县结合本地实际参照执行。
二、申请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7平方米;
三、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拥有购买价格超过15万元的非营运车辆的,不得申请;
四、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有公司或出资参股的,注册(参股)资金超过15万元的,不得申请;
五、西安市五区二县户籍的申请人,需在本市城六区工作,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半年以上或已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及1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或持有本市营业执照和税务部门1年以上的完税证明、连续从事个体生产经营1年以上的证明;
六、非西安市户籍的申请人,需办理本市城六区居住证。
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审批程序为社区受理,街办、区住房保障中心进行审核并进行公示(简称两级审核、两次公示)。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负责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资格联审和备案工作。其中西安市城六区户籍的人员,应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人才交流中心提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申请;西安市五区二县户籍的人员,应到工作所在地社区提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申请;非西安市户籍的人员,需办理本市城六区居住证,然后到居住证所在地社区提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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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公租房审请表不是必须要未成年的儿子按手印。根据西安公租房申请材料要求,需要的是本人的手写申请书(黑色水性笔书写,签名按手印),对于未成年的儿子需要提交学生证+在校证明(注明:入学时间,全日制/自修,大专/本科,学制年限),不用按手印。
西安市公租房申请的时候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西安市保障性住房购买资格申请审核表》、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户口簿或户籍卡复印件、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住房证明、以及收入证明等。
一、西安市公租房申请的时候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西安市公租房申请的时候需要提交的材料具体如下:
1、按要求填写完整的《西安市保障性住房购买资格申请审核表》(一式三份)。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2、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户口簿或户籍卡复印件(验原件),持户籍卡的申请人或家庭成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
3、未成年人的出生证明或独生子女证复印件(验原件)。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验原件)。离异带子女的,提供离婚证复印件(验原件)、法院民事调解书、判决书复印件(验原件)或离婚协议档案及未再婚证明。
4、丧偶带子女的,提供丧偶的死亡证明复印件(验原件)及本人未再婚证明。未婚、离异未带子女或丧偶未带子女的视为单身,提供未婚证明。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收入证明(工作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由工作单位出具证明,无工作单位及工作单位无独立法人资格的由户籍所在社区出具证明)。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住房证明(现住房证明:工作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由工作单位出具证明,无工作单位及工作单位无独立法人资格的由户籍所在社区出具证明。身份证及户口本地址证明:需由户籍所在社区出具证明)。
6、特殊情况需另外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二、公共租赁住房的特征
1、政策支持性
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在房地产市场中自发生成的,而是由国家推动出现的,是国家为了住房保障的目的人为设计的新型住房类别,因此公共租赁住房的发展,尤其是发展初期,只有在国家特殊政策的支持下,才能步入正常的发展轨道。同时,基于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性特质,国家也有责任通过政策支持来推动公共租赁住房的发展。
2、租赁性
这是公共租赁住房的核心特征,也是公共租赁住房与经济适用房的最大区别。经济适用房是为目标群体提供的低于市场价格的产权住房,而公共租赁住房则是向目标群体提供适当的租赁住房来保障其住有所居。
3、专业性
这是公共租赁住房与个人出租住房最大的区别。传统的个人出租住房的首要功能是产权者自住,而公共租赁住房不论是通过新建、改建、收购,还是通过在市场上长期租赁住房等方式筹集的房源,都不是为了自住,而是专业用于出租的。
4、供应群体广泛性
在我国原有的保障性住房中,廉租住房的供应对象是最低收入群体,经济适用房的供应对象是中等收入群体。
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对象主要是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将新就业职工和有稳定职业并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供应范围。部分地方规定的公共租赁住房供应群体则更加广泛,如上海将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对象由户籍人口扩大为常住人口,并且不设收入限制。
不管是在西安,还是在其他地区,只有是满足了一定条件的公民,才有可能获得公租房的租赁资格,对于某特定的公民来说,若是想要申请租赁公租房,那么就需要向受理自己申请的单位提交证明相关证明自己满足租赁条件的材料。
法律主观:
西安 市 公租房 申请条件如下: 1、西安城六区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及中等收入家庭收入线为西安市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平均标准; 2、外来务工人员指年满18周岁,具有就业地城镇暂住证( 居住证 ),在就业城镇居住6个月以上; 3、 劳动关系 稳定,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 劳动合同 ,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 社会保险 费的外来人员; 4、新就业职工指18周岁至35周岁,未婚,具有就业地城镇户籍或城镇暂住证(居住证); 5、在所在单位工作未满5年;在就业城市劳动关系稳定,并有手续完备的劳动合同或 聘用合同 ; 6、且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费或 住房公积金 的人员。 7、由社区组织住户领表填报,驻社区单位组织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 8、新就业职工填报并统一提交到社区。未设立社区的,直接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9、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统一到县(区)领取调查表和宣传资料并发放至社区或村委会。 10、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由社区将调查表统一发放至单位,由所在单位组织,本人填写。 《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法律客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八条 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
陕西公租房申请条件:
1、单身人均月收入低于4176元/人月,两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3828元/人月,三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3480元/人月;
2、申请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7平方米;
3、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拥有购买价格超过15万元的非营运车辆的,不得申请;
4、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有公司或出资参股的,注册资金超过15万元的,不得申请;
5、五区二县的群众,须在本市城六区工作,且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半年以上、已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及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持有本市营业执照和税务部门1年以上的完税证明、连续从事个体生产经营1年以上;
6、非西安市户籍的群众,须办理本市城六区的居住证。
西安申请公租房需要的材料:
1、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
2、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户口簿复印件或户口所在地社区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
3、未成年家庭成员的出生证明或独生子女证复印件;
4、婚姻证明;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有车的提供购车发票;
6、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和《个人参保缴费明细》;
7、西安市五区二县户籍的人员,需提供在本市城六区工作的相关证明,即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半年以上的证明、已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及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持有本市营业执照和税务部门1年以上的完税证明、连续从事个体生产经营1年以上的证明,上述证明材料提供其一即可。
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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